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随遇而安

“荒野蕴藏着这个世界的救赎。”

——亨利· 梭罗,《行走与荒野》,1851年

“野东西,你让我想放声歌唱。”

——雷格· 普雷斯利,穴居人乐队,1965年

202九月初下了第一场秋雨。雨下得不大,时间也不长,却改变了一切。几乎就在一夜之间,雨燕和岩燕都飞走了。它们按照自己的秘密计划,决定不生最后一窝。旅行的人也骑着马走了,公地又回归了暂时的空旷,费尔格林(Fair Green)草场也被允许放牧了。不过,在草场上出现了一片奇怪的花,看样子很难让人相信,它们是自然而然长出来的。花丛之外围着一大圈像仙女花环似的青草,让这些花多少有了一种床品展示的既视感:内圈长满了纯白色的蓍草;外圈是粉红色蓍草和深黄色篷子菜组成的棉花糖似的花冠。

150年前,费尔格林有着东安格利亚最繁荣的集市之一。集市上有上千头羊,成群的小马,摔跤表演,“机械模型展览”,生鲱鱼,海滩礁石,还有大量的酒。1872年,英国内政大臣以集市过于喧闹为由,将其关闭。而今,这里延续了往日的特色,摒弃了混乱的管理,成为秋季的绿色农贸市场,也是在丰收的季节,除了韦弗尼河谷之外的另一处交易圣地。就在燕子飞走的第二天,我们就去赶集了,这里洋溢着一种丰收之家的感觉。

203集市上有一支东安格利亚的雷鬼乐队正在唱歌,还有一些很不错的弗拉明戈舞蹈表演。舞台的供电来自于一台自行车驱动的发电机,虽然没有绿色集会时使用的六座车发动机气派,但在不知疲倦的志愿者们手动操作下,倒是也能源源不断地输出电力。年轻人搞起了地摊经济,卖着手工珠宝首饰和中国台湾生产的衬衫,恨不得将自己的所有财产都摆在草地上:旧毛巾架、生锈的园艺工具,穿到磨损的衣服,过期的《生态学家》(Ecologist)杂志,其中还夹着《亚洲美女》(Asian Babes)杂志。这些都属于反主流文化的汽车后备厢大甩卖。我们在帐篷餐厅里吃了泰式咖喱,又从一位看起来很有学养的女士那儿买了一筐色泽鲜亮的罗宾梨,这是诺福克郡的特产,是她在自家院子里种的。一个跳萨福克桑巴舞的醉汉晕倒了,波莉被喊去帮忙,用一些土法子进行急救。我和几个卖电炸锅的小贩吵了一架,因为这些炸锅是用来炸昆虫的。我坚决主张众生平等,蜜蜂和鲸都应该享受同等的尊重。“干点正事儿吧!”他们对我嗤之以鼻。一切欢乐到近乎疯狂。我啃着梨子,听着自行车驱动的发电机发出刺耳的噪声,心想为什么生活不能永远都像现在这样。我的想法也并不是完全异想天开:我打算明年也来这里摆摊,卖掉剩下的书,换几盘蒸粗麦粉和几件旧衬衫。

雨天很快就过去了,秋老虎接踵而来。沼泽两岸盛开着啤酒花。野果子多到惊人的地步,这是严冬即将来临的征兆。可以预见的是,接下来,全国都不会有好日子过。我们将为那个夏天付出代价。受旱情影响,收成反倒并没有那么差,这是因为树木在面临生存压力之时,将最后的精力全部投入到了生产果实上。(不过,我的朋友苏·克利福德 [Sue Clifford] 却表示,从生物学角204度,更合理的说法是,植物在没有任何压力的状态下,才会结出更多果实,并享受完美的生长条件。)

我又开始尝百草了。早在春天的芦苇抽出第一批嫩尖时起,我就已经开始了。我依稀记得,美国野生食物小册子讲过,芦苇尖是可以吃的,于是便掰下一根来,尝了尝里面多汁的白色嫩芯(其实是我记错了,我应该是看见了一根已经折断的芦苇尖,于是尝了一口从断面渗出的芦苇汁)。那味道着实惊艳,令人为之一振。它带着一股柠檬皮的清香和蔗糖的甜味,有点像大一号的黄花茅。20世纪30年代,水果美食家爱德华·邦亚德(Edward Bunyard)提出了“行走消费”(ambulant consumption)的概念,而芦苇尖就是阐释这个概念的一个好例子:芦苇尖难以采集,所以并没有人愿意耗费心力去采太多,但偶尔品尝一下,还是一种非常不错的体验。不一会儿,我就恢复了什么都嚼的习惯,就像三十年前那样。我掐了些啤酒花藤极嫩的细尖儿,这是沼泽的慷慨馈赠,一开始,我只是生吃(略微涩口),后来又做成煎蛋卷,带着坚果的风味,就是纤维有点多,吃着塞牙。我在加油站附近的荒野中发现了一丛山芥,于是便摘下几片叶子,尝了尝。叶子老了,吃起来又硬又涩。我又尝了尝黄色的花蕾,味道有些像撒了胡椒的西蓝花。从这里起,每走几步,就能从农田边上顺走不少油菜花。在我看来,征收什一税也是有道理的,谁叫这油菜花的气味如此难闻。我尝遍了所有能吃的无毒植物,从紫花野芝麻到聚合草,不一而足。仲夏时节,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在草地上采酸模,尤其是在傍晚,酸模花好似一片亮晶晶的橙色云彩,与夕阳的余晖交相辉映。人们通常会用酸模兑酸奶,做成一道沁爽的绿色汤羹。夏季接近尾声,我们去了一趟沼泽的深处,寻找诺福克郡特有的蔓越莓,只可惜无功而返。回来的路上,在树篱旁我发现了一棵野生梨树,生得高大,大概有12米高,周长足有1米多。树下的梨子掉了一地,是我们在集市上买到的那种罗宾梨,像一片砖红色的池塘。我们从边上捡了将近十斤梨。真没想到,能碰上这样的意外之喜。

205(1)在美不胜收的秋季,李子无疑该当选为年度水果。波莉和我发现了一片矮树篱。这里从前或许是某个果农的果园边界。树篱中长着各种野生李子树,包括已经开花的西洋李子和黑刺李,其中有一株长得格外茂盛,结的李子也熟了,摘李子就像挤奶一样简单:你只需将手在李子串下面轻轻一放,果实就会自动滚到你的手中,就像开水龙头一样轻松。有的李子掉进了麦茬地里,刚好串在了麦茬上,看起来就像是一堆奢侈的水果棒棒糖。

人工种植的李子品种,其实就是由普通的欧洲黑刺李与中东的樱桃李杂交而成。因此,西洋李子的名称damons,古代也叫Damascenes(大马士革),后简化成Damasks,再演变成如今的名字。17世纪的李子品种与《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中描写的一致,包括大马士革紫罗兰(Great Damask Violet)、福泽林汉李子(Fotheringham)、珀迪格伦李子(Perdigron)和金布李(Cloth of Gold)。我希望,我们采摘的,是约翰·伊夫林(John Evelyn)最喜欢的原始黑李子。李子上覆盖着一层好似清晨霜花的白霜,个头像鸡蛋似的,让我想将它放进蛋盅里,用勺子挖着吃。不过,我们最终将其晒成了李子干,还用吉赛尔·特鲁切(Gisele Tronche)的秘方做了一瓶黑李子酱。她挑选了西洋李子与其他浆果一起做果酱,还加入茴香籽这味神奇的调料,美其名曰“黑色心情”(humeur noir),称这种果酱具有“可口而健康的躁动滋味”。她所言非虚,这款李子酱的确保留了一种原始而浓烈的风味。约翰·伊夫林或许也会喜欢这种味道。这位17世纪的日记作家是保皇党支持者,曾经为布雷克兰的植树造林事业据理力争。而令人惊讶的是,他也是水果和蔬菜的狂热爱好者。他的猎奇之作《沙拉略谈》(A Discourse on Salletts),揭示了他是一个福音派素食主义者和动物权利支持者。他将“创世记”的故事进行了精彩的改编,认为人类的堕落并不是由于从树上摘了果子,而是不摘果子:“黄金时代[2]植物的不竭与丰饶不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都适用;当人类返璞归真,回到原始状态时,自然也将会恢复其最初的模样。”

我慢慢迷上了做面包。从春天起,我就在波莉每周例行的影响下,开始学习做面包了。我喜欢看她揉面团,喜欢体验那种面206团的踏实感,揉面的节奏感和指尖的触感。不可否认,这个过程是性感的。当然,这其中也存在着某种固有的吸引力,就是当你出色完成了一件事情后,会体验到成就感。我想试试,想自己做面包,所以边看边听,还试着用手指去戳面团,感受面团的软硬度。我读了美食作家伊丽莎·阿克顿(Eliza Acton)的书,她在1857年写道,倒入温水,“轻轻搅拌酵母周围的面粉,从外向内,持续搅拌,然后像一只心满意足的猫咪一样,用轻快的小爪子拍打面团,直到面絮完全成团,变得温暖、柔软而富有弹性。”自从我第一次在手推车上安装了猫网以来,这个动作对我来说简直是再熟悉不过了。

渐渐地,我揉面也揉出了手感。我开始忽略酵母包装背面的说明。或许是过于担心自己的健康了,我开始尝试做不含小麦粉的面包。而这简直就是灾难。荞麦面团就算是放了酵母,揉起来也像泥巴一样瘫软。不放酵母的话,烤好的面包会散发出一股陈年霉菌的味道,久久不去。我还尝试了小米面和玉米面团、纯燕麦面团,以及三者的混合面团,但烤出的面包不仅颜色奇怪,内部结构也与传统面包大相径庭,哪一种都比不上加了小麦粉做的面包有嚼劲。当我试着往面团中加入坚果粉时,奇妙的事情发生了。我在搅拌机里放了栗子、杏仁和榛子,磨成坚果碎。接着,我发现坚果碎和小麦粉堪称绝配。坚果中的油分均匀地包裹在面包外面,烤出了一层像饼干一样、香喷喷的外皮。现在,这成了我的拿手面包、节日聚会时的保留项目。不过,明年我打算重回新石器时代,试着用杂草种子做面包。这里最早的乡民曾用杂草种子做过死面大饼,可以保存一整个冬天。

*  *  *

从十几岁起,我就梦想着去美国。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207只知道听了半辈子美国音乐,看了不少公路电影,也读了许多关于美国西部沙漠的书。这一切都将美国最粗俗的元素整合成了一个异常迷人的形象。在我心中一直有个执念,想去路边不起眼的小馆子里吃饭,想坐美国的黄色出租车,就好像这些都是我最钟爱的童话般的瞬间。只是,这个愿望从未实现。我内心一直对长途旅行有着莫名的恐惧,不肯走出自己的“舒适圈”,这使我接连错过了两三次去美国的机会。这种恐惧是内心胆怯且高度紧张的童年带给我的后遗症,我一直没能完全克服。不过,现在我长大了。我又鼓起了勇气,计划去一趟美国。这是我对自己的最后考验,就像雏燕试飞一样。我有一个能让自己变得更勇敢的借口。我想见识一下野性的极限,去体验什么才叫真正的荒野。或许,我只是想多了解一下,为什么在政治上咄咄逼人的美国,从来都不肯完全接受英国人的观念,不愿接受每一寸土地都必须由人来管理的想法。美国人很重视大自然。安妮·迪拉德和加里·斯奈德都得过普利策奖,我想去感知他们的文化脉络。

在纽约,我和波莉住在阿尔冈琴(Algonquin),吃着来自五大洲的食物。我们在中央公园度过了欢乐的星期天。波莉去滑了冰,我在树丛中看见了一只巨大的角鸮,从玩飞盘的人群头顶上飞过。我们离开了市区,坐火车南下。在铁路和住宅区之间,整个城市大草原的风光尽收眼底:大片大片的芦苇沼泽被漆树丛猩红色的叶片点亮,白鹭弓着腰,伫立在纽瓦克(Newark)的码头。突然之间,眼前的一切变得异常熟悉,全无陌生之感。

我们前往的目的地是切萨皮克湾(Chesapeake Bay)。波莉还是婴儿时,曾在新泽西州生活。她想去那里看望老朋友;而我则要去那里做一场演讲。我们住在房东家。房东的儿子是个农民。按照联邦环保计划,他同意将自己一半的土地种植大豆,用208于生产天然气,而剩下的一半土地则恢复为草原。我们一起在田间穿行。房东一家对这里的自然条件了如指掌,这里的景象使我时时想起东安格利亚的平原、沼泽和稀疏的林地。他们带我们见识了有毒的常春藤是多么危险,又带我们闻了檫树根的气味。我们看到帝王蝶从豆秆上飞过,翅膀像带斑点的琥珀色玻璃。一群鸟在我们头顶上湛蓝的天空中翱翔,挥动着黑白相间的翅膀,排成一个“人”字。起初,我不确定这是什么鸟。我想起了家乡,心中怀疑它们或许是鹤。但我瞬间又意识到,这是正在向南迁徙的雪雁。此地距离它们南迁的目的地,尚有一半的路程。也就是说,它们还得再飞5000公里。

我们在马里兰州的一家民宿住了一段时间。这是一栋殖民地时期的三层楼,被翻修成了当年鼎盛时的样子,或可能是它梦想成为的样子。屋里有手绘壁画。一眼便可以看出,天花板上的檐口是模仿了阿尔罕布拉宫的特色风格。房间里陈设的都是游船上的常见家具。这里有一种纯粹的美国哥特式风格,清晨醒来,倘若你看到卧室窗户上悬着一只红头美洲鹫的翅膀,也不必感到意外。屋外到处都是这种鸟,争抢着游客扔到草坪上的食物,像是观赏针叶林中的稻草人一样随处可见。我们的女房东正是翻修房子的人。当我们提到这些鸟儿时,她双手扭绞在一起,无奈地说:“美洲鹫总是在万圣节前后到来,因此给客人留下了错误的印象。我丈夫会朝它们扔网球,把它们从屋顶上赶下来。”显而易见的是,这些鸟儿啄坏了屋顶的保温材料,还留下了难闻的气味。在我看来,红头美洲鹫是我在美国见过的野性之王。

但讽刺的是,如果我们想领略真正的荒野,就必须自己驾车去找。我在地图上找到了大迪斯默尔沼泽(Great Dismal Swamp),正好位于弗吉尼亚州的诺福克市(Norfolk)和萨福克市(Suffolk)之间。鉴于这里的地名如此有缘,要是我们错过这里,简直就是个天大的笑话。于是我们租了车,开始向南出发。于我来说,这是一次文化冲击之旅。我低估了路程的遥远,也没209有考虑到在美国公路上长途跋涉时,吃住是否方便。你简直找不到公路的出口。想绕点儿路,找个地方溜达一会儿或停下车睡一觉,都是不可能的。路边不是建起了楼房,就是用栅栏围了起来。才刚刚傍晚六点钟,村子里就一片漆黑了。鉴于我们只剩下几天的时间,这样长途自驾去南方沼泽显得越来越不切实际。我们索性及时止损,沿着66号公路一路西行,朝着阿巴拉契亚山脉(Appalachians)驶去。

我们开到山脚下的那天,正好是万圣节。在浸信会教堂和小鹿斑比雕像花园的周围,上演着一场不同寻常的死灵展览,有现成的骷髅,定制的墓碑,还有用塑料袋装扮的鬼魂。整条街上的房屋好似点着鬼火的巫师山洞。此时,南方的热浪刚刚涌起,人们都在阳台上乘凉。在哈泊斯费里镇(Harpers Ferry),古董商杰森睡眼惺忪地躺在摇椅上。在他的古董店里,谢南多厄(Shenandoah)粗陶的标价高达几千美元一件。在他隔壁的院子里,正在进行大甩卖活动,与东安格利亚的绿色农贸市场差不多,不受传统思想束缚的国际基甸会版《圣经》才卖10分钱。我们尽可能地选择走人烟稀少的乡间小路。黄昏时分,我们经过了谢南多厄河(Shenandoah River)上的一座桥,桥面仅高出水面不到30厘米。一对年轻夫妇在河里洗轮胎,成群的蝙蝠在他们头顶上盘旋。我们开到了普莱森特瓦利(Pleasant Valley),一群男人正在垒各自的柴堆。商店里出售罐装的苜蓿种子,旁边是“山里人动物标本馆”的戴恩摆在这里的四色宣传册,上面写着“鹿头标本,鹿眼修长;张嘴鹿头,合照加收75美元”。只可惜,我们没有找到去他那儿的山路。狭窄的乡间小路两侧都是民房。而其他地方,路边的树上钉满了私人张贴的狩猎告示。就连国家森林的深处,也修建了长长一排夏季避暑板房,每一户都有刷好油漆的独立邮箱和卫星天线。沿路的风光带给我一种开疆拓土的210(3)感觉。在这里,谁都可以坚持自己的主张,摆自己的小摊,挂自己的国旗。只要不影响别人,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晚上,我翻阅了一些关于美国荒野的书籍,对荒野在美国文化中扮演的奇怪而矛盾的角色有了一定了解。荒野不仅是自由国家的象征,值得被人珍惜,也是对拓荒精神的挑战。人们热爱荒野,渴望荒野,同时也为之苦恼。我们是从英国来的。在英国,已经没有多少地方可以称之为荒野了。对于我们而言,最困惑的问题是关于荒野定义的争论。荒野是什么?是未曾被人类改造的地方,还是人迹未至的地方?又或者,荒野是我们无法定义的更微妙的东西?当然,从最纯粹的角度看,地球上,如今已经没有什么地方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了:全球变暖,海洋和大气中无处不在的有毒化学物质的不断扩散,都证明了这一点。也有些人出于政治和文化原因,抵制荒野这一概念,认为它与社会格格不入,是殖民主义一种新的形式。荒野,为远方的富人侵占弱势群体的生活和工作用地提供了机会。它也是一种带有歧视色彩的分类,贬损了更多其他地方的价值。从某些深层次的生态角度考虑,“荒野”这个词甚至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当一片荒野被人类造访、命名并绘制地图时,这些行为本身就代表着它已经受到驯化了。罗德里克·纳什(Roderick Nash)在《荒野与美国思想》(Wilderness and the American Mind)中认为,“荒野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人类感知的环境条件,而非真实的环境条件”。当他和一个孩子聊天时,孩子告诉他,荒野是“我床底下的黑暗空间”。对于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而言,荒野既是精神层面的,也是土地层面的。他写的“荒野充满自由”的诗句经常被人引用,他在诗中讲述了两条金鱼被放生到湖区池塘中的故事。

211(4)梭罗也认为荒野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而不是一片真正的土地。他在攀登卡塔丁山时,体验到了非比寻常的经历。在外人看来,这种近乎宗教的修行,他一定再也不愿意体验。在他的日记中,尤其是在《瓦尔登湖》中,“荒野”要么是城市周边的普通野地,比如马萨诸塞州的沼泽;要么是一个梦想中的地方,但其实并不“存在”。在某种程度上,这与科莱特的观点不谋而合。梭罗认为,如果不能从周边的普通荒野中不断获得“补给”,“乡村生活势必陷入停滞”;弄明白这些荒地能否靠近,能否“探索、勘测和探究”是有必要的,但弄明白了,也就够了。“我们需要见证的是,人类自身的极限被其他物种所超越,其他生命能够在人类无法企及的地方自由生活。”在梭罗晚年的作品《野果》(Wild Fruits)中,他调侃了一种只能称之为“城市荒野”的概念:“我认为,每个城镇都应该有一个森林公园,或者更确切地说,一片占地三千到六千亩的原始森林。它们可以是一整片森林,也可以由几个小森林共同组成。这里的树木不会被人类砍伐,用来生产燃料,不会做成军舰的甲板或马车;每一棵树都高高耸立在大地上,直至腐烂化作春泥,成为大家获得教育和娱乐的共同财产。”

谢南多厄国家森林公园(Shenandoah National Park)位于蓝岭山脉(Blue Ridge Mountains),占地725平方公里,与梭罗的构想颇为接近。它是展示美国东部各州“教育与娱乐”的一大窗口。在游客中心,我向一位导游打听安妮·迪拉德笔下的听客溪在哪儿,他指了指西南方的一个偏僻角落。那里看上去就像纽约一样遥远,却让人多了一丝向往。我们照着路标,沿着小道走过去,心想要是带个帐篷或找一艘独木舟就好了。那样,我们就可以卸下所有的文化包袱,徒步深入美国西部。不过,这次林中漫步十分惬意和愉快。与过去我们在农场上漫步一样,我们看到212了不少新鲜事物:尾巴像旗杆似的花栗鼠,网球般大的桑橙,还有山核桃树、枫树和美国山毛榉,一同上演着秋季缤纷大秀。

我们就这样,循着荒野的边界,一路开回纽约。一只鲜艳的主红雀飞到了挡风玻璃前面。一路上还遇到了好多浣熊的尸体,大概有20只,其中有1只还活着。它们的尸体看上去很完整,像是被人从车里扔出来的,而不是被车撞死的。我们沿着另一片野生动物保护区的木板步道前行,无奈的是被华盛顿周边的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工作人员赶了出来,因为我们抵达那里时,保护区已经下班了。我们明知道荒野就在里面,却依然求而不得。这都怪我们考虑不周,没有提前做好准备。我们的时间太紧张了,地图也不全,还没有带任何旅行装备。

我开始怀疑,荒野是否真的是我想要的,或是我该要的。我希望,我不是在为自己的天真找借口。真正的荒野,首先就应该是为生活在其中的野生生物准备的,其次才是让人类体验、为人类带来灵感的。如果我们走进荒野,那是人类在行使特权,我们就应该像生活在荒野里的动物那样,不带任何武器,也不使用任何交通工具。人类不应该将荒野视为现成的栖息地,从这个意义上看,美国的做法是正确的。而我所怀念的,是荒野和完全驯化之间的共同之处,是步道之外、一墙之隔的荒野与森林公寓以及狩猎保护区的共同之处,无论这里的荒野究竟是真正意义上的荒野,还是隐喻意义上的荒野。我意识到,最打动我的,并不是一个被人类定义的、当作一个特殊地点的荒野,而是荒野的气质;也就是诗人狄兰·托马斯(Dylan Thomas)笔下的“穿过绿色茎管催动花朵的力”,那种不拘一格、充满活力的生态系统的锋芒。人类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去保护真正的荒野,因为我们必须保护居住在其中的合法居民。但我觉得,我们可以像梭罗和科莱特一样,知道荒野在那儿已经足矣,不必亲自去体验,不妨将一切213(5)留给想象。作为一个物种,人类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与大自然建立一个共同的舞台,打造彼此接受、相互陪伴的一方天地,实现一种和谐的共生关系,一种介乎为期十天的荒野体验与围栏之外悠闲漫步之间的关系。我想到了纽瓦克铁路旁的天然沼泽,想到了民宿窗外的红头美洲鹫。我在想,与我们可能在大迪斯默尔沼泽发现的新奇事物相比,荒野的野性程度,会不会其实并没有那么激动人心。

有一件事情令人费解,却又振奋人心。那就是美国的许多自然保护区,其实并不是古代的原始荒野,而是经过后天重建的。1936年,谢南多厄森林公园在落成之时几乎没有林地,只是一片人烟稀少的田地。而今,这片公园有五分之二的区域,都属于美国的官方荒野。在东部各州,废弃的田地上逐渐长出了新的树林,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动物。佛蒙特州的林地面积从1850年的35%增长到现在的80%。当年的橡树林,又在马萨葡萄园岛(Martha’s Vineyard)上重现了。郊狼回到了科德角(Cape Cod),驼鹿又开始在美国号称“计算机高速”的128号公路上玩起了俄罗斯轮盘游戏。沿着新的疆土边界,荒野正在恢复昔日的模样。

*  *  *

我们回到了英国,与故乡多彩的秋天相比,弗吉尼亚的景色就相形见绌了。野外的枫树和鹅耳枥如火焰一般,在树丛中分外耀眼。公路管理局栽种的一排排山茱萸上挂满了果实,像一串串亮晶晶的石榴石。午后蜂蜜色浓稠的阳光,将整片风景化作一枚金黄莹亮的琥珀。洛伦·艾斯利(Loren Eiseley)曾写道:“我们眼看着自己燃烧,如金秋的枫叶般灿烂。我们可以像落叶一样,在秋天凋零腐烂,任青春一去不返;我们面对死亡的态度,难道不也是这样吗?”

沼泽接受了艾斯利基于变化的宇宙观,不愿被琥珀封印,也214不愿以其他任何方式保存千年。它们冷眼旁观着永恒的信徒,拿我对东安格利亚潮湿环境的固有印象开玩笑。沼泽的风光逐渐暗淡,越来越干燥。小池塘的水蒸发干了,仅有的几只鹬也逃到了海边。水涯狡蛛生活的池塘逐渐干涸,徒留一堆孤零零的小窝。没有人确切知道,水涯狡蛛都去了哪里。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怪的调调,有点像看到良好秩序被打破之后的幸灾乐祸。我们都想知道,这一切何时才能恢复正常?我们难道将再次陷入阴郁的生活?

我定期去巡查河谷。我清楚地意识到,这里正发生着变化。夏天改变了英格兰,而美国之行,也让我的想法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作为游客,我们在美国领略了寻常的荒野,而当我回头再看被人类驯化的家乡故土时,一种前所未有的尊重油然而生,使我不急于对这种驯化做出草率的评判。

于是,有一次去河谷巡查时,我特地换了一条路线。我从小屋出发,一路向北,远离沼泽河谷,来到了诺福克郡高地农田的边缘。人们夸这里是“英格兰的面包篮”。这里的风景,是按照将当地的经济效益发挥到最大化来布局的。田野从车道边缘延伸至地平线,一望无际。相比之下,树丛和灌木丛变成了渺小的涂鸦,无足轻重。这里的谷仓比教堂还高。甜菜很早就开始收割了,巨大的收割机穿过田野,像帆船过海,惊起了一群海鸥。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田野里只剩下杂草和麦茬。尖锐的麦茬似乎具有某种吸附能力,使这里聚集着各种幻影和热腾腾的雾气。田野看似一片虚无,却不断有鸟儿现身。一群金翅雀突然出现在我眼前20米的地方,亮晶晶的一大片。天边飞来了一只雀鹰,起初只是空气中的一团阴影。那是一只灰褐色的雌鸟,在犁沟上方仅1米的高度滑行,速度慢到不可思议。她的翅膀微微向上215倾斜,好似一只鹞。她低着头,怒目圆睁,势不可当,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划过田野的皮肤,露出底下微微颤动的生命。诗人凯瑟琳·詹米(Kathleen Jamie)为一对站在巢边、相隔一段距离的游隼写过诗篇,并将它们的关系比喻成一对弗拉明戈舞者之间的“来电”。弗拉明戈舞者是人们心目中的精灵舞者。而在这只雀鹰和田野之间,同样存在着这种神奇的吸引力。她让田野绷紧神经,时刻戒备。而神经最先崩溃的,却是鹡鸰。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了六只鹡鸰,开始追逐这只雀鹰。它们你追我赶,就像舞动尾巴的飞龙。一群云雀挡住了它们的去路。这时,雀鹰似乎也厌倦了追逐,一气之下,她似乎要动真格的了。她改变了身体的姿态,变得庞大而狂躁,朝着东边全速飞行。

我今天的这趟巡游,像是在凝视一颗水晶球。古老平原的风光尽收眼底,像是鸟儿从空中俯瞰。我开车一路经过诺德角(Nordle Corner),愚人巷(Folly Lane),以及诸多方向不明的急转弯,还有先前的政策在田野中留下的难以捉摸的遗存。快到黄昏的时候,我在霍尔巷(Hall Lane)看到了六只鸟,正在老公园的河堤上低空飞翔。是欧金鸻回来了,它们是诺福克郡候鸟中的“吹哨者”。欧金鸻总共大概有五十多只,和凤头麦鸡一起吃着地里的冬小麦。透过车窗,它们像鸽子一样安静。但只要飞起来,它们就变得狂野而激动。它们在黑压压的鸟群中穿梭,一副鲁莽的样子。它们是从苔原一路飞到此地的,老老实实地觅食对于它们而言,似乎过于单调了。

有了这次的发现,我开始尽可能地在傍晚时分去田野漫步。刚开始的几周,冬小麦还没来得及长高,田野里到处都是鸟。麦茬地里觅食的雀鹰更多了,有时候能同时看见两只;还有一群群数量庞大的田鸫,每一只都朝着同一个方向飞翔,昂首挺胸,一216路向前。鸻鸟则显得更加神秘一些,它们要么在远处活动,要么在我头顶的高空飞翔,双翼低垂凌空划过,像一阵弓箭雨。其实,我内心也有点希望它们别来这里,免得糟蹋了地里的粮食。但那是荒野的馈赠,是从最窄的窗户缝中乍泄出来的机会。未来,田野里将会长满茂密的经济作物。而此刻,就任由鸟儿在这里自在飞舞吧。

*  *  *

听到仓鸮的消息时,我来河谷已经快一年了。是一个朋友向我透露了这个消息,而她是从到家里擦玻璃的清洁工口中得知,这位目击者认为此事很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没错,晚上他出门遛狗时,曾多次看到一只白色猫头鹰,在博茨代尔村(Botesdale)后面一个偏僻的小河谷里出没。

第二天傍晚,我就奔赴那里。我找到仓鸮可能现身的地方,在一旁蛰伏着。这里有一条小溪,还零星种着几棵树苗。我猜,我当时一定是一动不动。一只狍子从树丛的另一边注视着我。一只丘鹬溜进了离我几米之外的小溪里,一边整理着羽毛,一边试探我。在昏黄的光线下,它背上的两道白纹像水里的鳗鱼一样摇摆不定。太阳下山大概四十分钟之后,仓鸮出现了。它从草丛中飞了出来。我猜,它之前肯定一直藏在草丛后面,在地上弓着身子享受老鼠大餐。它振翅起飞,冠毛像蓟草一样轻盈柔软。它的头似乎是一个独立的生物,在身体的前端保持警惕。仓鸮穿过了这片小树苗,拍打着翅膀,加速穿梭其间。它从草地上呼啸而过,带起一阵疾风,正好将谷物脱粒,它便可以从中觅食。我可以看到,西边夕阳的最后一缕光线穿过它的翅膀和几乎半透明的尾巴,照在下面浓密的初级飞羽上。在那一刻,它似乎生了两对翅膀,217一对白天用,一对晚上用,在夜幕时分进行交接。然后,它停了下来,原地盘旋了一会儿,接着再次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我徒步走回家,沿途的树枝似乎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金色光晕。空中到处是鸟儿飞舞的身影。我做梦都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它们。夜晚是外出行动的好时机。当鸻鸟飞走之后,鸟儿精彩的生活大戏正式拉开了帷幕。每到傍晚,秃鼻乌鸦和寒鸦都会照例涌向一片我当时还没有发现的栖息地。一路上,它们这里歇歇,那里停停,把田野染成了一片黑色。西行大约二十公里,我看见野鸭在飞来飞去。一群群赤颈鸭和琵嘴鸭在尽情飞翔,时而拍打水面,时而径直飞向周围的农舍与田野。那画面让人觉得欢欣鼓舞,深受感染。有几只别的鸟儿也阑入其中。我看见一只椋鸟飞进了赤颈鸭的队伍,不一会儿,十几只绿翅鸭和绿头鸭一同前行,每次拍打翅膀和转弯的动作都保持着一致。

一天晚上,我和波莉故地重游,去了一年前初次见到鹤的地方。天气温暖宜人,我们沿着老路穿过灌木丛,经过船屋,绕到了沼泽的后方。潮湿的草地上,散落着几只灰雀和鹬鸟。在我们右侧几百米处,五只巨大的灰色的鹤从芦苇荡中飞了起来。它们飞得很低,从岸边平房的窗前飞过,排成一列纵队,像海浪一样起伏。我们与它们离得很近,可以看到其红色的头顶和黑色的脖颈。鹤群向沙丘边缘飞去,渐渐飞出了我们的视线。我们跟着它们,一路跟到了一个废弃的磨坊,风车的扇叶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格外孤单。鹤群早已不见踪影。我们等了一会儿,可此处似乎再无鸟儿的踪迹。

218我们准备动身回家。然而就在转身的一刹那,两只仓鸮突然从磨坊里一跃而出,翅膀夹紧,一动不动,像是被人扔出来似的。它们开始在沼泽上漫无目的地飞翔,两只仓鸮样貌迥异,一只是淡蜂蜜色,一只是深栗色,身上还有格子花纹,犹如一件精美的镶嵌艺术品。这或许就是黄昏仪式开始的信号,天空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鸟。沼泽鹞照例乘着风,滑翔到栖息的沼泽灌木丛中。十几只鹤掠过芦苇荡,朝着偏僻的潟湖飞去。在一个奇妙的瞬间,我放眼望去,两只鹤同时向我飞来,还有三只长着尖翅长尾的白尾鹞;远处,成千上万只粉脚雁降落到田野上。

多么梦幻的景象啊。这是东安格利亚风光的精髓所在。芦苇荡后面,风车塔依稀可见,向着广阔的天空和渐暗的夜色中延伸;要不是为了这么多的鸟儿,我和波莉恐怕已经到非洲平原了。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也是一次世界性的聚会,是根深蒂固的本土特色与全球迁徙的生命洪流的结合。按理说,早在1979年时,这些鹤就不该留在这里,而是应当飞到温暖的西班牙去过冬才对。沼泽鹞也在这里生活了一整年,并没有向南迁徙。来自冰岛和格陵兰岛的粉脚雁仍将在春天时飞回北方,来自北欧和荷兰的白尾鹞也将按时北归。但这里是最后一对鹤选择在诺福克郡繁衍生息的地方。我梦想着,有朝一日,所有的候鸟都会像鹤一样,选择留在这里生活。

鸟儿的晚祷仪式有什么意义呢?传统理论从“数量安全”和食物来源信息分享的角度,解释了鸟类的群居现象。但是,倘若仅从功利角度去分析自然界中真实发生的情况,往往会得出过分和过度的结论。晚祷仪式聚众规模之大,时间之久,气氛之欢乐,聚集鸟类品种之多,都暗示着,一定还有其他的事情正在发219生。如果认为别的鸟儿也和赤鸢一样,喜欢在此时相聚,在暗夜中表演,寻求安慰,会不会太过拟人化了?这条归家之路充满了未知,前途未卜,能在途中瞥见另一个熟悉的身影,就是值得彼此分享的时刻。

我作为一个重生的暮年之人,也在经历着人生的黄昏。记得春天时,我还陷在长期抑郁中难以自拔,不知道自己的根在哪儿,将黄昏作为媒介,去直面我所处之地的暗无天日。我甚至有点期待自己的希望幻灭,受人冷落。于是,我的眼睛只看到了这片风景嶙峋的骨架。而今,画风突变,一切都好了起来。我清楚这里的土地贫瘠,但是,在忽明忽暗之间,眼前的荒芜仿佛依稀退化为画面的背景,让我反而看清了事物耀眼的轮廓:阳光从交错的枝杈间穿过,洒下斑驳的光线;光秃秃的土地在短短五个月里就长出了茂盛的植被;雀鹰没有消失,仓鸮也未曾像我以为的那样,弃我们而去。我猜,心理治疗师一定会说,我重新设定了黑暗的模样。

*  *  *

梭罗的名句“荒野蕴藏着这个世界的救赎”,是否就是在传达这个意思呢?也就是说,不受人类控制的自然能量,才是宇宙更迭、万物更新的源泉?并在隐喻的层面上,是古老林地和万变湿地的源泉?在《行走与荒野》这本特立独行的小书中,梭罗的这句格言几乎是脱口而出。正是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自己关于生命的“西行冲动”的观点。

我的家乡四周都是沼泽。我从沼泽中找到的口粮,220比从村里菜地里得到的还要多……每当我想重塑自己时,就会去找最幽暗的树林,去人们认为最茂密、最深邃的林地深处,去最阴郁的沼泽。进入沼泽,我就觉得好像来到了一个神圣的地方,一处圣地。这里蕴藏着生命的力量,汇聚着大自然的精华。

不过,梭罗的这段话多少有些不够坦诚。在瓦尔登湖隐居时,他完全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文学农民。他测量池塘有多深,给来自己书房的老鼠喂粮食。他在一篇经典而惬意的田园散文中,讲述了自己种豆的故事,赤着脚,陶醉在周围的鸟语花香之中。瓦尔登湖本身并不属于荒野。人们平时在湖里捕鱼,冬天在湖里采集冰块,在附近的森林和农场中,也都有人在干活。不过,梭罗却看到了其本质上的野性与“复杂的边界”。

在《瓦尔登湖》的另一篇散文中,梭罗描写了村庄里铁路沿线冻沙土融化的样子,这篇开创性的文章,在文化生态学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冻土融化后形成的流沙图案中,他看出了植物的形状,于是便写了这篇大胆的文章,运用大量的视觉双关和大胆的类比,将沙土的流动与植物的生长联系了起来,并最终将语言文字本身的演变也联系了起来。“当沙土随水流动时,其形态就像汁水饱满的叶子或藤蔓,堆叠成许多一英尺[6]或一英尺多厚的浆状物;低头看时,流沙呈现出苔藓叶片上的锯齿纹路,产生覆瓦状的视觉效果。”梭罗还联想到了蹼足的起伏、大脑的沟纹,甚至粪便的堆积。古代的青铜器模仿了这种纹样,“有一种建筑艺术感,比老鼠簕还要更古老、更典型”。整个沙土流动的过程就像溶洞的内部,坡度渐缓渐平,直到形成堤岸,“河流入海口”似的堤岸。梭罗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造物主的艺术实验室中,造物主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我。此刻,我来到了造物主仍在工作221的现场,看见他正在流沙形成的堤岸边活动,精力旺盛地展示着他的种种设计”。他从流沙中看到了:

植物叶片的形状……在地球(globe)的内部和动物体内,都有着湿润而厚重的叶片(lobe),比如肝叶、肺叶以及脂肪叶(从字源上来讲,labor和lapsus,即向下流或滑动、衰退;拉丁语中的globus与lobe,演变成英语中的globe;lap和flap等许多词也是同理),外表的样子则是又干又薄的叶片(leaf),f或v的发音可理解为被压缩变得干瘪后的b音。叶片(lobe)的辅音是lb,柔和的b音(b是单叶的形状,B是双叶的形状)被液体(liquid)中的l不断往前推。同样,在地球(globe)中,glb三个字母,喉音g增强了喉部力量感。鸟类的羽毛和翅膀都是更干更薄的叶片。所以,你也可以从地上笨拙爬行的毛毛虫,看到空中轻盈飞舞的花蝴蝶。

次日清晨,当冻土融化时,梭罗神奇而精彩的视觉想象仍在继续。他想到了冰水晶、血管、叶子形状的手掌和耳朵。“所以,看起来,一座小山坡就足以阐明大自然运行的所有原理了。地球的造物主获得了这片叶子的专利。”商博良[7]要从这些象形文字中破译出什么信息,人类才能彻底了解这枚叶片,进而转向下一枚新的叶片呢?梭罗发明了自己喜剧版的创世神话。他对外部世界的描述,对文字发展的分析,对柳叶优美弧线的隐喻,都做到了同样的“真实”,让任何一个现代文学评论家都挑不出毛病。(假如拉斯金有足够的幽默感能读懂这个玩笑,一定会爱上这篇散文的。)这一观点,将大自然既定的模式与狂野的自发性视作和谐共存之物,不失为一种合理的尝试。而喜剧最终的反转在于,这222(8)里最具野性的居然是梭罗自己的想象力,而在他的笔下,人“不过是一团解冻的黏土”。

*  *  *

这会儿,天又下起了雨。我能看见,河谷形成的流沙,正顺着被清理过的沟渠流淌下来,同去年秋天时一样。可我更加关注的是水本身,而非冲刷下来的沙土。水再次遵循了古老的模式,填满了夏天时躲在草坪里的坑洼,还有那些可能在冰河时期就已经存在的更深的坑洞。水没有固定的形状,无拘无束。水朝着哪个方向漫延,同样是不可预测的。水由看不见的、喜怒无常的泉水驱动着,凭借自己的运气,冲过了去年秋天暴雨形成的滩头,也冲走了夏天的滚滚热浪。

爱德华·威尔逊提出了“生物亲和力”的概念,他希望有朝一日,所有的过程都能够从科学的角度去理解和解释。他在著作《知识大融通》(Consilience)中,希望有一门学科,能够揭示、阐释和预测世间的万事万物,从水的运动到艺术家的想象,无所不包。四百年以前,弗朗西斯·培根也提出了同样令人费解的课题,下定决心要“扩大人类帝国的疆土”,对于一个如此标榜和推崇“生物多样性”的人而言,这个愿望令人感到困惑,因为所谓的“多样性”,指的是生态系统中所有丰富的有机体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希望去控制和了解这种野性的边界,就是希望去阻止生态系统的自然发展,将其规划到文化保护区中。这怎么可能实现多样性的目的?从事物的本质出发,生活总是会比衡量者和管理者领先一步。持续的、无偿的、创造性的修补,才是世界前进的动223(9)力。安妮·迪拉德问上帝,“将森林简单地做成一块厚厚的化合物,绿色的一大坨,岂不是更容易一些?第一个氢原子的诞生如此不可思议,分裂得如此之彻底,显然已经够用了,而且远远大于所需。然而看看随后发生的事情。当你打开了一扇门,放进来的不只有天堂,还有地狱。”

刘易斯·托马斯将“DNA出乎意料的突然变异”称作“绝妙的错误”。可见,所有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愿意只盯住一个点。不论是红醋栗花的复杂特征,沼泽兰花品种之间的分分合合,雨燕的狂欢与鹤群的舞蹈,欧夜鹰无处不在的歌声,还是屋檐下岩燕的即兴表演,都不乏安妮·迪拉德所说的,世界上随处可见的“自由的相互纠缠。自由是世间的水和天气,是地球无偿赐予我们的营养、土壤和湖泊”。当然,自由也是世间的一切痛苦,是摧毁一切的大风,是崩溃的细胞膜,也是对死亡的认知。所有这一切,都会促使我们迫不及待地在地球上留下自己的印记。

“自然疗法”的概念可以一直追溯到人类有文字记载之时。从理论上讲,如果你将自己暴露在大自然中,接受水疗刺激,你身上的疾病就可以被冲走。罗马人有一句谚语,叫“走路治百病”(solvitur ambulando),意思是说“你可以通过行走来治愈疾病”,这里的疾病也包括情绪上的纠结和抑郁。中世纪时,人们就对乡野圣地进行过大规模的朝拜。约翰·济慈(John Keats)身患肺结核,在病危之时,他逃离了那个“让青春变得苍白、枯瘦和死去”的地方,选择去地中海寻找“洋溢着温暖的南方”。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曾写道:“乡村以其温柔而富于变化的自然风光,帮助抑郁症患者摆脱和远离痛苦的记忆,因此,224抑郁症患者皆为之痴迷。”我的朋友罗纳德·布莱斯(Ronald Blythe)是东安格利亚生活的伟大记录者,他曾带我参观了当地疗养院的遗址。20世纪时,贫穷的结核病人都会被送到这里。他见过病人们躺在户外的护理床上,不论是刮风还是下雨;有时候,搭在病人毛毯外面的防水布上还有积雪(这是当然的,大自然怎么会永远对人类温柔有加)。

这种理念的关键在于,人类应该臣服于自然,让大自然“带你摆脱自己”,瓦解你与健康世界之间的隔膜。但是,这在我身上却并未奏效。我尝试过很多次,将自己暴露于大自然中,以驱散心里的郁闷。只可惜,当时的我太与世隔绝了,我所能感受到的,只有责难和一个清晰的声音,说我已不再属于健康世界。我感到羞愧,自然疗法于我而言,是一种浪费。从某种程度上讲,由于我太缺乏参与感,自然疗法对我起不了作用。

我认为,真正治愈我的,恰好是完全相反的过程。我没有利用大自然让自己抽离,而是用大自然来充实自己,从而迸发出狂野的想象力。如果说存在“被治愈”的那一刻,我想应该是波莉给了我爱的那道光,让我坐在老家的山毛榉树下,重新提笔写作。让我重新与世界发生联系的,并非穿林而过的秋风,而是当初牵绊和困扰我的胡思乱想。随之而来的是身体上的回归,我从幽暗的林地深处,来到了明亮多变的沼泽,这种转换带给了我诸多启迪与巨大的支撑。我真的需要走出去,多听多看。不知不觉中,我不断地走进自然,终于找到了新的自信,不再胆怯恐惧。我似乎变得喜欢说话了,也开始好奇别人的事情,变成了一个排队买东西时会主动找人聊天、在欣赏沼泽风光时会打断别人沉思的人。

不过说老实话,我并没有信心宣布,自己已经“痊愈”了。225我不确定将来是否还会陷入情绪的低谷,我还是有点像风弦琴,容易过度紧张,容易被情感风暴裹挟。波莉好心劝我说,这只不过是一种正常的敏感,就像我会为雨燕的归期而担心一样。但我还是怕这会让所有的治疗脱离正轨。我试着(虽然不太成功)不去埋怨自己有这些怪癖,珍惜生活在“万物呼吸的尘世间”的机会,尽管有时候,它的确会让我遭受一点打击。

我开始对“植物性”出奇地感兴趣,并尝试调整到地球上其他生物的频道上。它们没有自我意识这种特权,但它们同样是万物的一分子。我感兴趣的当然不是“植物撤退”;就算对一棵植物而言,撤退也属于消极反应。我更想了解的是“植物前进”,努力将自古以来万物的共同感受与人类的行为紧密结合起来。对于充满肾上腺素的当代文化而言,这未尝不是一个不错的愿望。我们迫切需要找到方法,促进人类社会与大自然的和谐共生。

而对于这种身份互换,猫咪小黑早已驾轻就熟。我来到后院的尽头喊她回家。最近,她总是喜欢待在远处,或许她是想在帚石南坡地上和野猫们一起玩耍吧。我离她大概200米远,看她朝小屋这边跑过来。她绕过树篱,跳过草丛,径直向我奔来。然而,在离我大概30米时,她突然变了姿态,踱着小碎步,忽左忽右,漫不经心地嗅着旁边的植物,也不看我。她到底在想什么呢?是她吃定了我会等她,不会丢下她不管?还是想证明自己依然是独立“女性”,拥有自己的自由意志,顺服从来不是她的习惯?我被小黑拿捏得死死的,满脑子都是她。她和她的同类都不226(10)算野生动物,在人类与自然的交涉中,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但在我的眼中,猫是信使,它们在野性自然与人类世界之间来去自如,游刃有余,行走在自然与文化之中,尽显作为一个物种应该具备的优雅。这让我想起了克里斯托弗·斯马特(Christopher Smart)写过的一首绝妙的自然赞美诗,名叫《羔羊的欢乐》(Jubilate Agno)。其中有一段是他写给猫咪杰弗里(Jeoffry)的,或许,这也是人类的梦想:

他能踩出乐曲的每一个音符

他能靠游泳救自己一命

他能匍匐前进。

而小黑不知道的是,我其实是来向她道别的。就算她知道了,八成也不会在意。波莉和我找到了新房,我又要搬家了。

*  *  *

不过,这次要搬的地方并不远,离河的北岸不到1公里。新房位于45米等高线上,按照东安格利亚的标准,这算是爬山了。与上次搬到东安格利亚不同,这次搬家我是提前想好的,但这似乎依然是命运和缘分的安排。只不过这次,我不再是无忧无虑的租客,而是房子的共同所有人。单凭在帚石南坡地木屋的基本生存技能是不够用的,我必须还要学会,在自己的生活中探索自然和文化的边界。似乎是为了刻意强调这一点,新房周围的土地,看起来竟然像一个竞技场。这也使我关于野性和驯化的理论思考,变得更像是一场真正的辩论。

辩论双方似乎都已经明确了自己的立场。此处的新居是一个小农场,建于17世纪初期,建房子的木材多处还留着斑驳的树皮。几乎所有的木头上,都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蛇形记号。屋子的227墙壁是用黏土、燧石和砖石砌成的(多半是房东自己砌的)。屋顶上,一些板条还用了柳条捆扎加以固定。

这块土地有两三面都被诺福克郡的可耕种高地所环绕。不过,更古老的农耕制度在这里也留下了印记。新房旁边有个池塘,大概是当初为了挖泥建房而形成的,后来就成了“沤麻池”,用于浸泡麻的纤维,以便清除其外壳。原来,我新家的后院里种植的,也是150年前韦弗尼河谷的传统作物。1839年的什一税地图显示,这片农场曾种植着60亩麻,前面还种着两排果树。当时住在这里的农场主是两个单身汉。在圈地运动爆发的20年前,他俩也曾享受过农场周边小范围公地的权利;而今,两人早已魂归种植园。

面对一片曾经有过如此多故事的土地,你们会怎样做呢?尝试再现它往日的风采?回归圈地之前的状态?还是回归还未大兴土木时的状态?这片池塘就像一条缄默的神谕,连接着人类与非人类世界,深不可测又不露声色。田野上的雀鹰把池塘当作一个路标。顺着池塘过来,就能对果园发起突袭。池塘里,有一股神秘而冰冷的泉水自下而上冒着泡泡。水永远都是野生动物走向驯化动物的一道门,池塘也是一样。我已经看到,有六种不同的蜻蜓在水面上盘旋。树上垂下的气根交织成藤蔓,倒挂在池塘的一侧,啄木鸟穿过其中,喝着下方的池水。不过,人为修建的陡峭池壁,意味着其本质是一个被明确定义的花园池塘。我们该不该还它一些自由,将较浅处改造成扇形,为大自然多留一点机会,用21世纪的文化与17世纪的文化进行交换呢?

池塘之外的区域,可能比较容易做出决定。我们有大约3亩228草场,打算让它变回草地。我们请人来割草,于是一个萨兰德斯顿村(Thrandeston)的农民带着一台巨大的割草机来了。一想到如此庞大的机器要进入我家割草,我就吓得脸色发白。然而,这位割草工娴熟地将草地割了四五遍,院子里有棵布雷姆利青苹果树,他割草时甚至连一颗苹果都没碰掉。现在,我们有了一片修剪整齐的草地,上面点缀着惹眼的轮胎印和鼹鼠打的洞。我心中盼望着,这一小块土地能顺利长成一片荒野,成为草原自然进化模式的一个缩影。我们从本地植物中搜集了一些种子,想帮助这片土地快点走上正轨。倘若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能还原成曾经位于此处、而今不复存在的公地的样子,自然是好的;但是,如果土地选择变成其他样子,也无所谓。

正值年底,波莉却已经张罗着种菜了。她是天生的创造者,我从未见过像她这样的园丁。她手脚并用,用手指在田垄上挖洞播种,用石子做标记,在树上悬挂百里香防虫,采摘旋花藤缠在树桩上,她一边锄地还一边移植自己喜欢的杂草。她在菜园里挂上了CD光碟驱赶鸟儿;等电脑需要用CD时,再将它们取回来。到了晚上,屋内的灯光映照在光碟上,好似一群闪亮的萤火虫。

在我看来,这似乎有些玄妙。不过我知道,这些做法源自直觉,妙趣横生,又洋溢着学识与智慧,与其说是开荒种菜,不如说是更接近远古洞穴壁画的艺术创作。这是花园的文明与教化的一面,然而,其自然野性的一面,于我而言,更像是约瑟夫·米克的喜剧理念,跳出其固有的边界打造全新的风格。

用不了多久,蔬菜就会拥有一道院墙,成为一片独立的英式菜园。测量员帮我们绘制了一张精确的地图。毫不意外的是,菜园的边界与古老田野的边缘平行,稍稍向西倾斜。我找出从前上学时用的量角器,量了一下倾斜的角度,不多不少,刚好是4度。

* * *

(1) John Evelyn, Acetaria: A Discourse on Salletts, 1699, and Compleat Gard’ner, 1693.

[2] 黄金时代(The Golden Age),源于希腊神话,在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的田园诗歌《工作与时日》中多次出现,柏拉图在《克拉底鲁篇》中也有所涉及。黄金时代是人类世纪的第一个时代,之后人类逐渐堕落。在黄金时代,人类生活在神祇之间,与神祇任意来往,整个时代充满和平。人类并不需要为了养活自己而辛勤劳动,土地会自己长出食物。——编者注

(3) Roderick Nash, Wilderness and the American Mind, 1967.Max Oelschlaeger, The Idea of Wilderness, 1991.David Rothenberg (ed.), Wild Ideas, op.cit.

(4) Henry David Thoreau, Walden, 1854.Wild Fruits, ed.Bradley P.Dean, 2000.

(5) 关于美国东部林地再生的描述参见:Bill McKibben, Hope, Human and Wild, 1995; Kenneth Heuer, The Lost Notebooks of Loren Eiseley, 1987。

[6] 1英尺约为30.48厘米。——编者注

[7] 让-弗朗索瓦·商博良(Jean-François Champollion,1790—1832),法国著名历史学家、语言学家、埃及学家,是第一位破解古埃及象形文字结构并破译罗塞塔石碑的学者。——译者注

(8) Edward O.Wilson, Consilience.The Unity of Knowledge, 1998.

(9) Annie Dillard, Pilgrim at Tinker Creek, op.cit.

(10) Christopher Smart, “Jubilate Agno” in Karina Williamson and Marcus Walsh, Christopher Smart: Selected Poems,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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