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百年枯骨恨难消 6

李琅玉睡了两天,终于从床上醒来。

睁眼的一瞬间看到了熟悉的天花板,再看到熟悉的摆设,眼珠由惺忪转为黯淡。

他又回来了,回到程翰良的住处。

屋子里没人,他靠在床头,两眼放空地望向前方,脑海中快速闪过一些事情,不怒也不哀。冷静得有些可怕。

小洋楼内的惊惧、河边的愤恨、雨中的缠斗——也就是这几天发生的,折腾到伤筋动骨,他好似生生被耗去大半寿命。疼过痛过,精气神被抽离躯壳,现在更多的是恍惚。

一个丫头端着脸盆推开`房门,见他醒了,兴奋道,我去叫四爷来。

李琅玉微微僵硬,手指不由抓紧被单。

程翰良是迈着急步赶来的,进门的刹那脸上有隐约的喜悦,但在踏入时又吝啬地收起。李琅玉木然地看着他步步走近。

“好点了吗?”程翰良坐在床边,先将他看了一阵,后垂下眼睑轻声询问。

李琅玉淡淡应道:“如何才称得上好?”

活着便是好了吗?

程翰良嘴角浮起一丝苦笑,无话可说。

李琅玉将目光转向那座实木落地钟,钟摆摇晃得缓慢而无聊,“你既然一切都知道了,还留我干什么?”

程翰良侧过脸,食指搭在床沿,眼中增了些许随意和落拓,“你到底是师父的孩子,旧日相识一场,于情于理我也不会对你赶尽杀绝。”

“那你当初怎么不念情理二字?”冷淡的声音向他抛来。说的是十年前。

程翰良怔了怔,复而轻笑一声,“这就是你回来的原因。难怪,先前不知你身份时,我就说你怎么不肯喊我‘爸’,但我也不图个称呼,你爱怎样便怎样,现在说得通了。”

他望向李琅玉,寡情的面孔中仿佛藏了许多未语之言,但说出来的却都是凉薄,“不过,比起‘爸’,我更喜欢你像小时一样,喊我‘程四哥哥’。”

李琅玉提上一口气,狠厉地瞪着他。程翰良不以为然,下嘴唇努了努,在对方看来都是嘲讽。

“那天,白姨一家带我离开北平,一路辗转到南方,李三哥中途不幸逝世,他们的亲生女儿也弄丢了,可是,我还活着,活得好好的。”李琅玉喉结颤动,声音在沙粒中滚过似的,几近哽咽,他盯着程翰良,继续道,“其实回头想想,这么多年,我最应该感谢你,一想到你还风风光光、功成名就在这世上,无论如何,我都得活着回来找你。”

程翰良目光僵硬,在一片掣动中慢慢变得灰暗,他哀哀地笑着:“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不顾后路,就是为了杀我,倒有勇气。”

“不过,我跟你说过,我运气向来很好,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李琅玉目光冷冽,“这次是我输了,但既然你留我,我也不会浪费这机会。”他斩钉截铁撂下这句,仿佛从穷山恶水中辟出了新路,他仍然坚定如一。

程翰良突然爽声大笑,“好,那你就好好活、用力活,我倒要看看是否会有我输的那一天。”

这时,外面响起了扣门声,丫头端进来一碗汤圆,刚刚煮好,是程翰良吩咐过的。

程翰良拿起汤匙,在碗里舀了几下,捞出一个团子,放在嘴边吹了吹。

汤匙递过来时,李琅玉不为所动,无言的冷漠即是拒绝。

程翰良道:“你要是打算饿死,倒也省了我的心。”

李琅玉昂起下颔,然后连勺带碗一起夺了过来。热气腾腾的汤汁还是有点烫的,可他好像封闭了所有感官,埋下头大口吃起来,他确实很饿,许久未进食,同时又为了某种决心,他吃得很用力,也很痛苦,明明是喜欢的食物,却仿佛长满了刺,刺得他体内都是模糊血肉。

忽然,他一阵猛地咳嗽,眼里呛出泪水,大概吃得太急,哽得喉咙难受。程翰良紧张地想替他抚胸顺气,却在伸手的一刹那被他推开。

没有用多少力,可他连退好几步。然后他便看着对方自己捂胸,努力灌下汤汁,将所有不适生硬地压了下去。

最后,碗底吃得干干净净。

也是这一瞬间,程翰良才恍然发觉,当初那个孩子果然长大了不少。

李琅玉在床上养了一周,程兰每日都来看他,瞧见他病恹恹的很是心疼,与他说话也不似以往明快。李琅玉低垂着眼,偶尔随意搭了几句,像是敷衍。真相败露后,他也无心摆出之前做戏的样子,即使程兰不知,他心里膈应,都是程家的人,琴瑟和谐深情款款全是假相,骗人骗己,挺累的。程兰说着说着见他不作声了,欲言又止,那种奇怪的生疏感又回来了。她想着,或许等病好了,兴许人便能像以前那样了。她只能这样聊以自`慰。

冬天的气温降得很快,一夜寒风,不过两三天时间,穿的衣服都得翻个样。程家烧起了汽炉,李琅玉闷在屋里,程翰良来看过他几次,并让人给他送去暖手暖脚的,衣服和被褥都换了一拨,吃的饭菜也是叫人送上去。李琅玉自个想了几天,针锋相对无用也可笑,倒不如休整好重头再来,两人相处不冷不热,总归让旁人瞧不出端倪。

这日,天气转好,阳光晴美。李琅玉出了房,身体调整得差不多,只是精神气不佳。屋子里暖烘烘的,极易生起人的睡意,他在大厅坐了会儿,无所事事,便练起了字。一求心静,二求心明。

等到中午,程兰和她房里的丫头从外面回来,买了几篮瓜果。她见着李琅玉有了起色,脸上都是喜意,洗了些苹果切成块与他吃。

这本是一番好心,可事情就怪在那碍眼的银镯上。

程兰递给他苹果丁,刚好露出一段白`皙手腕,抛得银光灼灼的镯子顺着手骨滚下来,勾花雕叶盘成圈,精美得刺眼。

李琅玉乍一看,眼皮子猛跳,不是惊,是怒。

那是他傅家的东西,是他母亲沈知兰的随身嫁妆之一。

李琅玉登时抓住程兰手腕,目光又凶又狠,“谁让你戴这个的!”

程兰被他吼声吓了一跳,愣了愣才问道:“这镯子怎么了吗,是阿爸送我的呀。”

不听还好,一听便是怒火攻心。

“你,你们……你凭什么戴它!”他气极,也委屈极,毁人家门,夺人家财,还有什么更无耻的。

打扫卫生的丫头被他突然发怒震得不敢靠近,见程兰手足无措,壮了壮胆子:“姑爷你怎么能欺负小姐!镯子是小姐的,一直都是!”

李琅玉狠狠瞪过去,直接让她闭上嘴。

程兰倒在理智中,遂劝道:“你若不喜欢我戴,那我不戴便是了。”说罢便想将镯子取下来。

可李琅玉却是死命抓着她,紧得发疼,不肯退让一分,桌上那沓宣纸被丢至一旁的湿笔刷浸出个拳头大的墨点,一页行书做付东流,什么心静心明,都他妈的放屁!

他们程家,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没一个好东西!

程兰被他拧得难受,挣脱了几下没成功。“琅玉,你到底怎么了,你放手。”

李琅玉红着眼圈,不知是怒极生哀,还是哀极生怒,他浑身发抖,倔强地伸长脖子,眼珠子恨不得巴在那镯子上,声音几乎是甩出来的,“这东西,你们不配……都不配!”

“她若是不配,那也没人配了。”

程翰良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李琅玉僵硬回头,缓缓松手,还是用那双眼,那双浇了冷雨、燃了热火的眼睛,瞪着走近的男人。

程翰良问他,你做什么,身体刚好就开始吼人吗。

程兰连忙解释,打着圆场,万一事情真闹大了,依程翰良的脾性,吃亏的定是李琅玉。

李琅玉侧过脸,沉默不言,他垂下眼睑,只是盯着桌上那几页越看越糟的练字,扭扭曲曲,全都失了主心骨。

程翰良见状,摆摆手让程兰先回房去,自己有话跟他说。

他把人带到房里,锁上门,伸手解下外出时穿的风衣外套,还未坐下,对方劈头盖脸来了一句:“那是我家东西!”

“我知道。”程翰良轻笑一声,走到李琅玉身边,“还没进门就听到你发脾气,看来是全恢复了。本以为你能把性子收收,伤疤一好就忘了旧痛吗?”他把大衣挂在黄木衣架上,微微侧身,解开衬衫最顶端的扣子。

李琅玉见他如此坦然,更是气愤填膺,称他是丧尽天良的窃贼、厚颜无耻的叛徒。

程翰良不置可否,现在的学生骂起人,都是一坨稀烂的软柿子。还不如狠狠打一顿。

“你一心想要报仇,可所作所为实在荒唐幼稚。”羊入虎口,只凭孤胆,怎么会不失败,幸好是落在他手上,“别说杀我不易,就算成了,那还有冯尚元呢,做贼的可不止我。”

“我自有打算!”

“好,就照你的打算,最终大仇得报,可你爸还顶着汉奸名,你也不在意?”

他当然在意。明明是这群人害了他家,却反过来质问他。

程翰良转身看他,原本好看的眉眼十分不得快地皱缩着,仿佛怎么都捋不平。他伸出手搭在对方头上,嘴上依旧笑着,和颜悦色道:“气出这么多汗,不痛快给谁看?”

李琅玉呼开他的手,厉声道:“费不着你虚情假意,不用你管!”

“不用我管?”他眯起双眼,只一个低头的瞬间,便将李琅玉推搡到床上,压了上去,“可有一件事,我今天必须得管。”

李琅玉被他按住双肩,卡在正中央,动弹不了半分。程翰良靠近他耳畔,热气像嘶嘶的蛇信子舔过耳廓,声音压得极低:“你要复仇,对我做什么打算都行,生死由命成败在天,我这条命是师父救回来的,理该还给你傅家,若是死在你手上也无可厚非。”

“但是,你不许将这份怨恨牵扯到兰兰身上。”

“你是男人,她是女人,除此之外,她名义上是你妻子,情义上是你同门,你跟她置什么气。”

“我留你下来,在外人眼里,你还是我程家女婿,所以你给我好好待她,不准再发生今天这样的事。”

三言两语一席话,李琅玉心有不甘,却也无话可说,只是固执地将头别向一边,装作充耳不闻的样子。程翰良掰过他的脸,半凶半哄道:“听话,小兔崽子!”

他干瞪着眼,往日的一腔奋勇、神气骄傲都没了,全部是委屈和不平。程翰良盯着那张脸,神色微动,僵持了几秒便放开他,来到书桌前掏出一个小盒子,略有迟疑地看了他一眼,说来可笑,他这辈子与虎狼为敌为友,行事直接刚硬,还未有这等少年人的忐忑姿态。

“想一想你今年二十四了,十八岁那年我应该送你点成年礼,可惜没机会,这个,给你。”盒子里是块系绳白玉,正面镶生肖与兰草,背面刻有生辰——“民十二,五月初三”,程翰良将它塞到李琅玉手里,郑重其事,仿佛交付了天上的朗朗明月。

李琅玉瞟了一眼,再看向他,然后冷不丁地,将玉佩扔出了窗外。

“不需要。”他甚是简单地说道。

程翰良怔住了,脸色立马僵了,双目瞪向他,唇线紧闭成刀的刃部。

“好,好。” 他一句一字冷笑着,扔下李琅玉,大步转身摔门而出。

整个房间都在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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