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我曾经说过,南湘就像是一个潘多拉魔盒。

没有人会去轻易地打开她。但是一旦盒盖开启,也没有人能够预言,里面究竟会跑出什么样的妖兽,草泥马或者娃娃鱼,蜘蛛侠还是白骨精,没有下限,上不封顶。

宫洺和南湘在思南公馆里吃饭这件事情,就像是在我的脑海里投下了一枚决胜性的核弹,和当年投向日本广岛长崎的原子弹一样,几天之后日本就挥舞着白旗投降了。此刻我残留的理智勉强哀号着,就像是尸横遍野的战场上,那最后一面苟延残喘不停扑腾着的战旗。

然而,我低估了南湘的杀伤力。

她在完成了这枚导弹的导航工作之后,又开来了一辆装甲车,它将千沟万壑的浴血战场,悠悠然地碾成了万里平地,我的理智在巨大的钢铁轮胎下,变成了一堆平整的沙。

她站起来,冲门外点了点头,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一身漆黑毛料西装的顾准,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走了进来。他走到座位上的时候,礼貌地挂断了电话,然后伸出手和宫洺相握。

——这是什么组合?

这是蔡依林、安妮宝贝、袁隆平三个人在一起的跳秧歌组合。

我回过头看我身边的人,顾里、唐宛如、崇光、卫海,每一个人的眼神都各不相同。虽然他们彼此心怀鬼胎,但他们都非常有默契地集体沉默着。

我只是觉得可惜了那天晚上的小牛排。

这家餐厅的牛排是出了名的——出了名的好吃,出了名的讲究,出了名的贵。你如果知道它的价格,你会觉得放在盘子里端上来的这一小块四四方方黑不溜秋的东西其实是一台iPhone4s。但是,我像一个厌食症患者一样,对面前众人趋之若鹜的精美食材毫无兴趣。我连自己刀叉下面正在切割的是牛肉还是芦笋,都分辨不出来,更别提像其他老饕一样闭目养神,将所有的视觉听觉全部封闭,只留下舌头的味觉和鼻子的嗅觉,来全方位感受面前的美食。

我的双眼牢牢地盯着左前方十米外的三个衣着讲究、举止得体、好看得不正常的人类,就如同一只丑陋的青蛙趴在草丛里,盯着草叶上三只翩然起舞的蝴蝶一样。

顾准和宫洺,都可以一起划到“苍白”这个词语下面,但不同的是,顾准像来人间找乐子的年轻死神,他从头到脚都披着黑暗的材质,头发漆黑、瞳孔漆黑、睫毛浓密的双眼漆黑,一身西装像要把他拖进另外一个世界的夜色里。他年轻而饱满的白皙肌肤在这些漆黑之下,被衬托得仿佛山脉顶上最浅的那层皓白新雪,他嘴角神秘的微笑里带有一丝让人不寒而栗的优雅,他就像一个穿着黑羊硬毛料西装、把镰刀藏起来了的死神。而宫洺苍白瘦削的面容,透露出来的,却是一种孱弱的美。他的头发柔软,眉眼深邃得太过迷人,因此少了很多杀伤力,而且他的眼角在偶尔微笑的时候,会显露出成熟男人特有的细小皱纹,这是顾准这种仿佛刚刚出炉的干净瓷胎无法具备的岁月的光影,他的嘴唇永远像含着一朵紫金花般有一种微妙而诱人的开合,他的头发在光线下泛出一种优雅的橡木色,仿佛一杯浓郁的丝缎咖啡。他像一个裹在灰色柔软山羊绒里的、收拢着翅膀、眉宇间永远笼罩着忧伤的大天使。

而南湘呢?她可以是任何人。

她可以是裹在黑色长袍里的复仇女神,用眼里漆黑的甘泉滋生万物心里狂热的复仇;她也可以是大地女神盖亚,她可以紧随夜之女神之后横空出世,创造大地、天空和海洋,她是世界的缔造者之一。

她可以是潘多拉,她也可以是雅典娜。她风情万种,面具无限。

我觉得我如果花点心思,应该能弄懂顾里。但我穷尽毕生力气,也搞不定南湘。

我并不清楚身边几个人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用餐的。世界上那些古往今来的著名饭局,从最后的晚餐,到鸿门宴,从蒂凡尼的早餐,到涂佛之席,更有精神病一样的石崇宴客,我想之后应该还要加上一个思南公馆的晚宴。

宫洺抬起头的时候,终于看到了我们。昏暗的灯光让他有一点不确定,特别是正对着他的人是唐宛如,我想他在开始的几秒钟,一定觉得自己产生了幻觉。但崇光举起手,冲他轻轻地做了个手势。崇光站起来,他可能需要走过去打个招呼,他低头用目光询问了一下我身边的顾里,顾里点点头,然后转头也示意我。

我在顾里的示意下,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短短十米的距离,我不断地调整着自己的心态。这个世界上永远存在着一些绝对让你举步维艰的路途,几米方寸之地,就足够要了你的老命。比如走上绞刑架的最后一段台阶,比如登基加冕时王座前的七步石级,比如婚礼殿堂的那一段如血的红毯。

宫洺和顾准,在我们走过去的同时就已经礼貌地拉开椅子站了起来,南湘背对着我们,她看到宫洺和顾准的动作时,没有回头看我们,而是立刻毫不犹豫地放下刀叉,将餐巾从膝盖上拿起,轻轻地放在桌上,然后她礼貌地起立转身面朝我们。看到我和顾里的时候,她没有任何惊讶。我看着优雅而美艳的她,心里滋生起忌妒。我翻遍了那么多本《西餐礼仪》和《社交礼节大全》,被里面各种条条款款弄得头晕脑涨——看见什么尺寸的盘子则需要拿起第几把叉子;就算同样是主菜,你也有可能遇到无法分辨肉类刀和鱼肉刀之间的区别的窘境;看见带气泡的矿泉水,就应该先吃哪道前菜;将餐巾按照几分之几对折后放到膝盖上;和顺时针位置的人聊天与和逆时针位置的人聊天应该怎么交换或者摆放手上的刀叉……

但是这一切,都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一样,被南湘演绎得完美极了。

我不相信。

我不愿意相信。

我不愿意相信这个从小和我一起长大,在弄堂油烟四壁的几平方米公用厨房里端着盘子披头散发地用筷子或者双手吃饭的丫头片子,此刻像一个熠熠闪光的摩纳哥公主。我甚至看不出她身上那件衣服的品牌,那个哑光丝缎般的质地不可能被她从ZARA或者H&M里选到,但我也不相信她的权限已经到了像Kitty或者顾里一样,可以随心所欲地从公司的拍照样衣里面偷东西。

我的内心虽然没有烧出蓝幽幽的明火,但却早已膨胀满一片沸铁般的红热。

我无法像顾里和崇光那样,若无其事地和大家寒暄。崇光已经换上了那张代表陆烧的标准面容,大部分时间讲英文,少部分时间说普通话。顾里也一样,是那张标准windows开机界面一般万年不变的脸。

我跟不上他们的谈话,说到底,还是我的道行不够。我能做的只是勉强维持着我脸上的微笑,尽量不让自己像一台焚化炉一样当场烧起来。相信我,仅仅只是维持着平静的笑容,也已经是我修行的极限了。

宫洺听说今天是庆祝唐宛如搬家时,他转头自然而然地交代南湘再要一瓶酒,送到我们那边餐桌——这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个场景仿佛一个破冰用的凿子,瞬间将我勉强维持在临界点的冰壳凿出一个大洞,我没有忍住,脱口而出:“宫先生,今天Kitty不在,还是让我来吧。毕竟我对您比较了解,南湘什么都不知道呢。”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我潜意识里想要抓住些什么,霸占些什么。就像一只突然被别的动物闯进领地的猫瞬间竖起背毛一样。我轻轻拉了拉自己衣服的下摆,让我身上的褶皱看起来少一些。我很痛恨自己穿了一件藏蓝色的毛衣就出门了,这让我看起来像一个大风大雨里送快递的。

“不用,就让南湘去吧,今天这里也是她定的位子。”宫洺若无其事地说着,他甚至没有从和顾里崇光的谈话里转过头来,他甚至没有看我一眼。

南湘的脸色有一点尴尬,她的眼神里在向我传递着一些什么,但是内心已经烧成红炭的我此刻脑海里除了歇斯底里地想要证明一些什么的冲动之外,空无一物。

我不甘心地再次出击,准确地说,应该是再次羞辱我自己。我说:“南湘,思南公馆你可能第一次来吧,之前我已经帮宫先生查询了这里很多的资料了,我对这个餐厅的食物和酒水也比较了解,还是让我来吧。毕竟这种地方,让你来驾驭,有点太难为你了。而且,我是宫先生的助理,理应我来做这些琐事。”

南湘看着我的目光里,竟然流露出一些同情和可怜。

宫洺从他们的对话里转过头来,眸子里的光线不冷不热,像一杯没有情绪没有气泡甚至没有矿物气味的水。他说:“其实我知道这个地方,也是南湘介绍推荐给我的。我第一次来,就是她带我来的。林萧,你今天不是周末休假么?你就让南湘来吧,不用插手了。”

南湘没有看我,直接转身向吧台走去。她的背影有些尴尬,但更多的,应该是不想面对我此刻难堪境地的不忍。她曲线玲珑的背影,她光润高贵的发髻,都像是一双做作的手,一边抚摸着安慰我,一边对我说:“你傻逼。”

我转过身:“我先去下洗手间。”

我尽量稳住我的脚,我也尽量忍住不要哭。

我也只剩下这点最后的尊严了,它像一面破损的旗帜一样,扑腾在硝烟弥漫的天空里,它代表着曾经的荣耀,和此刻的耻辱。

后来,当我换了工作,换了居住的城市,换了过去一切习以为常的生活习惯,甚至换了心换了命之后,我时不时地都会重新审视当年的自己。

我其实是一个自卑而又善妒的女人。

我和顾里、南湘、唐宛如的组合,表面上看,我处于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位置,我在经济条件上、家世地位上,远远输给顾里;我在容貌身材上,更是被南湘甩出一千零一条街。但我也有唐宛如垫底,可以让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地活在这个密不透风的安稳世界里沾沾自喜。但后来,我不断地在脑海里重放我们的过去,我才逐渐地意识到,其实在我的内心里,我从来就没有觉得她们三个比我好。

首先是顾里,我对顾里的依赖其实是一种反作用力,那是建立在顾里对我的依赖上的一种投射,我对她所有表现出的难分难舍、不离不弃,其实全部都是她投影在我身上的镜像。对于顾里,我的优越感来自我打心眼里明白,无论她看上去多么金光灿灿、刀枪不入,原地打坐就能修得金身,但是蛇有七寸、龙有逆鳞,她的罩门就是她的孤独。她在满足人类最基本的群居动物需求上,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她没有朋友,她少人关心,她唯一的男朋友也和她一样是一台计算机。而我,是她生命中唯一的一个朋友。尽管她也和南湘唐宛如混在一起,但是我内心明白,那仅仅只是因为我和南湘唐宛如混在一起。我对她所有的依赖都是为了让她对我更依赖,我潜意识里住着一个阴险的怪物,它想要霸占她,想要吞噬她,想要将她连皮带血地生吞活剥,想要将她的人连同她的魂,都一起吞进肚子里据为己有。这也是为什么,每一次只要我觉得她有什么秘密隐瞒着我,有什么事情欺骗了我,我就会歇斯底里地勃然大怒。因为我自私地认为,顾里不应该对我有所保留,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和她分享,那么这个人只能是我。但是,当我想通这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那么唐宛如呢,就更不用说了。对于她而言,我的优越感可以来自方方面面,我身体发肤的每一寸、每一个毛孔,都在散发着对唐宛如的居高临下和颐指气使。我认为我在拯救她,我潜意识里认为,如果没有我,她不可能和南湘顾里成为朋友,如果没有我,她只能日复一日地在羽毛球馆里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口吐白沫地挥舞着球拍直到年老色衰凄凉退役。她怎么可能在圣诞节到佘山别墅里和宫洺崇光一起庆祝生日?她怎么可能有幸让崇光帮她搬家洗碗?

最后是南湘。她的确肌肤胜雪,细若凝脂,妩媚不可方物,我是比不上她,我和她站在一起就像是范冰冰身边站了一个葫芦娃。但我深深坚信,红颜薄命,丑女有福。南湘是红颜,但是她命薄;我确实是丑女,但是我有福。这一直就是我和南湘相处的模式,也是我潜意识里的一条底线。她在人生的前二十几年,确实太倒霉太悲催,她被席城那个扫把星纠缠得体无完肤。她家境贫寒,怀才不遇。她的人生就是大写的“悲剧”二字。我羡慕她的美貌,但我又同情她的遭遇,我内心的天平维持在一个微妙的善恶平衡状态。然而,当她有一天,可以优雅地和宫洺坐在一起吃着高级牛排,可以越过我直接走进她曾经二十几年来都不曾接触得到的层面时,我内心的那架天平轰然倾倒,它在我心墙内壁上,砸出了一个巨大的坑,满壁的蜘蛛网裂痕快要将我撕碎了。我隐隐感觉到她正在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她的美貌将是这个灰色血腥的社会里战无不胜的利器,她正在觉醒为一个手拿巨剑的杀戮女神。

我的自卑让我无法容忍这一切。

我害怕成为她们里面最平庸的那一个,我害怕成为她们不再需要的人。

我的自卑滋生了忌妒,我的忌妒升温成火舌。

它最终将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焚烧成烫人的黑灰。

我才是最应该去死的那个人。

宫洺在主菜用完之后,没有等甜点上来,就提前走了。对此我并不奇怪,他和人赴约用餐时,有大部分时间都是提前结束的。他能够完整陪同对方直到整个饭局结束的场合,屈指可数。有好几次,他甚至仅仅只是吃完了前菜和喝了几口开胃酒之后,就匆匆离去了。甚至有一次他坐下来,喝了两口矿泉水,然后就走了,留下我和Kitty与桌子上对方七个客人面面相觑。

我一直深信,他的身体里有一个码表一直在滴答滴答地掐着点儿催促他做事情,他的脑海里有一个自动提字器在一直跑rundown的字幕。他的身体之外还有两个秒表在精确地运行着:我和Kitty。

但现在我有一点怀疑多了第三个秒表。

宫洺离开了之后,崇光和顾里的神色明显放松了下来。他们和唐宛如卫海随意地聊着天,然而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我的双眼依然像两颗图钉一样按在南湘那纤薄如同平板液晶电视一样的身材上。

南湘的侧面看起来仿佛一个精心雕刻的瓷器,而我直挺挺的僵硬后背再配合着我一动不动的脑袋,让我看起来就像一把铁锤。我真的想凿碎点儿什么。

南湘和顾准维持着一种不急不缓的聊天速度,这让她看起来很高雅,不会过快而让人觉得她轻浮,也不会冷场让人觉得她无趣。在我们每天累得像条狗时,她究竟在干些什么?她完全像是去参加了一场特工的培训。

她完全没有理我。她对我的忽视更点燃了我的愤怒,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企图随时捕捉住她转头看向我的瞬间,然后我就会将眼睛里的火一猛子烧过去。然而,她多聪明啊,她完全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她甚至连转过头来看我一眼都没空——或者说她不屑。我的怒目而视就在这样一秒一秒得不到回应的坚持里,变得愈发可笑和可悲起来。仿佛歇斯底里地一拳一拳,却挥进空无一物的黑暗里,一阵一阵的扑空和失落回打向我,我感觉像一颗敞开晾晒的干涸贝壳,被潮汐一阵一阵地冲刷,我可笑地插在这片悲凉的沙滩上。

我把手上的刀叉一猛子丢到盘子里。

巨大的脆响不出意料地引起了众人的侧目,邻桌的几个外国人皱着眉头看我,顾里二话没说推开椅子直接起身买单去了,崇光的声音里明显有一种控制的怒意,他用爱和温柔将它包裹得不那么伤人,他轻轻地朝我侧过身子小声问我:“你想干吗?”

我不想干吗,我只想让面前那个精致的瓷器转过头来看我一眼,这样我就能如同失心疯般朝她扑过去,像我们过去十年来一样,披头散发地扭打在一起然后再抱头痛哭。

然而她没有。

南湘自始至终没有看我一眼。

倒是顾准从和南湘的对话里,轻轻地抬头看了我一下,那不经意的一瞥里,充满了怜悯和同情。

崇光拉着我离开了餐厅。

唐宛如和卫海也尴尬地离席了。她走的时候顺手拿走了那瓶只喝掉三分之一的红酒,因为她瞄到了菜单上这瓶酒的价格,“你会把两千块钱放在桌子上扬长而去吗?”

后来,我们把这两千块钱喝光了之后,我们又从顾里的酒柜里不断地拿酒出来喝。

窗外的天已经非常黑了,此刻又开始下起了小雨。年代久远的黄铜路灯早已亮了起来,散发着陈旧的光晕,橙黄色的灯光藏在树冠的背后,像一只一只偷看我们的毛茸茸的眼睛。我的视线在喝掉几瓶红酒之后的微醺后,仿佛被加了一层毛玻璃滤镜,那些毛茸茸的路灯,在寒冷的雨幕里对我悲伤地凝望着,我感觉窗外风雨里的景色,看起来异常熟悉,却又想不起到底在哪儿见过。

两个小时以前,我们就从思南公馆挪回了顾里家。我咣当一声把刀叉丢回盘子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我变成了一个刚刚从独轮车上摔下来因而被解雇了的小丑:好笑、丢脸、悲剧。所以,把自己灌醉,就成为了我唯一剩下能做的事情,因为在酒精的作用下,所有人都会变得好笑、丢脸、悲剧。

我就不再孤独。

喝到第二瓶的时候,Neil突然过来了。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他的领带已经被他扯松了挂在领口上,领口敞开着,露出胸膛上一片发红的白皙皮肤,他一喝酒全身就红。他那双迷人的眼睛此刻仿佛被刷了胶水一样直愣愣地看着我们,他手上还拎着一瓶喝了一半的红酒。他朝沙发上一倒,把头搁在顾里大腿上:“姐姐!我喝垮啦!”

我东倒西歪地扑过去,嘴里发出“嘿嘿哈哈嘻嘻”的淫笑声,我此刻的样子一定像一只被泡在酒坛里三天三夜的花雕鸡,我明显听到身后崇光发出的幸灾乐祸的笑声。每次我只要一喝醉,他就非常开心,就像一个三年级的小朋友在看《蓝皮鼠和大脸猫》。

“谁把你灌倒啦?”我的膝盖撞在茶几的尖角上,我龇牙咧嘴地挤到顾里身边揉着腿,“你穿成这样是去婚礼还是葬礼啊?”

“我刚在外滩27号罗斯福楼上,宫洺和一帮广告客户在喝酒,我是被拉去扮演花瓶的,负责和三个明明年纪足够做我奶奶了,但还硬要穿着晚礼服把大半个胸部丢在外面的贵妇们喝酒聊天。我有点后悔我站得离她们太近,而且灯光也亮,我看着她们脸上那些皱纹啊,哎,里三层外三层的。穿红衣服那个女的戴着一顶羽毛帽子,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猫头鹰飞累了从天空上一头栽下来撞死在她头上一样。另一个女的脖子上像戴了一个乾坤圈,我看着她都觉得吃力,她整个晚上被那个铁环一样的项链压得抬不起头来,全程在对着我的肚脐眼聊天。最后一个女的就更惊悚了,她那双高跟鞋高得啊,我站在她身边都替她担心,随时做好扶她的准备,说实话,就她脚上踩的那高度,如果摔倒的话,其实和从二楼跳楼自杀没什么区别。”

面前这个刚刚回上海,连普通话都说不好,三天两头对我们撂英文的小兔崽子,此刻说话噼里啪啦仿佛嘴里含着一千响的电光鞭炮。

“话说回来,林萧,你这是怎么了?你看起来真糟糕,像一张被揉皱了的80克阿莱纳卡蒙肯纸。”他说话越来越像《M.E》的人,满口术语,自以为别人都听得懂。

“你们部门现在签署合同也用这种纸了?”顾里转头看着Neil,Neil点点头,继续数落我,“你的法令纹看起来都快要赶上别人手术开刀的缝合口了。”

我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此刻的自己看起来憔悴无比蓬头垢面,再加上酒精的摧残让我双眼充血,我就像一只被人抡起来朝墙上摔了三下的长毛兔。但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我指着Neil:“你以为你比我好多少么?你去照一下镜子,镜子都会哭的好吗?”

“别提了,你要像我一样,带了两天孩子,你肯定比我更垮。我已经出门前做了个面膜同时洗了澡洗了头喷了香水了,”Neil看起来快哭了,“你要知道,前两天我甚至连喷香水的时间都没有。”那看起来事态有点严重,谁都知道Neil对香水的变态追求,他家里三个大柜子九个小抽屉拉开,瓶瓶罐罐的香水让他看起来像一个开中药铺的。

“带孩子?你给我弄了个人出来?”顾里哧地一下,从沙发上站起来,头差点撞到水晶灯。

“不是我的,是你妈的。”Neil彻底把衬衣脱了,露出他一身的腱子肉。我还没来得及擦口水,就一把被崇光拖回了他的怀里,他非常善于把我的犯罪想法扼杀在摇篮里。“顾准前两天交给我来带了。”

“哦。你是说Jimmy,”顾里松了口气,“我告诉你,小孩子很简单的,难道你还不清楚吗?一个两岁的小孩,需要的仅仅是一条温暖的爱马仕毛毯,然后再塞一个LV的钱包到他手里,就行了。实在不行,你再给他挂上一条梵克雅宝的项链,喷一点娇兰的帝王之水,这两管猛药一下去,就算是孟姜女投胎,他也立刻闭嘴不哭。”

又来了。顾里在讲述这番歪理邪说时的那副嘴脸,看起来就像是《今日说法》的女主播一样大义凛然、苦大仇深。我要不是亲自实验过,我也丝毫不会怀疑她的权威性。

“没用,我全部试过了。我甚至把我限量版的百达翡丽手表给他戴上了,他毫不留情地在他的木床栏杆上敲了一下……我当时的惨叫声,怎么说呢,第二天邻居问我昨晚是不是在家里看《电锯惊魂7》。”Neil的小脸煞白煞白的,看起来事后依然心有余悸。我能理解,我曾经在下出租车的时候,把顾里借给我的一个BottegaVeneta的包包夹在了车门里,当时要不是唐宛如拉着我,我真的铁了心要往车轮子下面躺。

“而且你知道,Jimmy现在正在长牙齿,看见任何东西第一反应就是送进嘴里,”Neil说到这里,转过头冲唐宛如打了个招呼,“这一点和你很像。”说完继续转回头来冲顾里抱怨,“他现在连滚带爬的,把我家里咬了个遍,就算是养条狗,它也就满屋子撒尿圈地盘而已,结果Jimmy企图在每一样东西上留下他的牙印,来证明‘老子到此一游’,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我真的觉得我家的那个陶瓷马桶上都有一圈牙齿印子。昨天晚上我一个朋友到我家来玩,坐下来三分钟没到,就问我是不是在家里养了一只海狸鼠。我和你们讲,你们千万不要随便生小孩儿,一旦这坨肉从你肚子里钻出来,那你的人生就只用一句话就可以形容了……”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顾里问。

“不是,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贼晚’。”Neil捂着脑袋,惊魂未定。

唐宛如笑得倒挂在沙发上,她披头散发的样子看起来像是顾里新买了一张黑色的长毛地毯。说起长毛地毯——

“顾里,你最近是不是内分泌失调啊,我看你每次洗头发一掉一大把,池子里都是你的头发,你掉得也太多了吧,吓死人了,上个星期我半夜起来上厕所,我还以为洗手池里放了颗人头!你还是少染点颜色,你和我说的‘橡木褐’和‘咖啡棕’,只有光谱测试仪才能看出区别好吗,人类是分辨不了的!你有问过你那颗头的心情么?它想这样每周被你染么?”

酒壮人胆,我现在感觉像狼牙山五壮士,我敢在老虎嘴里拔牙,敢在顾里头上拉屎,敢在宫洺的咖啡杯里……宫洺还是算了。我一想到那张铜版纸一样的脸,瞬间打了个激灵,清醒了三分之一。

“我掉头发?那是顾源的!你没看头发是卷的么?老娘头发可是浓密蓬松,光可鉴人。”她做了个林志玲在洗发水广告里的撩人的动作,灯光照在她那头浓密的维多利亚标志性的短发上,看起来油亮油亮的,如同一颗饱满的板栗。

“你这头发被你这么折腾,却这么油光水滑的,你怎么弄的啊?”崇光忍不住插嘴。灯光下,顾里那一头秀发就像一匹丝缎一样。

“你要知道,我是个科学家,无论是高端医学机构还是民间江湖郎中发布的消息,我都会去尝试,你知不知道最近上海贵妇们开始悄悄地流行把头发泡进一堆蚂蝗里?”顾里贼眉鼠眼的样子,像刚刚从超市里顺了一瓶洗发香波出来。

崇光小脸煞白:“……”

顾里慢悠悠地收回她那耗子精般的眼神,吐了口气:“我告诉你,没用。”

“卷发也不一定就是顾源的啊,谁还没几根卷发啊。你说得人家好羞涩的。”

在众人还沉浸在刚刚顾里制造出来的恐怖死寂里时,此刻,突然从茶几底下,传来一声娇羞的插嘴,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我受到了惊吓。”

“说起来,顾源呢?”刚刚一直不说话,只看着我们傻笑,傻喝酒的卫海环顾四周,终于明白过来他一直觉得少了谁,“怎么没见着他?也该下班了吧?”

“顾源啊,他刚刚在外滩和我们一起啊,还有南湘也在。这个点儿了,还没回来,估计就两种情况,要么就是中流砥柱,要么就是阵亡了趴马桶上睡着了。”

“你说南湘也在?”我猛然从崇光怀里坐起来,我酒醒了一半。

“是啊,而且我和你说,她今天穿的那件礼服真是美啊,就像从天上扯下了最后一块火烧云裹在身上,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今年CHANEL秋冬新款的雪纺纱裙,那条裙子就像一团三昧真火一样,整个场子都被她一直这么烧着。而且她今天的胸线特别深,说吧,顾里,是不是你教她挤的?我和你说哦,那些男人的眼睛就没有从她的胸脯上面挪开过。真的,她今天胸部的效果太惊人了,我不知道里面垫没垫NuBra,但是我感觉她要是平躺下来,她就是世界屋脊。”

我彻底醒了。我感觉像刚刚喝了一碗老陈醋一样精神抖擞,灵台澄澈,我闻到自己嘴里一股难闻的酸气:“南湘怎么会去那种场合?她适合么?”

“她很适合啊,我简直想跪下来膜拜她,然后给她戴上一顶金冠。她一会儿扎进一堆贵妇里聊限量版的铂金包该怎么保养,一会儿飘到一群老男人里面去和他们聊苏富比最新的那一场拍卖里面,最值钱的并不是标价最高的那幅油画,我感觉她从欧洲文艺复兴史到杜皮蓬现当代艺术展,从希腊女高音玛利亚卡拉斯到唱《爱情买卖》的慕容晓晓,她简直无所不知,我太佩服她了,她甚至不动声色地说出了其中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袖口上那枚袖扣是纯手工的珐琅质地。在那种昏暗的灯光下,你就是把一颗钻石和一颗玻璃珠子摆在我面前,我也不一定分得出来啊!而且,她的英文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好的?都快赶上我的中文了!”Neil赤裸着上身,躺在顾里大腿上喋喋不休,还好顾源不在,否则他应该会被顾源塞进滚筒洗衣机里,“我一直觉得她被叫去的原因,和我一样,都是扮演一个高级的花瓶,现在我意识到了,只有我是花瓶,而她是一台外观被做成了花瓶的计算机。我就算拿出撒手锏,也还是输给她。”

“你的撒手锏是什么?”顾里有点疑惑。

“把衬衣扣子再解开两颗啊!”Neil理所当然地回答,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责怪顾里“这你也不懂”。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去洗手间。

门外继续传来他们嬉闹的声音,Neil夹杂着英文的好听嗓音,崇光低沉迷人的磁性腔调,顾里那毒液喷射器一般的耗子嗓门儿,还有唐宛如那又像狮子又像马的欢乐笑声。

我拧开自来水的龙头,任水流哗哗地灌进下水孔里去,我手撑着洗手盆的边缘,站在镜子面前,镜子里披头散发满脸潮红的女人,眼睛里撒满了图钉一样的光。

我在怨恨些什么呢?我其实隐约地有感觉到,但是我不想承认。我有点被自己内心的黑色浆液吓到了。

“你在怨恨些什么呢?”不知道什么时候,顾里已经站在我的身后了。她伸出手,将水龙头关掉,然后拿起大理石台面上的毛巾,轻轻地擦着我脸上的汗水。

“我不知道,我只是有一种……‘突然不了解南湘了’的感觉,”我从镜子里找到顾里的眼睛,她的眼神是少有的柔和,我喉咙陡然一紧,像被人死死捏住,我的声音听起来像只正在喝汤的鸭子,可笑极了,“顾里,你知道么,我对你,也有这种感觉。感觉我突然不了解你了。唐宛如也是,我也不了解了。”

顾里在那个巨大的按摩浴缸里放满了水,又用起泡沐浴乳打出了满满一缸的泡沫,整个卫生间被浴霸黄色明亮的灯光照耀着,同时热气腾腾的水蒸气又包裹着我们全身,我感觉突然放松了下来。

我和顾里滑进浴缸里,脚尖抵着脚尖,膝盖碰着膝盖,她随手从浴缸边上拿出一盒卸妆乳给我,她打开盒子挖出一大坨,放在我的手心里,我一边揉着脸,一边和她聊天,乌糟糟的黑水从我的指缝中流进浴缸里,顾里却完全没有嫌弃。

我哭着说:“顾里,我好羡慕你。”

顾里说:“我死了爸,又不认识妈,你有什么好羡慕的?”

我拿过莲蓬头,冲着自己脸上的残妆泡沫,我喝醉了,一边冲一边还在讲话,所以很多泡沫都跑进我的嘴里,味道很涩,很苦。我说:“顾里,你长得漂亮,家里又好,你懂的东西又多,谁都不能骗你,欺负你。”

顾里没有说话,她过了半晌,才轻轻地问我,她说:“林萧,你是在忌妒南湘么?

我把脸埋在掌心里,过了很久,我用几乎连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嗯,我是。”

我的头顶上,顾里的手掌又小又软。

“可是你知道么,林萧,我和南湘,一直都很羡慕你。”

我和顾里在浴缸里泡了一个小时之后,外面的人终于忍不住骚动了起来,特别是Neil,死命地砸门,说要加入我们。顾里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他:“你先去把护照上的性别改了!”

我和顾里披着浴袍出去,我颓废的素颜,加上酒色上脸浑身潮红,再配合着我湿漉漉的头发,我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刚刚从锅里端出来的大闸蟹。但顾里却依然光鲜亮丽,甚至她那颗油光发亮的板栗头,也依然纹丝不乱。她的睫毛膏和眼影真的太防水了,我觉得就算2012大海啸冲过来,她也能这样带着全妆挣扎在浑浊的巨浪里。

顾里瞄了一眼茶几上新增加的几个空酒瓶:“你们怎么还在喝?再喝下去我家里储存的那些从超市里买来的廉价货就快被你们喝光了。剩下的酒都很贵,你们身上现金够么?虽然我不接受刷卡,但是支付宝转账我可以的。”

崇光:“……”

“卫海说他后天就走了,他要离开上海。”唐宛如的眼睛哭得像个桃子,“你们说,南湘该怎么办?”

我望着沉默不语的卫海,他的样子看上去真可怜。他像一条受挫的黑背狼狗,低着头夹着尾。看来他并没有告诉别人他和南湘分手的事情。

我心里刚刚平息下去的对南湘的负面情绪,又仿佛潮汐一样翻涌上海岸。无数白骨、残骸、污秽,都全部重新搁浅在沙滩上,赤裸裸地曝晒在月光之下。

“南湘?她和卫海已经分手了,没什么该不该怎么办的。”顾里冷静地将一瓶新的红酒打开,屋子里弥漫着一股醉人的果香味。

我和卫海唐宛如同时惊讶地抬起头,虽然我们的震惊原因都不一样,但是我们出口的话语却出奇地一致:“你怎么知道?”

“晚饭出餐厅的时候,我去一楼前台换发票,所以晚了一点,结果出门的时候,看见南湘上了顾准的车子,他们俩现在应该在一起了吧。”顾里倒了一满杯,自己喝了一大口。

“上车也不代表就是在一起了啊,我还坐过Neil的车呢!”唐宛如不死心地反驳着,旁边的Neil听得毛骨悚然。

“那你在Neil的车上有和他抱着后脑勺热吻三十秒吗?”顾里翻了个白眼,嘴角不屑地翘起,露出她锋利的虎牙。

所有人都沉默了。在无声的寂静里,唐宛如忍不住还是露出了一声轻微的抽噎。

“没事,我会常常回来看你们的。”卫海抬起头,一边笑着,一边拿过酒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他早就已经喝醉了,我想他只是想把自己灌得更彻底而已,“而且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手机、短信、E-mail,还有一大堆我弄不懂的米聊、微信、facetime什么的。”

“干杯吧。”崇光从对面沙发上走过来,举起摇晃的酒杯。

那晚我们所有人都喝醉了。顾里嘻嘻哈哈地冲去卧室,把她的老唱机搬到客厅来,她又倒腾出那张老古董一样的巨大黑胶唱片来,于是吱吱的杂音里,凤飞飞那熟悉的声音又紧紧地拥抱住了我们。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尘世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是个生命的开始。

那个时代的旋律真好听啊,她们的声音多纯粹啊。曾经远去的那个时代,没有每天爆炸不休的电子云,没有穿梭天空嘈杂不安的电波,我们守在孤灯一盏的写字台边上,那么多个夜晚,我们书写的日记,书写的信笺,它们沉睡在时间的河水里。

那个时代没有纷乱不休的夜场、酒吧、KTV,我们在孤独的夜晚总是捧着泛着墨香的小说,在眼泪和欢笑里,将自己的人生投影在陌生的故事里。窗外的静谧让我们敏感而年轻的心,可以捕捉任何轻微的声响,绵密的雨声和你对我的呼唤,都在夜晚里清晰可闻。

而现在,我们却在一个个晚上,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或者音乐震天的酒吧里,对着手机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却依然听不见对方的声音。

看我看一眼吧莫让红颜守空枕。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

那时的我们,想念对方的时候,会在冬天里戴着手套、骑着车,跑去看他。站在他家的楼下,又哭又笑,拥抱他,怎么也不够。像要把他抱进自己的胸膛,否则自己的心就没有着落一样。我们守在学校门口的收发室里,每天趴在窗台上,望眼欲穿地看着里面的提醒收信的小黑板上是否写了自己的名字。

而现在、以后,还有更加漫长的未来,也许我们就只能在QQ或者MSN的对话框上,冷冰冰地敲出“你在吗”三个字,这三个字像掉进无底深渊的石块一样,没有发回任何的回响。冰冷的显示器屏幕上,只有我们自己同样冰冷木然的脸。

我确实喝醉了,但是却不难受,感觉就像刚刚吃完感冒药时的那种又舒服又懒洋洋的状态,脑子里什么都没有,却觉得莫名欢乐,然后又突然伤心。

顾里喝到后来,跑去厕所吐了,我跟进去,在水龙头下冲自己的脸,她当着我在马桶上脱下裤子坐了上去,她真的太不把我当外人了。她从马桶上站起来迅速按了冲水,但是我还是无意识地瞄了一眼,那些血水停留了不到两秒钟的时间,就消失在了下水道里。

我拉开镜柜,扯出一张卫生巾丢给她。

我最后的记忆,是我躺在沙发上,头枕着崇光的大腿。他伏下身子,非常非常近距离地看我,亲吻我。

他的瞳孔里又一次盛满了那种又甜腻又悲伤、又滚烫又浓烈的糖浆。他看向我的目光,仿佛沾满热蜡的刷子,从我的脸上缓慢地舔舐过去,我被这种舔舐弄得又燥热,又迷乱。我终于在他烈然的气息里,失去了意识。

我并没有意识到,我们的灾难——对,就是那场酝酿了整整五年的灾难,终于拉开了万众期待的猩红巨幕。

刺刀的光亮,枪膛的声响,观众焦灼而疯狂的目光里编织着对魂飞魄散的嗜血饥渴。

是啊,等太久了吧,终于来了。欢呼吧。

迎接第二天毁灭的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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