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二百五和二百五

第三天,我参与了论坛的闭幕式,并且熬夜把金玛丽也做成标本,次日清早带上了飞机。裴雁来对此没有任何评价,但他心情不坏,这就是很好的意思。

回到岗位第一周,我连续出几天外勤,打车成本高,地铁效率低,连轴转下来,我坚定了贷款买车的决心。

我给裴雁来选我看中的几款车型时,他在书房工作,一把把我脑袋按开,让我开他的车。

我不乐意。

房子住他的,车还开他的,我又不是裴老板养的小白脸。

“这辆白的不错。”我坐在他办公桌一边的地毯上念叨。

他敲着键盘,分出目光扫过一眼:“还可以。”

算是对我审美的肯定。

因为没了房租的压力,也不用下班后打车尾随裴雁来,车的首付九月份就攒了下来。

周末提的车。

我开着新车,心情很好。和裴雁来路过当初见到Mary的酒吧,隔壁早点铺这个时间已经关门了。

我放缓车速,和他坦白:“那天我也在,跟着你过来的。”

但这消息似乎并不新鲜,裴雁来闭着眼睛,“嗯。”

“我还喝醉了。”

“嗯。”

“偶遇了一个男大学生。”

后视镜里,裴雁来睁开眼。

我无知无觉地把车窗合上,继续道:“那晚他帮我付了酒钱。如果再遇到,我想这次我会认真帮他完成社会调研。”

裴雁来撑着头把车窗合上,意味不明地笑笑,什么都没问,什么都没说。

停车场里,裴雁来早些日子就把BMW处理掉,空下个车位给我。

或许是惦记买车的事太久,我这晚简直像嗑了药,洗完澡就蹿进书房和他苟且。办公桌下面有个空腔,刚好够蹲一个成年人。

裴雁来按住我,手背青筋都性感,我的指腹沿着摩挲,这似乎很刺激他,他心情不太好,柔软的办公椅不堪重负发出求救的声响。

我们在密闭的空间中胡作非为,直到桌上的手机疯狂震起来。是我的铃声。

“谁的电话。”我干咳几声,喘息着问。

裴雁来垂眼一扫,就又压着我的嘴唇:“不用管,继续。”

我变了。

事实证明,树越长越歪,人越长越坏不是空穴来风。我曾经因为对着裴雁来的衣物发晴而感到无比羞耻,现在却在电话催命的同时为非作歹,甚至隐隐还觉得刺激。

可来电的人格外固执,一通不接,很快就来了第二通。

要么是事出紧急,要么就是打电话的人是个二百五。

我深知在裴雁来眼皮子底下拿手机就是找死,于是只能越发谄媚。我清晰地感知到他呼吸开始变沉,但不幸的是,这点小伎俩很快就被识破。

裴雁来是什么都不顾忌的人。

他发了狠,我眼泪都流出来,节节退让,而后眼看着他按下了接通。

扬声器里传来耿一直的声音,“秃秃,你大宝贝儿回来了!欠我的饭周末赶紧还!”

妈的,还真是个二百五。

耿一直这话一出,裴雁来什么话都没说,只漫不经心用拇指压了压我的眼角,我就已经看到今晚被搞死的命运。

裴雁来不让我开口,我就只能做个不堪重负的哑巴。

“是我,”他声音低哑发沉,难得冷漠:“裴雁来。”

耿一直很意外:“啊,哦,班长啊?这么晚了,你俩还在加班呢?”

裴雁来微喘,无声笑了下,“是啊,他在加班。”

但耿一直这傻子心大,听不出什么不对劲。他应该在开车,车速不慢,背景音风声和鸣笛声嘈杂:“那你帮我问问他,他什么时候从原来的房子搬走了的啊?搬去哪儿了?我今天刚回国来找他,他室友说他不住这儿了。”

我怕裴雁来直说我在他这儿。出柜事小,耿一直受惊,在马路上出岔子事大。

我从底下钻出来,冒死抢过手机:“是搬了,刚搬没多久。”

他听见我清嗓子,问:“你又感冒啦?最近换季,你这小病秧子也不多注意注意。”

“还在忙,”裴雁来突然朝我耳垂咬了一口,我瞬间声音发抖:“……没什么事儿我先挂了。”

“啊,行行行,你忙。”耿一直:“你回头把新地址发我,我周末去你暖——”

他话说到一半,电话被我给掐了。

暖房还是暖床?万一他满嘴跑火车,最后要出事的还是我。

文件砸到地上,翻页的哗哗声让人心惊。

裴雁来把桌上东西扫下去,腾出空,我被翻了个面扔上去,动作粗暴,我呼吸一滞。

“裴……”

讨饶不是明智的选择,但我别无他法,

他没给我机会,轻声重复那孙子的话:“大宝贝儿。”

“老耿他乱叫的,他这人就这样,嘴上没把门的,你知道的……”我企图为自己辩驳。

但话到底没机会说完,裴雁来开口打断。

“那天晚上付钱的是我,把你扛出去的也是我,被你吐了一身的还是我。你还记不记得自己说第二天清醒了当面找我赔礼道歉?”他一手按住我的后颈,低声笑了笑,和风细雨的前言却是要我倒霉的信号:“……好。”

……

……

好什么?

不好。很不好。

醉酒果然误事。我数不清这晚说了多少次“是你”,第二天起床,嗓子哑得重回变声期,下巴都快脱臼了。

打开手机,发现耿一直这孙子昨天半夜还不忘短信提醒我,让我发给他地址。

明天就是周六。刷完牙,我询问裴雁来的意见,卫生间和客厅的距离,硬生生被我喊出了声嘶力竭的意思。

裴雁来系完领带,衣冠楚楚,俊美优雅,半点看不出昨晚堪称凶残的掌控欲。我昨晚的怨气几乎瞬间清空。

很没出息。

“可以,”他扣上腕表,笑意温和:“欢迎他来做客。”

“……”

我觉得,不太对劲。

但耿一直周六还是按期按响了门铃。

开门的是我。

耿一直拎着几包零食礼包,这份上门礼多年未曾变过。他低头钻进门的时候,还在念叨:“你中彩票了?怎么换到这儿住了,这地段这房型一个月租金你……”他抬起头看我,顿时卡壳了:“你,你,你……”

还是得感谢房东裴先生。

他连着两个晚上发疯,我身上青紫斑驳,指痕和细细的抽打伤根本遮不住。像被人糟蹋了——也确实是被人糟蹋了。

“换鞋。”我面无表情提醒。

耿一直愣着神换上拖鞋,刚重拾起说话的功能,结果一歪头又看到系着围裙的裴雁来。裴雁来冲他笑着打招呼,他当即又张着嘴僵立原地,离低智就差一串口水。

“耿副总,”我又叫了一声,“洗手吃饭。”

裴雁来亲手下厨做了一桌陵市料理,如果不是怀疑他在里面下了毒,我想我会吃醋吃到耿一直头上。

直到动筷,耿一直还是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你俩……合租?”他顿了顿,又问:“还是班长你扶贫啊。”

很保守的试探。裴雁来但笑不语,在等我回应。

我哪儿能不清楚他的意思,于是提前倒了杯白酒给耿副总压压惊。

“都不是。”我答:“是同居。”

“……”一两五十八度的老烧瞬间下肚,耿一直酒量不算好,登时脸憋得通红,眼神都直了。

半晌,他才结结巴巴道:“同居,同居好啊,同居,同居不寂寞,是吧。我们九零后,就,就是害怕寂寞,寂寞是穿肠的毒药,是那什么,那什么沙洲冷。”

“……”我纳闷:“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耿一直像上了发条的机器,僵硬地又倒了一杯酒,回过神似的,问:“……你们这个同居,是处对象的那种同居?”

裴雁来不置可否,我也没说话。但耿一直盯着我花里胡哨的脖子看了看,似乎就不需要什么答案了。

“挺好,挺好。”他愣了一会儿,把这杯也干了,半天才眨眨眼说:“……我就知道。”

知道什么?我想问,但是裴雁来笑了声,先开口:“知道什么。”

“我就知道,”耿一直吸吸鼻子,红着脸,突然热泪盈眶:“秃秃最好的兄弟一定还是我!哥,我就知道,你不是这么喜新厌旧的人。”

他突然扑过来抱住我,白酒后劲大,容易上头,此刻他体温明显升高,如无意外应该是已经醉了。

“……”谬赞了。

事已至此,我算看出来了。这祖宗不是来暖房贺乔迁的,是来送我入阿鼻的。

我想推,但没推开。

耿一直几番挣扎,脖子也红了。他抓着我的手,在我紧张得心跳一百八后,又“啪”的把我的手叠到裴雁来手上。

“不过班长你放心,小山最爱的一定是你!我今天!就把他正式交给你了!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恩爱两不疑!早生贵女,早生贵子!”

“……”喝大了。

裴雁来眉目温和,给他又倒了一杯:“谢谢,会的。”

我手一抖。会的,会什么?我不会生。

一顿饭,裴雁来和我心思各异,只有耿一直抱着酒杯,没心没肺的呜呜痛哭。

结束后,耿一直虽然还能站起来,但已经醉得不能直立行走。我扛着人送上代驾的车时,他还在嘀嘀咕咕。

我凑近了听,才听清他是在祝我幸福。

说不感动是假的,但同时我也觉得好笑,问:“你没别的要问?”

比如发小为什么突然变成了男同,对象还是昔日高中同桌今朝冷淡上司。

耿一直突然睁大眼睛,盯着我。他似乎清醒了,但似乎又没有:“秃哥,问你啊。你是不是……从很早之前……就,就那什么了。”

我猜到他想问什么。

“嗯。”没什么不好承认的:“是,很早。”

我顿了顿,又重复一遍:“很早。”

早到甚至没有见面,就对他的名字一见钟情。只有这一次,我被命运玩弄于鼓掌,但没有一句怨言。回头想想,妈的,裴雁来是不是给我下了蛊。

“哦,哦,对,也对。”耿一直胡言乱语,大着舌头舔了舔嘴唇,“妈的,什么校园,校园初恋纯情剧情,我…我他妈才反应过来,班长是不是为了你选的专业啊?”

这次轮到我愣了:“你说什么呢。”

耿一直打了个嗝:“……百日誓师那天李逵不是挨个找人谈职业规划了吗?你前面一个是裴雁来,后面是我,我是咱班最后一个,对,对吧。”

“对,”我头皮开始发麻,迟钝地点头:“……我记得。”

“那什么,”耿一直目光迷离地拍拍我的肩:“我听得相当清楚,他,他那时候跟李,李逵说想保燕大隔壁的金融。他出来,你就进去了……对,对吧?”

大难临头的预感毫无征兆横在面前,我舌头也有些打结。

“对。”

耿一直有几秒钟没说话。他确实醉得不轻,连组织语言都费力。

“但他没走。”

我眼睑抖了几下,半晌和耿一直对上视线。他醉意朦胧,可神色并不作伪。

“他没走。你和李逵说,你没考虑好,但因为你爸,你想做点事情,为了公理和公平——”

“他全都听见了。”

……

很难形容这几秒的感受,非要说,其实很空茫。

我只记得我僵硬得像只关节没被护理过的木偶,耿一直彻底醉倒,我只能扶着他,听他半晌又不停重复道:“秃秃,祝你幸福,你要幸福,你现在这样,就很好,非常好……”

我终于可以坦然面对这些浮夸又真挚的祝愿。

如果幸福能被具像化,那我应该已经脱胎换骨了。

也不是第一次,我从纷杂零碎的过往中拾取当初从未察觉的关注和偏爱。裴雁来和我都是傻逼,或许也能算一种程度上的般配。

代驾有点不耐,频频从后视镜往后瞥,但碍于车主开的是玛莎,最后一句话没吭。我把他塞进车里,小声告诉他:“知道了,我会的。”

车渐渐驶远。

我没停留多久,转身回去。

或许耿一直是因为说了那句“林小山最爱你”,裴雁来才手下留情,让他醒着出门。

而我现在迫切想做的,就是告诉裴雁来,耿一直这二百五说得一点儿也没错。

我最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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