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菱篇·下卷

第十六章 白鹿朱鸟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香格里拉·天香苑

“久违了,老板娘。”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大芋头啊!怎么今儿个心情不错吗?听说你前几天转了死性,和个小姑娘一起鬼混,到山里去玩了一圈,怎么玩成这一身狼狈德行啊?”

“我想取回暂寄此处的那样东西。”

“……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记错日子了,离一年期满,还有个两天不是吗?”

“没错,我就是要那样东西。除此之外,还请你带话给一个老朋友,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随你吧!话我会带到的。不过,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等下还要赶路吗?”

“嗯!我还有远行,明日月正当空之前,我要赶到蜀道的兔儿坑。”

“呃!这倒是奇事一件,快马三天的脚程,你一天就到,你真以为自己学会千里缩地法啦!”

“放心,套句以往的老话,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会做到的,因为,我是个天才。”

是的,为了要完成这项任务,为了要成功驾驭剑气,自己必须要成为天才。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兔儿坑·地底建筑

他叫陈由,是一名骑士,出身于武炼的没落贵族,现在是狼嚎骑士团的一员。

以他这等功夫,与团里一众好手相比,自是永无出头机会了。

陈由不是没有想努力,他还曾经亲往东方武术本宗──白鹿洞书院──求学过,可是,人的天份未足而一,成就自也有高下之分,他苦修数十年,也仅能练至最低位的骑士,反而是颇通文事,靠着和狼嚎骑士团的团长相熟,加入了狼嚎。

同伴们谁也看他不上眼,碍于他的特殊身份,也不好要他去冲锋陷阵,最后,一个骑士就此沦为打杂的小角色。

这天,他奉命来看守祭坛,顺便整理一下杂物,打扫一下祭坛四周。

一起当班的同袍,开了小差去喝酒,陈由无奈,嘴里嘀咕着,清扫地面的碎石。

蓦地,一样东西吸引了他的视线,在石壁上,有个突出物紧紧钉着,陈由好奇心起,走近一看,赫然发现,一柄沉香木制的摺扇,雕刻精致、镶金佩玉,大非凡品,扇子的尾部,有一半没入了石壁之中。

看这样子,扇子是给人以重手法,掷入石壁,因为壁面剥落,才显露了出来,能将这样一柄遇力即折的摺扇,没入坚硬的石壁,出手人的内力深厚,可见一斑。

陈由心中暗自骇然,伸手将摺扇拔出,却见那摺扇上似有字迹,摊开一看,白白的扇面上,题了首小词。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白鹿洞为汉学大宗,弟子均是文武兼备,陈由学武不成,在鉴赏文艺上,倒是远较其他骑士为强的。

此时但见词义悲切,自生一股解不开的哀愁,陈由本是识货之人,一看之下,脱口赞道:“好词。”

陈由将词细读一遍,又鉴赏起扇子上的书法,又不由得摇起头来,词意既是忧怀,又兼叙亡国之悲,照理而言,写起来的字,不是剑拔弩张,要与敌人分个生死,便该是骨瘦峥嵘,显示其忧愤难解。

但这人的书法,一昧求雅,便显得娟秀有余,而刚直不足了。

陈由心想,便是这等窝囊气,无怪会有亡国之耻,只是,这字迹,为何恁地眼熟啊……

反过扇面,另一面上,画了副极精美的鸳鸯戏水图,花开并蒂,树结连理,鸳鸯交颈,正是一派绮妮风景,扇的左侧,填了首风流艳词。

“花明月黯飞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晌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

当陈由瞧清了这词,确定了填词者的字迹,三魂七魄全吓飞到九霄云外了,他知道,前两天在此地大闹一场,杀死不少团员的人是谁了,这字迹,他曾在白鹿洞看过,这下大事不妙了。

“头儿,头儿,不好了,咱们惹上大麻烦了──”陈由大声惊呼,跑去报信去了。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兔儿坑

平静的午后,因为天气已凉,显得有些萧条。

二十几个骑士,负责在广场上守备,他们待在往地下建筑的门口前,三五成群,喝着老酒,玩牌嬉闹。

负责搭建东西的奴工,已在昨天晚上通通灭了口,善后处置也做好了,只待今晚月圆,契约时间便告终止,他们便可以扛着能源块,打道回府,过舒舒服服的日子,不必再困在这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了。

由于上次的怪异爆炸,骑士团炸死了四分之一的组员,损失惨重,有鉴于人手不足,外头的搜查网全部撤回,守好大门口就行了。

突然损失这么多成员,对狼嚎骑士团的伤害非常大,但大多数的骑士对此都无动于衷,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为利而聚,少个人便可以多分点,自是上上大吉。

不过,那个敌人也真狠毒,居然用这么厉害的火药,实在是太卑鄙了。

蓦地,一声尖啸,似若九天龙鸣,清亮震耳,由远至近,打远方传了过来。

几个骑士抬头张望,却见远处天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以极高的速度飞射过来。

影像渐渐清晰,一个骑士眼尖,看到飞来物竟似个人形。

“仙人,是仙人啊!”

大陆上,有飞行能力的人形种族,虽然稀少,却非没有,不过,要以如此高速飞行,那是万万不能。

传说中的天位高手,也能凭特殊功法飞行,但这骑士乍见人形急飞,第一个反应便是天仙降临。

骑士揉揉眼睛,正想再看清楚些,只见那物体已然不见,跟着,很难以想像的,左方山上,传来一声山摇地动的巨响。

轰──隆!

骑士吃了一惊,推了推同伴,说道:“不得了了,有仙人飞在天上撞山啦!”

同伴的手气正顺,给这么一推,没好气地道:“你发什么神经,这种地方连老鼠都不肯来,哪来的仙人,去去去,别碍老子发财。”

那骑士自己想想,心里也觉得好笑,哪有仙人还会撞山的,就是魔导师也没这么蹩脚的。

不,怕是自己眼花,把流星当成仙人了,大白天见到流星,嘿!不知是什么兆头。

一行人吆喝几声,重新又玩起来。

过了一会儿,左侧的草丛,发出“沙沙”声响。

听到这声音,骑士们纷纷停止动作,累积的经验告诉他们,有东西接近了,而且从声音来判断,是人。

几个骑士站起身来,正要去搜查,却见如人高的长草向两边分开,一个银发男子缓步踱来。

这男子的脸色很差,虽然银色长发遮住了他的面容,狼嚎骑士们还是有这种感觉。

他的呼吸,好像拖车的老牛般粗重,走起路来微微摇晃,连身体都在发抖,仿佛随时都会倒地似的,完全是一副身染重病的样子。

(哪里来了个死病鬼?)

狼嚎骑士们皱起眉头,他们当然不是善男信女,不过,看到这样的一个病汉,还是让这些人的心头一阵不快,总是怕自己给传染了什么怪病。

银发男子缓缓站定,又好像站不住脚似的,连忙用手里的剑拄地,撑住身子。

众人这时才注意到,他手里原来还有柄剑。

不是光剑,那么,是什么宝剑吗?

骑士们定睛看去,但见剑长数寸,远较一般的长剑为短,像柄匕首似的,剑身黝黑,黯然无光,隐然有锈掉的斑驳,当他们仔细一瞧,赫然发觉,这男子手持的,竟是柄木剑。

会在这时候到这种地方的人,不管外形如何,都不会是普通人,可是,单只是眼前所见,这男子根本不劳他人动手,自己就奄奄待毙了,再看他手中长剑,废人持木剑,狼嚎骑士们实在提不起多少的警觉心。

更重要的一点,他们感觉不出,这男子的身上,有多强盛的气。

气,可以说是“能量”的简称,也是大陆上判断强度等级的通用知识,凡是水准以上的高手,无论是骑士或是魔导师,身上都会有强大的气,即使身在伤病中,气仍然是凌厉盛大。

尽管高手们往往会对自己的气息加以掩饰,精华内敛,不形于外,但是,从这男子的一举一动,骑士们可以清楚的感到,他没有隐藏。在这病鬼的体内,连一点可观的气都没有,他病得就快没命了。

男子重新站定,开口问道:“两天前的那个女孩,现在还在吗?”

令人奇怪的,尽管身体摇摇欲坠,男子的声音仍然悦耳悠扬,恍若乐器鸣吟。

“她在……”

一名骑士本能地回了口,话甫出口,立刻惊觉不对,只见同伴们怒目以向,讪讪地退回队伍里。

听闻爱菱无恙,李煜笑了,当初弃下爱菱,纯是冒险之举,不得已而为之,并没有多少把握狼嚎骑士团当真会救治她,现在知道她已然获救,心头一块大石落了地,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

剑气已然发动,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要尽速料理此事。

“交出那女孩,再交出黑曜镜,大家便可相安无事……”

说到一半,李煜苦笑,为什么要问明知道结果的问题呢?

而自己所用的言词,也实在是了无新意啊!

果然,还没等他说完,骑士们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活火山般的盛怒。

“臭小子,发什么神经。”

“你是活的不耐烦了,来找死的是不是?”

“罗唆什么,马上宰了他。”

讲归讲,这男子的诡异现身,总让他们忌惮几分,加上人人都是自私,希望由同伴抢先出手,因此,骑士们骂声连天,却没人肯率先动手。

李煜摇摇头,叹道:“真是有辱骑士精神啊!不想动手的话,也可以,你们让开一旁,我就这么进去,大家两不相干。”

说罢,也不管他们回应如何,开始慢步前行。

骑士们均是一愣,这家伙实在是胆大包天,自己不杀过去,他已该酬神谢佛,现下居然主动靠过来,真是不要命了。

不过,因为这样,骑士们更是不愿主动出手,怕这痨病鬼是真的身负绝技,自己贸然上前,可大大的划不来。

可是,他仅孤身一人,自己这方却有二十来人,要是就给他这样虚张声势唬过,别说到时候头儿责罚,日后传出去,自己这伙人脸上无光,还怎么做人啊!

正当局面僵持不下,一个骑士瞥见了李煜右手的伤痕,喜道:“大家不要给他唬住,这人的右手早就废了,还用什么剑?”

狼嚎骑士们闻声,看向李煜右手,只见白皙的手掌上,布满了歪七扭八的伤痕,显然早给人挑断神经,没有使剑的能力了。

也有人猜想,这人会否使左手剑,但自始至终,李煜一直是以右手持剑,看来不可能是左撇子。

再看他有气无力的动作,所有的骑士都不相信,这人还有办法举剑迎敌,这样一想,原本压下的愤怒,现在全爆开了。

“兀那小子,胆敢欺骗你家大爷。”

为首的一名骑士,将光剑抽出,对着这可恨的骗子,一剑劈下。

“刷!”

没见到李煜有什么动作,只是把木剑斜斜抬起,随手一刺,也不见得有多迅捷,却是后发先至,在那骑士的咽喉,开了个血洞。

骑士闷哼一声,颓然而倒,后面的同伴见了,还以为他招数太过明显,给人家碰了巧,一剑杀毙,当下改变战术,光剑半空挽了个剑花,招数灵动,剑光笼罩李煜胸腹间五处大穴,同时伏下三记后着,只要李煜闪躲来势,便立刻将他砍做两截。

哪知李煜虽还是一副束手待毙的模样,对着来招,只轻轻一剑上挑,穿过来招。

这没啥力道的一剑,竟还是后发先至,刺中骑士眉间,当场毙命。

连连丧生两名同伴,后面的骑士吓了大跳,估不到这小子的剑法如此诡异。

“小心,这小子的剑法有古怪,大伙并肩子齐上。”

几个眼力好的骑士均已瞧清,这银发男子,步履虚浮,出剑时软弱无力,显然不知为何,弄得身上半分内力也无,只是凭着一手诡异的剑招,脱得大难而已。

此时,人人都是同样的想法,暗道:“你剑法虽怪,但经脉既断,剑上无内力随附,招数再妙也是有限,手上拿的又是木剑,一碰即折,只要运力于剑上,逼你硬碰硬,管你剑法再高,也是死路一条。”

存着这样的想法,七个骑士相互一瞄眼色,大喝一声,将李煜围在中央,共同出招,人人均提起了十成内力,横劈直砍,想说如此一来,双方无异比较内力高低、兵器优劣,又是七人同时出招,任这小子剑招再妙、出剑再快,了不起能伤个一两人,乱剑之下,也必给砍成了肉泥。

剑如暴雨骤下,这七人中,有两名内力甚佳,七人合力,更是势不可当,剑刃上甚至隐有风雷之声。

只一时之间,四方都是剑刃劈风之声,声势惊人。

却闻七声闷响,劈风声嘎然而止,骑士们捂着胸口,先后倒地,他们左胸心房,给一剑洞穿,位置竟是毫无二异,人人面上都是一副惊恐之色,仿似在刚刚的战斗里,见着了最难以置信的东西。

适才,当数柄光剑,或攻胸腹,或削足履,自七处先后攻来,便当剑刃将及身时,李煜抬起手来,递出七剑。

本来,七处攻击虽分先后,但及身时间却是相差无几,任你速度再快,连挡带闪,身上也难免被刺出三四个窟窿,就算是遇到绝顶高手,闪退格挡之际,也必然有迹可寻。

但李煜就这么举手发剑,去势不急不徐,却抢在所有光剑之前,刺穿了骑士们的胸膛,而且,每个人的剑伤落点,都是同样的位置,不失分毫。

更惊人的是,当其中两名骑士惊见如此神技,连忙撤招急掠,而李煜的剑长未满两尺,再加上手臂长度,也不及两丈,敌人退至丈余开外,又是分两个方向而退,照说,该是再也伤不着他们,哪知道脚方落实地,两名骑士胸口一凉,就此人事不知。

余下的十来名骑士,乍见此景,都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们都不是初出茅庐的生手,可却也从没见过这等剑法。

从倒地的尸体看来,每个人都是单纯的被剑刃穿心,并非是被内家高手震断经脉而亡,这人的剑上确实是没半点内力。

要说是剑招精妙,令人招架不住吗?

这也不对,他出的每一剑,平平无奇,全无半分奥秘之处;那么,是出剑太快,挡无可挡吗?

这更加荒谬了,刚刚他一剑毙七敌,速度虽不慢,可也绝对谈不上迅捷两字,一招一式,全给看的清清楚楚,何快之有?

从头到尾,这人的剑法,既非威猛绝伦,也非轻翔灵动,与一切上乘剑法的要诀大相迳庭,可偏生就无人能招架他一剑,这样的剑招,只能用神奇两字来形容。

不,他的剑,甚至连剑招都算不上,就只是重复提腕、递出的动作而已,这等三岁顽童也会的动作,怎能算是剑法?

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剑法?

现场鸦雀无声,这诡异莫名的剑,让骑士们都傻眼了。

李煜闭目站定,轻轻抖去木剑上的血渍。

自他收剑的那一刻起,银发之下,脸色忽地恢复了光彩,身体的颤动也渐渐停止,整个人站的笔直挺拔,一扫适才奄奄病容,全身上下,竟尔散发出横扫千军、锐不可当的气势,神彩飞扬,完全是高手的姿态,他睁眼横视,迈开大步,昂然向前走去。

见到李煜前后判若两人,骑士们的心里凉了半截,估不到这人扮猪吃老虎,先示敌以弱,再暴起伤人,自己可上了大当啦!

这人用的不是剑法,世间哪有如此剑法?定是使了什么妖术,对,这人使的是妖法……

这人是魔导师!

一想到这个答案,骑士们纷纷点头称是,斗志全消。

败在这么厉害的妖法上,再怎么看都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以他们十位数的人数,全体再一次上前围攻,未尝没有一拼之力,但狼嚎骑士大多都是自私自利之人,只要想到有送命的可能,珍惜皮肉犹恐不及,哪里还敢上前硬拼。

再加上,只要一想到对手是魔导师,大陆上的骑士都会有一种几近是惧怕的厌恶感,那是对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而现在,当骑士们把未知和魔导师划上等号,强烈的恐惧感立刻紧攫住他们,只见几个骑士脸色倏地变白,大叫一声,向后逃去。

“大敌当前,临阵退缩,该杀!”

后方大门传来一声暴喝,一柄两尺余长的厚背长刀,打横斩出,将正自奔逃的数名骑士,拦腰斩作两段。

“副……副团长!”

见着长刀,骑士们均知来者身份,恭谨地弯腰行礼。

“平时只晓得吃喝玩乐,仗着光剑耀武扬威,全然没想过提升实力,哼!光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就让你们屁滚尿流,真是一群饭桶。”

一个铁塔般的高壮汉子,从洞门大步走出,声若宏钟,又是蓄力喊出,只震得众人耳中嗡嗡作响。

这番话大有见地,狼嚎骑士团成员,虽是大多配戴光剑,但能发挥其真实威力者,十人也不见二三,换言之,光剑仅不过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遇着大敌,非但无法克敌致胜,自身反遭其害。

李煜停下脚步,见着此人相貌,心下一凛,认得他是朱鸟骑士团的成员,名叫公孙雄,曾随王五学刀一年,算是武炼西南一霸,名头颇响,却不知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副团长。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亲至,如吃了定心丸,知道这副团长武功甚高,有他压阵,管他是什么妖法,也只有碎尸万段的份。

公孙雄走至李煜跟前,见他手持木剑,登时面露不屑之色,对左右道:“你们拿把剑给他。”

跟着对李煜说道:“报上名来,本座刀下不杀无名之人。”

一面说,一面轻抚长刀,他这刀几乎有一个人高,若非他这样的巨汉,当真是谁也使不动。

刚才李煜连挫多人,公孙雄在旁看的清清楚楚,虽想不透其中奥妙何在,但他武功本强,又有独门绝技傍身,自也不将这小小战果放在眼里,认为最终理由,还是这班酒囊饭袋太过脓包所致,自己亲自出手,哪怕这银发小子不手到擒来。

拨开掷来的光剑,李煜微一扬眉,笑道:“真巧,敝人剑下却专杀无名之辈,像你这等货色,问来作啥?”

言下之意,自是认为阁下也是一招毙命的货色,问名字有何意义。

公孙雄差没给气的七窍生烟,过往对敌,敌人还不用见他出刀,单只是见到两方身形上的差距,便吓的魂不附体,那里见过这等倨傲角色。

以他身份,便是一刀将这小子毙了,也是颇不光彩的事,心下犹豫,只听得李煜笑道:“阁下来当这劳什子的副团长,给你们大统领知道了,只怕不会放过你吧!”

公孙雄登时一惊。

王五待人宽厚,不干涉骑士团加入别派组织,但狼嚎骑士团干的是盗贼买卖,伤天害理的事不少,传了出去,自己必大祸临头。

自己因为贪财,受聘加入狼嚎,为了隐密起见,近十年来已极少露面,哪想到会被这男子一眼便认出来。

这小子万万不能留着。

隐私给人一语道破,公孙雄心下不禁怯了几分,重新打量眼前敌手,惊疑不定。

朱鸟骑士团对当前大陆上的各个高手,都有长期搜集资料,可是公孙雄却从不记得,哪个势力门下有这样的一号人物,正自迟疑,却见旁边的手下,以狐疑的眼光望着自己。

公孙雄忙叫不好,狼嚎骑士团的维持,全凭实力,若是让手下怀疑自己实力,那往后可就麻烦了。

再转念一想,朱鸟骑士的身份,绝不能泄漏,否则让大统领知晓,纵然他不追究,其余的朱鸟骑士也计绝不会放过自己,不管这小子是什么人,眼下都非得杀了他灭口才行了。

主意拿定,公孙雄大喝一声,挥刀飞斩,他已拟好了战法,先以喝声令对方脑袋一昏,再趁机出刀,一举制敌死命。

他见过那神出鬼没的剑招,暗忖没有避开的把握,便不敢放手而为,刀招有七成是守势,又将护身气劲提至最高,暗自寻思:这人手中所持又非是神兵利器,自己偷师石家的大地金刚身已有相当火喉,就算给刺中,也足以震碎木剑,何来可惧之有。

“白鹿剑、朱鸟刀”之名,威震大陆,由他这样的好手施展,更非寻常,再加上巨刃助威,发出的威力较早先七人合击,有过之而无不及,只震得地上尘土飞扬,视线不清,李煜似毫无还手之力,给长刀逼得倒退连连,败象纷呈。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虎威,纷纷张口叫好。

公孙雄也颇是得意,原先的料想果然不错,这小子的内力不继,不敢与自己兵刃相碰,倘若刚刚给他虚张声势吓倒,那这个人可就丢大了。

公孙雄手底加劲,要在下一招将李煜瞬间砍为四截,藉此在手下面前显威。

长刀快斩,公孙雄喝道:“报上名来,莫做无名之鬼。”

“无知蠢物,我瞧在王五面上,屡次相让,你竟连这也不知?”

李煜怒斥一句,对着敌招,还是一模一样的姿势递出剑去。

乍闻此语,公孙雄心惊肉跳,忙把全身功力运至臂上,大地金刚身威力发挥至最强,使劲斩出,要恃强破去这一剑。

虎啸似的刀风,瞬息间充满整个天地,震的众人头昏脑胀。

旁观骑士忽觉得几滴热热的液体,溅在脸上,沾来一看,竟是鲜血。

只见李煜、公孙雄对视而立,一道丈许长的刀痕,在地上劈出深坑,直至李煜脚底。

过一会儿,李煜身体颤动,连退数步,似乎正在忍受着极大的痛楚。

狼嚎骑士大喜,以为副团长将这会妖法的小子杀毙,连忙开口欢呼赞扬,趁这机会大拍马屁。

“锵当!”

欢呼之声刚出口,只听得公孙雄虎吼一声,仰天便倒,手中长刀,连带他那壮硕身子,一齐断成两截。

骑士们腿都软了,他们知道副统领的武功极高,刀法威猛不说,单是那一身硬功,水火不侵,便是他们以光剑一齐斩下,也是毫发无伤,而今居然给人用木剑拦腰斩作两截,这银发小子的妖法,可实在是太恐怖了。

会硬功的尚且如此,那不会的岂非死的更难看!

也不知是谁先喊了声,骑士们拔腿便往洞里跑,就恨爹娘没再给自己生两条腿,人人争先恐后,丢下犹自呻吟的副团长,一溜烟地跑进洞里去了。

公孙雄滚地痛呼,他内力深湛,一时间不得断气,给折磨得鬼嚎似也。

只见他两眼暴瞪,似乎不能接受这样的战败,适才对招,他的刀足可将上好花岗岩劈成碎粉,本来以为猛招之下,那小子必死无疑,哪想到李煜反手一剑,木剑笨钝,剑上又是半分内力也无,但这滞拙的一剑,却切菜切瓜般地,断了他的刀,还将他的人也砍做两段,可真是奇哉怪也。

这是什么剑法?

公孙雄身为朱鸟骑士,见识过各类神剑,可世间哪有如此剑法,无视强弱、快慢、软硬、巧拙、多寡,甚至连距离也不管,一剑递出,定教人亡命其下。

蓦地,公孙雄想起一事,大统领曾提过,世间有这样的剑,那是在极远的大海彼岸,另个大陆,有一名无双的剑豪……

他瞪大了眼睛,呻吟声中,惨呼道:“不动真剑!你这是不动真剑……”

话说到一半,已给李煜刺穿咽喉,就此气绝。

“答对了,你还挺聪明的嘛!”

公孙雄的武功,在江湖上本已算是不弱,只是倒了八辈子霉,撞着这个大煞星,这才死的如此狼狈。

轻轻抖去剑上血迹,李煜冷笑道:“不过,该聪明的地方不聪明,死不足惜!”

清除了门口的障碍,李煜深深吸了口气,迈步走入大门内。

第十七章 同门一场

展开轻功,李煜在地道中飞驰,朝爱菱气息所在之处,快速逼近,他脚底如飞,手上更是不慢,路上被他遇到的狼嚎骑士,顺手一人一剑,全数给宰掉。

所有的骑士,都存着同样的念头,他们丝毫不能理解,为何自己会死在这等剑招之下。

而李煜此战之所以能无物不克,其中的奥秘,便在于体内的一道剑气,不动真剑。

不动真剑!

风之大陆上的剑客,大概没有什么人,会知道这路剑法,但是,像陆游、山中老人、天草四郎、忽必烈……这类的绝顶高手,都曾听过这样的一个神话。

在遥远的大海彼方,异国的大陆之上,曾有个人,靠这样的一路平凡之剑,打遍天下无敌手,在他的剑锋之前,一切的内力、招数、神兵、魔力……皆等于无,不管是多么厉害的高手,都只能在这平凡一剑下,俯首称臣。

人们对这样的剑法,感到无比敬畏,将之尊称为“不动真剑”。

当日这绝世剑神过世后,这莫可抵御的剑,成了最美的神话,未再一现于江湖。

可谁也想不到,数十年后,这套幻影神技居然远渡重洋,在李煜的手中重现。

当李煜奄奄一息,将绝命于金陵城时,为一老者所救。而这老者,便是当日的剑神,在炎之大陆亲手创立自在门的一代奇人,萧寒山。

萧寒山少年时,为绯樱帝国王家图书馆杂役,藉着职务之便,饱览各家经典,他天资本高,又是终日钻研,短短十年,居然成为一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大学者。

相传,世间各法练到极至,突破最强的太天位境界后,可修成“终极”,得到媲美主神级神明的至尊力量。

萧寒山天生体弱,不能习武,加上经脉特异,连最粗浅的内功也练不成,医者判断,他至多不过四十之寿。

一日,萧寒山跌坐于树下,苦思万物生化,循环不休之理,不料树果落下,正中脑袋瓜子,也不知是他福泽深厚,亦或是天意弄人,居然成就了这千古奇缘,把精神烙印嵌进终极境界。

萧寒山仰天长笑,悟“天流不动剑”。自此剑试天下,终其一生,虽非举世无敌,却是纵横宇内,未尝一败。而后创立自在门,收徒数人,影响所及,牵动了日后炎、冰大陆的天下大势。

萧寒山手建自在门后,反思其毕生所学,创出无数神妙武功,授予门徒,但这“天流不动剑”,却是无论如何传不了人。

天流不动剑,追本溯源,乃属“终极”武学。

而终极之境,乃人体突破一切极限,白日飞升前的最终阶段,古往今来也没多少人能涉足于此,内中的神妙,非亲历其境者不能体会,更无法述之于言语文字。

萧寒山机缘巧合,半悟终极,以此运于剑上,自是天下武学莫有能敌,人人败得心服口服,却又莫名其妙。

可是,饶是萧寒山深明武学经要,关于终极之秘,他自己虽能领悟,却无法形诸言谈文字,要说授之于人,那更是万万不能。

是以,自在门上下,便连其独子,在绯樱帝国号称智者的萧风健在内,竟无一人能习得这旷世奇剑,萧寒山无奈,又不忍见神剑失传,遂借死退隐,云游四块大陆,想藉机觅得一传人。

行至风之大陆,本想与此地武学宗师谈剑论道,却撞见了李煜这大冤屈,因不愿一剑道奇葩就此冤死,遂出手相救,更将成名绝学倾囊相授。

自在门素以诸般杂学扬名,萧寒山本人医术之精湛,更是不在话下,要挽住李煜一命,只是举手之劳,三颗“七情龙丹”,生死人肉白骨,一日功夫,李煜身上伤病残疾,已不翼而飞。

然而,李煜武功已废,七情龙丹虽效应如神,却只能挽回其三成内力,想要再像未伤之前一样使剑、修习武功,那是此生无望了。

天生万物各有所用,惟其适性而已,萧寒山有鉴于此,遂死马当活马医,将不动真剑授予这关门弟子。

道可道,非常道,为了授业,萧寒山甘冒奇险,震动自身本命元气,与李煜之本命元气共鸣,将不动剑气灌输于他,又将剑法要义,硬生生地形式化,成为九式剑诀,以之传授。

学不动真剑,惟重顿悟,一瞬不成,终生无望。

李煜于剑道的资质之高,空前绝后,一晚苦思,终于学齐了九式神剑,但一头乌亮黑发,却也从此转为银灰。

剑气已得,剑诀悟通,本该运用自如,唯终极力量强大,实远非任何人所能想像,李煜又是以模拟之法学剑,非当真悟通终极,故而需要一年时间,让肉体适应剑气,两者合一。

若是一年内有所妄动,势必给爆发的终极能源,炸得粉身碎骨。

学剑完毕,萧寒山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进境之佳,远远超乎我期许之外,这九式剑诀,你已全数悟通了,不过,天下至道,非能以言而道,不动真剑,你只能学得九成,还是练不成天流不动剑的。”

李煜虽然遗憾,却也知此事不能强求,跪地叩谢老师重生之恩。

他不动真剑既成,一年后待剑气运行无阻,便可凭之催动往日所学,只需“青莲剑歌”能使,普天之下,已是难寻敌手了。

是以,随爱菱旅行以来,他始终顾虑良多,便是怕一旦牵动剑气,自己爆体而亡,死的奇惨无比不说,牵挂于胸的那些大事,不免付诸流水,抱憾此生。

现在,为了相救爱菱,李煜豁出一切,再无顾忌,将不动剑气自丹田解封,运遍全身,要藉此单挑狼嚎骑士团。

在香格里拉时,李煜本可找帮手相助,但他剑气既动,所依恃者,便只有几天前的一度催动,身体已有经验,或可适应;与让自己陷于生死关头时,所激发的潜力。

是以,李煜非但不能找帮手,反而狂得可以,不惜大耗功力,以传说中的剑仙神技,驭剑而飞,身化金虹,自香格里拉飙射至此地,只是将落地时真气忽地一乱,这才弄至撞山的惨状。

凭不动真剑的威力,要对付狼嚎骑士,自是举手之劳,只有在与公孙雄的决斗时,被逼动用较高功力,体内真气失控,花了好大力量镇压、疏导,伤害较大。

其实,李煜是取了个巧,他手中木剑,看似朽残,其实却是萧寒山以深海百炎蛟木,亲手削制,坚犹胜铁,是柄不输给任何古剑的一流名剑,若非如此,以李煜现时身体状况,要同时断刀、斩人,绝不能如此举重若轻。

对于自己的身体,李煜心知肚明,真气虽在周身运转无碍,却只是一时之象,整个人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会爆发。现下外表虽无异状,但激走真气仅是由外表潜入腑脏,为祸只有更深。

看来,一年未满,冒险解封剑气,始终是太过勉强了,现下,就必须尽可能在身体承受不住、真气爆体而出前,把敌人败尽,救出爱菱,不然可真是一死百了,干干净净。

一路奔来,凡是遇着的骑士,全部给李煜顺手灭口,连还手的余地也没有。

追踪爱菱的气息,来到当日死战的祭坛一带,李煜更不迟疑,穿过窄廊,双手推开大门,一步奔进去。

“唉!可恨今年时运低,凤凰倒楣不如鸡……”

双掌推开大门,李煜不禁暗暗长叹一声,最坏的情形成了真。

这一路走来,所杀的大部分是二三流角色,原本,自己还存了个侥幸心理,希望大部分的硬手,分散各处,只要速度够快,采取闪电攻势,或许在可以救出爱菱后,悄无声息的全身而退。

而现在,摆在眼前的情势是,百余人的大批人马,在祭坛下团团围住,摆开阵势,似乎早就为他这名贵宾,做好了准备。

祭坛上,有个黑衣人,宽袍长袖,一副魔导师打扮,看来,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人了。

祭坛上传来爱菱的气,虽然微弱,却很平稳均匀,伤势应已痊愈大半,接下来的问题,就只是如何把人带走而已了……

如果走得出去的话!

李煜约略审视敌我状态,百余人的骑士组织,这样的规模来对付一个人,不能不说是荣幸之至。他实在有点纳闷,自己这副狼狈样,到底有什么地方,让狼嚎骑士团如此大礼相待。

狼嚎骑士团的实力,比想像中要坚强,如果运用得宜,甚至可以攻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池了。

一般来说,骑士不会一开始就采用围攻的策略,倒不是说遵守骑士精神,而是单纯的自重身份而已,像这样百余人对付一人,更是想都想不到的布局,李煜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有什么地方漏了形迹,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摺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一柄扇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的名气,稍有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摺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后忘的一干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心救治之余,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

这叫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

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付不可一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

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的眉毛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只是,看来精明的脸上,眼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么弄成这种狼狈样啊!太难看了吧!”

“你也好不到哪去啊!被赶出白鹿洞以后,居然作了强盗,人类实在是很容易堕落啊!”

李煜记得这个师弟。

在白鹿洞近三百年来的弟子中,花风云的武术天份相当不错,尤其是剑术,很受到诸位夫子的赞赏,认为他将来大有可为,只是,他太沉迷于武道,反将主修的圣人哲言置诸不顾,终日争勇好斗,逼人比剑,屡经惩戒无效后,被白鹿洞逐出师门。

因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记得,好像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便以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像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三剑偷出来的人,不应该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三剑,是陆游的毕生绝学,只有七名亲传弟子才获得传授,花风云能够凭一己之力,藉由日积月累的观察、模拟、苦思,把这神技“偷”出来,确实是个罕见的鬼才。

被说中痛处,花风云怒道:“哼!那些迂腐的老家伙,怎么能明白我的志向,我今天就要证明,将我逐出师门,绝对是他们最错的一个决定。”

(是啊!他们该把你碎尸万段,我今天就不用那么累了!)

李煜心中暗自骂道,表面上却得继续装出一副高手气派,傲然道:“你与师门的恩怨,与我不相干,念在同门一场,你把人、镜交出,大家各行其是,否则,就算我肯放过你,只要把你偷学抵天三剑的事传出,你还怕没人来清理门户吗?”

被李煜这么一说,花风云大喜过望。

为何大喜?

他知道这师兄昔日仗着神剑无敌,目无余子,从不把人放在眼里,遇到这种场合,哪有和人谈条件的余地,先把对手杀掉一半再说,现在肯如此屈就,必有隐情。

自从知道前日来犯者便是这人,花风云为之忐忑不安,李煜的剑法之强,只怕是七大弟子中第一,犯上了他,计决讨不了好。只是,一年前唐国灭亡,传闻艾尔铁诺已将此人毒杀,便算能侥幸逃过一死,说不定也残疾大半,拔了牙的老虎,有啥可怕。

这时听到李煜语气虽硬,却是主动谈和,心下疑窦大起,仔细打量李煜全身上下,发现除了一身颓丧不说,“剑客生命”的右手,更是被画上了永难磨灭的伤痕,任何人受到这种伤,是再也不可能像往昔那样用剑了。

花风云把心一宽,反唇相讥:“嘿!你以为自己还是当年的『金陵第一剑』么?清理门户,哼!如果现下周师兄在场,不知道他会先清理掉哪一个?”

花风云也很清楚这师兄的过往。

他和李煜同年,更是同一期进入白鹿洞学艺,同样好剑,同样是夫子眼中的剑术奇才。

可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虽然是同一期入门,李煜方入门,便立刻获得宗师陆游垂青,破格收为入室弟子,授以白鹿洞三十六绝技。

而他,却必须忍受屈辱,侍候年长的夫子、师兄,从最低阶的学员当起,整日把时间浪费在洒扫应对上,一步步循阶渐进,至此,双方的差别,有若云泥。

在学业中,他一直听到这师兄的种种传说。

李煜被誉为“风之大陆古往今来第一剑术天才”,短短一年半,就学齐三十六绝技中所有剑学,甚至进军被历代宗师视若瑰宝,白鹿洞三大绝剑之首、剑仙李白的旷世绝学──青莲剑歌。

青莲剑歌,创自于“青莲居士”李白,分为前后两套,前半套讲究变化精微,使敌人捉摸不定,极尽雕琢之能事;后半套“将进酒”剑诀,却是如同天马行空,羚羊挂角,无迹可循,于平凡中见大神奇,小笔大写意,其中神妙之处,人所难测,除了李白本人,白鹿洞数千年来俊彦无数,竟是谁也没能练成。

李煜是唐国正嫡,对于这祖上神剑,是志在必得,把全副精神投入其中,不食不眠,一心求剑。

这番心意,加上其余各方面和祖先的相似,第一剑才果然名不虚传,短短十个月,便尽得前半套剑法经要,再过七日,李煜得其全功,突破了多少一流剑手为之叹息的难关,修成了整套青莲剑歌,而其时,李煜年尚未满二十。

这番成就,惊才绝艳,震惊宇内,人皆视其为李白第二,陆游本人甚至打趣说:“若论剑中资质,我不如煜儿多矣。”

李煜学剑有成,遂旅行大陆四方,行侠仗义,结交各路豪杰,他是王侯之身,当代剑豪,个性又豪爽风趣、一掷千金,自是人人乐意相交,锋头之健,一时无俩。

而后,李煜回归故国,准备与青梅竹马的恋人,唐国第一美人,周嘉敏,完婚成家。

为了把婚事办得盛大,顺道向日渐跋扈的邻国艾尔铁诺示意,唐国宫廷特意办了个比武招亲,声言谁若败尽群雄,便可赢得美人归,反正,来宾多是李煜故友,自不会有人行这等横刀夺爱之举,便算有,也不会是李煜的对手。

李煜也是少年心性,能在未婚妻面前大大显脸,有何不好,不顾几位师兄劝阻、反对,允诺了这场比赛。

比武的结果,一如所料,青莲剑歌所向无敌,李煜得了个“金陵第一剑”的名号。

只是,福兮祸所倚,李煜这一胜,反引来了天大祸事,艾尔铁诺第三王子,在擂台上对盈盈浅笑的周嘉敏,惊为天人,却给李煜一脚踹下台去,又羞又怒,发誓报复。

然而,李煜剑术之强,当世罕见,艾尔铁诺也对之深深忌惮,这才不敢进犯唐国,说要报复,谈何容易。

百般无奈之下,只好请动第二军团长,周公瑾,虽然明知这是与虎谋皮,但恨欲交织下,三皇子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结果,周公瑾设计,李煜身中寒天玉膏之毒,落败被擒,艾尔铁诺大军攻破金陵,周嘉敏被俘,成了三皇子的宫中佳丽。

似李煜这种人,虽然死了九成,只要有一丝机会,就有可能东山再起,艾尔铁诺哪敢掉以轻心,不久之后,传出了李煜被赐牵机药而死的消息。

乍闻此事,花风云茫然若失,其时,他已被逐出白鹿洞,可是,一直到最后,他都没有忘记过,那个和自己同时入门,长久以来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的师兄。

不管表现有多好,夫子总会将他与李煜相比较,不管有多努力,总是得不到肯定,或许,也就是他的天分杰出,同门反而故意轻视。

“有什么了不起,和李师兄比起来,你这不过是三脚猫的程度!”

“俊彦当然是很不错的,不过比起天才……”

为了证明实力,花风云只好到处找人比剑,越比越恨,如果没有李煜,那自己或许早就成为众人的焦点,白鹿洞新一代的新星;或许,被陆游收入门下的,就是自己;或许,李煜今天拥有的一切,都该是自己的;或许……

都是或许,这些或许,遮碍了他的视线,最后,花风云得到了被逐出师门的判决。

花风云感到不忿,感到愤怒,因为这样,他更要做些大事出来,因此,他放弃了加入其他二、三流实力,却属于正派的骑士团,而将记忆中的抵天剑编出,自组狼嚎骑士团。

抵天剑的真实威力,他施展不来,只能以剑阵的形式模拟,却靠着这个,狼嚎骑士得以扬名。

当名气有了,大把钱财随之赚进,花风云始终觉得不满足,他没有办法抹去心头的屈辱感,只要想起当年几次斗剑时,给李煜撞见,一脚把他踢进水沟,事后连他名字也记不得,耻辱就像鞭子,打在他本已不多的自尊上。

花风云决心复仇,唯有打败李煜,才能扬眉吐气,可是,凭什么,拼盘剑阵吗?

正当花风云彷徨痛苦,他听到李煜身亡的消息,刹那间,他以为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扳回颜面的机会了。

而现在,这个纠缠他一生的阴影,就在面前,而且功力可能连当年的一成都不到,这是多好的机会,这一定是老天赐下的复仇良机,只要想到这点,花风云兴奋的发抖起来。

“你发什么抖,伤寒还是疟疾?”

一点都不能体会对手的心情,李煜冷然道。

念及周公瑾,李煜怒不可抑,不过,由死到生走了几遭,一年的颠沛流离,使他再非昔日的意气少年,不会再那么轻易的给挑动情绪了。

只要自己不死,终会把这笔帐讨回,现在该费心思的,是怎么赢得眼前的这场战争……或者说,怎么逃过一命!

一切就是那么简单。

“从现在起,大家不许插手。”

花风云喝退想上前的骑士,转向李煜道:“念在同门一场,只要你跪地求饶,我就……”

公平比剑打赢他,之后,再命他跪下来,像奴仆那样舔净自己的鞋子,或是……

面对唾手可得的胜利,花风云尚未开打,便给虚幻的喜悦冲昏头,他一点都没想到,猛虎即使失去了牙,也依然有虎的危险性。

“你就怎样!”

花风云并非蠢人,口中虽然狂言如涌,到底还是留了个安全距离,省得被李煜临死一击,死的冤枉,哪知道李煜语音一落,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黑黝黝的剑锋便已刺至胸前。

花风云这一惊非同小可,怎样也想不到,断了筋脉的手,还能出那么快的剑。

总算他也是剑技不凡,知道若是向后急退,必然躲不过这凌厉无匹的一剑,百忙中半抽出腰间光剑,在胸前一格。

“当!”

两剑相格,火花乱冒,李煜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手居然挡住了这突发一击,实是可惜,而当他看清了花风流配剑的式样,心头猛地一震。

湛卢剑!

上古名匠欧冶子的遗世神剑之一,据闻有鬼神莫测之威,是第一品的古剑,不过,这些不是让李煜愣住的理由。

花风云的湛卢剑,仅是模仿真品样式拟造的赝品,然而,湛卢剑的真品,李煜是曾经见过的,它如今的主人,是一名戴着半边面具的铁面男子……

李煜心头剧震,剑势一滞,花风云趁机藉力飘退,却给李煜一脚踹在胫骨上,重心不稳,成了滚地葫芦,狼狈地滚倒在地。

“杀了他!杀了他的人,我重重有赏……”

一个照面,花风云多年的美梦,破碎成了地上的尘埃,见不得人的败姿,甚至勾起了以往屈辱的回忆,他已经不管其他了,只要能杀了这多年来的梦魇,管是单打独斗,还是大石砸死蟹。

得到命令的狼嚎骑士,个个争先向前。对于团长命令,有一定修为的骑士,没有多少尊重感,在他们看来,会一直沉迷在过往失败中,无疑是懦弱的表现,如果不是因为剑阵的独门排设,花风云的团长之位早不保了。

这时再看他输得狼狈,几个骑士登时眼露轻蔑之色,不过,李煜昔日的名头甚大,这时虽已过气,但若能斩他首级,身价必定一夜百倍,名动江湖,而且,以他与艾尔铁诺的仇恨之深,说不定还能换到一场荣华富贵。

是以,人人展开浑身解数,务必要将这残废斩杀于剑下,才一会儿,李煜就陷入重重包围了。

第十八章 不动真剑

自己实在不是个作大事的料!

给人包在重围,李煜不禁有这个想法。

如果自己能再沉得住气些,就不该下那么重的手,应该懂得藏拙,保留实力,趁敌人大意时,发出致胜一击;再不然,刚才的奇袭一举毙敌也不错,少了剑阵的编设人,要脱困也容易多了。

现在的情形,就成了两头空的最佳写照,李煜苦笑,狼嚎骑士这么大的阵仗,实在是高估自己的实力了,刚刚又没能够宰掉花风云,剑阵一旦发动,后果堪虑喔!

其实,有一点,所有人都弄错了,右手手掌上的伤痕,是千真万确,不过,手掌下的筋骨,却已完好如初,自在门的医术实是一绝,又是萧寒山亲自出手,接筋续脉,手伤早已完好如初,只是留下表面的伤痕,当作刻骨铭心的警惕,至于一路来骗倒不少敌人,这倒是意外收获。

十几柄敌刃攻来,将李煜吞没在中央,忽地,剑势冲天而出,如潮水般向四面八方散去,势若夺日,澎湃的内家真气,雄若怒涛,激得骑士们止不住脚,倒退连连。

李煜矫若神龙,在剑网中拔身飞起,反手挥剑一斩,前方的骑士退得正急,双方距离又近,但见青光回荡,惊呼骤起,最前方的七、八名骑士,全数中剑倒地,谁也没能逃开的去。

“剑阵、快布剑阵!”

不意李煜强悍若此,花风云也有了觉悟,要收拾掉眼前这只平阳虎,是绝不可能靠单打独斗了,李煜的内力较当年虽有不如,剑法的威力却似乎更大,就是一涌而上或车轮战,只怕现场的一半人都得被牺牲掉,唯今之计,只有指望这抵天剑阵了。

不待花风云呼喝,骑士们也有了同样的理解。

狼嚎骑士团成立以来,面对李煜这样的高手,还是破题第一遭,仅管眼前这人似乎受过伤,却还是保有了相当的实力,要收拾他,绝对不是一两个人的伤亡可以了事的。

花风云呼哮几声,骑士们踩着熟练的步伐,几下排列后,一个巨型的剑阵已然成形,但见蓝光辉闪,剑风纵横,把李煜围在中央。

当花风云欲组剑阵时,李煜便欲先发制人,以不动真剑抢先破阵,哪知真气方提,心房猛地剧颤,痛彻肺腑,整个身子虚荡荡地,落不着实处,登时给吓出一身冷汗,知道这是自在门武学反噬的前兆。

自在门武学,别走捷径,于武学中另开出一片天地,是出了名的天才武学。

其一派武学首重明悟,精义共分“心”、“技”、“体”三诀,盖因其独门武学,十有八九反天道而行,以至于对人身伤害沉重,若不能充分理解该技的深意,往往一招未发,便遭该技艺反噬而亡。

是以,自在门子弟,平日皆需拼命锻炼体魄,以承受每次发招后的反作用力;不停地熟练该技艺,由熟而生巧,终至了悟其义。

不过,这样的武学也有好处,除了本身威力奇大外,若是在“心”之诀上有精进,许多绝技甚至不修而成,换言之,只要能彻悟这一门武学的背后深意,不经修练,立即可成。

像“天流不动剑”这类的掌门绝学,甚至是“一夜不成,终生无望”。

李煜的不动真剑,至今尚未悟通最后一着,“心”之一诀未通,那如天地初生般庞大的终极能源,便由本身的肉体、对剑技的熟悉度来负荷,整个人的负担重至无以复加,体内便如一桶随时会炸开的火药,只要真气运转一个不顺,不动剑气立即反噬,危险之至。

这么一耽搁,剑阵已然发动,攻势连接而来,让人措手不及,李煜自是大叹。

在决定闯阵之前,对如何破解剑阵,作过思索,当时的想法有二,一是趁其剑阵尚未布稳时抢攻,可收奇兵之效;二是直接以不动真剑硬闯,只要不动真剑的威力果如传闻,要破解剑阵并非难事。

现在两个算盘尽皆落空,敌人的剑阵非但组成,而且在花风云的主持下,威力只有更胜前次;不动剑气却在这个节骨眼产生反噬前兆,若还要继续使不动真剑,立刻便得惨绝当场。

为今之计,只有先以青莲剑暂挡,过得一时是一时。

李煜无奈一叹,将全身真气猛灌入手中木剑,刹时间,木剑上青光大盛,剑气有若实质,在身体四周点化出朵朵青莲,环环相扣,组成了一个绵密而结实的剑圈。

“左阵随癸水之位前进,右阵踩戊土之势斜退。”

花风云连连下令,将三方剑网齐往内推,想藉这三面铁壁的夹击,一举奏功。

此时三边剑网,分别由花风云与另两名高手主导,每边各有三十余名骑士,威力当真非同小可,只要修为稍弱个几分,立刻便在庞大压力下爆死。

是以,花风云了充满自信。

当三面剑网同时向内急速推挤,骑士们忽觉剑圈内一道大力涌来,两力相碰,电殛似的剑气,穿过护体真气而入,所有人俱是虎口剧震,整个身子直往后跌。

刹那间,在众人眼前,朵朵青莲──

枯!

荣!

开!

谢!

李煜竟以一人之力,将瓣瓣莲花组成剑圈,凭力御力,尽挡抵天剑阵的每式攻招,与百多名骑士扯平,这等内力,非但毫不弱于当年,反而更显猛不可当。

花风云这才知道自己的判断,错得有多厉害,适才青莲盛放,他立于阵前,首当其冲,要不是急舞湛卢,格挡得宜,早已身中十七八剑。

百余人的阵势,进攻时固然威力强大,势所难当,值此败退之时,却不免扭来撞去,你踩了我的脚,我踢了你的膝盖,进退不一,乱成一团。

眼见己方连连后退,阵形大乱,花风云急忙指挥挽救,总算李煜没有趁胜追击,剑阵得到重组的时间。

李煜非是不欲追击,只是他此时全身上下,如患了伤寒病般,忽冷忽热,酸麻难当,一身内力更是时有时无,刚刚奋力一击,把剑网迫退,大半身体登时如坠冰窖,下一刻又仿似身处洪炉,光是要压制逆走真气便已忙乱手脚,哪有办法再行追击。

这样的过程几次来回,李煜累得冷汗直冒,剑圈的威力却是分毫未损,逼的狼嚎骑士无法近身。

抵天剑本属守招,剑阵编演后,也还是以守势为主,倘若李煜一昧抢攻,那无论攻势多强,非但无法突围,反而会陷入连绵不绝的后着中,但李煜此时别出心裁,在原地舞剑成圈,以守御守,弄得狼嚎骑士手忙脚乱,应对困难。

不过,以花风云的眼力,自也看出了其中破绽。

不管内力多高,像这样以团团剑圈护身,耗力想必极大,只要双方这样僵持下去,不出两刻,李煜必然不支。

再过一会儿,连一般的骑士也察觉到了,于是人人放慢脚步,以无隙可寻的姿态,地毯式收紧剑网,只待李煜真气稍有不济,便要一拥而上。

李煜手上不停,心下却是大恨。

花风云的抵天剑阵,并未当真体会抵天剑的奥秘,把“一剑化三式”的精微变化陋化为庞大而笨重的剑网,如果自己功力一如当初,早已轻取此阵了。

不过,花风云在白鹿洞的日子,的确没有白待,这剑阵确实是将抵天剑的三种变劲,长空、柔柳、中流,层次井然的付诸实现,又以巧妙的运劲法门,将百多人的内力予以贯串、并力,发挥出不啻于特级高手的威力。

“再僵持下去,可就不妙了啊!”

这样下去,无异重蹈覆辙。

虽是不成器的仿冒品,但抵天剑自有其妙用,饶是青莲剑歌这等剑法,也是攻之不破,几次全力发招,都给花风云指挥挡了下来。仿佛一柄利剑,却给又黏又稠的糖浆附着,怎样也甩不脱。

不可否认的,由花风云亲自指挥的抵天剑阵,确实是掌握了此剑的三分神髓。

仔细想来,便是自己实力最强时,也从没能攻破师兄弟手中的抵天剑。

幸好今日对峙的不是师兄弟们;不过,自己的实力也不如当年了啊!

前半套剑法,看来是发挥不了作用了,想破阵,就必须将功力提高一层,对准剑阵破绽攻去,方能一击致胜。

而只要使出“将进酒”剑诀,或不动真剑,这个计画应是可实行的,然而……

如此一来,问题就在自己是否能在功力提高的同时,成功驾驭随之爆发的真气,若是失败,莫说作战,自己便先给暴走的剑气震碎经脉而死。

走到这个田地,局面又回到前次被困剑阵的窘状,跑不掉、打不赢,除了节节进逼的外在敌人,体内蠢蠢欲动的剑气更是大敌,僵持下去,自己只能在力尽而亡、经脉爆裂这两种下场中择一。

(该死,那岂不是一点进展都没有,我这些时日以来的武功都练到哪去了?)

对自己的无法可想,李煜感到非常愤怒,非但救不出爱菱,还落至这等窘境,这么看来,自己现在的行为不就是“匹夫之勇”了吗?

气恼中,手中剑招虽然依旧凌厉,思绪却不免大乱特乱,恍惚里,眼前的景象有了改变,一片白光的剑网中,仿佛有个男子,漂浮在半空中,手持古剑,半边面具之下,深蓝色的眼眸,恍若冰晶,散发出讥嘲的笑意。

(连这点小阵都破不了,将来哪有资格决战于他……不行!豁出去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想起与那人的恩恩怨怨,李煜一股气直往上冲,一咬牙,强逼自己抛开所有顾忌,将真气重新逼运至顶峰,大喝一声,震惊百里,两脚几个起落,竟以不动真剑飞身刺出,直指花风云。

“咻!”

花风云惊见李煜飞身来攻,心中又惊又喜,惊的是观其来势大有一往无前的誓死决心,剑阵未必接的下;喜的是,只要能接下,趁其旧力已老、新力未生时,剑阵一个合拢,便是有十个李煜也了帐了。

当下不动声色,暗使眼色,示意三方人马预备做最后一击。

李煜此剑并无必胜把握,只是凭着一股义愤,作同归一剑而已,若是失败,便当场阵亡,总好过这样陷入僵局。

木剑递出,画出了个长长的弧线,就在剑上劲力将发未发之时,一段话忽地掠过李煜脑海。

“别以为哀兵就是必胜,置诸死地而后生,能不能生不知道,死却死定了。情急拼命、穷鼠反噬,威力固然不可小觑,却也不过是三流伎俩,真正的上乘剑术,似有意而若无意,剑我两忘,这才能发挥剑法的真正威力。”

“记住!别动不动就想拼个同归于尽,生存的机会,一向只留给想求生的人!”

几句话,犹胜暮鼓晨钟,令李煜为之一醒,止住前冲之势,反手收剑。

照理说,在全力一击时中途抽回,无疑是回招自伤,收召者轻则呕血重创;重则当场经脉爆碎而亡。但李煜此时心境隐与不动真剑相通,身与意和之下,说收便收,人轻轻在原地转了几个圈,消去冲势,不费半分力气。

(老师说的对,人死了,就什么也做不成了,孤注一掷只是逃避现实的行为,我该做的,是好好想清剑法的真意,而不是像野兽一样拼命……)

剑法的真谛是什么呢?

“喔!这个啊,其实呢,只要你想得出,自己究竟想挥出什么样的剑,这样就行了……”

这是老师临去前的留话。

(我想挥出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剑呢?)

李煜沉思起来,上一次,他的回答是“想挥出任何能打倒敌人的剑”,这答案显然不对。

那么,自己真正想用的,是什么样的剑呢?

(我想挥出的剑……)

反思此生,自己一生求剑、练剑,却从没想过,练成剑法后要做什么?练这些剑法又为了什么?

到最后,剑法固然练到最高境界了,可是,最高境界又怎样呢?自己的人生并未因此而得到幸福,反而因此把更多的人牵涉入不幸之中。

这样说来,自己的前半生,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吗?

回过神来,只见四面八方剑气纵横,无数的抵天剑一起射来,把周遭封锁的连半点光都不透,剑影依稀中,许多人影一一浮现。

这些幻影,自己都是看过的,就在最苦的那段日子,每当高烧昏迷,总会看见这些身影,温暖的问候,咬牙切齿的诅咒,全数刻成不灭的伤痕。

幻影中,最后也是最清晰的一个,是那半副金属面具,还有那鬼火似的讥讽笑意,而在他的身后,更有一道巨大的模糊身影,隔着一层朦胧冰壁,巍峨耸立,仰之弥高的气势,使人不由自主的心生畏惧。

这个人是谁?

那道身影代表什么?自己该是再清楚不过了。

幻影们划成了一道道丝线,师恩、亲情、刻骨的爱恋、灭国杀亲的仇恨、遭到背叛后的愤怒、对己身无能的憎恶,还有更深沉的悲哀,编织成网,紧得让自己喘不过气来。

如果能得到新生,究竟想做些什么……

又到底能做些什么呢?

注视着滴水不能透的抵天剑网,李煜的双眼忽然亮了起来。

(对了,就是这个,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了!)

这一刻,原本模糊的巨大身影,竟尔清晰起来,显现出来的轮廓,是那么的令人熟悉,不可思议的,竟与自己毫无二异。

是的,最后的那道影像,竟是另一个李煜,穿着华丽,满面傲气,完全是他往日的武陵少年模样。

(我要挥出的,是能斩开一切,不被任何东西所拘的剑!)

斩断过往的恩义,把所有挡在面前的阻碍砍开,不管阻碍有多么巨大、艰难,他要的是柄足以斩开一切,再也不受任何拘束的剑,而这些阻碍中,亦包含了过去的自己!

这番想法,想来甚长,却只是一瞬,当狼嚎骑士随应李煜的拼命一击而发动全力攻击时,李煜已轻巧巧地收回剑势,俐落地原地转半圈,腾身而起,手上长剑反臂斩下。

急涌的不动剑气,冲破了以往窒碍难行的郁结处,灌入剑中,两者交会的刹那间,黑黝黝的木剑,爆成一团雪亮光华,木剑恍若千百白玉磨制,光可鉴人,内中更有一股浩然仙气。

剑至中途,蓦地一化为三,三褪为莫可名之,而后又综合为一,跟着,这一剑结结实实地砍在剑网中央。

“抵天?今日看我三天剑斩一夕破天!”

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就在接触的刹那,李煜忽然见到,那幻影中的自己,松开了冷酷的面容,向他温和一笑,而后,转身消失无踪。

李煜只觉得身子忽地一轻,仿佛灵魂在瞬间给抽出体外,耳畔呼呼风响,睁不开眼,肌肤明显地感受到超高速的移动,刮面生疼。

当风声暂停,李煜睁开眼睛,周围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在黑暗中,逐渐浮现了点点星光,随着彼此的旋转不休,在虚空中摊开一道长长的光带。

光带的边缘,突然放大,一颗蓝白色的球体,呈现在李煜眼前,慢慢旋转,看来……竟有某种熟悉感……

正欲细看,半空中忽然响起了声爆雷,有个声音在无声地撼动。

天道循环!

生生流转!

万化不息!

森罗永劫!

十六字的真言,声音不大,却轰得李煜头昏脑胀,三魂七魄站不住脚。

风声又起。

当李煜再睁开眼睛,定下神来,他发现自己已回到了原处,身在半空,手中持剑,依着一种玄奥的弧度,反臂斩下。

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花风云大骇,本来见到李煜持剑飞来,他下令三边剑网同时朝内推挤,哪想到李煜还有这手说退便退的本事,反而变招为凌空下击,占尽便宜,此时剑阵招式已老,变更不得,只得硬着头皮接下这一剑。

“嘶!”

两力相碰,响起的不是金铁交鸣,反而像是某种布帛的撕裂之声。

以花风云为首的狼嚎骑士,只觉得剑上传来的劲力之大,实是可畏可怖,仿佛数座山岳齐降,又好似正面接下一枚坠落的流星,只震得人人魂飞魄散,五内俱焚,可偏生叫喊不出,所有压力闷积体内,苦不堪言。

跟着,一道奇异剑气,穿过护体真气,侵入体内,令他们感到强烈的战栗感,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这是他们最后一个感觉。

李煜轻轻落地,微风拂动,长发下,眼角仿似有泪。

好奇怪的感觉,这该怎么形容呢?

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不,并不是完全没有感觉,而是……和心灵上的震撼比较起来,肉体上的感官显得微不足道而已。

全身真气,以微弱至几难察觉的形式,涓滴不断地缓缓流动,可只要一提气,立刻化点滴为怒潮,奔腾畅然,不可遏抑。

真气运转间,通体舒泰,欲弱即弱,要强立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一切运行,无不随心所欲,运转如意。

这该怎么形容呢?

逍遥自在……对!就是自在。

超然于六物之外,无名无功,遵天运而行大道,寂寂乎而万物皆有所得,而后方为自在。

李煜缓缓睁开眼睛,无匹锐气一闪即逝,又换上了慵懒疲惫的倦意。

自这一刻起,不动剑气与身体融合无间,再无分你我,这门剑法到如今,可说是大功告成了,而自己现在的感觉……嘿!终于进到所谓的天位了,凭着这份实力,该有资格取回昔日失去的一切了。

“当──啷!”一柄光剑,连柄爆成粉碎,跟着,百余柄光剑先后爆碎,长长的凄鸣声,谱成了奇异的低语。

当光剑爆碎,仿佛推骨牌似的,狼嚎骑士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一个接一个的倒地,他们的脸色如常,事态的急速变化,甚至让他们来不及有表情。

大部分的骑士,都睁着眼睛,他们无法理解,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事,理应无坚不摧的剑阵,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被破了,而对方仅凭一人之力,竟能轻取此阵,继而取了这百多人的性命。

他们无法理解啊!

其实,也真是他们运气太糟,不动真剑固然是近终极的武学,超凡入圣,不受一切世俗条件所限制,但在李煜的手底,并无法发挥出那毁天灭地的绝大威力。

只是,适才双方交剑,恰逢李煜初悟剑道,体内澎湃真气作释放、统合的紧要关头,新星爆炸似的能量,先与抵天剑阵对撞,在两力僵持不下时,不动剑气趁虚而入,恰好是体内护身真气最弱的时刻,而每个人的内力互通,剑气也就无远弗至,立时给震断心脉而亡。

举剑微视,晶莹白光逐渐消褪,剑刃又回复成斑驳的木纹,李煜还记得,当不动剑气灌入其中时,整柄剑轻犹胜羽,剑身璀璨有若白玉,光华辉映,仿佛是最美丽的新雪。

这柄“明肌雪”,是寒山老师相赠的三礼之一,看来,便是一柄专为不动真剑所削制的神兵。

正自思凝,头顶轰然一声响,只见壁顶岩洞口,清亮的月光,笔直照射至高台。

“不好,把正事给忘了。”

顿足一点,飞身急掠上台。

第十九章 晋身天位

高台上,画了一个简单的魔法阵,在中央,烛火摇映里,一名黑袍魔法师,正姿端坐,口中念念有词,见敌人终于奔上台来,惊得连退两步。

在他脚边,爱菱给绑住手脚,侧躺台上,双眸紧闭,大概是给什么东西迷昏过去。看来血色还是很苍白,不过,肌肤已经重新生长,已脱离生死关头了。

见到爱菱无事,李煜心中一颗大石落了地。

苏生水槽的效果一如预期,只要把爱菱带回,好生疗养,再过些时日,便可痊愈,自己的责任也就了了。

把目光转向魔法师,只见他怀中一枚黑色菱状晶体,迎着月光,妖异的脉动,仿似自有生命一般,让人产生恶心的不快感。

“累我辛苦一月,原来黑曜镜是这副德行。”

李煜微笑前行,他剑道已成,以此刻的天位修为,无惧一切敌手,纵然对方是自己所不了解的魔导师,却也已无所畏惧。

取回黑曜镜后毁去、爱菱平安、那头小黑鬼奇雷斯又没有出现搅局,一切能如此顺利,真是上上大喜。

“老兄,你运气不坏,我现在心情很好,不想杀人……呃!我是说,不想再杀人,把那块石头交给我,或是你自己砸了它也成,再让我带走这笨女人,你就可以平安开溜了。”

这样的说话语调,是李煜少有的客气,不过对方显然不怎么相信。

“你别过来!否则我立刻杀掉这个女孩。”

“你很烦耶!不是告诉过你我不杀你吗?把人交给我,然后你就可以滚了!”

“我不相信!像你们这样的练武狂,一定会趁我交人质的时候反悔动手,你想要我上当,没有那么容易!”

“罗唆死了!那就宰了你好了,你以为我宰不了你吗?白痴魔导师!”

被这样一吼,那名魔导师立刻倾身,似乎想拿爱菱来要胁,只是身形一动,右手三根指头瞬间被削断落下。

出招的李煜甚是满意,能这样运使无形剑气,天位力量真是一种舒服的享受。

完全控制住局面,李煜没打算多花时间,俯身将爱菱抱起,就要离开,全然没把背后的人放在眼里,连问他姓名的兴趣都没有。说来这家伙很可怜,他应该是这整件事的主谋,可是在这整件事里头,却又卑微得离一点地位也没有,想来实在满可笑的。

正要出言索取黑曜镜,陡然间木台一震,一道月光自上方壁洞射入,那是满月的月光,终于射了进来。

“满月!终于来了……这附近最强的魔物三头魔鹫,马上就会应召而来,让你这阻挠我理想的恶徒受到神罚!”

三头魔鹫在记录中大概有赤眼魔猿的十倍战力,李煜初是一震,但想到以自己这时候的武功,就算上千头赤眼魔猿齐上也无妨,微微冷笑,任这家伙念咒,自己俯身先抱起爱菱。

抱起了少女,一个念头却从李煜脑中闪过。这家伙是要召唤附近最强的魔物?但据自己所知,附近最强的魔物不是什么三头魔鹫,而是那个小黑鬼奇雷斯,虽然被爱菱的阳电子炮重创,一时间没能力行动,但如果强迫被召唤而来……

开玩笑!就算有了天位力量,但武技尚未练习圆融前,要战那样的对手还是很勉强的,更何况照爱菱说的,黑曜镜有解除他身上封印的可能,要是被他接触到,那……

心中大惊,李煜立刻要出手毁镜,却已是慢了一步。黑曜镜突然绽发出惨绿色的光柱,跟着,一声尖唳,恍若冥府万鬼齐鸣,惊破云霄,震得整个洞穴土石摇落,山愁地惨。

“哎、啊──”

一道赤红色的身影,夹带浓厚的血腥味,自光柱中急速射出,还没露出整个身子,利爪一伸,竟将魔法师的心脏给扯了出来,捏成稀烂。

“该死!果然是你!”

李煜怀中抱人,出手不易,却立刻迫发剑气,疾往前方射去,却先听到一种晶石破裂声,是化为粉碎的黑曜镜,同时三根尖针自血团中射出,将剑气击溃。

(糟糕!来不及了,先放下人!)

李煜飞身下台,想找个安全地方放人,警戒心提至最高,尚未落地,忽然血腥味大盛,一道劲风,以难以想像的高速,在前方响起。

“桀桀桀……”

怪声响起,李煜忽觉得臂上一轻,竟是给奇雷斯把爱菱抢去,这一惊非同小可,反手递出“明肌雪”,对准风声最劲处,一剑直刺过去。

“桀桀……”

叫声中显然有几分惊奇,面对这直取要害的一剑,敌人亦不得不出手格挡,但见他挥臂一击,一枚沈重的金属球,夹带劲风,朝李煜砸去。

李煜这一剑却只是虚招,一引得对方出手还击,立刻揉身抢进,想趁机夺回爱菱。

“呼!”

李煜手尚未伸出,金属球的一砸,速度、力道均强的无法想像,后发先至,已然砸至面门,总算李煜变招奇速,千钧一发之际,把头往后一仰,险险避过了这破脑一击,只要再迟片刻,当场便脑袋开花。

“怎么会?”

避过了金属球,但挥动时所激起的劲风,却犹胜实质,李煜只觉得面门一痛,仿似给人用数根巨木狠狠砸中,忙运剑气护体,却还是给打得鼻血横飞,痛得流出眼泪。

已臻至天位,对方却能如此轻易胜过自己,莫非他的天位力量犹胜于己?真正见鬼,爱菱她老妈当年是怎么样偷袭这家伙得手的?

对手功力高的难以想像,又是残忍好杀,如果让爱菱在它手里多留半刻,哪里还有命在?

想到这点,李煜竟不抽身,喷着鼻血,再次逼近,趁这怪物变招未及的刹那,抢手将爱菱夺过,不敢逗留,飞身而退。

“桀桀……”

对方似乎没料到李煜有这一手,只气的呱呱乱叫,正想飞掠截击,只觉得肌肤一阵裂疼,却是李煜在退走时,预先以“明肌雪”划下数道剑气,阻挡追击。

“呱呱桀……”

(怎会这样,他的身体是什么做的?)

奇雷斯怒啸一声,爆放的冲击波,竟将伏设的剑气全数震溃。虽说甫入天位,功力尚未能控驭自如,但那数道剑气却也已是李煜全力而发,这怪物居然说破就破,毫不停顿,怎不令李煜为之失色。

震开剑气,敌人立刻便要杀至,李煜反手出剑,预备与对手一决高下。

“桀桀……”奇雷斯又是一声尖鸣,正要有所行动……

“阿古难他·桎怛奈难耶!”

“轰!”

随着一声暴喝,劲风再响,五枚庞大火球,带着足以烧尽一切的灼烈热劲,交织成大片火墙,席卷天地,先后射至。

(哼!终于来了吗?只凭我一个人,实在是保不住你家小师妹啊!)

由于朱炎动手,李煜得以抽身一缓,先行退开,却不知道要把爱菱放至何处,才算是安全地点。

奇雷斯发出长啸,抖手打出一道爪劲,直奔火墙。

爪中夹带的阴劲,冰寒刮骨,受此一击,火墙“嗤嗤”声不绝,五颗火球给灭了三颗,声势大减,眼看便要熄灭。

“桀桀桀……”

奇雷斯得意得尖啸,他嗜战如狂,此刻重复天位力量,又战得兴发,忍不住长声高呼。

自他现身于此,李煜只能闻到强烈的血腥味,感受到扑面的劲风,而看不到形影。凭着天位力量催运,奇雷斯的速度更形快绝,又藏身于风中,李煜虽能确定位置,却是见不着它的模样。

本已被爪劲压制的火墙,不知受到什么力量催发,忽地炽盛再燃,火焰更转升为血红,熊熊烈焰,在极近距离的助攻下,朝敌人击去。

“桀桀……”奇雷斯不虞有此一变,更惊奇于对方忽然爆发的天位力量,险些中招,气得乱吼乱叫。

一振臂,又是一道爪劲,抵住火墙,但见火网熊熊,阴风惨惨,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

“好家伙!也是天位力量?”

李煜为之一惊。自己是刚刚突破天位,奇雷斯是回复天位,倘使朱炎也有天位力量,那肯定是一开始就有了,若他当初用这力量和自己敌对,肯定数招内便能将自己格杀,却是不知他为何不用?

这个答案李煜是不会知道的。若朱炎以天位力量进入人间界,由于他的魔族身份,势必让人间界的天位强者出动干预,而无法好好地执行保护工作,故而自锁力量,进入人间,此刻实在是见到情形不妙,不顾自身受伤,强行破锁回复力量,解决眼前困局。

自与奇雷斯交手以来,直至现在,李煜方脱离屈守的困境,得以主攻,更知道敌人武功太强,眼下也管不得其他,匆匆将爱菱往朱炎一抛,反臂抽出明肌雪,剑随意转,一式“砌下落梅如雪乱”,白芒爆射,整个人化做一道剑光,趁着奇雷斯陷入僵局,朝他背后笔直钉去。

“桀桀!”

面对这举世无双的两面攻击,奇雷斯怪啸一声,两手交挥,轰出两团霹雳气芒,迎向火墙、剑气,本人却如火箭似的,朝上急冲。

“轰隆……”但闻爆响连连,奇雷斯竟是钻破石洞,飞出地面了。

李煜不动真剑斩出,势如破竹,将气芒劈的四散消化,哪知手臂还是给反震力震得酸麻难当,而其中更有一丝阴寒劲道,沿着手臂上升,侵蚀血肉,还隐有爆破之力……

(我的老天,该不会是……)

想起那门耳语中的超级禁忌武学,李煜更是大惊,不敢怠慢,急运不动剑气,把入体的天魔劲尽数驱除。

正犹豫是否要追击,头顶上,如风起云涌,大气震动,传来了极高能源反应的气。

对面的朱炎见状,惊呼道:“不好!”

李煜登时省悟,奇雷斯既破顶而出,身手得以伸展,必是要施展毁灭性的强力招式,把整个地底堡垒连同敌人一起摧毁,以现在所感受到的气来判断,那甚至足以轰掉半座山,至于会不会轰掉自己,委实没什么把握。

“我去追!”

李煜撂下一句,便自刚撞出的洞口射起,追击敌人,但看奇雷斯面对自己与朱炎的夹击,仍显得游刃有余,就这样与他对上,胜负实在是难讲得很啊!

刚掠至洞口,只听得一声清啸,初如击玉,如扬琴,后而竟若千百颗天雷齐鸣。

强大的气流,自极远处驭电破空,高速逼近,只见天空中云层,如万马奔腾,不住往两旁散去,显是来人功力之强,已经到了能令天地风云为之色变的地步。

又有绝世高手到了。

“真是抱歉啊!小朋友,我不该在这块土地上多事,但就这样让我的傻弟子伤在你手里,好像也说不过去,就请你先退下吧!”

话声伴随着强烈风声而至,而在那劲风拂过的同时,李煜骤觉顶上一亮,竟是顶上的半座山峰被这一剑削断,崩散滑落。

高速卷绕的云影遮住半个天空,激起狂风怒嚎,大气撼动,一时之间,空中电光流窜,霹雳之声连响不绝,迅速往东方掠去。之后,一切重归于平静,连那刺耳的“呱呱”声,也随之消逝。

急遽的转变,让李煜瞧的目瞪口呆,震撼之余,更感叹不已。

“老师!这种事你都干得出来,你真的是人类吗……”

回到洞内,火墙却已不见,先前有过一面之缘的朱炎,抱着犹自昏睡的爱菱,站在里头。

“去!从头到尾都在睡,让别人打生打死,这笨女人真是够幸运了!”

李煜落地,收剑于腰,正欲发言,朱炎已抢先一步,道:“此番小师妹受您照顾,我谨代表师尊向您致上谢意。”

李煜一愣,不禁有些奇怪。看来,隆·贝多芬对女儿并非毫不关心的,否则,又怎会派大弟子一路跟随呢?

仿佛知道了这念头,朱炎抱着爱菱,笑道:“我这小师妹,还没有办法体会师傅的苦心,令公子辛苦了。”

“不敢当!是这小家伙有运道而已。”

“奇雷斯今日虽退,但如今他天位力量已复,李公子日后请多留心。”

不知道是不是两族间的用语不同,还是硬想把话说的文雅些,朱炎的用词听来有些生硬。

“此事因我而起,我自会负起责任……倒是这里有一物,还请朱炎兄交还爱菱。”

李煜微微笑着,自腰间解下一皮囊,平手托起,交给朱炎。

“如此,告辞了。”

似乎知道皮囊里的东西,朱炎的语气显得很温和。

“不送。”

火光再盛,当一切归于寂静,洞内冷风清清,该走的,都走了。

朱炎走了。

爱菱也走了。

而朱炎临走时的一句话,却在洞内回响不休。

“希望下次相逢时,是再与您联手抗敌,而非相反的局面。”

一场旅程,就此落幕,对着头顶一轮明月,回想前事,李煜不由亦是感慨良多。

这趟旅程,影响实在太大了,如果没有这一番际遇,这一番历练,即使一年期满,只怕自己仍是茧中之蛹,永无破茧成蝶的一日。

“脱胎换骨,原来是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李煜喟然轻叹,从这刻起,他算是获得了彻底的新生,要与陈腐的过去一刀两断,接下来,只要接回思念的那人,便可重以真面目见人了。

在众多的尸体中,花风云双眼未闭,双手紧握剑柄,兀自心中不甘。

“可怜的家伙,到头来,你也是被一个名叫『李煜』的枷锁给绊住,不能脱身……不过,说起来你和我可真像啊……”

似乎有些兔死狐悲,李煜甩甩头,为了撇开不快的牵扯,他转念想起爱菱,喃喃自语。

“想不到最后竟然没能和那笨女人告别,有些遗憾啊!”

激斗一日,突然冷清下来,李煜不由得有些寂寞,正想离去,忽然听见西方石壁后隐传呼吸声。

“谁?”

连续的打斗,令李煜警觉心一直高吊,几乎立刻就要拔剑,待得看清,却是不禁失笑。

只见西方壁角阴暗处,一名骑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却是狼嚎骑士团的长年杂役,陈由。

他胆小怕死,又是武艺低微,排剑阵自也轮不到他,没想到却因此逃过一劫,再看到李煜、朱炎、奇雷斯的激战,吓得屁滚尿流,昏了过去。

看他这等丑态,李煜自也懒得下杀手,低笑道:“我曾说过,若是那女孩不治,便血洗狼嚎,令此处没有一个活人,既然你们照作了,我就留下你这一个活口吧!”

语毕,迈开大步,飘然而去。

两场大战,虚耗了一日,论惊险,前一场激战时间虽长,却远不及第二场那样星驰电闪,变外生变,时时刻刻皆有丧命的危险。

想起朱炎临走时的话,李煜喃喃道:“什么意思啊?魔界的家伙都是这样,见人就想挑战吗?”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香格里拉·香桂广场

夕阳西下,晚霞的红光,斜斜照映,将广场的石子路,染成一片火红,倍添艳丽。

有一群人,踏着泄气的脚步,走进广场。

他们是流兵,前几天,因为得到了老战友落草荣发的消息,想去投奔,哪知走到中途,老战友已经被当地的骑士团所剿灭,兵败身亡,他们被迫撤回,想到还要继续过无止境的游荡日子,心里这股丧气,是不用说了。

为首的大饼脸胖子,盘算着目前可用的款子,已渐坐吃山空,看来,得要把手上的金饰变卖了。

前阵子,就在这广场之上,有个不长眼的小侏儒,笨笨奉献了身上的金饰,还被他们骗去城门口,苦候那根本不会出现的人,后来没了消息,他们自也毫不关心。

本来金饰早该脱手了,不过,胖子认为,这金属的材质不明,仓促脱手,怕自坏商机,是以迟迟不肯就地变卖,现下活动经费将尽,只得找地方卖,谋个出路了。

走进广场,赫然发现,平时他们一伙人惯坐的南首座位,给人捷足先登。

广场面积甚大,而南首座位又甚多,那张桌子是个九人位的长桌,那人放着旁边大堆单人位不坐,独自大剌剌地在此占位,显是找碴来了。

占位的,是个男子,身上披了件大大的披风,盖住大半边身子,额头上圈了一圈白色头巾,背后背了个长形包裹,模样甚是英伟,却瞧不出实际年龄。

他自斟自酌,一副悠闲畅快的模样。

胖子看到这副模样,心里着实有些嘀咕,在香格里拉日久,要说结仇,也着实有了好些仇家,可别是给寻仇上门了,自己这一行九人,全是骑士,论实力,足够承担任何的硬碰硬,就是要小心,别中了人家的奸计,败的不明不白。

正要出声,那男子一声长笑,率先发言。

“众家兄弟,上哪发财去啦!这么好的生意,也不通知小弟一声,真是枉费了大家老战友、好朋友一场啊!”

队里的红鼻老六,脾气最是暴躁,此时哪管其他,伸掌往那男子肩头按去,喝道:“兀那小子,少来这里乱认朋友……”

话没说完,红鼻老六的一张脸,连带那红色的酒糟鼻,忽地全成了惨白,只听他一声不哼,仰天便倒,也不知那男子施了什么手段,竟令他气绝身亡了。

胖子心中骇然,知道这是顶尖高手的真气传劲,敌人有这等功夫,若是当真寻仇而来,那自己这些低层骑士,是计决不堪他一击的。

正自心慌,忽然瞥见在披风下,那男子的右手,被层层绷带所包扎,胖子心下一惊,想起传闻中那人的打扮,两相对照,差没口吐白沫,颤声道:“你……你是……”

男子的表情,仍然在笑,但笑意里已无半丝欢愉,倒像是猫捉老鼠时,玩弄猎物的尖锐笑容。

他笑道:“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前些日子,我们还一起喝酒、赌牌九、招妓咧!诸位朋友都不记得了吗?”

一旁的骑士,见到同伴突然倒地,纷纷大怒,拔出光剑,想趁乱把这男人斩成肉酱。

“唉!翻脸不认人,世态炎凉啊!”

男子脸上的笑容敛住,对着几柄光剑,竟不闪避,伸出左手食指,对空虚点几下。

冲上来的骑士,只觉得身体如遭电殛,手脚麻软,一个个倒地不起。

“天……天亟剑法!”

胖子惊呼道:“你是……逐魔……浪人……吸血鬼韩……韩……”

说到这里,想起传闻中这人的辣手,只惊得牙齿打颤,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错,还认得你韩特大爷的天亟剑,总算是见过世面。”

韩特冷笑道:“你等无赖,连我都不识,也有胆子冒我韩特之名行骗,赚了钱也不懂得分我一份,嘿嘿,好大的胆子呐!”

行赃撞着这棘手人物,胖子怕得跪在地上磕头,连叫饶命。

“哼!要是以往,定将你等大卸八块。”

韩特脸色稍和,道:“不过,今日我重逢故友,心情不错,交出所收赃物,饶你一人不死。”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胖子的那一伙人,除了他本人以外,剩下的人在倒地同时,就已咽了气。

不过,对胖子而言,能逃得一命总是大好,连忙将装有爱菱饰物的皮囊,双手奉上,还连带贡献出许多掠夺所得。

韩特也不客气,将这些贡品尽数收起,扬长而去。

他没有兴趣宰了这胖子,也无意杀他为民除害,会被这种人所骗,受骗的人自己就该检讨,此行,也只是受故友之托,代为取物。

(不过,挺奇怪的,他什么时候这么爱替人出头了。)

想起故友的种种,韩特不禁微笑。

(该不会,是给那女孩人迷上了吧,听说是个没身材的小鬼……啧啧!口味太差了,真是饥不择食了啊。)

将东西送到天香苑,然后,准备与老友庆祝劫后重生,大醉一场,不过要把这些价值不斐的东西交还,还真是心痛,最起码要好好吃这李小子一顿,捞一点出差成本。

背着阳光,无视于广场众人的议论纷纷,逐魔浪人消失了踪影。

或许命运就是一个以嘲弄人为乐的东西吧!因为此刻韩特怎样也想不到,仅仅数年之后,他将与那个“没身材的小鬼”有段冒险之旅,而且……

真是一段非常难忘的旅程。

“李煜未死,重出江湖,功力更胜从前”、“李煜一人尽诛狼嚎骑士团”的消息,在半个月后,靠着流浪至香格里拉的陈由渲染,轰传了整个江湖,武林习剑之士,无不撼动。

一个月后,李煜正式再入江湖,剑试天下,从南至北,连败当代剑术高手一百四十三人,期间,三闯艾尔铁诺皇城,最后一次,甚至在新年阅兵大典,众目睽睽之下,刺杀第三军团长曹彬。

在那之前,秦淮血战一役,李煜力战艾尔铁诺、武炼、自由都市同盟、稷下……各方围剿高手三千两百六十人,全身而退,威震风之大陆。

经此一役,“剑仙”之名,奠定了无人能及的地位,青楼联盟更以他的名义,在香格里拉设招贤馆,款待四方贤才,天下风骚无不敬佩。

四大公子之首,“唐殇君”李煜,名扬鲲仑,成了四个大陆皆知的传奇人物。

“老师!劳烦您出手相助,我真是非常惭愧。”

“不错啊!看你的样子,不动真剑已成。虽然天流终生无望,但依你求剑之心,此剑当可名曰天痕。”

“天痕?”

“不错,正是天痕不动剑。日后你若远行,当可恃之与天柔不动剑,争一日之短长。”

“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像老师一样,晋身天流,那时候,我的剑会是天下无敌吗?”

“这个啊……说无敌,好像没那么了不起,不如这么想吧!自在门只有不败的剑,与无敌的人。”

“三礼相赠,你好生收藏,将来自有大用,我要去了。”

“……”

“以后的人生,就由你自己一手来操控了。我不会勉强你要放弃仇恨,假如你还是想建国复仇,掀起腥风血雨,大杀一场,那也由得你。练成绝世剑法,却连憎恨的权利也没有,这种人生有不如无……不过啊!呵呵……只以复仇为目标的人生,这样的生命,不是也太狭隘了吗?”

“……”

“传你武学,固然是为了不使此技失传,不过,正如我对每个弟子说的,我并不是为了要让你不幸,才教你武功的啊!……往后,好自为之……喂!你在干什么,两个男人老狗,不要来这一套,很难看的!”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万福金安!”

“免礼免礼,你小鬼也万福金安……我去也!说老实话,能收到你这么优秀的弟子,我很欣慰,如果你能够多陪我些时日,有些东西就可以多教一点了……”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

“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你乖乖让我把话讲完!不是我自夸,在炼丹、房中术上面,我也是……”

“叩别恩师……”

“哇!你这个笨蛋弟子,实在是有够不受教,连听我把话说完都不肯……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一定是嫌说,对方是糟老头,听他的话没有意思,对不对……”

“──……”

……

《风姿物语》爱菱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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