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二天是阴天,并未下雨,刘护工还是建议凌沂出去走走。

年轻人要多走动身体才能康健。

她发现衣柜里的衣服一下子多了很多。刘护工知道昨天晚上赵医生带凌沂出去买衣服了,却没有想到直男赵医生的审美那么好,这些衣服的品牌刘护工并不认得,她猜想应该很贵,衣服质感摸起来很舒服。

刘护工拿了一件厚厚的大衣给凌沂披上:“没想到赵医生的品味这么好,衣柜里的衣服都很漂亮。”

凌沂轻轻一笑,他将手臂伸进了衣袖里:“是封先生挑选的,赵医生昨天晚上有事。封先生眼光很好。”

刘护工想起封楚每次都穿得衣冠楚楚,一身行头看起来就让人觉得高不可攀。

但有关封楚的一切都不能提,周院长特意对照顾凌沂的所有护工说过,不能告诉凌沂所有封楚的事情。

刘护工是不怎么关注外界太多新闻,她更关注一些明星,所以她并不知道封楚的具体身份,只揣测对方可能是周院长的朋友。

“围巾。”刘护工将一只白色的围巾围在了凌沂的身上,“外面有点冷,凌先生不要感冒。”

凌沂思考了一下:他的衣柜里有围巾吗?

其实很多细节凌沂都记不清楚了。或许当初来B市的时候,也有带一些厚实的衣服吧。也或许是院方给准备的。

他将围巾缠绕几圈围在了脖颈处:“好,谢谢。”

刘护工道:“您散步半个小时,回来休息一下,等十点左右要做按摩护理。”

凌沂仍旧点头说“好”。

刘护工的心跳怦怦,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凌沂时总有些心软。

明明未婚,明明比凌沂大不了五六岁,却有种想拿凌沂当崽崽去养的感觉。

可能太温和太乖巧了。

凌沂的父母怎么舍得把这孩子一个人扔在疗养院里呢?

居然一次也不来探望。

将来自己如果有这么听话的孩子,肯定不舍得这么对待。

就算是个皮孩子,也不舍得扔在外面吧。

凌沂感觉到自己面前一直有人,虽然眼睛失明了,但他仍旧不喜欢别人距离自己过近,他客气疏冷的笑了笑:“刘护工?”

刘护工突然反应过来了:“哦哦,我们出门。”

外面确实很冷,秋风凛冽且萧瑟,凌沂被包裹在厚实的大衣里,柔软的羊毛围巾遮盖他半张面孔,一点寒意都觉察不出来。

刘护工让凌沂一个人在园区散步,这边没有太大的阻碍物,而且随处都有监控。

过了一会儿刘护工过来了:“凌先生,有位先生找您,他说是您的朋友,我把他带来了。”

刘护工身后跟着一名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年轻人长得很阳光,染了一头红毛,他上前锤了一下凌沂的肩膀:“小沂,你前几天回C市了为什么不找我?”

这是凌沂的发小孟西华,凌沂小时候两家是邻居,小学和初中两人都在同一个学校上学。

刘护工赶紧阻止孟西华的动作:“先生,您最好不要这样做,凌先生的身体很脆弱。”

“没关系。”凌沂道,“刘小姐,这是我的朋友,我想和他单独谈一会儿。”

刘护工有些嗔怪的看了孟西华两眼,孟西华冲着她一笑:“放心吧姐姐,我不会打他。”

孟西华长得阳光帅气,他突然一笑,露出一口白亮的牙齿,刘护工有些遭受不住,她赶紧离开了这里。

“时间太紧了,我没有空闲去你的学校。”凌沂稍微解释一下,“而且医生随时跟在我的身边。”

“哎你这样其实也挺好的,”孟西华从小时候起说话就不过脑子,“你看疗养院的环境多好,有山有水,刚刚路过一个湖泊,里面居然有一群白天鹅在扑腾,比我大学的环境还好……”

说着说着孟西华觉出自己说错话了。

对一个盲人说“你失明后生活好环境好”似乎有点残忍。

无论好不好,凌沂都看不见了。

孟西华恨不得扇自己一个嘴巴:“哎——我这张嘴——”

凌沂并没有孟西华想象中敏感:“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用在意我能不能接受,像以前一样就好。”

孟西华叹了口气:“你就是坚强,从小比我厉害。”

孟西华小时候其实不愿意和凌沂做朋友。

凌沂小时候长得就很好看,雪白剔透的肌肤,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小时候凌沂头发颜色没有现在这么深,是金灿灿的,阳光下卷曲浓密泛着微光,而且凌沂彬彬有礼,对女孩子特别绅士,就像童话书里飞出来的小天使一般,学校的小女生都喜欢凌沂,往凌沂的桌子上放巧克力。

孟西华觉得自己也挺帅的,为什么没有小女生向自己献殷勤?难道因为自己总揪她们小辫子而凌沂没有揪吗?

孟西华心里不服气,课间他卷着一本书当喇叭在班上大肆宣扬凌沂爸爸妈妈离婚了,凌沂妈妈不要他了。

当天下午放学,孟西华被温柔有礼的凌沂同学拖到厕所里打了一顿,比凌沂还要高小半头的孟西华被打得鬼哭狼嚎,鼻子都出血了,他和老师说凌沂打他,老师根本不相信,非说孟西华这个捣蛋鬼和别人打架栽赃给凌沂。

回到家里之后,孟西华本来要向自己爸妈告状,没想到他爸妈也在打架。

扔花瓶,砸桌子,骂狐狸精小三,孟西华的爸妈也离婚了,孟西华他妈也不要他了。

那段时间孟西华哇哇哭得很惨,他家和凌沂家是邻居,孟西华他爸和凌沂他爸经常一起喝酒,两人狐朋狗友一丘之貉,所以凌沂肯定知道他家情况。

孟西华以为凌沂会告诉班上所有小朋友自己也成了没妈要的孩子。

却没有想到凌沂什么都没有说。

从此以后,孟西华认了凌沂这个哥们儿。

凌沂喝水他买水,凌沂写作业他抄作业,凌沂厕所揍嘴贱的男生他在旁边放风叫好,凌沂考年级第一他考年级倒数第一。

两人高中不在一个学校,凌沂读最好的重点高中,孟西华学习成绩太烂,他家里就算塞钱也送不进去——不过孟西华也没有打算扎到好学生堆里过苦日子,他进了贵族中学花天酒地。

这几年孟家搬家,两人联络变少了,孟西华一直都将凌沂当成铁哥们儿,听说凌沂眼睛瞎了被他爹送去外省疗养,他一直都想过来看看,又怕自己这张臭嘴说出什么蠢话伤凌沂的心。

孟西华往旁边长椅上一坐:“小沂,你在这里是不是挺无聊的?不能打游戏也不能看电影。我见到那个私生子了,那个傻逼开着一辆法拉利到处显摆,因为没有驾照被警察扣下了。”

提起凌沂这个弟弟,孟西华从来不说“你弟”,而是说“那个私生子”。

凌沂的弟弟是私生子,名字叫做凌波,据说只比凌沂小五个月。

不过现在不是私生子了,因为凌沂的爸爸将他妈娶回家了。

在凌家或许凌沂才是多余的那一个。

孟西华挺替凌沂感到可惜的。他小时候常常去凌沂家里做客,不得不说,凌沂家里的氛围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

孟西华觉得自己如果在凌家长大,肯定被逼成神经病了。

虽然孟西华他爹同样是个渣,但他爹至少对他不错,将他当成亲儿子去看待。

凌沂轻笑一声,没有接孟西华的话茬。

孟西华道:“我来看你是因为凌波在朋友圈提起你,他造谣你受不了眼睛失明想自杀,所以我……我真他妈是个傻逼,怎么会相信他发的东西。”

“没有,我会好好活下去,”凌沂道,“医生说痊愈的可能不是没有。”

“那就好,咱俩从小一起长大,我还想等结婚的时候让你当伴郎,”孟西华裹紧了风衣,“我晚上还要回去,明天下午有课。今天天气真冷,走,带你去外面吃顿火锅,我请客。”

凌沂一年多没有见到孟西华了。

孟西华虽然从小就很二,做事大大咧咧说话口无遮拦,但他没有什么坏心思。

凌沂点了点头:“好。”

吃火锅的时候孟西华让服务员给凌沂涮菜,凌沂是清汤锅,少盐无辣。

孟西华一边吃一边道:“对了,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的小叔叔,长特帅那个,他结婚了。”

凌沂当然记得。

孟西华学习不好,孟西华这个小叔叔学习也不好,凌沂和孟西华读初二的时候,小叔叔读高二。

暑假三个人凑在在一起写作业,小叔叔特别不愿意写数学试卷,让常年奥数一等奖的凌沂帮他写。

凌沂往往是最早完成作业的那一个,常常在放假的第一周就写完了所有学科作业。

他在孟西华家里弹钢琴倦了便学习高中的物理和化学课程,顺便给小叔叔做做卷子指导功课当娱乐消遣。

“这么早就结婚?”

孟西华被辣的鼻头通红,他开了一瓶啤酒:“和一个男的,那男的比我小叔叔大八岁。”

凌沂刚喝进去一口豆浆,听了孟西华这句话,他差点被呛到。

“想不到吧?我也想不到,我爷爷想打断他的腿。”孟西华和凌沂吐槽着,“这段时间我爷爷天天自言自语为什么两个男的能登记结婚。”

凌沂以前班上的同学大多埋头学习,标准的三好学生。

他圈子小,交友很少,可能在影视作品和书中看过,但身边还是少数。读书时有极少数男孩子向凌沂递橄榄枝,凌沂全都忽视了。

所以凌沂对这件事情先是惊讶,接着便慢慢消化接受:“可能真心喜欢。”

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异性,虽然现在允许同性结婚,年轻一点的人大多能够接受,老一辈的却大多接受不了。

之所以宁愿顶撞家长也要和对方在一起,大概因为真的想过这样的生活。

“大概是吧。”孟西华涮了几片牛肉,“小叔叔爱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觉得他们长得还挺般配的。可惜你没有参加他的婚礼,那男的给我小叔叔准备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酒店几乎成了玫瑰花海,几个花粉过敏的亲戚不敢进去,哈哈哈哈,是不是有点浮夸?我都替小叔叔感到害羞。”

凌沂:“……”

孟西华一边吃肉一边说话:“我以后绝对不会做出这种肉麻的事情来,太浪费了,不知道那个酒店最后是怎么收拾的。你肯定也不会这样做。”

确实。

弄十万朵玫瑰铺在酒店里结婚当然不是凌沂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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