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重逢

“我们以前……也曾经一起旅行过,”冯斯说,“坐过飞机,坐过大巴,也有过自驾——你开车。不过一起坐火车还是第一次。去云南的路那么远,你为什么要选火车呢?”

“火车旅行是人生的一大乐趣,”姜米说,“我一直都想在中国坐一次长途列车。再说了……”

“再说什么?”

“火车上没有别的事儿可做,正好可以稍微多了解你一点,”姜米回答,“好歹你也是我的前男友啊,我不能对你一无所知。”

两天前。

冯斯刚刚动了去云南一趟的念头,就接到了姜米的电话,这一通电话让他很是意外。

“我还以为你再也不愿意和我说话了呢。”冯斯说。

“其实我是来向你道歉的,”电话那头的姜米说,“我那天对你说的话,说得太重了,对不起。你所处的是一个极端的环境,和在学校里读读书考考试吃吃喝喝根本不一样,在那样的环境之下,思考问题的角度也必然不一样。虽然我还是很反感你抹去了我的记忆,但是至少……我知道那是你无奈的选择,而且是出于对我的重视。”

“谢谢你的理解。”冯斯轻声说,眼睛微微有些发热。这才是我喜欢的姜米,他想,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甚至有些糊里糊涂,但从来不会蛮不讲理。

“所以我想要补偿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我请你吃顿饭。”姜米说,“地方你挑,上次你告诉我的,你以前答应过要带我吃遍北京城。”

“我很愿意实践这个诺言,但是估计得押后了,”冯斯说,“我正准备订机票,今天晚上就要出发去云南。”

“是为了魔王世界的事情吗?”姜米问。

“是的,我是日理万机的天选者嘛。”冯斯说。

“那……能不能带上我?”姜米忽然说。

“带上你?”冯斯很是意外,“你现在已经和这个世界没什么关系了,为什么要去凑热闹?”

“因为我不甘心就这样把那段记忆永久地放弃掉,”姜米说,“如果它曾经存在过,我就要想办法把它找回来。这件事不光和我有关,还牵涉到我妈的死,还牵涉到我爸的往事——尽管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但一向对我很好。我不想就这么放过它,那样至少是对不起妈妈。”

姜米的语气很平淡,好像只是在说着一起吃饭之类的小事,但冯斯很清楚,她打定了的主意就绝不会更改。更何况,他想要见到姜米,想要和姜米呆在一起,想要和姜米一同做任何事情,哪怕不是以男女朋友的关系。

他沉默了一阵子之后,开口说:“不必说谎话,我当然很想带上你,但是……你男朋友不会有意见么?”

“啊,我和他已经分开了。”姜米说得很轻快。

冯斯倒是一愣:“分开了?为什么?”

“我脑子里还想不太明白我和你的关系,”姜米说,“如果同时还拴着他,那对他太不公平了。反正我们来了北京才认识的,总共也没开始多久——他现在估计已经去追求新的姑娘去了。”

冯斯叹了口气,心里并没有欢愉感,文潇岚的前男友周宇玮的影子又在脑海里出现:“好吧,你们美帝人民就是那么奔放……你总是有自己的主意。那你什么时候方便出发,我来订票。”

他想了想,又补充说:“不是那么着急非要在这一两天出发,你有事要处理的话,可以晚几天。”

“我倒是没那么着急,不过听你的口气,这一趟云南之行好像也不是特别特别着急,是吧?”姜米的语气里忽然多了几分狡黠的意味。在过去相处的日子里,这样坏坏的小狡猾每每让冯斯心动不已,此刻再听到这种亲昵的语气更是恍如隔世。

过了好几秒钟他才反应过来:“确实不必争分夺秒,不过,你又有什么坏主意了?”

“这个‘又’字用得很奇怪,不过么……”姜米的声音里带有一种懒洋洋的笑意,“既然时间没那么紧,我们坐火车吧?”

“火车?”冯斯一怔,随即明白过来,“你还真是贪玩呢。好吧,不在乎多这一天,我买火车票。现在是旅游淡季,卧铺票应该没问题。”

“硬座都没问题!站票都无所谓!”听筒里传出姜米的吼叫声。

“井底之蛙!等你真正见识过中国式硬座才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冯斯恫吓说。

于是两人坐在了开往云南的火车上。冯斯顺利地买到了两张软卧票,姜米一开车就靠到下铺的床铺上,死死盯着窗外。

“没那么夸张,我们还得在华北平原上跑很久,无非是千篇一律的农田和村庄。”冯斯说。

“那些也很有趣啊,”姜米回应说,“毕竟是和我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我在其他国家旅行的时候,就蛮喜欢在路途中看着那些当地居民的房子,想象住在里面的人们的生活。”

“那只是你们有钱人的好奇心而已,以前我就跟你解释过,不过你已经不记得了,”冯斯说,“真要你住在这种地方,不出一星期你就要疯的。”

“我只是好奇一下嘛……”姜米撅起嘴,“听起来,你以前好像经常教训我的样子。”

“因为能够让我教训的笨蛋不多啊,”冯斯坏笑一声,“难得抓住一个,还不赶紧过足瘾?”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姜米说,“上一次时间太紧,你只讲了个大概,里面好多细节我还蛮好奇的。尤其是那个张献忠地宫里的金字塔,太好玩了!”

冯斯笑了笑,心里有些迷乱,却也有些欣慰。这确实是他最熟悉的那个姜米,无论心里有多少伤感多少疑团,却总能够转移注意力,用各种开心的想法来让自己的心情阳光起来。他突然间意识到,他之所以喜欢上姜米,喜欢姜米在身边的感觉,就是因为姜米总能用她的快乐去感染他。文潇岚何一帆等不少人都曾经向冯斯指出过,他是一个喜欢把一切负面情绪深藏在心里、却又无法消化的人,这让他虽然在人前总是笑口常开,内心却始终涌动着种种暗流。

只有和姜米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能够短暂地忘却天选者的压力,短暂地抛开各种各样的不如意,真正全身心地享受生活中那些点滴的小小快乐。这样的快乐虽然很短,却深刻入骨,难以忘怀。

“你在发什么呆?”姜米敲敲他的头,“又在想哪儿的漂亮姑娘了?”

“面前这个。”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两个小时后,火车到了第一站,能容纳四人的软卧包厢里又来了两名乘客。冯斯无法再讲述和魔王世界有关的细节,只能挑一些两人旅行途中的趣闻讲一讲。姜米仍然听得饶有兴味,还不时挑一些细节要求冯斯重点解说。

坐火车真好,冯斯想。

窗外的景物渐渐暗了下去,车厢里充斥着各种方便面的气味。姜米的兴奋劲过去了,也看不清楚风景了,吃过晚饭后就一脸困倦地缩在床铺上,很快就睡着了。冯斯替她盖好被子,自己却没有丝毫睡意,坐在自己的铺位上发着呆。

时隔半年,终于又能和姜米一同出行了,这一路上两人之间融洽的气氛也的确让他心花怒放。然而,当终于有空闲可以静静地想一想心事的时候,姜米带来的温暖散去了,冰冷的现实从冰海之下浮了出来。

虽然蠹痕被初步唤醒,他依然不具备保护姜米的能力。那个神奇的无中生有创造物质的蠹痕,或许在未来能够创造出令整个守卫人世界都震惊的事物,但在现在,它最多也就变出一碗一揉就碎的方便面。如果再遇到心怀歹意的守卫人,再遇到黑暗者,他还是无力抗衡,只能期待运气。

一想到这里,他隐隐又有点后悔,但很快地,他把这种后悔强行压下去了。不要患得患失,不要患得患失,他在心里发狠地想着,每一次权衡过来权衡过去,最终的结果都是灾难。顺应着本心吧,至少本心不会欺骗自己。

我喜欢这个姑娘。我享受和她呆在一起的每一秒钟。这就是我的本心。

睡在上铺的乘客关掉了包厢里的灯。天地间漆黑一片,只有一些遥远的灯光断断续续地透过窗户照进来,从冯斯的脸上飞快地掠过。

记忆幻境中的魔仆终于被范量宇生生撕成了两片。炎热的荒漠消失了,这个房间四围的玻璃墙壁也变得灰暗。

文潇岚默默地跟在范量宇背后走出房间,耳畔似乎还萦绕着范量宇和魔仆之间最后的对话。

“我的生命卑贱如蝼蚁,死了也无关紧要,”魔仆用最后残存的力量说,“但是你……真是可惜啊。你是黑暗力量在人间最合适的代言人。”

“快去死吧。”范量宇简短地回答。

然而,当范量宇回答这句话的时候,文潇岚分明能感受到他内心的一丝丝微小的波动。一个可以单挑掉魔仆的强大存在,真的属于脆弱的人类么?如果我真的成为魔王的同伴,我又能够做些什么呢?

不过,在这一刹那的犹豫之后,一股凶猛磅礴的仇恨的潮水淹没了一切,范量宇重新变得坚定。这仇恨是无差别不分阵营的,既包含对魔王的痛恨,也包含对人类的蔑视,让文潇岚十分好奇:这样的仇恨到底从何而来?

她很快就会知道了。

之后的几个房间,基本都是范量宇各种各样的杀戮,而文潇岚也越来越感觉到了自己情绪的波动。范量宇说得没错,一次次进入记忆长廊之后,进去的人都会受到记忆中情感的无形感染。她开始越来越不害怕,越来越对那些死尸和鲜血习以为常,甚至于已经可以隐隐体会到杀人的快乐。这绝不是什么好迹象,但她却无法控制,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下走。

她甚至还看到四大高手在贵州山区对抗“老祖宗”的画面。虽然已经听到冯斯讲述过,此刻能够身临其境地看着那些狰狞的妖兽和进化得像一只海底巨型章鱼一样的老祖宗,她还是禁不住紧张得手心直冒汗。也还真是冯斯这种浑不吝的货色,才能经受住那样的精神冲击,她想,要是换了我,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陷入这样的境地,多半要直接吓瘫在地上了。

恍恍惚惚中,她迈进了下一个房间。一走进去,她就感觉到氛围的变化:不再有先前那种残酷凶狠的杀意,不再有尸山血海里的陶醉与满足,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十分奇特的体会。

她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汇来概括这种感觉,像是沉重,像是忧郁,像是麻木,又像是绝望——深沉的、不含丝毫侥幸的绝望。

范量宇也会感到绝望?文潇岚感到不可思议。她侧头看了一眼范量宇,发现范量宇的脸色格外阴沉,牙关似乎都咬紧了。

她连忙打量了一下眼前展开的新的幻境,发现这里似乎是一处垃圾场,堆积如山的垃圾给人带来种种视觉上的压抑感。幸好幻境里闻不到气味,文潇岚想,不然恐怕要被这里的臭气熏昏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文潇岚发问,却没有得到回答。再一看,范量宇不知何时背对着垃圾场站立着。她忽然间明白了,曾经发生在这里的那一幕,一定是范量宇不想重温的。

她想要上前和范量宇站在一起,既然范量宇不看,自己也不看,对方却忽然开口说:“你去看一看也好。有些事情我不喜欢告诉别人,但是你……你可以知道。去吧。”

范量宇的口吻依然平静。文潇岚愣了愣,咬咬牙转过身去,走进那座垃圾场。这段记忆所发生的时间是在黄昏时分,整个垃圾场里一片昏暗,偶尔有金属制品在最后的夕阳光芒下反射出黯淡的红光。她在垃圾场里转了一圈,忽然间,视线里出现了一个畸形的身影。

那是一个小男孩,看起来只有四五岁大,浑身脏乎乎的,肩膀上却诡异地顶着一大一小两颗头颅。这毫无疑问就是童年时代的范量宇。

文潇岚心里一颤。她还记得范量宇曾经说过,他的年纪可能在二十七八岁左右,那么,范量宇四五岁的时候,自己应该还没有出生。眼前的范量宇,身躯瘦瘦小小,两条胳膊细得像面条,一看就是严重营养不良,和现在这幅强壮的体态差距甚远。

她也一下子想起了范量宇之前曾和她说过的话:“我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时候,我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时候,我被人关在铁笼子里卖钱展览的时候,我被一群小地痞打得跪在地上讨饶管他们叫爷爷的时候……这些你都没有看到过。”

原来他说的那些都是真的。文潇岚呆呆地看着这个生存于自己还未出生的年代的范量宇,只觉得一种难言的酸楚从心脏部位开始蔓延,一直流遍全身。她看着范量宇拖着瘦弱的身躯,熟练地在垃圾场里翻找着可以入口的东西,包括发霉的馒头,没有啃干净的肉骨头,没有吃完的鱼,烂菜叶子……他的脸上满是污垢,眼神空洞麻木,似乎连任何思想都不存在,

这是那个许多年后杀人如草芥的杀戮机器?这是那个让守卫人世界中的每一个人都感到畏惧的疯子、狂人?这是那个让魔仆都垂涎其力量的绝顶高手?现在这个占据了文潇岚视线的,只是一个脆弱无助的肮脏小乞儿,一个也许第二天早上就会饿死的畸形儿。

她不忍心再看下去,只希望这段黑色的记忆赶快过去,正想要转身离开,前方忽然出现了几个人影。仔细一看,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和范量宇一样满身污秽的少年拾荒者,而他背后跟着的人,衣着却都很干净。这是几个十多岁到二十来岁不等的年轻人,打扮得流里流气,发型也模仿着90年代初的流行歌星的发式。他们大概是那个年代的街头小流氓。

“就是他!”少年拾荒者兴高采烈地说,“你们自己看,我没有骗你们!真的是两个脑袋,两个脑袋啊!”

小流氓们两眼放光,吹着口哨围了上去。范量宇听到声音,扭过头看了一眼,眼神里依旧木然。他停住动作,默默地坐在地上,一言不发,也并不逃跑,即便是在为首的小流氓一脚把他踢翻在地上的时候,他也没有躲避。看上去,他对于即将发生的这一切早已习以为常。

但文潇岚却难以忍受眼前的一切。她一时间怒火中烧,冲上前去狠狠一拳打向小流氓的胸口,拳头从对方的胸口穿过,落在空气中。这一切都只是记忆中的幻影,文潇岚无法改变分毫的幻影。

“你们住手……住手!你们这些混蛋!住手!”文潇岚终于歇斯底里地怒吼起来。她只恨自己不能跳上时间机器,回到二十多年前的这座垃圾场,把这些小流氓一个个碎尸万段。在模糊的泪眼中,幼年范量宇小小的身体正在小流氓们的拳打脚踢下在地上滚来滚去,脸上和额头上一片片地擦破,鲜血横流。但这个小小的孩童始终固执地沉默着,没有喊痛,没有求饶,没有掉泪。

就在这时候,一只手放在了她的肩头上,她回头一看,是真正的范量宇。满腔的怒火突然间转化为无法遏制的伤悲,文潇岚一把抱住范量宇,失声痛哭起来。

范量宇没有躲开,任由文潇岚靠在他肩头倾泻着泪水。过了几分钟,他缓缓地说:“不必在意这些事,人活着原本就是为了承受一切。走吧。”

文潇岚恍恍惚惚地跟在范量宇身后,接下来几个房间里的记忆,她都没有心思再仔细看。不过,刚才哭的那一场,反而让她的情绪得到了释放,先前累积的那些负面感觉好像轻了不少。

“我刚才……总算是体会到了想杀人的冲动了,”文潇岚说,“原来是那么样的一种感觉。你每次杀人的时候……都是那样吗?”

“开始的时候是那样,但很快就没有感觉了,”范量宇回答,“就像是溶进了血液里的本能。”

“我宁可你没有这样的本能。”文潇岚摇摇头,跟着范量宇走进了又一个房间。她原本以为,要么会看到一场见惯不惊的范量宇式屠杀,要么会看到让她心里无比刺痛的童年被人欺侮的场景,但刚刚进门,她就体会到了一种在先前的所有记忆里从来没有体会到过的情感。

幸福。快乐。满足。就像父母离婚之前,她和父母、

幸福?

文潇岚实在感到难以置信。她无法想象,这个承受了世界太多痛苦,又给世界施加了太多痛苦的怪物,竟然会有如此全身心幸福的时刻。她连忙抬眼看向前方,只见这一段记忆幻境所处的环境是一间教室。

真的是一间教室,大约能容纳二十余人左右的普通小教室。教室里摆放着十多张课桌,大多是空着的,只有两张挨在一起的桌旁坐着人。其中一个是范量宇,看年纪比先前流落街头被欺负的时候稍微大一些,可能有七八岁的样子。但此刻的范量宇,身上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脸上虽然布满伤疤,却都是旧伤,并没有新伤痕。而他的脸上,竟然带着笑容。

文潇岚所认识的范量宇,并不是一个不会笑的人,事实上,他经常发笑,但几乎全都是冷笑、怪笑、狂笑、讥嘲的笑、轻蔑的笑。她几乎从来没有见过在范量宇的脸上出现那种真诚的、发自内心的笑容。

然而现在,她看见了。八岁的范量宇布满伤疤的面庞上挂着略有些羞涩的笑容,正在和坐在他身边的一个小女孩交谈着些什么。文潇岚心里一动,猜到了这个女孩是谁。

她快步走到两人身边,低头一看,果然不出所料,这正是范量宇所珍藏的那张照片上的女孩。此刻的她和范量宇年纪相仿,大概也是七八岁左右,身上带有一种独特的优雅和文秀。

“你看,我早就说过,你不但不笨,而且比其他人都聪明,”女孩说,“这次考试,你的分数比我都高啦。再过几个月,你也许就是家族这一批孩子里的第一了。”

“我一定能拿到第一的。”范量宇说。

女孩凝视着范量宇,缓缓地点了点头:“你确实能拿第一,但是,没有什么用的。”

范量宇的身子轻轻抖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说:“会有用,一定会有用的。这个世界不是光凭武力就能取胜的,还得要智慧。范家需要军师,我可以做这个军师,只要我证明我比其他人都聪明,就可以……”

“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女孩的手轻轻按在了范量宇的手背上,“爷爷之所以收养你,就是看中了你的蠹痕觉醒后那种足以改变格局的可怕力量。你就算是全世界智商最高的人,他也不会放弃唤醒你的。”

“我不能那么做!”范量宇的拳头握得紧紧的,“那样的话,你会死的!我不能拿你的命换我的命!”

“不是这么算的,”女孩温和地摇摇头,“我们是守卫人,这只是我们的宿命而已。至少,把我的生命放在你身上而不是其他人身上,我会觉得很高兴。”

“但是我不高兴!”范量宇提高了声调,“我的命根本不值钱,早就应该死掉几百次了!但是你不能死!”

“你的生命很宝贵,不要妄自菲薄。而且,不是你,也会有其他人。”女孩说,“我的生命就是为此而准备的。”

范量宇沉默了许久,重重地一拳头砸在桌子上:“我不信命!”

这段记忆结束后,文潇岚看了看范量宇。范量宇的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但脸色苍白,目光里闪烁着奇异的光彩,既像是怀念,又似乎饱含着痛苦。

“我大致听明白了,你后来被范家收养了,那个女孩子也是范家的人。但是,牺牲她的生命来唤醒你的力量,是什么意思呢?”文潇岚问。

“范家人在一个无意间的场合发现了我,并且判断出我就是他们一直想要找的那种人,于是收养了我。”范量宇说,“我的两颗头颅里都带有附脑,两个附脑共同作用,能够激发出比普通的单附脑守卫人更加强大的力量。但是,同样也由于有两个附脑的原因,如果过早觉醒,我的身体可能会难以支撑。所以,我的附脑一直处于休眠状态,需要特殊的力量来唤醒。”

“你所说的特殊力量,是不是就是那个女孩?”

范量宇缓缓点头:“是她。那是一种通过特殊血统遗传的罕见附脑类型,所激发出的蠹痕有点类似于冯斯那种催化的能力,但冯斯的催化是暂时的,她的催化却是永久的,能够在极大提升他人附脑力量的同时,保护脆弱的人类身体不被吞噬。但是,使用者自己也会因此力竭而死。”

“也就是说……用一条人命去制造一个超级杀人机器,”文潇岚神色黯然,“果然就像你们那时候的对话里所说的,要成就你,她就必须死。那后来呢?难道……真的……”

“我想你很快就会看到了。”范量宇说着,推开了下一扇门。

恐惧和愤怒。这是文潇岚第一时间体会到的情感。范量宇好像是处在某种极度的紧张和恐慌中,似乎生怕某些事情发生,但文潇岚知道,范量宇所害怕的事情绝对和他自身无关,这是一个根本不怕死的人。那么,他所担心的是什么呢?

眼前的场景逐渐清晰,看上去像是一间现代化的手术室。手术室的中央是一个手术台,范量宇就躺在手术台上,一动也不动,身边站着一些身穿无菌手术衣医生模样的人。文潇岚走上前去看了一眼,差点惊叫出声。

范量宇四肢被粗大的铁链牢牢束缚住,已经被开膛破肚,但意识却依然清醒。由于范量宇一向不害怕痛楚,她无法判断这个怪物到底有没有打麻药,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范量宇看上去对自身的境况丝毫也不在意,还能转动的眼珠一直看向手术室的大门方向。他此时的容貌已经和真实世界中的样子差不多了,是一个成年人。

这难道就是刚才范量宇所说的那间私家诊所?

“你再怎么看也没用的,”一个全身笼罩在无菌衣里的人冷笑着说,“舒琳从来会以家族利益为重,即便你替她策划了逃跑路线,她也绝不会逃的。”

“家族花费那么大的力气、在你的身上消耗了无数的宝贵资源,是为了什么?为了把你培养成一个读书人吗?你还想跑,还想带着舒琳一起跑,简直是该死,该死!”

范量宇紧咬牙关,一言不发,目光中的仇恨仿佛能将空气点燃。手术室里一片死寂,一滴汗珠落到地上的声音都可以听到。在这种莫名的紧张氛围里,就连文潇岚也觉得心跳加速、心烦意乱。

突然之间,手术室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穿着无菌衣的人推着一架轮椅走了进来,轮椅上坐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女。这正是相片上的那个女孩,也是一直陪着范量宇读书和成长的那个人。

“不!!!”范量宇骤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绝望怒吼。

文潇岚急忙转身,看向真实世界中的范量宇。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双头怪物此刻正低垂着头,宽厚的身躯止不住地颤抖,强烈的悲伤情绪仿佛感染了所有的空气分子。

辗转换车后,冯斯和姜米来到了目的地。这是一座典型的依托附近矿山建立起来的小镇,有着为矿山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服务的各种设施机构,几乎就是一座缩微的城市。和中国众多类似的矿区城镇相仿,这里热闹、喧嚣、肮脏,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由于能源行业的不景气,整座镇子在喧闹的表象下隐藏着不安与萧条。

两人从布满灰尘的中巴车里钻出来,冯斯伸手拦下一辆拉客的电动三轮摩托,告诉了司机一个地址。

“十块。”司机眼皮都不抬。

“两块就到的距离,大哥,你以为这里我没来过?”冯斯说。

司机瞪了冯斯一眼,挥了挥手:“上车。”

“你真的来过?”姜米低声问。

“当然没有。”冯斯也低声回答,“我在网上订房间的时候已经把路线细节打听清楚了。老板娘专门提醒我,从车站到旅馆,坐电动摩托只需要两块钱。”

“这样的地方也能网上订旅馆?”姜米一脸惊讶。

“不要小瞧了中国人民的网络依存度,”冯斯说,“小地方的人也是很有商业头脑的,这些年很多贫困地区的年轻人还在尝试利用电商手段把家乡的农产品卖到城市去呢。”

这段路的确很近,两人没说上几句话就已经到达目的地。旅馆还不小,有三层楼,相比起周围遍地垃圾的街道和污水横流的地沟,已经算得上干净了,房间里甚至还有wifi。不过,并没有独立的卫浴,只是每层楼有一个厕所和一个洗澡间。冯斯担心这样的条件会让姜米不舒服,姜米却大大咧咧地摆摆手。

“这地方已经很好了,”姜米说,“就算没厕所都不是什么问题,以前我和朋友驾车穿越美国西部的时候……”

“行了行了!别说那些影响你光辉形象的话了!”冯斯连忙拦住她,“六点半了,咱们吃饭去吧。”

“我要吃过桥米线!”姜米嚷嚷着。

姜米如愿吃到了热气腾腾的过桥米线。冯斯看着她吸溜米线笑逐颜开的样子,恍惚间觉得又回到了几个月前陪她奔走于四川公路上的情景。那时候也是这样,自己满怀心事,老是惦记着身边那些无穷无尽的大小麻烦;姜米却浑不在意,一丁点小小的幸福都能让她马上开心起来。

他还记得有一个和眼下差相仿佛的傍晚,饥肠辘辘的两人在一个四川小县城的路边遇到了一个挑着担子卖豆花的小贩。不太能扛辣的姜米先要了一碗不放辣椒的,但看着冯斯的碗里红亮亮的辣椒油,实在禁不住诱惑,也加了一勺。

“好辣好辣!”姜米眼泪汪汪地吸着凉气,恨不能蹦起来,脸上却十分满足,“但是真好吃!好吃好吃好吃!”

那时候看着姜米痛并快乐着的可爱模样,冯斯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勇气。为了能继续看到这张面容,他不会畏惧去面对任何挑战。然而,到了最后,他却自己选择了放弃,而且直到现在,他都无法得出结论,那一次的放弃和这一次的重新开始努力,到底哪一个是对的,哪一个是错的。

又或者,我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我就像是传说中世界上最倒霉的人,无论是深思熟虑还是临时起意,做出怎样的选择似乎都不对。

“喂,就算是过桥米线也会凉的!”姜米用筷子敲敲冯斯的碗,打断了他的思绪。冯斯定了定神:“啊,其实我也不怎么饿,一路上吃了太多零食。”

“我看你不是吃了太多零食,是脑子里想的事情太多。”姜米说,“你这个样子简直像个小老头,成天发愁着自己明年要是分不到大房子、子女结婚该怎么办。”

冯斯笑了起来:“说得你亲眼见过一样,现在中国人民都是自己掏钱买商品房了。”

“我没亲眼见过,我妈妈亲眼见过啊,”姜米说,“所以她才要坚定地出国念书。但是我没想到,你又不需要愁儿子分房,居然也一脑门子小老头的皱纹。”

“哪儿有什么皱纹……”冯斯下意识地摸了摸额头,“不过,过去你也总是这么说我,我知道你说的是对的,也想要改正,但是总得要点儿时间吧。”

姜米若有所思:“看来你和我之前想的还是有点不一样。尽管我到现在还在生气你抹掉了我的记忆,但是,你好像看起来也不是那么专横霸道。你只是太笨了而已。”

冯斯苦笑一声:“没错,我确实笨的惊天动地,这一点我从来不否认。”

他不再多说,低下头开始吃东西。姜米看着他:“吃完之后,陪我四处转转吧。”

“这种地方有什么好转的?”冯斯说,“恐怕治安也不好。”

“我身边跟着一个天选者嘛,有什么好怕的?”姜米说。

“天选者?最大的作用大概是可以在挨揍之后给自己变一包创可贴。”

话虽这么说,他还是陪着姜米在镇上转了一圈。小镇的夜晚很热闹,尤其是夜市一条街上挤满了摊贩。下了工的矿工和家属们在这里吃饭和享受廉价的娱乐,电子游戏室和台球室里不断传出喧嚷声。不远处的小镇广场上,农业重金属的音乐混合在无处不在的煤灰粉尘里,在空气中传播。

“到中国那么久还没参观过广场舞大妈呢,”姜米两眼放光,“快陪我去瞻仰瞻仰。”

“其实你早就瞻仰过了,看完之后心悦诚服,表示此景只应天朝有,美帝能得几回闻。”冯斯作低头认罪状,“只不过那段记忆被我抹掉了。我忏悔。”

“那你就现在陪我去补上。”姜米不由分说,拉起冯斯就走。

冯斯只能跟着她来到广场。那里跳舞的大妈其实并不多,但每一个都认真投入,形成以一当百的视觉效果,再加上周围摇曳的灯光和劲爆的音乐,倒也别具特色。姜米似乎光看都不过瘾,干脆跑到大妈们的队伍后面,学着她们的动作起劲地晃动着身体,一副陶醉其中的德行。

这个姑娘,总是有让我轻松下来的能力,冯斯想,就好像天塌下来也要先跳一场广场舞。

这一夜他睡得格外安稳,虽然是住在空气污染严重的矿区小镇,在连独立卫浴都没有的路边旅店,但一想到姜米就在隔壁房间的床上肆无忌惮地打着呼噜,他还是觉得心里安稳平和。

第二天天亮后,他开始在小镇上转悠,用丁骞给他的丁小齐的照片向人们打听。他原本想直接打听祖父,但一想到在双萍山亮出祖父照片时所引发的事端,不敢轻举妄动。想来从丁小齐这样一个无人认识的小人物开始,应当安全系数高一点。

果然,有一些人真的记得丁小齐。他前一段时间的确来过这个小镇,声称是来此地出差的贵州警察,随身还携带着证件。冯斯知道,丁小齐在凡人世界中的身份就是一个正经的乡村警察,而这个身份显然相当好用。

“那您知道那个警察来这儿到底查什么吗?”冯斯问眼前的这个五金店老板。

五金店老板警惕地看了冯斯一眼:“你问这个干什么?”

冯斯从身上掏出一张警官证,在老板面前飞快地晃了一下,然后收起来,一脸不耐烦的讳莫如深的样子,好似在说“你他妈问这么多干什么”。老板不敢多问,嘟嘟囔囔地说:“他问我,有没有见到过一个中年人。街坊邻居聊天的时候说起过,好像不只是我,他也问了别人。”

“是不是那么样的一个中年人?”冯斯形容了一下照片上祖父的相貌。

老板点点头。冯斯又问:“那你见过这个中年人没有?”

“没有特别留意,不过可能见到过,”老板说,“我有一次去疯子明家的卤菜店买吃的,好像晃眼见到过店里有这么一个人,但是也有可能是看花眼了。”

“疯子明?那是什么人?”冯斯问。

“是我们这里水电站的站长,”老板说,“真名叫丰华明,但大家都喊他疯子明,他也习惯了我们这么叫。”

“他要是个疯子,怎么能当站长呢?”冯斯很好奇。

“啊,疯子的意思是说他干的事儿太不同寻常,一般人不会那么做。”老板说,“你们外地人可能没听说过,给我们矿区发电的雾蟒山水电站是藏在地下的,工作环境糟糕的不得了,很难有人能在那儿长时间工作。我以前就在水电站工作过,半年之后就辞职了,那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

老板絮絮叨叨地诉说着水电站的恶劣工作环境以及丰华明如何不可思议地持续坚守,这些冯斯早已在报道中看过了。丰华明在水电站一干就是三十年,从普通员工一直到站长,不变的是勤勤勉勉的工作态度和清贫的生活。这里工资待遇原本就不高,丰华明又命途多舛,妻子在二十多年前怀孕期间遭遇车祸,从此瘸了一条腿,无法上班,只能自己在街边开个小店铺,卖卤菜补贴家用。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车祸的影响,儿子出生之后,始终处在正常智力水平的最底线,虽然还达不到智力缺陷的程度,但脑子一直笨笨的不灵光,初中读完就不再念书了,也找不到好工作,干脆就在卤菜店帮忙。

倒是典型的劳模的人生,冯斯想,总是被无穷无尽的生活折磨着。他沉思了一会儿,老板却有些沉不住气了,小心翼翼地说:“警官,您还有别的事情要打听吗?”

“告诉我疯子明的卤菜店在哪儿就行了,谢谢你。”冯斯说着,心里想道,当时从曾炜的尸身上顺手拿走的警官证还真好用呢。

他离开五金店,找到了丰华明的家,那是一排临街的破败平房中的一间,外间被改成了卖卤菜的窗口。根据报道,这一排平房在矿区初建的时候就已经修建好了,而丰华明就一直住在这里,娶妻生子,从来没有离开过。

丰华明的妻子就坐在窗口处,身旁的墙上很醒目地靠着一根拐杖。她应该是五十岁左右的年纪,但看上去像六七十岁,头发白了一大半,满面沧桑,显然受了许多生活的折磨。冯斯在附近站了一会儿,思索着应该怎么开口向丰华明的妻子打听,最后决定还是用冒充警察的招数。曾炜警官证上的照片已经换成了他自己的,虽然小处可能有破绽,但一般敢于怀疑警察身份的人并不多,只是拿到眼前晃一晃的话,骗到人的几率还是很高的。

然而,还没来得及掏出警官证,已经有一个人抢先走到了卤菜店的窗口。那是一个身材有些瘦弱的男人,看背影依稀有些眼熟,但冯斯一下子想不起来这背影到底是谁的。他看着这个男人和丰华明的妻子攀谈,没说几句话,丰华明的妻子现出一脸的警惕,不由分说地抄起拐杖,把他赶走了。当他转过身来的时候,冯斯看清楚了他那张无奈的面孔。

“居然是这个小子……”冯斯自言自语,“这倒真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他没有去卤菜店,而是跟在了那个男人身后,跟着他走到一条小巷里。男人好像也觉察到了他的跟踪,突然之间,猛地一个转身。冯斯来不及躲避,和对方正好打了个照面。男人快步走到了他面前,表情有些惊诧,也有几分喜悦:“冯斯?你怎么也跑这儿来了?”

“我也想问你呢。那么久不见,你干什么去了?”冯斯很亲热地揽住对方的肩膀。他是真没想到,竟然会在远离北京的云南矿区遇到刘岂凡,这个掌握了令时间停滞技能、却又总是害羞而怯懦的奇人。

“我不是让你抓紧逃命吗?”躺在手术台上的范量宇喊道,“我给你做好了计划,算计到了所有的突发情况,你只要依照我的安排,一定可以逃出去的。”

“我知道,我相信你的计划一定不会有问题,你一直都是家族里最聪明的,”女孩温柔地说,“但我不能逃。”

“为什么不能!”范量宇的语声里充满了撕裂般的痛苦,“为什么要让家族决定你的生死、你的命运?你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为什么不能为了自己的命运而去反抗?”

“抱歉,我不能,”女孩凝视着范量宇,“我也好想一直过着过去十年里那样的生活,陪着你读书,陪着你做你喜欢做的事情。但是,该来的终究会来的,没有人能够反抗宿命。只希望能够有来生,你我都不要再做守卫人。”

范量宇还想再说些什么,但似乎是身边的范家人动了什么手脚,他一下子沉默了,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声。轮椅被推到范量宇身边,女孩在和他并排的另一张手术台上躺下,伸出手来,握住了范量宇的手。

“开始吧。”一个范家的长辈说。

女孩点点头,闭上眼睛,身畔激发出淡蓝色的蠹痕,将她和范量宇包围在其中。她的脸上现出了痛苦的神色,范量宇的面孔也变得扭曲,似乎两人都在同时经受着某些折磨。

蠹痕越来越亮,蓝色的光芒近乎炫目,蓝光中的两个人也显得越来越痛苦。女孩的额头上布满了汗珠,呼吸急促,面色时而惨白时而赤红。范量宇的情形更为惊悚一些,浑身散发出蒸腾的雾气,面孔极度扭曲,裸露在外的皮肤好像是在膨胀,血管一根根凸出,就像是有一只只蚯蚓在皮肤下钻行。

这一幕不由得让文潇岚想起了以前曾经见过的俞翰附脑失控的样子。她悄悄偏头看了看范量宇,范量宇浑身紧绷,紧紧咬着牙关,已经深深陷入了这段记忆所带来的情感冲击里。之前重温那些被殴打、被欺凌的往事的时候,范量宇一直都很平静,连文潇岚都抑制不住要为他感到悲伤,他却并没有什么反应。然而,这个女孩却掀起了范量宇内心的漩涡,而这漩涡,正在一点点转化为风暴。

文潇岚已经感到了有些不对劲。整个记忆幻境都开始了微微的震颤,先前稍微有点平复的情绪也重新开始搅动。不知不觉中,极度的悲愤和极度的怨憎攫取了她的心,让她心烦意乱,脑子里各种各样的感情搅成了一锅粥。

果然,这个女孩就是范量宇情感上的最大弱点,是这个几乎不可能被击败的巨人的阿喀琉斯之踵。而在这座邪恶的记忆迷宫之中,阿喀琉斯之踵被发现了。

文潇岚陡然间明白过来,为什么范量宇要说记忆迷宫极难对付。它能够深入到被攻击者的思维深处,找到最能让对方失去理智的记忆片段,就像是一个隐藏的按钮,一旦按下,或让人愤怒,或让人恐慌,或让人焦虑,或让人悲伤。那些潜伏在灵魂深处的负面情绪会像火山一样爆发,摧毁人的精神,让人疯狂。

“喂!大头!大头!”文潇岚摇晃着范量宇的身体,“注意控制一下情绪,不要上当!敌人就是想要让你情绪失控,不要上当!”

但这番话并没有什么作用。范量宇内心的愤恨与悲哀已经压抑了十多年,就像是一颗毒树的种子,虽然没有长出巨大的躯干,根部却早已深深地钻入地下,盘根错节。现在,当足够的诱因出现时,这些密密麻麻的毒根会迅速发芽生长,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

真实的范量宇对文潇岚的呼唤没有丝毫反应。他只是死死地盯着那段十余年前的回忆。在回忆的幻境里,女孩身上蠹痕的蓝光已经耀眼到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而范量宇的身躯就在蓝光中拼命挣扎。然而,锁住他的铁链应该是特制的,无论他怎么努力也无法挣脱,只是把手腕脚腕都磨出了深深的伤口,鲜血一滴滴落在地上。他的两颗头颅犹如触电般不停颤抖着,大的那颗头颅上,双目睁大到就像要裂开,喉咙里发出的嘶吼已经不似人声,仿佛来自远古的凶兽。

突然之间,从女孩的头顶升起一个蓝色的光球,缓缓移向范量宇的头部。范量宇的双目就像要流出血来,怒吼着想要躲开这个光球,但他的身体根本无法动弹。最终,光球还是进入他的体内。

光球刚刚进入,女孩身上蓝色的蠹痕就消散了。与此同时,范量宇爆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叫,一道灰色的蠹痕从身上激发而出,笼罩全身。原本捆住他的那几根坚固的锁链,一瞬间寸寸断裂,落在地上。

范量宇活动着手脚,慢慢坐了起来。他被剖开的肚腹已经合拢,连同着手腕脚腕上那些刚刚磨出来的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愈合。但他并没有在意这些,而是来到了女孩身畔。女孩的脸色惨白如纸,呼吸已经十分微弱,但看着范量宇的眼神里,依然包含着温柔的笑意。

“总算是……成功了,”女孩低声说,“现在你已经是守卫人世界中的最强者了。”

“是么?”范量宇嗓音嘶哑,看上去没有丝毫喜悦。他骤然发动蠹痕,把身边那些范氏家族的成员都卷了进去。这些人之前在范量宇面前不可一世,现在却如同一只只脆弱的家禽,不由自主地被卷到半空中,然后悬浮在那里。

“范量宇!你疯了!”一个范家人喊道,“你要和整个家族为敌吗?”

“我一直都在和整个家族为敌。”范量宇淡淡地说,“我要先杀了你们,再杀光范家的所有人,然后摧毁掉守卫人世界。”

“你不可能做得到的!”

“做不到也无非就是一死,很要紧吗?”范量宇发出一声凄厉的长笑,右手一挥,与他说话的人突然间四肢断裂,继而躯干也分为数截,甚至来不及叫一声,就已经失去了性命。

“很过瘾哪!”范量宇面容狰狞,“怪不得守卫人那么追求力量,把别人的生命捏在自己掌心的感觉,果然是妙不可言。我真得好好感谢你们范家。”

他正准备诛杀下一个人,身边却传来一个微弱的声音:“别杀人……你听我说!”

那是躺在手术台上的女孩。范量宇收住手,重新来到她身边,先前的残忍与狂傲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深沉的忧伤。

“我救不了你,但你等着我,我解决完这边的事情后,会去找你的。”范量宇用文潇岚从未听到过的轻柔语调说。

“不,不是这样的,”女孩说,“我的生命都已经给了你了,你再这样轻易舍弃,对得起我吗?”

范量宇的目光黯淡下来。女孩用尽最后的力量,动了动自己的右手,范量宇犹豫了一下,伸手和她握在一起。女孩微微一笑:“许多年前,当我知晓了自己的未来命运之后,我很伤心,哭了好多个晚上,甚至还尝试过自杀。我那时候想,如果我生下来的目的就只是为了把生命献祭给他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但是后来,他们把你带回了家族。你虽然……长相有点吓人,却是我所见过的最坚强、最正直的人。”

“是么?”范量宇神情呆滞。

“所以后来,我慢慢不生气了,不害怕了。”女孩紧紧握着范量宇的手,“我想,也许我会死,但我的生命不会消失,因为你会带着我的生命继续活下去。那样的话,就好像我一直陪在你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

“从来没有离开过……”范量宇低声重复了一遍。

“而且,你也不要太恨范家。”女孩说,“他们收留你的确不安好心,但是守卫人家族所做的一切,也并不是全都为了自己。当年发现你、并且力劝家族长辈收留你的人,是我爸爸,他死在一群妖兽的伏击中,尸骨无存。我小时候,他经常对我说,守卫人不是一群好东西,贪婪、自私、残暴冷血,如果没有魔王,他们或许就是人类的灾难。可是他们是真心为了抗击魔王而活着的一群人。你能明白吗?”

范量宇没有说话。女孩的双目慢慢闭了起来:“我知道你心里比谁都苦,比谁都愤怒,我只求你守住对抗魔王的这条底线,让我的生命在你身上能够有意义。”

范量宇沉吟良久,终于咬牙切齿地说:“好,我答应你。为了你,我暂时放过范家,暂时放过守卫人。”

女孩欣慰地笑了笑,握在范量宇手掌中的小手无力地松开,呼吸渐渐停止。范量宇凝视着她的面容,眼神空洞,身畔的蠹痕跳跃着凌厉的光芒。

随着幻境中的女孩死去,文潇岚身边的范量宇再也无法控制情绪。他单腿跪在地上,双手握拳杵着地面,身体剧烈地震颤,咽喉里不断发出奇怪的声响,有若孤狼的咆哮。此时他的附脑仍然由于药物的作用而无法使用,然而两人本来就置身于记忆幻域之中,他根本无需调用真正的附脑,只需要大脑进行精神上的想象,就足以爆发出摧毁这片幻域的力量。而到了那时候,他和文潇岚在现实中也会受到相仿的伤害——那也就意味着两人的死亡。

“你冷静一点!”文潇岚摇晃着范量宇的身体,“敌人就是想要你失去理智,你不能中招!”

但是范量宇好像已经听不到她的话语了。那些深埋在心底的哀恸以一种最激烈的方式被翻搅出来,再被记忆幻域无限放大,终于形成了不可遏制的精神风暴。这一段记忆甚至没有等到结束,就被强行终止,周围的玻璃墙体出现了醒目的裂纹,在刺耳的碎裂声中逐渐崩塌。

文潇岚抬手护住头,害怕被头顶落下的玻璃碎块刺伤,但她很快发现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范量宇的身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圈血红色的光晕,就像是一道坚固的壁垒,把所有碎玻璃都挡住了。

文潇岚知道,这并不是范量宇的蠹痕,他的蠹痕是灰色的,并且此刻附脑被药物抑制失去效用,并不能激发蠹痕。这应当只是幻觉中的产物,但是那种血红色给了她不详的预感。

“大头,别这样,醒醒啊!”文潇岚喊道,“不要上当!不要屈服!”

还是没什么用。果真如范量宇之前所形容,记忆幻境能够极大地影响深陷其中的人的情绪,就连文潇岚自己都不得不一面向范量宇喊话,一面努力克制自己内心澎湃的愤怒和杀意,更不用提曾亲身经历这一切的范量宇了。他已经沉浸在那些往事所带来的痛苦的刺激中无法自拔,积郁多年的悲愤像决堤的大潮一样汹涌翻滚。

红色的幻象蠹痕包裹住两人,令他们悬浮在半空中。四围的卷起了龙卷风一般的狂舞的风暴,整座记忆迷宫顷刻间被摧毁,化为无数细碎的玻璃残片。在风暴的中央,范量宇双目赤红如血,高昂着那颗狰狞可怖的头颅,像野兽一样嚎叫着。

文潇岚只感觉到全身都在被一种巨大的压力挤压着,压得她呼吸困难,骨头仿佛都在吱嘎作响。她清楚,再这样下去,用不着多久,自己要么被憋死,要么内脏受伤而死,而范量宇也会很快被他自己的力量所撕裂。但她毫无办法。

居然就要这么着陪着这个双头怪物一起死在幻域里了,文潇岚想着,真是不甘心啊。但不知怎么的,她好像也并不是十分后悔,后悔卷进这个原本不属于她的凶险的世界,后悔和范量宇这样的凶神恶煞成为朋友。她想起范量宇的记忆中那个女孩所说的话:大概这就是命运的一种吧。有些时候,接受了“宿命的安排”这样的设定,似乎还真能对人有一些安慰的效果。

我不后悔。文潇岚轻声对自己说。

整个幻域都已经被范量宇的风暴所席卷,大大小小的玻璃碎片在暴风中狂飞乱舞。整个天地漆黑如墨,即便有时不时撕裂长空的闪电,也无法望见边际。那股环绕在身畔的压力继续增加,文潇岚已经有了快要窒息的感觉。视线渐渐模糊,耳朵里呼啸的风声也慢慢听不大清楚了,浑身暖洋洋的,就好像是浸泡在温暖的热水里一样。而在最后的视野里,范量宇依旧像野兽一样振臂狂呼,天地随着他的嘶喊而震颤。

看着这个似乎应该很熟悉、细细一想又分外陌生的背影,文潇岚忽然间有些明白了那个女孩临死前的心境。这个残忍如鬼怪、疯狂如恶魔的畸形的男人,却似乎是最想让人去帮助、去保护的那一个。如果我的死是无法避免的,那么,死就死了吧,但希望至少你能够活下去。

带着我的那一份活下去,就好像我也还在你的身体里存在一样。

文潇岚闭上了眼镜,等待死神的召唤。

就在她的意识即将彻底关闭的一瞬间,耳边突然响起一个不一样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撕裂了。随着这一声响,文潇岚觉得自己身上的压力陡然减少了许多,意识也一下子清醒过来。她连忙睁开眼睛,只见范量宇身前的黑色空间里出现了一个古怪的圆球,球体直径大约在两米左右,呈现出不均匀的彩色,文潇岚努力分辨着那些彩色,惊讶地在其中认出来了一样东西:范量宇的房间里那张掉了漆的木桌。

这是什么?难道范量宇竟然从这个记忆的幻域里撕开了一个裂口,和真实的世界联通了?可是,他是怎么办到的?

文潇岚正在一头雾水,范量宇已经走到她身前,伸手把她扶了起来:“走吧,先回去。”

“回去?回哪儿去?”文潇岚依然懵懵懂懂。她已经看清楚了,此刻的范量宇显得疲惫非常,双目仍然是那种骇人的血红色,然而目光中却是冷静和理智,似乎还有一些躲躲闪闪的关怀。他好像压根儿也没有变疯过。

“回真实世界去。”范量宇温和地说。他搀扶着文潇岚跨进了那个彩色的球体,文潇岚只感到有一股巨大的吸力把她往里面扯,眼前一花,视线已经被范量宇那所简陋的宾馆住房所填满。

真的回到了真实世界。文潇岚一屁股坐在范量宇的床上,接过范量宇递过来的矿泉水瓶子,一口气喝下大半瓶,然后看着之前见过的那个冷冰冰的送摩托的姑娘从门口拖走一具尸体。那是一个干干瘦瘦的小老头,偏偏头大如斗,身形比例不协调之余,倒是和范量宇有些异曲同工之妙。此刻他的脸上凝固着惊恐万状和难以置信的最后神情,眼睛、口鼻和耳朵里都有流出来的血迹。

“没想到你失去了蠹痕还能干掉这个老怪物,我还真是太小看你了。”那个姑娘说话的语气也依然充满嘲讽,但却也隐含着一点佩服的意味。

范量宇照例没有搭理那个姑娘。等到她离开后,文潇岚发问说:“到底是怎么回事?记忆迷宫就是刚才那个脑袋大得和你亲戚似的死老头设置的?可是你明明附脑受制没法儿用蠹痕了啊,怎么能打败他的?”

“记忆迷宫是和刚才那个老头自己的蠹痕相连的,”范量宇说,“陷入迷宫的人,会因为受到过往负面记忆的刺激而逐渐陷入癫狂,直到精神被完全摧毁。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被困者自身也在吸取着精神力量。如果能在崩溃前的一刹那控制住这种力量,将它反作用于施术者,就能反过来摧垮施术者的精神。所以我故意中招,然后一直在等着那一刻,最后我等到了,如此而已。”

“说起来倒是轻松,”文潇岚叹了口气,“可是那时候,看着你像疯子一样地大吼大叫,我是真以为你顶不住了。因为我能看得出来,你很在乎那个女孩,你的悲伤和愤怒都是真的。”

“的确是真的,也的确很难控制,差一丁点就会崩溃,但我一定会控制住。”范量宇转过身,好像是在欣赏窗外的夜景,“如果你也失去过生命中对你至关重要的一个人,你也会有相同的念头的。”

“什么念头?”文潇岚问。

“无论如何,不能再失去另一个。”

文潇岚低下头,用尽了浑身的力气才没有让自己哭出来。

“妈的,我差点要把你当成好人了……”她揉着眼睛,嘟嘟囔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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