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关城内往来复杂,朝廷鞭长莫及顾不上这边陲之地,号称“九土之土”的大土司穆赫便顺势掌管了西北西南的大片地方。此趟在别人的地盘上缉捕朝廷要犯,叶千琅虽不欲瞒穆赫眼目,倒也不打算与这土司大人过从甚密,所以着罗望寻了一家不起眼的客栈,暂且洗洗风尘,歇歇脚。

正是寻常人家置酒用膳的时辰。风雨欲来,长天色暖,抬头见得流霞三分紫伴七分红,恰似一位丽人披罗衣,舞长袖,为这边陲古城平添几许旖旎风华。

小二虽不识得这身飞鱼服,却也能从这二十余人的神态气势一眼瞧出,这些绝非能招惹的客。当下听从吩咐,笑眯眯地收下对方递来的金子,将店内寥寥数客一并撵尽,又好酒好菜地置备着。

抖落一身尘沙,换上一袭寻常锦袍,叶千琅独在房内,闭目盘坐于榻上。

正是运功疗伤的紧要关头,万万不容外人打扰。罗望自觉持刀立于房门口,眉眼凝重颇带煞气。

若置北斗于体内要穴,琁玑玉衡各自归位。气走天突、气舍、膻中,沉之水分、天枢、丹田——忽感真气行之不顺,反倒惊蹿了体内的寒气,叶千琅四体俱颤,面色忽白忽绛忽紫,又强行运功片刻,甫一睁眼,便吐出一口暗色的血。

自将锦袍扯开,只见心口处已冻得青紫,浑似与生俱来的一块胎记。

“大人!”罗望见了,心忧如焚下也不顾礼数,当即冲入房内。

二话不说便跃至榻上,盘腿坐于叶千琅身后,轻推两掌,将自己的真气源源不断灌入对方体内。

罗望自幼练得一门神功曰“乾坤十二经”,分《乾六经》《坤六经》二部,乾主阳,坤主阴,须阴阳合一兼收并蓄,方能令武功大进。只是近两年叶指挥使的寒毒发作日益频繁,这罗千户便渐弃了坤六经,单攻其阳刚一路。

罗望气走得急,恨不能将自己这一身功力全泻过去,然而无论掌间的真气耗损多少,只觉浑似泥牛入海,叶千琅体内的寒气既不稍减一分,也不排斥相抗,反有一丝丝极为绵柔的寒意逆施而来,细若蛛丝毛发,不断寻隙钻入骨中……

“你内功修为太浅,何必白费力气——”

话音未必,体内寒气突地暴增,一直阖目运功的叶千琅脸色一变,两眼一睁,反身一掌便袭向罗望的面门。

罗望下意识出掌去接,可他本就不是叶千琅的对手,此刻对方寒毒发作,神智近于全失,手下劲力便更显狞恶。

勉强挡了两掌,罗望已被叶千琅压于身下,衣襟被一把扯开,对方埋脸于他脖颈,一口咬下——汩汩热血自颈间流出,阵阵寒气又同时激入体内,罗望咬牙强忍,不过片刻光景已冻得面青唇紫,连眉毛上都覆上了一层白霜,他竟还心忖若能将对方寒毒治愈,这样倒也不错。

叶千琅体内寒气平息,抹了抹嘴边血迹,重又盘坐运功,而一旁的罗望已力尽伏倒,冻得像一条腊月里的蛇。

半晌才勉力爬起,竟还责怪自己道:“卑职一得空便修习乾坤十二经,奈何卑职资质平平,始终未能参破此经奥义,不能为大人驱散寒毒……”

“你非是资质平平,却是想的太多。”叶千琅再次睁开眼睛,虽说脸色比方才稍好了些,可看着还是白森森的若个死人。

眼下俩人挨得近,叶指挥使寒毒发作险些入魔,也难得卸下了那身高高在上的威风,一双眼睛扫过去,倒定在了对方脸上。

罗望忙低头道:“卑职不敢。”

忽感右眼一亮,原是叶千琅撩开了他一片挡脸的头发。

只见那发片下掩着一块烧伤疤痕,肉芽狰狞,生生毁了一张本当英俊的脸。

这只手美若寒玉,指尖毫无温度,蜿蜒摩挲过他的面颊。

许是沙暴之后常见暴雨,屋内闷得异常,几欲令人呼吸停滞。

一双漆黑凤目近在咫尺,罗望心虚自己样貌太丑,不敢撄其目中锋芒,只垂着眼睛岔话道:“便是一个月前,卑职还能以乾六经的内功为大人稍御寒气,如今却毫无作用,莫不是这五阴焚心决的阴毒已周流全身了?”

叶千琅以手指抚摩对方脸上疤痕,语气淡漠得仿似议论别人的生死:“这些年我几乎修习遍天下所有纯阳的武学,可惜无一有用,只怕这体内的寒毒最多也就能再克制三个月。”

“三个月后呢?”

“三个月后非疯即死。”

罗望心急道:“大人,难道就无别的法子?”

“法子倒或许还有。”叶千琅看似并不愿就此多言,抬手于对方脸上轻拍一下,面上薄薄带了两分倦意,“你且出去守着。”

又闭上了眼睛,这下却非是再修习什么春秋刀法里的内功,而是两掌向上置于膝上,看似入了禅定。

人已入定,心却难得不太平静。

叶指挥使生来就是冷性情。想这一路迁升、几易其主,大半也要归功于这对人不亲、不信的性子。实则倒不是为了名利曲意为之,想他幼时遭遇“禾稼不登,人皆相食”的灾年,亲眼见父母姐姐挨个饿死,还能靠着刨树根、掘鼠洞等法子活下来,可见这人对人间亲情虽无十分执念,求生的本能倒如兽类一般。

眼下寒毒发作苦不堪言,叶千琅不由想起先前与那人并掌之感,按说他十七岁已任职锦衣卫,期间见过各类武功各色高手,却从未见过这般浑厚精湛的内力,至阳至劲,恰与五阴焚心决相生相克……

一刀连城。

即便没有鹿临川,自己也是要找上门去的。

“大人……”见叶千琅脸色恹恹,吐纳亦无声息,罗望将后话咽下,轻叹了口气,转身守在了房门口。

日头渐渐向西,投下一片斑驳光影于窗前地上,复又归于一丝金线。泥窗后,一只老鸹扑棱棱突入长空,啼声凄厉绵邈,许是店小二已置备好了酒菜,一嗅鼻子,尽是勾人的肉膻味。

窗前的光亮攸地消失,油灯还未点上,客栈里极黑,极静。立在这一片油腻狭小的暗处,罗望静静等着一场暴雨,心眼却蓦地一亮,不见这天启末年的荒凉西域,倒看见了万历三十八年的一地牡丹。

大明朝盛极而衰,万历帝不郊、不庙亦不朝,朝中,文官与文官互相倾轧,后宫,宦官与宦官各自邀宠,彼时大明朝最得势的还不是今日的九千岁魏忠贤,而是擢司礼秉笔太监的王安。

便是太监也懂养儿防老之道,王安在京里某一处大宅里种了万株牡丹,又收了一拨孩子,遣人教他们武功,因他素来与东林党人走得近,还从中拣了几个出挑的送去左光霁那里读书。

罗望便是那时候第一眼见到了叶千琅。

犹记得那日牡丹花好得罕见,可对这人的初见印象却是平平,想当时罗望年满十五,正是这一拨孩子中最年长的一个,而初入王府的叶千琅却是其中最小一个,一个八九岁的奶娃子,饿得皮包着骨,一张脸还大不过一朵开到极处的牡丹花,任人忍住不欺负他都难。

殊不知这奶娃子养了几天便脱胎换骨,变得脸如瓷碟臂似嫩藕,更会讨巧。别的孩子都管不怒自威的老太监叫“厂公”,唯独他管王安叫“阿公”。只要王安来宅子里探望这些小的,他必跟认亲似的黏着不放,怯生生扯拽着王安的衣角,一口一声“阿公”,走哪儿跟哪儿是寸步不离。

也不知是不是这一字之差的亲昵与慰藉,王安确也格外喜欢叶千琅,每逢见他,都要把他抱在自己膝上,有时与他讲些忠君体国的道理,有时与他讲些宫禁里的趣事儿,一白发老头与一软糯团子亲昵相偎,颇有点含饴弄孙的意思。

可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天启帝即位不久,王安失势于魏忠贤。魏忠贤窥伺东厂大权,与客氏同谋铲除王安,顺便就得抹去他那一宅子“余孽”。

一府数十口,除去几个老仆,余下的都是王安收养的孤儿寡女。大的弱冠有四,小的也就十来岁,一个个正慷慨激昂,合计着该当如何殊死一搏,叶千琅却不见了。

再见之时,牡丹花被暴雨摧折一地,锦衣卫高手已将这处老宅密密围住,而进门来的第一人竟是一个少年番子——

身上的飞鱼服已为雨水浇透,叶千琅倒提着绣春刀,眉眼清俊,杀意凛凛。

大雨中,他一字一顿道:王安已死,降者赦,逆者杀。

有人敢当这悖逆的头雁,别的雏儿怔过,惊过,也就降了。

可降是降了,却有个眉眼伶俐的年轻姑娘先起了头——放下刀剑之后,她走过叶千琅身前,冷不防朝他啐去一口。

除罗望外,余下十来个也纷纷效仿,叶千琅不争不辩亦不动,平心静气地受下了十余口唾沫。

魏忠贤本欲斩草除根一个不留,但见叶千琅武功高绝可堪一用,又见他亲手勒毙了王安,便冲手下挥了挥手道,这王安养的东西倒是能派上用场,倘还有愿归顺咱家的,就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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