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季周行险些坐起来,“他怎么会这时候去特种部队?他今年都30岁了。”

言晟压着被角,没让季周行撑起来,语气中有种刻意压住的骄傲,“因为30岁才被选上啊。”

季周行往被子里缩了缩,眉间微拧,想说“有病吗,20多岁还差不多,30岁了去干什么,能拼过那些20出头的尖子兵吗”。

但他不敢当着言晟的面这么说,小心组织好语言,才道:“他身体情况应该不太符合特种部队的要求吧?”

奚名从小体弱秀气,是院子里的小孩都知道的事。

但他为何身子差,却鲜少有人知。

奚名的父亲奚诚康是普通工人家的儿子,家里无钱无权,入伍后靠自身的努力进入特种部队,常年在最艰苦的地方执行最危险的任务,一年到头几乎回不了几次家。

几十年与枪弹同行的军旅生涯给了他无数染血的军功章,也让他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士兵成为战区最强集团军的军长。

可是他的妻子南娟没有等到这一天。

奚诚康与南娟是初中同桌。念书时奚诚康就告了白,两人算是青涩的校园早恋。

毕业后,奚诚康入伍,南娟升高中。长达8年的异地恋之后,升为中校的奚诚康终于娶回自己美丽温柔的媳妇。

他将南娟接到仲城,安置在部队给分的公寓。本想好好甜蜜一番,哪知蜜月尚未结束,就接到了紧急任务。

南娟在机关家属区人生地不熟,性格腼腆,极少出门,认识的第一个人是言晟的母亲江凝。

那时言伦之还不是政委,奚诚康正是他部队里的一名队长。

江凝知道后对南娟很是照顾,经常邀请南娟来家里吃饭。言家老大言峥还是个小娃,咿咿呀呀话都说不清楚,却一见南娟就开心,老是挥舞着手臂求抱抱。

南娟喜欢小孩儿,没事就帮江凝带孩子,成了言峥半个妈。

几年后,江凝与南娟先后怀上孩子。检查报告出来时,奚诚康在国外执行维和任务,到期之时刚好是南娟的预产期。

两家都很高兴,但没过多久,等待新生的喜悦戛然而止。

南娟在怀孕4个月的时候被查出罹患宫颈癌,医生建议放弃孩子,立即进行手术。

但南娟拒绝了。

受自身激素影响,她极难怀上孩子。为了怀孕,她试过各种中西药疗法,最终得偿所愿。

如果这时打掉孩子做手术,她一生都不可能为心爱的丈夫生育后代。

江凝劝过她很多次,希望她至少与奚诚康商量一下。她却哭着求江凝,不要告诉言伦之。

江凝也是母亲,腹中的胎儿正顽皮地踢着她的肚子。

她最终选择了陪南娟用生命等待孩子,后来也承担起了逝去友人为人母的责任。

南娟被发现患有宫颈癌时尚未到晚期,若及时手术,性命理应无忧。但决定保孩子后,她只能接受保守治疗。

怀孕后期,由于大量营养的摄入,肿瘤疯长,急速转入晚期,甚至出现了大出血现象。

医生只能提前取出胎儿。

奚名是个早产儿,他的母亲忍受着日夜不休的痛苦将他平安带到人间,尚未听见他的第一声啼哭,就静静合上了眼。

世上的癌症母亲并非她一位,有的人很幸运,母子平安,有的人却很不幸,承受的所有痛苦都未换来那一眼。

第一眼,最后一眼。

但不幸的女人,却是幸福的母亲。

南娟闭上眼的时候,嘴角挂着世上最柔软最温情的笑。

奚名身子极弱,甚至不会哭,安静地待在育儿箱里,仿佛随时会随母亲一同离开。

那时江凝已经生下言晟,大胖小子一个,哭声震天响,与奚名完全是两个极端。

奚诚康从战乱之地回来,抱着孱弱的儿子,哭得无声无息。

江凝将奚名接到自己身边,视若己出。她奶水不多,而言晟又格外能吃。

如果喂了言晟,奚名就得饿肚子。

江凝一件一件收拾着南娟做的小衣裳小鞋子,泪如雨下。

言晟出生1个多月就断了奶,因为只有他一半重的奚名更需要母乳。

言伦之买了很多小孩儿的衣服,江凝将它们与南娟做的小衣裳混在一起,一半给言晟,一半给奚名。

两个奶娃冬天抱在一起打呼,夏天挤在一张凉席上打滚。能走路之后,言晟天天牵着奚名在院子里跑,几步就要摔一个跟头。

每到这时,小大人言峥就会从屋里怒气冲冲地跑出来,一把抱起奚名,一脚将言晟踹在地上。

小孩儿摔不痛,言晟拍拍屁股跳起来,伸着肉嘟嘟的爪子喊:“还给我!”

“不还!”

“还给我!”

“不还!”

“名名是我的弟弟!你还给我!”

“又不止是你弟弟!”言峥笑,“也是我弟弟!”

“我不管!”言晟奶声奶气地吼,“他喝了我的奶,就是我的弟!”

江凝在一旁浇花,听得直笑。

言晟断奶时还小,根本不记得,但后来言伦之抱着两个宝贝玩,感叹言晟没怎么喝母乳还长得这么壮,奚名喝了却那么瘦小。

言晟就记住了,非说奚名抢了他的奶,必须当他的弟。

到上幼儿园的年纪时,言晟成了小班的老大,但奚名只能待在家里——身体太差,隔三差五生病,病危通知书都被下了好几次。

言晟每次一从幼儿园回来,书包都来不及放,就跟着言峥去看奚名。

奚名那么小一个,躺在床上像死了一样。

言晟哭得撕心裂肺,总是被江凝赶出病房。

奚名病危的那几次,他寸步不离守着,生怕一眨眼,弟弟就丢了。

后来言峥逗他,说我还是你亲哥呢,怎么没见你这么疼我?

他一本正经地说:“你能一样吗?”

“怎么不一样?”

“你是我哥,他是我弟!”

言峥没懂,他往胸口上一拍,正气凛然道:“哥哥疼弟弟,哪有弟弟疼哥哥?我疼名名,你疼我!”

言峥哑口无言。

上小学后,奚名身体好了一些,但还是比同龄人瘦弱,时不时去医院报个到。言晟曾经看着他孤零零地躺在重症监护室,多次梦到他被死神抢走,就算现在他渐渐好了起来,也仍是放不下心。

怕他被欺负,怕他受伤,所以对所有试图接近他的人虎视眈眈,俨然一个护弟狂魔。

但其他小孩不知道他是奚名的哥哥,只当两人从小在一起玩,感情比一般朋友稍好罢了。

人之初,性本善,也本恶。小屁孩们瞧不起弱小的奚名,又惹不起凶神恶煞的言晟,就在背后编着谎话骂奚名。

奚名的幼年被常人痛苦百倍,当别人追追打打疯玩的时候,他浑身插着管子,当别人在幼师带领下做游戏时,他正在喝最苦最难以下咽的药。

他比任何人都懂得活着的不易。

对于恶意的嘲讽与欺凌,他选择了宽容与原谅。

不是惺惺作态,只因他早就独自面对过死亡。

比起死神的一次次挑衅,同龄人那些恶劣的捉弄根本不值一提。

身体一点一点好起来后,他也有了自己的梦想。

他的父亲是最好的特种兵,他也想和父亲一样成为军人。

这愿望与言晟不谋而合。

不过言晟很厉害,他却不行。

他参加了很多次特种兵选拔,最终都因为体能耐力被刷下来——尽管他的射击与战术早就入了特种大队队长的眼。

言晟在24岁时为了那个胡乱闯入生命的人放弃了儿时的梦想,他却坚持了下来,一步一步,就像小时候与死神拉锯一样,终于在30岁的“高龄”,踏入了特种部队的大门。

南娟嘱咐过江凝,不要说她是为什么离开,如果孩子长大了问起,就说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生了一场病,因为病得很急,所以几乎没有经历过什么痛苦。

但奚名其实早就知道了。

言晟勾起唇角,声音温和了几分,“你也知道啊?”

季周行有些懵,“啊?知道什么?”

“知道他身体不怎么好。”

“一直知道啊。”季周行动了动眉角,把“他小时候那么弱不禁风,一推一个倒”咽了下去。

说完垂下眼睫,额头却被轻轻弹了一下。

言晟的阴影投下来,连声音都仿佛有了重量,“那你还老是欺负他。”

季周行身子一紧,倏地抬起眼皮,急着辩解,撞上的却是一拢温和宽容的目光。

心跳加速,几乎能听到血液在血管中穿行的声响。

言晟极少用这种目光看他。

言晟的宠溺从来不是给他的。

他心头微凉,眼神悄然黯了下去。

言晟只有在说起奚名时,眼神才会变得温柔。而面对他时向来一脸冷漠,就算刚刚操完,也能甩一记冷眼,货真价实的拔屌无情。

他呼出一口气,原本觉得不困,现在却很是疲惫,只想站在床边的人赶紧走,关灯合门,把他一个人丢在黑暗里——就像这10年来一样。

但言晟似乎还没有离去的意思,那带着体温的目光也没有挪开。

他闭上眼,灯光被眼皮挡住,落下层层深邃的红。

是想听到我道歉吗?

向奚名道歉?

喉咙苦涩,胸腔泛着难以与外人道的酸。

十几岁时,言晟逼着他向奚名道歉。他心不甘情不愿,虽然低了头,但语气眼神满是抵触。

但现在不一样了。

轻声说出“对不起,我那时太混”时,他嘴角突然一扬,在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情况下,扯出一个自嘲到近乎绝望的笑。

没有抵触,没有挣扎,也没觉得多委屈。言晟想听,他便说。

心脏沉在刺骨的冰海里,一寸一寸地下沉,竟然也没觉得有多冷。

只是说出这句话时,他的眼睫不由自主地颤了一下。

投在身上的阴影没有离去,但阴影的主人没有说话。

季周行瞥着眼角,一动不动地躺着,沉默压在他胸口上,令他难以呼吸。

他到底没能忍住,抬起眼皮看了言晟一眼。

刚才那温和宽容的目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深不见底的凝重。

言晟连眉头都皱起来了。

季周行再次阖上眼,嘴角的惨笑越来越深,喉结艰难地上下起伏。

心里有个声音说,季周行,你现在连低声下气道歉都不能让人满意了吗?

奚名生来就被眷顾,即便什么都不做,也能让言晟死心塌地。

而你付出所有,不惜将自己也折了进去,也得不到言晟一个温柔的眼神。

说也错,不说也错。

分手与不分手,竟然没有任何差别。

他明白往日那种“分手后海阔天空”的感觉是从何而来了。

因为言晟不在他身边!

而现在言晟回来了,周遭的空气都染着言晟的气息。他被罩在其中,如同中了蛊毒一般。

这个人随意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能让他方寸大乱。

说分手的是他,他以为自己终于抢到了一回主动权,如今才知那不过是言晟逗他好玩儿,施舍于他。

现在言晟不乐意施舍了,仅是站在原地勾了勾手指,他就满心情动,三步并两步。

已经贱到这种地步了……

嘴角突然被压住,他猛地睁开眼。

言晟还是皱着眉,冷淡地说:“你别这么笑。”

他愣了一下。

那我应该怎么笑呢?像奚名一样吗?

他抿着下唇,怔怔地看着言晟。

言晟却忽然抬起手,关掉床头灯。

黑暗终于降临了。

他闭上眼,将那颗千疮百孔的心脏小心翼翼放在海底。

他的动作很轻,不是害怕将心脏摔碎,而是担心藏在里面的小火苗会静悄悄地熄灭。

他跟自己说,赶紧睡着,明天一早去星寰,出差加班几头忙,就不用再回落虹湾了。

可是黑暗中,却有一双手温柔地撩起他的额发。

那个人的气息越来越低,越来越近,然后他感觉到,一个柔软的吻落在他额头接近发际线的地方。

海浪风涌澎湃,他被风浪卷着拉着,几近窒息地沉入海底,唯一的念头却不是逃生,而是找回自己藏着火苗的心脏。

言晟在吻他额头上的伤疤。

十多年了,那个在校园厕所里撞出来的疤痕已经很浅很浅,从来不痛,从来不痒。可此时此刻,言晟的唇唤起了经年的痛。

他却沉溺其中。

言晟直起身来,又给他掖了掖被角,轻声说:“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