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故事 黄金屋

骄阳似火,天气热得让人快要晕厥。

酒红色的迈巴赫在烟雨胡同十八号生锈的铁门前停下,从车里走出一男一女,都是年轻人。

现在是三伏天,午后的柏油路能用来煎鸡蛋。可这个年轻人却裹在一件带貂皮毛领的羊绒大衣里,竖着衣领,甚至还带上了皮手套。但在这样裹得密不透风的情况下,他的额头上却见不到一丝汗珠。

“紫弦,你确定这家诊所还在营业么?”男人皱眉打量着这栋意大利式三层小楼,虽然门前挂着“蓬莱间诊所”的招牌,可看上去门庭冷落,令人怀疑它其实已经倒闭很久了。

“按照项总您的需求,这里是离我们最近的一家诊所,而且是三公里之内唯一的一家。根据我搜索到的纳税记录,这家诊所虽然经营不善,但它的确还在营业中。”

身穿暗红色定制套裙和黑丝袜、脚踩高跟鞋的女人是男人的助手,她戴着黑框眼镜,长发利落地盘在脑后,怀里抱着平板电脑,一丝不苟的严肃表情掩盖了原本精致美丽的容颜,一看就是个做贴身助理的绝好人选。

那位衣着诡异、神色冷酷的年轻人就是她的老板,项伯言。他是北京城这几年最活跃的地产商,却没有任何媒体知道他的资本来自何处,他本人也极少出现在公众场合里,媒体都称他为“谜之富翁”。

“三公里外还有一家国营医院、三间民营药房,要去么?”紫弦显然早就准备好了备选方案。

“算了,时间就是金钱,就这里吧。”项伯言推开诊所的雕花大门,裹紧大衣走了进去。

炽热阳光下,他的影子忽然消失了,像烛火被狂风吹过般闪灭。

“来了来了!”

前台的铃声响到第五次时,林夏才从客厅沙发上不耐烦地爬起来。现在正值暑假,她本该跟笑笑那几个小妮子一起去巴厘岛的海边晒太阳的,可首先她没钱,其次她没闲。白起的租金只够她平时的学费和生活费,置办行头出去交际的钱还得靠自己来赚。而且最近这栋有上百年历史的老房子又漏雨了,她作为蓬莱间诊 所的房东,烟雨胡同十八号的女主人,不得已只好留在北京修屋顶。好在有阿离帮忙跑前跑后,林大小姐作为监工,最重要的工作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涂指甲油,顺便替阿离招呼一下病人。

其实那两个奇怪的男女刚进门的时候,林夏就注意到了。

男人大热天把自己裹得像具木乃伊,女人却像自己那位老班主任一样干巴巴面无表情……

阿离正在阁楼上干活,白起把自己关在诊室里整整一天都没出现,她的指甲还有两个没涂完,心想涂完再去也不迟。

“先登记。”林夏趿拉着拖鞋走到前台后,把登记本摔在桌面上,“东西带来没有?”

可项伯言却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好说话。

“从我第一次按门铃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分钟,这五分钟放在股票市场可以让人暴富,也可以让人输到跳楼。时间对你这样的普通人来说是用来挥霍,而后追悔莫及的,可对我来说它不是金钱,而是金条。你耽误了我五分钟,该怎么补偿我的损失?”项伯言一本正经地教训着林夏。

“我赔你个大西瓜!”林夏被气笑了,冲第一诊室喊了声,“白起,有人讹诈!”

那扇紧闭着的门后毫无动静。

“你认为我在开玩笑么?”项伯言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夏,像是看一只正抓虱子的母猴子。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开玩笑,反正我是笑了。”林夏抱着肩膀一努嘴,“还是那句话,先登记,东西带来了没?”

“什么东西?”项伯言一愣,听这个女孩的意思,这家诊所还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林夏也是一愣:“这间诊所的规矩,是用你最珍贵的东西换取你完整的生命。白起可不会白给你看病,他的手段你应该听说过吧?”

“完全没有。”项伯言冷冷地回答,但不由得再次仔细打量着这间古董店似的老别墅,“用最珍贵的东西换取完整的生命?虽然是个做广告的好噱头,不过你们口气也未免太大了吧?”

这次轮到林夏用看小动物似的看着他了,这位大爷仿佛完全不在状况之内啊!

“那你是来干吗的?”

“我感冒了,需要一点抗生素。”项伯言裹了裹大衣。

“感冒?”林夏眉头一皱,隔着前台凑到项伯言面前闻了闻,小声问,“你不是妖物?”

“我不是药物,我需要药物!”项伯言厌恶地向后退了一步。

“不会吧……”林夏挠头。

“把你们大夫叫出来。”项伯言对女助理紫弦使了个眼色,紫弦心领神会地点头。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大夫?”林夏开始讨厌这个男人了,他的身上有种与白起相似的傲慢和冷漠。

不同的是,白起是真心不在乎别人的想法,而项伯言只是真心瞧不起她……

“看你的行为举止,也不像受过医学院的良好教育。”项伯言说,“而且我没见过任何一位医生会涂这种品位的糟糕的指甲油。”

“你——”林夏眼睛一瞪,撸起了袖子就准备开打。

她可以容忍别人侮辱自己的智商,但绝不能容忍别人侮辱自己的品位!

这时,走廊上突然有人冷冷地说了一句:“真的只是感冒么?”

所有人都转过头去,白起站在那里,像一把立在凄风冷雨中的长刀,锋利而寒冷。

蓬莱间诊所第一诊室里,白起和项伯言对面而坐,林夏和紫弦分别站在他们身后。

“所以,我只是想要一点抗生素而已!”项伯言裹在大衣里看了看表,“又过了十分钟时间,时间就是金钱,哦不,时间就是金条。我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只是想顺路在这里拿一点药!你们前前后后耽误了我十五分钟,足够我去三公里外的药店了……”

“我就说吧……有点古怪!”林夏忍不住俯下身在白起耳边嘀咕。

白起冷静得像一座冰雕——其实他那张脸任何时候都毫无波澜。

“抗生素对身体有危害,我有一些中药你可以试一下。”

“中药?那不会很慢才见效么?”项伯言有点迟疑。

“我的药,今晚就会有效果。”白起从来都是那么自信。

项伯言将信将疑地看着桌上那颗小小的白色蜡丸,再看看白起那张雕塑似的脸,这才对女秘书点了点头让她把药收起来。

“多少钱?我需要开发票。”项伯言认真地问。

“不开发票有饮料送可以么?”林夏插嘴,却引得其余三个人一起皱眉看过来。

林夏嘟着嘴说:“他都坐迈巴赫了,还用开发票?我要是告诉你这里走不成医疗保险你会不会很失望呀?”

“钱要好好地赚,也要好好地花,这是我的信条,开不开发票是我的私事。”项伯言冷眼看着林夏。

“生意人都这么较真么?”林夏碎碎念。

“说到生意,林小姐这栋房子有没有考虑出让呢?”

“卖房子?你以为我不想么?房产证上是我——”林夏忽然反应过来事情不对,“你怎么知道我姓林?”

项伯言诡诈地笑了笑,对女秘书紫弦摆了摆手。

紫弦面无表情地点头,打开了平板电脑。

“这栋房子建筑面积三百五十平方米,加上院落一共五百平方米,始建于1899年,是意大利设计师保罗?鲍乃弟操刀设计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林建南,根据资料显示,是这位林小姐的父亲。从林小姐的报案记录来看,林建南已经消失一年多了。”紫弦的声线如同机器人一样,毫无感情可言,“项总,这栋房子的蓝图您还需要看么?”

“不必了。”项伯言对林夏说,“按照法律规定,人口失踪两年以上法院才会进行宣告。不过,如果你接受我的提议,我可以调用一些资源,现在就把你父亲列入失踪人口名单。那样的话,半年的公告时间之后,这栋房子就会归到你的名下,你可以自由运作。”

“我就说这小子有古怪!敢情是奔着我们家房子来的!”林夏咬牙切齿。

“当然不是!这点蝇头小利还不值得我来计划。”项伯言坦白道,“我是个生意人,你们耽误了我十五分钟时间,我要挽回自己的损失,仅此而已。据我所知,这片胡同已经被提上了拆迁计划。到时候你的房子产权不清晰,你的损失会更大,倒不如现在以一个合理的价格让给我,你也能减少一些损失。我想这里作为一家高档会所的前途,要比做连抗生素都没有的黑诊所光明多了吧?”

林夏接过项伯言的名片,一时间有点动摇……就在此时,白起 忽然问了一句:“项先生,你除了赚钱之外,还有想过什么别的东西么?”

“你是在说我无利不起早么?这种话我听得多了。”项伯言无所谓地耸耸肩。

“不,我只是想知道你的意识里还有没有别的东西。”白起意味深长地说,“比如说,回忆……”

“什么……”项伯言在错目的一瞬间,突然看见白起眼中映出一片幽蓝,像是冰封万年的远古巨兽般可怖。但他再凝神看去的时候,那片幽蓝却已经烟消云散了。

“没什么,有些事情我已经确定了。”白起淡淡地看了看项伯言,又看了看紫弦,“我这里的确没有发票,这支烟就当作给你的补偿吧。”

白起从棕色雪茄盒里取出一支香烟,这支烟上没印着任何品牌的标志,只是比普通的烟要长出接近一倍。他把烟递给项伯言。

“我不吸烟……”项伯言有些迟疑,但对方像是有种令人无法拒绝的魔力,逼着他把烟接了过去。

“你可以走了。”白起转过椅背之前只说了一句话,“记得要在天黑后一刻钟之内吸掉它。”

项伯言裹紧大衣梦游般走出门外,紫弦对林夏和白起点头致意后也跟了出去。

林夏目送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心里还是有些纳闷,于是她拨通了闺密笑笑的电话。

“小夏呀!改变主意了么?我现在就给你订机票,明天直接飞来巴厘岛跟我们会合!”笑笑那边声音嘈杂,海浪声、嬉闹声混成一片。

“得了吧!说走就走的旅行是你们富二代的专利,跟姐姐我没关系。我是想跟你打听个人,项伯言你听说过么?”林夏端详着他留下来的名片,上面只有两行字:项伯言,明哲地产集团董事长。

笑笑家也是做地产生意的,说不定认识这个奇怪的年轻人。

“怎么了?你招惹那个阎王爷了么?我跟你说,平时姐姐怎么带你去疯都没关系,但那样的货色你最好离得远远的!”

“他怎么了?难不成还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妖怪呀?”林夏回答。笑笑忽然正经起来,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可是地产圈出了名的能算计,对敌人狠,对手下人狠,对自己更狠,做生意无所不用其极!你不是老说我们家是无良开发商么?跟他比,我家就是慈善单位!那家伙平时深居简出极少露面,但是一旦圈子里有传闻这块地被他看中了,就算你拼个倾家荡产也斗不过他,还是得乖乖把地让给人家。” 笑笑咽了口唾沫,“你知道他最可怕的一点是什么吗?”

“什么呀?别卖关子!”

“项伯言是个没有任何生活圈子的人。据说这个人平时从来不和任何人应酬,拒绝一切娱乐活动,不仅没朋友没女人,身边甚至连男人都没有!每天只做一件事——”

“拼命挣钱?”林夏替笑笑说出了答案。

“所以这种男人再有钱也不能交往,嫁给他这么个机器人还不如嫁给我家豆豆呢,我家豆豆发情的时候都懂得要去追小母狗……糟糕!”笑笑忽然有些担心地问,“你说你家‘白冰冰’会不会也跟他一样,压根就不喜欢女人啊?那我的终身大事可怎么办?”

“你家‘白冰冰’!我再说一遍他跟我没关系!再说他喜不喜欢女人我怎么知道,反正他是不喜欢我!”

“白冰冰”是林夏给白起取的代号……林夏心虚地抬起头,发现刚才还背对她的白起果然转了过来,有点疑惑地看着自己。

“那他有没有说过对我的感觉?”笑笑激动了,“他不喜欢你的话,是不是我就可以下手了?”

“死妮子!拥抱你的阳光沙滩老船长去吧!回来再收拾你!”

林夏赶紧挂了电话,冲白起咧嘴干笑了两声,跟鸡叫差不多。

“为什么?”白起微微歪头,目光像把解剖刀。

“那个外号不是我起的!都是笑笑干的!”林夏赶紧摆手和闺密划清界限。

“什么外号?”白起问,“我是在问你为什么会对项伯言感兴趣?”

“明知故问!你难道没有看出他身上有很重的妖气么?”林夏憋了半天终于说了。

“来这里的大部分病人都是妖物,这也并不奇怪。”

“可怪就怪在那哥们压根不觉得自己是个妖物!还跟你要抗生素感冒药呢!”林夏急得跳脚,“再看他那双纯良到只看得见钱的大眼睛,根本就是彻彻底底认为自己是个人类嘛!”

“是与不是,今晚应该就能知道答案了。”白起悠然道,“起码有一个人是清楚的。”

“谁?”林夏诧异。

“那个叫紫弦的女人。”白起默默点燃了一支香烟,“活不过千年,是不会有那样的眼神的。”

又一个无月之夜。

夜空中云层低沉,泼墨般的乌云压迫着大地,几乎和楼宇天台相接。在与高楼大厦一街之隔的烟雨胡同里,只亮着寥寥几盏破旧的老式路灯,钨丝已经燃烧了很多年,玻璃罩上还有一层厚重的油泥灰渍,让本就微弱的灯光拢成一小团,豆粒大的光像是毒蛇的眼。

凌晨一点钟,这里的居民都已经熟睡了,只有一两只流浪的野猫偶尔经过。

住过平房大杂院的人都知道,这种房子因为结构复杂,卫生条件差,下水管道混乱,是老鼠理想的居所。

有老鼠就会有猫,一个饥饿的黑猫正伏在墙角的暗处,闪亮的眼睛死死守着墙边那个半块砖大的洞口。它已经在这里蹲伏了两个小时了,只为了等待一只肥硕的老鼠。这个洞口肯定有老鼠经过,因为一连三天它们都在这里留下了自己的气味。

嗅觉是猫最强大的武器之一,拥有这个武器,它就能认知到一些人类无法触碰的世界。

那股气味忽然浓烈了起来!

黑猫兴奋地磨了磨爪子,鼻尖贪婪嗅着。鲜肉的味道越来越浓,而且越来越近!看来今晚的猎物不止一只。它甚至能听到老鼠们的脚步声,像是铅笔画过砂纸的声音从地底传来。

脚步声像是急促的雨点打在鼓面上,越来越近!

第一只老鼠从洞中蹿了出来,不出所料地落入黑猫的口中,黑猫只需要用力一咬就能扭断它的脖子。但就在黑猫为今晚成功的捕猎欢庆之时,洞中忽然传来阵阵的啮咬声。黑猫下意识地退后,却见洞口的碎砖不断掉落,眨眼间洞口就已经比刚才大了一倍!鼠群如开闸的洪水一般涌了出来,不仅仅是那一个洞口,整条胡同里的老鼠都从墙角、下水道、房梁上会集到了街道上。

黑猫丢下了今天的猎物,露出尖牙,对鼠群凶狠地嘶吼着,但狂奔过来的鼠群却绕过了它,没命地狂奔出了胡同口。

黑猫这才发现,在胡同口的另一端,一个更可怕的东西正在接近!

那东西被团团黑雾包裹住,黑色妖气在他身上触手般缠绕飞舞,掠过低空时犹如捕食的蝙蝠,带起凄厉的风声。他以路灯为落脚点不断跳跃,每跃到一盏灯上,灯光便会瞬间熄灭,仿佛所有的光亮都被那团黑色的妖气吸取直到枯竭,走到哪里,哪里就是黑暗。

黑猫惊恐地竖起毛发,不断发出嘶嘶的声音,做好攻击的准备,可那团黑影眨眼间便跃到了它头顶的路灯上!

灯光熄灭的一刹那,黑猫失去了最后的一丝勇气,呜咽一声逃出巷口。

因为它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比老鼠的血肉还要红的眼睛!

那双红色的眼睛中有狭长的金色瞳孔,像蛇或者是蜥蜴。她环视周围,整条胡同里再也没有任何动静,连枝头的蝉鸣都在刹那间停止了。

最终,那令万物寂灭的目光落在了一栋三层高的小洋楼上。

这一片方圆几公里内都是老四合院,低矮的平房群落中,那栋三层高的小洋楼显得格外醒目,门前的木牌上写着几个小字:蓬莱间诊所。

洋楼里一片漆黑,窗帘紧闭,毫无动静,里面的人想必都睡熟了。但即便是没有睡熟,潜入其中对她来说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屋顶是这里最薄弱的一环,可在这样一个万籁俱寂的夜晚,就算是一根针落在屋顶上,都会被里面的人听到。不过他并不在意,她只需要释放一个简单的咒文便可以让自己的行动毫无声息。

咒文释放!她轻轻跃起,隔着胡同、铁门和那座庭院,如同一只渡鸦般飞向小楼的穹顶。

黑影划过夜空,屋顶上传来一连串狼狈的动静。

她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两件事:第一,自己分明已经释放了无声咒,可为什么落脚之时还会有声音?第二,这家人在屋顶上摆那么多啤酒瓶子是怎么回事啊!还有烤羊肉的炉子,你们这是要在屋顶上开派对么?

她脚尖刚刚触到屋顶便是一滑!要不是自己修炼多年,在这摔一跤肯定是躲不开的。但没想到她虽然没跌倒,却引起了连锁反应,整个屋顶的酒瓶杂物全都滚动着眼看就要落下去了,这要是落在院落里,恐怕整条胡同的街坊都得从睡梦中醒过来。幸好她本领高强,将脚尖挂在雨檐之上,双手好似千手观音一般狂舞,将所有要落下的东西都接在了怀里。

呼!险些坏了大事!

她长出了一口气,将怀里的东西稳稳放好,刚刚迈出一步,脚下的瓦片却忽然有些松动……

一阵响动之后,瓦片随着他的身体一起急速坠落!

她极力减小了落地的声音,在一刹间接住了所有屋顶上掉下的东西,敏捷如同鬼魅般,身体扭成了一个麻花。

房子已经老旧成豆腐渣了,这家人究竟是怎么在这里生存下去的?

今晚真是太倒霉了!以自己的修行本来可以轻松潜入这间小诊所,谁想到竟然接连遭遇危险。

先是啤酒瓶,后是烂房顶,不知道接下来还会遭遇什么奇怪的东西。

虽然是黑夜,但那双红瞳却把房间里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这间屋子是由阁楼改成的卧房,房间里很乱,堆满了时尚杂志和网购来的女装,高跟鞋盒也堆成一座小山,墙上贴着各种男明星的海报。

窗边一张大床上的长发女孩,正抱着一只大熊睡得香甜。刚才的动静只让她翻了个身,嘴里嘟哝了两句又睡了过去。窗外的微光照在她娇小的鼻尖上,透明如同水晶。

“就是她了,她应该是这里最弱的一个!”

她打定了主意,围绕在身体周围的妖气忽然暴起聚合,在空中化为一只无形的魔爪,向女孩的喉咙抓去。这是她多年以来修行的结果,一共九道妖气,每一道都是一把可随心所欲进行变形的兵器,只要心有所想便可以千变万化,退可以护身,进攻便是致命武器。

“别怪我,这都是你们逼我的!”她在心中默念着,驱使着妖气向女孩下着毒手!

可就在那妖气离女孩喉咙不到五寸的时候,刚刚还在熟睡中的女孩忽然大吼一声从床上鲤鱼打挺跳了起来!与此同时, 她双手从枕下抽出一柄金灿灿的大刀,女武神般一跃而起,以泰山压顶之式向他劈来!

林家金刀六十四式之断岳式!

竟然醒着!刚才竟是假睡么?她来不及多想,因为那刀势来得无比凶险,以普通人的能力根本躲避不开!

九道妖气全都在一瞬间聚集头顶,以常人的力量,应该无论如何也劈不开这修炼千年的妖气。

可她的自信在刀锋与妖气接触的一瞬间彻底垮塌了——让他引以为傲的妖气一瞬间就被压制了!这间房子肯定被高人释放了极大的禁制,否则他的妖气是不可能被一个普通女孩轻松地压制住的。

那个下禁制的人想必要比这个使刀的姑娘强大无数倍,比自己见过的所有妖物都要强大!

妖气驱散了,可刀却依然落了下来。

她咬着牙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那把追随他多年的宝剑。

那把剑其实是一把残剑,只有剑柄,但却是修炼多年的神兵,稍稍灌注一些妖气就能在剑柄上化出一把利刃。

光刃从剑柄中爆出,恰好在那一刹那挡住了金刀的进攻。双方的力量几乎势均力敌,刀刃与光刃相撞激荡起火花,如同失控的高压电线一般乱爆。

“好厉害的诊所!看上去花瓶一样的丫头,竟然还能把我逼到如此田地!”

她心中惊叹了一句,刚要进招之时,却猛地怔住了——那女孩虽然与自己正在以刀剑较力,可眼睛竟然是闭着的!

什么意思?这个人类难道也修炼成了天眼通么?

那是一门极为高深的法术,要在意识中不断摒弃自己的肉眼,试图用心眼来观察这个世界。

如果真像自己所预料的,那么这个人类简直是太可怕了!

咣当!

女孩把金刀随手甩到了地板上,嘴里打了个哈欠,喃喃说了句:“白起……你个混蛋……”

她一边嘟囔着一边走回窗边,向后一仰摔在床上,抱紧了那只一人高的毛绒大熊,伸出小舌头舒服地舔了舔嘴。

鼾声……

鼾声……

还是鼾声……

小姐你难道刚才都是在梦游么?!

她彻彻底底被这家奇怪的诊所征服了,感觉自己的妖生观受到了巨大的挑战。

梦游都这么厉害,如果真正醒过来那还得了!而且这栋老房子四处都透着诡异,谁又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不如再到楼下看看,可能药房里会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小心翼翼地避开了木质楼梯,三两下便从栏杆上跳到了一楼。客厅中一片漆黑,药房门就在右手边的走廊里。她刚刚要拧开门把手,却忽然感到身后有一阵彻骨的寒气袭来。

而那其实只是一个人的目光游走在他身上而已!

“你来晚了。”

这个声音并不大,却森冷如地府永不融化的冰河。她转过头去,看到了说话的人,开始后悔今晚闯入这家诡异的诊所了。

黑衣男子坐在角落的扶手椅里,淡然地喝着一杯清茶,眼中是一片万古不化的幽蓝。一个发丝如针的少年站在他身后,手臂上纹满了图案,冲着他咧嘴笑,露出一排皎白的牙齿。

“嘿嘿嘿嘿!”

少年的笑容介于天使和恶魔之间,手里还拎着一根粗大的棒球棍……

林夏赤着脚从阁楼走下来,还穿着那件金刀林家的练功T恤。

她边走边揉眼睛,嘴里还打着哈欠,问坐在客厅沙发上喝茶的白起:“你们在搞什么,这么晚了还让不让人睡觉?”

“他来了。”白起用目光给林夏指了指方向。

其实不用他指,林夏自己的耳朵完全能听到。厨房里一片混乱,锅碗瓢盆响成一团,像是军乐队搬家一样,不时还能听到一些惨叫声。

“谁?”林夏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一个黑影从里面闪出钻进了厕所。

阿离拎着球棒从厨房里追出去,看到林夏嘿嘿一笑:“刚才挺厉害的嘛!”

“我干吗了?”林夏有点糊涂,马上又清醒过来,“又梦游了么?”

“可不是嘛!那气势跟杀猪似的!”

“人呢?”白起冷冷地看了阿离一眼。

“得了吧!我的老板,就那点本事还能从我手心里跑掉?我就是跟他玩玩。”

“别弄脏里面的东西,我白天刚刚清理过。”

“好嘞!”阿离掂着球棒,转身追进厕所。

“家里闹小偷了么?好大胆子,竟然偷到我家来了!”林夏终于有些反应过来了。

白起无奈地放下茶杯:“白天你不是问我项伯言到底是什么人吗?”

“你当时又没说,你说今晚就知道了……”林夏恍然大悟,“小偷是他啊!

白起不置可否,又端起了茶杯,吹了吹如翡翠般碧绿的香茗。

林夏叉腰正想追问,阿离就拖着一个人的手将那人从厕所里拖出来了。

“我又不打死你,你跑什么?我有那么可怕么?”

“项伯言,白天你装什么装!”林夏迈步过去拨开了阿离,她刚刚看了那人一眼,就愣住了。

“他”的确是一个妖物,但并不是项伯言,而是一个女人,一个红衣白发、妩媚入骨的女人。

“紫弦?”

林夏、白起、阿离三个并排坐在客厅沙发上,紫弦坐在对面的椅子上,低垂着头。

如果不是仔细辨认的话,林夏绝对想不到面前这个白发胜雪,红衣如画的奇美女子会是那个沉默古板的女秘书!尤其是那双眼睛,摘掉眼镜之后更显得秀美,即便神色有些惊恐,可眼角的余波依然千娇百媚,令人痴醉。

但那双尖耳和手上的血红爪尖却分明在告诉林夏,她的的确确是一个妖物。

“你们怎么了?半天没说话了诶!”林夏小声问白起。

白起无动于衷,再看阿离那小家伙也不出声,只是两眼乱转。

“为什么我白天没发现她是妖物呢?一点妖气都感觉不到呀!”林夏又问。

白起冷冷地摊了摊手,意思是你想知道的话自己去问。

“我又没审问过妖物……”林夏挠着脑袋琢磨了一会,拿起空茶杯往茶几上猛地一拍,“何方妖物!还不从实招来!”

屋里其他三个“人”仿佛身上同时中了一箭!紫弦抬起头两眼发直,白起眉梢微微挑了一下,阿离则是笑得捂着肚子倒在地上。

“林青天,您饶了我们吧!”

“不是你们让我问的嘛!”林夏也有点不好意思,干咳了两声,“那个……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要相信政府,不要自甘堕落自绝于人民!”

“怎么又变成公安干警了?”阿离插嘴。

“你个小崽子管得也太多了吧?你行你上啊!”林夏揪了揪阿离的耳朵,又冲着紫弦吼,“先说姓名!”

“紫弦。”女妖抹着眼泪回答,这可是刚才梦游中跟自己对了一刀的高手啊……虽然她不知道林夏其实是在白起的帮助之下才能跟自己抗衡的。

“我是说真名啦……”林夏无奈,“看你这样子,肯定是动物变化成的妖物吧?真身是小猫还是小狗呀?”

林夏见这女妖长得漂亮可爱,恨不得上去捏上一把。

女妖脸上一阵难看,猫狗作为家养宠物虽然也会成为妖物,可是本身通灵能 力有限,想成为妖物难于登天。只有那些灵力高超的动物才有机会修行成妖物,那也得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一只仙果或是灵珠之类的宝物作为媒介,历尽千劫才能修行成妖物。

“在下是一只千年野狐,没有什么名字,主人叫我什么,我就是什么。”紫弦强鼓气势说,“白天多有得罪,还未请教这位大人的名号!”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么?他叫白起……”林夏说,“刚才暴打你的叫阿离。”

“我知道您不止那么简单。”紫弦郑重说道,“两位想必都是妖物中的前辈,自然能胜过我。可这世上能压制住我的妖气,接得下我一剑的普通人类却屈指可数!我当真不知道北京城还藏着您这么一位大人物。”

“哪里哪里……”林夏还糊涂着呢。

“她那是梦游呢!曹操梦中好杀人,我们小夏姐梦中好劈柴,睡觉枕头下都垫着刀。”阿离坏笑着。

“滚!”林夏记起老爹当年教自己的江湖切口,双手抱拳在胸,正色道,“一把金刀压绿林,三贴神膏定乾坤!在下林夏,金刀林家现任当家的便是!前任当家是我老爸,叫林建南,小名儿贱贱——”

这番自我介绍听得紫弦直愣神,白起索性把脸扭过去看向别处。

“可以了可以了!”阿离拽了拽她的衣袖,再说下去连祖坟在哪都告诉人家了。

“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原来是金刀林家的后人啊……”紫弦嘴上说着,心中却仍是一团狐疑。这金刀林家的名号听上去也就是个打把势卖艺的,最多再顺便卖卖膏药,可看这个女孩的筋骨气息却与常人大不相同,仿佛有种仙子临凡的气场,她想这其中定有隐情,只不过人家不说罢了。

“今天输在三位手中,是我技不如人。小狐我心服口服,可是——”紫弦脸上忽现愤怒,“可三位卑鄙的手段,却令小狐我大大的不齿!”

“喂,嘴巴放干净点啊!谁卑鄙?你们白天想买我家房子,晚上就偷偷摸摸跑进我家,我还没审你,你倒是先血口喷人了?!”

“我夜入诊所,当然事出有因。”紫弦说到这竟然哽咽了,眼中泛着泪光,“我家主人被你们所害,还不许我报仇么!”

林夏吃了一惊,心说看这小狐狸精眼泪汪汪我见犹怜的样子,倒不像是说了假话。她的主人就是那个谜之富翁项伯言,白天来的时候不过是咳嗽了几声,虽然他身上有种种疑团,可他拿了白起的药就走了呀,怎么还会被害?

“白起——”林夏脸色凝重地趴在白起耳边问,“你今天是不是卖假药给人家了?”

“卖假药?”白起冷冷闪开,“那是你们林家的专利,请你以后不要把我和你父亲那种人联系在一起。”

“我们林家世世代代卖的都是无毒无害的玉米面丸子!不仅吃不死人,还能增加肠道蠕动,正经的绿色健康无公害有机食品!”

林夏撇嘴,“再说自从我老爹离家出走之后,我就再也没卖过了呀!”

意思就是说,一年多以前林家假药局仍然还在持续生产中?

“你也别光顾掉泪。”林夏对紫弦说,“你红口白牙声声说我们害了项伯言,他到底怎么了?”

“他、他……”紫弦说着眼泪竟真的流了下来,“他吃了你们的药,就不省人事了!还说不是你们干的么?”

“白起——”

林夏刚说了一半就被白起拦住了。他放下茶杯,淡然地从怀中取出一只银亮的烟盒,拿出一支细长的纸烟点燃吸了一口,吐了一个浑圆的烟圈。他点烟的动作永远都是那么潇洒,那烟的味道也永远都如同烈酒般醇香醉人。

“看来他还算听话,把我送的烟抽了。”

“对!”紫弦讶异,“他吃了你给的药丸,回去吸了你的烟就晕倒了!你为何要对我的主人下此毒手?”

“这支烟叫桃源乡,用在妖物身上可以镇痛安眠,有助于冥想修行,在引导得当的情况下甚至能进入幻境。”白起眼角微垂,“但是普通人类吸入之后会进入长久的休眠,徘徊在他内心中最渴求的那个梦境中,永远都无法摆脱。”

“啊?”林夏和紫弦同时惊讶,只有阿离尴尬地耸肩,那意思是别看我,这都是老板的主意。

“这么说项伯言真是个普通人啊?”林夏的眉毛已经拧成了麻花。

“是,也不是。”白起微微摇头,“我说的没错吧?”

紫弦闻听此言如同被人戳破了假面似的,眼中露出惊愕的神色。

白起眼帘低垂道:“违背天道轮回,本就不是你这种妖物能做的事。”

林夏认识白起也有一年多了,刚才他露出那个表情,在外人看来与他平日的冷漠表情别无二致,但林夏却明白,这是白起同情一个人时会露出的表情。只不过他很少会同情人类和妖物,只是偶尔对一些流浪猫狗露出这种表情,然后随手丢给它们一根鸡腿。

紫弦低头不语,双手在银发丝之间搓弄着,就连阿离也装模作样地托着下巴点头,一时间屋中没有一个人说话。

狐女忽然起身,在白起面前款款下拜,双手伏地:“请大人教我!”

白起冷冷地说:“按照诊所的规矩,要收取最珍贵的东西作为诊金,你明白么?”

“小狐的一切大人都可以随意取之!只要大人能救我家主人。”

“阿离,去收拾我的出诊包,然后叫一辆出租车。”

“早就叫好了,车在门口等着呢!”阿离兴奋地从沙发底下拎出一只黑色硬皮提包,“你的包也收拾好了,老板!”

“哎呀!你们也太快了吧!”林夏抱怨,“谁能给我解释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一起去你就知道了。”白起淡淡地说,“只怕那个真相并不是你想要的。”

林夏有些恍惚,仿佛也被桃源乡神秘的药效所迷醉了……

出租车开到东五环外,在一栋高耸入云的大厦前停下。

“明哲集团。”林夏指着仿佛远在天边的楼顶,读出了霓虹灯上的字。

“八十层!”阿离一打眼便数出了楼层数,惊叹道, “跟国贸三期差不多高,我怎么从没听说北京还有这么高的楼?”

“这就是明哲集团的总部,我和主人就住在这里。”紫弦推了推眼镜,她换回了秘书装扮,否則大半夜白发红衣的坐出租车势必要把司机吓死。 “三位请跟我来吧。”

白起微微点头,跟上了紫弦。

大厦没有任何门卫,也不见什么接待人员,只有电子磁卡的门禁作为安全措施。紫弦刷卡进了大堂,带着大家来到电梯间。这栋大厦除了楼层很高之外,也并无任何设计特色,在国贸附近闭着眼睛随便一指都是和它差不多的大楼。

“你说那个项伯言会住在哪里?”阿离偷偷问林夏。

“估计是在顶层吧。”提起项伯言这三个字,林夏眼前立刻浮现出那张令人讨厌的脸,心想那么钻钱眼儿的家伙当然喜欢掌控全局的感觉,弄不好大厦顶层整片都是他的办公室呢。

“不用坐电梯么?”林夏发觉紫弦带他们绕过了电梯间,走进一条阴暗的走廊。

“是要坐电梯,不过不是那几部。”

紫弦边说边用磁卡刷开了一道门,屋子里面没有开灯,空荡得像是根本没有被使用。

但仔细一看,林夏便惊讶地发现这间不起眼的屋子里竟然还有一部电梯。

跟电梯间里那些高档的进口电梯不同,这是一部老旧到让人有些担心随时会出故障的破电梯,甚至连门都是黄铜栅栏的,从空隙中甚至能看到驱动电梯的绞盘和铁链摇摇欲坠。

“请上吧。”紫弦开电梯门,招呼着三人。

“不会有陷阱吧!”林夏心里嘀咕,可白起和阿离都上去了,自己也只能磨蹭着跟了进去。

栅栏门已经很久没有上过油了,合上的时候发出喀啦啦的叫声,刺耳如同聒噪的乌鸦。电梯车厢里只有一盏豆大的电灯’昏黄摇曳,灯影下无论是紫弦还是白起的脸,看起来都有点恐怖。

楼层按钮只有一个,必这是项伯言和紫弦的专用电梯。

“千万别太快!我有点恐高。”林夏脸上笑容有些僵硬。 “林小姐不用担心。”紫弦微微一笑,“因为我们不会向上走。”

“啊?”

林夏张开的嘴巴还没来得及闭上,脚下一飘,电梯突然急速下坠,强烈的失重感涌 了上来,像是从云间往地面坠落,刹那间林夏甚至想到了死!

“我还不想死在这里啊丨我还没有当明星,还没有红,还没有自己的粉丝团,怎么能死在这里?”林夏闭眼狂呼,“我还没有嫁人呢!!!”

“这些事情你做不騰到我们先不提,能先从我身上下来么?”

林夏猛地睁开眼睛!电梯不知何时已经停下来了,而自己却像只树袋熊似的抱在白起身上。

“哈、哈、哈”

林夏尴尬地从白起身上下来,可白起脸上依然是森森的杀气。“姐抱你一下也是你占便宜吧!”林夏心里嘀咕着,不过想想刚才白起肌肉的手感还是不错的,平时穿得严严实实的,根本看不出来这家伙竟然还有胸肌!

紫弦拉开栅栏门,虽然眼前是黑洞洞的一片,但能感觉到这里远远要比想象中的大得多。一阵风吹来,鼻间闻到的是一股潮湿腐败的味道。

“到了。”

不知紫弦按了什么机关,一盏盏青白色的曰光灯在天花板上依次点亮,像是古代的烽火般向远方。

林夏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有种瞬间进入天国的感觉。

这里几乎占了整栋大厦的面积,却没有做任何隔断,只是巨大一间方方正正的地下室,有两三层楼那么高。水泥的地面和天花板,几乎没有做任何装修,连电线都裸露在墙外。可就在这间地牢一般的屋子正中,却堆着一座“金山”!说是金山,其实是用钞票堆成的,就像是高耸的金字塔一样。可仔细看看,里面却有很多不再流通的钱币,民国时期的法币、几十年前的“大团结”、美金、英镑、马克……最上面的几层是红色的,全都是一百元的人民币。

这里面究竟有多少钱,没有人能数得清。

几亿?几十亿?只凭借肉眼是不能判断的。

“哎呀妈呀!”

林夏想都没想就扑了上去!如果说她除了当明星之外还有什么別的梦想,那就剩在钱堆里打滚了!谁还嫌钱多么?每个人都会有那种幻想,钱多到用钞票点烟上厕所,堆满一游泳池在里面‘游泳“,还有就像现在这样,把钞票堆成一座 ”金山“!

可除了林夏谁都没有动,只有她一个人喊着 “哎呀妈呀”,以标准的鱼跃人水姿势, 跳进了钱堆里

被林夏身体触碰过的纸币竟然在瞬间都化成了一堆粉末,像是熔岩席卷过的庞贝古城,所有一切都一触即碎。

“啊!这不是我干的!”林夏一脸惊恐,她可赔不起!

白起走到 “金山”前,随便捡起一沓钞票,那沓钞票就在他手心中化成了粉末,随着地下室的阴风吹散了。 那股潮湿腐败的味道,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这是是攒了多久啊……”林夏心疼,一片真心地为钱而心疼, “项伯言呢?这都是他的钱么?”

紫弦黯然点头,指向“金山”的顶点。

项伯言垂首坐在上面,快要被那些“死去”的钞票们埋葬了,双眼紧闭人事不省,像是放在牺牲坛上的祭品。一道窄窄的台阶通向山顶。说是台阶,其实就是脚印,脚印下的钞票早已经化成了灰烬。

“这不仅仅是他的钱,还是他的家,他的办公室,他的一切。”紫弦哀伤地说。

“好————”林夏本来想说好爽,可胸口忽然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这样的日子真的很爽么?有钱当然好啊,可是生命中如果只剩下钱,那还有什么意思?她自己虽然钱总是不够花,可还有房子住,虽然那只是一栋经常漏水的小破楼,但是还有一张自己睡得最舒服的床。虽然新衣服大部分都是从淘宝上买来的便宜货,可自己眼光很好,搭配起来总是很漂亮。而且她还有笑笑她们几个闺密,还有不靠谱的老爹,还有阿离,还有可项伯言拥有的只是一间空荡荡的地下室里的一堆废纸!没错,就是废纸,如果让钱堆在那里发霉,那就和废纸没什么区别。

“好可怜”林夏小声地自言自语,“这不就是个守财奴么”

“他原来不是这样的!”紫弦有些激动,但在他们面前还是努力地克制住了情绪,“当年,他不是这样的。”

“当年?什么时候?”林夏问。

“我第一次见他是很久以前了。”紫弦叹息一声,“记得那一年,北京城里的皇帝刚刚退位”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中年男人是项公子的四大门客之一,许汉青。项伯言的父亲是清朝遗老,和李中堂一起办过洋务,还差点出任北洋大臣,后来心灰意冷辞官离朝,但仗着开工厂修铁路积攒下的财富和遍布天下的门生故吏,依然在政局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位许汉青曾经跟随过项老太爷,在老爷子故去之后,又来辅佐伯言少爷。

项伯言早年被父亲送出国留学,学成归来之后父亲已经身故,他不仅继承了庞大的家产,还继承了父亲的政治资本,一时间也成了政坛上一颗明日之星。但项少爷从来不去衙门,他嫌那里太过俗气古板,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的府邸办公。

那是一座能媲美王府的宅子。

雕梁画栋,前前后后五进院子。夏天院子里会搭起三丈六尺高的天棚,两人合抱不拢的荷花缸里养着金鱼,全都是名贵的品种,有专门的门客来伺候。屋子里有冰桶,下层是冬天存在冰窖里的冰,上层是绿豆汤、玫瑰露、桂花凉粉,午睡之后喝一碗冰沁的甜品,那感觉舒服极了。花园里的戏台逢初一十五必有当红的名角来唱堂会,偶尔项少爷兴起还会粉墨登场票上一出。梨园行的老人们都说,他要是下海,只凭一出《空城计》就不知要挤倒多少同行的招牌。池塘里是从护城河引来的活水,水面上种满了睡莲,凉亭就悬在睡莲的头上。项少爷把那儿当成半个书房来用,读书听琴,下棋会友。

每日天不亮,项府门前就车水马龙,比总统府还要热闹。从文人墨客,到洋行买办,五行八作形形色色,陆续聚集在花园凉亭里。他们大部分在项家并没有什么实际的职务,只是陪着少爷喝茶听戏,赏花对诗,斗蛐蛐,养画眉,就是一群闲人。

这种人,当时被叫作门客。

人们都说,项老太爷当年恨不得一个铜子儿掰成两半花,如果知道儿子如今挥金似土肯定要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

北京城里有句话,项府的门客,皇城根儿的瓦。那意思是项伯言家里养的闲人,数目可比紫禁城里的琉璃瓦,但其中也分三类。

第一类,是以许汉青为首的四位,被称为项府四杰,另外三位是潘云、马寅生、赵福瑞。潘云在军界中颇有人脉,专门为项家打理这一脉关系;马寅生在政界中有不少眼线耳目;赵福瑞是项家的账房主管;而许汉青则是项少爷的贴身管家,总理一切事务。

这四位虽然只是门客,但每月的薪俸却堪比政府大员!一来是项伯言平日不理政务,在衙门里也只是挂个虚职,项家的产业都要交给这四位左膀右臂打理;二来是项家本就家大业大,项公子对自己有多少钱没有数,对该花多少钱也没有数,出手向来毫无顾忌。

第二类门客也住在府里,人数可就多了。这些人为他养花、种草、养马、养狗、养雕、养金鱼,都是从各个行里挑出来的能人,可以叫门客,也可以叫“把式”,养花的就是花把式,养鱼的就是鱼把式,给少爷按摩松骨敲背捶腿的就是人把式。

而第三类,就是他那些号称“朋友”的人了。他们大多衣冠楚楚,穿着西洋料子的长衫礼服,梳着油亮的背头,不管近视与否都会戴一副金丝眼镜,每日里在府中白吃白喝,白领月钱。但这些人往往会投其所好,满北京城为项伯言淘换些稀罕的玩意儿,或是一把紫砂茶壶,或是一件四大名窑的瓷器,或是名人字画,或是一套东洋来的围棋子。项少爷遇上喜欢的就会出高价买下来,那高价往 往要超过本身的实价不少,足够这些人挥霍上好几年。

“反正他花钱也没数,大伙一起哄着他开心呗!”人们背地里都是这么说。

而我不属于这三类门客中的任何一种。

我们刚刚到北京城,他就在府中给我安排了一个跨院儿独住。

院子倒不是很奢华,却种满了翠竹,清新雅致让人舒服。他也没有为我配太多的佣人,只有一位老婆婆照顾我的起居。

这就是要收我当小老婆吧?其实那个年代有钱人买个姑娘做妾也是常有的事。我之所以没有走,是想着这位少爷出手如此阔绰,想必家中一定豪富,等 他到了北京再卷一笔,然后趁着夜色逃之夭夭。

我心里盘算着推开了房门,却呆住了。床上摆着两件衣服,一件是锦绣团花的女儿罗裙,一件是素白的男儿长衫。

“到底是女娇娥还是男儿郎?”我耳边又回想起他那句念白,眼前尽是那对清雅如兰的眸子。

他这是让我自己选择……

我其实满可以拔腿就走,没有任何人能拦住我,但我还是留了下来,我想知道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那一晚,他来了。

我还记得那是个满月之夜,他捧着一把古琴踏月而来。

“果然还是个男儿郎啊……”他看到了穿长衫的我,站在月光竹影中微微一笑。

“失望了?黄金百两冤枉钱白花了吧!还搭上了这块心爱的玉佩,我都替你不值。”我掏出那块蓬莱古玉,故意在他眼前晃了晃。

“胡说。”他佯作嗔怒,“黄金百两不过是浮云粪土,那块玉佩也只是我一点小心意,这都比不上紫弦你的琴技啊!”

“那我们这算是什么?我也是你的门客么,主人?”

“你与他们不同。”他摇头说,“他们大部分看似都是这城里的闲人,却都有各自的用处,就算是鸡鸣狗盗之徒,在节骨眼上也能发挥自己的作用,成就我的大事!”

“公子的大事?我看你也挺有钱的了,难不成还想当皇帝呀?”

“在下对金钱权柄并无任何眷恋。”项伯言正色道,“伯言只愿不负我一生所学,救国救民,让我四万万炎黄子孙不再受列强的欺侮!为此目的,就算是毁家纾难又有何妨?”

“我逗你的啦……”我被他的凛凛正气震住了,没想到一个看似纨绔的公子哥,竟然还有这样的抱负。

“你刚才说的是你的门客,那我呢?我到底算什么?”

“只要你肯弹琴,一切都随你。”他把琴放在我身边,自己躺在了院子中的竹床上。

刚刚还在国家民族,此时却像个孩子。

这个人真的好无趣,连斗嘴都不会!我无聊地撇撇嘴,指尖搭上了琴弦。

那一晚弹的曲子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我回房之时,他已经在院子里睡熟了。晚风渐凉,我悄悄为他盖上丝被。

月光如水,竹影如画,琴声绕梁。

我刚刚关上房门,就听院外有人叩门。

“少爷,张督军的公子张少帅前来拜访,有要紧的事!”说话的是许汉青,语气紧急。

“来了!”他翻身从竹床上坐起,揉了揉额头再次振奋精神,走出院去。

从那之后他每晚都来听琴,我本来凭着天性弹奏,不会什么曲谱。后来他又找来许多失传已久的古谱,教我怎样读谱,怎样按照音律规则弹奏。

我本是狐妖,天性聪慧,那些谱子不过是一层薄薄的窗纸,一捅就破,我甚至能将残谱中不全的部分依着其中的意味补全。他虽然公务繁忙,但见我聪明过人,依然抽时间教我读书写字、描绘丹青。项府之中收藏众多,隋唐两宋工笔重彩皆是真迹,我临摹上几次便能信手拈来。他故意把我还没落款的画拿到外人面前炫耀,大家还以为是哪位唐宋大家的遗迹,却不知为何墨迹如新。

项府中锦衣玉食,有他做伴我更不会无聊。尤其是那块古玉的功效越来越大,其中的天地本源之力不断滋养着我,只要潜心修炼,我的修为还能更高,渐渐地我连要离开这件事都忘记了。

我还是穿着男装,因为我毕竟是个妖物,和人类有别,如果我真的换成了女装,就更不知该怎样拒绝他了。

他也一直以礼相待,从未有过非分的要求。

可是慢慢地,风言风语就传遍了整个北京城。人们都说项少爷这次从金陵带回了一个窑姐儿,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了。不仅其他人这么说,连项府的门客们也都感到不解。

有一次我无意中听到了项伯言和许汉青的谈话。

“少爷,如果你真的爱惜紫弦姑娘,索性就收了房吧,反正这样的事在宅门里也不算什么。但她只能做侧室,毕竟她的出身……”许汉青说到这停住了,他如此老成练达,知道该在什么时候住口。

项伯言正在专注地磨墨,磨了很久才开口:“我爱惜紫弦是爱惜她的琴技和聪慧,她喜欢弹琴就养着她去弹,喜欢画画就养着她去画画,她喜欢做什么就养着她去做什么。我与她之间只是清清白白的君子之交。”

“少爷,那您的黄金百两和那块古玉不是白花了么?”许汉青诧异道。

“汉青你还是个生意人啊!”项伯言笑了,指着窗前的一株盆景道,“你看这株病梅,它又有什么价值?不过是生得美,就要找三个人每天来伺候它,以供人欣赏。”

“少爷是说紫弦姑娘生得美?”

“看来你不懂。”项伯言摇头,“我愿意花大钱去做一些事,是因为那些事的价值远非金钱能够衡量。这世间除了钱之外,还是需要至美之物的存在的。有些东西生来就是美的,我费尽心机不过是为了给世人留住他们的美而已。”

原来他是这样的想法啊……我心底里有些怅然。

那就随他吧,我和那些混吃混喝的门客们不一样,早晚有一天是要离开这里的。

后来时局慢慢动荡起来,他也渐渐来得少了,四处忙着救火,不是赈灾筹款就是募捐军饷,甚至还要搭上自己家中的财产。偶尔过来几次,也是疲惫不堪的样子,不一会就被人叫走,来的不是张少帅就是李委员。这种大人物登门之时,他也只好撇下我前去应酬。我不怪他,那时候城头上的旗帜换得比翻书还快,遭殃的只有黎民百姓,他这样的好官越忙,百姓遭受的苦痛就越少一些。

有一晚,我外出回到房中,发现床上又摆上了两身衣服,一身是西装,一身是洋裙,另外还有一封他的亲笔短笺:换好衣服,来凉亭见我。

他的字迹不知为何有些变形,看来他心中也是烦乱不堪。

我在那两件衣服中犹豫了片刻,想起那晚他说的话,还是穿上了男装。

凉亭之下的池塘已经被冬日的严寒封住了,睡莲枯萎腐败,黑色的泥沼微微散发着腐臭。

他背对我站在凉亭边,听到脚步声后转过身来,见到我之后脸色却有些奇怪。

他沉默了许久,突然说:“你想不想去西洋看看?”

“西洋?”我一怔,“好玩么?”

“好玩得很。但离这里很远,要坐铁皮的轮船出海,走很久很久才能到。我想送你去多读些书,学习西洋人先进的思想和技术,等你回来的时候,我们一起来拯救这个国家!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你想去么?”

“想!”

“好吧……”他叹了口气,仿佛有些失望,“英国公使是我在剑桥的学长,明天他就要回国,正好能带上你。到了英国他会帮你联系大学,一切资费和手续我都给你准备好了。”

“你呢?”

“你先去,过些日子我处理完赈灾的事情就来找你。”他眼神忽然黯淡,伸手再次抬起我的下巴,仔细端详着我的脸,“女娇娥还是男儿郎?”

还是那句念白,就像我们初次见面。

“我本是男儿郎,不是女娇娥。”我笑了。

“随你吧……”他苦笑着摇头,抬头忽见许汉青和其他三大门客出现在凉亭外,正焦急地看着他。

“少爷,张少帅还在等您!”

项伯言疲惫地点头,转身对我说:“你先去休息吧,明天一早去天津坐船,所用之物我已经让人收拾好了。我今晚就要坐火车去奉天,没法送你了。”

他说罢就迎着门客们走了上去,众人给他披上貂皮斗篷递上手杖,一边读着紧急电报,一边向外走去。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挺拔的背影……

欧洲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好玩。

因为有项家强大的资助,我可以在欧洲列国游学。语言对狐妖来讲不成问题,只需要稍稍用心便能学会。

而且这里和中国一样,所有的人都喜欢美丽闪亮的东西。于是我成了各国名媛贵妇沙龙里的上宾,他们都惊讶于一位来自遥远东方的少女竟然能熟练地演奏钢琴、画油画、跳华尔兹,用纯正的英文背诵雪莱的情诗。我偶尔也会弹古琴,就是从项家带来的那把古琴。名流们很欣赏我的琴声,还有几位有爵位的贵族当场就要向我求婚。

对此我只能一笑而过,原因很简单,他们不懂我的琴声。

项伯言从未回复过我的信件,可能还是忙着应酬权贵们吧。我过得很好,后来也很少再会想起他。即便偶尔听闻国内时局紧张,可想想他朋友遍布天下,门下能人众多,总不会有危险的。

唯独有一次,我终于又想起了他。那是在他曾求学过的剑桥,我恍惚又看到了那个清瘦却挺拔的背影。他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白色西装,戴着宽檐礼帽和墨镜,拄着一根手杖沿着漂着水草的河边漫步,路灯照着他的影子,步履翩翩。可眨眼间,那个影子却消失了。只有几个学童正在嬉闹,往河中心扔着石子,扑通扑通,水波向岸边蔓延开来。

我在那条河边站了很久,直到同游的女伴叫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我没有想到,那晚之后不过一个月,我见到了一个故人。

那是一场宫廷宴会,为的是招待刚刚抵达欧洲的中国公使,当时已经是社交界宠儿的我受邀参加。

我不认识那位中国公使,然而在公使的随行人员中,我竟然见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许汉青。

“紫弦小姐,看来您真的是女娇娥呀。”他衣着华贵,端着水晶香槟杯,举止间显然已经不再是门客的身份。

“少爷呢?他公务处理完了么,今晚为何不来?”

“少爷他人还在北京。”他忽然面露得意,“我已经不是他的门客了,现在是公使团的代表之一。”

这也不奇怪,许汉青精明强干不是池中之物,远比项伯言这种理想主义者要适合从政,离开是早晚的事。

不过今晚,仿佛我和他无话可说了。

“紫弦小姐,请留步。”他叫住了我,“在下出于善意,提醒您最好还是另找一位雇主,否则就这么坐吃山空也不是个办法呀!”

“你什么意思?”

“项伯言已经倒了,恐怕今后是养不起你了!”许汉青轻蔑地说。

那个消息轰然如同天道雷劫般落在我心头,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如此在意项伯言。

许汉青后面的话,我模模糊糊只听到了只言片语。

从我离开北京之后的那晚,他去到奉天便被当局扣押了,罪名不详。这在当时的政治场上是再普通不过的事,项伯言的思想开放,影响力又大,是不少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仿佛也预感到了这一点,所以先把我送到了国外避祸,亏得我还安心地在这里快活了那么久!

项家的门客在一夜之间散光了,这些人本来就是依附于主人的寄生虫,只会吸人血食人肉,在寄主倒下之时,他们会在第一时间离开,寻找下一位寄主。据说那一夜,当年项府的门上客们像红了眼的强盗一般,带走了项伯言耗尽多年心血的收藏……

最后当局查抄了项伯言的家产,却留下了他的性命。等项伯言回到北京之时,他已经一无所有了。

“他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愤怒了,甚至想把许汉青的喉咙撕碎,尝尝他鲜血的味道。

“他?”许汉青得意道,“按照你们西洋留学生的话说,他是个理想主义者,可惜还是个空想主义者。什么救国救民都是鬼扯,他的钱有一分是自己赚来的么?这位大少爷人倒了,架子是不会倒的,此生只会接济别人,绝不容忍自己被人接济,也绝不会抛头露脸低声下气地去求人。他现在沦落到这般田地,最不想见的就是你吧。”

“为什么不想见我?”

“你这种风尘女子我见多了,俗话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他变成了穷光蛋,你还会理他么?”许汉青阴阴一笑,“可惜我们这位大少爷实在太蠢,他虽然对外人说你们之间清清白白君子之交,可心中早已对你有意。只不过姑娘你一直放长线钓大鱼,他也蠢到不想以权势金钱强压你而已。如今他落魄了,又怎么肯见你?”

我泪流如泉涌,他一直在问我,到底是男儿郎还是女娇娥,不过是为了让我自己选择……

可我又真的是看中了他的钱财么?

那天晚上,我买了最近的一班船票,登上了回国的轮船。我有千年的修为,又有蓬莱古玉的加持,凭着我自己的力量可以长生不老陆地飞腾,可我却飞不过无尽的大海。

最无力的一刻,就是你在乎的人陷入危难,你却只能等,等那船儿越过浪涛,等那人儿再出现在你面前。

等轮船在天津靠岸的时候,已经是寒冬腊月。

我在下船前换了一身衣服,是离开前他送我的那件西洋纱裙。

他的品位一直都是极好的,猩红色的裙摆的确很配我。

我当天就赶回了北京。可能是我已经习惯了欧洲的夜晚,北京城里竟然没有什么灯火,也很少见到行人,只有刺骨的北风在耳边呼啸。那座五进大的府邸早已改换了匾额,我只能按照四处打探来的地址,穿胡同过小巷,最终在一条幽深的胡同里找到了他现在的家。

一座小到不能再小的院子,墙瓦歪歪斜斜,眼见就要被北风吹倒。街门没有关,也不必关,这样穷困的地方哪会吸引毛贼来光顾。

月色凄冷,院子里零落破败,生火做饭的煤球柴火、缺了腿的桌椅板凳杂乱地堆放着。枯死的枣树上拴着一根晾衣绳,一件破旧的长衫挂在上面,已经结成冰板,随着夜风吱呀作响,好似招魂的纸幡。

只有一间小小的房子,房门闭着,里面没有点灯,烟囱仿佛也许久都没冒过烟了。我走上前去,颤抖着敲了敲那扇冰冷的木门。

“谁呀?”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没有了我记忆中的清朗,沙哑着咳嗽,“这里已经没有你找的人了,请回吧。”

“是我……”我艰难地开口,只说得出这两个字。

门忽然被反锁了,门闩碰撞的闷响在茫茫冬夜中传了好远。

“回来啦。”他隔着门沉默了许久才开口,“在海上有没有晕船?”

这个傻瓜!到了这个时候,只想得出这样的话么?我现在不想别的,只想让他看看我,让他看见我这一身红裙。

“开门!”

“你走吧,我……我不会见你的。”他说罢又咳嗽了起来。

“再不开我就要踹门了!”我急哭了,喊了一声,“你出来看看,我今天穿的可是你送的那件裙子啊!”

隔着房门他轻轻呼了一口气,里面埋藏的情绪无可名状,像是惊喜又像是叹息。

“你穿女装一定是很美的……”他幽幽说着,“屋里太乱了,你这样美的人儿不该出现在这里。”

“胡说什么!我自己愿意在哪就在哪,富贵我享受得了,穷困我就奈不住么?”

“等我——”

“等你什么?你说!”我愕然说。

“等我东山再起!这不过是权宜之计,我项伯言自幼远赴西洋求学,自认是经纬之才,我一定能重整旗鼓!到时候我要把那座宅子买回来,堆一屋子的黄金,做——”他忽然停住了,深深吸了一口气,“做你的聘礼!”

那扇腐朽的木门在妖物眼中不过是个摆设,我随时可以打破它闯进去,可我没有那么做。

因为我知道自己一旦做了,打破的就不只是那扇门,还有那个男人的脊梁。

“好……你项伯言可记住了,如若反悔——”我咬牙说道,“不入轮回,永不超生!”

他长叹一声,仿佛也落了泪,突然说:“为我弹一曲吧,好久没有听你弹琴了。”

是啊,好久没有为他弹琴了……

我取出了那把古琴,坐在屋檐下的月光里,猩红的裙摆散在我的膝边。

琴弦发出第一个音符之时,北风忽然停住了,一片晶莹的雪花飘落在琴弦之上,渐渐院子里已经是一片白茫茫的雪景。

“凤求凰啊……”他在房中低声说了一句,手中不自主地也打起了节拍。

“愔愔琴德,不可测兮;体清心远,邈难极兮;良质美手,遇今世兮;纷纶翕响,冠众艺兮;识音者希,孰能珍兮;能尽雅琴,唯至人兮!”

他始终跟得很准,这世上也只有他听得懂我的琴声。泪水和雪水润湿了琴弦,就连琴声也渐渐生涩之时,屋中的节拍忽地停了,琴弦在那一刻也绷断了!

我心中有感,当时顾不了那许多,纵身而起破门而入。

月光照在床上,我却已经认不出他了。

他的那双眸子曾经清雅如兰,可如今却已经没有了任何光辉;曾经饱满的双颊陷了进去,形销骨立如同一架骷髅。曾经他是锦衣玉食挥金似土的公子哥,可此时却衣衫褴褛,家中没有一盏油灯,没有一床不带补丁的被子,甚至没有一件御寒的棉衣……

我扑在床上放声大哭,因为这世上唯一一个知音之人已经死了。他死前许诺我的,他要东山再起,要用一屋子黄金做我的聘礼。

他是要来娶我的……

“原来是这样……”林夏黯然道,“这么好的一个人儿,有才华又善良,怎么就……”

“人非金石,天道无常。”白起永远都是那么冷静,冷静到不近人情,“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紫弦长叹一声,欲哭无泪,却也无言以对。

“没人性!谁不想把亲人爱人都永远留在自己身边?谁像你似的,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六亲不认!”

白起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林夏还想再说,却被阿离悄悄拉住了,坏小子指了指躺在金山上的那个男人。青白色灯光照下来,他的脸毫无血色,像是停尸房里的尸体。

“不对啊!按紫弦你这么说,真正的项伯言已经死了,那现在这个是谁?”

“还是他。”白起替她回答了这个问题,“不过只是一具躯壳。”

“什么?难道是僵尸?!”林夏忽然感到后背冒凉气,她听老爹讲过,当年湘西有一种神秘的赶尸人,能驱赶着客死他乡的尸体归乡,而那些尸体每晚排成一行,随着赶尸者的铃声翻山越岭……

“那都是林建南哄你睡觉的封建迷信鬼故事,骗人的。”白起不屑地说,“所谓湘西赶尸不过是一种障眼法,是赶尸者为了路途上运送方便、赚取死者家人钱财的一种手段。”

你一个谜样身份的老妖物还有脸批判封建迷信?你自己就是封建迷信好不好!林夏心里暗骂。

“是那块古玉?”白起忽然问紫弦。

“正是!”紫弦点头,“白医生果然是前辈,恐怕今天在诊所时您已经识破了其中的玄机吧?”

“到底是什么嘛!又跟那块古玉有什么关系?”林夏忍不住插嘴。

“也对!要想让项伯言活蹦乱跳地再活上几十年,没有外力相帮是做不到的。”阿离频频点头。

“我早就听闻有一种咒法可以让死者回魂,需要蓬莱长生之力的加持。”紫弦眼中迷离,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飘雪的凄冷冬夜,“我当时悲痛欲绝,一心只想救回他,便想起了那个禁忌之法,再加上身边正好有蓬莱古玉,于是……”

“原来是这样!”林夏恍然。

“但你知道为什么那个咒法会被列为禁忌么?”白起冷冷地说。

“我当时对此一无所知,只是救人心切。”紫弦懊悔道,“咒法果然如我所愿地成功了,我眼见情郎苏醒,又喜又悲扑了上去。可他却木然如同石像,已经记不得我了……”

“为什么?!”林夏惊讶。

“那个咒法本不是禁忌,但需要的条件太高没人能做到。一是要求在人死的一刻,将他的全部精魂收集聚拢不得溃散一分一毫,二是要有一具能承载精魂的肉体躯壳。”白起解释,“因为那具肉身其实已经死了,所以还要用极为稀有的蓬莱之力为他提供生气,以供他继续活下去。”

“那项伯言为什么会失忆?”林夏奇怪,按说这条件已经具备了呀。

“因为现在那具肉身之中根本没有一点点项伯言自我的精魂。”白起摇摇头,“只剩一股临死前的执念而已。”

“执念?”

“他自从回魂之后就已经把过去的一切都忘记了,只记得一件事——他要一刻不停地赚钱,直到拥有装满一间屋子的黄金。”

“啊!”林夏轻轻惊叹,“他说过要东山再起,用一屋子黄金做聘礼来娶你的!”

“可惜他已经记不得为何要这么做了。”紫弦黯然说,“他现在只记得自己要赚更多的钱,直到一间房子被填满之后,就造一间更大的来装钱。眼见着他从一位翩翩公子变成了守财奴,我的痛苦不亚于亲眼目睹他死去!可我能做的只有寸步不离地跟着他,帮他料理一切。这一切都是我欠他的。”

众人沉默了,屋子里静得只能听到风声,和钞票被风腐蚀的声音。

“好可怜……”林夏小声说。

“ 他是很可怜的, 外人都说他是疯子, 是见钱眼开的奸商……”

“不!我是说你很可怜。”林夏不忍地看着紫弦,“眼睁睁看着自己最爱的人变成自己最讨厌的人,还要继续抓着他不放手……”

紫弦一怔,把脸扭了过去,今晚一直含在眼眶的泪水,终于掉了下来。

“有个很讨厌的人跟我说过一句话,人和妖物都会把自己困在心的围城里,勇敢的人开门走出去,脆弱的人只能打开门放别人进来。”林夏说着看了看白起,白大夫还是那样冷如冰山。

“我想现在这样项伯言也不会开心的,他被困在钱的围城里,而你却被困在他的围城里……”

“林小姐,谢谢你!”紫弦擦了擦眼泪,“可我除了继续现在的生活……又能做什么呢?”

“我看未必能继续下去了。”白起忽然说,“白天时我已经做了诊断,项伯言的肉身支撑不下去了,他本是凡人,肉身能够经受蓬莱之力百多年的冲击已经是你能力的极限了。现在出现所谓‘感冒’的症状,就是肉身崩溃的前兆。一旦崩溃的话,那股残存的执念恐怕就要催生出真正的妖物了。”

“啊!那该怎么办?”林夏也不知所措了。

“现在是做决定的时候了。”白起点燃了一支烟。

紫弦认出了那支烟,她想起白起说的话,那种烟叫桃源乡,有某种神奇的麻醉效果。

“需要我帮你做个了断么?”

“请大人帮我!”紫弦鼓起了最大的勇气,“就算不要这千年修为,就算粉身碎骨,也请大人让他能够解脱!”

“不需要粉身碎骨,只需要你现在看着我。”

紫弦一愣,目不转睛地看着白起,那张英俊却苍白的脸几乎是透明的,双眼之中一片万古不化的幽蓝!他口中的香烟忽然闪亮,一口纯白的浓雾扑面而来,鼻间只留下一股醇厚的烈酒香气。

“去吧,去桃源乡里找到那个人,做出你该做的选择。”

白起的话还在耳边,而紫弦却缓缓闭上了眼睛,仿佛从云端坠落……

再睁开眼睛,眼前却是一片茂密的翠竹。

这院落,这竹林……

难道……

紫弦颤抖着走上石阶,推开雕花的木门。房间里依然是当年的陈设,墙上悬着一把古琴,和几副项伯言手把手教自己画的花鸟图,挽着紫幔的床头放着两件衣服。

一件是男装,另一件就是那身猩红的纱裙,仿若嫁衣。

换好衣服,来凉亭见我。

素笺上依然还是那个熟悉的字体,虽然有些慌乱,却还是那么清秀有力。

做我该做的选择……

猩红的裙摆拖过石板路面,每一步都是那么艰难,走过天井,

走过荷花缸,走过戏台,走到花园的深处。

这是梦境么?可自己经过的一草一木都是那样熟悉,这又怎能复制?可这是真实的么?过去的事情又怎么能重来?

只有当那个凉亭中孤独清瘦的背影出现时,她才不再怀疑——因为她已经顾不上怀疑了。

“你来了?”项伯言转过身,那双眸子清雅如兰,见到红衣的美人又惊又喜。

“久违了……”

久违了?为何是久违?可项伯言已经顾不上多想迎了上来。

“你穿女装果然很美,我没看错。”他温柔地抬起她的下巴,怜爱中带着些顽皮,“到底是男儿郎还是女娇娥?”

“女娇娥,永远都是女娇娥。”紫弦点着头,泪水却早已止不住地落下。

“哭什么……我又未曾欺负过你。”项伯言微微皱眉。

紫弦扎进他的怀中,已经哭成了泪人:“你个傻子!为何不欺负我?为何早不欺负我呢?”

项伯言一怔,旋即欣然一笑,拍着她的肩头抚慰着。

“少爷,张少帅还在等您!”亭子外有几个人还在张望,是汉青他们,去奉天的火车还在等着。

“回他一声,让他不用等我了。”项伯言深情款款地望着紫弦,“今日我只爱美人,不爱江山!”

紫弦红着眼问:“能不能跟我走?”

“跟你走?”

“对,舍弃这里的一切,不要黄金不要权势,我们走!”紫弦顿了顿,“你舍得么?”

“让我放弃这一切的话,还有个条件。”项伯言皱眉,“你要为我弹琴,弹一辈子。”

“一辈子够么?”

“那就三千五百六十二辈子吧!”项伯言大笑着对门客们挥手示意,让他们离开,“永生永世,你要为我弹琴!”

一首古歌在两人耳边响起,声音低沉却悠远缥缈。随着那歌声,一只无人小舟从湖面远处的天际线驶来,所到之处冰封溶解、睡莲绽放,如梦如幻,仿佛是来接他们归去,眨眼间便到了凉亭前。

二人携手登舟,袅袅歌声中,琴声响起,小舟向那天际的一点光明驶去。

船上的人击桨做歌应和着琴声:“愔愔琴德,不可测兮;体清心远,邈难极兮;良质美手,遇今世兮;纷纶翕响,冠众艺兮;识音者希,孰能珍兮;能尽雅琴,唯至人兮!”

好久没有弹过琴了,有人能听懂自己的琴声,真好!

紫弦睁开眼睛,眼前依然是那座堆满钞票的地下宫殿。林夏和阿离都向自己点头示意,白起依然在那里冷冷地吸烟。

她快步走上那座“金山”,来到项伯言的面前。

那张曾经干瘪冷酷的脸上,此时却挂着释然的笑容。她明白了,刚才的一切既不是梦境也不是真实,而是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东西。

骤然间,整座“金山”从底部一点点消融。那些腐朽的钞票,连同项伯言一起全都化作了金色的尘埃,在空中飞散,将阴暗的地下室变得温暖明亮,宛如仙境。

他解脱了……

紫弦笑了,流着泪笑了。

地上只剩下一块翠色的古玉,那是支撑项伯言肉身的力量来源。

“白医生,这块古玉就当作今天的诊费吧。”

林夏本来想拦住,可白起却毫不客气地收了下来。

“你以后要怎么办?”林夏看着怅然的狐妖,心中有隐隐的不忍。

“他已经放手了,我也该放手了。我想我会找到生活的目标的。”紫弦摆摆手,“毕竟还有这么大的公司留下来。”

“以后有空就来找我玩!咱们交个朋友吧!”林夏忍不住问,“以后你还会弹琴么?”

“我想应该不会了……”

是啊,没有了知音,又弹给谁听呢……

已经走向电梯的白起去而复返,走到紫弦面前,冷冷地说:

“放手未必是失去,你已经拥有他了。”

“放手未必是失去……”紫弦喃喃着陷入沉思。

“有机会的话,我很想听你弹琴。”白起微微欠身,转身走向电梯。

天已经亮了。

出租车行驶在回烟雨胡同十八号的路上,阿离在前面打盹,白起和林夏坐在后座上。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了?”林夏忽然问。

“没有。”白起手心里攥着那块古玉,从上车他的目光就没离开过它。

“那你为什么还要让他吸桃源乡?”林夏怀疑道,“这不是设套给人钻么?”

“他的肉身就要崩坏了,桃源乡能把那股执念镇压住一时,否则这世上又要多一个恶灵了。”

“说到桃源乡……”林夏磨蹭了一会,问道,“在项伯言的梦境中,你唱的是什么歌呀?”

之前紫弦进入桃源乡的时候,林夏和阿离也被白起用烟雾拉了进去,通过门客们的视角目睹了一切。而当时那首招来仙舟的古歌,就是白起唱的。

白起转过头来,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着实有些吓人……

“算啦!不说拉倒!”林夏把头扭向窗外,气哼哼道,“我还想夸你唱得好听呢!”

过了许久,白起才在她背后幽幽开口:“那是一首引路的歌,很久以前唱过的。”

“司机,请停车。”白起忽然叫住了车。

“干吗去?”

“你们先走,我去喝杯咖啡。”他捏着那块古玉下了车。

“我也去,我也去。”林夏也追了下来,“你请客!”

白起眼见着出租车再次开走了,露出罕见的愁容。

“抠门!一说请客就皱眉。”

“不,我是在想阿离还在车上睡着呢。”

“他呀……让他回去给我修屋顶!什么豆腐渣工程,一踩就坏!”

“我在想……”白起冷冷地说,“他好像没钱付车费……”

尾声

国贸三期顶层咖啡厅,这是城里的最高点,透过窗户,能俯瞰整个北京城。

淡棕色的枫木桌上摆着两只洁白的骨瓷咖啡杯,银白的壶嘴向下倾泻着醇香的咖啡,洇洇的水汽蒸腾,在壶嘴上蒙上一层雾色。

身材窈窕的女人端起两杯咖啡,走到角落靠窗的沙发座上坐下,一杯放在那个已经睡着了的女孩面前,另一杯是给自己的。

睡着的女孩身边,白起正慢条斯理地往一杯冰咖啡里继续加着冰块。

他从不喝热咖啡,至少在这里不喝。

“我让店里的伙计看过了,的确是蓬莱之舟上的东西。”女人把那块古玉递给白起,指甲油如凝固的血液一般暗红。

“什么部位?”白起问。

“只是船头的一块碎片。”女人的笑容如传说中的海妖美杜莎般迷人妖冶,“传说那艘大船是由昆仑山腹中的玉核雕琢而成,长三千六百里,宽一千八百里,以五色之锦为帆,以鲲鹏拉纤。所到之处,天火遮盖了日光,万妖追随奔走,只可惜那征天巨舟才出发不久,就被人击落了。”

“什么人干的?”白起望着那杯冰咖啡出神。

“不知道,我只听目睹它坠落的妖物们说过,大船坠落的那一刹那,天地翻转变色,海水沸腾喷流,整个世界充满了悲鸣和火焰。”女人指了指古玉边缘的那圈黑色,“相信这圈伤痕就是在那时候被烙上的。”

“谢谢。”白起收起古玉,对睡着的林夏说,“我们该走了。”

“讨厌……”林夏闭着眼嘟囔一句,换了个姿势继续睡。

“真是一副极美的皮囊啊!”女人端详着林夏,话中带着醋意,“她就是林夏么?真是个俗气的名字……”

“离她远一点。”他的语气平淡,却毫不掩饰其中威胁的意味。

“别动怒,我只是在嫉妒她。”女人轻佻一笑,“一个能把你困在这里的女人,该是怎样的风华绝代呀?”

白起轻轻搅动着冰咖啡,其中冰块占了绝大多数,让人感觉他只是在吃冰……

“放手不是失去……”女人轻声笑着,“你真会骗人。”

“放手对大部分人来说是好事。”白起把杯中的咖啡和着冰一饮而尽,双眼映出一片冰蓝,“不肯放手的,就要承受得住代价!”

女人眉间滑过一丝哀伤,她想起白起第一次见她时说过的那句话:

你生命中最珍贵的,就是那个让你最执着不放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