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言晟伤愈后才赶去部队报到,季周行在大学野了一段时间,本来以为已经放下求而不得的言二少了,哪知一次操一个大三学长时,对方呻吟着喊了一句“你个混球”。

他突然停了下来,浑身发冷。

学长正爽着,根本没意识到他情绪不对,还可劲儿扭着屁股自己动,喑哑地喊:“小混球,继续啊!”

季周行那一眼春波几乎冻成了寒天腊月里的冰,抽身而出后一脚将学长踹下床,凉薄无情道:“滚。”

“混球”是他的逆鳞,除了言晟,谁也不能这么叫。

说起来,言晟其实也很少这么叫他,要么是“喂”,要么连“喂”都没有。两人从小学开始闹矛盾,那会儿脏话词库的存量还不多,来来回回就是傻逼、猪、笨蛋、讨厌鬼……

傻逼是念起来最屌的,所以也是用的人最多的。季周行自己就最爱骂人傻逼,也被很多人骂过傻逼,不新鲜。

猪、笨蛋、讨厌鬼是女孩儿常用来骂同桌男生的,不硬气。

言晟骂过季周行傻逼,但季周行印象最深的却是人家那一声“混账”。

混账这个词,小学生一般不用,言晟是跟着父亲言伦之学的。

那时言峥刚进入叛逆期,成天惹是生非,堪比几年后的季周行。言伦之忍无可忍,言家每天都回荡着“混账”。

言晟学会了,兴许是觉得“混账”听起来比“傻逼”高档,所以偶尔骂季周行时会甩出这俩字儿。

季周行新鲜极了。

后来升了初中高中,言晟偶尔还是骂他混账,那时他对言晟已经有了某种心思,被骂了居然还美滋滋的。

第一次表白时是冬天,他穿了一件很厚很泡的羽绒服,圆滚滚的一大只,刚染的金发被风吹乱了,乍一看像烫了个爆炸头。

言晟冷眉冷眼地拒绝,却被他的发型和衣着逗乐了,揶揄道:“你这是从混账升级成混球了吧?”

他眨了眨眼,默念着混球,脑子一阵抽风,竟然觉得混球挺好听,比混账亲切!

再后来,言晟为他断了根肋骨,他以心有愧疚为由赖在言家不走,言晟有次弹了弹他的额头,骂他“小混球”。

小混球比混球又亲近了一分。

赶走学长后,季周行冲了半小时的澡,当天就买了机票,跑去部队看言晟。

言晟没给他任何好脸色,骂他没事瞎折腾,却请了两天假,帮他在镇上的招待所开了间条件最好的房,带他吃饭,晚上陪他住了一夜,第二天给他买来早饭,守着他吃完了才将他撵回去。

他赖着不走,言晟又骂他混球。

就这么追了一年多,他又乐呵呵地跟言晟告白,言晟没拒绝,只是冷淡地看着他,“那你给我吸出来。”

脸上的笑僵住了,他嘴角动了动,眼神突然认真起来,声音也有些颤栗,“真的?”

言晟说:“真的。”

风撩起窗帘,夕阳温暖的光洒在他身上,他蹲在地上,生平头一次用嘴取悦一个男人,心脏在胸腔里擂得如同战鼓一般。

他没有经验,动作青涩,不会用嘴唇包住牙齿,也不会深喉,只会吮着舔舐,好几次磕得言晟皱起眉。

言晟十指插入他的发间,却没有用力往下按。

在一起的七年,言晟极少往他嗓子眼里捅——当然也有难以自持的时候。

他技术不好,蹲了很久,言晟才在他嘴里射出来。他当着言晟的面咽下去,仰着头认真地问:“现在你能跟我在一起了吗?”

言晟睨着他,表情分外复杂,良久嘴角勾起不太自然的嘲讽,揉了揉他的额发,“骗你你也信?”

他脑子一嗡,险些跪在地上。

他真的生气了,怒火中烧,摔门而去,全然没注意到言晟的眼神变了。

最后那句话才是假话,混球却把假话当了真。

季周行一肚子屈辱和委屈,本以为对姓言的再也没感情了,回学校后却满脑子言二少,抓心挠肺地想打电话。

一周后,就在他快要憋不住时,言晟主动打了个电话来,说那天做得太过,是自己的错。

季周行险些蹦了起来,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你什么意,意思?”

言晟说:“如果你现在还愿意,咱们可以处着试试。”

这一处就是七年,然而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却少之又少。

少到根本没有在一起,踏踏实实地生活过。

季周行后来思考过一个问题——反正都是戏弄他,为什么18岁时言晟会将他推开,20岁时就不会?

在仓库那回,言晟其实也可以在被他咬出来后戏谑地说“骗你你也信”,但言晟却猛地将他推开,转身就走。

明明都是玩弄,咬一次和咬两次有什么分别?难道言二少良心还会痛?

季周行坐在床上出神,门被推开时茫然地抬起眼。

言晟一身黑色运动服,端着一杯枸杞水,手背摸了摸他的额头,轻捏着他的下巴问:“还难受吗?”

他摇头,接过枸杞水,玻璃杯是温热的,那温度沿着手心浸入血脉。

言晟“嗯”了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起来。

他掀开被子站在床边,一边喝水一边用余光瞟言晟。

言晟弯着腰,正在叠留着他体温的被子。

家里的被子太软,叠不出部队里的豆腐块,但那软绵绵的天鹅绒被经言晟的手,却多出了一分不该有的强硬。

言晟转过身时,季周行立即收回目光,将枸杞水一饮而尽。

一起去健身房之前,季周行找了两个借口想躲。

“我今天不去健身房,我去外面跑步。”

“我等会儿要去公司,来不及。”

言晟从衣柜里找出他的运动服,平静地说:“今天太冷,以后天晴了我陪你去外面跑步。公司当然也要去,但你不是每天6点起来锻炼完了再去吗?”

哑口无言。

运动服是套头衫,他坐在床上换衣时,言晟就站在他面前,拨了拨他蓬乱的头发,突然轻笑起来。

他抬起眼皮,“你笑什么?”

言晟只说了三个字。

“小混球。”

他心脏漏跳一拍,愣了半天也没动。直到言晟又喊了他一声“季周行”,才终于回过神。

这天的训练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季周行心不在焉,好几次没从器械上直起身。

言晟没拉他,只是帮忙稳住他的下半身。他咬牙支起上身,出了一头汗,生疏地说了声“谢谢”。

用过早餐,差不多到了出门的时间。

言晟已经换好外出的衣服,拿着车钥匙在卧室外等他,“我送你。”

他立即拿过手机晃了晃,“不用,徐帆马上来接我。”

这时手机突然震动起来,徐帆扯着嗓门喊:“少爷!路上塞车,我堵着动不了了!对不起,您今天能不能自己开车?”

“……”日!

言晟不动声色,转身道:“走吧,等会儿更堵。”

两人坐的是一辆慕尚,空间不小,座椅舒适,但季周行如坐针毡,胸口闷气,直不愣登地盯着前方,有种难以呼吸的感觉。

车窗适时下滑出一道缝,冷风灌进来,吹得他哆嗦了一下。

他吐出一口气,感觉好了一些。

这道缝一直留着,直到驶抵星寰大楼。

路上言晟一句话都没说,却在他下车时开了口。

“晚上想吃什么?”

他关门的动作一顿,心脏像被一只手温柔地托着。

他有些紧张,因为不知道这只手会轻轻地抚弄,还是突然紧紧一握。

尴尬地笑了笑,他敷衍道:“晚上有饭局。”

言晟脸上没什么表情,点了点头,只道:“行。”

季周行几乎是以逃命的架势冲进专属电梯,一脸煞白,额头上全是冷汗。

电梯缓慢上升,封闭的轿厢回荡着他的心跳声。

言晟这算什么?又想玩什么花样?

过去七年还没玩够?吃错药了?

是脑子有坑,还是鸡巴痒了?

他难得准时上班一次,正在煮咖啡的秘书郭安吓了一跳,以为他又要搞突袭检查,他却摆了摆手,将办公室门一关,独自坐在窗前发呆。

言晟回来了,以后不走了……

如果言晟三年前告诉他这句话,他应该是何等的高兴?

但现在这句话对他来讲,就是晴天下的一道霹雳。

只要言晟待在杞镇不回来,他便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季少爷。言晟偶尔回来一次也无所谓,他有他的盔甲,就算无法刀枪不入,也能抵挡一时。

但现在言晟告诉他,自己不走了,留在仲城,不走了。

他攥着手指,手心一片湿淋。

今后怎么办呢?

他不担心言晟还会对他做什么,挨揍不可能——他打不过言晟,正式在一起后,言晟粗鲁是粗鲁,会和他玩闹着打架,但还没有暴戾到动真格打他的地步。

所以以后最恶劣的无非是压着他干。

打炮这种事,你情我愿自然好,可如果对方是言晟,那就算他遭了强迫,最后也一定会爽到。

没办法,那个人太熟悉他的身体,清楚他身子的每一个敏感地带。

也是可笑,他想。

挨操挨上瘾这种事最难启齿,却又结结实实地存在。

都是成年人,如果以后言晟要以炮友的身份和他玩,他无所谓。

但是言晟似乎根本没有放开他的意思。

他与言晟之间至今还有一条无限长的线,一端绑在他的脖子上,一端握在言晟手里。

平时言晟懒得拉他,他跑到天涯海角也没人管。

现在言晟收了线,他就像一只狗一样,被一把拽回现实。

他最害怕的,不是言晟要一辈子束缚着他。

而是心甘情愿被束缚。

前一天晚上言晟告诉他不走了,夜里他就梦到言晟说“我回来是因为想和你在一起”。

梦里言晟说了成百上千次,但他还是醒来了。醒来如果被言晟打一顿,他还能认清现实,但言晟偏偏端来一杯他最近才开始喝的枸杞水,还陪着他锻炼,开车送他上班,甚至问他晚上想吃什么。

他很想问,你怎么知道我起床要喝枸杞水?

是因为关心吗?

你为什么要送我上班,问我想吃什么?

是因为想和我一起过日子吗?

混乱的思绪被打断,徐帆抱着一堆文件闯进来。他立马收起期期艾艾,责备徐帆没去接他。

徐帆将煮好的咖啡端给他,随口道:“少爷,进城有一段路有些滑,您刹住车了吧?”

他脱口而出:“言晟开的车。”

说完险些咬住舌头。

徐帆惊得眼珠子都快跌出来了,身为季周行最亲密的一位助理,他早就猜到季、言分手了,也从季周行处得到了默认。

季周行咳了咳,索性说开,“言晟春节后就不走了。”

徐帆更惊讶,“那你们?”

“我不知道。”他双手捂着额头,重重地搓了搓头发。

徐帆想了半天,试探着问:“那,那个奚少爷呢?”

他眼神一黯,“提奚名干什么?”

徐帆有些把握不准,“奚少爷也回来吗?”

“不回来。”他皱着眉,一脸不耐,“去特种部队了,以后也不回来。”

徐帆愣了愣,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季周行问:“在想什么?”

徐帆受季周行影响,一直以为言晟与奚名有一腿。

他知道季周行与言晟分了,知道季周行讨厌言晟,却不知道季周行从来没有真正放下过言晟。

所以他自以为有理地说:“哦,那难怪!”

季周行瞳孔收紧,“难怪什么?”

“难怪言二少要回来呀。”徐帆道:“少爷您想,奚名去特种部队后,言二少就不与他同在一支部队了,那还守在那山沟里做什么?不如回城市里享福啊。”

季周行手一松,咖啡杯跌落在羊毛地毯上,撞出一声沉闷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