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戈·内斯特特别喜欢佛蒙特。这地方是少数几家兼营餐厅、酒吧和夜店,还每样都做得可圈可点的综合体之一。这里的客人有的既美丽又富有,有的富有但不美丽,有的美丽但不富有,客群覆盖三教九流,从社会名流到小有成就的金融界人士,再到昼伏夜出的娱乐业、夜生活从业者。还有飞黄腾达的犯罪分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正是在佛蒙特,特维塔黑帮和那些涉嫌洗钱、抢银行、抢邮局的罪犯曾一瓶接一瓶地开唐·培里侬香槟王,还因为嫌当时的挪威脱衣舞娘不够档次而专程从哥本哈根飞脱衣舞娘过来,只为让她在包厢里跳一支短短的艳舞。这些人曾用吸管把可卡因吹进舞女身上的各个部位,再吸入自己体内,与此同时,服务员会给他们呈上牡蛎、黑松露和鹅肝,而他们对自己做的事跟那些被取肝的鹅的遭遇相差无几。总而言之,佛蒙特是个有些腔调也有些年头的地方。在这里,胡戈·内斯特每晚都会跟手下坐在他们那几张用警戒线围住的桌子上,欣赏周遭的世界如何堕入地狱。佛蒙特也是个谈生意的地方,银行家、金融家可以跟罪犯谈笑风生而不必担心那些经常光顾这里的警察多心。

有鉴于此,他们桌上这人提的条件也不算特别离谱。这人走进佛蒙特,四下张望,挤过人群,径直向他们走来,还试图越过划定他们地盘的红色警戒线,不过被博拦了下来。博跟他交谈几句,来到内斯特身边,凑在他耳旁说:“他想要个亚洲女孩,说他是代表一位客户来的,那人愿意付任何价格。”

内斯特扬起头,呷了一口香槟。以前双子有句口头禅,现在已经被他据为己有:有钱就有香槟美酒。“你看他像警察吗?”

“不像。”

“我觉得也是。给他加把椅子。”

那人穿一身名贵的西装,衬衣刚刚熨过,脖子上打着领带。他戴着一副巨大的高档眼镜,镜框上方是淡淡的眉毛。不,应该说,他没有眉毛。

“女孩年龄不能超过二十。”

“我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内斯特说,“你有何贵干?”

“我的客户是伊弗尔·伊弗森的朋友。”

胡戈·内斯特仔细打量对方。除了没有眉毛,他的眼睑上也没有一根睫毛。他大概也得了普秃病,就像胡戈那个——所谓的——兄弟一样,他兄弟身上连一根体毛都没有。这么说来,这人的头发肯定也是假的。

“我的客户从事航运业。他会用现金和从海运渠道进来的海洛因支付。那种海洛因纯度有多高,你应该比我清楚。”

停靠的次数越少,中饱私囊的中间商就越少。

“让我给伊弗森打个电话。”内斯特说。

那人摇摇头:“我的客户要求绝对保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伊弗森在内。伊弗森要是蠢到能把自己那档子事告诉熟识的朋友,那是他自己的问题。”

也很可能是我们的问题,内斯特心想。这家伙到底是谁?他看着不像个跑腿的。是某人的门徒吗?深受信赖的家族律师?

“当然了,我完全理解你们要求直接上门的生人提供额外担保,确保交易顺利。所以我的客户和我愿意支付一笔订金,以表诚意。你看怎么样?”

“那就四十万吧。”内斯特说,“我就是随口一说。我还是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明白。”那人说,“没问题。”

“什么时候?”

“今晚怎么样?”

“今晚?”

“我在奥斯陆只待到明天早上,然后就飞回伦敦。钱在我广场饭店的套房里。”

内斯特跟博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端起盛香槟的笛形高脚杯,一饮而尽。

“先生,你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除非你是想请我们去你的套房里喝一杯。”

那人脸上掠过一丝笑容:“我正有此意。”

一到停车场,他们就搜了那人的身。博抓着他,内斯特检查他身上有没有武器和麦克风。那人任他们搜查,完全没有反抗。他什么都没带。

博把加长轿车开到广场饭店,一行人走出室内音乐厅背后的停车楼,进入广场饭店高耸的棱锥形大厦。他们在观光电梯里俯瞰城市,内斯特感觉这如同一个隐喻——他升得越高,底下的人就越是渺小。

那人打开套房的房门,博掏出手枪。其实他们遭遇突袭的概率很小,内斯特已经没有活着的对手了,除非是他不知道的。生意上的纠纷都已解决,要是警察想来抓他,那他悉听尊便,但他们不会找到任何把柄。尽管如此,他还是莫名有些担忧。他把这归结为一种职业性的警觉,准备全程保持警惕,这一点很值得他的同行学习。内斯特能有今天绝非浪得虚名。

套房很棒。他承认,这里视野极佳。那人把两只公文包放在茶几上。趁博检查其他房间时,那人走进吧台,开始调酒。

“请自便。”他伸手示意那两只公文包。

内斯特坐到茶几前,依次打开两只公文包。里面的钱远远不止四十万克朗。必然如此。

要是另一只包里的毒品真有这人说的那么纯,那这些东西都够买下一个村的亚洲女孩了。

“介意我打开电视吗?”内斯特拿起遥控器说。

“请便。”那人说,他正忙着调酒;他的动作看上去好像不太熟练,但至少还知道给那三杯金汤力切几片柠檬。

内斯特打开付费频道,跳过儿童片和合家欢电影,进入成人频道,把音量调高。他踱到吧台前。

“这女孩十六岁,会在明天午夜送到鲸滩海滨浴场的停车场。你得把车停在场地中央,在车上等。我的人会去跟你接头,到后座上点钱。他点完就会把钱带走,由另一个人送女孩过来。听明白了吗?”

那人点点头。

内斯特没提到的是,送女孩的车跟取钱的车不是同一辆——因为这无须赘言。钱被带离交易地点后,另一辆车才会把女孩送来。跟毒品交易一个规矩。

“价格是……”

“再加四十万。”内斯特说。

“行。”

博走出卧室,停下来看电视屏幕。

他好像很爱看这个。大多数人都爱看。内斯特觉得成人片唯一的用处只是能发出可以预见、节奏规律的呻吟声,足以扰乱房间里任何可能存在的窃听器。

“那么明天午夜,鲸滩海滨浴场见。”内斯特重复了一遍。

“咱们喝一杯庆祝庆祝吧。”那人说着,举起两只玻璃杯。

“谢谢。不过我得开车。”博说。

“这样。”那人笑了,一拍额头,“可乐怎么样?”

博耸耸肩,那人打开一罐可乐,倒进杯中,又切了一片柠檬。

他们举杯庆祝,坐到桌边。内斯特使了个眼色,博就从公文包里取出一捆钞票,大声地数起来。他把钞票装进从车上带来的提包。他们从不用顾客的包,因为里面说不定装了传感器,能追踪钱的去向。直到听见博数错了数,内斯特才发觉不对劲。但他不知道哪里不对。他四下瞧瞧,难道墙壁变了颜色?他低头看看手中的空杯,再看看博的空杯,又看看那个律师的杯子。

“你杯里怎么没有柠檬?”内斯特问。他的声音听上去十分遥远。对方的回答也显得同样缥缈。

“我对柑橘类水果不耐受。”

博不再数钱,脑袋在钞票上方耷拉下来。“你给我们下药了。”内斯特说着,去摸绑在腿上的匕首。在看见一只台灯底座飞过来之前,他还来得及意识到自己摸错了腿。然后,一切就陷入黑暗。

胡戈·内斯特一向喜欢音乐。不是一般人称为音乐的噪音,不是那些笨拙的音符,而是那种为成年人、有思想的人创作的音乐。理查德·瓦格纳。半音阶。十二个半音,频率是二的十二次方根。干净而纯粹的数学,和谐与德国式的秩序。但他现在听见的声音却是音乐的反义词。这声音极不和谐,音符间毫无关联,完全是一片混乱的杂音。醒来后,他发现自己在一辆车上,被塞进了一只巨大的口袋。他感觉恶心、晕眩,某种强韧的绳索捆住了他的手脚,深深勒进他的皮肤——估计是塑料扎带,他有时会用它绑那些女孩。

车子停了,他被拖下车,感觉自己应该是被装进了一只带滚轮的软袋。他时而平躺、时而站立,被人连推带拽地运过一片崎岖不平的地带。他听见拖袋子的人喘着粗气,不知那人是谁。内斯特冲他喊话,让他放人,提出可以付钱,但对方无动于衷。

随后,他听见了那个声音,那种刺耳、杂乱的喧哗,感觉它越来越近。就在装他的袋子被放倒那一刻,他认出了这个声音,他仰面躺着,感受着身下地面的震颤,意识到渗进袋子、渗入他西装的凉水来自沼泽——他已经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是那些狗。那是阿根廷獒犬短促而起伏的犬吠。

但他并不明白那人为什么会带他来这儿。也不知道对方是谁,这一切为什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是为了争夺地盘吗?劫持他的这个人就是杀死卡勒的凶手吗?但他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手段呢?

行李袋被拉开了,手电光迎面而来,照得内斯特眯起眼睛。

一只手揪住他的脖子,拉他站起来。

内斯特睁开眼睛,看见一把手枪在手电照射下泛着幽光。犬吠戛然而止。

“谁是内奸?”手电背后那个声音说。

“什么?”

“谁是内奸?警方原来以为是阿布·洛夫特斯。”

胡戈·内斯特眯起眼睛,躲避光线:“我不知道。开枪吧,我不知道。”

“谁知道?”

“没人知道。我们都不知道。也许警方那边有人知道吧。”

对方放低手电,内斯特认出这就是那个律师模样的人。他只是摘了眼镜。

“你必须受到惩罚。”他说,“受罚之前,你想先忏悔吗?”

他在说什么啊?口气跟个神职人员似的。这是因为那个被他们杀掉的牧师吗?可那人不过是个堕落的恋童癖而已——应该不会有人想替那家伙报仇吧?

“我没什么可忏悔的。”内斯特说,“赶紧动手吧。”

不知为什么,他感觉心如止水。大概是药物的副作用吧。或是因为他早已在心里设想了太多次,认定自己多半会这样死去,被人一枪爆头。

“你对那个女孩也没有愧疚吗?你先放狗咬她,然后割开她的喉咙,用的就是这把刀?”

内斯特眨眨眼,看着手电的光游走在弯曲的刀刃上。是他自己那把阿拉伯匕首。

“别……”

“你把那些女孩关在哪里,内斯特?”

女孩?难道这就是他想要的?想接管贩卖人口的生意?内斯特设法集中精力。但这很难,他头脑一片混乱,如坠云里雾里。“我要是说了,你能保证不开枪吗?”他问,尽管他明白,对方的许诺就像一九二三年的德国马克,可靠性堪忧。

“我保证。”那人说。

那内斯特为什么还是愿意相信他呢?这人从踏入佛蒙特那一刻起,除了撒谎就没干别的。但内斯特为什么还是宁愿相信对方不会一枪崩了他呢?大概是他疯狂的大脑拼命想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吧。因为他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依靠,在这座夜幕下的林中狗场,这点愚蠢的希望就是他仅有的一切:他只希望这个劫持者说话算数。

“在恩纳豪格路96号。”

“非常感谢。”那人说道,把手枪插进裤腰带。

非常感谢?

那人掏出手机,对照着一张黄色便笺纸往里输了什么,多半是个电话号码。屏幕的荧光照亮了他的脸,内斯特觉得他没准还真是个牧师。一个不会骗人的牧师。当然,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但他相信世上真有这样的牧师,从不觉得自己是在骗人的那种。那人还在按手机,是在编辑消息。他按下最后一个键,发送消息,然后把手机揣进衣兜,望着内斯特。

“你做了件善事,内斯特,现在她们有机会得救了。”他说,“我觉得你应该知道这个,趁你还没……”

趁我还没什么?内斯特咽下一口唾沫。这人答应不杀他的!他保证过……。他保证不会对他开枪。手电光打在犬舍的挂锁上。那人把钥匙插进锁孔。这下内斯特能听见狗的声音了。不是洪亮的犬吠,而是一个和谐的低音,几乎难以察觉。一种微弱的咕噜声,来自它们辘辘的饥肠,这声音越来越大,抑扬顿挫,像瓦格纳的对位法音乐一样宁静而克制。这下什么药物也抑制不住他的恐惧了。他感觉像被人用刺骨的冰水冲刷。他多想被这水流带走,但那条水管却不在外面,而在他的体内,从内部冲洗他的大脑和身体。他无处可逃。因为握着水管的人,就是胡戈·内斯特自己。

菲德尔·拉埃坐在黑暗中,双目圆睁。他不再挣扎,也不再呼喊。他只是蜷起身子,好让自己暖和一点,让身体不再发抖。他认出了那两个人的声音。一个是那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人,那人把他关在这里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了。菲德尔几乎没碰那些狗粮,只喝了点水。他冷得发抖。虽然是夏天,夜晚的寒意依然会侵入人体,让身体发僵,逼得人无处可逃。他扯着嗓子喊救命,直喊到嗓子冒烟,声嘶力竭,直喊到润湿他喉咙的不再是唾液,而是鲜血,而喝水根本无法缓解干渴,只会像酒精一样灼痛喉咙。听见有汽车驶来,他又试着大叫,却抽噎起来,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哑然失声,声带只能像生锈的引擎那样轧轧作响。

他从狗的反应看出有人来了。他盼望过,祈祷过。终于看见一个剪影出现在夏日的夜空下,是那个人回来了。此人昨天曾步履轻盈地涉过沼泽,现在却弯着腰,吃力地拖着什么东西。是一只行李袋,里面装着一个活人。那人立在里面,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双脚并拢,被带到菲德尔所在的犬舍跟前时显然有些站立不稳。

是胡戈·内斯特。

那两人离菲德尔所在笼舍不过四米远,但他还是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那人打开挂锁,手按内斯特的额头,同时沉默不语,像在给他祝福。然后他在内斯特头上轻轻一推。那个西装笔挺的胖子短促地一叫,仰面倒下,撞到向内开启的笼门。狗群开始骚动。那人迅速把内斯特的脚推进笼中,关上门。几只狗迟疑片刻。然后驱魔者似乎灵光一闪,开始出击。菲德尔眼看那几只大白狗扑向内斯特。它们的动作如此之轻,他甚至能清晰地听见咔咔的咀嚼声和撕扯血肉的声音,还有那种堪称狂喜的低吼和内斯特的尖叫。一个颤抖的单音带着难以解释的纯净划过北欧明净的夜空,菲德尔能看见昆虫在空中飞舞。然后,那声音戛然而止,菲德尔看见另一种东西喷向天空,仿佛一群人正向他扑来,同时感觉身上落满了温热细密的水滴,他知道那是什么,他曾在一次狩猎时亲手割断过一头鹿的动脉。菲德尔用衣袖擦擦脸,别过脸去。他看见那个站在笼外的人也把脸别到一边,肩膀在抽动,像在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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