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迎来第二次月考,路岸是以全年级前十的成绩考进育才中学的,上次月考保持了一贯的水准。

造物者的不公平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的,有些人马马虎虎随便学一下就成了学霸,有些人挠破了脑袋挑灯夜战才勉勉强强挤进中上游,路岸是前者,而张勋就是后者。

因此,当张勋为第二次月考埋头苦读时,路岸依旧是悠哉悠哉的样子,张勋见他这样子就来气,“你倒是意思意思学一下。”

路岸手上扭着个已经快完整的魔方,闻言连头都不抬的,“你这要怪你妈,没给你长了个聪明的小脑袋瓜,自己玩儿去。”

张勋不满的操了声,但他总不能真的去质问他妈为什么不把他生得聪明点,只得无奈的又把头埋书里去了,他心思压根不在书上,没一会就发现坐在前排的沈余茴走了出去,随意这么一看,就见着路岸的头号情敌正在门口。

他所有的瞌睡虫瞬间被打跑,激动的拍拍路岸的手,路岸只差最后一步就转好了魔方,不耐烦道,“你他妈是有多动症吗?”

“你情敌。”张勋一把夺过他的魔方,拿手直接把他脑袋扳过来了。

路岸撩了下头发,听见这三个字才终于是肯看向门外——沈余茴仰着脑袋和沈余天说着话,沈余天似乎是被逗笑了,无奈而宠溺的摇了摇头,然后把一个饭盒交给了沈余茴,这才是转身离开。

“喂,你知道吗,沈余天他爸妈离婚了。”张勋八卦的冲路岸眨了眨眼睛。

路岸盯着沈余天的背影,“关我屁事。”

“你没学过《战国策》吗,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路岸把视线收回来,拿手拍了下张勋的头,“这句话是《孙子·谋攻》的。”

怪不得语文成绩不及格。

“我这不为你出谋划策吗,”张勋挡了挡路岸又要拍过来的手,看着回到座位上的沈余茴,忽然说,“哎你发不发觉沈余茴长得也挺好看的。”

路岸没说话,实际上,沈家兄妹长得都不错,只不过因为路岸看沈余天不顺眼,所以在他眼里,这点样貌也就不够看了。

张勋自讨了个没趣,撇撇嘴继续看书去了。

路岸抻了抻胳膊,随意瞥了一眼沈余茴打开的饭盒,有菜有肉,还挺丰富的,看着看着就有点饿了,想了想就把读书读得废寝忘食的张勋抓出去吃午饭了。

第二次月考成绩下来,路岸果然还是排在年级前十,他以前从来不在意这些,但这次路过红榜布告栏,看见高二贴在最上头的一寸照片还是沈余天时,心里多多少少不是滋味。

就好像自己低他一等似的。

方媛那边被拒绝了一次后,路岸暂时也没采取其他什么行动,他会看上方媛,是因为方媛够漂亮,要说多喜欢肯定没有,只不过存了那么一点不甘心让他对这件事耿耿于怀,但要他费心思他又懒得想,这事就一拖再拖。

转眼就到了校运会。

路岸不是爱凑热闹的人,这些活动他参加得少,但听见风声说沈余天会参加3000长跑,他总算觉得夺回点面子的机会到了,破天荒的跟着报了名。

他琢磨着自己成绩比不上沈余天,在运动方面总不可能会输吧,张勋作为他多年的好友,听见路岸主动报名参加长跑时很快就反应过来,直笑他幼稚,为了个女孩子争风吃醋不值得。

可路岸就是好面子,他暗自拿自己和沈余天进行比较,势必要争出个高低输赢来。

既然是要比,路岸也是势在必得的人,连着两天放学了都去跑道进行训练,张勋只能做了他的小跟班,陪着他去晒太阳。

沈余天原本是不想报名长跑的,但当时班里没人报名,他作为班长只好硬着头皮上了——其实他不爱运动,打小就不喜欢,更别说在烈日炎炎下跑步。

也幸而基因好,这么些年下来,他虽然不怎么运动,但身高还算可观,去年突破一米八大军,也就心满意足了。

既然是报名了,沈余天向来是个十分负责的人,凡事都精益求精,前几天放学因为要回家给沈余茴做饭没能训练,眼见着校运会只有一个星期,说什么都不能懈怠,就把沈余茴打发回家叫外卖,自个背了书包去操场。

夏日天黑得慢,五点多的操场金光闪闪尽是余晖,落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有燥热的风吹来,空气里都是清新的味道。

放学后操场的人依旧不少,草坪上的足球场还有队伍在比赛,健身器材上大都是三三两两在玩闹的女生,跑步的基本是校队在训练。

沈余天找了地方把书包放好,这两年他显少运动,怕不小心闪了胳膊闪了腿的,就特别认真的做起了准备运动,等站在红色塑胶跑道时,才找回点中考为了考体育每天训练的感觉。

他活动了手脚,深吸一口气便慢跑了出去,带动的风吹拂在脸上,很是舒服,沈余天迎着余晖,微微眯起了眼。

迎面跑来一个身影,他没细看,但那人似乎在看自己,沈余天最近总觉得有不友善的目光,就不由得多看了两眼,但男生跑得很快,嗖的就跑过去了,沈余天甚至没来得及看清,只感觉到脸上一阵风卷过就不见了,只得作罢。

他绕着操场慢跑了三圈,怕一次性给自己太大压力,就决定准备收拾东西回家了——其实他也惦记着沈余茴,这一年的伙食都是他负责,不知道自己不在家,小丫头片子吃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严格来说,沈余天算是个妹控,父母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那时候沈余茴才读二年级,尽管沈余天只比沈余茴大了十八个月,但父母离婚之后他就主动担起了照顾妹妹的责任,大多少都是大,他当哥哥的,自然是要疼着些的。

跑了几圈流了汗,沈余天平复了几分钟才调整了气息,正打算离开,又发觉一道视线在盯着自己,他确认不是错觉了,直直往那视线的来源看去,

不远处的塑胶跑道上,男生微弯着腰把手放在膝盖上喘息着,头发被汗濡湿,薄薄的阳光落在他脸上,把他的脸照得有些模糊,但这一回,沈余天认出来了。

是上课时站在门口看自己的男生,也是在校门口遇见的那个,他不解的拧了下眉,他并不认识这个人,这个人却三番两次用不友善的目光看着自己,这让沈余天产生一种被冒犯的不悦感。

要不是他赶着回家,沈余天应该会上前去问个明白,是不是自己曾经有什么地方得罪过他,但沈余天是个怕麻烦的人,也不想惹事,最终还是把这种想法压下去,不急不慌的收回目光。

路岸直看到沈余天消失在转角处才直起了身体,他确定沈余天知道自己在看他,甚至还见着沈余天微微皱起的眉,冷笑一声,他最讨厌这种看起来对什么事情都不在乎的人。

谁知道那张死人脸心里在想什么。

张勋陪着路岸快一个小时,实在待不住了,从不远处小跑过来,“祖宗,你行了没有,我妈喊我回家吃饭呢,放过我也放过自己好吗?”

路岸撩起衣服下摆往脸上一擦,也觉得今天差不多了,况且据他观察,刚才沈余天那弱鸡样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对手,他瞬间像一只打了胜战的公鸡一手搂过张勋,“别回家吃了,想吃什么我请。”

“操——路岸你他妈全身都是汗,你别碰我。”

路岸听闻哈哈大笑起来,把汗都往好友身上蹭,心情愉悦的路岸格外好相处,但张勋就有得遭罪了,没一会就闹得浑身脏兮兮的。

操场只听见张勋一声怒吼响彻云霄——路岸——我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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