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我的

时间一天一天地溜走,很快从初入草原的寒春,到达夏天。他们赶着羊群牛马迁徙千里,来到宜居的夏牧场。秋天到来,寒冬将至。于是又重复着搬家,迁徙,定居的生活,一路南下,到达冬牧场。牧草枯了又生,羊羔在羊妈妈的肚子里安稳降生,只待产羔季节便坠地。

这样的日子说是单调,不如说是自然规律。

诺布的头发又该剪了,婶婶说未来几天会有一辆班车路过这里,让诺布去县城理理发,再帮忙把她放假的女儿接回来。

诺布起了个大早,去县城是一项大事——在这日复一日的放羊生活中,确实是大事。他将已经长到肩膀的头发扎起来,随便抓了个小揪。巴尔哈翻出一件自己的新毛衣给诺布,诺布想推拒,巴尔哈背着手就离开,一句话也没和他说。

诺布沉默着换上自己的衣服,把新毛衣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回去。

巴尔哈以为诺布吊着一个女孩子的心,却迟迟不给她承诺。为了规避掉一些麻烦,诺布默认了这样的罪名。被误会的滋味真的很糟糕,可他无法为自己辩解。家中气氛越发压抑,婶婶又是话少的人,一旦诺布不说话了,恐怖的寂静便会笼罩在此,如影随形。

“诺布,今天你就在家吧,别出去赶小牛了。万一今天就来车来呢。”嫂嫂看出了诺布的低落,上前同他讲话。

“好,我帮你收拾家里。”诺布挽起袖子,把早餐过后略显凌乱的桌子收拾干净,又在水缸中舀了一盆水,寒春的水刺骨地凉,不锈钢碗抓在手上也感觉冰得没知觉。诺布没洗几个碗就双手麻木,骨头上都仿佛结了冰渣。可是他在想其他事,借着碗筷碰撞发出的声音,他说:“嫂嫂,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很糟糕?”

他一说出口就觉得自己太幼稚了,急忙将洗碗的动静弄大。

嫂嫂揉面的动作一停,很快又继续起来。诺布以为她是没听见的,结果接下来她回答得十分大声,中气十足。“不会,我们都相信你。”

“……”诺布抬手擦了擦眼睛,认真地把剩下几个碗刷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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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午,嫂嫂从邻居家借了洗衣粉回来,半路上遇见一个骑马的人,他自称姓沈,用散装维语向她打听,这里有个叫做诺布的人吗?

“有。”听说狼语者就在这片地带,时而也会有外地人慕名前来。嫂嫂指了一个方向,“他在铁架子那边。那个红色的架子,看见没?最高的地方。”

那人耳朵上带着蓝牙耳机,鼓膜陡然传来兹拉的电流声,像心脏起搏器一般强拉硬拽地牵动全身。

“谢谢……”他几乎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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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嫂到家,却看见在喂马的诺布。“你不是去铁架子那边了吗?”

那一处是附近的最高点,方便看车子有没有来。诺布说,“哦,我在那站了一会就回来了。中午应该没有班车过来,怎么也要等一两点吧。”

“也对。”

早上揉的面已经醒好,诺布趁着嫂嫂刚才去邻居家的功夫,喂完马又在帮她烤馕。因此她有时间做其他事,家务活总是操劳不完。她将枕头拆开,里面的羊毛干瘪得没有弹性,但还是被她统统扯出,准备洗一遍。加上被褥床单,还有好大一堆活等着她。

诺布在屋外的草坪架起一口锅,将雪块倒进去,烧起一大锅热水。今早他洗碗的时候就知道冷水洗东西是什么滋味。嫂嫂忙得屋里屋外团团转,突然想起一件事。

她从锅里舀了一盆水,将羊毛浸入。“刚才我碰见一个汉人在找你,诺布。”

诺布控制着火不烧太旺,不然烫手。他不是很在意,“可能又是哪里来的记者吧。”

“嗯,看着像。不过他没有背那些黑色的大家伙。”

嫂嫂说的东西是摄像机。

“谁知道呢。”诺布耸耸肩。

他们没忙活多久,远处突然走来一个人。嫂嫂视力不好,虚着眼睛半天没看清,但她总觉得这人眼熟。“诺布,那是谁啊,你看得清吗?”

诺布抬头,那人的身影从小到大,从地平线尽头而来,随着草坡的起伏而上上下下,仿若海里的船。下午的太阳有点偏,斜斜地从他背后打过来。诺布揉了揉眼睛,太阳光晃得他眼花。

“好像是……”诺布偏偏头,“是邻居耶尔努尔吧。”

正是他们的邻居。耶尔努尔拿着一个手机跑来,原来是刚才嫂嫂借洗衣粉时落下的。嫂嫂招呼他留下来喝点茶,他也不客气,叉开腿就坐在桌子上位。他对诺布说,“你们还在洗衣服吗?要下雨啦,快收了吧。”

天非常晴朗,可是云层却不断下降靠近。耶尔努尔又说,“诺布,刚才有一个汉人向我问起你,好像跑了很远的地方来找你。”

“嗯,我知道。”诺布开始收拾铁锅和柴火了,将架锅的架子搬回屋。“刚才嫂嫂也遇见他,可能是来采访的。”

“那也请他回来坐一下吧,马上下雨了,这个天气打湿了可不止感冒发烧。”

诺布考虑一会,也觉得在理。嫂嫂端着茶从里屋出来,刚好碰见诺布出门。她塞给诺布两件雨衣。这雨很可能来得急,草原又这么大,嫂嫂说:“找一找就行了,别跑太远。”

“欸!”诺布冲出门。

嫂嫂又在后面喊,“他说他姓沈,你喊一喊,说不定就能遇见。”

诺布的脚步猛地一顿。

真的这么巧吗?诺布不信。他跑向铁架子,他不知道自己是何种心情。他只是捏紧了雨衣,朝着唯一的目的地奔跑。起雾了,又起雾了。像遇狼的雨天,今天的一切场景竟分毫未变。

诺布跑上最高地,可是雾气阻隔,他根本看不了太远。回去吧,那人总不至于连避雨的东西都没带吧。他只期盼来者不是自己想的那位。诺布动了动腿,回到铁架子旁边。

他等了一会,往下走,没几步又再次回到铁架。怎么还没看见人?诺布转了几圈,看了看手上的雨衣。他吐出一口气,不知道是叹气惋惜还是如释重负。他将雨衣放在架子上,准备就这样走了。

有时候,你真的不知道命运会不会和你开玩笑。而它又何时给你讲这个笑话。

这一天几乎和遇狼一模一样。诺布嘲笑命运的毫无创意,他心想,一模一样。

他转身就看见了那个人。

那个人穿着厚重的冬衣,戴着一顶明显是从别处借来的滑稽毡帽,上面打了很多五颜六色的补丁。一看见他,便像被雷电击中了一般呆立在原地。

诺布隔着遥远的距离与他对望,潮升雾起。

那人一点都不像他所认识的那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五爷,一点也不像无时无刻不挺拔腰身,矜贵高傲的沈炜宁。他在翻身下马时,甚至笨拙地直接摔在了地上。沈炜宁可是说过他骑马就像走路一样擅长。

是啊,他一点都不像,正合诺布所盼。可是诺布转身就往远处走。

诺布听见有人急切地喊着他。他脚下加速,到最后,他直接跑了起来。

“诺布!”

诺布没命地往前跑,前面是一片荒野,他无处躲藏。

“诺布·阿尔斯兰!”

诺布的脚被疯狂生长的藤蔓缠绕,他像被嵌入了这里,他催促自己赶快走。头脑沉重起来,他无法抬头望一望天空是否快下雨,不然为什么他感觉眼睛如此潮湿。

那个人很快追上来,厚重的衣服与剧烈的奔跑让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一口气还没喘匀,便要上来拉住诺布。“别跑了……别跑了……”他艰难地说。

诺布没有回头,继续大步走。那人立刻追赶过来,跟在他身后。“为什么要躲我……诺布,你知道我是谁吧?看看我……你转过头,看我一眼……”

诺布甩开他拉上来的手,只顾看着脚下一路往前。

“好吧,不愿看我也行……那我,嗯,让我看看你吧?你闭着眼睛……好吗?诺布,停一下……”那人锲而不舍地追着他,说话逐渐哽咽。“你有想我吗?答案是肯定的,是不是?这一年……这一年的每一天,我都从未忘记你,我总感觉你还在我身边。

“我把所有生意都交给我弟弟了,我手底下的人也全都遣散……这个工程量实在太大了,我花了很长时间……所以,所以我现在才来找你,你是不是怪我这么久都没来?怪我吧……怪我,397天,我应该再快一点的……诺布,我想你了,看看我……”

诺布的眼睛徒劳地在地上扫视,希望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一个草原昆虫演唱会来分散他的注意力。

“我……我给你带了一份礼物,在来之前,我希望这个礼物能让你对我笑一笑,但是现在……我没有什么目的。希望能让你看一眼……一眼就好……”

诺布突然转身,那人吓了一跳。

诺布看见泪流满面的沈炜宁。刚才一路死缠烂打追着他的人,现在反而紧张得不知道看哪里。

沈炜宁的脸很憔悴,他眼睛里遍布血丝,下巴也冒出青色的胡茬。他的睫毛湿得沾成一团,嘴唇干裂起皮。他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他颤抖着举起手掌捂了捂眼睛,随即又拿开。下一刻,他大步上前,一下子把诺布扯到怀里。

诺布感觉像被两截绳子死死地勒住了。他眼前的世界又开始模糊不清,山崩地裂就在一瞬间。

头顶上的乌云沉重地压迫住人们,已经有一场暴雨悄悄孕育。

沈炜宁把头埋在诺布的肩膀上,他抱得那么用劲。他的手臂已经迫不及待地与诺布长在一起。他控制不了身体的颤抖,那困扰了他整整397天的梦靥正在以恐怖的速度抽离躯干,副反应使他分崩离析。

“我的……”沈炜宁困难地找回说话能力,嗓子眼下面吊着一颗巨大的石头,他一开口就止不住哽咽。可是他坚持、甚至偏执地重复了一遍,“我的小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