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后记

在我完成这本书之后的十年里,不时会有人走上前来,热切地跟我分享他们对乔布斯的评价。他们会说:“我读了你的书,我觉得……”

在话音未落的那一瞬间,我会试着揣测他们属于哪一派。大多数人会告诉我他们无比钦佩乔布斯的天赋和才华,并被乔布斯人生之旅的精神追求深深感动。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承认,他们读到最后都哭了。对此,我表示同意。

然而,也有一些人是这样说的:“我觉得他是个浑蛋。”我明白他们的意思。乔布斯有时做事确实很浑蛋,这些都是明确写在书里的。但我通常会稍加回击,我会说:当然,你说得没错,但我希望你注意到这个故事还有很多其他内容。

还有第三类读者。时不时地,会有一个男人——是的,通常是一个男人,面带自鸣得意的微笑,大摇大摆地走到我面前,然后说:“我读了你的书,我想让你知道,我跟乔布斯一样。”我自觉好笑,但会不动声色地问,你哪里跟他一样?他们一般会这么回答:“如果我手下的人做得不好,我就会直接说他们真是垃圾。我也不会忍受B级选手。”这时我会微微颔首,心想:“那你发明过类似iPhone的东西吗?”

我并不是说因为乔布斯发明了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变革性的设备iPhone,还取得了其他不胜枚举的伟大成就,他就可以粗暴地对待同事或那个在全食超市努力按照他的严苛标准制作奶昔的和善老太太。相反,对于那些告诉我他们的简单反应的人,我想要传达这样的信息:重要的是,不要简单地把乔布斯看作一个圣人或罪人,因为他性格复杂,感情强烈,追求精神世界,优点和缺点紧密交织。人性是复杂的,伟大的天才更是如此。而乔布斯是我们这一代人中最复杂的天才之一。

乔布斯对他人的分类也非黑即白。他的同事称之为“英雄/白痴二分法”。对乔布斯而言,一个人不是英雄,就是白痴。正如他最亲密、最信任的朋友和同事比尔·阿特金森所说:“在史蒂夫手下工作是很不容易的,因为他把人分为两个极端,一边是神明,另一边是白痴。”正因如此,在本书出版后的这些年里,我对许多读者进行了反击,因为我认为他们犯了同样的错误,即简单地把乔布斯归为某一类人。事实上,乔布斯正如他最喜欢的诗人沃尔特·惠特曼引用鲍勃·迪伦的歌词唱的那样:“我是个充满矛盾的人,我是个情绪丰富的人。我很复杂,我很多样。”

传记作家的一大挑战就是要把主人翁描绘成有血有肉的人,在主人翁林林总总的天赋和缺陷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在写这本书时,我采取的方法是大量借助曾与乔布斯共事的人的声音。他们是最能塑造本书全貌和叙事弧线的人。我在书中如实呈现了他们对乔布斯暴怒情景的描述,以及乔布斯认为规则并不适用于自己的逸事,等等(本书没有进行匿名引用,也没有收录未经证实的评论)。但与此同时,几乎所有人都告诉我(我也在本书的每一章中再三强调),与乔布斯共事,是他们一生中最伟大、最有价值、最充实、最丰富的经历。他们说,乔布斯快把他们逼疯了。他让他们很生气。但他也驱使他们完成了一些自己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期间,我也慢慢意识到,还有一个更微妙的问题有待我们厘清,而那些对本书做出简单反应、直接把乔布斯归为“天才”或“浑蛋”类别的人,也忽略了这一点。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能否在“尊重个人成就”和“反对性格缺陷”之间取得平衡那么简单。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我们能否在这些成就和缺陷之间找到关联。

我在写作一本与基因编辑相关的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现在,我们可以通过编辑自己的基因来去除自己基因中不想要的性状,比如镰状细胞贫血。但在改变这种基因的同时,也会影响到另外一个与之交织的性状,如对疟疾的抵抗力。

无论是从科学角度,还是从比喻意义上来说,这都可以诠释复杂人类的特质。如果乔布斯天性比较友善温和,他还会有那种扭曲现实、驱策他人充分发挥自身潜力的激情吗?一个人的优点和缺点常常像双螺旋一样相互交织。好的与坏的相关,一如快乐和痛苦相连。如果乔布斯是一块布,抽去那些令人不快的丝线以后,这块布也就不再完整。

像泰迪熊一样温和可亲的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就很明白这一点。他告诉我,如果当初是他管理苹果,他会更加友善,会更加温和地对待每个人。但他又接着说道,如果让他来管理苹果,他也许永远不能像乔布斯那样推动苹果创造出令人狂热的伟大产品。乔布斯的激情、完美主义和控制本能共同构成了他的复杂个性。

这就是为什么个性至关重要,而传记作品的目标就是要梳理人物复杂的个性。一个人的作品与其个性息息相关。所有的天才都是如此,从达·芬奇到爱因斯坦,再到乔布斯,无一例外。

在乔布斯去世后的10年,我逐渐看清了他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核心问题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个问题就是:人类如何与机器联结?

我在杜兰大学授课期间,和学生讨论了数字时代两种相互竞争的方式。一方强调的是对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的探索。其愿景(或噩梦)是,有一天我们的计算机和机器人将能够自主学习,并在思考能力方面超越我们。这种世界观的守护神是艾伦·图灵这位在二战中从事密码破译工作的数学家。他想出了一个名为“模仿游戏”的测试,让我们来回答“机器能思考吗?”这个问题。他相信,我们最终会给出肯定的回答。

而乔布斯则是另一方的典型代表。这种方式是基于这样的信念: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完善人与机器之间的伙伴关系都是数字革命进程的基础。这是一种共生关系:将人类和计算机紧密联结在一起所带来的“增强智能”会永远比创造出愈加强大的机器来独立工作所带来的“人工智能”发展得更快。

这个学派的守护神是19世纪的数学家、拜伦勋爵的女儿阿达·洛芙莱斯。她追求的是她口中的“诗性科学”,也就是将人文学科与技术相结合。她在1843年写道,未来的机器能够做任何事情,唯独无法进行创造性思考。她宣称:“分析性机器没有能力创造任何东西。”她认为,我们的目标是将人类的创造力与机器的处理能力联结起来。一个世纪后,图灵在自己的论文中称之为“洛芙莱斯夫人的异议”,并用部分篇幅试着反驳这一观点。

阿达学派的追随者们一直努力寻求更好的方法来促进人机交互。他们创造了更好的用户界面,这些直观的图形化界面改善了我们与机器交流的方式,也改善了机器与我们交流的方式。这种方法的领军人物包括约瑟夫·利克莱德、道格拉斯·恩格尔巴特、艾伦·凯等人,他们拥有艺术家、心理学家和工程师的技能和情商。

乔布斯是人机联结的现代大师。他对人文和技术有着源自直觉的感知和欣赏能力,也可以把情感和分析交织在一起,因此他知道如何使设备成为我们的伙伴,而不是我们的替代品。不管是苹果公司友好的图形用户界面,还是iPhone边缘倒角曲线的触感,他知道如何才能让我们感受到与机器的联结。他和乔尼·艾夫知道,设计不仅仅是表面的属性,而是来自对硬件和软件复杂性的深刻理解,只有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赋予它真正的简单性。

达·芬奇是乔布斯心目中的英雄和学习榜样。在乔布斯生命的最后阶段,他催促我为这位文艺复兴时期的伟大工程师和艺术家写传记,我最终照做了。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他觉得与达·芬奇心有灵犀。他们的创造天赋来自同一种体验:站在艺术和科学的交会点。事实上,他们都有更加深刻的领悟:不要把艺术和科学区分开。

达·芬奇画的《维特鲁威人》是他站在地球的圆心和创造的方阵中的裸体自画像。这是一件绝妙的艺术品,也是一张精确的科学作品,象征着艺术和科学之间的关联。在许多次新品发布会上,乔布斯都会用一张幻灯片来作为结尾,上面是一个标示着“科技”与“人文”两条街道交会口的路牌。正如他在2011年去世前几个月的最后一次发布会上所说的那样:“苹果的基因决定了只有技术是不够的。我们相信,只有科技与人文的碰撞结合,才能创造让心灵欢歌的产品。”

乔布斯钦佩达·芬奇对完美永不妥协的激情。当达·芬奇无法完美地实现《安吉里之战》中的透视效果或《三博士朝圣》中人物之间的感觉时,他宁愿放弃这些作品,也不愿创作不那么完美的作品。他一直把自己的《圣母子与圣安妮》《蒙娜丽莎》等杰作带在身边,因为他知道总可以再加上一笔,以臻完美。乔布斯的完美主义如出一辙。尽管没有人能看到内置的电路板,但他还是推迟了第一代Mac电脑的发货,直到他的团队能够让这些电路板看起来更漂亮。他和达·芬奇都知道,真正的艺术家关心的是美,即使是在看不见的地方。

在他参与撰写的1997年苹果广告“非同凡想”中,乔布斯赞扬了那些特立独行、桀骜不驯、格格不入的人。达·芬奇就属于这一类人。他是非婚生子女、同性恋、左撇子、素食主义者,也很容易分心,这不禁让人想知道他是如何融入这个世界的。乔布斯也认为自己格格不入、桀骜不驯:被遗弃、被挑选、被收养,没有完全融入自己童年生活的工人阶级郊区。

这让乔布斯终其一生都在不停追寻,希望能与寰宇建立起精神联系。他终身学习禅宗,对人类情感觉察敏锐,可以深入自己的灵魂,也能进入身边人的精神家园。因此,他的创作不仅仅是艺术和技术的伟大结合,更有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能够以深刻的方式与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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