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篇 上卷

第一章 始

艾尔铁诺历四一八年,建国历经四百年,传国至第四代的大帝国,因瘟疫、水灾频繁袭击,国内灾民流离失所,哀鸿遍野,又遭遇境内蛮族兴兵作乱,局势动荡,开国四百年来未有之衰。

出身于白鹿洞的周公瑾元帅,率领白鹿洞子弟成军平乱,历时数月,大破蛮族于景阳岗,在即将扫荡歼敌时,蛮族进行联合,于新任盟主的统帅下,对艾尔铁诺高举叛旗。

艾尔铁诺军连续败阵,周公瑾再次奉命出击,与蛮族联军对阵沙场,爆发了其军旅生涯中最惊险的一战,死伤难以计数,重创艾尔铁诺元气甚深。

而在这场战争中,有些不记载于史册上的隐约传说,流传在少数人的耳语间。为了忠实记载这些传说,我,将与星光同在,整理所有耳语传递的故事。

雷因斯·蒂伦王立史学图书馆·宫廷诗人

~天地有雪~

“公瑾,我最优秀的弟子啊!你拜入我门下,有多少年了?”

在奇寒刺骨的寒冰洞窟中,透过那层永恒冰壁所传过来的声音,听来有些模糊,正如流逝的悠悠岁月。

盘膝坐在厚重冰壁的对面,青年没有戴上他的金属面具,冰晶似的蓝色眼瞳,锐利得仿佛能够射透冰壁而入。

“从拜入白鹿洞的时候开始,到现在一共六百四十四年零三个月又九天。”

“时间不短啊!比艾尔铁诺的国历还要长……当初因为曹家是你周家的远亲,看在这一点关系上,白鹿洞扶植他建立王朝,可是……终结它的时间似乎已经到了。”

改朝换代的绝顶大事,就在这冰得没有一丝温度的寒窟中决定,但青年没有什么反应,他只是知道随着这一句话的交代,目前统治艾尔铁诺帝国、声威赫赫的曹氏王朝命运已定,而自己又要开始新的工作。

“这件工作就交给你了,从即日起,为师将要进入隔绝闭关,不再与外界接触,专心钻研抵天剑阵的奥秘。你所修练的千里神鞭尚未功成,执行工作时若是遇到什么困难,一切交由宿老堂总座裁示。”

“是……一切就照恩师您的意思。”

艾尔铁诺历四一八年十一月 艾尔铁诺 中都

从年初开始,雄踞风之大陆西北、传国已届四百年的艾尔铁诺帝国便十分不平安,连番的蝗虫与水、旱灾袭击艾尔铁诺的国土,从北到南,这块本就未算肥沃的土地,被蹂躏得体无完肤。

土石崩流、赤阳旱地,东部水深,西方火热的困境,让艾尔铁诺的粮食产地严重受创,千万亩良田化作凄惨的淤泥与干涸地,而死在连场天灾中的尸首广盈于野,几乎每一处河流都看得到腐烂的浮尸。这些腐败的东西,造成了灾后的役病蔓延,让整个局面被弄至一个不可收拾的地步。

粮食与饥荒方面的问题,在天气慢慢寒冷起来以后,形成了更大的压力,就连最以繁华为夸耀的帝国中都,都不可免地开始面对物价快速上涨,甚至有钱也买不到东西的窘境。

不过,中都的居民多半都颇有来头,不是皇亲贵族,就是富商巨贾,昂贵的物价还不至于对他们造成困扰,真正令他们忧心忡忡的,除了南方那些高喊要杀入首都的鬼夷蛮子,就是目前正在中都连续发生的“杀人鬼事件”。

第一个被害人是在九月上旬遇害,此后每隔两、三天,就有中都市民横尸街头,死状极惨,四分五裂的残尸,像是被某种大型野兽啃食过。到底凶手是何方神圣,维持中都治安的军警却回答不出,也不能有效阻止凶手犯案或逮捕,一个月下来,弄得中都百姓人心惶惶,每当夜晚降临,一股不安恐怖情绪便紧攫住人们的心。

“最近中都不是在闹杀人鬼吗?你一个单身女子独住,小心肝会不会怕得怦怦跳啊?”

“当然怕啊!不然怎么会被你这个轻薄无行的浪子,趁虚而入,还入到我床上呢?”

“哈,说错了一点,我不是一个浪子,是一个轻薄无行的浪女子……麻烦一下,把草递过来,让我再哈一口,然后和小心肝你再一次穿越地狱,直达快活天堂。”

“嗯……别亲了啦,唔……你怎么那么喜欢接吻啊?你这个接吻魔女!”

低声调笑的亲昵话语,在一间破旧的草房小屋中响起。十一月的中都,夜晚已经很凉,草房中就如同左近其他人家一样,烧起了取暖的火炉,但弥漫在空气中的混浊味道,却不是只有单纯的炭火味。

汗水、胭脂气味、腐败的酸气,还有一股焚烧迷幻麻药时所特有的混浊气息,在小屋里缭绕不去。

陈旧的木床上,一张单薄的床单,覆盖住两具雪白无瑕的胴体,从那亲密交缠的肢体、渐趋粗重的喘息,不难了解她们正在享受的动作,尽管裸身交缠的两人同为女性,这点看来有些怪异,但两名当事人却全然不在意这一点。

而当她们终于停止了虐待那张可怜木床的激烈动作,两个人再次点起了价值不斐的麻药烟草,又聊到了那个最刺激的话题,猜测最近连续犯下十多起血案的杀人鬼,究竟是何模样。

“既然是杀人鬼,一定长得青面獠牙,血盆大口,很可怕吧!”

“哦?如果真像胭凝你说的一样,那杀人鬼岂不是南方的鬼夷人?可是中都根本不让那些蛮子进城,如果那个杀人鬼真的长成这样,他要怎么在中都行动呢?”

“这个嘛……让我想想,那个杀人鬼一定戴着面具,一个把整张脸都遮住的面具,然后在晚上出来,一步一步靠近受害者的家门前,突然就把门推开!”

“碰”的一声,本来只是虚掩带上的门,突然被大力踢开,外头冰冷的寒风直吹进来,打断了屋内两人的谈话,而一张散着冷冷寒光的金属面具,则在寒风中诡异地露了出来。

“啊~~~”

符合恐怖气氛的惨叫,由一名女子的口中叫嚷出来,但是她身旁的女伴却没有什么反应,只是一副很扫兴的模样,斜斜睨着门口的不速之客。

“有新任务,该走了。”

“……起码给我一点吻别的时间吧?”

“十秒。”

“胭凝,你……你们是……”

插不进这场对话的那名女子,只能以这样错愕的句子,惊讶地看着门口的铁面男子,还有身旁的女伴。但她的女伴胭凝──一名即使在黑暗中仍美艳得让人眼睛发光的女郎,面上的笑容却在瞬间消失,好像有些倦意似的撩起披散长发,朝她看去。

“通常只在魔界第七区活动的吸血族,为什么要大老远跑到人间界来觅食?这一个月来的十七起案子,现在该算一算了。”

以这句话为开端,小屋内掀起了一场风暴。被揭破真面目的一方,嚎叫一声,整个身体在瞬间兽化,不但人类的面孔变成蝙蝠模样,整个身体壮硕起来,背后更生出蝙蝠翅膀,想要飞穿破屋子,逃逸出去。

不过这只是徒劳而已,在它变身完毕的刹那,一只并不粗壮的白皙玉臂就闪电掐住它咽喉,强大的力量,一下子折断喉管,死亡阴影笼罩眼前,它已经没有能力发声,只能用哀怜的眼神求饶。

但得到的答案,却是必然的无情。

“弱肉强食,我不会说你来人间界有什么不该,不过,我是兵,你是贼……对不起,我帮不了你……我们今晚亲得够多了,就不吻别了。”

小屋的后方,是一片树林,暗夜无光,倍显阴森冷清,如果有人在这时候经过,看到一个青年一声不吭地藏在树林里,肯定会吓一大跳;然而,假如人们认出了那张金属面具,惊吓程度绝对增添百倍,因为他就是一个不该出现在这等平凡之地的大人物。

从九州大战后就影响着风之大陆政权更替的白鹿洞,自从月贤者陆游闭关清修、不问世俗尘事后,负责执掌白鹿洞大权的,除了宿老堂中那一群不知姓名的长老外,就是月贤者所收的两名亲传弟子──周公瑾、陶潜。

有幸被举世无双的剑圣收为门徒,他们两人简直是整个风之大陆欣羡的目标,但无论周公瑾也好,陶潜也好,却几乎不曾离开白鹿洞,只在白鹿洞总坛清修。相传他们两人都是月贤者的得意弟子,所以除非是遇到惊世骇俗的大事,否则不轻易出动。

事实上,他们最后一次下山,是在两年前的战争。当时,鬼夷蛮族的游击兵奇袭中都,在分散讨乱的艾尔铁诺大军回援前,直逼近中都城外两百里,杀声震天,差点就要破城而入。

挽救这个致命危机的救星,是身为月贤者得意弟子的周公瑾将军。他及时号召邻近区域的白鹿洞子弟,组成一支儒军,发动迅雷不及掩耳的闪电战,不但击破进逼中都的鬼夷人,更展现个人武勇,在景阳岗上一剑斩下了鬼夷族主的首级,声威大振。

战争结束后,周公瑾骑着白马入城,两旁的民众鼓舞振奋,争睹这位绝世人物的丰采,但周公瑾却骑在马上,不对民众的欢呼作任何回应,民众所能看到的,就只有一张金属面具。

一张完整的金属面具,遮住了整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造成的感觉应该无比冷漠。可是,看在单纯仰仗他保护的人们眼中,那种冰冷则变成了不可侵犯的威仪。中都的所有百姓都深信,这名青年将军会代替他的剑圣师父,执行人间界的公理与正义,只要有他在,那些危及中都的蛮族盗匪,绝对不会是问题。

那次游行给中都百姓的印象太深,尤其是那张独一无二的金属假面,所以只要有人看见那张面具,一定会认出来,并且好奇这位大人物为何离开白鹿洞。

答案……很快就出现。

站立在树林中的公瑾,冰蓝目光从金属面具底下透出,望向正缓缓从树林外走来的同伴。

“超过十秒,你迟到了。”

“因为我懂得生活情趣,什么事情都可以享受过程,不然像你这么一板一眼无聊过活,做人还活着干什么?”

用发带挽起长发,一袭白袍覆盖住赤裸香躯,随意用条腰带一束,潇洒迈步走来的胭凝,在月光中显得无比艳丽,如果不是眉宇间那种仿佛无视世间一切的漠然与洒脱,让她的惊人美艳升华,她看来真是很像一名来自异界的妖艳魔女。

尤其是,当她十指上的鲜红血滴,随着她一路走来,点点滴滴洒落地上,看在旁人眼中,那种难言的邪恶之美,委实令人印象深刻。

“堂堂月贤者的亲传弟子,威风赫赫的周大将军,来找我这个见不得光的猎魔工作者,有何贵干啊?”

“亲传弟子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胭凝你不也是吗?不过……猎杀一个吸血族也要花十天时间,这个速度嫌慢了。”

“我伤又还没好,如果不是宿老堂的老家伙罗唆,我根本就不想出来。上次那头黑色蝠翼的魔族,是我生平仅见的绝世凶兽,差一点我就再也回不来了,现在应该要好好养伤,根本不该出任务。”

“绝世凶兽吗?对方大概对你也有同感吧!”

公瑾淡淡地说了一句,却没有继续这个禁忌话题,而是直接提出此行目的的正题。

“蛮族……鬼夷族是什么,你不会对我说不知道吧?”

“你三更半夜跑来打扰一个应该休息养伤的女人,就是为了问这个高智能的问题?下次奇雷斯再到人间来,由你去打发。”

胭凝一手叉腰,明显地心情不佳,因为公瑾所问的问题,是一个全艾尔铁诺人都很熟悉的常识。

蛮族问题,在以前大石国统治这块土地时便存在,艾尔铁诺取代立国后,问题越演越烈,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听到蛮族骚扰地方,被军队血腥镇压的战争消息。

顾名思义,所谓的蛮族,其实是未接受文化薰陶,被隔绝于文明圈之外的混血人。本来依照白鹿洞“有教无类”的伟大口号,这些蛮族不该成为问题,但是蛮族中人数最多、分布最广的一支,被唤作“鬼夷”,或是头上生角,或是身上有着奇特的花纹,这族人并非单纯的精灵或兽人混血儿,而是当年九州大战的遗留物。

两千五百年前,魔族进犯人间界,进行几乎全面性的统治,因此诞生了不少人与魔的混血儿,当魔族撤回魔界,这些混血儿一个也没有被带走,全部留在人间界。雷因斯·蒂伦对这些混血儿采取驱逐、锁国的政策,所以他们除了极少数流亡武炼外,多数都仍选择留在风之大陆西北一带的菁华土地。

──那恰好也是白鹿洞势力最强大的地方。

以守护人间界正道自命,白鹿洞当然不允许这些流着诅咒之血的孽种太好过,不但以“魔鬼遗留在人间的邪种”之意,给予人魔混血儿“鬼夷”的称呼,更在各方面打压鬼夷人,用各种方法削减鬼夷人的存在数目。

相较于有着救世主“月贤者”陆游坐镇,掌握压倒性资源的白鹿洞,鬼夷人一开始就是打着一场永无胜望的战争,从出生的那一刻起背上原罪,无奈承受起沉重罪名的鬼夷人,为着生存权利而抗争,在这种不可思议的压力下,鬼夷人爆发出强悍的生命力,每隔百年,总有才能超群的强手出现,率领族人与人类抗战,即使强势如白鹿洞,也无法在这场持续两千年的种族斗争中灭绝对方。

“最新得到的消息,鬼夷族又要发动叛乱了。”

“天要下雨,蛮族要叛乱,这又有什么好稀奇的?有你周大将军在,小小叛军能成什么气候?两年前鬼夷族的叛乱,不就是被你平息的吗?”

“……其实是有些失算,景阳岗一战后,鬼夷族化整为零,为祸更烈,或许我当时作错了也不一定。”

景阳岗的惨败,让人数日渐稀少的鬼夷族受到重创,再也不能维持军队作战,族人因此作鸟兽散。可是,这么一来反而演变成更糟糕的危机,由于密集的天灾人祸,艾尔铁诺动乱频仍,太多难以生活的百姓落草为寇,自己组成了盗贼团,骚扰地方,烧杀掳掠,而散往四面八方的鬼夷族人恰好被各个盗贼团所吸收,利用他们的战争心得,与地方军对抗,动乱就似风吹野火般迅速蔓延。

“这次鬼夷族预备在武炼召开大会,组成同盟,攻向艾尔铁诺,一雪景阳岗之战的耻辱,根据我们所探到的风声,这次的联盟大会中将会出现真命天子。”

“真命天子?这个口号可动听得很啊!”胭凝摇了摇头,忽然觉醒到公瑾不会说些没意义的话,这句“真命天子”,想必包含着其他不寻常的意义,转念一想,答案就浮现出来。

“能够证明真命天子的正统性,难道鬼夷族的三神器又出现了?”

在鬼夷族与人类长年的战斗中,某些传说在风之大陆上流传,据说有三样被通称为“三神器”的神物,在鬼夷族中流传,每一样都具有莫可匹敌的威力,只要能得到其一,就能够让一名平凡人横扫千军。

有人说,这三样神器来自九州大战时期的魔界皇族,是名匠隆·贝多芬的得意作;有人说,三神器来自雷因斯·蒂伦,是那个疯狂白家的巅峰成就;有人说,是来自异大陆的旅客,将这不属于风之大陆的强绝神兵弃置于这片土地上。

无数的传说与谣言,增添了三神器的神秘,让人们对之更为敬畏,而到最后,人们只能确定两件事。

一、三神器始终在鬼夷族的手上辗转流传,偶尔有异种强人持三神器出现,对抗白鹿洞的正派武者。

二、这是支持鬼夷族人生存的一个信念,传说将来的某一天,某个真命天子会集齐三神器,当三神器合一,消失已久的天位力量即将重现,得到这股力量的王者,不但能够超越垂垂老矣的陆游,更能够强绝天下,成为风之大陆的至尊霸者。

三神器的传说,在鬼夷族的兴衰历史中不断出现。当风之大陆西北的政权由大石国变为艾尔铁诺,鬼夷族与人类的冲突,变本加厉地发生,在艾尔铁诺大军的一再追杀中,鬼夷族死伤狼藉,但随着人数减少,里头也不断出现勇猛战士,分别持有三神器之一,连续向艾尔铁诺正规军的压倒性优势挑衅。

景阳岗一战,持有三神器之一的鬼夷族首领被公瑾斩杀,持有的神器也宣告失落,至于剩下的两件,已经三百年未曾出现于人间,这次鬼夷族在武炼的大会,谣传会出现真命天子,各路人马早传得沸声扬扬,都推测是与三神器有关,胭凝的推测则正命中要题。

公瑾道:“目前最新得到的消息,成千盗贼团即将以鬼夷族人为中心,在武炼的鹏奋坡举行结盟大会。结盟大会中,失落已久的三神器将会出现,并且集结起来,在统一领导的指挥下,团结成一个足以与军队正面匹敌的武力,然后浩浩荡荡地杀向中都。”

“听起来很具有震撼性啊,但平息动乱是你的工作,我只负责猎杀闯入人间界的魔物,我看不出这项工作与我有什么相关?”

“这次的工作规模很大,我需要能够独当一面的高手协助,而且必须是外界所不熟悉的白鹿洞高手,因为……工作的内容不是平乱,是掀起动乱。”

公瑾对胭凝说的情报,也在中都城中传播开来,每个市民都在交谈,说是南方的蛮子即将大会,组成联盟军,杀向中都而来。

这些类似的叛乱消息,早已让生活在乱世中的人们习惯与麻木,而且艾尔铁诺军一再的胜利,也已经为这场将爆发的叛乱,写下注定的结局。尽管局势混乱,此时艾尔铁诺军队仍是相当精良的杀人队伍,无论在装备或训练上,为数百万的艾尔铁诺正规军,远非一般的盗贼队伍能够抗衡,当两边发生冲突,零星的盗贼队伍全数在骑兵铁蹄下,成为血祭的牺牲品,只不过动乱的根源未除,在艾尔铁诺强势军力镇压下,叛乱有如草原上的野火,一个接着一个的冒出。

也因此,当蛮族在南方大会的消息传来,中都市民不再像上次那般惊恐,这次艾尔铁诺的正规军将有充足准备,把那些蛮子、盗匪迎头痛击,别说是杀向中都,只怕那群乌合之众在穿越国境时就已经覆灭。想到上次被蛮族逼得人心惶惶的窘迫,市民们都期盼听到军方的捷报,把那群蛮子狠狠教训。

不过,战争还没有爆发,在市民们的殷切期盼与期许中,一名近似守护神般的男人却在今日重返中都,那是前次击破鬼夷族乱军的英雄,虽然之前他只是在白鹿洞内协助处理事务,并未实际出世入仕,但首次统军上阵,展露的军事才华让人惊艳,而立下的傲人武勋,则满足民众对英雄人物的崇拜,也倍添士兵们的信心。

更重要的是,他的现身,就代表了白鹿洞最高统帅“月贤者”陆游的意志,鬼夷族将再也不足畏惧,白鹿洞的正道之光,会把这群流着污秽之血的异种蛮人从大地上抹去。

英雄,就在这样的荣耀中进入帝都。

但这一次,与公瑾一同策马进入皇城的,还有一个一身白袍,模样甚是潇洒飘逸的青年,剑眉朗目,白袍若雪,看上去与公瑾肃杀的气质迥异,可是并肩骑乘,看来却犹如天上谪仙人般俊秀抢眼。

围观在街道两旁的众人,十分好奇地问着那名青年文士的身分,却得到令人诧异的答案,这个看起来文文秀秀的青年,赫然就是月贤者的第三名弟子,一直闻声不见人的陶潜。

月贤者的两大弟子,连袂出现在中都,这真是一件震撼人心的大消息,但虽然事实摆在眼前,却没有人能看到事实之后的真相,眼前并肩骑乘的两人,其中一名并非表面上的文秀男子,而是美丽艳媚的女儿身。

“公瑾啊!看看周围人民的眼神,他们很相信你啊!如果他们知道你接下来要做的事,会弄得他们家破人亡,不晓得会怎么看你呢!”

“胭凝你不必特别对我表示同情,因为这次的改朝换代,你要和我一起下去做啊!”

公瑾所指的改朝换代工作,是白鹿洞两千年来一直在做的事,选择并且扶植政权势力,当王朝出现衰败与堕落,就要负责把它给消灭掉,另外再推举与选择新势力为王。

这次,公瑾再度受命出发,由于恩师月贤者在半个月前进入深度闭关,完全与外隔绝,一切命令改为宿老堂发布,但整个计划的中心部分,就与三百年前拟定的那样,扶植鬼夷族的叛军消灭曹氏王朝,然后再由获得认可的人类势力消灭鬼夷蛮族,堂堂正正建立伟大的人类王朝。

为了要执行这计划的最后一个步骤,由公瑾亲自出马,预备率军剿灭鬼夷族,而在形式上来说,由于要表现对艾尔铁诺政权的尊重,领军的公瑾必须来此谒见皇帝,确认统兵时候的正统性。

明明已经将艾尔铁诺当作预备要处理掉的对象,一面在计划毁灭它的同时,一面又要尊重它的正统王权,这种两面作事的阴险心态,让公瑾对这个学派的思想,感到极端没有效率。只是,这种无聊与无谓的行为,宿老堂中的儒派长老们却喜欢它,仿佛做过这些正名的动作,能够让他们感到无上的快慰。

“开门!我们是白鹿洞的周公瑾与陶潜,受到艾尔铁诺皇帝的邀请而来,请打开皇城大门。”

呼喝声结束,把守皇城正门的侍卫们甚至不待来人出示信物,就连忙把城门打开,不敢阻拦这两名来自白鹿洞的贵客。

中都皇城的正门,是建城时由陆游亲自设计,公瑾和胭凝都有参与监工,除了是用重逾千斤的合金打造,更由不同派系的术者连续施布四十九层结界,得到“叹息之壁”的美名,当皇城外发生变故,只要关起这扇正门,就算是千军万马一起杀到,也只有望门兴叹的份。

这两扇门,是用来象征艾尔铁诺政权的稳固,也是对世上夸耀他们现时所拥有的技术与成就。在消失已久的天位力量重现之前,相信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它破开。

独自策马站立在门口,看着那两扇十尺高的沉重大门缓慢开启,公瑾和胭凝分外感受得到建筑的华丽与宏伟,感受得到那股王者独有的气派。

然而,这股气派如今已是徒具其形,再不具有建国时的旺盛生命力,一如那座被守护在不破之门后的华丽宫殿,除了奢华与隐约流露的破败之象,公瑾再没法从里头感受到任何东西。

“真是无趣啊……才短短四百年而已,就已经堕落成这样子了……”

叹息之壁的建筑,还有整个皇城的建设,公瑾都奉命参与其内,甚至还执行师父的密令,在瞒过所有白鹿洞长老的情形下,于皇城地底埋下大型法阵,预备长期吸纳整个都市的山川元气。

而今看来,法阵仍在地底稳定运作,山川地气还维持着充沛的能量,但是宫殿上方所漂浮的气息,却没有任何王者的感觉,这多少是因为王位所托非人的理由。

“公瑾你也不能这么说,曹氏王族的腐败并非从今日开始,早在创国的时候就已经没有朝气,这样的国家,你能期望什么?虽然说……现在这一任会烂成这样,多少有些超乎预期。”

确实就如胭凝所言,艾尔铁诺的曹氏政权,由一介武将之身,篡夺大石王朝的皇权,获得白鹿洞支持后建国,原本就不是什么杰出人物,传国几代后,在五十四年前由本代皇帝曹寿接掌帝位。

生性懦弱,无德无能,这个名为曹寿的男子,在未即位之前,就只是一个整天贪图淫乐的垃圾东西。没有争夺地位的野心,也没有能够承担起帝王重任的能力,皇帝之位本该与他无缘,然而五十四年前的一场刺杀,前任皇帝与所有继承人在鬼夷族的刺杀下死于非命,从剧毒料理中侥幸生存的他,在幸运即位为皇后,开始了一连串的荒唐执政,也因此让白鹿洞提早决定覆亡艾尔铁诺。

在曹寿的众多荒唐行为中,最让人想要耻笑的一点,就是他无比旺盛的繁殖企图心。

他似乎认为,那场刺杀令正统皇族人丁单薄,而现在存活着的远近亲戚多是庸碌之辈,所以只有多生子嗣,才能够延续正统皇族的血脉,多诞生可信任的优秀人才。因此,从即位那天起,他把繁衍后代当成自己的存在意义,整天做着最原始的交配行为,荒唐程度,堪称古今昏君之最。

在荒唐的行为中,也有一、两件令曹寿自以为得意的“计谋”,其中最让人瞠目结舌的,就是现在公瑾与胭凝眼前的那串马车队伍。

守城的士兵告诉公瑾,那支队伍半刻钟前刚刚奉召进入皇城。队伍中心是一辆相当豪华的马车,周围是身穿兽皮装、手执尖插的武装护卫。奇特的打扮与车辆装饰,说明这辆车是来自武炼的事实,而里头所乘坐的贵妇,是当年被选下嫁武炼和亲的侍女,这名拥有兽人血统、被赠公主头衔出嫁的侍女,如今已是武炼豪门麦第奇一族的族主夫人,并且育有一名即将接掌族主位的儿子。

和亲的基本效果达到,但与丑闻有关的事实,总是纸包不住火的,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当年那名侍女和亲麦第奇家的时候,肚子里装了什么。能够对这样的行为自以为得意,确实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而在事隔十多年后,仍明目张胆地召麦第奇家夫人回国“省亲”,这只能说他的愚蠢与羞耻心更远在一般标准之下。

君不君,臣不臣,有做出这种行为的君王,有放任他作出这种行为的臣子,这就是当前的艾尔铁诺,一个已经没有生命力、没有继续存在必要的国家。

“该完蛋的东西,就让它早点完蛋吧,不过……”

一直策马骑在公瑾身旁,用极低声的真气传音与公瑾说话,看似思想、气质都南辕北辙的一双男女,却有着不为外人知晓的友情,只不过当他们策马走到死角位置,脱离后头士兵们的视线后,胭凝忽然靠近公瑾,低声叫了一句。

“喂,戴面具的人妖。”

“做什么……唔。”

只来得及嚷了一声,公瑾就被胭凝突来的一吻给袭击中,面具下方所露出的口唇,被两瓣丰腴的香香芳唇印上,仿佛蜻蜓点水般的浅浅一吻,一击得手,马上撤回,在公瑾来得及有任何反应之前,一拉缰绳,就如箭矢般冲射出去。

“哈哈,第一百二十三次奇袭成功!”

“……每次都来这一手,你这个接吻女色魔……”

被这一下突来袭击给得手,公瑾并没有动怒,只是静静地看着那道远去的骑影,心里的感受十分复杂。

“唔,天上……开始下雪了……也对,时候差不多了啊!”

身在艾尔铁诺的中都,公瑾仰望片片雪花从空中飘缀,伸手拈起其中一瓣苍白,看着它在指尖迅速消融,那种梦幻不实的感觉,一如这个国家的未来。

艾尔铁诺历四一八年的冬天,他的心情还非常年轻,这是……艾尔铁诺大元帅周公瑾年轻时候的故事。

第二章 初遇

获得了艾尔铁诺皇帝的认可,那支扛着“周公瑾”三字大旗的独立军队离开中都,预备朝中都外围的防御关卡前进,开始布下阻挡鬼夷族的防线,但在这备受瞩目的紧要关头,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发生。

根据作为证词的士兵口述,那晚一名蒙面男子闯入,猝不及防地施以袭击,遭受暗算的公瑾将军身受重伤,性命垂危,但与公瑾大人同行的陶潜,事后却不见踪影。

捍卫艾尔铁诺的国家英雄遇刺,这件事情自然让整个艾尔铁诺天翻地覆,只是,在这支队伍因此而暂时停下,等待主帅伤愈后再行出发的同时,理应藏身在城池内养伤的公瑾,却已经离开艾尔铁诺,进入了武炼。

很简单的障眼法,只要这么做,有些敌人就会失去戒心,让公瑾能够无声无息地前往武炼,参加并且操弄鬼夷族的大会。

鬼夷族这次同盟大会的所在,就在武炼境内,一处靠近边境、名为“鹏奋坡”的地方。来自各地的盗匪、鬼夷族的残存遗民,都会在一月之前赶到此地,选出联盟的领袖。

鹏奋坡大会的规模虽然不小,但鬼夷族人只占与会者的三分之一,大部分的参与者还是人类,多数都是盗匪马贼之类的角色,或是一些不得意的武者、剑士,想要藉着乱世动荡的机会,找寻飞黄腾达的机会。

脱下了掩盖整张脸的面具,经过适当化妆,公瑾的身分不再是艾尔铁诺的将军,而是恶名昭彰的“血影旅团”团长──周瑜。

长年执行各种影子任务,公瑾在各地都有许多不同的掩饰身分,“血影旅团”是他组织起来的一个马贼集团,专门击溃艾尔铁诺的军队,“合法”地做一些烧杀虏掠的行为。要杀掉某个人,可以靠暗杀;但要杀掉某一群人,或是广及整个城镇的灭口,这样的集团就会派上用场。

上次鬼夷族惨败于景阳岗时,在千钧一发之际出现,帮助鬼夷族突围,免于被消灭命运的就是血影旅团,所以他们现在很受鬼夷族礼遇,远比其他人类集团吃香。

当然,所有旅团成员都不知道公瑾的身分,他们只是单纯认为,团长是某个对艾尔铁诺心存恨意的落魄贵族。事实上,公瑾对于艾尔铁诺并没有恨意,他只是……没有感觉,一如他对世上的其他事物那样,没有半分感觉。

观察这次大会选出什么样的人来,是公瑾此行的任务,也是改朝换代大计的最后一步。

不让人间界受到魔族侵略,是白鹿洞存在的意义,而为了让人间界能够自强不息,持续维持斗争是白鹿洞两千年来的不变策略,因此,大大小小的战争从不曾停止过,而当白鹿洞扶植的正统王朝失去了活力,长老们就会另外寻找替代对象,暗中支持、扶助某势力发动战争,改朝换代。

无论坐在帝皇至尊之位上的人是谁,都没有意义,仅是一个可以被白鹿洞随意操弄生死的傀儡。这一次,在计划中被选为执行者,预备给艾尔铁诺政权最后一击的,就是鬼夷族,只不过这些可悲的东西们永远不会知道,即使他们攻破了中都,占据了皇宫,那都不过是一瞬间的幻梦。

因为人间界的王者之位,不可以落在混血的异种手里,取得帝皇名号的,必须是被白鹿洞认可的人类,所以,鬼夷族将在覆亡艾尔铁诺政权后,被彻底消灭,而取代他们成立正统王朝的人选,目前并没有决定,但公瑾临行前,听过长老们的说法,知道师父似乎已经有了预备人选。

“周瑜大人,我们该要决定人选了,请您做最后裁决吧!”

身旁副手唤醒了公瑾的失神,这个叫做蒋忠的年轻人,是被他在一处农村中找到,屡次提拔的人才,在武功与智略方面,资质不算特别突出,但做人诚实可靠,能够把交付的任务妥善完成,是个得力的助手。

“持有三神器的继承者到现在都还没出现,各势力的首领决定以实力推举盟主,每个势力可以有两个名额参加,我们血影旅团除了团长大人,还要推派谁呢?”

三神器到现在都还没出现?这一点也不奇怪,原本公瑾听到这传闻时,就怀疑这传闻不过是个藉口,只是想藉着宣传效果,有效地把鬼夷人集合起来,至于三神器是否出现,反而不是重点,现在没出现,这也理所当然。

(不出现或许比较好吧!那三样神器可不是你们想像中的好东西。)

聆听着左右人群议论纷纷,公瑾心中这样想着。

鬼夷人只怕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三件被称作“三神器”的破铜烂铁,其实只是三件原自白鹿洞的魔导器,靠着吸摄使用者的精血,发挥威力。使用者的修为越高,使用的力量越强,就越损及自身寿元,而若当真有某个傻瓜集齐三神器,在三神器会齐的那一刻,就是那倒楣家伙的死期。

天位力量奥妙神秘,岂是三件破烂道具能够促成的?要凭此超越强天位的千年修为,超越那个迄今仍在不断苦练的剑圣,更是绝没可能。

但是,就是有人相信这些遥不可及的神话,中都的这些愚民相信,那些为此争夺、付上生命的鬼夷人更是深信不疑。白鹿洞操作人心的手段,在这一点上获得了相当的成功,给予人们一个虚伪的希望,把人们引向白鹿洞所指点的方向。

“不用管什么三神器,我们用自己的实力去争取吧!也不用另外再选些什么人,我一个人上场就可以了。”

传说中的继承人没有出现,那就是手底下见真章,来此参加结盟大会的各势力推派人选,在单纯比画、不伤人命的前提下,分个实力高低。

公瑾对自己工作所下的定义,只是暗中操控这次战争,所以并没有必要夺取盟主之位,也不需要全力以赴。但是……如果这些人当真如此不济,那么抢个盟主宝座来坐坐,强势主导一切进行,也可以早点把这枯燥工作结束。

鹏奋坡上,鬼夷族砍树伐木,在茂密森林里清出了一片空地,中心部分搭出了数十个大小擂台,来此参与大会的各方势力围在周遭,人马多的就搭建营帐,势单力孤的小集团就只能餐风露宿,席地而坐。开辟出来的道路上,插满了旗帜,上头或是画着代表各个势力的图案,或是写着誓言打倒艾尔铁诺的文字。

放眼看去,整个被森林所拥抱的山谷,旗海飘扬,人强马壮,诚然声势不凡,但公瑾却感到一阵寂寥,暗想在这群号称十万的虎狼之辈中,当真存在能让自己眼前一亮的人物吗?亦或是……只是十万堆垃圾群,当他们覆亡艾尔铁诺后,本身也将被一扫而空?

“真是……无趣啊!”

公瑾发现自己最近似乎常常这样感叹,但是这一次,自己的话似乎说得太早。北边的阵营忽然骚动起来,好像有某个大人物来到现场,引起了人们的喧哗。

“蒋忠,去看看发生什么事了。”

蒋忠所带回来的答案,确实让公瑾感到吃惊。

本来照政治关系来说,武炼是艾尔铁诺的臣属国,像这等叛逆大会在境内举行,应该要负责剿灭,但由于艾尔铁诺国势中衰,这种号令关系已经不存在,只是徒然剩下表面敷衍而已。但就算只剩下表面也好,拥有这块领地的麦第奇家第一继承人亲自到场,参加这大逆不道的聚会,这真是一件出乎公瑾意料的事。

(该不会……麦第奇家族也在暗中操纵这一次大会?想要吸收这十万人的战力,甚至就此高举叛旗?)

在公瑾深沉的眼光凝视下,来的人确实是忽必烈,为他开路的那十二名兽人,是他刻意栽培的十二铁卫,每个也身负不同的技艺,从迈步走路的姿态来看,十二个人还修练某种特殊的合击功法,听说忽必烈擅长行军布阵,必是为这群菁英手下设计了合击阵形。

在十二铁卫的中心,那个看来相当年轻,身材高大壮硕的伟岸汉子,最近这些年公瑾已读过他的资料无数次,对他知之甚详。

忽必烈·麦第奇──麦第奇世家的第一继承人,资料中的他喜好新奇事物,屡次在麦第奇家推行各种新措施,为古老部族带来新生命力,虽然多半是以失败收场,但却是白鹿洞密切注意的新人物。

隔着远远距离遥望,公瑾更肯定他是个比资料中更麻烦的棘手人物,背后的长刃巨刀虽未出鞘,但杀气与霸气已如海潮般连涌而来,单单只是站在那里,谈笑风生间的气势,已经把周围的一众庸才压得黯淡无光,成为人群中最亮眼的所在。

这个汉子……很不得了,只要给他时间,让伏龙能得天时,公瑾就有个预感,在未来的百年内,他将会在风之大陆上掀起连串风云激变!

不过,那是在未来的事,目前公瑾很肯定,除非自己手下留情,否则这个智略与武功都尚未成熟的伏龙,会在自己手上败得极为凄惨。追随恩师陆游百年,公瑾所修练的白鹿洞神功进境奇速,除非传说中的天位力量重现,否则当今风之大陆上,只有三大神剑和少数一、两人能够令自己有败阵觉悟。

“蒋忠,忽必烈身旁的那个人是谁?”

“不知道,是个女孩子……没听说麦第奇家有什么杰出的女性人才,而且,头上有角,是鬼夷人。”

确实是个很奇怪的少女,个头小小,抢眼的红色短上衣、翠绿色的短裙,站在忽必烈的魁梧身躯旁,看来格外娇小;虽然是鬼夷人,却没有阴森的感觉,笑得像春花一样灿烂,真是个奇怪的女孩。

“团长大人,她往我们这边看过来了……咦,她在对我们笑,在对我们笑耶!”

“镇定下来,你这是什么样子。”

“好可爱的女孩子……不知道是忽必烈的什么人?他还没成亲,也没听说有鬼夷人的姊妹,咦?该不会是他的爱妾吧?”

“……不要胡说。”

很难得地,公瑾对蒋忠的话感到些许不悦,不过那只是短短一瞬间的感觉,接着,众人就开始进行比武。

鹏奋坡上聚集了十万多名来自各地的盗贼、蛮人,推派出来打擂台战的人数过千,但其中值得公瑾注意的,只有忽必烈一个人。

为了隐藏身分,公瑾并没有使用最拿手的剑,而是取了一把马贼最爱用的斩马厚刀,尽管兵器并不趁手,又不能使用白鹿洞刀术,但公瑾依然挥洒自如,使着他所修练过的武炼刀法。

挥、劈、削、斩,刀光在公瑾手中如流水变幻,忽如雪花盖顶,忽如水银泄地,欲强则强,欲弱则弱,水云流畅,就这么轻易过关斩将,一路上毁物、碎尽敌人兵器,却不伤人命地把敌人扫下台去。

这不是仁慈,只是有心炫耀,即使底下的血影团员和群众欢声雷动,喝采如潮,公瑾心中仍没有任何波动,只是趁着比斗的闲余时间,观察忽必烈的武功。

同样使着武炼风格的刀术,忽必烈的一斩一击充满霸气,把麦第奇家的紫电神功推升到另一个境界,每一记刀斩都像是融入天地风云之变,如似轰雷、如似邪火狂飙、如似长风万里,四象相济,从至刚至阳中,生出刚柔并济的巧妙变化。

这头兽人确实是武学奇才,公瑾很讶异曹寿的血统能生出这等人才,或许是母系的血缘占上风吧!不过,自己的结论仍然没变,若给他时间,忽必烈会是个很可怕的敌人,但此刻他的武功只具雏形,不够细致,还存在太多空隙,如果认真动手,自己可以在十招内取下他的人头。

(但是……他为何要来参加这场比斗?资料上说他是个武痴,他只是单纯为武而来?还是想要来争取盟主之位?)

如果忽必烈有心夺取盟主位,反抗艾尔铁诺,那么这人也还算是一名值得扶持的对象,只要他声明效忠白鹿洞,而白鹿洞的长老们同意让一个兽人为皇,那么,他可以早一百年完成他的梦想霸业。

(唔……那个是……)

公瑾留意到,除了忽必烈之外,与他同来的那名鬼夷少女也下场参战,在擂台上施展轻巧的身手,像是一只灵活的小鸟般,把一个又一个的笨重对手撂下台去,虽然没办法像自己这般全不见血,但她确实也是贯彻“最少杀伤、最大胜利”的人。

参与战斗的人数,出乎意料的多,看来不自量力的人实在不少,证据就是,连场战斗的结束,出乎意料地快,大概只是两个时辰过后,过千人的比斗就只淘汰剩下前八强。

公瑾成为八强之一,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当他站上擂台,心里却只觉得可笑与屈辱,为何自己的对手是一名只有十来岁……考虑到他脚上的高靴后,甚至可能不满十岁的小鬼?

鹏奋坡的会盟与比武,完全是受到操控而举行,这本身就是一件可笑的事,但公瑾却不喜欢自己受到愚弄的感觉。

为何自己要沦落到和一个这样的小鬼比武?这不是在做武术指导,也不是在玩家家酒,刚刚的混战中,公瑾没有看到这孩子是怎样脱颖而出的,但是对于自己要和这样的对手比武,公瑾并不觉得愉快。

“干什么?你看不起我吗?如果你觉得和年纪小的人比武很羞耻,等一下被打得满地找牙的时候,你千万别丢脸得哭出来,那样连我都会觉得没面子。”

小小的个子,说着狂妄的话语,还很没礼貌地抬手用剑指向对方,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欠缺家教。不过,公瑾意外发现了某件事,尽管身上的衣着破烂肮脏,但这名小鬼手上的剑与剑鞘,却是用上好合金所打造,价值不斐,普通人是不可能拥有的。

不寻常的装备,公瑾不禁联想到,这孩子或许在隐藏着他的出身……就像自己一样。

不过,鹏奋坡上居心叵测的人太多了,隐藏自己身份的人不晓得有多少,公瑾并不在意一个小鬼的背后有什么身分。在他眼中,足堪与自己为敌的人,只有一个忽必烈,但自己却正面临一个很错愕的局面。

当初分配比武对手的人不知道是谁,但这名未来的武炼霸主无疑抽了一手烂牌,当他轻易打倒层层对手,终于来到前八强的位置时,却在擂台上碰到了自己人,那名如同兔儿般活泼灵动的少女。

如果要争取盟主大位,他应该很快就打倒这名鬼夷少女,进入决赛。又或者她本就是麦第奇家派来清垃圾的帮手,既然与忽必烈对上,很快就会宣布弃权,退出赛事。

无论如何,公瑾心中确实为此感到一阵火热,近年来能令他感到期待的比武已不多,但是……

(忽必烈……我在决赛等着你。)

如果两强在此对决,对于他们双方而言,都会是一次意义深远的初逢,然而,事情的发展似乎远出公瑾的意料,忽必烈站上擂台之后,并没有抢攻,甚至连背后的豪迈钢刀都没有拔出,只是两手交叠,像一座沉默的大山般,静静看着眼前的鬼夷少女。

和忽必烈的高大身材相比,那名鬼夷少女的娇小柔弱,仿佛对方一伸足就可以把她踩死,尤其是凝望着忽必烈雄伟如巨山的霸者气势,这种对比的感觉就特别强烈。

“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当这句话从忽必烈口中说出,正在全神关注这场战斗的所有观众,爆出哄然大笑,因为双方胜负比数实在太过明显,甚至有人已经在猜测,依照兽人的凶残本性,当这名少女选择坚持战斗,被触怒的忽必烈肯定会以最残忍的刀法,将这名花朵儿似的小美人狠狠虐杀。

可是,公瑾却觉得事有蹊跷。资料中的忽必烈,有着水准以上的智慧,公瑾不相信他是个光会逞弄个人武勇与血气的男人。

忽必烈,你到底在弄什么玄虚?

公瑾凝视着忽必烈,和他一样等待着少女的回答。

“嗯,谢谢,可是……已经决定了。”

“是吗?那真是太遗憾了……”

鬼夷少女浮现蕴含歉意的笑容,向忽必烈盈盈一礼,而忽必烈却没有回应,只是在众人都期待他拔出那柄霸刀的那一刻,猛地转身,朗声向全场说话。

“各路英雄豪杰,忽必烈·麦第奇今日来此,只为技痒难耐,一心与天下英雄论武比试,结交朋友,对于盟主大位,并没有半分兴趣,如今兴致已尽,无谓耽误各位的大事,决定就此弃权,退出选拔,祝各位霸业有成,扬眉吐气。”

忽必烈这段话纯以内力送出,一字一句,响亮如雷,却又清晰入耳,当回音碰到山谷荡回,满山皆鸣,当真是有如龙吟虎啸,气吞天下,全场众人无不相顾失色。

但是当他抱拳说完这一段,表示将弃权退出后,却忽然伸指指向身后的少女,口气严厉地说话。

“这名女子不是我麦第奇家的人,与忽必烈也没有交情,从今日起,她要做的事情与麦第奇家没有半点关系,也绝不会从麦第奇家得到任何援助,请在此的各路英雄为我作个见证,请!”

厉声说完这段警告,忽必烈抬手抱拳,飘然下场,与他那十二名铁卫一同离去,刚毅绝决,竟连多留半刻钟看完赛事结果都不愿意。

突来的变化,所有人都给弄得傻住,傻傻地看着忽必烈下台离去,还是忽必烈身影消失前,刻意以内力将背后霸刀弄出一声如雷炸响,这才让负责主持的人们清醒过来,宣布由于忽必烈弃权,那名少女不战而胜。

第三章 脱轨

艾尔铁诺历四一八年十二月 武炼 鹏奋坡

(可恶的忽必烈,你到底在想什么?)

忽必烈突然离去,公瑾也对这变化感到吃惊,要说是大意也可以,但由于对手是一名毛头孩子,公瑾就没有任何必要去刻意留心,只要以半分精神去舞刀拆解,剩下九分半的精神继续思考。

只是,蓦地闪过眼前的血光、面颊上的痛楚,告诉公瑾,自己今天又再一次地失策。

那个孩子……再大个两岁或许算得上青年,当剑握在手上、当剑在他手里绽放光亮,赫然生出了一种公瑾不能理解的变化……说是变化可能不够,因为在那一瞬间,平实无华的长剑仿佛得到生命,一下子活了过来,令他精妙的防御刀网相形见绌,闪电突破,在他身上留下记号。

“在战场上发呆,这是代表你看我不起吧?我看出你没有全力以赴,所以我劝你最好拿出实力来,否则等一下你不只会被打得当狗爬,我保证你会跪在地上,哭得像个娘们似的!”

趾高气昂的小鬼,但是他手上的剑却不容忽视,在白鹿洞练剑时,公瑾从未见过哪个后进弟子的剑,有这样凛冽的光彩,就连长老们都远远不及,竟能一剑伤及自己。

他这样的小小年纪,自然不是因为长年苦练,假若这些是他的天份,那么假以时日,这孩子的剑会比忽必烈的刀更可怕,而这正是师父所急切期待的人才,天才!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此刻,公瑾摸摸面颊,热血与痛楚让他有一股怒意,如果说未经磨练的天才容易半途夭折,那么自己今天就有责任,给这个未来的绝世剑手一个深刻磨练,挫挫他太过剑拔弩张的锐气。

“怎么了?不敢动手吗?告诉你,我不接受投降,你可别想像隔壁的那个大个子一样,说声弃权就开溜啊!我不会让你平安离开这里的。”

“大个子?呵,连忽必烈你都不放在眼里?小朋友你确实是豪气干云,可是,世上的事情往往不是表面上看来那么简单,强与弱更不是一个固定的东西,如果你能够记住这些事情,今天的痛……就会有意义。”

顷刻间,公瑾与那个孩子拆了三招。

对方的剑真是很犀利,即使公瑾已经认真起来,那孩子在败阵前最后一剑的无比锋芒,还是在他右臂上多留了一道血痕,假如这孩子再年长个十岁,内力再多十年修为,这可能就不只是皮肉伤了。

破去他的剑势,公瑾手中的钢刀水平掠过他左肩,在不见血、不伤筋脉的情形下,纯以内力把他的左臂骨震成三段……这样就够了,因为如果这男孩够聪明,他会看出自己这一刀本可以砍他用剑的右手,只是硬生生改为左手。

很痛,公瑾明白这一点。那个男孩一下子就红了眼睛,踉跄往后跌走,一语不发地走下台去。

在整个过程中,有三件事情让公瑾非常在意。

第一,那股断骨的剧痛,那男孩完全忍住,虽然嘴唇紧咬得出血,但他没有哭出来,连眼泪都忍在眼底。

第二,那孩子在确认败阵之后,并不是直接走下擂台,而是远较寻常江湖武人更为有风度地向自己欠身行礼,表达对敌人的敬意后,才转身走下台。

第三,前面两点已经很不容易,而那孩子受伤后自始至终,右手都紧紧抓着剑不放。一个用剑的天才,虽然难得,没有多了不起,但一个以生命执着于剑的天才,以后将会非常可怕。

他现在只是个孩子,但公瑾却已经预见他的成长。所以,公瑾不伤他的右臂,因为这孩子个性倨傲,说不定树敌很多,如果完全没有自保能力,可能没命回乡去。

连公瑾自己都没想到,鹏奋坡大会上,最让自己感到惊奇的人物,不是忽必烈,而是这个男孩。

公瑾一度迟疑,是否该派人暗中保护,但这似乎多虑了,因为他下台之后,十多名隐藏在人群中、像是护卫模样的武士围在他身旁,护送他离去,排场俨然就像是一国王子;而队伍中,还有一名七、八岁的女孩,典雅而昂贵的衣着,看来也是一位千金小姐,一面跟着男孩离去,一面掉着眼泪。

呵,好一对青梅竹马的小恋人。

“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忍不住等到擂台赛后看资料,公瑾在擂台上扬声喝问。那支队伍整个转过来,护卫们拦挡在主子身前,生怕敌人追下杀手,反倒是身为主人的男孩异常镇定,堂堂正正报上名字。

“我姓李,表字从嘉……你的武功很厉害,承蒙指导,我恭祝你武运昌隆。”

再次弯腰行礼后,男孩离开了。从那依旧通红的眼睛中,公瑾看出他的痛苦;可能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那男孩骄傲的翅膀被狠狠折断了,无论是自尊或肉体,这次的打击都很痛。

公瑾相信他能够再次站起来,但那是多久以后的事,却让公瑾相当好奇。

事实上,在这件事情结束的不久之后,公瑾就收到来自白鹿洞的消息,一名对剑术极有天份的少年,拜入白鹿洞门下,在短短时间内,迅速吸收了所有能学的剑术,先后击败数十名剑术教练,威不可挡,震动了整个白鹿洞。

这些都是后话,目前公瑾所在意的事,是即将要碰上的对手。虽然经过一轮淘汰赛之后,只剩下四个人争取最后胜利,但是其中的两名根本就是杂碎,如此浅薄的实力,怎能给自己惊喜?怎配让自己有所期待?

所以,公瑾的眼光只看着一个人,那个因为忽必烈弃权,不战而胜的鬼夷少女。她的实力并不足以威胁自己,但自己对她一无所知,可以让她登上盟主位来领导群雄吗?还是另外两个人……

看来只怕都不是很妥当,而为了安全起见,是应该放出讯号,让潜藏在附近观战的胭凝出来帮手了。

“各位,经过一轮激烈的竞争,现在台面上的四强高手已经出现,依照规矩,再经过两场决赛后,这四个人其中之一将会成为联盟共主,统领集合在此的十万英雄,他们分别是豹族的修洛特、象族的伊坦皇松、血影旅团的周瑜,还有鬼夷族的……”

“且慢!”

当主持人说着参赛者的名字,一声长啸突然震天盖地般冲击而来,在打断了主持人的说话后,啸声骤转清亮,不住往上拔高,有若九天龙吟,清亮高亢,震得所有人耳畔嗡嗡作响,眼冒金星,宣告着其主人的即将到来,更先声夺人,未现身便已压得在场群雄为之低首。

“哈哈哈~~鹏奋振翅,长翔九天,各位英雄真是好兴致,在这种荒山野地开起大会来,这么热闹的场面,怎么能少了我陶某人一份?”

长笑声震得在场众人耳朵生疼,全然没注意到一名身穿飘逸白袍、留着两撇长须的文士,闪电出现在擂台前,直到他拱手抱拳,朗声说话,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只不过虽然他自称姓陶,在场十万人中却没有几个认得他是谁。

只是,有这样的强横武功,又自称姓陶,即使众人不认得他,也不免有所联想,想到一个长年隐居在白鹿洞的高手。

“在下陶潜,草字渊明,两天之前还是白鹿洞的不得意门徒,因为看不惯周公瑾那铁面奸贼为虎作伥,白鹿洞逆天行事,所以出手将他暗杀,做为投奔联盟的礼物,但以我的才能,大才岂能小用,既然来了这里,少不得抢个盟主当当,各位请了。”

白鹿洞陶潜的鼎鼎大名,足以震慑在场的各路人马,光是从周公瑾的厉害,就足以想像他师弟的本事,而日前周公瑾遇刺重伤,不能参加军队,这件事曾让所有鬼夷人额手庆幸,想不到会是出于这名同门的手下。

只是,即使这些话都说得没错,但这个人真的可以相信吗?他会不会是白鹿洞所派来的奸细?毕竟世上有所谓的苦肉计,陆游的亲传弟子,没理由会突然与师门唱反调,搞起叛逆行动。

全场的声音安静下来,气氛异常诡异,显然都不晓得应该要怎么处理这件事。对于这样的诡异气氛,胭凝浑不在意,改换上一身男装打扮的她,只是抬起头,问说是不是有规定不许人类参加选拔?

……当然不是。

鬼夷人与兽人的数目虽然不少,却不是这次大会的主角,人类始终占了多数,之所以让人难以回答的理由,是陶潜的身分,不是种族。然而,主持人无法否认,只好含糊回答,说选拔的过程已经结束,陶潜来得太晚,不能参加了。

“呵,我却说是来得正好,恰好赶上最菁华的部分。”

胭凝仰首一笑,疏狂姿态中更有着洒脱,翩翩神采,飞扬得像是破空而去的九天神龙,所以当她身影突然一花,整个人瞬间消失时,全场一片愕然。

白驹过隙,白鹿洞三十六绝技当中的绝顶身法,胭凝瞬间就上了擂台,在那名象族兽人反应过来之前,一掌拍上他的脑门。

三十六绝技之一,五岳神雷。

刚猛无匹的掌心雷,犹如五座大山合而为一,瞬间压顶,那名皮粗肉厚的象人鼻喷鲜血,整个健壮身躯顷刻间像是烂泥般倒了下去,浑身仿佛再也没有半根完整骨头。

两族兽人之间的情感似乎不错,见到友人倒下,隔壁台上的豹族兽人惊怒交集,就要以其最得意的高速抢过去复仇,却被胭凝先发制人,扬手便是一记劈空掌“四大不空”,将那名急速飞掠过来的豹人,以更快更急的速度击飞出去,死活姑且不论,却肯定是不能作战了。

“听说武炼的规矩,强者为尊,我以一敌二,轻松获胜,现在就由我递补这两名选手的位置,大家应该没异议吧?”

如果有异议,就必须上台与这号辣手人物比过,但那两名兽人的武功,其实已是众人当中的佼佼者,看到他们瞬间惨败的样子,大概不会有人有这胆量了。

问题是,四名选手少了一人,这比赛怎么比下去?

“非常容易,我们是要干拿命去搏的造反大事,实力不足怎么成?我现在分别与这两名选手比试,看看谁是最后赢家,好了,你们一男一女,谁先上阵?”

胭凝站在擂台上,白袍飘扬,谈笑指点对手的昂扬姿态,让全场豪杰心中称赞,连带对她刚才的两下辣手都不计较。武炼本来就是强者为尊的世界,强者为了立威,一现身就下重手杀戮,这是常有的事,那两名兽人只伤不死,这已经算是很手下留情了。

但看到胭凝神态自若的表情,隔壁擂台的公瑾却觉得很安心,从很久以前开始,自己与这个女人就是最合拍的搭档,两人联手进行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

这次的联盟大会,发展到这里已经有点失控,所以让胭凝以陶潜的形象现身,夺取盟主之位,这样会比较好办事。虽然说也可以由自己来夺取盟主位,但考虑到自己比较擅长暗中活动的优点,还是由胭凝站在台面上比较好。

对于个性孤僻的公瑾而言,胭凝几乎是唯一与他有着友谊关系的搭档,而回忆起两人的因缘结识,则要把时间回溯到四百年前。

那时候,胭凝刚刚进入白鹿洞,出身于市井阶层,没有任何背景的她,入学时除了身上一件肮脏不堪的白袍外,什么多余的财产也没有。

在整个修业过程中,她表现得从不出色,礼、乐、书、术、诗、文,都没有特殊的表现,考较武技时也只是中上的成绩,除了在她所喜好的山水画、诗上面,偶有令人惊艳的作品,因此在一众同窗中小有名气外,在她进入白鹿洞的最初十年里,她就只是一个有些特异独行的平凡书生。

但是一把锐利的剑,不可能永远被收在匣中,不管被放在哪里,终究会展露它应有的锋芒。在一次冤狱事件中,她为了救出受到冤屈的同学,潜入白鹿洞戒律部救人;负责居尾断后的她,在那一战中连败二十三名白鹿洞高手,最后被恰好回来的公瑾给击败,收押监禁。

收押之后,就是彻底的调查,这一查,赫然有些惊动宿老堂的讯息传出。

陶贱,字胭凝,这个在入学资料上写着父不详的女子,赫然流着不纯洁的血,是鬼夷族的战士轮暴人类女性所生,她那名后来沦落风尘,并且死于嫖客争风事件的母亲,打从孩子一出生就心存恨意,把这名看来与人类毫无分别的婴儿命名为“贱”。

流着魔族之血的女人,又在下贱的娼馆中成长,白鹿洞有这种门生简直是天大耻辱,更别说她还在白鹿洞中学了这么多的本事。宿老堂为了找台阶下,一面惩处失职人员,一面预备暗中将她处死,对外宣告病死狱中,但在这时候,一道命令救了胭凝的命。

……那是来自白鹿洞后山的至高指令。

这个由月贤者陆游亲自下达的命令,让宿老堂停止了原本的处断,把胭凝给释放出来。

不只是释放而已,获得自由的烟凝,更被陆游收为门徒,正式传授武功,改名为陶潜,给予她更大的权力,可以阅看白鹿洞内的一切秘笈,所有的武学、东方仙术,都让她毫无保留地学习吸收,不给她任何限制。

没有人知道,陆游之所以会下这命令的理由,是因为公瑾亲自入永恒冰窟,向恩师极力荐举,希望能够留她一命,所以事情才出现逆转。

那晚的交手,公瑾对胭凝的强悍印象深刻,当今世上能与自己交手的敌人已经不多,而这名女子甚至没学过多少真正的白鹿洞绝学,若是好好琢磨,她将不可限量。

陆游虽然同意了公瑾的荐举,破例收了首个女徒,但却对公瑾说了一句话。

“公瑾,那名女子……是一匹狼,在她的心里,栖息着野兽。”

向来以消灭魔族为己任的白鹿洞,居然出现了流着魔族之血的门徒,这点对于宿老堂当然是难以交代,而且剑圣大人的弟子是女性,这点也令保守的长老们意见多多,为了抚平保守势力的不安,陆游将弟子改名,让胭凝以男性的身分对外出现。

即使做了诸多安排,不敢正面有所顶撞的宿老堂,仍在背后耍着小动作,所以当学有所成后,胭凝就成为白鹿洞最隐密、最危险的“狩魔使”,专门天涯海角去猎杀流窜到人间界的魔族。

有血战、有苦战、有九死一生,但是多年来胭凝未曾失手,直到三个月前,她与一头初次来到人间界,拥有一双黑色蝠翼的强悍凶兽对阵,激战了三天两夜后,两败俱伤,她几乎不成人形地回到白鹿洞,而那头凶兽据说是少了一边翅膀、断了一只手臂,并且迄今仍未再出现肆虐。

任职狩魔使多年,不断地与强大魔物战斗,更尽得白鹿洞三十六绝技的真传,现在的胭凝……非常的强,强到一个令公瑾没有十成胜算的程度,所以由胭凝来争取盟主位,公瑾觉得这是十拿九稳的事。

“怎么样?你们两个,谁要先上?”

面对这个挑衅,公瑾心中发笑,往前跨上了一步,正预备要开口说话,却被隔壁擂台的鬼夷少女给抢白。

“第一仗,请由我先来。”

身手俐落,在全场为之哗然的同时,她已经像是一尾小云雀似的,轻飘飘飞身降落在胭凝的擂台上,向他抱拳讨教。

公瑾惊于少女的勇气,因为以胭凝瞬息间连续重创两名强手所展露的武功,任何正常人都会看出他的绝难应付,照一般人的想法,都应该要先让身旁的竞争者先与强敌拼过一场,这样才可能有机会抢胜。

“且慢,要把出战权让给这位姑娘可以,但我有几个问题想问。”

公瑾不喜欢多话,但却想多了解一下这名鬼夷少女,想知道她为什么主动抢战,想多了解一下她的个性与思路,因为说不定,自己会被逼得选她做计划的执行人。

“为什么你抢着出战?难道你看不出这个男人很危险吗?”

这问题恐怕在场十万豪杰都想问一声,但少女却等到医护人员将台上那两名快被遗忘的垂死兽人抬走后,才回答。

“陶潜先生大名鼎鼎,一现身就连伤我们两名同胞,气势无双,武功更是强得怕人,如果我让你们两位先斗一场,等着渔翁得利,这样子胜算是比较高……”

说到这里,都还算是正常人的思考范围,但公瑾却意外发现,这名少女的内力相当不俗,甚至好得出奇,因为她缓缓说话,如同珠圆玉润的好听嗓音,把每一个字都远远传出去,尽管声音不大,却无论远近都听得清清楚楚,这是相当好的内力修为。

“可是,这样子的胜利,里头大有侥幸成分,以后同盟中的各路英雄一定不能服气;大家都是刀头舔血的豪杰人物,如果心存不服,这个团体就不会稳固,盟主的位置也坐不稳。”

……说得好。

这道理公瑾自然知道,但藉此在联盟组织里埋下动荡因子,才有助于在它完成阶段性任务后,被轻易消灭。这是公瑾预备的蓝图,却想不到这样一名看来涉世未深的少女,也能够看穿这一点。

“我是女子之身,由我来夺取盟主之位,各路英雄已经未必服气,如果我再靠这样的战术获胜,这样的盟主肯定没有人会尊敬,命令发下去也会被阳奉阴违,所以如果要让各位心服口服,我就不能退缩,要主动选择最困难的一条路。”

(真是深得我心。)

公瑾微觉好笑,或许自己该把这名少女收做幕僚,她说说的一番话,让自己对她非常欣赏,回想起来,除了胭凝之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样有勇有谋的女性了。

而在她说完话之后,本来因为众人议论纷纷而显得吵杂的山谷,一下子整个安静了下来,少女所说的分析话语,连同她的胆识、她的眼光、她的无畏与勇气,确实传达给了在场的十万豪杰,让他们开始以一个新的眼光,去打量这个不寻常的少女。

当公瑾看到鬼夷族人眼中的佩服,心里突然醒悟到:一个奇迹可能正在发生,因为如果那名鬼夷少女连续两胜,夺得盟主位,人们心中的佩服将会升华为尊敬,再不会有人轻视她的女性身分,这名少女将成为联盟中的希望女神。

不过,那都是建筑在她能获胜的大前提下。

就公瑾看来,这件事情根本没有可能。已经尽得白鹿洞武技真传的胭凝,就连自己都没有必胜的把握,这名少女的武艺虽然不错,但这只是相较于她这年纪的平均水准而言,真的要动手厮杀,她与胭凝差得太远,自己甚至不认为她能撑过十招。

“既然如此,我就珍惜这个以逸代劳的机会了,希望等一下能够再见到小姐你,不过在你们两位开战之前,我想知道一下小姐的芳名。”

“乔,麦第奇家的长辈都叫我小乔。嘻,如果等一下我命丧陶大侠掌底,墓碑上只要简单刻这两个字就好了。”

在她微笑着说完这句话,转过身去的同时,公瑾感觉到某种东西,某种极为沉静,却非常深刻的觉悟,她确实知道本身要面对的是什么,并且已经有承受后果的准备,不是一个搞不清楚状况的小鬼。

“小姑娘十分有胆色,陶某人很佩服你啊!”

始终站在擂台上不发一语的胭凝,终于开口说话,语气温和有礼,但蕴含笑意的眼中,却冒着危险的火花。

“既然敢上来,想必是有了觉悟,唔……如果和你定下什么十招、百招的约定,似乎太过看不起你的决心了,不过……”

自顾自地沉吟半晌后,在全场豪杰的屏息注视中,胭凝伸手指向面前的鬼夷少女,大笑道:“好,小乔姑娘,我们就来打个赌吧!只要你胜得了陶某人,我就奉你为盟主,替你卖命;但如果你输了……”

“那么无论陶大侠有什么吩咐,小乔就拼着这条性命答应了。”

少女拱手抱拳,无畏无惧的爽朗姿态,让全场豪杰齐声叫好,有人甚至鼓掌起来,她又再一次赢得了这么多人的喜爱与支持,然而……

(胭凝啊胭凝,无疑你是白鹿洞中的魔狼,但面对这样的对手,如果太过大意,等一下肯定会栽个大筋斗的……)

这场战斗如同公瑾预料中,胜负从一开始就极为明显,面对胭凝的雄浑掌力,小乔纯粹以灵活身法闪躲,她的轻功别树一格,在窄小的擂台上弹跃如飞,穿梭似电,红光绿影,刹那间仿佛分身千百,看得人眼花撩乱,捉摸不定。

利用高速身法的优势,小乔尝试逼近胭凝,作出闪电攻击,但双方内力的明显差距,就在这时候显现出来,胭凝的护身力量稳若磐石,小乔的铁扇才一打中敌人,马上就被反弹开去,还险些被胭凝反击一掌。

内力差距太过明显时,弱势的一方就算能找到攻击机会,也根本没法发出致命攻击,但是……

(奇怪,这等高速身法,与花字世家武学相近,但却更为高明,莫非是师父曾经提过的星贤者一脉武学?这名鬼夷少女是星贤者传人?)

讶然于脑中的这个想法,公瑾仔细观察,觉得有些近似传说中的九曜极速,只不过在细微转折处,有些似是而非,倒像是偷学过来的成果。

但不论她怎么习得这神技,她确实碰到了强敌,胭凝担任狩魔使多年,肯定碰过不少以高速为优势杀着的魔族好手,经验十足,小乔的灵活身法只能拖延一时,却不能扰乱他的攻势。

“好身法,但要稳坐盟主大位,可不是一味逃避就能坐上去的。”

胭凝高声呼喝,雄浑掌力连接而出,很巧妙地逐渐封锁了小乔的退路,慢慢限制她的腾挪空间,把她逼到了一个角落,除非她愿意弃权离开擂台,否则当胭凝的下一掌击下,她就只有硬拼,然后面对重创落败的必然结局。

三十六绝技之一的五岳神雷。

适才令那名象族高手一招重创的杀着,再度出现在胭凝掌上,如狂风、如暴雷,向小乔轰击过去。

这一掌,绝对没有手下留情。

掌力尚未击实,小乔的衣衫已经受到波及,破碎、焚化,公瑾仿佛就能看到那筋折骨断的惨烈情形,心里突然有一股冲动,想要出手去改变这结局。

但就在公瑾迟疑未决的那一瞬间,胭凝似乎察觉到什么,掌劲加快吐出,一掌正中小乔的后心,在震天轰响中,所碰触到的衣衫化作灰烬片片,迅速朝外散飞出去。

(好厉害,她把五岳神雷练到这等地步,掌劲精纯,如果是击向我,那么……嗯?)

公瑾的面色为之一变,因为这一掌虽然命中,小乔却似乎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也没有吐血,甚至连稍微后仰一下都没有,这种稳若巨山的沉定,只有在内力远胜过攻击方的情形下才会发生,但小乔却不可能有这种内力。

答案在下一刻揭晓。破碎的衣衫底下,并没有露出焦黑的肌肤,反而是一道绚烂的红光,冉冉释放出来;红光中更似乎蕴含强横力量,把胭凝势若五岳齐压的雷霆一掌,硬生生隔挡在离体一寸之外。

第四章 神器

“这……这是……”

胭凝面上的笑容消失,露出了错愕的表情;红光的正体缓缓凝聚成形,像是凤凰的火焰炽羽、像是初死者的鲜红热血,红光在娇小的女体上组成一套甲胄,妥善而贴身地覆盖在躯体上。

甲胄形成后,金属表面上所缭绕的火焰红光,瞬间百倍增强,灿发出来的光与焰,仿佛一头振翅而飞的血翼凤凰,和强大热力一起往四周射去,而与之相比,胭凝的掌力却急速衰弱下去,威力万钧的五岳神雷,在转瞬间被甲胄上的血光给吸化,点滴无存。

不只是胭凝感到惊讶,全场十万豪杰哄然大哗,同声喊出四个字,尤其是附近的鬼夷族人,更是像见到神迹般嚷了起来。

“博爱圣铠!”

“是三神器之一的博爱圣铠!”

“三神器的持有人出现了!我族的真命天子出现了!天佑鬼夷啊!”

全场哗然,就连公瑾都感受到同样的震动,三神器之一的博爱圣铠,是一件几乎难以击破的防御圣器;以博爱为名,这件甲胄确实能广泛地吸纳、散化所有击来的力量,让受到圣铠保护的人,能够把自身抗击力提高数倍,甚至是数十倍,胭凝的五岳神雷被轻易拆解,就是最好的证明。

而令全场为之惊骇的奇迹,还不只一件。

当胭凝一掌无功,又因为掌劲全被吸纳,不得不撤掌回气,飞身后退时,一样黑沉沉的重物,如流星、如天外陨石般向他飞砸而来,来势又快又准,恰好就拦截在他的退路上,而全场豪杰也不负众望地喊出了另一个名词。

“平等神锤!”

“出现了两大神器啊!”

“有史以来第一次,两大神器被同一个人给持有……”

诚如人们的叫喊,这件事情的意义极其重大,但目前最与之有切身关系的,就是即将要承受那个链子飞锤一击的胭凝。与博爱圣铠的创造理念相同,平等神锤的意义,就是平等地给予敌人天谴罚责,将发招者的力量提升数倍至数十倍,发出天谴般的雷霆一击。

胭凝已无退路,如果还想用轻功闪避,她会被这记链子锤砸个正着,所以他只能做出唯一的选择,就是举掌硬拼。

“砰!”

闷雷似的巨响,更造成冲击波往周围袭去,擂台周围插着的火把全部熄灭;周围靠擂台最近的一排群众,许多人头晕目眩,翻身栽倒;就连公瑾都不得不暗运内力相抗。

而在那声闷雷轰响声中,另外有一声小小的清脆爆响,那是某个人的骨折声。

“嘿!”

硬挨了一记飞锤重砸,胭凝竟不后退,反而瞬间强提真气,像是羽箭般朝着敌人飞射过去,声势惊人,摆明是想趁着链子锤未能回防的空档,攻敌措手不及,这次她提防着敌人的甲胄护身,一出手就是直插铠甲的缝隙,如刀如叉的右手,只要真的击中,确实可以一击便将敌人的眼珠挖出来。

……但她的左手却不正常地软软下垂着,刚才那一记硬拼,已经让她的左腕骨折,再也使不出五岳神雷了。

全场都为他这一记猛攻而惊呼,但成为攻击目标的小乔,却不慌不忙,手腕一抖,金属长链在手腕上连缠了几圈,把攻出去的重锤给反拉回来。

重力与速度一加乘,平等神锤较之前更狠更恶地回砸敌人后心,当胭凝的手指插中她双目要害,平等神锤也会命中胭凝后心,把她整条脊椎连同五脏六腑都打得稀烂,绝对是当场毙命。

眼看就是两败俱伤的局面,公瑾却相信胭凝不会硬拼,因为她背后的平等神锤还在加速,照推算来看,大有可能指头还没插着敌人,背心已经被神锤给打烂,不值得冒险,更何况她如果选择退避,反而会得到一个更好的机会……

在全场的惊呼声中,胭凝的冲势陡然转向,凭着“白驹过隙”的灵动身法,她蓦地垂直往上拔起,避开了那玉石俱焚的一击,而在她险险拔高躲过后,重砸回来的平等神锤,却笔直朝持有它的主人逆击而去。

“小心啊!”

附近的鬼夷族人都喊着同样一句,就连不远处不动声色的公瑾,都悄悄握紧了拳头,因为胭凝所作的事,是他一定会采用的战术,而他自信这个战术绝对不会有失,可是……如果这少女能再创造奇迹,那自己……

“哈哈哈,最强的神锤、最强的甲胄,矛盾相争,到底哪个会……”

胭凝的笑声在半途止住,一如那个被截停下来的链子锤。就在链子锤将要重重击中的那一刻,本来缠在小乔手腕上的金属长链飞散开来,像是纺纱的梭子般左右穿飞,迅速交错成一张简单的金属网,恰好拦截住砸来的飞锤。

以柔化刚,小乔的双手闪电舞动,仿佛是女孩子在玩花绳游戏般,将金属网调整出一股柔力;力重万钧的平等神锤,在与金属网激烈摩擦,爆射出一连串的火花后,妥妥当当地被截停下来,跟着她双手一拉一张,也没仔细看到是如何变化的,整条长长的链子变成了一根粗重铁杆,连结着末端的重锤。

小乔将锤子往地下一敲,藉着弹力,把沉重的平等神锤扛在肩头,顺势舞了几圈,左砸右撞,虎虎生风,最后才扛起神锤,仰首望着降落在擂台角落柱子上的胭凝。

“承让了,陶先生。”

刚才,如果她不是立即把反砸回去的平等神锤给拦下,胭凝一定会追在神锤之后,抢发出一击,把两股沉重力量合一,攻破博爱圣铠的防护,可是小乔那一轮急速应变,已经充分证实了她的本事,再战下去,双方胜负犹是未定之天,而胭凝却已经折了一只左手。

至于双方的气势……从那满山遍野的一片叫好声中,就是白痴也能够轻易感受出来。

“唔……”

胭凝一语不发,看看自己垂下的左手,再看看眼前披甲扛锤、没有一丝空隙可趁的少女,忽然仰头大笑。

“哈哈哈,真有意思,我陶某人认输啦!以后就跟着小姐你来搞革命吧!”

胭凝是笑着飘身下台,即使她已经认输,仍然没有人敢小看她,因为所有人都看得出来,如果双方继续死斗,胜负的比数还很难说,但公瑾暗叫可惜,知道如若继续战下去,胭凝起码占着八成的赢面。

胭凝一臂已折,这点没错;博爱圣铠、平等神锤的威力不同凡响,这一点也没有错。但是这两样被奉为鬼夷族三神器之一的宝物,却有着严苛的使用代价,就是不住吸收着使用者的精气,每一击的力量越强,对使用者的肉体负担就越重,这点长年在外狩魔奔走的胭凝却并不知情。

(表面上看来若无其事,但是……应该很不轻松吧?)

未伤敌,已伤己,小乔不过是个娇怯怯的姑娘,只要把战斗时间拖长,她将不攻自溃,所以如果自己在这时候与她动手,横死当场就是她唯一的结局。

(可是,现在我该怎么做?胭凝也败了,如果我败的话,盟主之位就让给这名少女了,嗯,她确实有着统领十万大军的器量……)

胭凝败阵了,所以擂台赛的下一场,就是公瑾与小乔的战斗,小乔似乎也明白自己不能持久的缺点,所以马上扛着大锤,向仅余的敌人邀战。

但……这早已不是战与不战的问题,公瑾只是要找个适合当领导者的人,去领导这群人,去干他们自以为是的伟大事业,最后再一起被埋葬与消灭。

所以公瑾选择放弃。

“实在是太厉害了,看到那么精采的一场比赛,我周瑜心服口服,请让我与血影旅团一起跟随您,去干我们的大事吧!”

荣耀、歌颂、无数的期望与欢呼……鬼夷人的辉煌传说于焉展开。

鹏奋坡群豪大会的结果,在几天之内传遍整个大陆,雷因斯、自由都市联盟都感到这一次蛮族叛军的来势汹汹,尤其是在情报被特意宣染下,小乔如何持有两大神器出现,如何击败陶潜、震慑群豪的过程成为情报中的焦点,每个势力都留意到,蛮族叛军不但已经统合,而且统合的领袖更是一名非凡人物,如果不是小乔的女子身分,多少弱化了人们心中的威胁性,这个情报的震撼程度会再倍增。

连雷因斯·蒂伦、自由都市同盟都受到如此冲击,首当其冲的艾尔铁诺会是怎样状况,也就不难想像。位于中都的军部,在收到鹏奋坡大会的详细报告后,警觉到这次事件的危险意义,在广得人心的支持程度上,那名统合蛮族的少女领袖,几乎就有着一个王朝开创者的气势。

近十数年来,艾尔铁诺的国政状况有目共睹,不满与激愤早已在民间深藏酝酿,零星叛乱每日都在发生,虽然在正规军的绝对优势下,那些不成气候的反叛势力都被一一踩碎,首脑人物被酷刑处死,但杀鸡儆猴的效果却极其有限。

一支军队长期作战,到了后来,要倚靠的不是军事力,而是经济力,在长年的国政动荡下,艾尔铁诺的军队也渐渐感到压力,对层出不穷的叛乱觉得吃不消,之所以还能够轻易扫荡每一处叛乱,其实就是凭着双方悬殊的武器与人数,假使这些零散的火头连结在一起,成为燎原野火般烧起来,又有优秀的军事人才来指挥……

这个假设,光是想像就让艾尔铁诺军部的高官脸色发青,而当这个恶劣远景有可能出现,他们立刻就下决定,要集结军队,把这个才刚刚燃起的火头给扑灭。

正确的决定,但在执行上却晚了一步,或者该说,相较于他们的正常速度,敌人的思考与反应,如烈火、如疾电,在他们点兵下令的当天,就已经接到敌军冲破边关防线,侵入艾尔铁诺领地的报告。艾尔铁诺军部高官们气急败坏地下令,让邻近武炼边境的南方各军团进行调度,务必要把这支乌合之众的联合军剿灭,但是却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噩耗频传。

那支联合军队就像是得到胜利女神的特别眷顾,连战皆捷,在突破国境之后,神出鬼没地袭击集结中的艾尔铁诺部队,猝不及防的突击、巧妙的进退布局,整个短暂战争在半个时辰内完结,当其他艾尔铁诺军察觉状况不对而赶到,敌人早已远去。

灵巧的战法,令艾尔铁诺军部气得跳脚,这支迥异于过去叛军的队伍,每一着都像是踩在艾尔铁诺军方最痛的一处。

潜藏在艾尔铁诺帝国之内的深沉民怨,就像是缓缓流动的眠火山,只欠缺一个导火线,就会轰然爆发,所以每次艾尔铁诺正规军对付叛乱,除了以残酷手段处死叛乱份子的满门,戮尸示众外,还特别着重整个行动的迅速与时效性。

假如让一场叛乱拖得太久,就可能成为黑暗中唯一的火把,让其他心存不满的叛乱份子因此集结,一发不可收拾。再强大的正规军队,也不可能一次面对整个帝国民众怒气的大反弹,所以近十数年来,艾尔铁诺的战术都一样,就是迅速消灭各处叛乱,不让零星火头有彼此串联的机会。

但是,这次敌人似乎看准了这一点,每次的战斗时间都很短,迅速击溃艾尔铁诺地方军后,就整团人马消失不见,也不占领地方,让艾尔铁诺军没有衔尾追击的机会。

十万军队的游击战!

这种事情说说还可以,当真要实现起来,艾尔铁诺军部的将军、参谋们简直不敢想像,那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没错,艾尔铁诺国土辽阔,幅员广大,南部地方又多大山峻岭,十万人的部队如果有成熟技术好好掩藏,是可以造成彻底消失的假象,藏匿起来一段时间。但真正要做到这种事,却有一个最大的难题。

补给!

这十万人的部队,不是鬼夷人就是盗匪,说得明白一点,全都是不事生产的亡命之徒,每天就是单纯地消耗粮食,要支持这批人长时间作战,就势必要不断地掠夺,攻击有粮食的城池,才能够喂饱这十万人,而这也是过去叛乱势力失败的主因之一,只要把守住富产稻米的区域,或是在粮仓设下埋伏,很轻易就可以大败敌军。

但这次的情形却不一样。叛军在击破艾尔铁诺军后,就整个藏匿无踪,只要察觉艾尔铁诺军正严阵以待,叛军就绝对不冒险出击;然后等艾尔铁诺军分散开来,逐步搜索与扫荡地方,就冷不防地冒出来,狠狠一下从背后袭击,得手后再藏上十天半个月,整个过程中,只袭击军队,不执着于粮仓,甚至在攻入一般城镇时,都只象征性地简单掠夺,并没有造成什么重大伤害。

叛乱军用行动在宣示,他们并不急躁,有得是时间与耐性去等待,但令艾尔铁诺军部百思不解的问题是:这份耐心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叛军从什么地方获得粮食?那绝不可能是靠掠夺所得,军部早已计算过每次战争后的损失,那些被掠夺走的些微物资,甚至不能够支撑十万大军的一日粮草。

无数累积起来的谜团,不仅让艾尔铁诺军方想破脑袋,就连正身在叛乱军中的公瑾都感到诧异。

(军部里头的那些庸才,真是酒囊饭桶,这支叛乱军虽然神出鬼没,但到底不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不可能不吃不喝,也不可能凭空掉下粮食来,那答案还不明显吗?)

公瑾很清楚军部高官正面临着什么样的困惑,但他也认为,只要经过理性分析,答案其实就在眼前。

十万人不是小数目,要能够长期稳定供应这支部队的粮草,背后如果没有某个豪强在撑腰,就一定是有国家级的势力在作后盾。问题是,到底是哪个势力在背后援助,这点连公瑾也还摸不出来。

那天比武夺帅的程序结束,小乔成为十万盟军之主后,她用最短的时间,把这支散兵游勇予以组织化,迅速编组成一个团体。

“组织不用太过严密,大家都是来自天南地北,习惯、语言、思想都不尽相同,短时间内硬要凑在一起行动,很快就会出问题,所以组织要维持弹性,相互支援的重要性,大过共同行动。”

当小乔把联盟中几个主要势力的领袖召集起来,开始讲述自己对于今后行动的想法,这些见惯刀光剑影的大人物,都不信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女能说出什么东西,但小乔却有条有理,直指问题中心地向各个势力请托,希望各方面配合。

新任盟主并不是哪一方势力的首领,无帮无派的背景,理应吃亏,可是,小乔却似乎洞悉人心,反过来利用这一点,让自己成为联盟内各个势力的平衡点。只是那天晚上的一席谈话,小乔就把这个乌合之众的大联盟做了初步统合。

公瑾也是在场的几大势力之一,血影旅团的人数虽然不多,但累积下来的战绩却让人不敢轻视。在那个营帐里坐了一个晚上,公瑾只能用“叹为观止”来形容自己的感觉,因为要能够软硬兼施,说服这些倨傲不驯的江湖豪客,那不是单单口才好就能做得到。

情报,这是致胜的唯一关键。当小乔明白指出整个联盟的共同利益,并且希望大家为着同样的利益目标努力,暂时忍耐目前的不快,旁观的公瑾已经有所怀疑,而之后小乔更指着地图,调派任务,由联盟的不同分部执行不同任务时,公瑾更肯定她早在参加比武前就做过“功课”。

(这个女孩很不简单,单看外表一定会给她骗了。她不是天才,但这种谨慎的态度,会让她变成最麻烦的敌人。)

如果是普通人,那肯定是夺得盟主之位后,先行欢宴两天,既提高士气,又能享受盟主的权势与派头,但小乔却在当选盟主的那天晚上,就把整个集团迅速组织化,让所有人休息半日后,马上亲自率军越过国境,把艾尔铁诺军打了个措手不及。

要做到这种事,公瑾肯定小乔对于当选盟主后的行动,早就有过通盘计划,所以她对夺取盟主位一事才如此志在必得。夺位后和联盟内各大势力沟通,对每位派系领袖的处境、需求了若指掌,一席话就直指各人心里的需要,完成统合;之后又能立即发动攻击,着着抢在艾尔铁诺军前头。

没有充足的情报,绝对不可能做到这些事。情报需要庞大的人力组织,麦第奇家则有这样的条件,尤其是当小乔在会议中提出,联军初期所需要的粮草,她将独力提供,并足以供应十万联军九个月用度时,公瑾更能肯定,忽必烈那番“此事将与麦第奇家完全无关”的发言,不过是惺惺作态,其实一直在背后支持这支联军。

(所以……在幕后主宰这些的,还是麦第奇家?)

公瑾这么猜测,但他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因为自己布下了重重侦查网,严密注意麦第奇家的一切动作,甚至还向青楼联盟购买情报,得到的消息却是一样,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显示麦第奇家支持此事,那些粮草也并非是从麦第奇家送来。

(难道不是麦第奇家?那会是谁?还有谁能够在背后支持这场叛乱?是青楼联盟吗?不,她们不可能直接参与大陆动乱。)

白鹿洞既然有打算操控这场叛乱,公瑾当然有准备,艾尔铁诺各地的军力分布、充足的粮草、不露出来历破绽的大批武器,这些都已经预备好,只要这支联军一起事,东西马上就会不着痕迹地出现,让叛军以为自己碰到天大好运……但是,这些东西现在却似乎用不着了。

小乔的背后,到底是哪个势力在支持?

为了要查出这一点,小乔的调查报告很快地被送到了公瑾手中。

她的母亲是一名人类女子,父亲不详,但从血缘来看,父亲应该是鬼夷族。多年前,小乔的母亲在武炼病死,她则被麦第奇家收留,收留的理由也不明,但在那之后,小乔一直是以“忽必烈的贵客”身分,生活在麦第奇家。

没有什么出色表现这一点上,与进入白鹿洞的胭凝有些类似,记录上没有写说小乔的武功程度如何,没有写她如何取得两件神器,唯一提到的就是她在麦第奇家人缘很好,整个大家族中无论老小都喜欢与她亲近。

(真是一份没有用的资料……)

虽说从没用的情报中,找出可用的资料,这是身为领导人的任务,但是这份报告上可以判读的东西太少,公瑾也只能得出“麦第奇家果然深藏不露”这个结论。

(结果还是得要慢慢观察,一切从零开始……)

在大会结束之后,就是一个月时间的快速游击战,在开战之前,小乔对全军说出了她的战略构思。

“十万人的部队,不可能一股作气颠覆艾尔铁诺这个大帝国,稳扎稳打是我们的基本策略。这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快速袭击各地,打响名声,在南部地区开始下第一场雪之前,我们就要藏起来过冬,等到春天来临,我们重新复出,那时候会有更多人加入我们。”

这个策略中,显现了这名女子不急于求胜的耐心与远见,但实际执行起来,技术问题马上就挡在眼前。

“来加入我们的弟兄中,有两成是马贼出身,以这两万骑兵为机动部队,实力稍有不足,不过目前我们可以请联盟中的兽人弟兄配合,我知道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在一定的距离之内,跑得比大部分的座骑更快。”

马匹与骑兵方面的问题,就这样被摆平,这个联盟在一夜之间拥有了四万名骑兵,以这个机动部队为主力,袭击艾尔铁诺军。当看见满山遍野的兽人群,或是疾奔快跑,或是骑着野生六足豹,和人类的重装骑兵一起冲杀下来,从未见过这等夸张阵仗的艾尔铁诺军,在震惊的情绪中,被杀得兵败如山倒,全无抵抗之力。

“那些兽人、强盗,还有蛮子,他们就像是洪水……不,像是土石流一样冲过来,好像在撕纸似的,把我们的队伍冲得乱七八糟。”

一名劫后余生的军官,在呈报给军部的报告上这么写着,而实际参与每一场战斗的公瑾,对这些描述深有同感。

缔造出这些辉煌战绩的另一大理由,是这支盟军有一名极为剽悍的先锋猛将!

即使手臂折断的伤尚未痊愈,胭凝却如同他所承诺的那样,积极投入革命事业中,每一仗都统军冲在最前头。无可匹敌的强横武功、势若疯虎的炽盛战意,她成了整个冲锋队伍的箭头,不管敌人是铁甲军还是盾牌阵,全都毫无分别地被她突破,打出缺口。

每一场战役,胭凝是第一个冲进敌阵,在全身染上了一层凄厉鲜红之后,才最后一个冲出来。与她并肩作战的叛军士兵对她无比敬畏,称她为“绯红将军”,但也有一些兽人直接称她为“大狼”,因为她冲锋时候杀气腾腾、如颠如狂的狠样,很像一头择人而噬的嗜血魔狼,这点在不曾看过她女装打扮的士兵眼中,看得特别清楚。

(师父果真没有看错,胭凝的心里有一股疯狂、一股怨忿,会让她在战斗时候变成一头魔狼。)

公瑾感叹着这一点,一方面惊讶于友人的强悍,但另外一方面,他也对胭凝在战斗中的失控有些担心。

第五章 悸动

艾尔铁诺历四一八年十二月 艾尔铁诺 南部地区

“我越来越觉得,白鹿洞是一个很没人性的鸟地方,尤其是超级会虐待手下这一点,我进白鹿洞四百多年了,有三百多年的时间都非伤即残,上次对付那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蝙蝠疯狗,整个人被弄得没剩一块好肉,连伤都还没养好,就被没良心的人妖拖出去作任务,还说什么这次不会对付魔族,对手只是弱小的人类,手到擒来,结果呢?我连手都被打断了,现在还垂在这里摇啊摇的,喂,我说人妖,你是不是没看到我半身不遂就不甘心啊?”

“……人妖的定义是什么?”

“好端端的男人戴面具,就是人妖。”

“我现在没有戴,而且……一个女人脸上长两撇胡子,那才真的是人妖。”

“胡子是伪装,是黏上去的!就算我变成人妖,那也是一个美艳大方,后面会追一长串女生的英俊人妖。”

“……你是人妖接吻魔。”

没有任何紧张感的谈话,很难想像是出自陆游门下两大弟子的口中,甩开旁人视线的他们,正偷偷约在无人的溪畔,进行对谈。一个是叛军中的第一高手,一个是近日在叛军中连续立下功绩的猛将,如果旁人看到他们在谈话,一定会有所注意。

最近几场战役,胭凝始终是第一个杀入敌阵,也最后一个杀出,但是真正负责断后接应,阻断艾尔铁诺军追击,并且再一次予以痛击的,却是由小乔亲自率领的队伍。盟主亲自上阵作战,身为重要干部的公瑾也随行阵中,尽可能多多建立功勋。

说起来相当的糗,但公瑾不得不承认,这整件事情已经渐渐脱离自己的掌控。小乔在台面下有充足的神秘支援,在台面上又有胭凝全力支持,自己想要不着痕迹地操控这支盟军,难度越来越高,现在只好拼命建立功勋,提高自己在联盟中的地位,才有办法重新取回掌控权,这几日战斗中,为了努力表现,公瑾起码已经砍断了三把配刀,而被他斩杀刀下的敌人更是百倍于此数。

“艾尔铁诺的那班酒囊饭桶,真是不堪一击,本来以为他们还有点斤两,结果没有一个能挨上我一招,程度太差了。”

“你把他们当成魔族一样狂打,他们当然会吃不消,但也不能太过大意,现在的胜利,是因为对手并非艾尔铁诺军的精锐,充其量只是素质不良的地方军,如果被胜利冲昏了头,等到艾尔铁诺的主力军出现,伤亡将会难以估计。”

“哦,也对……可是,小乔那边应该看到这一点了,明天最后一场袭击战结束,我们就要撤退去过冬,等到我们再次出来,训练与强化也已经完成,可以正面和艾尔铁诺军一争长短,不管怎么看,我们都是稳扎稳打,没有你所担心的浮夸不稳迹象。”

“嗯,很遗憾,确实是你说的那样,这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情形。”

公瑾觉得很伤脑筋的一件事情是:叛军虽然在战争中节节胜利,但却不如预期中的那样多造杀戮,血流成河,让半个风之大陆陷入黑暗,人们生活在恐惧与哭泣当中。

战争中杀戮太多,就会偏离人道,即使建立了王朝,政权也不会长久,小乔应该是深明这个道理的,所以才立下诸多军令,不让事情失控。禁止掠夺、禁止屠杀,甚至还要求属下军队尽可能不骚扰民众,把目标单纯放在士兵身上,小乔的所作所为,就是白鹿洞所推崇的王者仁道,从这点来看,真是没有得挑剔。

但这样一来就糟糕了,因为这支叛军只是被选来摧毁艾尔铁诺的工具,成立正统与强大王朝的任务,应该由人类来完成,假如叛军现在不够残暴与邪恶,那以后消灭这支叛军的人类势力该如何彰显正统?公瑾不乐见这种情形发生,因为如果小乔真的循王者仁道建立新国家,那白鹿洞的布局可以说是整个失败了。

“鬼夷人和盗贼是不可以建立王朝的,现在这样子的发展太危险了,不能让那个女人继续这样干下去,我已经想好怎么做了,胭凝,实行的工作就要拜托你了。”

“哦?你预备要我去暗杀小乔了吗?”

“不,现在还用不着这一步,她的背后或许有麦第奇家支持,没到不得已的地步,我不想伤她性命。”

公瑾和胭凝解释,小乔虽然想走在仁道上,但要在如今的叛军中推行这等策略,肯定会受到很大的阻力。姑且不论九成九以上的叛军成员没有这等远见,组成叛军的鬼夷人、兽人、盗贼们,都对整个大环境心存怨忿,把天下人当作敌人,恨不得把所有人的幸福全都摧毁,来弥补自己出生至今所受的苦楚。要这些人不在战争中骚扰地方,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仇恨如火,即使一时不盛,也很容易再被点燃,只是需要一个可以与盟主权威分庭抗礼的人物,所以要由你来出面。”

公瑾如今想要借重的,是胭凝在叛军中急遽升高的地位。

无论是兽人、鬼夷人、盗贼,都是过着刀头舔血、以强为尊的生活,胭凝在武斗大会、在战场上下手虽然狠辣无情,但却由于他超人一等的武力,并未招惹同志的反感,反而更被视为联盟中的支柱人物。

与小乔相同的一点是,叛出白鹿洞的胭凝无帮也无派,是个没有背景的人。这个只要离开战场,个性就变得云淡风清,一如田园雅士的“男人”,如今成为各族士兵的偶像人物,只要她出现在某处,人群与欢呼声就在那里出现。

人们喜欢与他并肩杀敌时的安全感,也喜欢听他吟唱诗歌,或是在树下弹着琵琶,胭凝迅速在联盟中累积了可观的人望与支持,假如她以高姿态与小乔唱反调,那么即使是以“真命天子”形象统领联盟的小乔,也会非常棘手。

“……你还真是会给朋友找好工作啊,这么让人不愉快的任务,比较起来,单纯去杀杀魔族还简单得多了。”

胭凝的牢骚意有所指,对于公瑾的计划,她确实有些话想说。

“公瑾,我们为了尊重宿老堂的意思,在中都面见曹寿,取得正统领军权力的时候,你曾觉得这种行为很无谓,很虚伪。”

胭凝道:“那我们现在作的事呢?一个想要用仁道来消弭两族仇恨,把世界变得更好的女孩,白鹿洞能够再找到一个比她更优秀的领导人吗?你把她弄下来之后,会得到些什么吗?”

话说得很轻,但公瑾的反应却很大,霍然站起身来,那一瞬间在他身上所燃烧的怒意,惊得水上飞鸟群起逃逸。

“我痛恨鬼夷族,他们是不应该存在于人间界的下等东西,我要把他们一个也不剩地铲除掉,所以,胭凝你不要拦阻我,我不想与你在这上头有什么争执。”

素来冷静、理智的一个人,居然会有这样爆发的一面,实在是很难想像。也因此,体内流着鬼夷之血的胭凝,虽然对这番话感到很不愉快,但却表现出体谅,什么话都没有说。

公瑾执行计划的速度很快,他利用着潜藏在叛军中的奸细,顺着被抑制于人们心中的耳语,进行挑拨,短短两天之后,不满声浪开始在叛军当中流窜。

“照领导人的说法,我们这一个月作战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建立声威,把名声远远地传出去,吸引更多不满时政的人来加入。既然要考虑到宣传意义,下手当然就要重,杀得敌人片甲不留,高挂起每一个抵抗者的人头,烧光他们的村落,这样名声才传得快啊!”

在叛军之中,这是很具常识性的观念,无论是有过战争经验的鬼夷人,还是各路盗贼团,杀人放火对他们来说,根本是家常便饭,而他们也确实是靠着这些手段在打胜仗的,要执行盟主的战略构想,这是最直接而有效的方法。

“我不想造成不必要的杀戮,这样子做……对我们一点好处都没有,而且……而且太过执着于作战,会延误撤退时机,这一点对我们所有人都会造成危险。”

小乔最后的反对理由,听起来实在牵强,但众人倒也不是不能体会,因为确实有过两次例子,由于得胜的叛军过于得意忘形,险些就被敌人的包围网给拦截,造成重大损失。

从公瑾看来,小乔的立场实在很艰难。身为鬼夷人,面对两个种族之间的千年血仇,她甚至不能公开说出宽恕与仁爱的想法,只能以实际利益面的理由,去说服身边的人。

但有心利用这一点的公瑾,当然不会对她客气,而是利用这机会加倍去见缝插针,把鬼夷人的怒火一再点燃。

“过去两千年里头,我们一直被人类欺凌虐待,现在我们鬼夷人好不容易出头天了,为什么要对人类客气?”

“人类不知道杀了我们多少同胞,我爸爸、我爷爷,就是被人类装在布袋,活活扔进水里淹死的,我们不能让人类好过。”

“那些人类抢了我们家的田,夺走我们家所有的钱,我要他们血债血偿。盟主明明也是鬼夷人,为什么不能体谅我们的痛苦?她会不会只是利用我们,事成之后就把我们一脚踢开?”

猜忌的心情,在联军之中迅速弥漫开来,让小乔在繁忙军务之外,必须另外花时间与精神去处理。在这样的焦躁心情下,作战的一个月很快就过去,小乔率领着整支叛军销声匿迹。

小乔所选的撤退地点,是武炼与艾尔铁诺边境的连峦大山中,花果山下一个名叫“水濂”的森林,周围都是高山峻岭,急流大川,是个相当隐蔽的地点,只要有充分的粮食,十万大军可以在这里过一个平稳的冬天,等到来年雪融,再出去继续作战。

计划中,一进入水濂,众人就要开始休养生息,但目前发生的一点变数是,进入水濂之后,叛军原本压抑下来的不满情绪,终于爆发开来,联盟内几个势力的代表人物,推派胭凝出来,向小乔质疑她的做法错误。

“大家出来讨生活,在战场上卖命,无非就是为了以后能过好日子,我自信以我的方法,大家在三年之内就可以收到成果,而这一个月来我们节节胜利,所获得的东西虽然不多,但是和过去大家零星作战的损失与风险比起来,已经是数倍的好处,为什么一定要用杀戮和破坏来发泄呢?”

小乔尝试用这样的说法,去安抚躁动的人心,但是成果却不理想,因为在这个实力为尊的团体里,身为女子的小乔仍不免遭到歧视,即使她靠着苦战在结盟大会上光荣夺位,可是却有一个耳语,在叛军中流窜。

“……盟主不过是运气好,得到两大神器而已,没有了那两件神器,她也不过是一个弱女子,打不过陶潜大人,更不够资格指挥我们。”

在这节节胜利的一个月中,小乔固然是受到拥戴,但胭凝却更成为各方士兵的偶像人物。原本还对“陶潜”心有所忌,担心这是否会是反间计的人们,在连续看到她在战场中勇猛表现后,早就疑心尽去。

战斗中,只要一见到血,胭凝就仿佛狂性大发,沉重掌力连环轰出,雪臂翻飞,理性尽失地轰杀掉每一名试图近身的人,撕开每一具最接近的肉体,把目光所看到的一切生命毁灭。

杀红了眼的胭凝,好几次都险些错手击毙同志。与她并肩作战,看她随手轰杀敌军,虽然很有安全感,但也要非常小心,因为一下子不注意,靠得太近,近处的友军可能比远处敌军死得更快。

不管是袭击军队,或是强攻城池,胭凝的战力堪称当世无双,但造成的杀戮与流血,也是旁人的十倍。这种在长年与魔族交战中所磨练出来的战斗风格,看在敌人眼里固然是死神降临人间,但看在友军眼中,简直是有尊战神在旁边。

当然不是每个友军都喜欢这样的情形,小乔就不只一次对胭凝提出规劝,然而在这些劝导出现效果之前,胭凝已经连同叛军内的其他领导人物,一起出现在小乔的面前。

“陶先生,我并不想在这样的情形下与你交手。”

“盟主,姓陶的说话算话,既然答应与你一起搞革命,就绝不会造你的反,但众兄弟的心情你不能不考虑,陶某只是代表他们来给你一点『规劝』而已。”

如果说拳头是交谈的最佳工具,那么胭凝的规劝实在非常强而有力。一个月的时间,足够手臂的伤势痊愈,而已经知道小乔拥有两大神器的陶潜,每一着攻防都是针对这点,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势,逼得小乔喘不过气来,更别说腾出手使用两大神器。

这一战,联盟中各方势力的领袖都在旁观看,而暗中推动这一幕发生的公瑾,自然更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非常好,胭凝全力进攻,这一战势必非常精采,无论胜败都对我们有利。胭凝若胜,盟主的威信与地位将被动摇,这个粗制滥造的联盟马上就会面临分裂,造反成功,推翻艾尔铁诺后,也会很快被扑灭……)

但若胭凝败阵,那也没有损失。白鹿洞的宿老堂已经在日前作出裁示,小乔的眼界与能力,都具有极大的威胁性,不排除在叛军推翻艾尔铁诺政权之前,就要把她先行暗杀掉,再嫁祸给其他人,届时负责这个任务的,就是公瑾。

使用两大神器的小乔,武功不下于胭凝,公瑾当然也没有必胜把握,为策安全,多看看她的出手,这样也能提高胜算。只是,观战的公瑾很快就发现了有些不对,不住闪躲的小乔,明显错过了某些空隙,如果好好把握住那些空隙,她是有时间发动两大神器,扳平战局的。

那么,为什么小乔不把握机会呢?难道她甘心败战,决心放弃盟主大位吗?这点绝对不可能,因为之前她是那么努力才把盟主位子抢到手的。

(没理由啊,这样的退让毫无道理,难道……她是决心不用?)

当这个念头在脑海里出现,公瑾忽然感到一种颤栗,这名少女的见识、智略与勇气,赫然比自己所预期的更为了得,一向都能直视事物本质的她,一定是已经看穿,知道这场战斗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她与胭凝的那一战未能服众,所以战斗再次发生,她便完全放弃使用两大神器,想靠真本领获胜,以免类似的事情不断重演。

(不用两大神器来获胜,真是勇气可佳,但是……这可能吗?)

公瑾突然惊觉到一点,一直以来,小乔的武功虽然不错,但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都是她轻盈灵巧的身法,还有尚算深厚的内力,可是她攻击方面的武技究竟如何,却是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记得她在战场上披甲挥锤的样子,实在是很英武。

但小乔现在已经不能再靠神器来取胜,而若她没法有效地创伤敌人,那么不管她多么会闪躲,最后都难免一败。事实上,当这场战斗连续进行十多回合后,小乔已经被胭凝的掌力逼得汗流浃背,败象纷呈,如若她不立刻反守为攻,作出一些让人惊讶的逆转妙着,那么公瑾敢断言,她撑不过下头的三招。

(呃,这是……)

观战中的公瑾,忽然感受到一种异样波动,在场众人当中只怕唯有自己才能感受,因为这股波动并非是普通的力量,而是魔法师施放法咒前的灵波,假如自己不曾修练过东方仙术,那也是绝对感应不到的。

(为什么这里会有灵波?难道……)

公瑾脑中急转,但战斗已经在瞬间起了变化,本来在战斗中占压倒性上风的胭凝,不知怎地一掌击空,威力万钧的五岳神雷没有击中小乔,反而印在自己的左腕上,清脆的骨碎声中,左腕九十度折断反转。

“呜……”

胭凝痛哼一声,待要强撑着追击,眼前却失去小乔的踪影,跟着背心一痛,被急速移形换位的小乔给踢中,整个人都飞了出去。

两名杰出女性的第二次交手,以这样的错愕形式完结,旁边的围观者都看傻了眼。小乔抢着扶起了胭凝,要众人去找大夫来治伤,自己却扬长而去。

“周瑜团长,你过来一下。”

不顾彼此应该疏远的共识,胭凝找来公瑾说话;公瑾马上过去,侧耳倾听,也想知道刚才那场战斗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胭凝的脸色不好,左手腕更是痛得厉害,压低声音把经过说了一次。在刚刚的战斗中,她的一掌本来要命中小乔,却突然发生了一个诡异的状况,不是击空,不是对手突然消失,而是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勉强要说的话,就好像是突然少了什么。

五岳神雷的发掌,本是提气、扬臂、挥下、发劲,由于这套掌法威力奇大,早已成为胭凝最爱用的武技,但是刚刚对小乔出掌时,自己扬臂后明明挥掌下去,但“挥下”的这个动作,却好像莫名其妙消失,结果“扬臂”之后直接变成“发劲”,劲是发出去了,但整个位置与时间点全然不对,没有打中敌人,反而一掌击得左臂骨折。

“是法术,那个女孩会某种不寻常的魔法,这点我无法判断,因为我所知的东方仙术中,没有类似的东西。”

“魔法?你不是说她是在麦第奇家长大吗?麦第奇家的人怎么会使用魔法?算了,别管这个,公瑾,她刚才扶我的时候,整个掌心都是汗,身体抖得比我还厉害……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如果没有胭凝提醒,公瑾一定会忽略掉这一点,因为这里的所有人都在注意胭凝,结果反而忘记了小乔的离去。

这一战的结果,看来虽然像是胭凝一败涂地,但如果那个法术这么好用,小乔不会直到这时才用出来,换言之,使用那个型态不明的神奇术法,肯定要付出极大的耗损或代价,所以小乔才在战后急忙离去。

“你的伤……”

“手腕骨折而已,没什么大不了,你记得我们以前的合作模式吗?黑脸我都扮光了,你不去当小白脸,还楞在这里做什么?”

“你自己小心。”

当公瑾追着小乔的身影,远离人群,来到花果山的后半山,穿越层层树林断枝后,他知道胭凝的眼光没错。

小乔所离开的路上,留下了相当明显的痕迹,而且越走越清晰。这痕迹并不是血迹,而是一块一块的碎冰,零碎散在路上,看来并不是很起眼,只有公瑾留意到不寻常。

而当公瑾终于追着碎冰痕迹来到溪畔,却见到一幕极不寻常的景象:小乔就趴倒在溪水里,双目紧闭,似是已经不醒人事,只剩下半个身体露出在……冰面上,以小乔为中心,大半条溪水正急速冷冻,变成一片白苍苍的冰雪世界,迅速往外扩张。

公瑾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显然就是施用某种耗力极大的招数,自身修为不足,遭到招数反噬的结果,假如没有及时施救,后果很可能会致命,所以公瑾立刻破冰救人,拔刀切碎冰块,把小乔从里头救出。

“小乔小姐,盟主,请醒醒。”

“你……你是……周瑜团长?”

在公瑾的叫唤声中,小乔虚弱地睁开眼睛,认出了这个男人的身分。这段时间以来,每次叛军撤退时,小乔和公瑾都是断后队伍的主力,血影旅团的强悍与活跃,让小乔留下很深刻的印象,现在也很快就把公瑾给认了出来。

略为回复清醒,小乔似乎知道要怎样才能够自救,要公瑾别对外声张,不惊动任何人,并且帮忙砍伐树木生火,把火堆围在小乔的四周,跟着小乔就开始盘膝调息,引动周围烈火的热力入体,迅速驱除体内的极冻寒气。

公瑾在一旁冷眼观察,想藉机看出小乔的武功路数。照理说,这女子从小就在麦第奇家长大,自然也是在那里学艺,观察她的调息不但能确认这一点,甚至还能够推测出忽必烈如今的武学成就。

但一段时间观察下来,公瑾却觉得失望,因为他不仅看不出小乔的武功路数,也没从这别树一格的内功中,找到任何与麦第奇家相关的蛛丝马迹,甚至还隐约觉得这种内功似与白鹿洞大有渊源。这当然百分之百是误判,若真是白鹿洞武术,那么自己哪有看不出的道理?

(这一关又让你避过,不过你不会永远天衣无缝的。)

当小乔尽驱体内寒气,略为回复精神后,她起身向公瑾道谢,但公瑾却存着不同的想法。

胭凝的出手已经再次失败,如果在这种时候强干,只会让行动更露出马脚,所以最该作的事情,就是如同胭凝说的那样,用过去最常用的方法,一个扮黑脸,一个扮白脸,就这么去接近敌人。

“盟主你受伤了,陶潜这厮实在是太过分了,居然害得小乔小姐你受伤,事情绝对不能这样就算,我要立刻公开此事,让联盟内有正义感的弟兄为你讨个公道。”

有心做着挑拨,公瑾的语气格外愤愤不平,剑拔弩张、咬牙切齿的感觉,几乎让人相信他会为此与“陶潜”决一死战,当然也只有他自己晓得,这些完全是单纯的伪装,就像胭凝脸上那两撇胡子一样没有意义。

“请千万不要这么做,陶潜先生只是做了很多弟兄都想做的事,我与他都是在众人认可的公平决斗中比试,他并没有做任何招惹人们愤怒的事。”

一如公瑾所料,小乔并不打算把这件事情给闹大,对这个女孩而言,整个团体的和谐重于一切,尤其在这个节骨眼上,更不能让这个仓促而成的联盟出现分裂。

不过这些事正中公瑾下怀,在他护送小乔回去的路上,他就像是一个义愤填膺的护花者一样,口气愤慨地批评着许多东西,包括陶潜、联盟内的保守势力、存心不良的几名马贼团首领,巧妙地把这些人指责为阴谋份子,并且惋惜由于小乔的善良与仁慈,这些人全都自尊自大,居心不轨。

这是很基础的挑拨技巧,成功的话,会让小乔与这些人的关系更为紧张,联盟之内的嫌隙会更大,即使效果没有那么大,也会收到另一种成效,因为难得有一个人这么站在小乔的立场着想,这应该能拉近与她之间的距离。

这一个月来的观察,公瑾早就注意到,小乔非常孤独的这个事实。虽然她在人前一直都维持沉稳镇定,面上的微笑从不稍减,但公瑾认为她应该非常孤独,因为她在联盟中没有任何朋友、没有任何亲属,只有孤单一个人的小乔,在承担各种重大压力时,不可能不觉得寂寞。

如果这时候有人明白地表示要与她同一阵线,她应该会很高兴地接受吧,而这也就是自己的机会了。

当两人悄悄地回到小乔的草屋,公瑾脸上的怒容看来仍是火光十足,单就外表来看,谁都不会怀疑他的忠诚与真心。

“谢谢你,周瑜团长,但我觉得……事情不全是你说的那样,陶潜大侠在战场上确实常常有失控的地方,脾气也有些暴躁,但是……”

“但是?”

“也许我不该这么说的。平常,士兵们都说陶先生像是一匹魔狼,但我觉得……陶先生有一双很美丽的眼睛,在战场上,那双眼睛映着血光,却也反映着悲伤。”

“哦……有……有这样的事吗?”

诧异的表情下,公瑾觉得这些话很有趣,自己与胭凝相交数百年,却从来不曾有过这样的想法,如果把话这么告诉胭凝,她也一定会觉得可笑的。

“嗯,陶先生的眼睛,总是给我这样的感觉,我想你与他的交情一定不错吧!”

“呃?你说什么?”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打得公瑾阵脚大乱,他想不出小乔为何忽然这么说,当下只有凝视着她,想从她表情中找出一点痕迹,看看自己是要用言语敷衍过去,还是直接拔刀动手。

但小乔的表情看来一派真诚,公瑾没法从其中找到任何东西;而对于自己所说的那句话,小乔只是这么解释着。

“因为……周瑜将军你也有一双很美的眼睛,在你的眼睛里,和陶先生一样渴求鲜血,但也有着与他一样的悲伤……我想,如果有机会的话,你们一定能成为不错的朋友。”

在月光下,小乔额上的尖角与面上的花纹,正代表她流着鬼夷之血的事实;凝望着她的容颜,公瑾一时间也说不清楚,刚才那些话所带给自己的震撼感觉到底是什么。

第六章 真情

“胭凝,你会不会觉得……你的眼睛现在流露着悲伤?”

“会!而且不只是悲伤,我现在简直是悲痛,痛不欲生、痛心疾首、痛得快要尿出来了。”

“那么……现在的你,也渴求着鲜血吗?”

“鲜血?才不咧,我现在需要的是绷带和止痛药,还有一只壮壮的大狗。”

“……你要一只大狗做什么?你的手刚刚断了,而且这里闲杂人多,我不建议你去玩那些不道德的变态游戏。”

“浑帐,我是要关门放狗,咬死一个对朋友手断骨折视若无睹,一大早把伤者闹起来后,满嘴胡说八道的冷血畜生!”

胭凝的话倒是分毫不假,从昨晚开始,她不只一次感叹着自己的无辜与受害,负责下命令的公瑾只出一张嘴,计划实施得轻松惬意,自己却要负责实际工作,结果什么好处没捞到,一只左臂却三天两头骨折,搞到现在可以表演九十度垂直转弯,真是得不偿失。

公瑾把昨晚发生的事,全部告诉胭凝。他不是一个喜欢与人商量问题的男人,但如果说有些话想与人喝酒聊聊,那个对象一定是胭凝,这四百多年来一向如此,双方都对这个情形习以为常……从这点上说来,他与小乔的孤独状况其实很类似。

胭凝听完公瑾的话,收起了调侃的微笑,面上神情转为认真,道:“公瑾,你一定觉得她的话很可笑,对吧?”

“难道不是吗?在战场上常常犯职业病、止不住自己行为的你,那还比较像,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会特别嗜血。杀戮与鲜血,我并不会特别渴求,即使不伤人命地去解决事情,我也不会觉得不满。”

“是吗?我的朋友,有一点我想我必须要先澄清一下,我在战场上的杀性,那不完全是因为长年与魔族战斗的结果,有时候我常扪心自问,若是我拥有师父那样的力量,我可能会血洗这片大陆,毁灭所有的一切,把这里化为黑暗世界。”

胭凝道:“我与你们这些整天想要拯救世界的人不同。这块大陆、这个世界明天是否还存在,我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痛痒,我所看到的人类,他们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比魔族更加可恶,如果给我选择,我会在魔族重新入侵的时候,把整块大陆连同上头的人类、魔族一起毁灭,从此再也不用烦恼什么魔族入侵的问题……”

“够了,这些话不用说下去,若是被人知道,对你对我都没有什么好处的。”

几乎是疾言厉色,公瑾打断了胭凝的话语,不让她继续说下去,藉此袒护她这名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友人。

至于为什么胭凝会这么说,公瑾心里头非常明白。

鬼夷人与人类的混血,外表都会有特征,或是长角,或是身上、脸上有奇形花纹,能够如同胭凝这般毫无异状的混血儿,可说是万中无一,所以白鹿洞当初才会失察。

得天独厚的外表,本来胭凝是可以像一般孩童那样成长的,但她的母亲却不给她这个机会。将这婴儿命名为贱,那名被鬼夷战士轮暴生子的陶姓女子,对这孩子充满怨恨,让她自小就在满是恨意的环境中生长。

住在肮脏污秽的花街柳巷,母亲是一名放荡形骸的娼妓,胭凝自小所接触的,就是这世界黑暗的一面。九岁那年的一个晚上,母亲和隔壁的屠夫谈好价钱,用三百四十六枚铜币的代价,让那名屠夫进到自己家来。

……那是胭凝第一次接客。

之后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胭凝母亲逝世、她离开生长地方的时候,她已经是那个城市里最红牌、最富有的娼妓。而不管是初次失去童贞的那个冰冷夜晚,赤裸躺在满是霉味的破床上;或是在埋葬母亲的那个下午,凝视着那个简陋的墓碑,这名美艳无双的女郎,都挂着讨人欢喜的笑容,再也不曾掉过眼泪。

从青楼联盟所提供的资料中,公瑾读到这些东西,也得知胭凝在母亲死后,把十多年来累积下的大笔钱财、华服、名车、豪宅,全部分赠他人,自己分文不取,只随意披着一件白袍,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出生地,并且在一年后投考进入白鹿洞门下。

胭凝很喜欢笑,以前在娼馆的时候,这就是她得以脱颖而出的最大优点,每个恩客都喜欢听她的笑语,仿佛这样能把所有尘俗不快一洗而空。单纯听她的笑声,会以为她是出身某个很好的贵族豪门,只是时运不济,沦入娼馆,但仍然开朗乐观,成为这污秽俗地中的一朵向阳鲜花。

在污秽的黑暗中,仍然盛放着灿烂阳光,这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看到的东西;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看到,在盛放阳光的死角下,浓烈而腐败的黑暗气息,其实从来不曾被驱散。

公瑾是这极少数人之一,他确实明白胭凝的深层心情,所以总是掩护着她的这一面,不让宿老堂抓到把柄来攻击。

“不用再说这些东西了,你与我并没有那种力量,不用发这种不切实际的议论。”

“是吗?公瑾,可是有些事情没法逃避,纵然你以为它已经被抛得远远的,有一天它仍然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就像你早知道我会为白鹿洞带来灾厄;就像你我都很明白,为什么你这么想要消灭鬼夷人,我相信在心里的某个地方,你想要毁坏这个世界的欲望不比我少,这是我们为何能变成朋友的最佳理由……”

胭凝拂开落在额前的细细发丝,缥缈虚无的眼神,像是一缕风中的幽魂,那么美,却又那么不真实。

“但公瑾你有没有觉得很荒唐?师父看出了我的黑暗,所以让宿老堂派我去狩猎魔族,发泄我的杀性;但对你……一个黑暗欲望不比我少的人,却派你来建设这块大陆,一再负责改朝换代,这样不是很荒唐?”

“师父量材适用,改朝换代是为了除去瘀血,让人间界更好,也能培养出更好的人才,日后抵御魔族入侵。我觉得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而且我和你不同,破坏是为了建设,我从不造成无意义的杀戮。”

“是这样吗?但魔族什么时候会重来?几月几号几点钟?如果魔族两万年以后才来,这个世界已经被我们给改换成什么样子了?公瑾,你说你不嗜血,不妄杀,但你似乎不曾想过,这几百年来你不断改朝换代,掀动叛乱战争,因此造成的死伤何止千万?魔族进攻人间有什么错?不过就是杀伤人命而已,公瑾,口口声声说着不嗜血的你,杀的人可比魔族更多啊!”

讨论就在这里告一段落,为了彼此的友谊,胭凝和公瑾都懂得适可而止,当自己不能够改变什么,人就要懂得在应该停止的地方停住,不继续去揭无意义的疮疤。

只是,这个晚上的谈话是否当真没意义可言,公瑾和胭凝都没法肯定,他们只是照平常相处的习惯一样,把疑惑留在心里,让时间去过滤一切,这就是他们过去四百年的交往模式。

小乔第二次击败胭凝,而且还不倚仗神器之功,纯凭一己实力,这件事情在隔日把她的威望推到一个新高点,本来对她还心存轻视的不满份子,现在全部改了态度,给予她应有的敬重与服从。

从这天起,也是整支叛军在水濂休养生息的日子。这块山地虽然隐密,但开发程度不高,小乔必须分派众人各自执行工作,伐木建屋,猎兽捕食,甚至辅导战士们暂时放下刀枪,在简陋建成的小铺子里,做着公营的小生意。

在之前的战斗里,所有士兵都从小规模的掠夺中,获得了一小笔钱财,数目不多,可是能够活着享用这笔小财,却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这是小乔计划中的一环,因为有了积蓄,就有消费的欲望,而她尝试进行一些措施,让士兵们学着从战斗、掠夺以外的途径获得钱财。

要执行这些工作,只有小乔的构想当然不足,她需要有执行能力的人才,这点并不容易,因为联军中虽然不乏优秀的战士,但却没几个读过书、头脑清楚的人,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公瑾与胭凝的地位立刻水涨船高。

两人都是白鹿洞最顶尖的俊才,文武双全,只要牛刀小试,就能把小乔所分配的工作完美达成,这让小乔加倍地倚重他们,除了提升他们两人在盟军中的地位,三人也在频繁的见面与合作中,持续累积着“友谊”。

公瑾对这段交往并不存有什么好心,他只是需要从小乔那边尽可能套出情报,明白这女孩的背后究竟还藏着多少东西而已。她的武功、她的法术、她的成长过程、她的出身来历,还有她到底打算做什么,公瑾都要查出来。

小乔对自己仍抱有几分戒心,这点公瑾是明白的,但是就他看来,对方不过是一名涉世未深的少女,纵使聪颖多智,对人世阅历终究有限,只要自己花时间去亲近,哪有不手到擒来的道理?所以公瑾赌上自己的信心与尊严,誓要把这少女的一切查得水落石出。

为了要尽可能查出情报,并且占有联军内的大权,公瑾除了卖力完成任务,一有时间就与小乔见面谈话,想从这些相处过程中,多了解这个少女的内心,期间多数谈到的,都是目前的各种施政方略。

“依照古代政治家的做法,本来是应该让士兵屯田耕种的,但我们现在是冬天,五榖不收,联盟中的储粮又很充足,所以我让士兵们学着商业往来;另外一个理由是,我觉得白鹿洞重农抑商的思想,是一种逃避,那样一味偏废工商的做法,不能提升社会的生产力,也没有进步。”

站在山岗上,小乔与公瑾往下俯视,那里已不是初到时的一片荒地,许多摊子都已经成形,像是一个热闹的市集,遵照四边入口所写的市场规定,买卖着形形色色的货物,有些摊子甚至已经颇具规模,扩建发展成了店铺。

从山上往下俯视,可以闻到许多不同食物的香气,还有群众来来往往的鼎沸人声,目前底下所买卖的东西,主要是各族各地的不同饮食,还有取材自附近区域的木制品,虽然花样不多,却是个好的开始。

频繁的买卖,需要精准的记帐,要实现这一点,就要有会算帐的人才,但这里的士兵九成以上不曾读书识字,更不可能有会计知识,这点就是陶潜与公瑾的任务,在每日行政之余,他们也负责开班授课,把这些知识传授出去,进一步促成这个市集的兴隆。

小乔的计划不只如此,还有其他很多的课程正在展开,有文事、也有武技,整个冬天困守于荒山,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为了排遣这份寂寥,那些本来认为自己一坐下就会睡着的士兵,还是选择加入学习,并且从中得到新的启发。

而无论是教授知识或是做生意,小乔另外还进行一个含意深远的政策。透过巧妙的编排,她把原有的势力分配打散,让所有人与原本陌生的种族、人类共存相处,如果不学习合作与和谐共处,很多的事情就无法完成。

推行这些工作并不容易,也不是每个人都乐于配合,纵然暂时处于同一阵线,但鬼夷族、兽人、盗贼群相互有着矛盾,并肩作战并不代表他们就认同对方,三个种族之间仍有歧视与歧见,如若有得选择,他们当然是继续与族人相处,不会与外族人往来,避免擦枪走火的分裂可能。

但小乔却不给他们这样的选择,用各种积极方式去诱导,让不同种族的人们密集交流与合作,在这样的关系下,累积互信基础,渐渐化解彼此的歧见。三个月的时间,她希望把联军内部的不稳因子尽可能消除,不让这些东西成为日后的致命伤。

公瑾在这方面,很肯定小乔的用心,但对于她鼓励耕织与商业的做法,就显得不是那么认同。

“教导士兵们这些,有意义吗?这些人不是盗贼就是蛮子,要他们拿刀砍人,掠劫钱财,他们会大呼痛快;要他们学习平淡度日,他们怎么可能再平淡下去?”

“瑜兄,我也是个蛮子,请你也给我们鬼夷人一点尊重。”

仿佛有意强调这一点,小乔摇了摇头,额上的尖角分外刺眼。

“我相信他们是愿意学的,瑜兄,不管是那些盗贼也好,我们鬼夷人也好,很多本来都是安分守己的农民,都是因为被逼得无法生活,所以才群起反抗的,如果给他们机会,他们其实只想平平安安地过活,不被伤害,也不去伤害什么人。”

“是吗?但恕我直言,我们应该利用这个冬季,尽可能强化士兵们的战技才对,他们的战力越强,我们来春复出后就越占优势,盟主你让士兵们做起生意,他们做得越顺利,心里就越松懈,等到来春复出,他们就直接扔下兵器,从良当老百姓了,那时候我们又怎么办呢?”

“是的,战胜艾尔铁诺是我们的目的,但作战只是为了破坏吗?战争结束了又该怎么办呢?士兵们不可能永远都在作战,当战争把一切破坏之后,我不想大家都只感觉到虚无与得不偿失。为了到时候能够洒下建设的种子,我想现在就让大家了解,我们是为了什么而作战的。”

说着这样的话,小乔再次给公瑾一种奇特的感觉,仿佛她不是一名手握大权的领袖,而是一名爱作梦的理想少女。

这个感觉最近常常出现,尤其是大家交情渐渐变深,从小乔口中所听到的,从来就不是如何争夺权势、稳定统治权,而是一些如何改变这世界的策略。每当听着这些,公瑾和胭凝都觉得很古怪,纳闷这个女孩究竟是为了什么才承受重大压力,向艾尔铁诺发动革命?

她是鬼夷人,但满脑子想的都是促进种族和谐;她千辛万苦地夺取了盟主大位,可是所作所为从不曾替自己多捞一丝好处,反而把整颗心都用在整个联盟的份子上。

“很抱歉,我想我必须要说,小乔盟主你太过理想化了,就算这些人有了谋生技能又如何?他们原本就是被恶劣环境给逼为盗贼的,就算想要再回去过以前的生活,贪官污吏与严刑苛法,也会把他们再次逼成盗贼的,况且……”

公瑾本来想说──“人要自我堕落的时候,永远都有藉口可找。”但小乔却抢先一步说话。

“他们不会再回去过以前的生活的。”

并没有望向公瑾,小乔的目光凝视着山岗之下,看着人们来来往往,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只要给他们公平的法律、公平的生存机会,他们一定会比以前生活得更好。至于怎么为他们整理出这样的环境,那就是我们的责任,是我们之所以聚集在这里的理由……我们之所以要革命的理由。”

像是在说着某个誓言,小乔沉静的娇颜上,流露着极为认真的表情。

在旁边目睹到这样的神情,公瑾突然感觉到不愉快。这个少女想要革命,自己想要改朝换代,两者所做的事情是那么相像,但为何双方心情会有那么大的差别?

自己从来不曾像她那样,相信某事,为着某个想法而执着、奋不顾身,那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情?

想到这一点,公瑾不由得对小乔有一种妒意,略为后退半步的他,不让小乔看到自己此刻的表情……那是一种蕴含着阴森气息的冷笑。

不管这个女人再好,她也不过是一个流着鬼夷之血的贱种,不配飞上天去,理想越崇高,最后就会跌得越重、摔得越惨,而自己肯定会在旁目睹那个令人愉悦的悲惨结局。

只是,在唇边冷冷绽出笑容的同时,一个念头却在公瑾的脑海中飞快闪过。

(如果小乔不是鬼夷人……)

当这个念头在脑里一闪而过,公瑾面上的笑容突然僵住,跟着他用力地摇头,把这个毫无意义可言的想法甩出脑外。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一个月过去,粮食充足的联军,在花果山域过着酷寒却温暖的冬天,天气虽然恶劣,但每个人的心头却平稳安逸,像是被晶莹的初雪给洗涤过了。

小乔的策略实施得很成功,不管是提倡商业或是辅导族群融合,这些苦心都在急速地开花结果。能够在短短时间之内,有着明显而正面的成效,公瑾和胭凝的努力绝对功不可没,尤其是一心想要获得小乔信任的公瑾。

姑且不论心里的真实想法,在众人眼中的公瑾,执行各项任务的时候,简直是没日没夜地在卖命,堪称小乔理想最忠实的实践者,如果没有他抢先一步排除掉所有纷争,那么这个新成立的水濂镇,早已因为误会冲突而发生数次大械斗,小乔的苦心也就毁了。

除却之前进行的食品、木制品生意外,士兵们也尝试与邻近山区的原住民以物易物,取得一些物资,加工之后来贩卖,而当大雪越下越多,逐渐封闭对外道路时,小乔指导众人,开始了对附近山区的挖掘工作。

小乔并不是胡乱挑选潜藏地点的,之所以看中花果山域一带的密林峻岭,除了易守难攻、地理位置隐蔽外,很大的一个理由,是因为这里有丰富的矿产,根据记载,在许久之前这里甚至还有过矿坑与矿工。

进入花果山域后,小乔就花时间在重新定位、探勘上,经过一整个月的时间,矿脉的位置被重新发现,并且打通被掩埋的古矿坑口,正式开始采矿。

要打穿层层坚硬厚密的岩层,这点花了不少功夫,特别是众人物资不算充裕,没有趁手工具,所以通常都是由胭凝或是小乔在最前头开路。

胭凝刚猛无匹的五岳神雷,固然是开辟这些地方的好工具,但到底是血肉之躯;换穿使用上两大神器的小乔,简直就是一个包裹在盔甲中的破坏魔神,平等神锤飞掷而出,不管是多坚硬的岩盘都应手碎裂,恐怖威力令人咋舌。

隐藏住自身力量的公瑾,一直在旁边细心观视,想要了解小乔与两大神器的配合程度。博爱圣铠、平等神锤,看似威力无俦,但那都是大量损耗使用者元气的结果,两年前景阳岗上,自己与鬼夷族叛军领袖一战,对方以平等神锤力发十三击,结果在第十三击上击落自己兵器,呕血数升而亡。

小乔是纤弱的女儿身,纯以身体抵抗力来说,她远比那名粗壮汉子更加不如,唯一所恃者,就是她的精纯内力。但是小乔的内力,在两大神器一起使用下能够支撑多久,这是公瑾急欲知道的事,自己很有可能要预备与小乔动手,因为……前天宿老堂已经透过奸细,送来了密函,要公瑾选择时机,把这个太过危险的女人暗杀掉,然后自己夺取盟主之位。

(要下手暗杀她吗?什么时候比较好?目前这个节骨眼上,宿老堂未免太心急了。)

公瑾对于自己的计划受到干涉,感觉十分不满,但他并没有深思,自己接到要暗杀这女孩的时候,心里究竟有什么感觉。

“不好!大家快点退!”

沉思中的公瑾,忽然听到一声惊呼与连声惨叫,本来在矿坑深处碎石的小乔,连同几名浑身血淋淋的战士一起奔出,在他们身后追着某种不知名的巨硕凶兽,似有形、若无形,不但一口吞噬掉走避不及的战士们,而小乔的平等神锤甚至还对它们透体而过,伤之不着。

(这……这不是什么真实的野兽,是力量或魔力所形成的能量体……)

小乔似乎看出了这一点,抛开平等神锤,想用魔法设下屏障,而这个做法确实发生效果,一道急速形成的结界屏障,暂时挡住了那些如象如豹的恶兽,让其他人得以逃逸,但全力张设结界的小乔,却没发现一头恶兽由岩壁穿出,往她背心空档攻击过去。

“趴下。”

为了隐藏身分,公瑾所惯用的长鞭兵器没有带在身边,这时只能自己高速冲过去,尝试把人拉开,至于什么时候该下手刺杀,公瑾已经管不着,脑里唯一存在的念头,就是不能让这女孩死在这里、死在此刻。

白鹿洞最快的身法,让公瑾抢在千钧一发之际,把小乔扑撞倒下,而在两人面容相距不过短短数寸,他看到小乔眼中闪过感激与谢意的同时,自己背心传来一阵骨肉分离的剧痛,跟着……他就失去意识了。

第七章 硬战

艾尔铁诺历四一九年一月 武炼刚果自治区 花果山

公瑾由昏迷中醒来,周围听到一片吵杂人声,长年培养出的习惯,让他没有第一时间睁开眼睛,只是静静地先聆听周围的声音,还有运气审查自己的肉体状况。

自己是趴在床上,背部的痛楚像火烧一样,逼得他猛皱起眉头,不过,久经战阵历练的肉体,对痛楚的忍耐性远超常人,普通人早就狂叫着晕去的重伤,公瑾只是皱眉,没有多发一语,连冷汗都没有多掉一滴。

(唔,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会睡在这里?我昏迷之前……嗯,想起来了。)

挖掘矿坑,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那些纯能量体的恶兽窜出,连身着两大神器的小乔都吃了亏,险遭不测,是自己仓皇间没理智地冲过去,将她掩护周全,这才导致身受重伤。

(脊椎骨应该没有断裂,但是这痛楚……大概连皮带肉被扯去老大一块,除非有魔法师的回复咒文辅助,否则没有三、五个月的时间是不能复原了,真是不好……)

迅速确认过目前身体的状态,假如自己这时候是被敌人俘虏,那么就可以佯装昏迷,趁敌人不备发动奇袭,然而,周围的吵杂人声中,有胭凝故意粗嗓子说话的声音,还有她在床板上轻敲着暗号,告诉自己可以放心醒来,没有危险。

确认过这些东西以后,公瑾睁开眼睛,看到一群人围在自己床旁,除了蒋忠、胭凝,剩下都是与己相熟的其他势力领袖,见到自己醒来,好像松了口气似的感谢老天。

背后仍然痛得厉害,但上半身却包裹着绷带,浓浓的草药气味,看来是已经处理完毕。众人忙着告诉他当时的情形,那时他虽然掩护小乔避过攻击,自己却被凶兽的重爪给伤个正着,登时晕去,但小乔靠着两大神器的支援,且战且走,终于成功把幸存者都带出了矿坑,紧急医治抢救,除了公瑾以外的几个人,多数在抢救途中就命丧黄泉。

“周兄,你真是福大命大,那个伤只要再严重一点,那就会打断脊椎,纵使大罗金仙都没有得救了……不过你舍身相救盟主,这点是大功一件,往后盟主一定对你另眼相看啊!哈哈哈。”

胭凝摸着脸上两撇假胡子,像是很庆幸似的大笑说着;但从友人晶莹的眼瞳中,公瑾却看到担忧、疑问、关切、责备的神情,似是不解素来冷静的他因何会这么冲动,为了救人而受伤。

这点公瑾回想起来也觉得好笑,当时的情势虽然危及,自己又无长鞭在手,但并非没有别的路可选,只要抓过旁边的尸首,全力扔去撞开小乔,会比自己冲去更快更有效,犯不着落得这身受重伤的悲惨情形。但当时完全没想到这些,一下子就冲出去,仿佛如果不采取行动,自己将会后悔一世。

(我真是糊涂了,这是我周公瑾六百年来最可耻的冒失举动啊……)

睁眼看看,面前并没有看到小乔,向胭凝与蒋忠一问,才知道因为矿坑意外造成了不少的重伤者与死者,小乔在确认公瑾没有生命危险后,就率先去那边处理安抚,没有到这边来。

得知这一点的公瑾,对自己的处境只能苦笑,本来还可以说是英雄救美的壮举,谁知道对方竟然完全不领情,这下子真是枉做英雄,整个伤势全都白受了。

“我很疲倦,想先休息一下,大家可以给我一点安静时间吗?”

重伤乏力,公瑾声音说得极低,但一句话能完整说出,众人看他没有大碍,也就不打扰重伤者的清静,鱼贯走出。

伤疲不堪的公瑾陷入昏睡,再次醒来的时候,周围寂静无声,一片漆黑,冰寒的气温贴着皮肤,已经是深夜时分,而前方不远处好像坐着某人,那个黑影与压力,让公瑾瞬间从意识半昏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但他随即发现,坐在那里的是一名女子。

起初,公瑾以为是胭凝守在那边,护卫着自己的安全,可是胭凝的身体并没有那么纤弱娇小,整个感觉也不对,所以在那里的人是……

睁目望去,小乔就坐在旁边的一张椅子上,两手垂下,双目紧闭,早就已经沉沉睡去,看那个毫无戒心的睡容,甚至睡得比公瑾还要舒服,这点实在让他有点哭笑不得。

但是,这个女孩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吧?在矿坑中斗完那些恐怖的凶兽,马上就要处理人员伤亡,一连串的沉重工作,都是独力承担,虽然她都一一完成,可是在她能干精明的形象下,很多人好像都忘记了,她其实只是个花样年华的少女。

普通的女性,在这个年纪会做些什么事呢?不管是什么,应该不会跑出来革命,想要改变这个世界吧?静静地看着她的睡容,看看她纤瘦的肩膀,好像比两个月前比武夺胜的时候更瘦了。这么纤细娇弱的肩,到底是怎么承担这么庞大的重任呢?

轻轻地从床上坐起,小心不让背后伤处碰到,公瑾屏住气息,近距离凝视小乔的睡容。

皎洁的象牙月光,从窗口斜斜透入,照过空气中的烟尘,洒在小乔如白玉般细嫩的脸蛋上;精细的秀鼻、小巧的红唇,正随着呼吸频率吐着香气;垂在两侧的手臂,像是感受到山区夜晚的寒气,又似回避着公瑾灼热的视线,不时交提起来,环抱守护着花朵般娇柔的香躯。

“这女孩……真小……”

两个月来,公瑾的心思都放在如何探索她心里秘密,如何在智谋上胜过她,给予她打击、给予她毁灭,在公瑾看来,这个少女是一个与自己势均力敌的对手,自己只有凭着有心算无心的优势,才能够稳操胜券,但是现在看着她的疲倦睡容,心里不存有任何竞争念头,公瑾好像才忽然发现……这个女孩好娇小。

她的手掌,和自己的手掌相比,像是一片细小的叶子;她纤细的手臂,肌肤虽然雪嫩白皙,却细得像是没有骨头般;整个身体就像是一朵初绽鲜花,那么的美,那么的细致,让人感觉不到半分危险……为什么自己会觉得这个少女是头号强敌呢?

更贴近一点,她细细呼吸的香气,像是柔柔的春风般吹拂在自己面上;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即使额上有角、脸有花纹,都无损她动人的美丽;白瓷似的柔细肌肤,连摸一下都怕会破;而那点浅浅的樱唇,有点苍白,有点绯红,有点……

在公瑾回过神来之前,他已经低头将自己的唇轻印下去,没有任何猥亵意味,像是亲吻春风般的轻啜着香柔唇瓣,一次又一次,任那少女独有的馥郁芬芳,在鼻端一再盛放。虽然是隆冬,虽然只是简单的亲吻,但是长长的一吻间,公瑾觉得自己好像品尝了整个春天的甜美。

直到这时候,公瑾才清醒过来,察觉到自己做了什么,也看到那个本来熟睡的少女,已睁开明曜星眸,很平静、似乎还隐隐带着一丝笑意地望着他。

“我……”

公瑾本来想要解释,但任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怎么为这情形找个合理且合礼的说法,对方可不是没脑子的傻瓜,不过在他尴尬地绞尽脑汁时,小乔已经抢先说话。

“我是第一次与男人这么亲近,这是我的……初吻。”

这句话听来极为严重,但小乔的语气却很轻松,听不出有任何怒意,还好像有点欢喜。

“瑜兄,你知道吗?女孩子的每个第一次,都是非常珍贵的,初吻对每个女孩子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回忆喔!”

“嗯……是的……盟主。”

即使平时足智多谋,公瑾现在也显得回不过神来。在这种时候提起责任论,有什么特别意义吗?莫非是要自己扛起责任来?但是扛什么责任?为了什么?就为了一个吻?

仿佛是对公瑾呆若木鸡的样子觉得有趣,小乔微微一笑,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在起身的刹那,翠绿色的短裙旋舞飘扬,像是晶莹的翡翠,衬着雪白粉嫩的双腿,煞是好看。

“今天在矿坑里,我很高兴是瑜兄你来救我,真的很高兴,谢谢你肯在那个时候冲过来……我没有什么礼物可以答谢瑜兄的勇气,也许刚才那一刻的珍贵回忆,能够让你好过一些。”

不想太过叨扰伤者,既然该说的话已经说完,本身也已经疲累不堪的小乔,一下子移到门边,开门离开。

“……能够与瑜兄分享那个回忆,我……也很高兴……希望以后与你有其他更多更美的回忆。”

匆匆一句话说完,小乔关门离去,但那一瞬间面颊通红的羞涩风情,却令公瑾深深惊艳,尽管还弄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但他却有个预感,觉得自己在往后的悠久岁月中,都不会忘记那一刻的惊艳景象。

可是,短暂的冲击后,他很快回复理智,整个表情顿时有若寒霜。

“……周公瑾,你这个不知所谓的杂碎,到底在和你的敌人搞些什么东西啊?”

引发问题的矿坑,成了隔日要处理的当务之急,没有人知道这矿坑为何会有问题,没有人能详细说出这个矿坑有什么问题,所知道的事实只有一点,就是这个矿坑里,有强大的神秘怪兽。

那并不是普通的怪兽。公瑾受到攻击时,护身罡气立即发动,以他的雄厚内力,就算是彪形大汉持刀硬斩,也不可能伤到他一点皮肉,但是那头怪兽却轻易将他重创,这样的杀伤力,远胜寻常的武道高手,公瑾甚至肯定就算是胭凝,也不可能这样伤到自己。

怪兽并非生物,而是某种纯能源的具像化,这点已经做出了许多解释,但也更增添了公瑾的疑惑。如此强大的力量,是什么人留在这里?为了什么?据自己所知,恐怕只有恩师陆游才能以力量虚拟形象,这样地重创自己,但照这样来推测,这座矿坑内岂非蕴藏着一股不逊于恩师陆游的力量?一种已经绝迹于世上两千年的……天位力量?!

小乔下令封闭矿坑,只容许少数够资格的人入内探索。公瑾因为背部的重伤,没有能够随行,但他确信胭凝会把自己想要的情报给带回来,只是,当胭凝两手空空,面上带着失落表情地回来,素知友人之能的公瑾着实感到错愕。

“胭凝,连你出马都……”

“一共只有两个人,我和携带两大神器的小乔一起进去,并肩作战,但只能苦撑到一刻钟,到后来,甚至连是什么东西攻击我们都看不清。”

听到这样的答覆,公瑾表情一下子凝重许多,胭凝的武功不在自己之下,更绝对是白鹿洞前五名之内的高手,又有数百年与魔族高手交战的经验,堪称是一名无懈可击的战士,她与小乔联手,却没法在矿坑中有所突破,这座矿坑必然藏着天大的秘密。

“当真是九州大战传说中的天位力量?”

“谁知道,我们都不曾实际拥有过天位力量,除了师父老头儿亲自鉴定,不然谁能确定这一点?唯一肯定的就是,那股力量非常强大,如果要持续探索下去,我们必须承担相当风险。”

胭凝刻意强调了“风险”两字,用意就在警告伤重的友人别太轻举妄动,但公瑾却明显不在意这些,把身上避寒的鹿皮毯一掀,桌上凉掉的豆子汤搁到一边,仿佛感受不到背后痛楚般,下床披上袍子,要求与胭凝一同再探矿坑详情。

“胭凝,不要做多余的事,我要做的事情,从来不改变心意,你可以袖手旁观,别让外人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和我一起悄悄潜入,就是别尝试阻止我。”

“……我说错了,你这个人不只脸上戴着金属,连脑子里头都是一团废铁,既然你决定要往海里头跳,那我还有什么话说?”

真正的朋友,不用说多余的话,虽然抱怨总是免不了,但胭凝马上采取实际行动。

曾实际进入矿坑探索过,为求全身而退,胭凝再次找来小乔,说自己找了一个同样懂得白鹿洞道术的能手,预备合三人之力,再次尝试探索矿坑。小乔得知那人是重伤的“周瑜”后,大力反对这项提案,但是禁不住胭凝与公瑾的强势要求,最后被迫同意,三人一起往矿坑深处行进。

这是三人首次直接合作,假如要面对的是一名强大敌人,那么他们三人联手,几乎可以打倒人间界一切敌人,但这次他们要面对的却是未知,每走一步,心里就多一份忐忑不安。

被他们三人的气息所触发,那些有若实质的恶兽由黑暗中出现,如狮、如虎、如豹、如猿,化作不同型态的恶兽连环袭来,三人闪电应接,各以不同的本事与兵器破敌。

如果是寻常武者,肯定会被这些恶兽乍虚乍实的诡奇百变,闹得手忙脚乱,但三人却都具有魔力修为,胭凝、公瑾修练过东方仙术,小乔也精擅某些神秘派系的魔法,当他们将魔力施在兵器上,再配合本身力量,就能够对这些能量体恶兽造成有效伤害。

在这个三角形的攻守同盟中,公瑾的刀光是最弱一环。重伤的他,虽然已经用特殊功法抑制痛觉,提升战力,但出手的力量与速度终究有差,又还要刻意隐藏力量,这下子情形更是不堪,幸好每当公瑾的刀网出现破绽,五岳神雷的掌劲、平等神锤的飞砸,就会及时从左右闪至,为他消灭敌人,解去危机。

明明是三个人联手作战的局面,公瑾却不住“左右逢源”,这种备受呵护的感觉,实在让他觉得自己很窝囊,由衷感到可笑。但隐藏在这洞里的秘密,或许极为重要,自己一定要先行掌握,否则实在说不准会造成何等损失。

三人且战且走,速度虽然不快,却很稳定地朝前方推进。一刻钟后,终于突破了上次小乔与胭凝被逼折回的区域,周遭的大小恶兽忽然消失,三人都松了一口气。

“盟主,为什么你会一口答应我们的行动?我实在很好奇啊!周瑜兄弟坚持要来,是因为盗贼对财货珍宝的执着;我急着想探索矿坑,是因为你之前答应我,只要能找到矿坑的秘密,你就让我痛吻一次,陶某要色不要命,这才为你卖命,但你又为什么执着于矿坑中的秘密呢?我听说你原本都已经决定要封闭矿坑了。”

稍事歇息,胭凝向小乔提出了这个问题,这是她细心所捕捉到的疑问,趁着三人刚刚联手苦战,情谊最好的时候提出。

小乔看了公瑾一眼,跟着就把这些时日一直压在心头的重担说出,问胭凝与公瑾,当众人离开山谷举兵,会遇到最强大的敌人是谁?

“艾尔铁诺正规军?他们不算什么啊!我们这边人强马壮,杰出人才也多,士气又高,人人都愿意为盟主你效死命,要摆平艾尔铁诺军队虽然要花点时间,但那也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这点我也知道,所以真正会阻碍在我们路上的敌人,不是艾尔铁诺的大军,而是白鹿洞。”

“白鹿洞?”

公瑾与胭凝迅速对看一眼,万万想不到这名少女居然已经将白鹿洞列为目标了。

“不管艾尔铁诺或是从前的大石国,都是得到白鹿洞授命为正统,才得以在这片土地上建立王朝的,如果白鹿洞不承认他们的统治权,斥他们为乱臣贼子,他们的王权根本就坐不稳。如今的艾尔铁诺,是白鹿洞钦点的正统王朝,如果我们执意要颠覆艾尔铁诺,最后就一定会与白鹿洞对上。”

“哦?但是过去这样的例子也不少,只要你学四百年前曹氏先祖那样,在攻破现有政权的时候,向白鹿洞表示忠诚,并且保障他们的权益,你不是非要与他们斗得你死我活不可啊!”

“我……并不打算要建立王朝,而且白鹿洞绝对不会给我们这条路走的。因为我们这支队伍里头,有着白鹿洞所不能容许的脏血,我的族人还有我,都是白鹿洞最讨厌的异种,那些讲究民族大义的儒者,不会允许由鬼夷族建立统治政权。”

小乔说着,本来平淡而沮丧的表情,忽然出现一丝怒容,声音也提高了几度。

“而且,是什么人给白鹿洞这种权力的呢?为什么一个国家的命运,不是取决于国民们的思想方向,而是取决于白鹿洞的许可与否呢?因为白鹿洞允许,就可以建国,因为白鹿洞不答应,就要覆灭亡国……白鹿洞也只是一个门派,是这个社会组织的一部份,不是社会的主宰啊!”

纵然对艾尔铁诺的国政不满,决心叛乱,目前的叛军中仍有许多人对白鹿洞、对陆游奉若神明,小乔这些话说出去,肯定会在反抗军内掀起轩然大波。

胭凝心中对小乔的想法感到惊佩,也终于明白宿老堂为何不顾一切地搬下暗杀令,那些腐朽得快要进火葬场的老头,在这件事情上的眼光确实不错,这女孩会是足以威胁白鹿洞的大人物!

“不为什么,因为白鹿洞有一颗够大的遮荫树,除非你能打倒月贤者陆游,否则白鹿洞在风之大陆上的地位,将永远根深蒂固,无法动摇。”

直接指出小乔问题的源头,公瑾本是想藉此点出,她的想法全无意义可言,既然没有可能实现,想那些东西全无好处,但是说到这里,他脑中灵光一闪,终于明白了小乔的用意。

“……所以,当你发现这个矿坑里有一股力量,足以抗衡陆游,你就把这个当做是希望源头,是吗?只要你掌握到矿坑里头的力量,将来就不用再把白鹿洞放在眼底了。”

公瑾的质问,无疑就是小乔的打算,她没有多说,只是快快地点了点头,想要继续往前走。

“等一下,一切事情就只有如此吗?我觉得盟主好像少告诉我们一些事。”

胭凝的话,让公瑾立刻停住脚步。说来有点奇怪,但胭凝似乎有某种特异的第六感,总能够看出人们是否有话没说完,亦或是说着虚假的谎言,当胭凝说有人没说实话的时候,公瑾绝对相信小乔有所隐瞒。

不过公瑾也能够肯定,小乔一定会把话说出来,因为在这个团体里头,小乔可以说是没有亲信、没有知心朋友,纵然所有人都喜欢她,但是短短时间之内,她还培养不出足够深厚的情谊,除了刻意与她亲近的自己与胭凝之外,她找不出其他可以信任、可以分担压力、可以说话的人。

尤其是在这种大家一起出生入死,应该要相互坦承的时候,小乔没有理由继续把话藏在心里。

“我……以前得到一个传闻……”

在这样的情形下,小乔开始说话,把自己所盘算的计划一一说出。从她的话里头,胭凝与公瑾得知麦第奇家……说得正确一点,是忽必烈对于三神器的传说早存觊觎之心,一直派人暗中搜集相关情报,甚至亲自出马,巧取豪夺,小乔手中的两大神器,便是由此而来。

但是在那些传说里头,有关于三神器的第三样,在纪录中消失超过两百年的“自由魔环”,最后一任持有人的相关纪录,就是说那名鬼夷首领前来花果山,为了鬼夷族的某个古老传说,来此寻找一个藏着秘宝的洞窟,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来。

忽必烈连续派了许多探子来到花果山区,可是最后的结局,不是一无所获地回去,就是如同那位鬼夷首领般一去不返。这点让忽必烈留上了心,两手空空回来,这并没有什么问题,但一去不返就透着古怪。

本来忽必烈打算亲自前来寻找,无奈鹏奋坡大会召开在即,他唯有放弃寻宝的打算,先去参加大会,而在宣布绝不插手鬼夷人叛乱后,忽必烈对三大神器的搜集整个放弃,再不过问,反而是小乔希望能够集齐三大神器,获得日后足够抗衡白鹿洞的力量,所以才将藏匿地点选择此处,希望利用这个冬天,找到有关第三神器的蛛丝马迹。

忽必烈会把苦心搜集的资料完全放弃,这点公瑾压根就不信,他认为小乔所说的,不过是障眼法的烟雾,因为如果忽必烈当真放弃,不参与、干涉叛乱军的行动,那些堆得有如山高的粮食又是从何而来?那绝对不是随随便便找些商人采购,就能够在短时间内买到的,更何况还要瞒过白鹿洞的监测网,悄没声息地把粮食送来,除了武炼的地头蛇麦第奇家,还有谁能做到?

“所以,盟主你甘冒奇险来此,就是为了找寻自由魔环?我们之所以选在这里扎营,也是为了这个?唔……感觉好一点了,起码我们知道自己是要来找些什么,不是茫无头绪。”

胭凝耸耸肩,对目前的状况多清楚了些,能够趁机获知这些情报,对公瑾来说一定是个很大的礼物,天晓得这家伙最近为了查东查西的,花了多少精力,如果不帮他一把,他可能会因此累到挂掉。

第八章 谜

三人稍事歇息,正要持续往前走,某种无声的颤动,诉说着危险,在三人有所警觉,浑身寒毛直竖的时候,从黑暗中悄然出现……

公瑾和胭凝同感震惊,这样令胸口呼吸不顺的压迫感,只有恩师陆游施展力量的时候,他们才曾经感受过,但月贤者的王道气派,却没有黑暗中那股肃杀气势的狂暴凶猛,在这一刻,他们不约而同猜测起藏在洞中的东西是什么?

能有这样的杀气,难道是千百头魔物严阵以待吗?如果真是如此,那单凭己方三人深入,就太过有勇无谋,胭凝朝公瑾使了个眼色,做出撤退的建议。

但公瑾却不愿意。除了一探真相的执着心外,公瑾认为如果撤退,就代表自己与胭凝没有足够实力探索这个洞窟,换言之,就必须立刻传讯回白鹿洞,要求宿老堂援手。必须要向长者低头,这点倒是没有什么,但宿老堂的势力一来,自己马上就要面对刺杀小乔的相关问题,这点实在令他不愿。

“小心!”

小乔的警告来得及时,从黑暗中吹出的那股腥风,蕴含着莫可匹敌的强大力量,瞬间压倒三人。

所持有的火把在刹那间熄灭,三人在最不利的完全黑暗中作战,他们不用烦恼会否误伤友军的问题,因为那头魔物有若天雷轰顶的沉重攻击,逼得他们只能竭力招架,全力保住自己的性命,根本无暇想到同伴的安危,更管不到是否该联手组成防御阵线。

敌人不只速度奇快,而且力量雄浑至极,公瑾在黑暗中招架,只觉四面八方全是闷雷般的轰响,他甚至无从判断敌人的数量,而背后伤处隐然作痛,显然强压痛楚的功法已经快要崩溃,到时候光是失血,就足以让自己力尽倒下。

(可恶,这头东西怎么会这么强的?我怎么会……)

在这情势渐趋不利的时刻,公瑾脑里有很多东西不能控制地飞转着,他感觉到那头魔物的腥臭气息,感觉到它森寒獠牙的冰寒,正逐渐贴近自己的咽喉,渴求着自己的鲜血,这些危险感觉都令他神经发寒,但他却仍旧无法专心起来,排除脑内的杂念。

这里的魔物很强,超乎想像的危险,但这件事自己不是早就知道了吗?从还没进入矿坑探索之前,自己就晓得这里蕴含着一股无可匹敌的力量,为了安全起见,最好还是把情报回传白鹿洞,交由恩师处理,如果自己还保有平日十分之一的理智,就一定会这么做的,但为何这次自己没有?

进退失据,做着不理智、不聪明的举动,被无聊的理由影响,就连现在都还胡思乱想,自己的表现简直愚蠢到极点,纵然因此身死,也不能埋怨什么,可是……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

(妈的,我要死在这里了吗?我周公瑾就这么屈辱地死在这个鬼矿坑了吗?我的力量、我的修练都到哪里去了?我不甘心……我、我死后……)

背后伤口开始大量出血,手上豁出每一份力量挥刀,毫无保留地抵抗着利爪的闪电扑击,但心里却感受到死亡的逼近,公瑾想用危机感来刺激自己,过去许多次生死险难中,他都是这么度过危机的。然而,这次不管他怎么想,空洞的胸中赫然激发不起一丝斗志,脑里反而开始想着自己死后的事。

一生冷僻孤独,自己死后并不会有太多人受到影响,更何况在秘密任务中耻辱殉职,依照白鹿洞的规矩,恐怕连正式丧礼都不会有,自己将被埋在某个朴素的无名墓碑之下,无声无息地从人间消失。

有什么人会来自己的墓前致意吗?

恩师陆游不会出现。虽名恩师,但他对自己只有恩,并没有什么师徒情谊,自己没出息、不出色地死在秘密任务中,身在永恒冰窟中的他,只会把自己当成一名调教失败、没有资格抗衡魔族的失败者,就此抛诸脑后,永不记起。

是有几名包括蒋忠在内的部属,尊敬并且忠心于自己,但他们却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分,若是知道,这些所谓尊敬并且忠心的手下,会否在第一时间内叛变,谁也说不出来。

长年执行秘密工作,所有的交往,都是为了出卖与背叛。在无数知交被自己亲手送上断头台后,生命中并没有任何可以称做朋友的东西,唯一的知心交往就是胭凝。与自己有着近似的灵魂颜色,两人之间存在着一种旁人难以理解的友谊,当自己死后,她会像平常那样穿着一袭飘扬白袍,到自己坟头浇上一壶浊酒,悼念已经不在的友人。

(除了胭凝……还有什么人吗?)

记忆像是走马灯似的轮转跑过,无数张悲愤、怨毒的面孔,随着他们临终前的诅咒与斥骂一一逝去后,黑暗中好像出现了一丝光亮,一名穿着绿裙、盈盈浅笑的鬼夷少女,很认真、很认真地对着自己柔声说话。

“瑜兄,希望以后与你有其他更多更美的回忆。”

就是这么不知所谓的一句话,害得自己沦落到现在的死亡绝境吗?这确实非常可笑,但……可笑也好,可耻也罢,在生死之间的最后一刻,公瑾扪心自问,想要聆听自己心里最真实的声音。

自己……想要那些更多、更美的回忆吗?

在答案出现的那一瞬间,公瑾感觉到某种欲望,不是死亡危机的刺激,而是一种对于生命的强烈欲望,刹那间,他觉得自己伤疲不堪的浴血身躯中,有某种东西、某种力量被解放了。

“嚎~~~”

“吼~~~”

两种惊天动地的狂吼声,同时在矿坑中炸开,仿佛要动摇整块大地,炸得周遭土石爆裂粉碎,狂猛冲击波横扫向四面八方,碎落石屑在能量冲击的高温下,竟然猛烈燃烧起来。

当公瑾被火光点亮视线,理性稍稍回归,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那一瞬间,他爆发出来的沛然大力,将那头几乎打断自己颈项的魔物狂震出去,深深撞进岩壁里头。

(我……我把那头怪物给震出去了?怎么做到的?我怎么拥有和那头怪物一样的力量了?那是……天位力量吗?)

脑里盘旋着这个念头,背后的严重失血与剧痛,却提醒公瑾他目前仍受重创的事实,心神一乱,紧绷的肉体一下走岔气息,鲜血狂喷,整个身体痛得像是要被撕裂一样,没剩半点力气地颓然倒地。

“瑜兄!”

小乔的尖叫惊呼声,让公瑾用尽最后力气抬起头来,却看见一道黑影超越声音速度地闪电扑击而来,藉着火光,公瑾看清楚了它矫劲剽悍的雄躯,每一寸肌肉都仿佛充满了力量与美感,漆黑的毛皮像是柔美绸缎,碧绿眼眸胜过最美的翡翠,额前高傲的独角像是象牙……那赫然是一头黑色的魔豹!

时间似乎极短,却又像是极长,公瑾看到豹子眼中的灭绝与狠毒,知道它绝不会让自己多活半刻钟,但自己却已手脚无力,没法再为自己的生命顽抗。

“瑜兄!”

这次声音近得多,而一道黄金光芒也抢先在眼前闪起,不是飞锤,而是一面如太阳般灿烂的黄金巨盾,与它的持有者一起闪电出现,拦挡在公瑾身前。

距离很近,公瑾只看到一幕景象,褪去厚重的金色铠甲,小乔手持金盾、腕绕链锤地抢挡在自己身前,对着那头魔豹高举盾牌;她的身上早就染满了血污,雪嫩肌肤上多添了数道深刻伤口,但神情却无比专注,像是在表示坚决的守护企图,那种英勇坚毅、却又不失柔和的表情……让公瑾想起白鹿洞中的战斗天女塑像。

最重要的,是那种感觉,在魔豹要扑击过来之前,公瑾就有一种感觉,仿佛已经知道小乔会出现,而当她及时现身,那种感觉……确实非常奇妙。

“嚎~~~”

“呜!”

魔豹似乎在之前与公瑾的那一下冲击中,受了一定程度的伤害,所以当小乔全力鼓动“博爱圣盾”的威能,与它正面硬撼时,双方两败俱伤,魔豹再次被抛震出去,而小乔喷出一口凄厉鲜血,虎口破裂,圣盾脱手,整个人同样在一股巨力的抛甩下震出,恰好就跌到身后的公瑾怀中。

两个人跌在一起,但却不是什么浪漫温馨的场面。公瑾接住了小乔,却无法承受那股与她一同撞入怀中的巨力,结果就是与小乔一起狂滚出去,在地上转了几十圈,最后撞到旁边的石壁,在轰然声响中整个箝进去,当两人确认自己还在人世时,浑身痛得像是没剩下半根连续的骨头。

“你们两个,逃啊!”

胭凝急促的惊惶狂叫,让被卡在石壁上的两人惊觉危机尚未过去,那头大占上风的魔豹又重新扑击过来,而这次却没有其他的救星了。

逃避不开,甚至来不及移动位置,两人在这紧紧相拥的一刻,眼中看到的只有彼此。满是血污的面孔、凌乱的发鬓,自从相识以来,从没看过对方这么狼狈的样子,但是……明明都快要死了,这双男女却在彼此眼中只看见笑意,仿佛如果是这么死了,一生都不算枉过。

时间就这么无声流逝,该来的死亡痛楚却迟迟不来,直到两人隐约觉得有些古怪,直到胭凝的声音在旁响起,两人这才惊醒过来。

“喂!你们两个,看够了没有?”

胭凝不是只有说话,还踢了一脚,恰如其分的巧劲,把两人从石壁中反弹震出。

险死环生,看着表情古怪的胭凝,小乔与公瑾都觉得不解,不知道为何死亡不曾降临。

魔豹呢?

两人定睛看去,那头代表死亡威胁的魔豹并没有消失,但也没有扑过来,而是站得远远的,碧绿眼瞳凝视着某个方向。顺着它的视线看去,平等神锤、博爱圣盾零散落在地上,袅袅黑烟正从里头往上消散。

(这黑气是……)

从胭凝眼中得到肯定,那股黑烟就是魔气,只有魔界生物或是修练魔功之人才能发散,但为何那两件神器中会散发出这么强烈的魔气?

侧眼望向小乔,她似乎对这情形也感到茫然不解,想要去收回那两样神器,却又畏惧会招致魔豹的攻击,迟迟不敢行动。

假如再被魔豹攻击一次,己方三人肯定必死无疑,公瑾考虑到风险,决定放弃先前的固执,招呼同伴撤退,正要开口,魔豹突然低低的咆叫一声,掉头就走。

小乔抢上前去,回收两件神器,很错愕魔豹为何放弃守护之责,但魔豹并没有远离,而是朝三人吼叫一声,又掉头开步,似乎是要三名不速之客尾随它身后。

“瑜兄,这是……”

“不知道,或许……是你两件神器中所蕴含的……某种气息,让这头豹子误认了什么吧!”

公瑾也没法把话说得很完整,但从理智的角度来推测,当初在这座矿坑中留下埋伏的人,很可能与魔族有关,所以当魔豹察觉到魔气,便将己方三人认作是同路人,不再攻击。

情况做这样的演变,是很出乎意料的一件事,但公瑾三人都决定继续跟着走下去,想看看魔豹到底要让自己看些什么。

有魔豹引路,三人一路上都没有再被任何魔兽攻击,而约莫走了半刻钟的暗路之后,前方出现了一个分岔路口,而在路口处漂浮着一具尸骸,看来死了很久,衣服与皮肉都已经烂得精光,但整具骨骼却发着异样的红光,看来已经半矿物化,诡秘邪异。

骨骸的额头,有着与小乔类似的独角,说明了亡者生前的身分;而在那具骨骸的右手骨腕,套着一个燃动火红光芒的金属环,小乔一看就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自由魔环!”

小乔低呼一声,想要过去拿取,但又顾忌魔豹的反应,看了几次,发现魔豹只是趴在右方路口,对这边情形爱理不理,这才大着胆子把魔环取下。

“哗啦”一声,当魔环被摘取下来,漂浮在半空中的骨骸失去支撑力道,整个散落坠地,而本来半矿物化的骨骼,也在坠地瞬间化为尘粉,没等小乔低身收拾,转眼间就被风吹得点滴无存。

从散落在地上的长剑碎片来看,公瑾相信这个牺牲者就是两百年前的鬼夷族主,在入矿坑寻宝的过程中遭遇不幸,而取得了自由魔环之后,小乔已经将三件神器全部收集齐全,公瑾也忍不住催促小乔,将这个手环早些戴上。

“嗯,我试试看。”

小乔套上了自由魔环,一层鲜艳的火光犹如凤凰展翅,刹那间笼罩小乔全身,明曜光焰像是波浪般掀动吞吐,照亮整个空间,几乎逼得公瑾和胭凝没法正视。

“呃……陶兄!”

小乔发出了错愕的惊叫声,很不知所措地指向胭凝。刚才走进来的时候,胭凝一直居尾殿后,附近的环境又一片漆黑,同伴们始终没有看见她的伤势如何,现在就着火红光焰一看,才发现胭凝委实伤得不轻。

这个并不意外,因为在之前的战斗中,为了要掩护两名同伴,胭凝主动抢过了魔豹一半以上的攻势,奋不顾身的战斗,如癫如狂,结果受的伤势也是最重,身上有多处血肉馍糊的伤口,血甚至没法妥善止住,早就把那件白袍给染得污秽不堪,光是能够支撑着走到这里,就是一件很让人讶异的事了。

但是让小乔诧异的事情却不是这个。透过红光,可以清楚地看见,在胭凝白袍的前襟开口,一些原本紧紧缠裹在那里、不被旁人看见的白色布条已经断裂,露出了雪白浑圆的高耸酥胸,即使是在这么血污斑斑的情形下,仍让人感到极度的性感……至少在早就知道胭凝性别的公瑾眼中,确实是如此。

“陶兄你……你……你是女人?”

被小乔用这样的视线瞪着,胭凝顺着望向自己胸口,明白了问题所在后,莫可奈何地耸耸肩,不作什么表示,甚至连拉好衣襟、遮掩走漏春光的打算都没有,反而是小乔通红着脸,抢上一步,帮她把衣襟拉好。

“女孩子家……不可以这么坦坦荡荡的。”

“有什么关系?被看到又不会少一块肉,这么好的身材,裹成粽子不是太可惜了吗?”

“可是……起码应该用手遮一下啊!”

“我有想过啊,不过……”

胭凝无奈地举起手腕,被魔豹咬过一口的手腕险些从中断裂,而另一手则是明显骨折九十度垂直扭曲。

“两只手都变成了这样,你要我用什么东西去拉衣服?”

看着胭凝故意装出的愁眉苦脸表情,小乔有些忍俊不住,想要笑出声来,但还是马上警觉到事态严重,带着胭凝往外闯,想尽早帮她治伤。

背部的伤口正在大面积出血,公瑾的情形一点都不比她们好过,但是当胭凝与小乔抢着离开,他却忍着背部的痛楚,思索着一个重要的问题。

小乔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取得自由魔环,这点她已经达成了,但两百年前上任魔环持有者来此,却是为了寻找另一个宝藏,现在小乔取得了自由魔环,那么原本就藏在这里的另一个大秘宝又在哪里?又是什么?

矿坑的道路未尽,还可以继续深入,或许真正的秘宝就藏在里头……

然而,当公瑾动起这个念头,预备继续往前进的时候,本来趴伏在前方路口的魔豹一下子站起身来,凶恶地发出威胁咆吼,那种不容许外人深入一步的雷霆气势,让公瑾明白它的守护企图。

“原来如此……魔气只能证明是你的同路人,却不是你的主人,对吗?”

即使是三人联手,都险些全数死在这头魔豹的手上,现在只剩下自己一个人要硬闯,那当然是自寻死路的做法,更何况自由魔环已得,做人实在不该太过贪心。

“不知道你在等待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不过我会见好就收的。”

相信魔豹不会从背后袭击自己,公瑾很放心地掉头就走,但在离去时,他仍忍不住朝那个路口回望,看看那头逐渐消失不见的黑暗魔豹,想着矿坑内更深处的无名宝藏。

……或许,将来的某一天,自己会再回来……

对于整支叛军而言,这天真是传奇的一日,尤其是当小乔集合众人,宣布她已经在矿坑中取得自由魔环,集齐了鬼夷族三神器的那一刻,整个山谷欢声雷动,庆祝着上天所赐予的至高荣光,歌颂着领袖的伟大。

之前持有两大神器的小乔,虽然大有真命天子的气势,但是没有能够集齐鬼夷三神器,终究是弱上几分,惹人非议,现在终于将三神器集齐,声势顿时涨到史无前例的高点,因为在鬼夷族两千年的悲惨历史中,能够一扫过去的血腥与黑暗,集齐三神器的伟大英主终于应命而生,人们对她的拥戴,在此时达到颠峰。

其实就公瑾与胭凝来看,小乔根本就不需要执着于三神器的庇护,因为在这些时日当中,她为鬼夷族、为这个联盟所付出的一切,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即使没有三神器的加持,众人对她的拥戴也不会改变。

只是,尽管公瑾曾经这么和小乔说过,但凡事开明不执着的她,却在这一点上头极为坚持,要在最隆重的仪式下,把这件事堂堂正正地昭告所有族人。

或许这也是少女心性的一部份吧?

公瑾没有拦阻,心里头只是觉得非常好笑,因为连小乔这样的优秀女性,都不能免除这样无谓的琐碎形式。但看看群众欢声雷动的喜悦,公瑾并没有再多否定些什么。

当然也不是单纯的庆祝而已。

在征求过胭凝的同意后,小乔也在众人之前公布了她的身分,令众人惊愕交集地面对这个事实。

惊讶的冲击,那是在所难免,不过却没有招致什么反感,原本胭凝在这团体中就受到极高的支持,和许多亲近的人都是称兄道弟在相处,而在这个以男性为主体的军事集团中,一个烟视媚行的美艳女性,肯定比普通的男子汉更受欢迎。

每个情形的发生,都会有反对意见的存在,不过在烟凝以真面目示人的同时,她也同时把另一个秘密公开出去,那就是她不为人知的血统。如果是在人类世界,这个秘密就会像当年在白鹿洞揭发般,掀起轩然大波,成为致命丑闻,但是在这个以鬼夷族为势力主干的军事集团中,烟凝的鬼夷血统非但没有造成问题,反而让人们更易于接受这个同种同宗的美人。

因为自己的鬼夷血统,所以才与白鹿洞无法相处,甚至出手袭击要讨伐叛军的师兄周公瑾。过去胭凝的行为,全都得到了最完美的解释,联军中再没有半个人认为她可能是白鹿洞作奸细,因为即使她没有下手那么狠辣,在战场上从不留活口,白鹿洞也不可能接纳一个鬼夷族人回去,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

公瑾自然更明白这一点。在私底下,他并不是很赞成胭凝这样的做法。以真面目示人,还可以说是懒得整天在脸上化妆,弄什么丑陋的假胡子,但是一公开自己的鬼夷血统,就等于放弃了外表的优势,从此再也没有退路了。

“胭凝,你这么做……”

“信我吧,人妖男,我是考虑过的……在我没喝醉的时候,我认真考虑过的。”

“信你才怪,没喝醉不代表什么,我以前见过几个犯人,他们嗑药嗑到最后,眼神都变得和你一样,连说的藉口都差不多。”

不只一次,公瑾向胭凝提出警告,不只为了她让人难以理解的动作,也为了她在战场上明显克制不住自己杀心的状况。武者修行不只练武,也练心,如果心被疯狂所沾染,不能维持冷静,这样通常都是毁灭的前兆。

“清醒一点吧!你把自己弄得这么没有退路,难道当真想背叛师门?背叛白鹿洞?”

“我很清醒,所以知道自己与那些人终究是要分道扬镳的。我没有什么遗憾或不满,但公瑾你呢?你做好选择了没有?”

胭凝直接了当的回答,反而让公瑾拙于回答,虽然他稍稍迟疑了一会儿后,说自己将绝对忠于白鹿洞,没可能和这群即将走向灭亡的家伙同一阵线,但就算胭凝没有再反问,公瑾也知道自己的话有破绽。

假如真是这么忠心耿耿,那自己为什么还在这里?没有把矿坑里头所发生的事情回传师门?为何还不遵照宿老堂的意思,进行对小乔的暗杀工作?

“你是聪明人,很多事情我不说你也知道……公瑾,认真一下吧,该好好保护她了。”

保护?保护什么东西?

“自从我们进来这里以后,你一直追着那个女孩的身边做事,与她同进同出,让她只看得到你的身影、你的脸,为的是什么?或许在你的认知里头,这只是为了与她亲近,容易影响这个联盟,但是在我看来,或许连你自己都没有发现,你这一招……叫做美男计。”

美男计?怎么会?这么可耻的手段,纵然是早已习惯阴谋诡计的自己,也是不屑去用的。

“你确实很有使用这个计策的资格,而在你这两个月的努力下,成果也理所当然地出现……你还没察觉吗?那个女孩喜欢上你了。”

胡说八道,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自己与小乔是单纯的盟友关系,而自己只是想要骗取她的信任,日后再把她与所有鬼夷人推入绝望深渊而已,至少截至几天前,自己满脑子所构思的,就是在这个联盟内连续埋下不稳因子,让这群人在欢喜中逐步迈向败亡之路。

“你好像很讶异?可是这一点都不奇怪啊!公瑾,没戴面具、没刻意保持冷酷气势的你,谈吐见识都很让人心折,长得又英俊,武功又高,哪有女孩子能不受你的吸引呢?小乔只是个涉世未深的少女,在这联盟里头没有其他的知心朋友,当她整天只看到你在附近,对她又好,她渐渐被你吸引是很正常的啊!”

胭凝轻声笑着,将额角垂下的两络发丝,拂掠到耳后,当黑发掠过白玉般的雪嫩娇颜,那一瞬间的惊艳风姿,美得令人不敢正视。

公瑾不想去注意这一点,不管胭凝的相貌有多艳丽,他只在意她脑里的东西,因为如果注意到别的,那么这份友谊就会变质,而自己确实很珍惜这份得来不易的情谊。

所以他对胭凝所说的话,只是用不在意的口气带过去。

“胡说八道,我这样的人也会对女人有吸引力?胭凝你也是女人,难道你看到我也会脸红心跳?”

“会啊!不只是脸红心跳,有时候身体还会发热,整个人坐立不安呢!”

胭凝抬起头,一派直接了当的坦率回答,反而让公瑾不知道该接些什么话才好,反而是胭凝主动把话说下去。

“但是这没什么大不了,因为我看小乔的时候,除了脸红心跳,身体发热之外,连胸口都会发硬呢!”

说着大胆的话语,公瑾觉得胭凝此刻的眼神,好像是一尾从背后盯着猎物的大蛇,正贪婪地吐信,虽说自己并不是那猎物,但……现在的表情到底该叹气还是该大笑呢?

思考还没有答案,不远处突然传来喧哗,静心聆听,似乎是人们在叫喊说有刺客来袭了。

“刺客?”

树丛摇动,在身上覆盖草木树枝作掩饰来秘密谈话的两人,一下子站起来,望向对方的眼睛,想着同一件事。

此地的戒备极为森严,寻常刺客不可能摸得进来,最有可能的,就是白鹿洞派来了刺客,而目的自然不问可知。

“宿老堂的人……居然不经我的同意,就派人来……”

眼中闪过一丝怒火,公瑾在刹那间消失了形影,朝着前方的火光飞冲出去。

就算不经过言语,胭凝也知道他为何而怒,又在担心些什么。小乔在矿坑一战中受伤不轻,如果被刺客杀个措手不及,确实有可能发生危险,只是……

“我的朋友啊!纵然你不愿意,但逼你抉择的时刻似乎越来越近了,到时候,你会做什么样的选择呢?”

胭凝无法预测,正因为如此,带着一丝落寞表情站在那里的她,只有无声地叹息。

《银杏篇》上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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