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季周行忽地站了起来,眼中的光泽变幻莫测。

震惊像一抹浓郁的黑,讶异像深邃诡异的蓝,不信似死寂哀伤的灰。

而尚未破土而出的惊喜与极乐像星星点点的银与璀璨的金。

他的眼里,流淌着黑暗却光彩夺目的星河。

言晟抬手想扶住他,他却如触电般躲开。那警惕又胆怯的模样,像一只重伤未愈、靠着本能躲避猎人的豹子。

可是漫漫寒冬,冰天雪地里,只有猎人的家里有摇曳的火光,有足以果腹的食物。

它害怕火,更害怕猎枪,可它饥肠辘辘,又累又痛,如果无法及时找到食物和洞穴,它很快就会长眠雪中。

背着枪的猎人过来了,步伐沉重,如死神的足音。

它匍匐在雪地,伤口处流出的血开出一朵没有生命的花。它想飞奔逃命,可是腿脚瑟瑟发抖,别说跑动,就连站起来都不是一件易事。

它眼睁睁看着猎人走近,眼中满是惊慌与无助。

猎人蹲了下来,沉默地打量着它。

它逃不掉了,于是摆出臣服的姿势,不求猎人救它,只求猎人放它一条生路。

猎人叹了口气,从肩上取下猎枪。

它发出一声颤抖的悲鸣,以为枪口即将对准自己的眉心。

猎人动作一滞,诧异地看了它一眼,轻声问:“你嚎什么?”

它睁着一双写满悲伤的眼,慢慢将头贴在雪地上,悄声呜咽。

——求你放过我。

猎人将猎枪放在地上,转而取下背上的行囊。行囊很重,在雪里砸出一个不大不小的坑。

它不敢抬头,只好抬着眼皮,小心翼翼地偷看。

它嗅到了肉的香味。

猎人从行囊中取出一根刚从市集上换来的肉肠,递至它的鼻子前方。它难以置信地抬头望着猎人,听猎人说:“快吃。”

它饿了太久,狼吞虎咽。

猎人站起身来,重新背上猎枪,却将行囊留在雪地里。

猎人走了。

它茫然失措地看着猎人的背影,又看了看身边的行囊,不由自主地向行囊靠近一步,又靠近一步……

行囊里还有肉肠,它用爪子刨了刨,又将鼻子抵了上去,却终是没有打翻行囊,偷吃肉肠。

雪下得更大了,它舔着伤口上的血,又一次以为自己快死了。而雪夜里却映出一个高大的身影,风声中夹杂着他沉稳的足音。

它立即坐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他在风雪中撕开一道口,身后是一辆粗糙的板车。

它又发出一声嚎叫,他弯下腰,费力地抱住它,将它放上板车,再背起行囊。

那是它第一次被人抱住,第一次知道怀抱竟可以如此温暖。

最冷的冬夜,春天绽放在漫天飞雪中。

季周行单手撑在椅背上,双腿因为疼痛而轻轻颤抖。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刚才正是这只手,重重推开了言晟。

他一时有些失神,以至于没有注意到言晟已经上前一步,站在离他极近的地方。

言晟再次抬起手,这回不给他任何挣扎的余地,揽住他的肩膀,猛一用力,将他搂入怀中。

胸膛相撞的一刻,他骇然地睁大眼,如同那只被困在雪中的豹。

言晟轻抚着他的背,贴在他的耳边道:“季周行,我喜欢你,我爱你。”

春风拂过眉梢上的雪,雪化作冰凉的泪,纷纷扬扬落下。

他十指微颤,陷入短暂的晕眩。

眼泪已经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滑过脸颊,他却固执地守着过去十年深植在心头的偏执。

——怎么可能呢?

——怎么会是喜欢?

——怎么会是爱?

他想挣脱开来,可是言晟的双臂太过有力,禁锢着他,束缚着他,他根本无法动弹。

言晟的手指插入他的发间,再一次将蛊惑渡入他的神经。

“我喜欢你,我爱你。今后你想听多少次,我就说多少回。”

他喉咙发出一阵压抑的低吼,湿润的睫毛下,一双美目清亮若清晨最亮的星。

这句话他盼了十几年,如今真正听到,却觉得有些失真,甚至有些可笑。

然而最可笑的是,他竟然仍会因为这句话而惊骇,而狂喜,而无措,而满心期待。

爱被烧成灰烬,其下却有挣扎求生的青草。

情花败落跌入淤潭,最后一片残瓣却自始至终不肯化作黑色的泥。

潮水褪去,留下满目的荒凉与破败,可来年春至,又涨起一池粼粼的春水。

言晟捧着他的脸,吻落在他的眉心。

雪中的豹以为子弹将穿眉而过,猎人却只是伸出手,宠溺地揉了揉它的前额。

手心的温度,如唇一般温热。

他又惊又急,慌不择言,哑然地问:“你为什么要说这种话啊?”

害怕只是一句漫不经心的安抚,害怕只是又一次恶作剧般的玩弄。

言晟抚开他的额发,将他关进自己的灼灼眸光中,“因为我对你有企图。”

无数金色的光在脑海中穿过,那些光像阳光下细长而柔软的蛛丝,拉着他风驰电掣般地飞奔。

他混乱不已,重重跌落在一张铺着凉席的床上。

光变成了泛黄的旧色,窗外传来聒噪的蝉鸣,日光透过树荫洒入室内,他抬起头,看见言晟正站在床边。

那是18岁的言晟。

记忆发出日历簌簌翻飞的声响,岁月凝结成斑驳的尘埃,他听见当年的自己以一种近乎讨好的声音道:“哎,你对我有企图多好啊。”

12年,是一段多长的时间?

足够春花盛开十二轮,败落十二轮。

足够夏蝉轮回十二世,死去十二次。

足够秋叶回归大地,冬雪汇入江海。

今年的花记不得去年的蝶,来年的蝉不识今年的叶。

秋叶忘却了树枝,而冬雪遗忘了天空。

可人,却记得远隔12年的那句话。

疼痛刻骨铭心,而念想热烈如昔。

他嘴角颤抖,心跳快得承受不住,想要相信,却不敢相信,所以半天才苦笑着摇了摇头,“别开玩笑了。”

言晟拧眉看着他,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

良久,言晟忽然将他抱了起来。

双脚离地的一刻,他背脊一绷,喊道:“你干什么?”

言晟没说话,走出书房,回到客厅,将他放在沙发上。他又看到了那个礼盒,灼热的心脏悄悄紧了一下。

许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言晟亦看向茶几,眼神一顿,迟疑几秒后取出礼盒,出神片刻,轻轻揭开盒盖,取出那一块闪闪发亮的表。

他眼角一抖,手腕已经被抓住。

他看着言晟将那块表戴在他的手腕上,明明是冰凉的金属,手腕却被烫得有如着火。

筋肉为薪柴,热血为火油,火势燎原,刹那间袭遍四肢百骸。

他木然地看着手腕,声音堵在喉咙,沙哑地问:“这,这是……”

“你27岁的生日礼物。”言晟并未放开他的手,蹲在他面前,“没能及时送给你,是我的错。”

他大睁着眼,眼中的星辰熄灭之后,突然绽放出绚丽的光华。

言晟的手掌扣在他的右边膝盖上。

那里还肿着,药油的清凉感与灼热感皆已褪去,只剩下已经麻木的痛。

可是言晟的碰触却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驱散了所有的麻木,唤醒久远得早就被遗忘的锐痛。

他脖颈上涌出一道冷汗,僵硬地坐着。

言晟说:“没有开车追上你,陪你去医院取出玻璃渣,是我的错。”

他眸底的光聚为一簇,结巴着问:“你知道?”

言晟继续道:“没有及时告诉你,我放弃‘猎鹰’是因为想和你在一起,而不是陪奚名,是我的错。”

“没有在你等待救援时,陪在你身边,是我的错。”

“没有告诉你,我回来是想追回你,不是因为奚名不再需要我的陪伴,是我的错。”

“从来没有让你知道‘我爱你’,是我最大的错。”

他屏住呼吸,无法相信,甚至无法理解听到的一切。

直到言晟低下头,隔着布料,亲吻他右膝的伤疤。

星河燃烧成瑰丽的海洋,他身心俱颤,无措得像个孩子。

言晟看着他,缓慢又笃定地说:“你没有求而不得,你不用与任何人同病相怜。”

“我……我……”他眼睫颤抖得厉害,说不出一句完整而有逻辑的话。

他从来不需要言晟向他道歉,他甚至不觉得言晟有任何过错。

错的一直是他,跟言晟没有关系。

十年来他只需要一句“我喜欢你”。

而言晟刚才却靠在他的耳边,现在又看着他的眼睛,告诉他——

“我爱你”。

一句“我爱你”,已经抵过了千句万句“对不起”。

眼泪坠下,泪花砸在表面上,像星河中滑落人间的流星。

无数个委屈的画面在眼前走马灯似的变换——他一身尘土坐在机场的花坛上;他晕眩倒地,跪在碎裂的玻璃上;他的车被护栏夹住,命悬一线;他坐在母亲的墓碑前,轻声叫着“妈妈”……

那些画面覆在一块块精致的彩色玻璃上,玻璃锋利的棱角无数次在他的心脏上划出一道道血口。

可是现在,彩色玻璃悄然破裂,碎成再也无法拼合的残片。

而让它们碎裂的,仅仅是一句“我爱你”。

他爱得太狠,渴求的却太少,言晟只用说一句“我爱你”,便足以击碎他十几年积攒下来的所有委屈,治好他全部鲜血淋淋的伤。

他无可救药地发现,自己和18岁时没有任何不同,仍是那个一心渴求言晟“企图”的少年。

情花从淤泥里探出一枚小小的花苞,因为它听见了让一切解释与道歉黯然失色的告白。

我,爱你。

番外1-细枝末节

(3)

20岁的春节,是大院一帮纨绔聚得最齐的假期。

言晟回来待了半个月,隔三差五被邀去喝酒打牌。那时他与季周行的恋情尚未曝光,长辈们一概不知,兄弟发小们却摸得门儿清。

大家都瞧在眼里——言二和季少喝酒只喝一轮,打牌只打半场,装腔作势露个脸,走走过场就溜走。

连假期结束前的最后一次聚会也要中途开溜。

那天季周行穿了一件款式夸张的超长黑风衣,脚上踩着一双复古牛皮短靴,金发束成大背头,发间还别了两枚黑色的夹子,整个人显得高挑拉风,往人堆里一站,甚是惹眼。

言晟一看就皱起眉,但也没多说什么。两人各开各的车,一前一后赶到会所。

季周行渴了,进门就嚷着要喝水,言晟已经坐下打牌,知道他来了,却连头也没抬。周远棠没找到多余的杯子,将自己喝了小半的果汁递过去,笑道:“这儿。”

季周行拿过一饮而尽,言晟这才瞥去一眼,旋即唇角一沉,打牌连输七把。

这天晚上有饭局,下午大伙儿各玩各。季周行和周远棠、荀慕生在隔壁打桌球,言晟打牌打得心不在焉,洗牌的时候老往桌球室看,乔扬揶揄他两句,他干脆不打了,拿上两个人的衣服,径自往桌球室走。

季周行打得高兴,言晟站在他身后时,他正乐呵呵地跟荀慕生说:“操,下一杆捅爆你屁眼!”

周远棠笑着指了指他后面。

“走了。”言晟将外套扔他头上,冷着脸转身就走。

“嗷!”他干嚎一声,一把抱住那又长又沉的风衣,精心打理的发型已经被压坏了。

言晟拐出桌球室,他顶着一头滑稽的金毛边追边喊:“二哥,等等我!”

“操!不打了?”荀慕生捡起被丢下的球杆,吼道:“你他妈不是要捅爆老子屁眼吗?这就跑了?”

“算了,让他去吧。”周远棠招了招手,“咱俩继续。”

言晟走得快,季周行来不及披上风衣,追到会所大门口才追上。

言晟瞪了他一眼,他丝毫不生气,反倒有些高兴,笑嘻嘻地问:“二哥,咱们去哪?”

言晟收回目光,懒得回答,直接往停在不远处的车走去。

季周行当然是亦步亦趋紧随其后,可是刚迈出两步,又突然被堵了回来。

言晟从他怀里扯过风衣,抖了两下,一脸阴沉地说:“穿上。”

“哦。”他侧过身,双手抻进袖管,还没来得及整一整衣领,就被言晟往后一掰,直接转了180度。

他没站稳,往后退了一步,言晟动作极快地揽住他的腰,将他捞了回来。

他差点撞到言晟的脸。

言晟倒也不躲,一边给他紧扣子,一边数落道:“你跑这么快干什么?衣服都不穿就往外面跑,没见正刮风啊?”

恋人的气息喷在脸上,他心头酥酥麻麻,出了几秒神才小心翼翼地说:“二哥,这是风衣……”

“风衣怎么了?”

“风衣的扣子只是装饰。”

“那又怎样?”

“就……扣上去很难看啊。”

言晟眉头一蹙,食指勾住他上腹位置的一枚长扣往里一拉,直接将他带进怀里。

他顿时红了脸,又听言晟说:“以后不准穿这件衣服。”

他抬着眼皮问:“啊?不好看?”

“丑。”

“不会吧?”

“头发也丑。”

“……”

“等会儿染回去。”

“为什么啊?”

“我不喜欢。”

就因为这四个字,季周行老老实实在美发沙龙坐了两个小时。

头发被染回黑色,还顺带剪短了一些。少了些许痞气,多了几缕干净。

染发是件超级无聊的事,言晟居然也不留下来陪他,给发型师交待几句就走了。他坐在椅子上抻着脖子喊:“二哥,你去哪?”言晟也只是冷冰冰地地回了句“出去走走”。

他撇了撇嘴,心里有些难过。

好在言晟并未离开太久,回来时两只手都拧着购物口袋——看牌子还全是名牌男装。

他有些稀奇,歪着头问:“二哥,你买衣服去了啊?”

“嗯。”言晟看了看时间,“还有多久?”

发型师说:“马上就好。”

言晟点点头,又问:“有没换衣服的地方?”

“有的。先生您现在要换?”

“不,等一会儿。”

头发染好了,季周行从椅子上下来,对着镜子瞅了好一会儿,始终有些不习惯,正想回头问言晟“是不是不太好看,要不再烫一烫”,就被塞了满怀的购物袋。

言晟指着不远处的更衣间,面无表情地命令道:“拿去换了。”

他一惊,“给我买的?”

言晟不耐烦地摆手,“快去。”

他又惊又喜,拿出新衣服时却险些吓掉下巴。

厚实的黑色羽绒服,胸口有只熊的厚毛衣,没有任何装饰的直筒牛仔裤。

基佬向来鄙视直男的审美,更何况是基得特别时尚的季少爷。

他瞪着这一堆衣服,实在没有勇气往身上穿。不久后言晟来敲门,催道:“磨磨蹭蹭干什么?”

“啊?哦!马上!”他回了一声,又迟疑片刻,最终重重叹气,昧着良心拿起那件有熊的毛衣。

打开门时,他垂头丧气,实在不愿意照镜子。

言晟左看右看,捧着他的脸往上一抬,评价道:“不错。”

他努力控制住翻白眼的冲动,有气无力地说:“谢谢二哥。”

言晟“嗯”了一声,从他手上接过装着被换下衣服的口袋,顺带牵住他的手,说:“回去了。”

路上有些塞车,席间季周行被吐槽了好几次“出去时还是金毛,回来就成了黑毛”。他有点尴尬,倒是言晟挨个怼回去,且每次都是同一句话——“关你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