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你们……睡了?”

睡前,李庭打开手机,鬼使神差地登录上微博。他还在当舞蹈演员的时候注册过一个账号,现在头像被换成了小咪的脑袋,一颗圆滚滚的黑色绒球。换完头像,李庭又注册了个新号——毕竟这年头谁没有小号?懒得动脑思考,他随意在键盘上按了几下,给新号取了名字:今天也在生气。

做完这些,李庭正要关机睡觉,屏幕上方突然弹出了几条微信消息。

他定睛一看,居然是明矜发来的。

明矜和李庭的关系,从学术角度来讲,叫青梅竹马。两人的母亲是好闺蜜,怀孕的时间也相近,在两人还是腹中胎儿的时候,就已经隔着母亲的肚子遥遥相望。

李庭从小跟他妈不太熟,和明矜倒是关系不错——尽管他是不会亲口承认的。

在童年时期,一直是明矜单方面缠着李庭,李庭却不太喜欢搭理她。他觉得这个小女孩话太多,人又吵闹,偏偏又爱来他家里玩,打扰他一个人拼积木也就算了,还强迫他做不喜欢的事。比如给他扎辫子、戴乱七八糟的发卡,说这样好看;再比如玩过家家,别的小孩都是你当爸爸我当妈妈,明矜则对李庭说,你当被囚禁在古堡里的公主,李庭反问那你当什么,明矜说我当吃掉公主的恶龙,我们还需要一个骑士,因为骑士会来救公主,我就可以把骑士一起吃掉啦。

李庭:“你很烦。”

明矜:“嗯嗯,所以呢?”

李庭:“所以明天不要来我家。”

明矜:“但是家政阿姨会给我开门耶。”

最后公主把恶龙扔出了家门。第二日,恶龙如常登门拜访,把昨天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明矜不喜欢拼积木,她喜欢逗李庭玩儿,每当李庭皱起眉毛,或者露出烦躁无奈的表情,她就忍不住暗喜,心想哎呀这个小孩真是太好玩了,干嘛总是板着脸,多无趣啊。

后来,李庭渐渐习惯了身边总有明矜叽叽喳喳,有次两人一起去少年宫,阴差阳错下,李庭走上学习跳舞的道路,明矜把所有兴趣班尝试了一遍,没一个能坚持下来。李庭开始整日泡在练功房,他从不认为练习基本功是枯燥痛苦的事,只觉得清净,比有人来烦他舒服很多。再后来,李庭登台演出,观众席总有明矜的身影。

[烦:喜欢我送的生日礼物吗?我看包裹已经送到你家里了。]

[烦:这可是我在官网卡着点抢的。]

[不喝冰美式……你送了什么?]

[不喝冰美式:我最近在剧组,没回家。]

[烦:哦。忘记你去拍戏了。]

很多时候,明矜还不能立刻反应过来,自己这位发小已经转行当了演员。高一结束之后,明矜一家就已经移居国外,时差加上远距离,让她不知不觉间和李庭减少了联系,以至于当李庭受伤彻底无法跳舞的时候,她是最晚知道的人。尽管远在海外,明矜也知道李庭当时有多消沉。李庭不与任何人沟通交谈,所有消息一概不回,整日发呆,彻底将自己封闭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一股脑地给李庭买了许多积木,漂洋过海地邮寄过去,李庭甚至懒得拆封。直到有一天,李庭忽然对明矜说,他要去拍电影了。明矜不清楚李庭在这段时间到底经历了什么,但既然李庭愿意做出改变,她也会由衷替他开心。

明矜发了张图片过去,李庭打开一看,是一个品牌新出的秋冬新款靴子,纯黑色的简约款式,全球限量50双。而他刚好很喜欢这个牌子。

[不喝冰美式:喜欢。谢谢。]

[烦:对了,你在哪里拍戏?]

此话一出,李庭凭借多年对明矜的了解,敏锐地嗅到一股大事不妙的味道。

这位大小姐八成是动了来这边的心思,美其名曰探班,实际只会把这里搅得一团乱。

[不喝冰美式:深山老林,很没意思,别来。]

[烦:那我就去问庄叔,他肯定会告诉我的。]

如果明矜这会儿还在国外,断然不会如此大费周章,好巧不巧,她前几天放假回了国,跟一圈老友叙完旧,才想起还有个如同患有自闭症的发小。自从李庭对她说完要去拍电影,就仿佛凭空蒸发了一样,至今生死未卜。

见明矜打定了主意,李庭也便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叮嘱明矜不要打扰剧组的工作。两人又寒暄几句,大小姐纡尊降贵来探班就这样被敲定了下来。

不过两人确实很久没联系,见一面也不是不可以。李庭翻了个身,看见旁边熟睡的陆声,猛然间意识到另一件事。明矜来兰城,也一定会见到陆声。他了解明矜,对方自然也同样了解他,明矜一来,就会发现他们在拍什么类型的电影、看到他们住在一起、察觉出他在陆声面前正在扮演一个乖巧的好弟弟,然后居心叵测地问他,你们两个到底是什么关系。

啧。好麻烦。李庭不禁在心里叹气,刚才好不容易涌上心头的一点唏嘘感慨瞬间消散得一干二净。

明矜动作很快,隔了两日便抵达兰城,庄平提前派过助理去接她,当明矜到片场的时候,李庭和陆声正在补拍几个镜头。补拍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收工很快,导演刚宣布大家可以休息,明矜就在人群之外大声喊了李庭的名字,用力地朝他挥了挥手。李庭和陆声一起望过去,同时眼前一亮。

明矜很漂亮,李庭一直都清楚,而现在她已经褪去年少青涩,堪称娇艳欲滴。她净身高有175,又踩着双细高跟,愈发纤细高挑,常年精心养护的头发光泽黑亮,烫了卷发,随意地披在肩头,单单往那里一站,就已经十分惹眼,几乎让人怀疑是不是一同来拍戏的女明星。

陆声下意识道:“哇,她好漂亮。”

第二眼再看,陆声才发现这个人看起来有几分眼熟——并非老套的搭讪手段,而是他真的见过她,毕竟这女生有着这样的外形,恐怕见过也很难忘掉——到底是什么地方呢……过了一会儿,陆声终于回想起来,原来是在李庭的花边新闻里。

他还回想起了那条新闻标题。

——“李庭与新晋超模共赴米兰时装周,举止亲密疑似热恋”。

陆声看过营销号的配图,画面中的李庭一袭高定黑西,明矜则身着黑色开叉拖地长裙,露出同样是纯黑色的高跟鞋,两人站在一起,活像二位即将要去执行任务的杀手。当时正在下雨,李庭为明矜撑着伞,大概又因为路滑,还微微扶了一下她的肩膀,这一幕刚好被镜头记录了下来。

毫无疑问,这个画面十分养眼。陆声不得不承认,他们看上去般配极了。

“哥哥,还没跟你介绍,这位是明矜,我发小。”李庭对陆声说完,又去同明矜介绍,“这位是陆声,这部电影的另外一位主演,也是我的朋友。”

明矜同样也在打量陆声,陆声友好地笑笑,与明矜握了手。

虽然是熟人见面,但场面出人意料地有些冷,陆声只好主动肩负起活络气氛的工作,问明矜:“明矜吃饭了吗?坐那么长时间的车来兰城,肯定累了吧,正好我和小庭也才收工,要不要一起吃点?”

于是三人去了一家餐馆,之前李庭和陆声单独来过几次,店面干净,口味也吃得惯。落座之后,陆声习惯性地用纸巾擦干净桌子,正准备替三人拆开餐具,而李庭却先一步接了过来,“我来吧哥哥。”

李庭动作很熟练,撕开餐具外面的塑料薄膜、拿开水冲洗,然后细致地将碟子和碗筷分别摆在陆声眼前,像是这么做过很多次。对面的明矜只觉得稀奇,李庭到底是什么时候会干这些活儿的?这家伙不是一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吗?

明矜实在没有忍住,看向李庭:“你叫他哥哥哎,你都没有叫过我姐姐。”

实际上两人同龄,明矜的生日比李庭早几个月。

李庭:“不肉麻么?”

明矜握着杯子的手僵在半空中,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

“可能叫姐姐会更害羞,”陆声笑了,又一次缓和气氛,“明矜和小庭年龄应该也差不多吧?”

“比他大五个月。”明矜说。

陆声:“既然你们两个同龄,你可以跟着他一起叫我哥。”

相比起常年对人爱搭不理的李庭,让人如沐春风的陆声显然迅速搏取了明矜的好感,她笑得见牙不见眼,立刻改口:“哥。”

李庭眉头一皱:“不许叫。”

这陆声怎么回事,天天到处又认弟弟又认妹妹的,占人便宜没够啊?

不乐意的不只李庭一人,明矜冷笑一声,反唇相讥:“你怎么这么霸道?!只有你能叫?!我偏要叫。是陆哥主动让我喊的哦。”

李庭声音很冷:“你能不能明天就走?我掏钱买车票和机票。”

陆声在旁边看着这两人一来一回地拌嘴,感觉十分新鲜。自打明矜以来,李庭连话都说得比平时多了些。尽管每一句跟“好声好气”四个字一点不沾边,李庭整个人却是放松的。陆声一时忍俊不禁,抬手在李庭的额头上弹了一下:“好幼稚啊小庭。”

听上去像一句责备,实际手上根本不舍得使劲儿,掸去衣服上落灰的力度都比这个大。明矜看在眼里,沉默着将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明明只是普通的白开水,她却莫名觉得味道苦涩得要命。有句话怎么讲来着,认了哥哥的发小泼出去的水……李庭变成如今这副面目全非的模样,跟这个笑眯眯的陆姓男子必定脱不开关系。

说话间,服务生陆续端上来几盘菜,陆声还在招呼明矜,让明矜不要客气随便吃、吃不够还可以继续点餐,李庭却没多说话,直接夹了好几样菜放进陆声的碗里,“你自己也多吃一点,这些都要吃掉。”

碗里都是陆声喜欢吃的菜,辣椒要比其他菜放得更多一点。其实陆声最近的体重没有变化,反倒是李庭比之前更加消瘦,刚才拍戏时李庭抱着他,只穿一件单衣,单薄衣料下的身体很硌人。明矜当然也在片场看见了那一幕,她好奇道:“我刚才看了一会儿你们拍戏,你们两个在扮演情侣么?”

李庭:“是啊。”

明矜不意外电影的题材,只是很难想象出李庭在一段恋爱关系中的样子,“什么剧情?”

“问这么多干嘛,还没杀青,导演不允许剧透,”李庭说,“到时候去看不就知道了,正好贡献一下票房,不知道国内能不能上映,哦不过也没影响,反正你在国外。”

一顿饭吃完,外边的天色也彻底黑下来,他们沿着原路往回走,又到了春光美发店。李庭和陆声直接上楼就能回房间,但明矜不住这里,陆声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去,再加上刚好走到楼下,于是便主动邀请她:“上来坐会儿吧,你和小庭这么久没见,正好聊聊天。”

幸好陆声平时有收拾房间的习惯,屋子里没有乱七八糟的东西。进屋后,明矜环视这个小房间,条件十分简陋,除了两张单人床以外没有任何家具。她又看向那两张床,其中一个光秃秃的,只铺着一层床单,而另一张床上满满当当,放了两个枕头、两张被子,还有一个库洛米玩偶。其实没什么不能见人的,但明矜还是及时地收回了视线,生怕自己再看下去会长针眼。

李庭问明矜:“要不要玩儿猫?”

到兰城短短几小时,发生的每件事都在刷新明矜的认知,她的嘴角抽动了一下,“呃、你们还养猫了啊,怎么跟过日子似的……”

陆声解释:“本来是只流浪猫,看它受伤就领回来了,平时白天拍戏太忙,一直寄养在旁边的店里。它很黏人很可爱的,我去把它抱回来。”

陆声离开后,李庭不可避免地对上明矜充满审视的目光。明矜想,如果她再看不出来李庭对陆声到底什么意思,简直白认识这人18年。她也懒得再兜圈子:“赶紧从实招来,什么时候喜欢人家的?”

本来也没想着遮遮掩掩,李庭坦然开口:“在医院的那段时间。”

医院……也就是受伤不能跳舞的时候。正是那段时间过后,李庭才说他要去拍电影。明矜反应很快,几乎是立刻联想到了什么,“你是因为陆哥才来拍戏的?”

“是因为他。”

她当时欣慰于他的改变,也想过他为什么会选择去当演员,直到现在才真正明白,原来是有人陪他走出了那段难捱的日子。

“那什么,我就再问最后一个问题啊,真的是最后一个,”明矜又扫了一眼并排摆在一起的两只枕头,压低声音,生怕陆声在此刻推门而入,“你们……睡了?”

“……没有。他还什么都不知道。”

哦。合着还是单相思。只是顺序和其他人不一样——在别人还在犹豫要不要告白的时候,李庭已经抢先一步做到了跟人同床共枕。

明矜:“所以就盖着棉被纯聊天?”

对面的人沉默许久,才勉强从鼻腔里挤出一声“嗯”。

作者有话说:

明矜:忽然发现自己的发小似乎有两幅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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