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遗泽:无比辉煌的创新天堂

火线

乔布斯的个性体现在他打造的产品里。从1984年的第一代Mac,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苹果始终坚守硬件和软件端到端整合的核心理念,而他本人也是如此:他的无限激情、完美主义、内心的恶魔、欲望、艺术气质、残暴严苛、强烈的控制欲,都与他的商业策略和由此产生的产品紧密相连、深刻交织。

把他的个性和产品融合叠加的统一场论建立在他最显著的特质——强烈的个性之上。他的沉默有时与他的咆哮一样令人惶恐;他训练自己可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别人看。他有时会因此显得充满魅力,执着可爱。比如,他会真诚地阐述鲍勃·迪伦的音乐有多么深刻,也会信誓旦旦地宣称这次推出的产品是苹果有史以来最令人惊叹的杰作。而有些时候,他激烈的表达会让人不寒而栗。比如,当他声色俱厉地谴责谷歌或微软剽窃苹果的创意时,周围的人无不心惊肉跳。

2006年Mac世界大会上的乔布斯,背后的幻灯片上是他和沃兹尼亚克30年前的合影

这种强烈的个性塑造了乔布斯非黑即白的世界观。他眼里的同事不是令人仰慕的英雄,就是无可救药的笨蛋。有时,在一天之内,他才骂完你是白痴,又会改口称你为豪杰。他对产品、创意甚至食物的评价也是如此:要么是“有史以来最棒的”,要么低劣、没法儿入口。因此,任何小毛病都可能会让他暴跳如雷。像是金属的抛光、螺丝头的曲线、包装盒蓝色的深浅、导航屏幕的直观性等,只要他稍有不满,就会直接怒斥这些东西“烂透了”,而在反复调整改良之后,他会突然宣称它们“完美无瑕”。他自认为是一名艺术家(他确实是),所以也像艺术家一样洒脱随性。

他力求完美,因此苹果必须对打造的每一款产品进行端到端的控制。一想到卓绝的苹果软件在其他公司的蹩脚硬件上运行,他就如坐针毡;同样,如果有未经许可的应用程序或内容玷污苹果设备的完美性,他也会百爪挠心。他可以把硬件、软件和内容整合到统一的系统中,进而实现极致的简约。天文学家开普勒说过:“大自然喜欢简约和统一。”乔布斯也是一样。

开放与封闭的对立是数字世界最根本的鸿沟。乔布斯本能地喜欢整合系统,因此坚定地选择了站在封闭这一边。家酿计算机俱乐部传承的黑客精神支持开放。在开放系统中,几乎没有集中控制,人们可以自由地修改硬件和软件,分享代码,按照开放标准编写软件,避开专有系统,内容和应用程序可以跟各种设备与操作系统兼容。年轻的沃兹尼亚克就属于开放阵营。他设计的Apple II容易拆解,提供了大量插槽和端口,供用户随意插入需要的配件。而乔布斯推出了Mac,成为封闭阵营的创始人。Mac就像一个家电,硬件和软件紧密结合,完全封闭,不允许用户进行调整。乔布斯牺牲了黑客精神,只为打造无缝且简单的用户体验。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乔布斯一声令下,禁止为其他公司生产的电脑提供Mac操作系统的授权。微软则反其道而行之,授权其他电脑企业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不加任何限制。这样的电脑虽然不是最优雅简洁的,却帮助微软称霸了操作系统领域。最终,苹果的市场份额缩减到不足5%,微软的策略宣告成功,成为个人电脑领域的赢家。

然而,从长远来看,乔布斯的模式也是颇具优势的。虽然苹果电脑的市场份额不高,但其他品牌的电脑大同小异,千篇一律,因此苹果仍能保持巨大的利润率。以2010年为例,苹果在个人电脑市场的营收仅占7%,但却攫取了35%的营业利润。

更重要的是,在21世纪初,乔布斯对端到端整合的坚持,使苹果在发展“数字生活中枢”战略时抢占先机,其台式电脑可以与其他各种便携式设备无缝连接。例如,iPod是苹果紧密整合的封闭系统的一部分。要使用iPod,就必须使用苹果的iTunes软件,并从iTunes商店下载内容。苹果后来推出的iPhone和iPad也是如此。苹果的产品一向设计优雅,使用便捷,相比之下,竞争产品既粗制滥造,又不能提供端到端的无缝体验,两者对比鲜明。

这个策略行之有效。2000年5月,苹果的市值仅为微软的1/20。2010年5月,苹果超越微软,成为全球最有价值的科技公司,到2011年9月,苹果的市值已经比微软高出70%。2011年第一季度,Windows个人电脑的市场占有率下滑了1%,而Mac的市场占有率则增长了28%。

此时,移动设备领域已经战火再起。谷歌采取了开放的策略,推出安卓操作系统,授权给其他平板电脑或手机制造商使用。到2011年,谷歌在移动市场的份额已与苹果的相当。像安卓这样的开放系统最为人诟病的缺点就是“碎片化”。各大手机和平板电脑制造商都会自行修改安卓系统,进而形成了几十种版本和风格,因此,专门为某一个版本设计的应用程序可能无法在其他版本上运行,或者有些功能无法充分实现。封闭和开放都有其优点。一些人希望能自由地使用更开放的系统,从更多的硬件中做选择;另一些人显然更喜欢苹果的紧密整合和严格控制,因为这样的产品界面更简单,电池更耐用,操作更友好,内容处理更便捷。

乔布斯的模式也存在缺点:他执着于产品的赏心悦目、易于使用,所以不愿意给用户授权。哈佛大学的乔纳森·齐特林(Jonathan Zittrain)是开放环境的坚定支持者。他对开放环境的议题思考深入,著有《互联网的未来:光荣、毁灭与救赎的预言》一书,开篇就是乔布斯介绍iPhone的场景。齐特林警告说,使用“被控制网络束缚的无菌设备”取代个人电脑,后果会非常可怕。科利·多克托罗(Cory Doctorow)则更加狂热,他为波音波音(Boing Boing)网站写了一篇名为“为什么我不买iPad”的宣言:“iPad的设计很为用户考虑,反映了团队的聪明才智,但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其对用户的蔑视。如果你买了一台iPad给孩子用,并不能启发他们去对世界进行拆解和重组,而是在告诉他们,就算是换电池这样的小事,也必须交给专业人士来做。”

对乔布斯来说,系统整合是天经地义的事。他解释说:“我们做这些事,不是因为我们是控制狂,而是因为我们想制造伟大的产品,因为我们在乎用户,想对用户体验负全责。我们不想跟别人一样制造垃圾。”他还认为,他这样做是在造福用户。“他们忙着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他们希望我们也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他们的生活千头万绪,有很多事情需要考虑,不应该成天想着怎么整合他们的电脑和数码设备。”

封闭策略有时会跟苹果的短期商业利益相冲突。但是,这个世界充斥着做工低劣的电子设备、难以捉摸的错误信息和令人抓狂的用户界面,因此以极致的用户体验为标志的苹果的产品让人眼前一亮。使用苹果的产品宛若漫步于乔布斯最喜爱的京都禅宗花园,让人见之忘俗,心旷神怡,而这种体验不是通过崇尚开放系统或允许百花齐放来实现的。所以说,有时,把自己交到一个控制狂手里也不错。

乔布斯强烈的个性也体现在他的专注力上。他会选定优先事项,用激光般的注意力对准目标,过滤掉其他任何让他分心的人和事。一旦开始某项任务,无论是第一代Mac的用户界面、iPod和iPhone的设计,还是让音乐公司进入iTunes商店,他每次都全力以赴,毫无保留。但是,对于他不想处理的事,比如法律上的烦扰、商业问题、癌症的诊断或家庭矛盾,他也会毅然决然地选择忽略。这种专注使他可以毫不犹豫地舍弃很多东西。重返苹果后,他只保留了少数核心产品,把剩下的产品全部叫停,进而让公司重新走上正轨。他去掉了不必要的按钮,让设计更简洁;放弃了某些功能,让软件更好用;减少了一些选项,让界面更简明。

他把自己的专注力和对简约的热爱归功于早年禅修的经验。禅修增强了他对直觉的欣赏和重视,让他学会如何过滤掉所有分散注意力或不必要的东西,培养了他以极简主义为基础的审美观。

遗憾的是,禅修并没有给他带来禅意的平静或禅定的平和,而这一缺憾也是他遗泽的一部分。他经常神经紧绷,毫无耐心,也完全不去掩饰自己的情绪。普通人在所想和所说之间都有一个调节器,用于平复自己粗暴的情绪和野蛮的冲动。乔布斯则不然。他为人处世的一大原则就是诚实,即使伤害他人,也在所不惜。他说:“我的工作就是指出不足,而不是粉饰太平。”这样的做法让他极富魅力和感染力,但有时也会让他成为不折不扣的浑蛋。

赫兹菲尔德曾对我说:“有一个问题,我真的很想知道史蒂夫的答案,那就是:‘为什么你有时候要这么刻薄呢?’”就连他的家人也想知道,大脑中那个让人自我克制、不出口伤人的过滤器,乔布斯究竟是根本就没有,还是故意不用?当我问乔布斯这个问题时,他回答说,他天生就没有这样的过滤器:“我就是这样,你不能指望我违背自己的天性。”但我认为,如果愿意,他还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当他伤害别人时,并不是因为他麻木不仁。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能掂量别人的斤两,看穿他们内心的想法,所以他才可以随心所欲地与人相处,劝服他们或伤害他们。

乔布斯个性中令人讨厌的一面并无必要,因为这对他本人来说弊大于利。但这种暴烈的性格有时的确能帮他达成目的。为人彬彬有礼、做事天衣无缝的领导者会尽量避免挫伤他人,反而无法有效推动变革。而几十个被乔布斯虐得死去活来的同事在讲完一连串恐怖故事后都会说,是乔布斯逼他们做了他们做梦都觉得不可能完成的事。这种个性帮他打造了一个全是A级队员的公司。

乔布斯的传奇故事是硅谷创业神话的典型代表:从父母家的车库里起家,最后打造出全世界最有价值的公司。很多产品和服务并不是他直接发明的,但他是把创意、艺术和科技结合在一起的大师,他创造了未来。他见识到图形界面的魅力,之后设计了Mac,而首创图形界面的施乐公司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他想到了在口袋里拥有1000首歌的乐趣,之后发明了iPod,而拥有所有资源和传承的索尼公司却始终没有参透其中的奥秘。一些企业领导者高瞻远瞩,通过统揽全局来推动创新;还有些商界领袖明察秋毫,通过掌握细节来实现创意。而乔布斯兼具两种品质,并做到了极致。正因如此,他才得以在30年里推出一系列颠覆多个行业的产品:

• Apple II:这款电脑采用了沃兹尼亚克发明的电路板,成为首台不仅仅供业余爱好者使用的个人电脑。

• Mac: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 《玩具总动员》及皮克斯的其他大片:缔造了数字想象的奇迹。

• 苹果零售店:重塑了零售店在品牌定义方面的作用。

• iPod:改变了音乐消费的方式。

• iTunes Store:让音乐产业起死回生。

• iPhone:使移动电话兼具随身听、相机、视频播放器、收发电子邮件和网络服务等功能。

• App Store:催生了新的内容创造产业。

• iPad:开创了平板计算技术,为数字报纸、杂志、图书和视频提供了平台。

• iCloud:把电脑从管理内容的核心角色中剥离出来,让个人所有的电子设备无缝衔接,同步更新。

• 苹果本身:乔布斯认为这家公司是他这一生最伟大的作品。苹果不仅是想象力的摇篮,还以最具创意的方式把想象变为现实,成长为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

他聪明吗?他的智力并没有异于常人。与其说他聪明,不如说他是个天才。他那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是发自本能的、不可预见的,有时宛如神奇的魔法。事实上,他就是数学家马克·卡克(Mark Kac)所说的那种魔术师天才,其洞察力如有天赐,需要敏锐的直觉,而不仅仅是大脑的理性处理。他就像一个探路者,可以吸收信息,从风中嗅出端倪,感知到前路的状况。

乔布斯因此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企业管理者,即使在一个世纪以后,也一定会被后人铭记。他将进入历史的万神殿,与发明家爱迪生和汽车大王福特平起平坐。他把诗歌和处理器的力量完美结合,打造了颠覆性的创新产品,在他所处的时代里举世无双。他工作的时候全情投入,锐不可当,跟他共事的人诚惶诚恐,但又备受鼓舞,他也借此建立了世界上最具创新能力的公司。他还在苹果的DNA中注入了设计感、完美主义和想象力,使其可能在此后的几十年里一直都是在艺术和科技的交会点上发展得最好的公司。

还有一件事……

传记作者理应是为传记做结语的人。但这是乔布斯的传记。虽然他并没有把自己举世闻名的控制欲强加在这个传记项目上,但我想,如果我不给他发表最后感言的机会就直接把他推上历史舞台,那就不能准确传达出他给人的感觉——毕竟他的风格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表达自己的意见。

在我们的谈话过程中,他曾多次谈到他希望自己留下什么样的遗泽。以下就是这些想法,是他的原话:

我一直致力于打造一家基业长青的公司,我希望公司的员工对于打造伟大的产品怀有满腔动力。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能获利当然很好,因为只有赚到钱,才有资本打造伟大的产品。但初心一定是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搞错了重点,把赚钱当成了首要目标。这个差别非常微妙,却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为这会最终决定公司招聘什么人、提拔什么人、会上讨论什么事项等一系列问题。

有人会说,“顾客想要什么,就提供什么”。但这不是我的做法。我们的工作就是赶在顾客之前,替他们想清楚他们想要什么。我记得福特说过:“如果我问顾客他们想要什么,他们会告诉我:‘一匹更快的马!’”人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直到你把东西摆在他们面前,他们才会恍然大悟。这就是为什么我从不依赖市场调查。我们的任务是超前读懂那些还没有落在纸面上的东西。

宝丽来公司的兰德谈到了人文和科学的交会点。我喜欢这个交会点,这里有一股神奇的魔力。创新的人有很多,而创新也不是我职业生涯中最突出的特点。苹果之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蕴含着深刻的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因为他们都渴望进行自我表达。事实上,在研发第一代Mac的优秀工程师团队里,有些人会在业余时间写诗或作曲。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达创造性的方式。像达·芬奇和米开朗琪罗这样伟大的艺术家在科学方面也很出色。米开朗琪罗不只是会雕刻,他还了解很多采石的知识。

人们付钱给我们,让我们为他们整合产品和服务,因为他们没有时间整天思考这些东西。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怀有极大的热情,这种热情就会推动你进行整合,推动你把硬件、软件和内容管理变为一个整体。你总是希望实现新的突破,所以必须亲自去做。如果要把自己的产品开放给其他硬件或软件,你就必须放弃一些愿景。

回顾过去,不同时期的硅谷有着不同的典范公司。有很长一段时间,硅谷之星是惠普。然后进入半导体时代,仙童和英特尔脱颖而出。我认为,苹果有一段时间非常耀眼,但后来光芒也逐渐暗淡。而今天,我认为最棒的公司就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比谷歌更强一点儿。我觉得苹果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公司已经发展了一段时间,但仍然处于科技变革的最前沿。

攻击微软非常容易。很显然,他们已经丧失了行业统治地位,变得比较无足轻重。但我仍然很欣赏他们过去的成绩,也了解其中的艰辛。他们非常擅长商业运作,但在产品方面进取心不足,他们本来可以做得更好。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一个搞产品的人,但他真不是。他是个生意人。对他来说,做成生意比打造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终成为世界首富,如果这是他的目标,那么他得偿所愿了。但赚钱从来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很想知道,这真的是他的终极目标吗?他建立了一家了不起的公司,我对此非常钦佩,我也很喜欢和他一起工作。他很聪明,也很有幽默感。但微软的DNA中从来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甚至,就算把Mac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也复制不来。他们根本就不懂其中的精髓。

对于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退,我有自己的理论。公司发展得很好,不断创新,在某些领域成为垄断者,或者接近垄断地位,这时,产品的品质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公司开始重视出色的销售大师,因为他们才是能够推动营收的人,而不是产品工程师和设计师。最终,销售人员成了公司的管理者。IBM的约翰·阿克斯就是个出色的销售人员,头脑聪明,口才极好,但他对产品一窍不通。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公司。当销售人员管理公司时,产品人员就不受重视了,很多人会选择离开。斯卡利加入苹果后,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这是我的错;鲍尔默接管微软的时候,发生了同样的事情。苹果很幸运,东山再起了。至于微软,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任何改变。

我讨厌追求一夜暴富的人以“企业家”自居。他们真实的想法就是在创业后找机会把公司卖掉或上市,借机捞上一笔。他们不愿意耗费心血建立一个真正的公司,而这才是做企业最难的环节。打造长青企业才是真的有所贡献,才能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建立在一两代人之后仍会屹立不倒的公司,这就是迪士尼、休利特、帕卡德及英特尔的创始人所做的。他们打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这就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觉得我对别人很苛刻。如果他们工作没做好,我就会当面告诉他们。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而且我通常也都是对的。这就是我努力打造的文化。我们彼此之间完全坦诚,不加掩饰,任何人都可以告诉我他们觉得我在胡说八道,我也可以对他们说同样的话。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论,对彼此大吼大叫,而我觉得这是最美好的时光。我会直言不讳地说:“罗恩,那家零售店看起来狗屁不是。”也会当着负责人的面说:“我的天哪,这个产品的工程设计搞砸了。”这就是我们共事应有的责任:必须绝对诚实。也许世界上存在着更好的方式,大家都像在绅士俱乐部一样,打着领带,西装笔挺,委婉客气,但我不会这一套,我只是来自加州的中产阶级而已。

我有时很严厉,也许没必要这么严厉吧。我还记得里德6岁的时候,那天我刚刚解雇了一个人,我回到家后,看着里德,就想,那个人也要回家告诉家人和年幼的儿子自己失业了,他一定非常难过。这很不好受,但总得有人来当坏人。我想,确保团队优秀一直是我的任务,如果我不做,就没有人会去做。

你必须不断推陈出新。迪伦本来可以一辈子唱抗议歌曲,这样也能赚很多钱,但他没有在原地踏步,而是不断前进。1965年,他开始在民谣中融入电子乐元素,很多歌迷因此离开了他。1966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先是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们都很喜欢。然后他带着The Band乐队出场,进行电吉他表演,观众席上传出了嘘声和喝倒彩的声音。就在他要唱《像一块滚石》的时候,甚至有观众大骂:“犹大!叛徒!”接着,迪伦说:“给我大声弹!”伙伴们照做了。披头士乐队也是如此。他们不断发展,不断前进,不断完善他们的艺术。这也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前行不辍。否则,正如迪伦所说,如果不是忙着生活,那就是在为死亡忙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想大多数有创造力的人,都想对前人的贡献表示感谢。我所使用的语言或数学不是我发明的,我吃的东西基本不是自己做的,穿的衣服就更不用说了。我所拥有的一切都依赖于人类的其他成员,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取得的。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为全人类做出一点儿贡献。我们要用自己所知的唯一方式进行自我表达——我们不能像鲍勃·迪伦那样写歌,也不能像汤姆·斯托帕德(Tom Stoppard)那样写剧本,那我们就努力用自己所拥有的才能来表达自己最深切的感受,表达我们对所有前人贡献的感激之情,为历史长河再添一笔。这就是我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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