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顾长衣熬成了一锅浓稠的燕窝粥,红枣熬得稀烂,甜味逸散在燕窝里,色香味一般,能吃。

一碗值千金,两碗两千金。

沈磡吃得无比艰难,不光是因为燕窝浓稠,还因为从顾长衣嘴里抢食的罪恶感太强烈。

宫廷专供女性补品,顾长衣竟然当小米粥给他煮了吃。沈磡尽力地暗示顾长衣燕窝很贵,但顾长衣只笑眯眯地看着他,“快吃啊。”

顾长衣抿了一口燕窝粥:“以后有我一口喝的,就有你一口吃的。”

贵妃给的礼盒,转眼间被干掉一半,顾长衣怕沈磡吃完两大碗还不够饱,以沈磡的身量,看起来一顿能吃四碗干饭。

“早睡早起,明天我带你出去吃早点。”

沈磡手里的燕窝晃了下,五岁以后,他从未以沈磡的身份出过侯府,哪怕去顾家迎亲也是马匹空载,去宫里、去放风筝,那个马夫也一直监督着沈磡不在街市上露脸。

沈磡都不知道,当以这样一张脸出现在人前,是什么样的体验。

什么体验?

给顾长衣丢脸,以后再也不带他出去?

沈磡怔怔出神,连顾长衣在收他手里的碗都没发现。

“没吃饱,舍不得放下?”顾长衣弯腰开玩笑地摸了摸沈磡的肚子,结果摸到跟手臂一样的触感,其他的啥也摸不出来。

顾长衣微微瞪圆眼睛,不会吧不会吧连沈磡都有腹肌,全世界不会就我没有吧?

他心里略酸,笃定沈磡最多只有两块,要不三块,不可能六块八块的,除非让他亲眼看看。

这个年纪,就算是傻子也是一身无处发泄的精力,院子就这点大,沈磡一天要百无聊赖地疯跑多少圈才能练出来?

这么一想,顾长衣的嫉妒变成了心疼,他要带沈磡去更远的地方。

他一心疼,就没指挥沈磡去打水洗碗,而是亲力亲为去井便打水。

木桶抛到水里,咚一声巨响,顾长衣荡了荡绳子,估摸盛满了水,往上拉绳。

木桶打水比现代塑料桶要重很多。

忽然手里一轻,一只大手往井里一探,握住一截绳子,毫不费力就把木桶拉了上来。

顾长衣嘴角勾了勾,“倒进水盆。”

知道帮着干活,力气还大,沈磡的表现出乎他的意料。

既然如此,他应该多教教沈磡生活技能,比如,洗碗。

顾长衣帮沈磡把袖子卷起来,一边卷一边问:“有没有洗过碗?”

沈磡摇头。虽然大少爷生活很苦,但少爷真的没有洗过碗。

“我教你啊,以后我们可以自己做饭,等我有空请人砌个灶台。”

沈磡这个院子,除了床,除了能勉强住人,什么都没有,更别提洗碗布。今天用的碗还是上回侯府送饭过来,还没收走的碗筷。

顾长衣只能四指并拢,沿着碗壁擦过去,洗完一个,让沈磡洗另外一个。

这完全是傻子力所能及的范围,沈磡没藏拙,飞快洗完一个。今晚的气氛过于温情,令他感到不安,好似生活即将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顾长衣把碗面对着月光照了一下,赞扬道:“洗得很干净。”

沈磡看着月光下的顾长衣,对方的脸颊笼上一层若有似无的光,像一块清透白净的玉,但是乌黑的眸子、绯红的唇角,翡翠镯子顺着白皙纤细的手腕滑到臂弯,和红色的袖子堆在一起,无不体现着这是一个生动的、风流的美人。

约束一个风流成性的人,无异于先折断骨头变为仇敌,余生疑神疑鬼不死不休。

沈磡想,谁若是喜欢上顾长衣,必然要尝一份旷古绵长的苦。

欧阳轩常常问他,何必还要呆在侯府吃苦,二十多年没吃够吗?

沈磡告诉他,只是有要事在身。

他不是真傻,不会自讨苦吃。

顾长衣把水泼到墙角,家徒四壁,连绿植都没有,夏天如何遮阴,他明天就去买一排果树。

“今晚先将就一下,明天买新的被褥。”顾长衣掀开被子,这里的炕比婚房里雕花拔步床缩水一半,两个人有点挤。

男人嘛,没事。

这回沈磡说什么也不肯睡里面,怕顾长衣半夜掉下去。

顾长衣:“不是说了,我主外,你主内?”

沈磡支吾着,坐在炕沿不吭声,最后急了干脆把顾长衣抱起来往里边一推,直挺挺地躺下了。

顾长衣没办法,只能缩在里边,开始新一轮的比谁更晚睡。

顾长衣对贵妃的科普读物心有余悸,万一沈磡还记着,睡不着找他看连环画就糟糕了。

连环画早就被他收进无涯境里用土埋着了,毁尸灭迹。

渐渐的,身边的呼吸平稳下来,夜色宁静,顾长衣放心睡去。

清白月光透过窗扇,落在一床深蓝破旧的棉被上,两人都合衣而躺,陈设毫无新婚的喜气。

沈磡睁开眼睛,他夜深时往往还有事要处理,此时根本没有困意。

他盯着四面光秃的墙壁,轻轻地转身,面对顾长衣的方向。

顾长衣对着墙睡得很香,能保持一个姿势睡一晚上。

沈磡有时候看不懂顾长衣,娇气的时候娇气,但吃苦的时候,也从没听他说过一句怨言。

原本按计划,今晚该由沈大侠带走顾长衣。

沈磡知道顾长衣这次也不会跟沈大侠走。

顾长衣千里奔波回来的决心和准备,比他想象的更多。

一声细微的响动,从隔壁屋传来,暗卫照例从地道里给他送各地需要处理的书信。

沈磡坐起来,把被子掀开,深吸一口气,一脸漠然地把手按在顾长衣腿上,输出内力给顾长衣热疗按摩。

这样明天起床就不会一瘸一拐了。

沈磡严格划定了按摩的范围,膝盖以上三寸,绝不超出一分一毫。但是顾长衣下半身哪哪都酸痛,沈磡避无可避,只能闭上眼睛。

看不见,就当没这回事。

眼前却不期然浮现顾长衣在他面前撩裤腿的画面。

他现在按的地方,他全都看过……

燕窝有点太补了,不适合他,还是留着给顾长衣养颜吧。

顾长衣梦里察觉到舒服,自动改成趴在床上。

睡得相当死。

……

暗卫在地道里左等右等,没等到主子允许他上去。今天有封挺重要的信件,主子之前就催得急,路上耽搁了一阵,今日才到。

啊,一定是夫人还没睡着,主子走不开。

翌日,顾长衣醒来的时候神清气爽,下床后蹦了几下,惊觉所有赶路后遗症全都消失了。

啧啧,睡觉能解决一切,如果不能,就睡两觉。

他随便摸了两把头发,换了一套白色的衣服,嚷道:“沈磡。”

沈磡闻声进来,穿的还是昨天进宫那套衣服,比较正式,不适合逛街。

顾长衣把贵妃送的衣服包裹打开,从里面挑了一套紫色的。

这些衣服样式不夸张,都很日常,袖口领口全都绣着暗纹,细看对着阳光一看,花纹精致繁复,仿佛流动的水光。

沈磡换好衣服,顾长衣对着他的脸犹豫起来。

是直接这么出去,还是带个面纱什么的?

沈磡在外头闹笑话,让沈璠一同被人取笑,是承平侯的大忌。

但是,遮遮掩掩也没用,顾长衣身边的男人,除了沈磡还能有谁?不如大大方方,他家沈磡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走吧,早上想吃什么?”顾长衣牵着沈磡,推开那扇铁门,一步走出了四面高墙。

十来步就有一个小门可以出府,这里是顾长衣和沈磡进出的“专门”。

清晨,京城赶集叫卖的烟火气十分热闹,早点摊蒸腾着热气,风一吹,将最勾人馋虫的香气都送到鼻尖。

顾长衣拉着沈磡,每个摊子都要坐下来关顾一下。

“来两碗甜豆花,两串炸肉丸。”

原主是京城大小铺子的常客,老板或多或少都认识他,比较常见的是看见原主和钱华荣逛吃逛喝。

今儿个猛地一看顾长衣身边有个新面孔,有点好奇是谁,紧接着想起顾长衣成亲了,身边这位应当就是承平侯大公子沈磡,那个从未露面的双生子!

打量沈磡的目光越来越多,顾长衣走到哪,看到哪,甚至因为顾长衣的光顾,店里生意都好了。

沈磡低着头,默不作声地跟在顾长衣身后,让干嘛干嘛。在大庭广众之下装傻,沈磡的经验并不多,只能减少眼神交汇,好似眼里只能看见顾长衣。

“果真是双生子!跟沈璠一模一样!”

“大户人家的傻子,跟普通傻子都不一样,长得还挺唬人的。”

“承平侯对这个儿子真心不错了。”

“你看他对顾长衣言听计从的!”

“废话,傻子眼又不瞎,你娶这一美娇娘,你不天天跟心肝似的盯着?”

“你说顾长衣那么多破事,这傻子懂不?”

“那咋知道,我还想知道傻子会不会办事呢!嘿嘿,你说他要是不会,多可惜,顾长衣不得出去找其他人……”

顾长衣忍了忍,最终还是没忍住,回身把一碗馄饨砸在了最后那人身上。

“嘴巴不会说话可以缝起来。”

“我说什么了!”碎嘴男捂着被泼到的胸口,看见凶巴巴的顾长衣,再看看坐在一旁的傻子,眼里突然闪过一抹精光,一边大声理论,一边逼近顾长衣。

顾长衣是女的,他是男的,动手动嘴他都不吃亏。顾长衣天天跟有钱人勾勾搭搭,这副脸蛋他还没有机会凑近看看呢。

“大家评评理,我什么都没说!”

刚才参与议论的人不少,此时选择了沉默,沉默地站在了碎嘴的一方。

顾长衣和沈磡的八卦,京城里谁都说过两句,他们早就说习惯了,啥后果都没有,愈发放肆。侯府也知道沈磡是鬼胎,阻挡不了人言,根本没管过。

顾长衣和沈磡原本低调地选了个角落,此时便宜了碎嘴男,一副猥琐的劲儿还没靠近就很呛人了。

顾长衣皱眉,思索怎么教训他,今天第一次带沈磡出来,他内心其实不想惹事。

“你欺负长衣!”沈磡忽然站起来,有样学样,将一碗馄饨扔到了男人胸口。

两次泼的地方分毫不差。

只是沈磡加了一重内力,打过去后果不可小觑,过两天才知道骨裂的厉害。

沈磡拦在了顾长衣身前,怒目圆睁。

碎嘴男被打得一个踉跄,捂着胸口直叫唤,不依不饶地咒骂。

沈磡一手罩住了另一只碗,扭头问顾长衣:“我可以再扔一次吗?好玩!”

碎嘴男一看,沈磡手里的那碗,正冒着刚出锅的滚滚热气,傻子手指搭在上面仿佛没有知觉,男人顿时连滚带爬地后退。

傻子不知道烫,他可知道!

他原先就是欺负傻子不懂,心理阴暗,想当面占他媳妇便宜,如今傻子护着媳妇,他哪里再敢造次,沈磡怎么说都是侯府的人,他惹不起。

碎嘴男滚了,大家便假装无事发生,各吃各的。

顾长衣把沈磡的手从瓷碗上挪开,给他吹了吹,气道:“不知道烫?”

沈磡装傻:“什么叫烫?”

顾长衣想到以后还要做饭,沈磡这样子他还怎么放心开火,他连忙付了两碗馄饨和碎碗的钱,带他去药铺买烫伤膏。

临走前,他看着那些装怂的客人,冷笑道:“嘴长在你们身上我管不着,别让我听见,听一次打一次。”

他从前一个人,不在乎被怎么说,但是他以后要带着沈磡出来,这些话他不想让沈磡听见。

药材铺。

大夫听说顾长衣要买烫伤膏,看见二人非富即贵,命伙计取出上等的白膏,“夫人,您看,这种的稍贵一些,一两一盒,千金小姐都在用……”

顾长衣:“就要这个。”

他拉出沈磡的手指,想让大夫瞧瞧,会不会回去了肿起来变红什么的。

京城的郎中对待客人都十分热情,“伸过来我看看。”

顾长衣把沈磡的手往前递了递。

大夫:“错了,不是这只。”

顾长衣:?

大夫也疑惑地回望:?

他顿了顿,终于明白,需要瞧的,不是那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而是指腹蒙着厚茧的那只手。

恕他直言,没什么必要。

顾长衣顶着大夫“浪费钱”的眼神,心塞地带着沈磡离开。

咋了,沈磡就不能被烫伤了?

我家沈磡一顿还吃二千两的金丝燕窝呢!

作者有话要说:

#富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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