第三章 公地往事

公用地是一种新奇且很有讲究的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里,人类曾过着一种与自然系统交织且不被政治干涉的自由生活。公用地是包括非人类在内的人类社会组织的一种层级。[1]

——加里· 斯奈德,《禅定荒野》

75(2)漫长而乏味的冬季已接近尾声。小屋里,我与猫咪依偎在一起,翻看着地图,想寻几处初春美景,早做安排。“temps”在法语中同时表示天气和时间,且常常在涉及地点的语境中使用,这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我不仅思索着春天会在何时到来,而且是春天会在“哪儿”到来。当年在奇尔特恩丘陵,我的迎春仪式是一系列位置精确的报春信号,每一处皆是我随季节更迭探寻所得:伯克姆斯特德小镇米尔巷(Mill Lane)的河畔绽放的第一朵白屈菜花,大约正好在二月份我生日的前后(记得有一年春天来得特别晚,我只好用补光灯骗它们开花);又比如在我的林地里绽放的一朵蓝铃花,比别家的早开好几个星期;还有在教区教堂的屋檐下安家的第一只雨燕。如今在这里,又会有哪些相应的春天的征兆呢?我在谷仓和屋外徘徊,寻觅着若是雨燕归来的话,可能会在哪儿筑巢。这栋房子里至少有六处老燕子窝,其中有一个恰好筑在一台维多利亚时代的摇摇木马上,颇具拉斯金推崇的艺术风格。这里会有蓝铃花报春吗?或者在附近的帚石南坡地上,会有兰花报春吗?是否会有夜莺的歌声飘进我的小屋?

76(3)我标记着时间的变化,而猫咪也是。秋天时,它们摇身化作勇敢矫健的猎手,可到了寒冷的冬天,立刻蜷缩成一团,像个小豆袋。现在,猫咪又显露出了不安分的迹象,它们在我的小屋里四处溜达,喝花瓶和床头柜上水杯里的水,睡醒就坐起身子,无论我在做什么有趣的事情,只要没带上它们,它们立刻就来插上一脚。“你在读诺福克郡石器时代的历史吗?我也想读。说真的,我还想直接去那儿看看(在书上踩踩)。”它们最喜欢的是一张大尺寸的地形测绘图,除此之外,还喜欢在我的电动打字机上爬上爬下、踩来踩去(可它们从未成功踩出自己的名字,不像我在奇尔特恩老家的老猫皮普,有一次差点儿就踩出了“Pip”)。每只猫向我示好的方式,都有着微妙的差别。布兰科活像一头豹子,直接用脑袋顶着我的脑袋,或是(经常)不收爪子就来拍我的脸。莉莉总是小心翼翼,像是讨好一般,碰一碰或舔一舔我的手指,意思是让我摸摸她。而小黑,这个迷人的小妖精,则干脆侧身躺在床上,像个滑稽的喜剧演员。

梭罗在日记中提到,每当他感觉麻木、期望重生时,他就会去西南方。“我的未来就在那个方向。那里的世界似乎更加无穷无尽,也更加丰富多彩。”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他与旧世界的决裂,他眼中的旧世界有一种对历史和将死体制的执迷不悟。而在大自然中,他认为自己看到了西行的昭示和指引。太阳的运行方式是自东向西,而游牧民族和动物迁徙的方式亦是如此。他认为,“西行”不仅是“物种普遍的运动规律”,还是一种原始本能。

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赞同梭罗关于新边疆政策(New Frontier)的玄妙观点,但是,在漫长的冬季,西南方为人们提供了与春天约会的机会,可以说令人心驰神往。面对这种无法抵抗的诱惑,77波莉和我去了康沃尔郡(Cornwall)。有人说,南方像是异国他乡。实际上,康沃尔郡与我们的始发地诺福克郡的温度完全一样,冻得人瑟瑟发抖。而且,这里才刚刚遭遇了洪水和暴风的袭击。然而,你可以感觉到春天的脉搏已经开始跳动。第一批红色剪秋罗和三棱葱都开花了,随处可见迫不及待的欧亚在冒险试飞。一月末的阳光,伴着咸咸的空气,让人想起了西班牙南部的暖冬。

一天早上,我们从入海口沿着法尔河(River Fal)蜿蜒而上。20世纪80年代,我也曾来这里观看过三月的春潮,潮水沾染了瓷土,变成了白色,淹没了橡树林中的报春花,一眼望去,花儿好似沙滩上搁浅的海星。不过这天早上,河面上并没有漂浮的花朵,取而代之的是白鹭,好像在提醒人们,季节更迭总是伴随着动物迁徙和物换星移,以及重新划定地盘。几乎每条小溪都驻守着白鹭哨兵,它们白得耀眼,像是用雪花石膏雕刻而成。从前,小白鹭只是偶尔从欧洲大陆流浪至此,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它们来到英国南部海岸度夏,并从1996年起,在当地繁衍生息。白鹭应该是气候变化带来的为数不多的馈赠之一。

我们一直往前走,来到沼泽地里的一个小河谷,有诸多鹬鸟在此栖息。灌木丛中,我们发现了一只娇小的橄榄色的鸟,有明显的眼纹。我猜这一定是越冬的叽喳柳莺。它逐渐向我们靠近,眼纹变得更深更复杂了,我开始觉得,这似乎是一只林莺科的鸟儿。离它仅有2米时,我和波莉已确信无疑(虽然我俩此前都没有亲眼见过这种鸟),这是一只火冠戴菊,冬季在此地极为罕见。它仿佛戴着狂欢节面具,头顶中间是火红的橙色,眼睛上方有深色的东方条纹,脸颊下方还有一个青铜色的小酒窝。它接下来的举动让人叹为78观止——它开始跳舞,沿着树枝跳着软鞋舞步,在空中打着圈,画出飞扬的抛物线,翅膀拍打的节奏不疾不徐,刚好可以让人看得清楚。火冠鸟与西部并无特别的关系,但它似乎拉开了某种序幕。

在康沃尔郡时,我还有一个寻根的心愿迟迟未了。我想去马贝村(去要求继承,获得庄园领主的身份之类的),村庄的名字“Mabe”正是我姓氏的由来。然而,实际情况却让我颇为失望。马贝村位于郊区,从前是个采矿的村庄。教堂的大门锁着。这里原本供奉的是圣马贝(St Mabe),现如今似乎是被某个叫圣劳杜斯(St Laudus)的冒名顶替了。那天是星期天,我们找到了牧师(当时,他正在街上悠闲漫步,腋下还夹着一瓶霞多丽白葡萄酒),从他这儿拿到了钥匙,进入了教堂。钟楼的高处,有一个似乎像绿人[4]的雕像,长着叶子和藤蔓状的胡须和头发。波莉对此表示怀疑,但抛开其他宗教因素不谈,我相信它是绿人。钟楼外放着一块古老的凯尔特人的石头,上面刻着十字架,似乎更佐证了这一点。旅游指南上说,这石头象征着史前的大自然,还讲述着(这不可能)“它太难搬走了”。于是,这块石头被灵活地基督化。我想知道,允许这块石头留在此处的那个人是不是圣马贝。或许,与许多康沃尔的“圣人”一样,圣马贝也只是一个流浪的凯尔特牧师,崇尚自然,因此在康沃尔半岛上一路西行,寻找春天。

*  *  *

到家后,我再次拿出地图,想看看还有哪些当地的风景是我还没来得及看的。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习惯。自从我初次造访东安格利亚之后,我就变成了一个地图强迫症患者。每到冬日,或者赶上无法出门的时候,我就会翻阅国土测绘局的地图,绘制出行路线,想象着那些不知名的、我尚未涉足的旅程将会是怎样。有时候,我只是单纯地想通过地图上的抽象图案,获得一些79(5)纯粹而不切实际的快感。我有自己最爱幻想的几处秘境。布雷克兰荒原中的高错角(High Wrong Corner)究竟经历过什么?诺福克郡中心地带散落着一连串村庄,萨尔(Sall)、科普斯蒂(Corpusty)、吉斯特(Guist)、福尔莫德斯顿(Fulmodeston),这些名字排列开来就像一首具象诗[6]。出于某种原因,我对萨福克郡奥科尔德(Occold)与索尔顿(Thorndon)之间的村庄布局很感兴趣,就像一长串非典型等高线的剖面图一样,被田野的边界分割开来,犹如某种奇怪的象形文字。这里散发着一丝淡淡的异域情调和阿拉伯风格。我想象着,南侧的山坡上种着梯田,还有葡萄和樱桃园,甚至或许还有桃园,就像中世纪的沿海村庄伊肯(Iken)那样。

我现在住的房子,在地图上是可以找到的。这里距离奥科尔德的空中花园(Hanging Gardens of Occold)只有十分钟的路程。有一天,我无意中发现,自己正开车经过这个让我想入非非的地方。当然,这里并没有梯田或葡萄园,也没有对着地中海风格的别墅拍照的游客。不过,山顶上有许多庞大而怪异的绿色娃娃屋,与大号的乐高玩具套装有几分相似。上山的入口处设有路障,旁边的指示牌上写着“亨廷顿生命科学”(Huntingdon Life Science)——这是现代怪兽的标志。这就是老地图的问题(我的地图是1968年的),它将时间冻结在过去,很容易勾起人怀旧的遐思。

大卫·阿布拉姆[7]曾写过一篇引发争议的文章,探讨了时间和地点之间的模糊边界,并呼吁人们:“放下手中的地图,出发去实地考察。”但是在出发之前,你需要先找到一个地方。本地地图中代表的可能出现的景象与奇尔特恩丘陵的实地风景,可能存在很大的不同。地图上的等高线是潦草的,小路随意延伸,而不是有规律的蛇形。至于林地,则主要列出了湿地上新种的树木或植被。打眼看上去,地图并不是常见的一块块绿色与棕色的方格整齐排布的图案,而是黄色的图案带着一圈蓝色的花边。河谷的80界限是分明的。韦弗尼河穿过帚石南坡地,又蜿蜒回到了它在雷德格雷夫大沼泽的源头。小欧斯河(Little Ouse)也是从这里发源的,但它一直向西,流到了布雷克兰,流向与前者刚好相反。边缘地带还有一些支流,大多都流向南方。因此,在东部的迪斯镇和西南部的韦斯顿市场村之间,形成了大片零星的沼泽和湿地,有的地方宽度大约接近1公里,在最早的地图上,形成了一道几乎没有间断的湿地走廊,长达16公里。如今,由于修建了不少人工排水堤,拉直了河道,这张地图看起来更像是一方裂开的冰面。不过,水依然是无所不连的。就像儿童解谜图画书上的迷宫,我可以沿着水路,按图索骥,将山泉、溪流、田间沟渠与它们的河道源头连接起来。

我还试着把自己了解到的一些相连情况,叠加到这张地图上。想必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张地图,它是感性的,大到不合逻辑,上面也有各种地标、基准点和参考点。我心里的地图形状类似于早期的卫星,像一个环绕河谷的球体,从中延伸出多条直角天线。第一根天线延伸到了北部海岸。这里,有我认识了大半辈子的朋友和湿地。另一条天线延伸到了布雷克兰。这条线可谓是一路畅通。往东的那条天线延伸到了萨福克郡的海边,止于奥尔德堡(Aldeburgh)和绍斯沃尔德(Southwold)之间。那里有座小木屋,我曾在此隐居过几年,木屋紧挨着斯陶尔河谷(Stour Valley),附近还有不少熟悉的村庄。

但这些只是框架,是我心中地图的主动脉。在动脉之间,是由自己定义的圣地和特殊意义的地点组成的一个个格子空间,比如路上的某处坑洼,阴影中的隧道,藏在树后的农舍,散落着王室成员的花园的村庄等。它们的分布是对称的,看得越久,我就越发觉得,自己可能生活在东安格利亚的正中心。我用一段绳子81(8)来测量检验,发现此地的确就是正中心。假如我把诺福克郡和萨福克郡从地图上剪下来,再用一根针穿过房子的位置,地图就会像陀螺仪那样自由悬浮。

我突然想到了另一件事。这里的大部分景观似乎都沿西北/东南方向这条轴线对齐。这种倾斜的布局在东部尤为明显。东部地区以迪斯镇为中心,总体布局较为松散,面积约为260平方公里。在这里,所有古老景观的脉络,例如古道、田野边界,甚至连树林的边缘,都准确无误地向西倾斜着。从某种程度上说,它们的方向是一致的,而不是无序的。这种倾斜的一致性令人着迷,而且在大多数地方,这种倾斜似乎与地形或水道没有任何联系。比如,某个村庄南侧的小块土地都是对齐的,却以各种各样的角度与等高线相交。就连绿道[9]也遵循这种普遍规律,尽管倾斜并不是专门为了通向某个地方。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在靠近大河的地方,或者山坡明显陡峭的地方,这种规律就不起作用了。通往诺里奇市的罗马大道(现在的A140公路)大约呈25度角。地图上大多数倾斜方向不同的地方,都带着明显的现代痕迹,例如一些大庄园在19世纪建造的矩形种植园。后来,我找到了当地的一位历史学家,请他测量了平均倾斜度。结果让我浑身战栗:我的新家那一带向西倾斜了整整4度。

第二天,我买了一个指南针,想出去看看自己能不能发现这种规律。我愚蠢地忘记了,透视的规律意味着,你永远无法从表面看出这种特点。可这就更让人想不通了。如果视觉上看不出丝毫的线索,又怎么可能刻意实现如此布局呢?一想到史前农民第一次勾勒出此地的景观架构时,还要费力去规划农田的布局和方向,就让人觉得难以置信。那么,有没有一些地理方面的基本事82实,可以解释这种现象背后的根源呢?或许,在某个时期,东安格利亚相对于海洋的水平位置出现了轻微下降或上升?又或者,由于此地盛行东风,又或是发生了凌日现象,农民们才会都转向同一个方向?史前时代古人是否比现代人对地球磁场更敏感?总体来看,这里的地形布局大体都是指向北极的。如果做更大胆的假设,这些小路有可能都指向同一个重要的宗教场所,也许是北海岸的霍姆伍德石阵(Holme Wood Henge),而农田的规划和整治也是依据相同的思路?又或者,梭罗的判断是正确的,“西行”的确是生物的基本冲动。

我怀疑,会不会纯粹是因为农民种植某种庄稼这样简单的原因,才导致了这样的景观格局,而且很可能在史前时代就已经出现了。在当时或许还有野马和野牛在河谷的沼泽地里吃草。但是,我更倾向于认为,这种农田布局不是由地主和官员规划出来的,而是出于某种本能,某种莫名其妙的、追随太阳的渴望。

*  *  *

我第一次看到马群时,还是在初秋时节。那天,在低沉的阳光下,放眼望去,雷德格雷夫大沼泽近乎一片赤褐色。我的目光正停留在远处池塘之间择路而行的两只狍子身上。这时,从低矮的灌木丛中突然探出了五六个脑袋,像潜望镜一样四处张望,转眼又消失不见。野马看上去风尘仆仆的,它们的肌肉结实,四肢修长。能在此地见到野马,其实我并不感到惊讶,保护区的告示牌上,早已有诸多关于它们的宣传,主要目的是阻止人们私自投喂。不过,野马带给我的感官冲击,抑或是此情此景激起我记忆中的某时某地,着实令我心头一震。几天后,我目睹了野马群在芦苇丛中飞驰而过的身影,马背高的芦花随之摇曳荡漾,好似大83草原上的一群黑斑羚。雷德格雷夫大沼泽仿佛突然变成了一片广袤的大草原,而野马,则点亮了此地的迷人风光。

我总是刻意与马保持距离。我从不骑马,也不觉得与马亲近。不论是晴天还是雨天,我都只待在小围场的角落冷眼旁观。唯有站在马屁股后面时,我才会挪动脚步,换个更安全的地方待着。有时候,我觉得马儿可怜到我不忍心看。有两件与马有关的事情,让我至今难以忘怀。在两件事情中,马都扮演了受害者的角色。20世纪70年代,萨福克村举办了一次马术比赛。一个小女孩骑着一匹不知所措的设得兰矮种小马,参加场地障碍赛。小女孩和小马都表现得很糟糕。孩子的母亲碰巧就坐在我身旁。当最后一根障碍栏杆也被碰落在地时,这位母亲冲着女儿大吼:“把马牵回去,再来一次。休想放过它!”打那以后,这一幕就刻在了我的心中,好似一块建金字塔的独裁者的人像浮雕。几年之后,我又目睹了我怀孕的嫂子露丝骑马催产,她身形硕大,卸掉马鞍骑着马在围场里四处溜达。当时,她已经过了预产期。结果,这个方法奏效了。第二天,汉娜就出生了。那天恰好是立春。她骑的那匹马,也是一头受累的牲口。至此,在我心中,马的形象被定格为野性驯化为奴性的极致典范。

但是,雷德格雷夫大沼泽的野马,看上去却截然不同。它们像流浪的吉卜赛人,桀骜不驯,立刻引起了我的兴趣,我想多了解一些它们的故事。当然,这些马是引进到英国沼泽的外国品种,原名叫“科尼卡野马”(Koniks),沼泽的野生动物基金会之所以要引进这种马,是为了维持本地的植被平衡。科尼卡野马是泰班野马(Tarpans)的后代,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拜占庭时代。19世纪以前,泰班马是真正的欧洲野马,一直生活在波兰的森林里。然而在1876年,为了躲避人类的猎捕,最后一匹泰班野马决绝地跳下山崖,导致该物种自此灭绝。万幸的是,泰班野马强大优秀的基因,在人工培育的杂交品种中保存下来了。自然而84然地,波兰牧场上的马群显现出泰班野马的特征:鼠灰色(英语中专门用“grulla”一词来形容这种马的颜色)的皮毛,马背上的黑色条纹,深色的鬃毛好似莫西干人的发型,风吹过时,自然地拂向一边,露出金色的绒毛。20世纪30年代,德国人选中了这些波兰牧马,参与优育繁殖工程,试图再次培育出纯正的“雅利安”马。作为泰班野马的翻版,科尼卡野马就是这项繁殖工程的优育成果。科尼卡野马的身世如此坎坷曲折,不仅有优良的基因,还蕴藏着对往昔狂野岁月的追忆,难怪会在人心头激起强烈的情绪。

当地的自然保护主义者之所以引进科尼卡野马,主要是将其作为一种维持生态平衡的强效手段。野生动物基金会也可以引进高地绵羊或者牛,但都不及科尼卡野马的优势明显。它们什么都吃:黑莓灌木、桦树苗、灯心草老茎等等。它们可以在任何地方行走:茂密的芦苇丛,齐腰深的水塘和湿滑的泥潭等等。科尼卡野马还有助于控制林地的扩张,保持开放的水域、沼泽和杂草湿地的错落布局。虽然在天气寒冷时,人们也会为这些野马准备干草,但其实它们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也很强,可以在完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独立在湿地里产下小马驹。因此,科尼卡野马被公认为是一种血统优良的野生动物。

然而,一些当地人却认为,引进科尼卡野马是对沼泽生态的过度管理,是外来物种对英国公地的公然入侵。有人甚至认为,这片自然保护区正沦为某种野生动物园。作为沼泽地里的明星物种,水涯狡蛛生活在滩涂上的小水坑中,总是神出鬼没,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热衷于细致观察和研究的对象。不过,这种干预并不过分。相比之下,引进野马则是改变了生态规则,毕竟,五千年来,在这片荒原上,从未出现过这种半驯化的哺乳动物。科尼卡野马的野性,也并非时时都会表现出来。一天早上,我和波莉跟踪了一群野马。这种像阿帕奇侦察兵似的行为,连我们自己都大吃一惊。地上的一个个近乎圆形的马蹄印,还有一堆堆新鲜马85粪,指引着我们向赤杨林的方向走去。原来,马群正在林中吃草,总共有17匹(有3匹公马离群,形成了一个孤立的小团体),它们是来沼泽地的茂密丛林中觅食的。

我曾在一本法国杂志上读到过关于这些野马性情的描写,让人十分安心:

泰班野马温顺、友善、好奇、深情,而且非常聪明。它们很独立,也很有主见。与被驯服的现代马不同,泰班野马从来不会以自己的自由去交换人类的粮草和照料。这种马更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不是任由主人来决定自己的一切。虽然泰班野马似乎也喜欢被人驾驭的感觉,可它们并不情愿由别人来决定自己该去向何方。

科尼卡野马的性情像吉卜赛人,远远望去,其样貌也像。它们体型较小,毛色各异,从灰到棕,好似穿着色调柔和的冬衣。马脸很长,看起来有点严肃的学究气。马群缓缓朝我和波莉这边走来,头点得有些夸张。我俩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野马把我们周身闻了个遍。波莉的小狗吓得瑟瑟发抖,野马的口水都把它打湿了。一匹野马咬住了我的外套拉链,想要拉开。这或许是出于它们“好奇而深情”的天性,但更可能的原因是,它曾经在别人的衣兜里找到过胡萝卜。

眼前发生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似乎是幻觉。这些野马行动自如,却天然形成了公马与母马各自为营的母系社会格局。种马只在偶尔需要时,才会去母马群中繁衍后代。东安格利亚大草原本是可以用于耕地,而大沼泽之所以能保存至今,唯一的原因就是人为保护的力度足够强。就在几年前,这里还面临着大多数湿地86都难逃的困境:地下水位不断下降,为了发展农业,人们过度取水灌溉,导致沼泽日渐干涸。同时,桦木林和赤杨林持续扩张,进一步缩小了沼泽的面积。当然,这种变化过程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也是渐进缓慢的。这样的结果,应该也符合大多数当地人的心意。人们喜欢茂密的灌木丛与沼泽地融为一体,喜欢野性肆意生长的感觉。但是,这样一来,沼泽再也无法恢复到冰河世纪时的原始模样。20世纪90年代末,欧共体的一大笔拨款中断了沼泽的这种演变。这笔钱专门用来封堵人类开采泥炭时留下的钻孔,清除灌木,清理泥炭矿坑干涸的表层,回灌沼泽,恢复其往昔面貌。于是乎,这里环境的确变好了。如果你能忽略那些笔直的公路和指示路牌,不在意个别环保主义者强势的人为痕迹,那么这里也算是恢复了史前湿地的原始状态。石器时代的英国森林还处于萌芽阶段,或许在当时,这片河谷就是现在的样子。

这一想法忽然间让我觉得,科尼卡野马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它们几乎就是石器时代洞穴壁画上的野马。虽然科尼卡野马的鬃毛更长些,马蹄也大些(或许是世代在农场上干活的结果),但那低垂的马头,硕大的马腹,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法国阿尔代什省(Ardèche)肖维岩洞(Chauvet cave)的精美史前壁画,描绘的或许就是三万多年前,野马在沼泽地区的生活。在所有旧石器时代的洞穴壁画中,马无疑是最受欢迎的题材。有时,只需寥寥数笔,或是巧妙地利用岩石表面的凹凸,就能将马的形象刻画得惟妙惟肖。在拉斯科洞窟(Lascaux),岩壁上裂缝的曲线,加上黄褐色颜料与黑色炭笔勾勒的线条,生动地刻画了泰班野马倒地打滚的瞬间。当你围绕壁画走动时,可以目睹野马倒下背着地的整个动态过程。法国洛特省(Lot)佩谢·梅尔(Peche Merle)洞穴的壁画上,右侧的一匹“斑点马”刚好与马头形状的突出岩块形成呼应。整幅壁画的着色几乎都呈点状风格,很可87(10)能是画家将赭色颜料与木炭混合,再将颜料吹到岩石上,抑或是用手指甩上去的。壁画中的野马,全都不是耕田的马。

欧洲洞穴壁画自19世纪初期重见天日以来,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有时还会引发激烈的争论。这些洞穴壁画皆藏身于阴暗偏僻之地,其创作目的(倘若事后猜测有意义的话)和所传达的幽默感及夸张意味,都让人们在赞叹其成就之余,也产生了诸多疑问。在维多利亚时期,面对这种复杂精美的艺术作品,所谓的文明难免感到羞愧的刺痛。因此,人们便将之定义为一些毫无意义的涂鸦作品,不过是几个有点天分的抄袭者偶尔的超常发挥而已。而随着壁画复杂的结构和技巧逐渐为人所知,人们又认为这可能是古人所做的某种墨迹测验[11],用来反映和揭示观看者心中真正的所思所想与偏爱之物。到了20世纪初,人类学家和人种学家从后殖民主义和功利主义角度出发,对这种“原始”文化进行了解读,认为它们是纯粹实用性的狩猎图景,是对捕猎过程的描绘和哺乳动物的野外生活指南。又或是作为一种巫术手段来辅助狩猎,即想象出这样的场景,才能“俘获”(capturing,至今该词仍保留着“刻画”之意)猎物。泰班野马之所以常常被猎人追赶至悬崖,当然也是因为人们想吃马肉。在该物种灭绝之前,最后一匹泰班野马的命运即是如此。不过,泰班野马在被俘获之后,也常常会被圈养起来,生产马奶,这种驯化的工作多半是由女性来完成。

近代以来,有观点认为,这些壁画歌颂的是生殖魅力,蕴藏着与交配和生长相关的丰富的寓意,而并非只局限于简单地描绘狩猎场景。壁画上随处可见长矛和生殖器的图案,这相当于旧石器时代的性感画,表达了男性对性与暴力的信奉和崇拜。再后来,随着人们对意识的形态变化产生兴趣,与萨满有关的解读开始兴起,壁画的表现内容变成了某种与治病或舞蹈相关的宗教仪88式。而最近,结构学专家也开始关注洞穴壁画的布局和分布问题,他们研究了许多壁画,发现了一种似乎普遍存在的联系:古人经常在凸起的岩石表面画野牛,而相对地在凹陷的岩石上画马,不知这是否代表着,前者象征雄性,而后者象征雌性。这一切都暗示着,洞穴壁画所表现的,可能是石器时代的人类复杂的宇宙观和哲学思考。

而在这些理论中,有些想法明显是带有偏见或一厢情愿的。人们对壁画进行了科学的测量,对图案进行了动物学识别,最重要的是,对每一笔、每一处标记都做了跟踪,结果证明,这些壁画并非印象派的复制品。于是,一些偏颇的观点也就不攻自破了。比如,人们眼中的长矛图案,实则是熊爪留在壁画底层的抓痕。关于壁画是辅助狩猎的巫术,也只适用于某些情况而并不具有普遍意义。举例而言,通常情况下,某个地区的动物丰富性、大概的主食物种(可根据洞穴中的化石和食物残渣进行推断)与壁画上最常出现的物种之间,往往存在反比关系。正如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所言,图腾动物往往并非那些美味好吃的动物,而是那些蕴含着思想寓意的动物。诸如老虎、熊这样的食肉动物,人类在刻画时会表现出共情与悲悯。有时,人们还会将这些动物绘制在洞穴深处的岩壁上,专门进行供奉。这是古人向大型动物表达敬畏的一种方式。从古至今,这样的做法贯穿了整个人类文化的发展史。至于壁画上所谓的男女生殖器图案,经过了冷静的观察,发现其实只是些马蹄印图案和体型较小的鱼类而已。从广义上讲,这些壁画的主要目的是出于宗教信仰,这一点应该是毋庸置疑的。古人选择了幽深的洞穴作为画廊,将岩壁当作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入口,在壁画中构思出了难以捉摸的图案。这一切都表明,古人曾经试图去触碰动物的灵魂和大自然的本质,进而探寻生命本身的真谛。但这些追89求,其实与壁画的品质和韵味并无关系。无论古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多么严肃的精神追求,作画者都是极具天分的艺术家,他们创作的艺术作品也同时体现出人的情感、社会属性、神话属性和叙事功能,而且看起来质朴有趣。

此刻,我正拿着一张肖维岩洞壁画上的野马的特写照片,尽可能不带任何偏见地去解读它所描绘的内容。这四匹野马位于壁画的右侧,与画面中大部分的动物一样,全都面朝左。壁画的另一侧是一群长着粗壮犄角的野牛。野牛的下方,是两头正在角斗的犀牛。(这是迄今为止,欧洲洞穴壁画中发现的唯一的犀牛角斗场面。而最绝妙的地方在于,作画时右侧犀牛的躯干刻意做了变形处理,刚好与岩壁上一条裂缝呈相同弧度。随着观看角度的不同,犀牛的身体会产生膨胀或缩小的视觉效果。)马匹呈梯队排列,马身与周围的动物及邻马之间存在部分相互重叠。马头挨得很近,像是在拍摄一张照片,而且是同一个拍摄主题下不同镜头组合在一起的定格抓拍。只不过,它们是描绘和想象出来的四匹不同的马。画家画的第一匹马很可能是最上方那匹,它的头以泰班野马的经典姿势微微前伸,岩石上如线的缝隙勾勒出其面部肌肉的立体感,辅以燧石的细碎刮痕加以阴影强调。与之截然不同的,是最下方的一匹设得兰矮种马,它身材较小,却健壮结实,肤色用泥土和木炭画得很深,上嘴唇微微翻起,似乎流露出某种惊讶或好奇的神情(用养马的行话来说就是“flaagh”[12])。

无论其社会或宗教目的为何,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壁画都具备两个特点:一是对动物的痴迷,二是绘画本身的处理手法富90于变化。我无法想象,一个人若是对动物没有情感共鸣,如何能进行描绘刻画。壁画上的马栩栩如生,各有性格,情绪上也存在着微妙差别,人为构思与自然创作相得益彰,不仅体现在野马的形态上,也彰显在绘画技巧上。将脑中所想,首次呈现到壁画上,这种心血来潮的做法(无论在理论上如何定义)是人类文化的起点,对于人类身份的确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不过在此之前,想必人类也经历过一些不期而遇的愉悦、深思和酝酿的瞬间;在此后人类从狩猎到完成壁画之间的每一个阶段,这些瞬间不断重现;人类不仅细致地观察了马的动作,记住了它们奔跑的方式和场景;也观察过安静的马群,寻找它们的相似性;后来,在挤马奶时,人类与马有了亲密接触,也开始第一次为马起名字。就算壁画是计划好的仪式,画家在作画时,也必定投入了他们在观察马时心中产生的共情和感情。或许,一想到马戴上嚼子,画家自己也会兴奋地昂起头来;画家找到了灵感,无意中发现喷洒颜料也是上色的一种方式;洞穴中点着用动物脂肪(或许是马油?)做的油灯,某一瞬间,在摇曳的灯光下,一匹刚画了一半的马似乎顺着岩石的曲线动了起来,而这正是安妮·迪拉德笔下“想象与记忆在黑暗中彼此相遇”的时刻。

在冬天最后一个霜冻的傍晚,我看到十七匹野马在芦苇丛中飞奔。夕阳西下,它们的鬃毛泛着红色,像水晶般闪闪发光。这场景本身就是一幅洞穴壁画,仿佛东安格利亚出现在了冰河时代。野马为何会被带到此地,这种精心安排的场景是否出于功利、科学或浪漫等原因,其实根本不重要。野马解放了这里。它们似乎具有一种魔力,将这里变成了一片野性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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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东安格利亚没有洞穴壁画,就连在崖壁上乱画的图案都没有。这一带的风景是石器时代的燧石矿,此地自古就缺乏原创力,而且有长期从事挖矿的传统,因此风景倒也颇为相称。格莱姆斯墓矿位于布雷克兰以西30多公里处,由近400个坑洞群构成。五千年前,人们曾在这里大量开采燧石,接近工业生产规模。而今,这片沙地高原就像是荒芜的海滩,星罗棋布着被潮水抚平的沙丘与坑地。诗人诺曼·尼科尔森(Norman Nicholson)的祖父曾在坎伯兰(Cumberland)挖过铁矿,诺曼将挖矿比作收获一种根茎作物,只可惜这种作物无法再生。现在,在矿坑之间有时会长出其他作物,比如春天时一些花期很短的小花,形成了古老沙地上的自然植被。

一个阳光明媚的晚冬午后,我来到了这里。头顶上除了凤头麦鸡在徘徊,还有从莱肯希思(Lakenheath)空军基地起飞的战斗轰炸机,仿佛提醒着我,文明世界正在酝酿一场战争。我的脚下是一片白垩地下墓穴,当地人曾从中挖掘出了原始生活所需的各种工具材料,有臂饰、斧子、钻头、刮刀、刻刀、鱼叉、镰刀、火石、投石索、钳子、钩子等。日光明亮,墓穴洞然,我得以下到主墓一探究竟。主墓呈长条形,大约3米宽,9米深。我顺着梯子爬了下去,四周的白垩墙壁像肥皂一样松软,用指甲试着划一下,上面立刻留下了我的罪状。我意识到,在这一百年间,数不清的人曾在墙壁上留下自己的指甲印。凌乱的划痕中,还夹杂着五千年前古人用火烧鹿角做成的镐敲打墙壁的印记。白垩墙壁上显露出两条燧石带。燧石带的中部有一道约30厘米深的石壁裂缝,颜色很深,泛着光泽,仿佛刚刚被水泼过似的。墓92穴的地面由地板石铺成,其中有不少价值不菲的燧石。从主墓还延伸出了一些小型墓室和墓道,入口设有围栏,无法进入,里面点着灯。墓穴的天花板很低,当年挖墓时,挖掘者(不知道是否有儿童或妇女参与)必须以仰卧的姿势,才能将石头凿下来。从主墓透过来的日光,距离这里太远,因此只能用骨头或空心白垩石制作的油灯来照明,这与在南欧史前壁画的洞穴中发现的油灯颇为相似。

可是,既然地表有那么多独立的燧石,人们又何必煞费苦心从地下开采呢?地下缝隙中的燧石,当然更容易敲碎取出,其矿物色泽和表面状态是不是会更好呢?这些来之不易的矿石,在被从地下墓穴中挖掘出来之前,就自带火药和金属的味道。人们会不会认为它们具有更上乘的法力,更适合用于狩猎和制造工具呢?在某些墓室中,有迹象表明,这里曾经发生过比功利性开采矿石更具社会性的复杂活动,比如涂鸦,用白垩矿石雕刻的工具,以及成堆的陪葬品等等。在一条墓道中,早期的探墓者发现了一只瓣蹼鹬的头骨,被放置在两把镐尖朝内的鹿角镐中间。瓣蹼鹬是一种湿地候鸟,如今在东安格利亚已难觅踪迹。

生命总是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进入这些不见天日的地下墓穴之中。隔着围栏,我尽可能地靠近其中一间有灯光的墓室。我发现在白垩墙壁上,长出了很大一片藻类。地面上的微风会不时地吹进来,二十年后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我试着去想象,在布雷克兰的沙地上,零星生长着一些绚丽但生命周期短暂的植物。婆婆纳和石竹躲过了人类的控制,在藻类堆肥的土地中生根发芽;这里有可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地下生态系统,就像在新石器时代布雷克兰仍然幸存的干草原一样,瓣蹼鹬或许可以在帚石南坡地和连绵的冰丘之间繁衍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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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燧石是地球上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原材料之一,可没人说得清它是如何形成的,只知道其成分是二氧化硅,存在于白垩岩土中,有可能是在火山爆发的高温高压之下形成。还记得在奇尔特恩丘陵时,似乎总是有不计其数的石头从地底下自己冒出来,当地人认为,这些不过是被烈日烘烤过的白垩岩块,是纯天然的岩石烤饼。而古人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将燧石凿下来,做成边缘锋利的天然石器,如今已无从考证。有一次,我捡到了一件原始石器,是一种神秘的“黎明石”,其边缘很尖锐,呈现出最初被凿下时的形状;又或许,它是在完全自然的状态下,受到了浮冰挤压,成为了大自然鬼斧神工的一件艺术品。这块石头看上去像两节手指,一端比较尖,其中一节石头的表面有一小块脱落了,形成了一个缺口,好似长笛的吹孔。巧的是,缺口被白垩岩土填满后,在表面成了一个完美的心形,变成了我“心爱”的石头。在我的林地里,我捡到了它。不远处一棵小梣树的树桩旁,还有一块九千万年前的海胆化石,像个圆形的石头面包。

自然风光的历史变迁,从未像历史学家总结的那样井井有条。岩石的层次总是无序而错位的,从表面上看时常给人一种此地蕴藏丰富的错觉,实则不然。老家林地中的海胆化石,就相当于这片河谷泥炭水坑中的水涯狡蛛,或是帚石南坡地上的公共晾衣绳,两头分别系在死去的橡树和二战后回收的水泥栅栏柱子上。风景作为一种语言,纯粹就是一门散装外语。其中充满了俚语、新词、外来词和时髦用语,却又能让人听得懂。

94(14)在“接受治疗”期间,我也曾尝试在我的精神医生面前班门弄斧。我将一段段记忆比喻成一层层泥炭,没有危害却也毫无生机。我认为,记忆中的种种过往犹如泥炭,已然告终。对于一个理性、有自我意识的人而言,脑海中回想起灾难般的恋爱、颓废的生活习惯和与生俱来的缺憾时,是不会伤到自己的,就好比已成化石的花粉颗粒飘落到半腐烂的芦苇丛中,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甚至在必要时,这些记忆还可以被翻出来,接受检视和批判。然而,它们却不再鲜活,不再有生命,不再让人有所触动。

显而易见,这种愚蠢的类比是我在自欺欺人。在沼泽地里,似乎连泥炭都是固有的,是河谷生活中永恒的、绕不开的存在。一天晚上,我在读书时意外发现,1904年,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曾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夏天。那年她24岁,住在布洛诺顿庄园(Blo’ Norton Hall),骑自行车就能到迪斯镇,想必她一定曾骑车经过了我们的农舍。在日记中,她写到了沼泽风光,蜻蜓嗡嗡飞舞,旋果蚊子草散发着杏仁糖的香气,还提到自己掉进河里的际遇(“虽然沼泽漫步别有意趣,不过还是不要轻易尝试”)。她写道:“这片土地别具一格,灰绿的色调,蜿蜒起伏,如梦境一般,让人顿生哲思,流连忘返。恐怕只有心思细腻、技法娴熟的画家,才能渲染出此番意境。”作为资深的生态学家,伍尔夫就像是能预知未来的河乌,构筑起一幅引人入胜的美好愿景。不过,她灵动的想象力可能也赶不上这片水域的变幻莫测。

一千年前,不知名的定居者来到了这片河谷,满怀敬意地给这里起了诸多地名。迪斯的英文“Diss”源自古英语中的“disce”,意思是沟渠或池塘(该镇至今仍有名为“迪斯池塘”的水域)。雷德格雷夫的英文是“Redgrave”,大概是“reed-ditch”(芦苇渠)的意思,不过“red-grove”(红树林)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这里有繁茂的赤杨树林。亨德克莱的英文是“Hinderclay”(1095年前后叫作“Hyldreclea”),意思是深入河汊的狭长地带。95(15)塞尔纳汉姆的英文是“Thelnetham”,意思是天鹅常去的小镇(古英语中的天鹅是“elfetu”,属于常见的音节倒置)。布洛诺顿中的“Blo”可能是指荒凉、风吹日晒的意思,正如克莱尔笔下的“荒芜”。在石器时代末期,这一带是灰绿色的河谷,连绵不绝,到处是天鹅和黄华柳。在村民挖的小型泥炭矿坑中,考古学家在每一层泥炭中都发现了柳枝的残迹,说不定已被掩埋上万年了。

与地名相比,这里的正史就没那么有条理了。据《最终税册》[16]记载,11世纪时,此地几乎没有大型庄园主,只有大量的农户。直到19世纪初,当地人仍在这片公地上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这里实在太过潮湿,无法进行更多的开发和建设。与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农民类似,当地人的日常生活也是挖泥炭当燃料,割荆棘烧面包炉,用芦苇和莎草做屋顶,家里养着一头牛或几只鹅,在灌木丛中摘水果,用田里收获的玉米做面包。冬天来临时,亦同别处生活在沼泽地区的人一样,会过上两栖生活,在田地里抓野鸡,在沼泽里捞河鳗。农户家的人口一般不多,主要靠种植和出口麻赚钱。成千上万块田地和花园中都种着麻。人们自产自销,发展出一种家庭农业经济模式。许多种植者会将麻泡在池塘中去除秸秆,再用自己生产的麻线来织布。南罗帕姆(South Lopham)位于诺福克郡境内,毗邻大沼泽,在19世纪是英国皇家的御用麻布生产地。这里的生活虽不富裕,但也不存在工资雇佣关系下的剥削。用J.M.尼森(J.M.Neeson)的话来说,公地居民“过着为生活而不是为生存的日子”。

1815年至1820年,圈地运动导致当地大量公地消失、耕地重新开垦,家庭农业经济开始走向终结(尽管这并非当地的主要风光)。大部分沼泽里的水都被抽干了。然而,不知是出于慷慨还是不安,土地所有者分给农民十几亩牧场和菜地作为“穷人自96(17)留地”以示补偿,这比英格兰许多其他地区分给农民的都要多。经过重新规划和整合后的地域,更适合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逐步在农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面对价格更高的小麦,曾经用途广泛的麻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如今保留下来的,只剩一些传统仪式的余韵。圈地运动过后,韦斯顿市场村的村民进行了一场小型割莎草比赛,拙劣地模仿公平而复杂的公地时代的传统。铃声响起,圈地运动后幸存下来的公地居民争先恐后地奔向沼泽,尽可能多地割草。几个小时之后,铃声再次响起,割草比赛结束。基金会的管理人员接手把剩下的草割完,并把赚到的钱分给穷人,当作救济金。

从诺福克郡最早的详细的地图上,可以一眼看出失去土地的规模。1797年,英国国王乔治三世的地理学家威廉·法登(William Faden)出版了自己精心勘测的诺福克郡一英寸地图(即图上一英寸[18]代表实地一英里[19])。当时,议会圈地运动(Parliamentary Enclosure)刚刚进入最激烈的时期,野心勃勃的土地所有者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格外关注公地的归属。公地位于布雷克兰和沃什(Wash)附近的沼泽区域,它们才是这片风景的主角。在诺福克郡,公地的灌木丛、莎草沼泽、宽阔的公路的边缘(当地人称之为“带状草地”)、绿色牧场和仅存的旷野,怀抱和环绕着几乎每一个村庄。韦弗尼河的北岸曾经是一方方纵横交错的公地,有的地方宽达六七公里,从迪斯镇一路延伸向到塞特福德镇。可到了1850年,这些几乎全部消失了,统统被犁为耕地或用来植树造林。

自然风景中,四处散落着历史遗留下来的痕迹。路旁的标识牌依然伫立,只是上面标注的地名早已不复存在。每天,我几乎都会路过沼泽,沿途都是抽干了的湿地和被改造为耕地的荒地;昔日的高公地和低公地,而今变成了光秃秃的耕地(近97日来强制执行耕地开发的情形屡见不鲜);还有坡地上的帚石南灌木丛,也都被清理得一干二净。但是,那种固有的、对自然的向往和牵绊,却不可能完全被斩断。河谷的内核,依然是那一抹激动人心的野性色彩,依然是非物质主义意义上的“穷人的自留地”。

还有那些沟渠,也是难得幸存下来的本地景观。这里有护城河拱卫的庄园,有水渠环绕的农舍和堆谷场。星罗棋布的沟渠包围着整个村庄的草地。在废弃的庄园遗址上,它们就像神秘的墓道暗壕,横亘在野地里。最初挖这些沟渠时,用途各异,有的为了储水,有的为了用作饮牛槽、泄洪渠、鱼塘或界碑。在独栋庄园周围的水渠,无疑也是身份的象征,就像今天的鹅卵石车道一样。几百年后,它们变成了特色水景。平房的门前也有自己的水沟,像红头潜鸭一样醒目。有些水渠修成了装饰性的池塘,还配有露台和铸铁的苍鹭雕塑(有时真的苍鹭也会在此歇脚驻足)。有些沟渠直接与沼泽相连,周围长满了茂密的旋果蚊子草和柳叶菜。沟渠与静默无声的化石不同,它们喃喃讲述着此地的风景,与动人的民间传说一样,经久不息,随遇而安。

梅利斯村的如茵绿原上也有众多水渠环绕,罗杰·迪金[20]家的水渠便是其中之一。它有一个特别的用途,那就是游泳。罗杰几乎每天早上都会游上几圈。燥热的午后,他还会劝别人也下去游泳。去年夏天,有好几拨女作家来这儿畅游,她们鱼贯而入,时不时地从水面的浮萍和飞舞的蜻蜓中探出头来。罗杰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地居民。之所以这么说,不是因为他一直居住在公地上,而是因为他的生活方式。要不是他骨子里多少有些桀骜不驯,我怀疑他会继承传统的公地经营模式,以此作为自己的事业。他的人生充满了一种信念:人只要有智慧,能以友善和尊重之心对待他人,那么无论与谁为伴,都能做成事情。三十年前,98(21)他重建了一座废弃的16世纪农舍。他从零开始学习砍木头,布水管,一步步将农舍打造成了一座梦幻的世外桃源:荒地变成了柔软的草场和成片的新林地(这里的大部分树并不是一排排栽种的,而是一圈圈栽种的);谷仓里堆满了瓦楞铁板、粗加工的木头、捡来的石头、堪培拉轰炸机的驾驶舱、大卫·纳什风格的自制梣树雕,以及废弃的雪铁龙汽车;荒废的磨坊四周,现在是一块块整齐的菜地和树木苗圃(杂草有助于保持泥土湿润);曾经的牧羊人棚舍被改造成了休憩的小木屋,天气炎热时可在这里避暑,或者碰上水渠的水质不佳时,早上游完泳还可以在小木屋外面洗个澡。罗杰相信,生活是一层一层铺垫而成的。比如,面对一堆莱兰柏树凋零的枝叶,他本能的反应不是用火烧,而是在上面铺一层玫瑰。他总会选择时间最漫长的办法解决问题,因此,也总会遇到最多的变数与乐趣。萨福克郡潮湿的缝隙孕育了他的杰作《浸没》(Waterlog),这部作品是对游泳作为水的最普遍用途的赞颂,也是一种进入第二元素[22]的私密途径。

现在,他正在写一本后续的关于树林的书。(这本书的主题是“树林与水体:两者为何令我们魂牵梦萦”。)整个冬天,我都没怎么见过他。晚秋时节,他前往吉尔吉斯斯坦徒步旅行。那里的山林中,还生长着现代人工种植的苹果和核桃的原始品种。他和半游牧部落住在一起。在坚果丰收的季节,这些部落会在森林里安营扎寨三个月,以野果、蜂蜜、酸奶和羊肉为食。他回来时,带的山核桃比他的行李还要多。他把遇到的所有不同尺寸和不同品质的核桃都带回来了,还分别标注了它们的吉尔吉斯斯坦语名字。接着,他又出发前往澳大利亚的雨林。最近一次与他联系是在跨年夜,当时我们通了电话。他刚刚目睹了在悉尼熊熊燃烧的森林大火中,桉树爆胶的场景,紧张的情绪还未平复下来。99他每次出门时,我都很想念他。他一向乐观,而且很有远见。我们聊天时说的话只有我们自己才懂。“早上,在沼泽地里看到了一只大黄蜂。”“正常,这里可是大黄蜂之乡。”“估计它这次有去无回了。希望明年还能见到它的后代。”罗杰对昆虫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他打算用蟋蟀制作一架“电子琴”,因为蟋蟀可以随着温度的变化,改变其鸣叫的音调。他设想将蟋蟀装进玻璃管,通过键盘来控制稳度的升降。事实上,罗杰是个连苍蝇都不愿伤害的人。在我康复期间,曾去他家小住。有一次,我们正吃着晚饭,一只巨大的橙色裳夜蛾不小心飞了进来。我们想把它赶出去,但各种尝试都失败了。于是,他索性关掉了屋里所有的灯,敞开大门,在花园里放了一盏硕大的马灯。虽然我们只能摸黑吃完了晚饭,但蛾子却重获自由,拥抱了属于它的夜晚。

现在,罗杰已经回到了家里。他在忙着做一个新项目,也可以说是重启一个老项目。关于牧牛古道(Cow Pasture Lane)的故事再次浮出水面。牧牛古道如今是一条车道,过去曾是连接公地和绿地的古道之一。20世纪80年代,有个农民想独占这块几百年来一直作为公用道路的土地,将这里挖得惨不忍睹。罗杰发起了激烈的反对活动,抵制这种粗鲁的破坏行为,并成功保住了大部分古道。可就在前不久,这个农民又犁了另一段古道。现在,当地政府开始重新关注此事,并考虑将整条古道升级为公路。这样一来,要求农民将新犁的耕地恢复为公路,就有了政策依据。而罗杰需要做的,就是搜集更多证据,证明这条古道的历史渊源。当地规划部门安排了简来到梅利斯村进行实地调查,听取我们的意见。

因此,几天后,我便来到了罗杰的农场,参加一个关于实地勘测的短会。罗杰的客厅布置得像作战指挥室一样,桌子上摆100满了旧地图和航拍照片,每张图上都有这条古道,最早可追溯到1783年。然而,这些都是旧日风光了。于是,我们带着简亲自走了一遍古道,去寻找那些至今依然存在的遗迹。为了让这段经历更加生动和深刻,我和罗杰采用莎士比亚喜剧经典的三段式结构来呈现。罗杰先是展示了这条古道的种种地貌奇观,着实令人心旷神怡。接下来我便登场,介绍起沿途各种古老的植物,进一步争取简。之后,罗杰巧妙地将历史的外衣,披在了一条“铺好”的岔路上,这条岔路穿过一条小溪,一直以来都是土地所有者和市政规划者感到困惑的地方。罗杰耐心地解释道:“此处没有路面,但实际上是用石头铺成,请看水底的铺路石。”我们仔细观察着,很快就找到了三块幸存的平坦浑圆的砾石。这石头一定是从萨福克郡以外的地方运过来的。

不过,这条古道根本不需要我们大张旗鼓地去介绍,它的生态布局本身就自证了它的起源。整条路都很宽阔,宽到足以放牧,路两旁常见许多自然形成的小水湾,供牛群驻足休息。路边的草地里,长满了古老栖息地的植被:报春花、欧洲对开蕨、山靛,甚至还有一株在萨福克郡被称为臭铁筷子的铁筷子属活的植物标本(是通过病牛皮下的挂绳或“泄液线”传到此地的)。古道沿途的树篱并不是乡村规划中常见的、成排的山楂树,而是东安格利亚古老林地典型的混合植物群:梣树、枫树、榛树,还有一些鹅耳枥和橡树。这些树木虽不是人们有意种植的,但会定期进行修剪。按照当地的传统,每隔八至十年,就会将这些树木从头到脚修剪一回。有些树桩已经在路旁生长了几个世纪,宽度达到两米半。此地的橡树同样千奇百怪,每一棵都形态各异。有的树冠形状像棒棒糖或蘑菇头;有的树干弯曲了,有的生着毛刺;有的树皮很光滑,有的长着疤;有的橡子是圆形的,有的是子弹形的。正是这种复杂多样的野生橡树林,而不是一排排苗圃培植的扦插树苗,满足了人们对自然野性的无限遐想。

101牧牛古道曾是一条原始车道,是从野树林中踏出来的。林地被砍伐用于耕地之后,这条路作为边界被保留了下来。中世纪时,这里是公地的一条车道,两侧树篱也依然存在。不过,根据我的大胆猜测,这条古道的历史其实比这更早,很可能与周围的景观布局一样,可以追溯到铁器时代。倘若果真如此,那么,这条古道其实比当地的大部分公地和绿地(一开始很可能是作为旅人的过夜地点而形成的)出现得更早,当然也要比沿途的定居点出现得更早。

回到家,我又开始拿着地图异想天开,想尝试沿着丛林中的小径和偏僻古老的小路追溯牧牛古道,看看它究竟会延伸到哪里。我顺着弗兹路(Furzeway)和丽兹路(Lizzie’s Lane)的倾斜角度,向西北偏北的方向追踪,来到了曾经的雷德格雷夫公地,接着穿过沼泽,来到了布罗德大道(Broadway)。此地分别连接着加伯尔迪舍姆村(Garboldisham)和哈林教区(Harling)。继续向前,是布里德汉姆大道(High Bridgham)和东安格利亚历史最悠久的德洛夫古道(Drove)。这条古道穿过了布雷克兰昔日的许多羊肠小路,一直延伸到格莱姆斯墓矿。有朝一日,我一定要试试,在这条古道上骑车是什么感觉。几周之后,我们接到通知,地方议会已经同意为牧牛古道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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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短暂参与公共事务的经历让我的良心得到了慰藉。我明白,在我投身于农舍周边只有少数人能懂的事业中,试图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时,我很可能会变得与世俗世界格格不入。我依然觉得,我的这次“涂鸦”并没有为世界做出多大贡献,我渴望能做一些更加坚定、引起人们更多注意的事情,比如画一幅洞穴壁画,建造一所牧羊人小屋,拯救这片沼泽等。通过电视的小小屏幕,我发现河谷外的世界似乎越来越遥不可及,越102来越不真实。窗外,雨一直在下。农作物喷雾器在地里来来回回。我不知道,王室管家的丑闻、道琼斯指数的涨跌,跟我究竟有什么关系。我内心的满足感,只有到了中年才学会烤面包的人能懂。我觉得自己活通透了,慢慢变成了一个适合在沼泽地区生活的人。乔纳森·贝特对浪漫主义的评价回荡在我的耳边:“过度沉迷于探寻事物的精神,其代价是与人类社会的彻底决裂。泛神主义取代了慈善事业,与自然的交流代替了社会意识。”

但是,说实话,我完全没有自鸣得意的意思,也不觉得自己与社会脱节。搬到东安格利亚还不到半年,我就觉得自己又重新掌控了人生,有一种脚踏实地的感觉。我在这里生活,闲暇时听听收音机,看看报纸。我给杂志写写文章,回应了两名动物学爱好者针对《不列颠植物志》提出的尖锐评论。在情感上,我对自己的支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波莉给了我陪伴与慰藉,但她还没有真正成为我的伴侣。这一点,我别无选择,只能坚强。而且,我还莫名地感受到了自己的爱国热情,并不是无脑地宣扬民族主义,而是对我的祖国、我的新家园的感情越来越深。我不认为,在没有对他人构成敌意的前提下,喜欢自己的家是一种不好的情绪。这才是真正的自然流露。而且这也具有生态意义,一切生物都忠于自己脚下的土地,并不代表对他者的不敬。这片河谷以及栖息在此的生灵都待我不薄,我钦佩这片土地蕴藏的了不起的独立性和创造力,这种精神不仅在这里存活了下来,而且变得日益丰满强健。

所以,我内心固有的无拘无束者与湿地居民的新身份合二为一。当政客在新闻中大谈特谈伊拉克战争时,政治、外交及“自然保护改革派”似乎陷入了一个自我指涉的怪圈,永远都在对上103一次意识形态冒险的危害进行修复。在我看来,这就像一种政治上的医源性疾病,一种因治疗不当而引发的慢性病。

在半明半暗的橡树小屋中,我看着“自然”类节目,寻找安慰。猫咪小黑似乎很不高兴,趴在我腿上,背对着电视。老虎也是猫科动物,但是猫咪,显然无法理解自己的大表哥。猫坚定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有当电视上出现它们熟悉的麻雀或知更鸟时,才会凑近屏幕,目不转睛。很快,我就理解了小黑对电视的厌烦。电视上,食肉动物追逐猎物的镜头,以及对大自然复杂性的夸张呈现,似乎在无休无止地循环播放。鸟儿身上安装了微型摄像机,以便人类能够“从它们的角度”观察世界。恐龙和穴居人以动画形象,出演尼采(Nietzsche)和芭芭拉·卡德兰[23]合编的剧本,在经历了极度痛苦的家庭情感剧桥段之后,直奔编剧为其预设的归宿。所有的节目,不论其初衷多么高尚,似乎都在贬低自然。动物要么被当成玩物或恼人的麻烦,要么则是用来满足人们猎奇的私欲。电视上总是有各类名为《奇怪的动物》(Weird Animals)、《极端的动物》(Extreme Animals)、《动物杀手》(Animal Killers)的系列节目。几乎各大电视台都有一档热门节目是年轻男性主持的动物节目,主持人穿得像利文斯通医生[24]一样,西装革履,却不停地折磨那些无助的爬行动物,试图引诱它们反击。(他们的着装方式,仿佛是历史重现。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在炫耀战利品时,也是同样的打扮。他们将捕获的战利品堆在一起,故意露出猎物的獠牙,以证明它们就该被猎杀。)画面的焦点和图像的速度跟随摄影机不停地变化,全然不考虑这种变化是否合适。于是,图像带给人的感受,已完全脱离了真实的体验感。(我记得,在为数不多的关于植物的纪录片中,有一部就是以这种处理技术为基础,不出所料,名字叫作《叶子的战斗》[The Battle 104of the Leaves]。影片利用了夸张的延时摄影,在风吹动之下,叶子仿佛真的在与蜿蜒的藤蔓打架。这种失真的镜头与影片暗中嘲讽的“感伤”观点一样,都是在将植物拟人化。)而等待我们的,是关于这一切的归谬反证(reductio ad absurdum)。英国独立电视台曾制作过一档《人兽大战》(Man vs Beast)系列节目,将人们直接带回了古罗马斗兽场。影片中,大象与44个小矮人比赛拉动一架麦道DC10客机;熊和人比赛吃热狗;一只猩猩和一群壮汉比赛拔河。电视台以为观众会喜欢这种节目,可意想不到的是,观众却爆发了抗议的浪潮,直接导致节目被叫停。

我把台调到了大卫·爱登堡(David Attenborough)的纪录片《哺乳类全传》(The Life of Mammals),希望能好一点。可是,食肉动物的循环依然在上演,而且还明确假定了自然界中等级制度的重要性。每一集的主角都在不断进化,体型也越来越直立,循着“存在之链”[25]的等级一路攀爬,直至最后一集中介绍的《超级哺乳动物》(Super Mammal)——一种可以制造战争和电视纪录片的物种。不过,在倒数第二集中,有一个故事乍看似乎打破了侵略与竞争的一般定式。这集是关于一群猴子,如何跨越物种屏障,开展交流与合作的故事。爱登堡讲述了,森林中不同等级的不同物种是如何发现危险即将到来,并发出“捕食者来袭专用”的警报让同类四散逃命的。他称之为“世界上最特别的反捕食联盟之一”(这样的形容略显夸张;小黑每次到花园中时,也会引起同样的骚动),说着他便拖出一只玩具猎豹,就是直接可以在商场玩具店里买到的那种,目的是为了哄骗猴子们发出“有豹来袭”的警告声。猴子是幽默风趣、善于交际的动物,它们当然会配合。但据我所知,它们发出的很可能只是笑声而已。

105(26)我还是不太相信这段内容,于是重新看了一遍。爱登堡从正面展现了整个故事,用那种观众熟悉的方式娓娓道来。仿佛早已心领神会,他的视线掠过肩头望向远处,接着拉开窗帘,准备给观众展示一些好东西。这时,一只替代性的玩具豹子映入眼帘。坦率讲,整集节目的策划目的就是一场动物的怪胎表演。这与“马戏之王”费尼尔司·T.巴纳姆(Phineas T.Barnum)开创的“地球上最伟大的表演”一脉相承。巴纳姆自己也曾表示,不知这种表演在21世纪会产生何种回响。

我想起来,法国作家科莱特(Colette)曾在20世纪30年代,评论过这种对动物的隐秘剥削行为。在她一些比较私人化的文章中,她一直在探寻自己与动物的关系。她写过蟒蛇的柔软蜿蜒,听见过自家小狗的异样心率,还曾为了自己的猫,与蜥蜴做交易。在参观了位于文森(Vincennes)的一所动物园之后,心碎的她表达了这样的信条:

动物园故意不给豹子喂食,等它饿极了再放出去,山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奋力抗争,被豹子咬断了喉咙。毕竟,被动的受害者并没有什么意思,打斗的场面要激烈一些才好。面对这样的情景,我们作为观众甚至也并不无辜。我梦想着,人类可以离这些野生动物远一些,人离开了动物也能生存,让动物在它们的出生地不被打扰地繁衍生息。我们应该忘掉动物的真实样子。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再次迸发出想象力。

而我离不开野生动物。我推测,人类离开了动物,也将无法生存。动物与人类的起源、生命的源泉息息相关,动物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进化方式和智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衡量标准的参照物。如果没有动物,人类根本无法预测,将会有怎样的106(27)后果。让动物仅仅存在于人的梦想和传说中,使动物与人彻底隔绝,实在是难以想象。但是,这并不是在否定科莱特的观点,人与动物的关系,的确应该通过想象和尊重来维系,而不应该以剥削、控制和管理来实现,即便这种操控只存在于舞台之上,也不应该。我很想知道,在这些电视节目的策划者和制片人心中,我们,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他们是不是把自己当成了马戏团的导演,把我们当成了在一旁拍手叫好的观众?毋庸置疑的是,在丰富大众对自然界的印象、激发人们对自然的兴趣方面,这些人还是有功劳的。但是,他们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引向了何处?电视本该是最具表现力和灵活性的传播媒介之一,其从业人员的远大志向,难道就是传播这样的信息吗?他们对世界的看法,是否同18世纪那些摆弄“珍奇柜”的收藏家们一样,不过是将其作为娱乐与消遣的方式,玻璃柜里陈列的五花八门的小玩意儿只是用来满足人们的猎奇之心?他们是否真的认为,用技术手段去诠释自然,让自然在我们眼前变得更慢、更近、更大,真的会有助于人类更好地融入其中?而讽刺的是,那些所谓的“一流”纪录片的目的,是为了阻止人类侵犯自然,或是表达人类与自然是同一个生物圈的平等主体,然而,事实上,整部商业纪录片的拍摄过程,其中强烈传达出的自然界是客体而非主体的观点,影片对故事情节的操控,及其对人类行为复杂性的刻意辩解,已经是你能想象到的、对大自然最全方位的侵害了。

四百年前,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写出了令上述制片人奉若圭臬的剧本。他清楚地呈现了,从有机自然观,到现代世界的机械主义还原论的转变过程。他写道,自然“必须服务于”人类,并接受科学的改造。大自然的“探子和间谍”要去107发现她的“阴谋和秘密”,“只有经历反复试验和苦思冥想的艺术(即科学),大自然才能更加充分地展现自己的魅力”。

继培根之后,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变,渐渐发展为一个让人熟悉而又沮丧的故事。电视所“呈现”的大自然是局限、片面的,相当于古老权力游戏之下的一个过审版本。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看,绝大多数普通人的一生,都是在对自然的恐惧和惊叹中度过的。在人类的传统哲学思想中,从先知摩西到牛顿等科学家,他们都理所当然地一致认为,人类在自然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其他一切生灵,皆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存在。在17、18世纪启蒙运动期间,这种假设表现为人们强烈地渴望,能够理解并解读上帝的完美安排。正如培根所言,科学将成为人类称霸的新手段,其目的是“拓宽人类帝国的边界,影响一切可能影响的事物”。偶尔,像吉尔伯特·怀特那样,全神贯注地观察自然界的微小细节,会让我们对这些生物伙伴产生真正的尊重。然而大多数人,即便被大自然的美丽与神秘所打动,也依然将自己视作自然的核心,万物的焦点。

而到了19、20世纪,沉醉于机械论自然观的人类,也渐渐开始意识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关联性与脆弱性。不论人类是否愿意,人类都只是错综复杂的自然网络中的一部分。这种领悟,本该让人类停下自大的脚步,变得更温柔、更谨慎、更感激这个星球上纷繁多样的惊喜和绚丽多彩的创造力。可惜,陈腐的思想在人类文化中早已根深蒂固,因此没过多久,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帝国主义和霸道的家长做派的煽动下,这种思想又重新抬头。人类将成为大自然的主人,像打理农场那样去驯服大自然,或者干脆108(28)对其进行殖民统治。或许,正如伟大的生物学家刘易斯·托马斯(Lewis Thomas)所言,这是唯一现实的观点:

未来令人绝望。现在,我们对世间万物的亲缘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可我们依然像19世纪的古人一样,大摇大摆地走在开阔的大自然中,渴望征服自然,驯化自然。我们无法停止这种控制欲,除非人类彻底消亡。我们发明了这种方式,并靠这种方式发展壮大。我们就是这样的物种。

这是一个令人沮丧的、失败主义者的结论。就连托马斯本人,似乎也为此感到不安。他设想了一种长期的、广泛的“解决办法”,即“人类作为地球的勤杂工,维护人类与地球和谐共生的状态、储存信息、做一些美化和装扮地球的工作……这类事情”。(我曾经将托马斯的这种比喻大致讲给了詹姆斯·洛夫洛克,他从“盖亚假说”的角度,巧妙地换了一种说法:“给地球打工,没错,我喜欢这个理论!”)

这是一个比“大自然的主人”更谦逊、更有用的角色,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人类的天赋和才能,又尊重了生态环境的自发性和创造性。不过,尽管洛夫洛克的本意是友善的,但他的观点依然停留在世俗和功利的角度,忽视了人与自然之间古老而复杂的情感羁绊。美国环境保护主义学者比尔·麦吉本(Bill McKibben)曾如此写道,也算是回应托马斯的观点:“难道这就是人类的命运?去‘打理’这个世界,‘管理’大自然,‘监护’所有的生灵?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需要牺牲大自然的神秘,抹杀生命的苦辣酸甜和这个生机勃勃的世界?”

今天,最常用来形容人类角色的词是“管家”。我们是星球109家园的管理者,有责任去保护并合理规划地球资源。当然,管家是一方的代理人。可我们并非总能分得清,自己究竟是谁的管家。最近这些年,我们不再是上帝的管家,而更多的是人类的管家,子孙后代的管家,却唯独不是大自然的管家。(“人类是大自然的管家”这一观点,多少也带着一丝人类的傲慢。毕竟在没有人类的数十亿年间,大自然实则自我管理得很好。)主流的环保主义,是毫不避讳的功利主义且以人为核心,其基础是开明的利己主义:我们想要一个健康的、无污染的、物种丰富的生态系统,只因我们未来的物质来源取决于此。

当然,一切有机体,包括人类,都有权从大自然中获得利于自身物种生存延续的一块蛋糕。“管家论”的根本问题不在于人类获取自己那块蛋糕,而在于人类认为,自己也拥有权力或责任,去决定其他物种分得的蛋糕。这种管理关系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我们”与“它们”的关系。这实则是在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中,根据权力和重要性,对物种进行划分。不论这种做法是多么善意的,都带有专制独裁的印记,而专制才是产生人类试图治愈的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人类倾向于将大自然视作一个静态系统,忽略其动态发展过程,比如自然的演替、栖息地的迁移、自然灾害、自然的自我修复和自我发展等等。人类强调的是照顾自然,而非关心自然,并将全面管理自然视为人类“自然工作”的目标,而不是将其作为一种构建人与自然更公平关系的方式。最重要的恐怕是,这种思路隐晦地将需要被照管的对象塑造为非人类世界,实际上,人类才是应该被照管的对象。对大自然的“呈现”就属于这种套路,轻易地对非人类世界做出安排,认为它是固定的、成套的、可知且可消费的。

约翰·克莱尔并不是一个自然的呈现者。在政治层面,他是110大自然的代言人、代表和管家。他的作品是将某些“特殊的地点”忠实地写下来,而不是主观地添油加醋地描写;作为其生灵同伴的代言人,他从未表现出肤浅的“认同感”,而是一种与之休戚相关的领悟。有人担心写作或许会切断他与自然的联系,他却以吟游诗人的身份,再次投进大自然的怀抱,帮助那些被边缘化的大多数吐露心声。在他的作品《剑井的悲歌》(The Lament of Swordy Well)中,他化身为“一片土地”,被“卑鄙的圈地”和“利益的贪婪之手”疯狂压迫和剥削。在其迷人的长诗《夜莺之巢》(The Nightingale’s Nest)中,克莱尔承认,自己与这只长着普通“赤褐色”羽毛的夜莺有相似之处,并看着它在“蕨叶盘绕蔓生之处/榛树伸展开的枝杈下”放声歌唱:

……盛夏里,最开心的事情

莫过于用幸福的幻想充实她的生活

对我而言,亦是如此

克莱尔和夜莺的关系是否可以代表某种文化共生呢?双方相通的欢喜是不是他对鸟儿思慕之心的回报?

优秀的电视纪录片在观察大自然时的热爱和用心程度,堪比克莱尔。摄影师耐心地守着漫漫长夜,让人不由得联想到克莱尔的那句:“嘘,轻点儿关门。”但是,冷静而客观的镜头呈现,却很难看出诗人与自然共情的影子,也很难感受到诗人那种对自然的珍视之心而非照顾之情。

电视上的新闻令我烦躁和沮丧,我甚至迟疑了一会儿,不确定节目内容是否真的更换过。首相大人又在陈述攻打伊拉克的理由。推心置腹,忧心忡忡,面带虔诚,是他一贯的风格。他在断111案,最终他将找到证据,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伊拉克人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尽管截至目前,并没有人真的找到了这些武器。伊拉克人是国际恐怖主义阴谋的参与者,是首相发誓要讨伐的对象。相信他的话,他知道得最清楚,没有他不知道的。似乎下一秒他就会推出一个萨达姆·侯赛因的模型,来激起英国公众山呼海啸般的声讨和反对。

或许,看大人物们在电视上指点江山,并不是理解人类、理解自然的最佳途径。不过,或许从另一个角度看,反倒是可以将这些人看个清楚。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个让人懊丧的夜晚。维多利亚时代创造的“存在之链”,已越来越像一座大金字塔,而越往下越拥挤。

关于要不要参加2003年2月15日举行的反战大游行,许多人都进行了深思熟虑。没有人想让萨达姆好过,但也没有人希望事件升级,演变成20世纪70年代那种街头暴乱。当年的事情让许多人对政治活动望而却步。但是,整个国家都沉浸在一种显而易见的愤怒当中。似乎在重大事件面前,体面和民主都被扔到了一旁。最终,我们河谷里的两百位村民自愿来到了泰晤士河畔,加入了两百万人的队伍。后来,这次集会成为了英国史上最大的抗议活动,而且在整个西方世界,都可能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有九成的抗议者从未参加过任何示威活动,他们的状态谨慎而有主见,态度十分坚决,而且还游行出了一种节日的氛围,因为示威其实也是在庆祝大家共同的信仰和感受。显然,将人们从四面八方聚到此地、进行这次大规模街头游行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战争,还出于一种日渐强烈的被剥夺感。那天,最受欢迎的标语是112“要喝茶,不要打仗”,确实非常应景。数不清的社会团体和派系,打着为了我们的旗号,策划着一系列有预谋的暴力活动,这些似乎与遥不可及的政府智囊团,为伊拉克制造武器的、不负责任的跨国石油公司和军火集团,以及所有庞大笨重、脱离群众的国家机器脱不了干系。

在我心里,还有一团火在燃烧。那就是返回欧洲的夏季候鸟——燕子、斑鸠和布谷鸟,它们从非洲出发,途经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流域和伊拉克中部,沿着东部路线,一路向北。如今,在它们每年必经的从南向北、从贫穷到富饶的这条狭窄归途上,它们需要对抗的是英美轰炸机和萨达姆的喷气式飞机。

*  *  *

接下来一个月,我回了趟奇尔特恩老家。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否明智。人们常说,你应该和过去一刀两断,不要回头看。但是,奇尔特恩有我过去的人生,是我的根,不管怎么说,都是它造就了今天的我。那里塑造了我全身的骨骼,给我支撑,有我浪漫的初体验,也是我写作的源泉。我要回去一趟,哪怕只为搞清楚,老家山坡上的那片树林在我心里是否依然存在,还是已经和那些阴郁的幽灵一道,彻底消失了。我觉得自己是想念它们的,但我也说不清楚。在我生病时,心理医生总是劝我去那片山林走走。有一次,我去山里看赤鸢,他刚巧遇到了我;我猜,那次他看出了我曾经的样子,也明白了这些鸟儿对我的意义。他曾提出,想带我回去看看;还说会帮我解决午餐,再带我回来。113即便如此,我也不敢接受。我之所以退缩,是害怕自己可能会变得完全冷漠,害怕自己发觉(就我当时的感受而言)已经忘却了曾经让我感动至深的那些记忆。高高的奇尔特恩丘陵和那里自由飞翔的鸢,是我的试金石。我必须鼓起勇气,看看自己能否失而复得。

奇尔特恩鸢的故事十分温馨。在英格兰,这种鸟曾经很常见。然而在19世纪,在捕猎者的围剿下,它们近乎绝迹,因为鸢以捕食雏雉鸡为食,还会叼走人们晾晒的衣物,装饰自己的鸟巢。在《冬天的故事》(The Winter’s Tale)中,本身就爱偷些小东西的奥托吕科斯[29]警告道:“鸢筑巢时,看好自己的麻布衣。”在威尔士中部地区,锡尔迪金郡(Ceredigion)的城堡附近,捕猎者相对较少。只有在这里,鸢作为一种野生动物,才得以幸存。它们缓慢而稳定地繁殖,活动范围逐渐扩张,但要想跨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边界奥法堤(Offa’s Dyke),还差得远。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自然保护委员会决定向鸟儿伸出援助之手,将几对西班牙出生的鸢带到了英格兰,并在石油大亨约翰·保罗·盖蒂(John Paul Getty)位于奇尔特恩的庄园里放生。这里距离伊布斯通村(Ibstone)不远,环境与鸢在欧洲丘陵地带的稀树草原栖息地十分接近。鸢似乎很喜欢这里,也愿意留在此地繁殖。1990年,我在M40公路上,偶然邂逅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只鸢。曾几何时,鸢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追求,是东南地区野性荒原的象征。当我的思绪天马行空时,我还常常把鸢视作凯尔特人祖先的象征。

于是,三月的某天午后,我开车南下,去完成自己未了的心愿。其中有一段路,是我从前每半个月去看一次心理医生的必经之路。沿途的风景,是刚刚送走冬天的山林,荒凉、芜杂又蠢蠢欲动。天气凉爽,有风,不知道这一路会不会看见鸢。我走114(30)的还是那条老路。沿着山脚的小路开车,途经金斯顿布朗特村(Kingston Blount),然后道路突然转向东边,进入了山谷地带。

看,鸢出现了!灰色天空中,远远望去,每一只滑翔的大鸟都像是鸢。瞧,它们向高空飞去,盘旋着,翱翔着,犹如两把弯弓,射向山上的树林。它们朝我这边飞来,徐徐地,乘着风,滑过气流的漩涡。距离越来越近,我能清楚地看到,它们的躯干和尾部掀起的赤褐色羽毛。它们啼鸣着,啸叫着,声音在风中飘散,离我越来越远。我开车继续向南,进入了高原地带。这里的天空,到处都是鸢的身影。它们在村庄上空飞翔嬉戏,乘风破浪,掠过农舍上空,降落到鸟舍的高度。中途,我在一家餐厅吃午饭。透过窗户,我看到鸢飞过树篱,在空中划出一道长长的弧线。我来到室外,想近距离地观察。一只鸢掉转方向,顺着风飞走了。它轻松地张开翅膀,让空气托住身躯,像舞者抬起双臂,像船帆随风鼓动,似乎与风合为一体。它的动作是那么轻盈,不费吹灰之力。我能感到,自己的肩膀正情不自禁地随之张弛。

天光渐暗。我选了一条近道开车回家。沿着小路,穿过粗犷的牧场,突然,天边飞来一大群鸢,好似一张变幻莫测的大网,直连天际。我猜,这是鸢的一次盛大聚会。对于许多物种而言,类似的聚会属于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过,究竟是什么并不重要。这是鸢对风的一种回味,任性而无端。所有猛禽都喜欢风。只有在起风时,它们才是真正的猛禽,才能领悟到某种真谛。然而,鸢的这种令人叹为观止的集体飞行场面,却不是一种日常行为。鸢是一种颇具胆色的鸟,它们的追求是,将自己的飞行技巧发挥到极致。

我停在原地。头顶上的鸢多到数不清。我的前方足有三四十只。回头一看,我发现身后也同样有好几十只。它们得意扬扬,像游隼般从天而降,掠过原野,侧着身,螺旋下降,逐渐减速。115(31)它们利用分叉的尾巴调整平衡,轻松极了,好似在风中表演杂技。眼看着鸢向上或向下翱翔,我感到自己的身体也在随之上下飞舞,深深吸入着原野的气息。我并不想飞,也不想和它们一同上天,可它们仿佛将我变回到六岁的时候,回到那个张开双臂、从山顶向下俯冲的孩子,甚至比那时还要更小。

这是怎么回事呢?如此多的鸢在追逐嬉戏,却并不是一场大规模求爱表演,也不是在奇尔特恩常见的鸟群齐聚觅食的场面,当地人出于最善良的愿望,将牛排放在自家的鸟舍中,供鸢享用(结果却无意间将鸟儿的消化系统置于危险之中)。此情此景是一个族群联络感情的纽带,是当一天结束时,所有鸟儿聚在一起的狂欢。它们用自己最熟悉的方式,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就像在过去,人们之间常常举办的斗舞一样。

暮色降临,鸟儿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丛林深处。我跟在它们后面,经过了盖蒂的豪华板球场。这座球场位于茂密的榉树林中,像一座华美的岛屿。我听到了山雀穿梭觅食的细微声响。接着,就在我头顶上方,一只鸢发出了叫声。那是一只落单的鸢,惊鸿一瞥,旋即划过枝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只打了个照面。在苍茫的暮色中,鸢宛如一件遮天蔽日的斗篷,俯冲下来,令人窒息;那一瞬间,它已经不再是舞者,而是一只猛禽,回归了它的天性。

*  *  *

故地重游那片属于我的林地,更让我心情沉重,丝毫没有欢欣鼓舞的感觉。这块林地马上就要被卖了。迫在眉睫的改变,让我的内心泛起痛苦的波澜。村子里也在忙着买卖土地。本地和外地的大地主们的支票簿翻得沙沙作响。这里有可能变回狩猎区,或是彩弹射击游乐场,也可能变成赛马训练场。我的好友弗朗西斯卡·格林诺克和约翰·基尔帕特里克,从一开始就是这片林地116的护林员,我的好帮手,也是这片林地生存延续不可或缺的坚实支柱,而且为了帮我卖林地,他们还迅速成立了一个本地基金。然而,对于我的大意疏忽,以及面对当下的紧急情况事先没有一点儿准备,他们心里其实也很气恼,但是并没有说出来。至于我是如何看自己的,我也说不清楚。在我没回来之前,我一直不敢去想这个问题。我一心想回归正常生活,这种需求让我除了眼前的事情,别的全都顾不得了。

那是一个三月里的周末,出现了一些不好的迹象。在林地入口的山毛榉树上,挂了一个“此地出售”的牌子。早在二十年前,也是在这棵山毛榉树上,同一家中介公司也曾挂过相同的牌子。这一幕让我浑身战栗,就像神明在祈祷者面前显灵了一样。还有,一辆福特车撞在了旁边的梣树上。冬天路滑,快乐的自驾者在过S弯道时,很容易将车甩出去。但这辆车不一样,现场的情形透露出故事才不过讲了一半。这是一辆油漆工的货车,里面装满了油漆用具。撞车的时候,油漆桶飞到了车子前面,灰白色的油漆洒得到处都是,很像某种爬行动物的血。这车看起来似乎本身就是个马路杀手,既可怜又可恨。“瞧瞧你都干了什么!你看没看路!瞎开什么!”

我必须提醒自己,我从未打算将林地变成我的私人财产或物品。我曾写过,我之所以成为这里的主人,只为有一天“失去”它,将它还给应该得到它的居民们。然而,看着中介公司挂出的那张清晰的牌子(像极了1853年村子因圈地而封锁道路时的告示)。我还记得上次的情形。上次我是潜在买家,而非卖家。当时,我躲在树丛中,暗中观察我的竞争者戴着宽檐帽,拿着记事板,游览考察这片林地,目睹了他们担心自己可能买不到而苦恼。难道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是虚情假意,披着环境利他主义的外衣,来掩盖自己的自负之旅?我曾经想在这里建立一处供人们117放松玩耍的场所,做一次社会实验,看看这群21世纪的村民是否愿意“回到森林”,帮人们修复因过度商业化的职业而造成的身心创伤,到这里来获得欢乐和享受。我也希望此地能够成为某种工作场所,尽管我永远都不会像我的朋友托尼·埃文斯那样,好意思去向当地税务局开口,要求将自己的森林庄园(他的“户外工作室”)的所有成本费用记为合法经营支出。

可是,我不是也一直想找一个工作室,既能体现我个人的理念,又能展示这里的风景吗?我不是也想偏安一隅,来弥补过去一直漂泊辗转的错误吗?在老家的村庄,有我的朋友们,有青蛙、雀鹰、獾、兰花、麂鹿和流浪的蝙蝠,他们都在这里生机勃勃地工作和生活着。林地的上一任主人种了些不适宜此地的植物,比如用来制作火柴的杨树。我们清理了这些植物,让阳光能够照射进来,为林地提供了更好的再生条件,并留出了一些简单的道路,大部分路线都是依据动物之前踏出的小径。我们还尝试组织了现场民主决议,讨论林中空地应该规划在哪里,还为我们生产的木柴制定了一个大致的以工代赈的方案。可是每当我忏悔时,我都会不自觉地回想起,我们所做的事情中,有多少是由我本人来发起或提出设想的,什么时间、在哪里开展工作,哪些区域应该划为植被保护的重点地块,200棵山毛榉树该卖多少钱等等。我常常会在简单参与和微妙控制之间摇摆,就像走钢丝一般。但只有这次,牵扯的人不止我一个,还有许多其他人。而我,并没有为他们的未来做打算,没有考虑到他们在林地的利益。我是不是害怕面对自己终有一死的命运?这片林地原本是一个持久存在的、丰饶肥沃的地方,我是不是把它当作了自己对命运的某种反击?

但是,三月的林地依旧对我张开了慷慨的怀抱,大自然通常如此。我从窘境中脱身了。弗朗西斯卡和约翰也一样,他们的118基金进展顺利,即将得到遗产彩票基金的赞助,正准备为林地争取一个长久的未来。他们曾经看见过赤鸢在林地的山毛榉树上驻足。这些鸟儿的大本营在距离这里30多公里的南方地区。之所以飞到这里,或许是打算未来在这里安家。头一天刮了大风,此时的林地看上去焕然一新。蓝铃花的嫩芽已经长到15厘米高,再过几个星期就该开花了。我曾在花丛中里里外外仔细搜寻,找到了17种颜色的蓝铃花变种,从纯白色,到带白色条纹的粉蓝色,再到最深的靛蓝色,应有尽有。还有一天下午,我惊奇地发现,一只纯白的雄鹿正在蓝色的花海中小憩。我像看见一头独角兽一样,惊喜万分。我还爱看孩子们在花丛中睡觉,孩子是我们信仰的守护者。他们并不在意世俗的常规与准则,而是怀揣着最美好、最纯真的万物有灵论。我见过孩子们全神贯注地与树交谈,一本正经地送青蛙回到池塘里的家,“万一青蛙被树枝挡住,过不去了呢”。看着自己留下的足迹,看着山毛榉树干上泛着灰色的光泽,枝叶稀疏处抽出的一簇簇新枝,我想,自己在称赞湿地的新家的生机勃勃时,是不是有些言过其实了?

我意识到,出于对一个地方的某种责任感,我会格外关注当地的发展演变。当年,我每周会出门徒步两三次,就算是最细微的变化,也逃不过我的双眼。我知道梣树的幼苗何时又长高了两三厘米,地上的树枝是从哪棵树上被风刮落的,林生野豌豆的准确占地面积有多大,暴发的山洪会沿着怎样的轨迹奔流,前一晚獾都在哪些地方出没。而现在,二十年来不断勾起的记忆突然又清晰可见了,仿佛特意从脑海中提取出来似的。我们清理了上一任主人种的杨树之后,曾规划出一块林间空地。而今,空地上又自然生长出了一片小树林,而且都长得很高了。三年前,小树林还没有我高。我们当初并没有在这里种下一棵树,现在却有近119十种树木自发地破土而出了。树下还长满了持续繁殖的月桂瑞香和鳞毛蕨。我来到了林地的最高处,从前我经常一个人在这里忙活,趁树木处于休眠期,剥掉不适宜在此地生长的杨树的树皮。这样做至少对山雀和啄木鸟是有好处的。如今,杨树已渐渐枯萎,下方的小橡树不畏阻挡,从枯枝之间顽强地萌发出来,大约有三亩地都是这番景象,与真正的森林一模一样。

还有更有趣的触动人心的事情。1982年,我从伊夫舍姆谷(Vale of Evesham)一个破败的果园中救出了槲寄生的果实,将它嫁接在林地中唯一一株沙果的树皮里。现在,它已经长到10厘米了。那棵被我们特地搭建了保护棚的梣树苗长得又小又矮,只有一旁自然生长的梣树的四分之一高。1994年秋天的大橡果本该在次年生根发芽,长成茂盛的橡树林,可惜却没能实现,因为橡果都被从橡树上空降的毛毛虫吃光了。林地也有古老而调皮的自身发展规律。

我们曾煞费苦心创造的一处景观,看样子会在林地中永存,不会消失了。当初,为了行车方便,我们在植被复杂的坡面上开了一条路。开路时,我心里其实很忐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人类自以为是地对自然横加干涉,是否与我们的追求背道而驰。其实,大可不必为此而担心。这条路很快就成为了社区的一道风景,或者可以说是公地的一处景观。修这条道路是我的主意。村里的孩子们将修路清理出来的蕨类植物和各种野花带回家过冬,降低了修路的影响。开挖掘机的司机师傅给这条小路增添了一些曲线,使其变得蜿蜒多姿,让我们做梦都想不到的是,这么一改,春天的阳光刚好能够照射进来。还有很多潜移默化的因素,使这条路日渐成熟。对于植物而言,这条路只是一个很小的地质变化,毫不妨碍它们恣意生长,因此没过多久,小路上便生出了纷乱的杂草。最繁茂的是白垩岩藻,其次是蓝铃花,还有一团团120像老人胡须的铁线莲,珍稀的带条纹的林生野豌豆。在它们面前,我们根本不是对手。如今,植物开始了自己的计划。坡面逐渐变得阴暗,长满了青苔。野豌豆向有光的地方偏移了近20米的距离。不过,这条路依然是我们为林地增添的一个美妙音符,而且更让我感动的是,连我这个已经弃船而逃的船长,都在这里留下了一处小小的痕迹。

但是,奇尔特恩老家在我心中的痕迹依然难以磨灭,才是最令我欣慰的事情。这次回去,我没有因为离开故乡而感到懊恼,也没有勾起我对过去走投无路的濒死感的可怕回忆。这里的风景似乎已经完全与娇纵、疾病和退缩毫无关系了。这里只是我最熟悉的地方,且永远都是。常听人们说,奇尔特恩的丘陵和沟壑就像一个握紧的拳头,这里的地形倒也符合这种描述:这里的一切我都了如指掌,尤其是哈丁斯林地,就像我自己的手背。现在,我很清楚,自己随时都可以回来,为爱归来,与束缚无关。

*  *  *

又到了黄昏时分。我试图回忆在我的“公地空间”发生过的趣事,却一件也想不起来。一个人自己的房间(吉尔伯特·怀特将他的房间称作“冬眠之穴”[hybernaculum]),往往是所有空间中,最鲜于分享的。(对于其他物种而言亦是如此。只有当天气过于寒冷时,大部分物种才愿意在休息时,稍稍放弃对独立空间的渴望。)然而,推及相近的概念,空间和土地是个人私产的想法实则有些弱化:“只属于一个英国人的城堡,违背了英国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这些完全相悖的观点,随处都是,屡见不鲜,认为土地属于公有遗产的观念根深蒂固,或自生命诞生之初,就本能地存在着。

121在我小时候,花园的尽头就是公地,中间只隔了一道带刺的铁丝网。连接居民住宅区和地方议会新区的是一条小路,从一座废弃的庄园遗址上通过。往昔曾是本地景观的华美庄园,变成了无人认领的荒地。荒地面积大约有六七百亩,废弃之后,肉眼可见地迅速恢复了野生风貌,从前庄园里富有异国情调的雪松和银杉,正受到潮水般的荆棘和杂草的猛烈围攻。这里是我们的后花园,也是我们的大草原。那个年代,孩子们总是野性十足,很快就把这里当作自己的自然野地和生态乐园。我们简单地称其为“原野”,不是因为这里的风景原始,而是因为我们只有这一片旷野,也需要这一片旷野。

其实,这片荒地是有主人的,主人正是给我们修建房子的人。他偶尔会来这里犁一犁杂草,或者牵几头牛过来吃草。不过,看到周围的老少邻居们都把这里当成是公地,他似乎也挺乐意。于我而言,最妙趣横生的是,在完全没有任何人指导的情况下,我们这帮孩子在这片草地上,竟然规划出了一个公平的版图和殖民模式,既不影响主人种地的爱好,也满足了家长的功利需求(这里是从家通往车站的近路)。没有人自诩是这里的首领,也没有人倚仗年龄大或身体强壮而自称拥有高于他人的特权。于是,不知不觉间,我们这群孩子在这里规划出了道路网、集会地、露营地、禁区和举行仪式的舞台。我们还发展了一种小农经济模式:从废弃庄园的瓦砾中回收砖块,从沿途的观赏植物上采集核桃、栗子和杏仁。我们用桦树树枝当柴,生火煮土豆;还学会了把自行车倒过来,将奶油罐子挂在车轮上旋转,来制作黄油。我们对万物的全情投入与关注,近乎万物有灵论:探寻哪种质地的木头能当柴火,想象树干上一个个人脸幻影,将打火石赋予英雄主义色彩,感受草地的柔软可亲,122(32)想象人们在草地上活动时给小草造成的痛苦与折磨,品尝树叶的味道,还有我们用来躲避父母搜寻、“进行秘密活动”的地洞。一到暑假,我们便整日在那里玩耍,只有吃饭睡觉时才会回家。作为一块栖息地,这里只有一条真正的规矩:此地属于我们这个部落,是我们这帮人的领地,没有其他人的份儿。草地的北侧,是议会区子弟的地盘。要是他们胆敢擅闯这里,我们就对他们不客气,简单又粗暴。

小镇真正的公地其实在山上,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于我而言,那里是陌生又充满敌意的地方。天气潮湿,不能打橄榄球时,我们就得去那里长跑。我之所以不喜欢那里,是因为它让我联想到孤独、乏味与寒冷肃杀的冬天。这种孩子气的厌恶,镇上的人们并不认同。公地是为数不多的、各个阶层都能达成一致的事情。1866年,小镇居民通过一次声势浩大的直接行动,将伯克姆斯特德公地从自私的非法圈地中解放了出来,镇上的人们不会忘记这段历史。虽然自古以来,这块长满蕨类植物和灌木丛的土地就是公地,但小镇人民的法定权利却并不完整。20世纪20年代,此地的领主布朗洛家族(Brownlows)卖掉这里时,公地一半卖给了国家信托基金,另一半则卖给了当地的高尔夫俱乐部。几年之后,依照《大都会公地法案》(Metropolitan Commons Act),俱乐部总算将公地的“呼吸空气和运动”的权利让与了民众。但是,土地所有者和公地居民之间的关系仍旧相当紧张,正如我在《故土》(Home Country)一书中写道:

当地的拾荒者经常在帚石南灌木中穿梭,寻找有钱人遗落的高尔夫球。去公地散步而不打高尔夫球的人,冒着挨骂和被球击中的风险,快速从球道上经过。他们并不是在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而是认为公地是一个123(33)属于大家的地方,是一处避难所,也是保佑小镇的一块“宝地”。有一天,天气闷热,我听到商业街上的一个屠夫对顾客说,他总是把肉店的后门敞开,好让“公地那边的新鲜空气可以吹进来”。

后来,我也学会了爱上这里。不过,我所说的爱,更多是作为一名学术研究者对此地的仰慕之情,而不是作为一名公地居民的爱。(我心中的公地一直都是,也永远将是20世纪50年代我们一群孩子嬉戏的那片芜杂的原野。)从书中,我读到了在公地运作过程中,人们敏锐而周全的考虑和当地习俗中的生态智慧,了解了何时应为禁止砍伐蕨类植物和金雀花的封禁期,对钩镰尺寸的严格规定,以及专门为60岁以上的老人和14岁以下的青少年制定的关照措施。我读了维诺格拉多夫[34]的巨作《英格兰的维兰制》(Villeinage in England)。书中分析了在全盛时期,公地拥有平衡、封闭循环的能源体系。秋天,动物在公地上排泄的粪便,正好成为第二年公地牧草的养料。在现代的达特穆尔高地(Dartmoor),就有着类似这种古老的生态平衡体系,其中一项激烈的争论是关于蜜蜂。蜜蜂作为野生觅食者的代表,究竟该不该被视作一种公地动物呢?如果“地球之友”组织的口号是“保护本地,着眼全球”,那么公地的口号就是“保护本地,着眼本地”。

现在看来,这种思想可能有些狭隘了,但是它鼓励人们养成独立、节俭的习惯,增进了人与人、人与其他物种之间的亲密关系。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发明了“惯习”(habitus)一词,用来描述这种共有居住地的状态:“在这种生活环境中,既有各种实践活动,又有期望的传承,还有各类制度规则,比如关于用途和公开程序的限制,以及关于法律和舆论压力的相关规范及处罚等。”

*  *  *

124回想起东安格利亚的帚石南坡地,我觉得这也是它的原始状态。从小屋的窗户向外极目远眺,我几乎能够望见1500亩坡地最远处的边界。地处韦弗尼河的冲积平原,这片坡地和当地的湿地一样,曾经完全被泥炭覆盖。但是,到了19世纪40年代,人们开始挖掘泥炭,暴露出了一大片较纯的沙地。由于沙土太过贫瘠,即便是在二战时期“为胜利而挖”[35]的运动中,也未能开发成耕地。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坡地一直处于半用半荒的矛盾状态。罗伊·波特和他的家人祖祖辈辈都在坡地上生活。白天他是专业的建筑工人,晚上则是摇滚复兴乐队的电吉他手。他对战后的岁月一直记忆犹新。帚石南和金雀花在当地长得最为茂盛,引来许多鸟儿,云雀尤其多。男人们打猎,抓山鹑和野兔;男孩子在坡地上疯跑;女人们把洗完的衣服晾在公共晾衣绳上。谁家有需要的时候,可以随便去挖沙子和砾石,砍掉多余的树木当柴火,偶尔还会放一把火将某处夷为平地。

不过,这里可是放假休闲的好去处。寒冷的冬天,较浅的池塘表面结成了冰,全村人都会来这里溜冰。罗伊的木制溜冰鞋现在还挂在门上。夏天,当地的孩子成群结队地下河游泳。过去,这条河还没有修建河堤,两岸都是沙滩。到了饭点,妈妈们就会来河边吹口哨,喊孩子们回家吃饭。在河水透过采矿钻孔流失之前,坡地上常常笼罩着一层奇怪的薄雾,如梦如幻。雾气大约在人头的高度盘旋,将脚下的路遮挡得严严实实。一天晚上,坡地上又起浓雾。罗伊的父亲喝醉了,结果摸错了家门。在雾气上方,他隐约望见远处有一盏熟悉的灯光,然而实际上什么都没有。

125与所有原生地一样,公地也是一座舞台,一个放大镜。在这里,一切问题都更尖锐,更有戏剧感。这里的霜冻破坏力更大,洪水更凶猛,蛇生得更长,就连战争年代掉下来却未燃的炸弹都藏得更深些……我们常常打趣罗伊,模仿他的口头禅“在坡地上……”,因为但凡有人大言不惭地预测或断言某种异乎寻常的情形,不论这人是天气预报员还是归乡的旅人,罗伊都会煞有介事地抛出他的口头禅,接着道出此地更加耸人听闻的故事。然而,每次他都是对的。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坡地的表面的确会发生一些令人惊叹的情况。在这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然而现在,这里已经变了。公地从前的种种用途,不论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全都被禁止了。谁都不允许在这里打野兔、挖沙子,除了新来的环境保护人员,谁都不能砍树。位于3公里以外的迪斯镇逐渐扩张,坐车来到这里的游客,也对环境造成了一定压力。当地的野生动物基金接管租约之后,巧妙地改变了这片地区的性质。由于坡地上一大片帚石南是一种罕见的特殊植被环境,需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维护,他们先是除了草,然后用割草机大幅清理金雀花和高生种帚石南,目的是为了促进沙地上矮生种植被的生长。坡地正变得越来越专一化。

灌木丛是自然保护部门的敌人。灌木丛属于纯天然植被,是夜莺、黄鹂和许多冬鸟的繁殖地和栖息地,也是害羞的兰花和众多昆虫的家。但是,几乎所有的自然保护区都会优先把灌木清除干净,或者至少加以控制。这样做的理由有很多。灌木不过是长势繁盛的林地而已。如果不通过火烧、放牧或人工手段加以干预,其他植被的栖息地,不论是荒地、沼泽还是白垩丘陵,最终都将被灌木丛侵占。可是有时,人们似乎把灌木妖魔化了。或许,灌木的野性、蓬乱和不可预测的繁茂,就是人们对其印象不126(36)佳的原因。这是自然生长的必然结果,只能靠人工管理才能得到改善。

然而,在进行帚石南坡地的灌木清除工作时,不受控制的自然野性再次制造了意外。兔子军团迅速入侵了此地。在草场自然保护区里,兔子往往很受欢迎,因为它们体型较小,吃草就能活,可以有效控制那些容易疯长的植物。然而,新草地上的嫩草美味可口,引来了一窝蜂的兔子,导致许多被割去大部分植被的区域渐渐被毁。平心而论,这种干预是得失参半的。小酸模、蓬子菜、鹿角地衣等各种低矮植物逐渐茂盛起来。遛狗的人走路更方便了,视野也更开阔了。可是,植物的种类却变少了,鸟类和人类的生活品质也下降了。对于公地上的所有物种而言,过去偶尔刀耕火种的共生方式是否更好,目前尚无定论。如果无法做到关心当地所有的生物,那么自然保护很可能会走向单一化。

公地的生态体系从来都不是完美的。随着当地人口的增加,放牧压力超过了草地的承受能力。这时,一些耍无赖的内部和外部人士就会违反法律规定,破坏社会惯例,滥用公地。通常情况下,领地法庭会进行处理,居民们也会予以制裁,现存的大量不良记录让人们对公地问题产生了误解。要知道,这些档案只记录出问题的情况,而在一切运行良好时,却没有任何记录。

不过,在整个公地体系当中,并未出现过内部崩溃的情况。这就是美国生态学家加勒特·哈丁(Garrett Hardin)所预言的宿命。他在20世纪60年代发表了作品《公地的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在这篇加尔文主义的预言性文章中,他阐释了“公有”资源无法逃脱的命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哈丁127(37)认为,一切不受私有制约束的自然资源,最终都会被过度利用,很可能走向枯竭的终点。“每个人都被关进了一个驱使他养更多牛羊的体系中,只可惜,世界上的资源是有限的。在一个推崇公有制和信仰自由的公地社会中,每个人都抢着养更多牛羊,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最后的结局必然是毁灭。公地的自由只会毁掉所有人。”鉴于四处寻找机会的实业家们,一旦找到未经开发的自然资源,就会开采无度,伐木场和捕鱼场就是典型的例子,由此看来哈丁的悲观看法也不无道理。但他显然对英格兰的公地制度一无所知,或者说,对全世界的农业社会一无所知。要知道在农业社会中,世袭基础和邻里关系让自治成为了第二天性。而有趣的是,哈丁所提出的论据,与英国圈地运动中辩护人提出的论据不谋而合:人的贪婪是改不掉的,允许人自由地获得自然资源(尤其是缺乏基本道德的穷人),只会造成经济灾难。圈地者的言下之意当然是,会给他们造成经济灾难。但是,这种灾难,只是在意识形态上虚构出来的一个概念。几乎在所有情况下,导致一个体系消亡的原因,不是其自身的效率低下,而是外部力量的侵占和盗用。

正在发生的现实,在法律框架之下属于合法行为。而这些法规的制定,就是为了让掠取公地的行为变得合法。其基本假设是,公地权利从前是由理论上的土地所有者所“赋予”的,因此,也可以轻易地予以撤销。但是,更早的历史渊源被刻意淡化了,情形于是就变成了,从前的土地所有者似乎突然以某种神秘的方式获得了他们的土地,就像亚当突然得到了伊甸园一样。在这个合法的神话中,法律不再充当仲裁者,而变成了占有财产的工具。历史学家E.P.汤普森(E.P.Thompson)曾写道:“法律128假装在很久很久以前,公地是由仁慈的撒克逊人或诺曼人的土地所有者授予的,因此,其使用权与其说是权利,不如说是恩赐。这种法律,就是为了防止人们认为土地使用权是所有者的固有权利。”以这种手段,不需要历史学家来证实公地真正的起源,且这种法律条文规定的共同“权利”,实际上只是政治上认可的公地更广泛用途中的一部分残余而已。

只是,这种法律阴谋所造成的伤害,甚至比废止古代习俗和传统用途还要更严重。它让决定人们生存与否的条件,由是否永久居住,变成了是否拥有财产所有权。世袭的庄园主或许拥有沼泽地的所有权,但佃农却不可能拥有,更别提那些没有土地的穷人了。过去,公地的传统用途就是通过在同一个生态系统中共同生活而获得的;而今,它被物化成了一种财产权。而这种物化的过程,与人们将大自然物化成具体东西的方式一模一样。

E.P.汤普森还谈到了一种“惯常意识”(customary consciousness)。人们在主张“权利”时,总是说“我们的”,而非“我的”或“你的”。约翰·克莱尔的“惯常意识”还包括非人类,用汤普森的话来说,就是“我早就知道,他(克莱尔)不只是位诗人,还是个抗议生态破坏的示威者:他并不是在写这里的人和那里的自然,而是在哀叹岌岌可危的生态平衡,人与自然都是维持平衡的重要部分”。克莱尔曾在圈地挽歌《追忆》中,写下了守卫者上绞架的诗句:

——啊,

我不忍追忆那些可爱的地名

看到一只小鼹鼠被吊死在风中

我却只能留下一声叹息

田野里仅存的那棵老柳树上

挂着猎人的一条条锁链

连老天爷都于心不忍

掩面无声地喃喃咒骂

129这片山林曾是它们的公地

它们在这里不断追寻自由

一寸寸公地已然不在

一个个陷阱早已埋好

只等着失去家园的小矿工

这首诗虽然讲的是鼹鼠,但诗中“人与自然似乎实现了一种生态上的交融,在对方身上可以看见彼此的影子”。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公地反过来也在为自然“服务”:在公地上,人类与其他生物生活在同一个共情、共生的自然环境中。

*  *  *

然而,在没有公地的世界里,狩猎者的游戏仍在继续。春分到来之前的24小时,西方国家向伊拉克宣战了,抢在大自然之前,打响了第一枪。波莉和我决定第二天去徒步,从沼泽走到布雷克兰,迎接春天的到来。那天早上,天气温暖明媚,唯独西风强劲,吹得人脸生疼。大风将鸟儿压在低空飞行,或是将鸟群吹散,没了踪影,好在我们此行专门来看的啄木鸟和圆桶鸟还在。沼泽地里,自然保护工作组依然忙忙碌碌,砍伐更多的树,疏通更多的池塘,建造更多的河堤。工作量何其之大,只是为时已晚。在河边的潮湿泥炭中,长着一些白屈菜和驴蹄草(marsh-marigolds,本地人称之为“Molly-blobs”),别的就没什么了。于是,我们选择了一些地图上没有标记的路线,河沟边,树篱下,从不同角度不断寻找,哪怕逆风行走。在植物学中,有种测量方法叫作“等物候线”,就是在地图上,把某种植物同时开花的地点,连成一条线。因此,3月21日,报春花的等物候线可能会连接彭布罗克郡(Pembrokeshire)的悬崖、德文郡(Devon)北部的小巷以及诺里奇市中心的野生植物花园。(不过,韦弗尼河谷并不在那天的等物候线上。)等物候线描绘了春天在全国范围内130的到来情况。它就像潮水,曲曲折折地向北和向东漫延。从理论上讲,等物候线的移动速度相当于慢走,鉴于我们在向西走,我们本该以每小时8公里的速度全速前进。但由于大地和植物的布局并不规整,因此也不可预测。而且,当地既有向阳的河岸,也有霜冻的河谷,在地形上有自己的变化规律。不管怎样,多一种地形产生的局部变化就完全脱离了既定的规律,也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沼泽外的养鸭场围栏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养鸭场大概是800米见方,四周围着栏杆,还有看家护院的狗,像个戒备森严的集中营。简易鸭棚没有窗户,废弃的塑料袋被风卷起,挂到了一些观赏树苗上。种这些树苗,是想让鸭棚更隐蔽些。一想到这里是全国餐饮原料的主产地,就让人不寒而栗。而令人震惊的是,全国上下各类家禽家畜的饲养监狱都是同样的建筑风格。在21世纪的民主国家中,这种做法居然能够被容忍,真是让人咋舌。

经过了养鸭场,工业化养殖的铁腕统治渐行渐远。我们经过了亨德克莱和布洛诺顿的沼泽,19世纪时这里尚属公地,如今面积缩小了不少,只剩一些稀疏的芦苇丛和零星的小池塘。小欧斯河滋养着这里的沼泽,蜿蜒的河道和自然形成的河岸已经被慢慢拉直。水利局和当地农民过度取水,导致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干涸的泥炭坑里,长满了蕨类植物和桦树苗。继续向前,眼前的景象令人沮丧:废弃的联合收割机,发芽的干草捆,成堆的旧轮胎和废金属,空气中混杂着的消毒剂和鸡屎浓烈的恶臭。这就是“难以宽慰的农庄”[38]撞上了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实属一场灾难。

不堪入目的景象终于过去。我们来到了布雷克兰的边缘,这131里属于砂质土壤。加斯托普教区(Gasthorpe)的面积非常小,一条长长的羊肠小道横贯其中,一直延伸到河的北岸。整个教区的风景,大概同19世纪初期相比并无变化。凤头麦鸡在我们头顶上俯冲,还有当天见到的第一只黄粉蝶和孔雀蛱蝶。野兔在原野上忙着玩闹、跳跃、打架、翻跟头。有三只野兔似乎在玩“三张牌戏法”。最前面的兔子一边追逐打闹,一边在队伍中不停穿插,我也搞不清楚它究竟是如何做到的,转眼这只兔子似乎排到了队伍中间,最后又到了末尾。这让我想起一句关于野兔的诗,是用中世纪英语写的:“身手敏捷,步伐轻盈,静若处子,心似浪子。”

随后,在苍茫的草原上,从远处的羊群后面传来杓鹬的轻快叫声,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过才走了短短几百米,东安格利亚大草原就变成了河谷和盐碱地,或许它本该如此,而且也将一直如此。如今,这里已经不再是公地。然而,一些古老的等物候线,一些在自然和人类庆祝活动中依然被人们提起的诗句,仍旧贯穿始终。

* * *

[1] 译文摘自《禅定荒野》(The Practice of the Wild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陈登、谭琼琳译。

(2) Gary Snyder, The Practice of the Wild, 1990.

(3) The Journals of Henry David Thoreau, 1836–61 (14 vols) edited by Bradford Torrey and Francis H.Allen, 1984.Henry David Thoreau, Walking and the Wild, 1851.

[4] 绿人(Green Man),西方传说中“重生”的象征,代表着每年春天万物的新生,常用作装饰性雕刻出现在教堂及世俗建筑中,最常见的形式是绿叶和藤蔓覆盖包围的一张人脸。——编者注

(5) David Abram, “Out of the Map, into the Territory: The Earthly Topology of Time” in David Rothenberg (ed.), Wild Ideas, 1995.亦可参见他的作品:The Spell of the Sensuous: Perception and Language in a More-than-human World, 1996。

[6] 具象诗(concrete poetry),又名图案有形诗,是将诗歌的文字排版做调整,令其具备图像化的呈现方式,以表达诗歌的意境。——编者注

[7] 大卫·阿布拉姆(David Abram,1957— ),美国生态学家和哲学家,他将现象学的哲学传统与环境生态问题联系起来进行研究。——编者注

(8) David Dymond, The Norfolk Landscape, 1985.

[9] 绿道(Green lane)是英国一种道路名称,指未硬化或未覆盖柏油的土路,例如古道、田埂路、赶牲口的小径等等。由于绿道大多数情况下人流和交通稀少,杂草和植物可以自然生长,因此得名。——编者注

(10) 石器时代的艺术参见: Paul G.Bahn, Journey Through the Ice Age, 1997.Jean Clottes, Return to Chauvet Cave, 2003.Nancy K.Sandars, Prehistoric Art in Europe, 1968.Geoffrey Grigson, Painted Caves, 1958.最前卫大胆的新解释参见:David Lewis-Williams, The Mind in the Cave, 2002。

[11] 墨迹测验(ink-blot test),即罗夏墨迹测验(Rorschach test),是瑞士精神病学家赫尔曼·罗夏(Hermann Rorschach,1884—1922)于 1921年提出的一种人格测验。通过让被试者观察一组有墨迹的卡片,并描述他们所看到的墨迹像什么,以此来判断被试者的潜意识与人格。——编者注

[12] “flaagh”即flehmen response(裂唇嗅反应),指马翻起上唇。此行为有利于信息素传至犁鼻器,用于探察其他动物和猎物的气味。“flehmen”一词源自德语,意为裸露上排牙。——编者注

(13) Martyn Barber, David Field and Peter Topping, The Neolithic Flint Mines of England, 1999.Norman Nicholson, “Ten-yard Panorama” in Richard Mabey (ed.), Second Nature, 1984.

(14) Virginia Woolf, A Passionate Apprentice, 1990.Margaret Gelling, Place-names in the Landscape, 1984.

(15) 韦弗尼河谷的制麻工业参见:Eric Pursehouse, Waveney Valley Studies, 1966; Michael Friend Serpell, A History of the Lophams, 1980。

[16] 《最终税册》(Domesday Book或简写为Domesday),又名“末日审判书”或“温切斯特之书”。是诺曼人征服英格兰期间,在征服者威廉的命令下,于1086年完成的一次大规模调查的记录,主要目的是清查英格兰各地的人口、土地和财产情况,以便征税。“Domesday”在中古英语中意为“最终的审判”,这一名称自12世纪开始使用,强调了这份记录的最终性和权威性。——编者注

(17) Faden’s Map of Norfolk, 1797.新版重印:The Larks Press, Dereham, Norfolk, 1989。

[18] 1英寸约为2.54厘米。——编者注

[19] 1英里约为1.61公里。——编者注

[20] 罗杰·迪金(Roger Deakin),即前文提到的罗杰。——编者注

(21) Roger Deakin, Waterlog, 1999.

[22] 此处化用英国女歌手莎拉·布莱曼(Sarah Brightman)的专辑《潜》(Dive)中的歌曲《第二元素》(The Second Element)的名称。这张专辑的主题是水和海洋,每一首歌都与水有关。——编者注

[23] 芭芭拉·卡德兰(Barbara Cartland,1901—2000),英国畅销书女作家,以写爱情小说而闻名。——编者注

[24] 利文斯通医生(Dr Livingstone),即大卫·利文斯通(David Livingstone),英国探险家、医生、传教士,维多利亚瀑布和马拉维湖的发现者,非洲探险的最伟大人物之一。——编者注

[25] “存在之链”(Great Chain of Being),18世纪欧洲神学概念,是万物自上而下的分级。在“存在之链”中,上帝居首,其下依次是天使、人类、动物、植物、矿物。每一级都不可上下移动,否则会破坏整个宇宙的秩序条理,违反天意。——编者注

(26) Colette, Earthly Paradise, ed.Robert Phelps, 1966.

(27) Francis Bacon, Works, ed.James Spedding et al, 1870.Carolyn Merchant, The Death of Nature: Women, Ecology and the Scientific Revolution, 1980.

(28) Lewis Thomas, “Natural Man”, in The Lives of a Cell, op.cit.Bill McKibben, The End of Nature, 1990.

[29] 奥托吕科斯(Autolycus),希腊神话中赫尔墨斯之子。从父学得欺诈、盗窃之术,以巧于偷盗著称。——译者注

(30) Ian Carter and Gerry Whitlow, Red Kites in the Chilterns, 2004.

(31) 哈丁斯林地的全部故事参见:Richard Mabey, Home Country, 1990。

(32) Edward H.Whybrow, The History of Berkhamsted Common, n.d.

(33) Pierre Bourdieu, 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 1977.

[34] 保罗·维诺格拉多夫(Paul Vinogradoff,1854—1925),俄裔英国历史学家与法学家,历史法学代表人物之一。——编者注

[35] “为胜利而挖”(Dig for Victory)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农业部发起的一项全国性运动。为减轻战时食品供给压力,政府鼓励民众在私人院落、公地公园等开辟蔬菜种植地,甚至伦敦塔附近的草坪也被改造成了菜地。此举间接支援了战争,也起到了鼓舞民众士气的作用。——编者注

(36) Garrett Hardi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in Garrett Hardin and John Baden, (eds.) Managing the Commons, 1977.

(37) E.P.Thompson, “Custom, Law and Common Right” in Customs in Common, 1990.这是迄今为止对公地法律和习俗的最有力的分析。亦可参见:J.M.Neeson, Commoners: common right, enclosure and social change in England, 1700–1820, 1993; Lord Eversley, Commons, Forests and Footpaths, 1910.

[38] “难以宽慰的农庄”(Cold Comfort Farm)是英国作家斯黛拉·吉本思(Stella Gibbons,1902—1989)的同名小说。讲述了受过良好教育的19岁少女芙洛拉·波斯特,在失去双亲后,决定投奔素未谋面的乡下亲戚。到了乡下,才发现乡间的景象凄惨阴郁,亲戚们个个稀奇古怪,并患有情感和精神疾病。古灵精怪的芙洛拉发挥自己的才能,帮助每个人走出了阴霾,其中发生了一系列令人捧腹的故事。本书作者借用“难以宽慰的农庄”来形容英国乡间令人沮丧的场景。——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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