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你现在去凶案处了。”弗雷德里克说着,在墨镜后露出微笑。墨镜侧面那个设计师标志很不起眼,只有西蒙这种火眼金睛的人才会注意到,只可惜他不识货,看不出这标志有什么特别。即便如此,西蒙依然看出这副墨镜应该价格不菲,就像弗雷德里克的衬衫、领带、美甲和发型一样。不过说真的,浅灰色西装还能配棕色皮鞋?大概这就是当下的时尚吧。

“是啊。”西蒙说着,眯起眼睛。他坐下来,背对风吹来的方向,也背对着太阳,但阳光依然反射在运河对面那批新建住宅的玻璃外墙上。见面是西蒙的主意,不过许侯门区这家日料店是弗雷德里克选的;“许侯门”的意思是“贼人之岛”,西蒙很好奇这名字跟坐落在此的各大投资公司有没有关系,其中就包括弗雷德里克的公司。“这么说你现在主要帮那些有钱到已经不在乎钱的人搞投资?”

弗雷德里克笑了。“差不多吧。”

侍者给他们一人上了一只小碟,里面的东西看着像一只袖珍的水母。西蒙怀疑那其实就是一只小水母。这在许侯门大概再寻常不过——寿司就是有钱人的比萨。

“你怀念过严重欺诈办公室吗?”西蒙说,抿着杯里的水。这水据说是来自沃斯的冰川泉水,先被送到美国,再作为进口货运回挪威,在这个过程中去除了那些人体所需的、能从甘甜洁净的挪威自来水中免费摄取的矿物质。这种水一瓶要卖六十克朗。西蒙早就不再试图去理解市场逻辑、消费心理和权力争夺。但弗雷德里克还没放弃。他深谙其道。他参与其中。西蒙怀疑他其实早在很久以前就参与进去了。他跟卡丽有不少相似之处:教育背景都太优秀,野心都太大,都太清楚自己的价值,都不甘心当一辈子警察。

“我怀念那批同事,还有那份刺激。”弗雷德里克回答,“但我讨厌那儿的慢节奏和官僚作风。你走也是因为这个吧?”

他说完立刻举起水杯,西蒙来不及从表情判断他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傻。毕竟,就在弗雷德里克刚宣布要去许多人眼中的阴暗面之后不久,关于洗钱案的摩擦就爆发了。而且弗雷德里克曾是参与此案的警官之一。不过现在他在警局里应该不认识什么人了。

“差不多吧。”西蒙嘟囔了一句。

“凶杀案才是你的强项嘛。”弗雷德里克说,假装漫不经心地看看表。

“说到我的强项,”西蒙说,“我来找你是因为我想借一笔钱。是我老婆,她得做个手术。艾尔莎——你还记得她吧?”

弗雷德里克边嚼水母边嗯了一声,听不出是肯定还是否定。

西蒙等着他吃完。

“不好意思,西蒙,我们只用客户的资金购买蓝筹股和政府债券,从不向私人放贷。”

“我明白,我来找你是因为我不能走正常渠道。”

弗雷德里克仔仔细细地擦嘴,把餐巾放在餐盘上。“抱歉,我帮不了你。眼科手术?听上去挺严重的。”

侍者过来取走弗雷德里克的餐盘,看到西蒙盘中的食物原封未动,向他投去询问的目光。西蒙授意他把盘子端走。

“不喜欢吗?”弗雷德里克说,然后说了句什么表示结账的话,大概是日语。

“我说不上来,不过我一向不怎么喜欢无脊椎动物。太没骨气了,懂我的意思吧。我不喜欢浪费食物,但这玩意看着像活的似的,所以我希望它能回到水族箱,再活一次。”

弗雷德里克乐了,笑得有点夸张,庆幸他们谈话的第二部分已经结束。账单一到他就抢过来。

“让我来……”西蒙开口了,但弗雷德里克已经把信用卡塞进了侍者带来的刷卡机,都开始按键了。

“再见到你真高兴,很抱歉没帮上你的忙。”侍者走后,弗雷德里克说。西蒙知道弗雷德里克已经准备站起来了。

“你昨天看到伊弗森谋杀案的消息了吗?”

“哦,天哪,是啊,看到了。”弗雷德里克摇着头,摘下墨镜,揉揉眼睛,“伊弗尔·伊弗森是我们的客户。太不幸了。”

“你还在严重欺诈办公室那会儿,他应该就是你客户了吧。”

“你说什么?”

“哦不,是你的嫌犯。你这种人才辞职是很可惜的。有你这样的人在调查组,我们本来很有希望对此案提起诉讼。咱们以前一致认为应该对地产行业进行全面清查,你还记得吗,弗雷德里克?”

弗雷德里克重新戴上墨镜:“你的确每次都赌得很大,西蒙。”

西蒙点点头。原来弗雷德里克知道西蒙为什么突然调职。

“说到赌博,”西蒙说,“我只是个笨警察,又没学过金融,不过我看过伊弗森公司的账本,一直想不通这家公司怎么还能维持运转。它买入和卖出的地产项目总是那么无可救药,大多数时候都严重亏损。”

“没错,但物业管理一直是这家公司的强项。”

“幸好有那种能转入下期的亏损。多亏有它,伊弗森过去几年才几乎没为经营利润交过一分钱的税。”

“天哪,瞧你这话说的,就跟你还在严重欺诈办公室似的。”

“我还能用自己的密码登入以前的档案。我昨晚就在自己电脑上看这些东西,看到很晚。”

“是吗?但这么做并不违法,只是合理避税。”

“话是这么说。”西蒙说,用手托着下巴,望着蓝天,“你当然最清楚了,你毕竟曾经调查过伊弗森嘛。说不定阿格妮特·伊弗森就是死在某个愤愤不平的税务官手里。”

“什么?”

西蒙匆匆一笑,站起来说:“一个老家伙跟你开个玩笑罢了。谢谢你的午餐。”

“西蒙?”

“嗯?”

“你别抱太大希望,不过借贷的事,我会到处帮你问问。”

“多谢。”西蒙说着,扣起上衣,“再见。”他不回头都知道,弗雷德里克正若有所思地凝望他的背影。

拉尔斯·吉尔伯格放下报纸,那是他从7-11便利店门外的垃圾桶里捡的,准备用来当今晚的枕头。他看见报纸连篇累牍地报道奥斯陆西区那个有钱女人被杀的案子。如果是河边或希佩尔街上的哪个穷屌丝死于针管污染或吸毒过量,报纸估计都登不了几句话。一个克里波大人物,一个什么比约斯塔德,宣布他们将动用一切资源,不遗余力地展开调查。哈,是吗?那干吗不先抓抓那些往毒品里掺砷和耗子药的杀人凶手呢?吉尔伯格从自己的黑暗王国探出脑袋。那个走过来的人穿一件帽衫,看上去像常来河边的慢跑者。但对方看见了吉尔伯格,于是放慢脚步,吉尔伯格觉得他要么是个警察,要么就是来买快速丸的公子哥。直到他走到桥下、抹下兜帽,吉尔伯格才认出他就是那个少年。他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吉尔伯格从防潮布上站起来,显得很热情,甚至可以说很开心。“你好啊,小子。知道吗,我一直帮你看着你的东西,它还在这儿。”他朝灌木丛扬扬下巴。

“谢谢你。”少年说,蹲下来摸自己的脉搏,“不过我还想再请你帮个忙。”

“没问题。尽管说。”

“谢谢。你知道哪个毒贩在卖超级小子吗?”

拉尔斯·吉尔伯格闭上眼。糟糕。“别碰那玩意,孩子。别碰超级小子。”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光是今年夏天就有三个人吸那玩意死了。”

“谁卖的货最纯?”

“纯不纯我是不懂。我不嗑这个。不过卖家很好找,城里只有一个地方卖超级小子。卖家一般两两结伴。一个出货,一个收钱。他们在尼桥附近活动。”

“他们长什么样?”

“人每次都不一样,不过收钱的一般是个脸上有痘坑的矮壮汉子,头发很短。他就是老板,不过他喜欢亲自上街,自己管钱。他是个疑心很重的混蛋,信不过他手下那些毒贩。”

“身材矮壮,脸上有痘坑?”

“嗯,他挺好认的,他的眼皮很特别,像耷拉在眼睛上似的,弄得他看上去没精打采。能想象吧?”

“你说的是卡勒吗?”

“怎么,你认识他?”

少年缓缓点头。

“这么说你也知道他的眼皮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他们几点营业,你知道吗?”少年问。

“他们在那儿从四点待到九点。我知道这个是因为他们最早的一批顾客会提前半小时开始排队。而快到九点的时候,最后一批顾客会慌慌张张地赶过来,生怕买不到了,就跟下水道里的老鼠似的。”

少年重新戴上兜帽。“谢了,兄弟。”

“拉尔斯。叫我拉尔斯。”

“谢了,拉尔斯。你缺什么吗?钱?”

拉尔斯永远缺钱。他摇摇头。“你叫什么?”

少年耸耸肩,意思是“你说呢?”,然后就回去继续跑步了。

他上楼时,玛莎正坐在前台,他径直走过她身旁。

“斯蒂格!”她喊了一声。

他过了好几秒才停下。大概是因为反应能力受损吧。也可能是因为斯蒂格并不是他的真名。他满身大汗,像刚跑过步。但愿不是被人追着跑,她想。

“我有东西要给你。”她说,“等着!”

她拿起一只盒子,告诉玛丽亚她去去就回,然后快步追上他。她轻轻戳戳他的手肘。“来吧,上楼,咱们去你和约翰尼的房间。”

房间里的景象出乎他们的意料。所有的窗帘都敞开着,阳光洒满房间,约翰尼不在,室内空气清新,因为有人开了扇窗——开到锁扣允许的最大限度。理事会要求中心给所有房间的窗户都安装锁扣,因为从中心的窗户里飞出的重物好几次都差点砸中下方人行道上的行人,包括收音机、喇叭、音响,偶尔还有电视机。中心的住户扔过的家电不计其数,但禁令却是有机物触发的。中心的住户普遍严重社恐,往往不喜欢去公用厕所。因此中心允许少数人在房间里使用恭桶,由住户自己定时倾倒——不幸的是他们有时并不能按时做到。其中一个没倒恭桶的人把它放在窗台上,这样他就能开窗驱散恶臭。一天,一位工作人员打开这个房门,穿堂风一下子掀翻了恭桶。当时那家新开的面包房还在装修,一名油漆工恰巧就在那扇窗下。油漆工躲闪及时,没受什么伤,不过玛莎——她第一个赶到现场,去帮助那个吓坏了的人——知道,他心里肯定留下了阴影。

“坐吧。”她指指椅子说,“把鞋脱掉。”

他照做了。她掀开盒盖。

“我不想让其他住户看见。”她说着,拿出一双软底的黑色皮鞋。“这是我爸以前的鞋。”她说着,把鞋递给他,“差不多是你的尺码。”

见他这么惊讶,她感觉脸颊一热。

“总不能让你穿着运动鞋去面试吧。”她连忙补充说。

他穿鞋时,她打量着这个房间。她说不准,不过这房间里好像有股洗涤剂的味道。清洁工今天应该还没来打扫过。她走到一张用图钉钉在墙上的照片前。

“这是谁?”

“我父亲。”他说。

“真的吗?你父亲是警察?”

“是啊。我穿好了,你看看。”

她转向他。他站起来,先放下右脚,再放下左脚。

“感觉怎么样?”

“合适极了。”他微微一笑,“太谢谢你了,玛莎。”

听他叫出她的名字,玛莎心里一震。她并不是不习惯别人这样叫她,其实住户经常对工作人员直呼其名。不过姓氏、住址和家庭成员的姓名都是保密的,毕竟员工每天都会目睹毒品交易。她惊讶的是,他喊出这个名字的语调有些特别。像一次触碰。小心而无邪,却有真实的触感。她意识到自己单独跟他同处一室其实不太合适;她之前还以为约翰尼会在。她想知道那家伙去哪儿了;现在只有毒品、卫生间和食物能让约翰尼下床。排名分先后。但她依然待在这里。

“你在找什么样的工作?”她问道,发现自己听上去有点气喘。

“司法方面的。”他严肃地说。他的诚挚中夹杂着某种可爱。几乎像是少年老成。

“你父亲那样的?”

“不,警察属于行政范畴。我想从事的是司法工作。”

她笑了。他真是与众不同。或许正因为如此,她才总是想到他,因为他跟别的瘾君子都不一样。跟安德斯也完全不同。安德斯向来滴水不漏,这人却坦率而不设防。安德斯对人一向持怀疑和轻蔑的态度,即使他还不认识他们,日后或许还会认可他们;而斯蒂格待人却友好和善,甚至天真。

“我该走了。”她说。

“是的。”他靠在墙上说。他拉开了帽衫的拉链。里面那件T恤已经被汗水浸透,贴在他身上。

他正想说什么,她的对讲机就响了。她把它举到耳边。

有人找她。

“你刚才想说什么?”她回复说她知道了,然后问。

“没事,不急。”少年笑了。

又是那个上年纪的警察。

他在前台等她。

“他们直接让我进来了。”他语带歉意。

玛莎向玛丽亚投去责备的目光,后者一摊手,表示“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咱们能不能找个地方……”

玛莎把他带进会议室,但没给他倒咖啡。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他举起手机,向她展示上面的照片。

“一张泥土的照片?”

“是个鞋印。你可能看不出这有什么特别,但我一直在想这鞋印怎么这么眼熟。后来我意识到我在很多潜在的犯罪现场见过它。你知道,就是那种发现尸体的地方。这种鞋印一般出现在集装箱码头附近的雪地、贩毒窝点、死在后院的毒贩旁边,还有那种把二战地堡打通改建的靶场。总之……”

“总之就是这儿的住户经常出没的地方。”玛莎叹了口气。

“没错。那些人往往并非死于他杀,但不管怎么说,这个鞋印总是反复出现。这种蓝色的军用运动鞋已经成了全挪威的瘾君子和流浪汉的标配,因为救世军和教会城市使命团把它们四处分发。所以它们算不上什么证据,穿这种鞋的人有案底的实在太多。”

“那您今天为什么来啊,凯法斯总督察?”

“这种运动鞋已经停产,在用的也越来越少。不过仔细观察这张照片,你会发现鞋印上的花纹非常清晰,代表这双鞋很新。我跟救世军确认过,他们说今年三月向你们捐赠了最后一批运动鞋。所以我的问题很简单:你们今年春天以来有没有发放过这种鞋?四十三码的。”

“当然有。”

“给谁?”

“很多人啊。”

“尺码呢?”

“四十三码是西方最常见的男鞋尺码——很巧,在吸毒者中也是。除此之外,我不准备向您透露更多信息。”玛莎望着他,双唇绷紧。

现在轮到警官叹气了:“我尊重你对住户的承诺。但这可不是一克快速丸的事,而是一宗谋杀案。这个鞋印是我昨天在霍尔门科伦山找到的,就在那个女人被杀的现场。那位阿格妮特·伊弗森。”

“伊弗森?”玛莎顿时又有些气短。真是怪了。不过话说回来,那个认定她患有“同情心疲劳”的心理医生不是叮嘱她要多留意神经紧张的迹象吗?

凯法斯总督察把脑袋微微一偏。“是的。就是伊弗森。关于这个案子的新闻铺天盖地。在自家门口中枪——”

“啊,对,我看见那些标题了。不过这种报道我从不细读,工作中的负能量已经够多的了。这您能理解吧。”

“当然。她叫阿格妮特·伊弗森。四十九岁。曾是商人,现在是家庭主妇。已婚,有个二十岁的儿子。是当地妇女协会的主席,也是挪威旅游协会慷慨的资助人。这么看,她基本算是社会栋梁了。”

玛莎咳嗽一声:“你们怎么知道鞋印是凶手留下的?”

“我们不知道。不过我们在卧室找到半个带死者血迹的脚印,跟这个吻合。”

玛莎又咳了一声。她真该去看医生了。

“可就算我记得每个领到四十三码运动鞋的人都叫什么,你们又怎么知道出现在犯罪现场的是哪一双呢?”

“应该确定不了,不过凶手似乎踩到了死者的血迹,血液渗进了鞋底的花纹。血液凝固后,花纹凹处应该会有残留的血迹。”

“哦。”玛莎说。

总督察凯法斯等待着。

她站起来:“但我恐怕帮不了您。当然了,我可以问问别的同事,看他们记不记得有谁穿四十三码的鞋。”

警官依然坐在那儿,像在等她改变主意,透露点什么。然后他也站起来,递给她一张名片。

“谢谢你,非常感谢。你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

凯法斯总督察走后,玛莎并没有立即离开会议室。她咬紧下唇。

她说的是实话。四十三码。这的确是最常见的男鞋尺码。

“收工。”卡勒高喊一声。现在是晚上九点整,太阳刚刚落到河岸边那一排大厦后头。他把最后几百克朗钞票塞进腰带。他听说在圣彼得堡,携带现金的毒贩经常被抢,所以黑帮只得给他们配备不锈钢的腰带,焊在他们腰间。这种带子有两个装钱用的狭窄凹槽,还带密码锁,密码只有后台的人知道,所以毒贩即使被严刑拷打也不可能把密码告诉劫匪,更不可能铤而走险去偷钱。毒贩必须随时随地带着腰带,无论他们是在睡觉、吃饭、排泄、做爱,这很不可思议,但卡勒还真考虑过这个办法。他受够了夜复一夜地站在这里。

“求你了!”一个瘦骨嶙峋的吸毒女说,她皮包骨头,头皮绷在头上,颇有集中营风格。

“明天再来。”卡勒说着,作势要走。

“我不买不行啊!”

“我的货都卖光了。”他撒了谎,示意他手下的毒贩佩尔维斯快走。

吸毒女号啕大哭。卡勒丝毫不为所动,他必须让这些人知道他们九点整打烊,迟两分钟都不行。当然,他完全可以多待十分钟,甚至一刻钟,卖给那些最后一刻才凑到钱的人。但他想找到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想知道自己几点能到家。多卖一会儿又不能提高利润,毕竟他们已经垄断了超级小子业务,这女人只能等他们明天开门再来。

她攀住他的胳膊,卡勒把她甩开。她踉跄着踏上草坪,双膝跪地。

“今天生意不错。”佩尔维斯说,他们正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在路上,“你觉得赚了多少?”

“你觉得呢?”卡勒没好气地说。这个白痴,都不知道用包数乘以价格。现在这些员工真让人搞不明白。

他在过桥之前回头看看,确认没人跟踪。他很早以前就养成了这个习惯,那时,作为一个携带大量现金的毒贩、一个被抢之后绝对不会报警的人,他有过惨痛的教训。那件事发生在一个夏天,就在河边,他困得睁不开眼,在一张长椅上眯了一会儿,身上带着他替内斯特卖的海洛因,价值三十万克朗。可想而知,等他一觉醒来,毒品已经不见踪影。第二天,内斯特找到他,告诉他老板开恩,给他两个选择。两根大拇指——因为他笨手笨脚。或是两片眼皮——因为他在工作时间打盹儿。卡勒选了眼皮。两个穿西装的男人,一个黑发、一个金发,把他按倒在地,内斯特掀起他的眼皮,用那把丑陋的阿拉伯弯刀割了下来。割完之后,内斯特——同样遵照老板的指示——扔给卡勒一点钱,让他打车去医院。医生说如果要重植眼皮,他们得从他身上别的部位取用皮肤,好在他不是犹太人,没行过割礼。原来人身上最接近眼皮的皮肤就是包皮。总之手术非常成功,只要有人问卡勒眼皮是怎么没的,他就搬出一套标准答案,说什么他被某种酸意外灼伤了,新眼皮移植自腿部的皮肤。是别人的大腿,他会这样解释,假如提问的是某个跟他上床的女人,要看他的伤疤,他还会补充说自己有四分之一的犹太血统,免得她又对另一个伤口好奇。

他有很长时间都以为没人知道这个秘密,直到有一天,在一间酒吧,内斯特雇来接替他的那个家伙走过来,大声问他早起揉眼睛的时候会不会闻到阳具的腥臭。那人和朋友狂笑不止。于是卡勒抄起一只啤酒瓶,在吧台上磕碎捅向那人,然后抽出来再捅,如此往复,直到确信对方再也没有眼睛可揉。第二天,内斯特找到卡勒,告诉他老板知道了这件事,让卡勒继续干原来的活,因为现在这个位置又空出来了,而且他很欣赏卡勒的足智多谋。从那天起,卡勒睡前总要确保一切都万无一失。不过现在,除了那个在草坪上苦苦哀求的女人和一个穿帽衫的慢跑者,他并没看见任何可疑的人。

“二十万?”佩尔维斯大胆猜测。

智障。

他们在奥斯陆东区的中心地带和老城走了十五分钟,穿过街道两旁那些暧昧不明却个性十足的建筑,钻进一道敞开的大门,进入一片废弃的厂区。算账要不了一个小时。除了他们,活跃在这一带的毒贩就只有埃诺克和叙弗两人,分别在埃尔根和托尔布街卖快速丸。算完账,他们还得把明天要卖的毒品切割、混合、打包。做完这些他才能回去找薇拉。她最近老生闷气。他本来答应要带她去巴塞罗那,却因为整个春天都忙着卖货而没能成行,所以改成今年八月带她去洛杉矶。倒霉的是他因为有案底被拒签了。卡勒知道,薇拉这种女人的耐心是有限的,她们还有很多选择,所以为了留住她,他得定期跟她睡觉,还得在她贪婪的杏色眸子跟前晃动亮晶晶的首饰。这件事费时费力,也很费钱,所以他就得干更多的活。现在他真是进退两难。

他们穿过一片空地,地上布满带油渍的砾石和高高的野草,还有两辆被卸掉轮胎的货车长期停放在混凝土块上。然后他们走到一栋红砖楼前,跳上一段卸货匝道。卡勒在控制面板上输入四位密码,门锁嗡的一声开了,他打开那道门。震天的鼓声和贝斯声顿时涌到门外。市议会把这栋两层厂房腾出一层,改成了年轻乐队的排练场。卡勒以低廉的租金在二楼租下一个房间,谎称他们是一家演出经纪公司。他们没给哪怕一支乐队订上过一场演出,不过众所周知,这年头搞艺术可不太容易。

卡勒和佩尔维斯沿着走廊走向电梯,大门在缓冲弹簧的牵引下缓缓关闭。在一片嘈杂声中,卡勒好像隐约听见有人在砾石路上奔跑。

“三十万?”佩尔维斯大胆说道。

卡勒摇摇头,按下电梯按钮。

克努特·施罗德把吉他放到扬声器上。

“我去抽根烟。”他说着,走向门口。

他知道乐队里另外几个人肯定在交换白眼。又要抽烟?他们还有三天就要在青年俱乐部演出了,不幸的是,他们只有拼命排练才能勉强不算垃圾。克努特觉得另外那几个人就跟少年合唱团似的:不抽烟,很少喝酒,大麻更是见都没见过,更别说抽过了。那算哪门子摇滚啊?他出去之后关上门,听见他们在没有他的情况下开始重新排练那首歌。听着倒也不算太烂,只是没有灵魂。而他就不一样了。想到这儿,他笑笑,经过电梯和两旁闲置的排练室,沿着走廊走向出口。

这跟老鹰乐队那场《冰封地狱》演唱会DVD中的经典桥段一模一样——这张专辑是克努特秘密的恶趣味——乐队当时正跟伯班克爱乐乐团一起排练,就在团员们皱着眉、忘情地演奏《纽约时刻》时,唐·亨利却转过来直视镜头,皱起鼻子小声说:“……可是他们没有蓝调……”

克努特经过那间总是敞着门的排练室,它的门锁被破坏了,合页也折断了,所以根本关不上门。他停下脚步。排练室里有个人背对他站着。以前总有流浪汉闯进这里,搜寻可以卖钱的乐器或设备,不过自从二楼那家演出经纪公司搬进来之后,这种情况就不再出现,因为他们花钱换了一扇十分坚固的大门,还装了密码锁。

“喂,你!”克努特说。

那人转过身。很难看出他是什么人。

慢跑者?不像。他的确穿着帽衫和田径裤,但脚上穿的却是一双时髦的黑皮鞋。只有流浪汉才会穿得这么混搭。不过克努特并不害怕,有什么好怕的呢?他个子跟乔伊·雷蒙差不多高,穿的也是雷蒙同款皮夹克。“老兄,你在这儿干吗呢?”

那人笑了。所以他不是摩托车帮会的。“就是来收拾收拾。”

听上去合情合理。公共排练室就是这样,总有设施被损坏或偷走,却从来没人收拾。隔音布依然盖在窗上,但排练室只剩一架破旧不堪的低音鼓,鼓面上用哥特字母涂着“绝望青年”字样。地上有台桌上风扇,矗立在烟头、吉他的断弦、落单的鼓槌和几卷胶带当中,应该是鼓手用来给自己降温的。地上还有一段长长的电缆插头,克努特其实可以看看还能不能用,但不消说,肯定是坏的。算了,电缆插头就是不耐用的消耗品,无线连接才是未来趋势,克努特的妈妈已经答应给他买一套吉他用的无线系统了,条件是他必须戒烟,这还启发他写了首歌——《她真会讨价还价》。

“这个时间干活,对社工来说会不会太晚了点?”克努特说。

“我们打算回来排练。”

“我们?”

“绝望青年。”

“啊,你是他们乐队的?”

“我以前是他们的鼓手。我刚才好像看见另外两个人在前面,不过这会儿又消失了,好像上了电梯。”

“不,他们是演出经纪公司的。”

“啊?咱们能请他们吗?”

“他们应该不打算接新客户。我们去敲过门,结果他们叫我们滚远点。”克努特咧嘴一笑,抽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这人说不定也抽烟,愿意跟他一起去外面抽一根。他们可以聊聊音乐,或是器材。

“我还是去问问吧。”鼓手说。

这人看着不大像鼓手,倒更像主唱。克努特突然觉得就让他去跟经纪公司的人聊聊也好,他身上似乎有某种……某种魅力。那些人要是给他开了门,那克努特自己没准一会儿也能顺道过去看看。

“我带你去。”

对方面露难色,然后点点头。“谢谢你。”

巨大的货梯运行缓慢,慢到克努特甚至有时间解释梅萨布基的扬声器究竟好在哪里,为什么特别适合摇滚乐。

他们走出电梯,克努特向左转,指指一道蓝色的金属门,那也是这层唯一的一扇门。那人敲敲门。过了几秒,一扇与视线齐平的小窗开了,露出一双血丝密布的眼睛。克努特上次自己来时也是这样。

“你们想干吗?”

那人凑近小窗,大概想看看里面的人身后有什么。

“你们愿意帮‘绝望青年’接活吗?我们是一支乐队,在楼下排练。”

“滚开,别再来了。懂吗?”

但那人依然凑在小窗前,克努特看见他的眼睛在东瞟西瞟。

“我们乐队挺棒的。你们喜欢赶时髦乐队吗?”

充血的眼睛背后传来一个声音:“谁呀,佩尔维斯?”

“一个什么乐队。”

“靠,把他们轰走!回来干活,我十一点前得到家。”

“你听见老板的话了。”

小窗啪的一声关了。

克努特迈出四步,回到电梯前,按下按钮。门艰难地开了,他走进轿箱。但另一个人却站着不动。他看看经纪公司在墙壁高处装的镜子,就在出电梯右手边。镜子里映着他们那扇金属门,天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诚然,这不是奥斯陆环境最好的城区,但作为一家经纪公司,他们未免也太疑神疑鬼了吧。也许他们办公室里藏着演唱会赚来的大把现金?他听说在挪威,大牌乐队在最高规格的音乐节上出场费能达到好几十万。又有排练的动力了。只要能把那套无线系统搞到手,再换个乐队。有灵魂的那种。或许他可以跟这个新认识的人组队?那人终于走进电梯,但依然把手放在传感器前,不让电梯关门。然后他把手抽回来,盯着天花板上的日光灯。还是算了。克努特跟怪咖组队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他出去抽他的烟,那人回排练室继续收拾。他出来时,克努特正坐在卡车平板上,就是那两辆锈迹斑斑的卡车中的一辆。

“其他人应该是迟到了,但我的手机没电了,联系不上他们。”那人说着,举起一只很新的手机,“所以我准备出去买烟。”

“抽我的吧。”克努特说,把他那包烟递过去,“你们用什么鼓?等等,让我猜猜!你看着挺老派的。是路德维希吗?”

那人笑了。“谢谢你,你真是太好了。不过我只抽万宝路。”

克努特耸耸肩。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牌子,无论是架子鼓还是香烟,这他完全理解。可是只抽万宝路?听着就像这辈子只开丰田车似的。

“没事,老兄。”克努特说,“回见。”

“谢谢你帮忙。”

他看着那人穿过砾石地走到门口,又转身回来。

“我刚想起密码在我手机上。”他有点难为情地笑笑,“结果……”

“结果手机没电了。密码是666S。我猜你也会问。你知道这密码什么意思吗?”

那人点点头。“那是亚利桑那州警方的代号,表示自杀。”

克努特眨了好几下眼睛。“真的吗?”

“是啊。S代表自杀。我爸告诉我的。”

克努特看着那人消失在门外,走进夏日清新的傍晚,这时一阵风吹来,门外的高草随风招摇,就像台下的观众随着动人的情歌忘情舞动。自杀。该死,这可比“666撒旦”酷多了啊!

佩勒瞧瞧后视镜,揉揉那只跛脚。今天诸事不顺,生意清淡,心情低落,后座乘客刚刚给他的地址——伊拉中心,也很糟糕。所以现在他把车停在老城的出租车位上一动不动,那地方可以说是佩勒的固定车位。

“是那个收容所吗?”佩勒问。

“对,但我们现在管它叫……好吧,就是收容所。”

“不预付车钱的话,我是不会载人去收容所的。对不住,但我有过前车之鉴。”

“理解,理解。是我欠考虑了。”

佩勒看着他的乘客,准确地说是潜在乘客在口袋里翻找。佩勒已经在出租车里一连待了十三个小时,但他还得再过几小时才能把车开回自己在舒维加兹街的公寓,停好车,拄着他收在座位底下的折叠拐杖一瘸一拐地上楼,然后倒头就睡。最好不要做梦。不过这其实取决于会梦到什么。梦境有时是天堂,有时是地狱,你永远也说不准。乘客递给他一张五十克朗的钞票和一小把零钱。

“这才一百出头,不够。”

“一百都不够?”这个乘客真的有些惊讶,现在他差不多已经可以算乘客了。

“你很久没打车了吧?”

“可以这么说。我只有这么多了,但你是不是可以把我送到能去的地方?”

“没问题。”佩勒说着,把钱塞进手套箱,因为这人似乎并不打算开出租车发票,然后他踩下油门。

玛莎独自待在323房间。

之前她在前台看见斯蒂格和约翰尼先后出了门。斯蒂格一直穿着她送的黑色皮鞋。按照中心规定,在怀疑住户持有武器时,他们可以搜查房间,无须警告,也无须征求住户同意。但规定也说搜查工作一般应由两名工作人员结伴进行。当然了,是一般而言。关键是怎么定义“一般”?玛莎检查了五斗柜。又检查了衣柜。

她先从五斗柜搜起。

里面装着衣服。全是约翰尼的衣服:斯蒂格的衣服她都记得。

她拉开衣柜门。

一层搁板上整齐地叠放着她给斯蒂格的内衣。衣架上挂着他的外套。最高一层搁板上放着一只红色运动包,就是她看见他带回来的那只。她正要伸手去够,却看见了衣柜底部的蓝色运动鞋。她放开运动包,弯腰拾起鞋子。她深吸一口气,托起鞋子。她想看有没有凝结的血迹。她把鞋子翻过来。

她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心跳好像都停了一拍。

鞋底非常干净。花纹里甚至没沾染灰尘。

“你在干吗?”

玛莎转过身,心开始狂跳不止。她捂住胸口。“安德斯!”她弯着腰,笑出了声,“你吓死我了。”

“我等你好久了。”他噘着嘴,双手插进皮夹克的衣兜,“这都快九点半了。”

“抱歉,我没看时间。我听说有个住户可能在房间里放了武器,必须过来看看,这是我的责任。”慌乱中,玛莎几乎撒谎不打草稿。

“责任?”安德斯嗤之以鼻,“或许你现在该认真考虑什么是你真正的职责了。大多数人说到责任,都会想到亲人和家庭,而不是这种地方的工作。”

玛莎叹息一声。“安德斯,你能不能别……”

但她知道他绝不会服软,他还是像平时一样一点就着。“只要你肯,我母亲的画廊随时欢迎你去。而且我觉得她说得对,在那儿跟有才华的人接触,比在这儿跟一群屌丝混在一起有前途多了。”

“安德斯!”玛莎提高音量,但她知道自己太累了,没力气争辩。她走到他面前,把手搭在他胳膊上,“你不能叫他们屌丝。而且我说过了,你妈妈和她那些客户根本就不需要我。”

安德斯抽回胳膊。“这儿的人需要的并不是你,而是国家停止给他们兜底。这些该死的瘾君子简直是挪威最得意的政绩工程。”

“我不想再谈这个了。要不你开车走吧,我忙完了自己打车回去。”

但安德斯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那你想谈什么,玛莎?我一直想让你选个日子——”

“别说了。”

“不,我偏要说!我妈在安排她夏天的日程,况且——”

“我让你别说了。”她想把他推开,但他毫不让步,伸手拦住她的去路。

“你这是什么态度?如果是他们出钱——”

玛莎钻过他的胳膊进入走廊,打算离开。

“喂!”她听见门砰的一声关了,身后传来安德斯的脚步声。他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扳过来面向自己、拉到身旁。她闻到了他昂贵的须后水味,那是他妈妈送他的圣诞礼物,但玛莎很讨厌这味道。她望着他空洞的黑色眼眸,心脏差点停止跳动。

“你休想一走了之。”他咆哮道。

她抬手护住脸颊,却发现他一脸错愕。

“你这是干吗?”他压低声音,语气却极其强硬,“你以为我会动手?”

“我……”

“两次。”他从牙缝里挤出这个词,她感觉他灼热的鼻息扑面而来,“九年里只有两次,玛莎。你弄得好像我是个该死的……该死的家暴男似的。”

“安德斯,放开我,你弄——”

她听见身后有人咳了一声。安德斯松开她的胳膊,愤怒地盯着她身后,挤出一句:

“毒虫,你到底过不过去?”

她回过头。是他。斯蒂格。他在那儿驻足等待。他平和的目光从安德斯身上移到她身上。像在询问什么。她也点头作答:一切都好。

他点点头,从他们身旁走过。两个男人互相怒目而视。他们身高相仿,但安德斯更结实,肌肉更发达。

玛莎看着斯蒂格在走廊上走远。

然后她看看安德斯。他正歪着脑袋,凶巴巴地瞪着她,最近他越来越爱摆出这副表情,她却告诉自己他只是工作不顺,觉得自己怀才不遇。

“那他妈的是什么啊?”他说。

他以前也很少骂骂咧咧。

“什么什么啊?”

“你俩就像……在交流似的。那人是谁?”

她长舒了一口气。几乎有些如释重负。这至少是她熟悉的主题。嫉妒。从他们还是高中情侣时起,他就无时无刻不在嫉妒,她对此已经驾轻就熟。她把手搭在他肩上。

“安德斯,别犯傻了。跟我来,咱们去拿我的外套,然后回家。今晚咱们不吵架,回家做饭。”

“玛莎,我——”

“嘘。”她明白自己已经掌控了局面,“我洗澡的时候你做晚饭,好不好?婚礼的事咱们明天再谈。好吗?”

她看出他想反对,但她竖起一根手指放在他嘴唇上。那两片让她坠入情网的丰厚嘴唇。她的手指滑下来,滑过精心修剪的黑色胡茬。还是说她一开始爱上的正是他的善妒?她已经记不清了。

上车时,他已经平静下来。他开的是一辆宝马。他不顾她的反对买下这辆车,以为她一旦感受过那种舒适,尤其是长途旅行中的舒适,她就会慢慢喜欢上它。还有那种可靠。他发动汽车时,她又瞥见了斯蒂格。他刚出大门,正快步穿过街道,向东走去。他的肩上扛着那只红色运动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