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季星回拒绝了周克云让他在床上吃饭的提议,他慢腾腾地下了床,坚持自己独立洗漱。

腿软的影响还在持续,季星回刷牙的时候用手撑着洗手台,总觉得自己两股还在微微打颤。

下楼梯的时候季星回扶着扶手,周克云一直跟着他,像是怕他摔倒。季星回逞强着,非要走得腰板笔直,所以速度很慢,楼梯下了一半就轻轻喘气。

周克云看不下去,捉了他的腿,直接把人竖着抱起来,一脸严肃地说:“今天别去了。”

季星回摇头,解释着:“我真没事,就是你给我涂了药,我走得别扭。”

周克云很小心地把人放在椅子上,问他:“要垫子吗?”

季星回又摇头:“你别把我看得这么娇气。”

周克云就不问了,他把碗放到季星回面前,清汤寡水的一碗阳春面,看起来是连酱油都没舍得放。

季星回顿时觉得自己命更苦了。

“不能吃辛辣刺激的。”周克云在他对面坐下来,认真地解释。

季星回认命地拿起筷子,有点郁闷地说:“如果以后做|爱都要这样的话,我们还是柏拉图吧。”

周克云闷咳一声:“抱歉,以后不会这样了。”

季星回觉得这话听着耳熟,心里吐槽男人床下讲的关于床上的话都没什么可信度。

季星回吃了一碗面之后恢复了点体力,但觉得嘴巴里太淡,就问周克云:“还有梨吗?”

周克云起身打开冰箱,问他:“别的水果要吃吗?”

“随便。”季星回说。

周克云除了梨又拿了草莓和猕猴桃,拿到厨房里切好装在盘子里,和叉子一起放到季星回眼前。

这一盘子满满当当,配色很漂亮。

季星回托着脸懒懒地吃水果,属于水果那种甜美的香气散发出来,和季星回身上清爽的须后水味道混在一起。

周克云不再管他,拿了笔记本坐在岛台对面办公。

季星回眼睛没别的地方看,自然就落到周克云身上,周克云戴着他最常戴的那副无框眼镜,英俊,严谨,一丝不苟。

季星回发现周克云好像有很多不同的眼镜,昨天戴的是一副金属的半框眼镜,在浴室的时候摘掉了,后来在床上也没有戴。

周克云的双眼皮很漂亮,眼睛的弧度甚至是柔美的,单拎出来看是多情而诗意的,容易让人沉溺其中,甚至自作多情。

是一个无比危险的漂亮陷阱。

季星回觉得周克云还是戴着眼镜好,好比陷阱前插的告示牌,直接告诉你禁止通行。

季星回吃了一半,觉得饱了,他有点无聊,用脚尖踢了下周克云的小腿:“能帮我个忙吗?”

周克云抬眼,表情很认真。

“能帮我上楼拿下手机吗?”季星回冲他笑了下,样子乖乖的。

周克云看了下吃了一半的果盘,反倒是问:“不吃了?”

“吃不下了。”季星回说。

周克云站起来,他没有直接离开岛台上楼,反而是走到季星回身边,一只手环住他的背部,另一只手抄起他的膝弯,直接把人抱起来,在季星回开口之前说:“你再去休息会儿。”

周克云说话很平,因为决策者的角色,不做表情的时候会有一种说一不二的气质。

季星回温驯地环住了周克云的脖子,接受了他的体贴。

回到房间之后,季星回迷迷糊糊又睡了一觉,醒过来的时候觉得精神好多了,他起身下楼,就看到陈然来了。

陈然是送衣服过来的,他很客气地打招呼:“季先生,下午好。”

季星回刚睡醒还有点懵,点点头说:“陈助理,好久不见。”

季星回穿着睡衣,领口露出来的皮肤上有很清晰的吻|痕。

周克云走过来,替他拉了拉领口,扣上最上面的那颗扣子,很体贴地问:“睡饱了?”

季星回打了个哈欠,慢慢地点头。

刚睡醒的季星回有一种别样的可爱,不像平时那样客气又疏离。

周克云拿了衣服,对他说:“那上去换衣服吧。”

周克云陪他上去,顺手把卧室门带上了。

“不想去就不去了。”周克云把衣服扔到床上,说的话十分纵容。

季星回清醒许多,开始解自己的扣子:“我也该尽尽自己的义务,你不用把我想得这么脆弱。”

季星回脱下睡衣,白皙的身体露出来,上面都是周克云昨天留下的痕迹。

他的骨架小,四肢修长漂亮,脚踝和手腕甚至有些纤细。

周克云的眼睛暗了暗,蓦地说:“我去给你拿条领带。”

因为是参加时装秀,衣服不必太死板,陈然带过来的这一套是比较休闲的款式。

周克云在衣帽间呆的时间有些久,出来的时候季星回已经换好了衣服。

季星回很适合这种浅色的衣服,他的脸精致漂亮,笑起来有一股子少年气。

周克云觉得再打领带太多余,就笑了笑:“还是给你找个胸针吧。”

季星回跟着他走进衣帽间,这个礼拜周克云应该是哪天又搬了一次,衣服饰品手表眼镜,琳琅满目的。

周克云给他选了一个铃兰胸针,珍珠作为花,绿宝石是叶,姿态优雅。

周克云低头为季星回戴上,鲜亮好看的面目配温柔的花。周克云温声说:“配你正好。”

周克云说完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只手表,他把季星回手上的电子手表取下来,为他戴上手上这一只。

复古的表盘,黑色的腕带,整块表缀满雕花。

季星回不懂手表,只觉得看着很贵,戴了觉得紧张,问一句:“不会价值一套房吧?”

周克云抚摸着季星回的腕骨,细细地看,淡淡地讲:“没那么贵,也就能换一辆卡宴吧。”

季星回咂舌,咽了下口水又问:“你有给它买保险吗?”

周克云顺着他的话开玩笑:“不如我给你买一个。”

季星回呼出口气:“这会儿我的价值确实有点高。”

周克云笑笑:“去梳下头发。”

季星回转到浴室,先洗了把脸,然后才动手拯救自己这头乱糟糟的头发。领导爱带他出去应酬,所以季星回对打扮这件事还是挺熟练的,他用电夹板把发顶先夹了一下,刘海有些长了,干脆中分然后两边各卷一个弧度出来。

这种发型很衬他,满满当当的少年气。

季星回往头上喷了一堆定型喷雾,对着镜子做最后的调整。

周克云走进来,透过镜子注视着他,不温不火的眼神,却让季星回觉得紧张。

好像藏着什么东西。

季星回想到了易锦,拍高中毕业照那天,他穿着干净清爽的白衬衫,手里拿着花。那时候易锦还不知道自己身体里有个蛰伏的病魔,他和季星回并排坐在操场的看台上,他说最近可能是熬夜熬太多,总觉得很累。

太阳这么大,易锦最后把花塞进季星回怀里,明朗地笑着,他说:“星回,毕业快乐。”

那天的画面一直印在季星回的脑袋里,他很喜欢易锦这个朋友,那个时候真心觉得他明亮又耀眼。

易锦比他更适合这些,宝马香车,锦衣华服,放在他身上才是锦上添花。

所以古人常说红颜薄命,季星回不愿意回忆那个躺在病床上的易锦,那是他第一次面对离别和死亡,才发现死亡原来是那样轻的。

小时候读唐诗,念到白居易那句“大都好物不牢坚,彩云易散琉璃碎”,心里倏忽一空,直到长大后才真正体会到了其中的无可奈何。

周克云走到他的身边,抬起手,碰了一下季星回的耳垂。

“你打过耳洞?”周克云问他,眼睛一直看着镜子里的季星回。

季星回回到现实,点了点头:“大学的时候,后来进了银行,一直不戴就长起来了。”

其实那是大一的时候,他和易锦一起打的,在易锦的病房里。

他们自己买的那种一次性穿耳器,按下去有很响的“咔嗒”声,季星回为易锦打的时候很害怕,那时候他的情况已经很不好了,像个华美却脆弱的瓷器。

季星回按下去的时候,甚至以为易锦会碎在他的手里。

“还是易锦帮我打的呢。”季星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他看到周克云瞬间愣怔的脸,悬在空中的手,如果没有这句话,周克云大概会抚摸他的耳垂或者是脸。

季星回有种呼吸不过来的感觉。

周克云垂下眼睛,露出一个苦笑:“他总说要做服装设计师。”

他们第一次直接地谈起易锦,一个活在他们回忆里的人,一个永远年轻的人。

季星回觉得他的嗓子涩住了。

如果易锦还活着,那么跟周克云手挽手走进时装秀会场的应该是他,或许这次的主角也是他,在时装秀结尾作为首席设计师致辞,享受掌声和鲜花。

他们才最般配啊。

周克云的沉默有些太久了,他似乎忘记自己走进卫生间是要做什么,隔了很久,他才说:“准备好了就下楼吧。”

等周克云的脚步声消失了,季星回才按着洗手台,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季星回茫然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恍惚间好像看到了易锦。

他是个煞风景的贼,劣质的冒牌货,不会讨人喜欢的替代品。

“对不起。”季星回垂下头,颤抖着声音自言自语,他的牙齿快要把嘴唇咬破。

可是易锦不会怪他。

易锦是在春天去世的,空荡的单人病房里,仪器运作的声音比易锦的说话声还要大,他陷在枕头里,握着季星回的手。

易锦的胳膊纤细得骇人,好像没有了重量。

“星回啊,床头柜里有一张钢琴独奏会的门票,我没办法去了,你替我去听,好不好?”

季星回知道那张门票,那是周克云给他的,那时候易锦还能坐在轮椅上出去晒太阳,周克云推着他,跟他说,等到了演出的时候,你就好了。

季星回几乎要落下泪来,那张门票是易锦在成全他。

他应下来,他无法对那个时候的易锦说不。

钢琴独奏会在夏天,距离易锦的葬礼过了将近三个月,时间和遗忘有序进行。

那天天气格外好,星港连日的雨突然停了,季星回觉得这可能是易锦的灵魂在保佑他。

季星回拿着门票,穿戴整齐,紧张得像个要进行初次偷窃的贼。

星港的剧院和博物馆挨着,园区里种了大片的樟树,在盛夏也不会让人觉得炎热,树影摇晃间有清风穿行而过,一切都显得欣欣向荣。

季星回看到了周克云,他坐在长椅上,安安静静的,好像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季星回眼睛发酸,他觉得此时的周克云是天底下最孤独的人,因为他等的是一个永远不会来的人。

痴心人最可怜。

季星回只觉得冷透了,八月盛夏,他却抖得厉害。

季星回转过身,眼泪簌簌落下,他想他辜负了易锦的好意。

可他没有办法,他几乎是落荒而逃的。

作话:

第一卷完,休息两天,周三(22号)入V更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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