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文怡在唐毅面前把手套摘了才扔到到垃圾桶。

“怎么?碰我就嫌脏?”唐毅依旧在笑。

文怡有点后悔,他恐怕一离开,唐毅就会把那双手套捡回去,用在微妙的地方。

但这种时候多说多错,只能拉开门就走。

“可就算这样,”唐毅一眼看穿他想什么,当着他的面就把手套捡回来,“你最不开心的时候还是会划手心。这就是首次印记。我给你的影响你洗不掉的。别以为你找一个什么人就能忘掉我。厉向东也不行。总有一天你会回来。在那一天之前,我会一直等你。”

文怡耸肩:“随便你,我无所谓。”

话音未落已经快步离去。

心想自己当年究竟瞎了那只眼,怎么会被这个人迷得七荤八素。

……大概,真是太缺爱了吧。

唐毅是苏文怡的第一个男人。

文怡时常想,如果没有遇到他,自己会不会一直笔笔直。

那时文怡人生中第一次直面“妈妈或许不爱我”这个事实,有点承受不住,正好学校有交换项目,他成绩好,就申请了去美国读初中三年。

可到了美国才发现,人生地不熟,连语言都不太过关,整个人一下陷入茫然和慌乱中。

连吃饭都没有胃口。

每天必须强迫自己才能起床。

半个月瘦了十斤。

就是在这个时候遇到唐毅。

唐毅是他的学长,比他大了三年,同一个地方来的高中交换生,看到他在操场边茫然徘徊,就来敲他的门,问他需不需要帮助。文怡像失去航向的小船奔向灯塔那样奔向他的怀抱。

他没想到唐毅的温和体贴都是蜘蛛的网。

就等待捕获他这样的鲜嫩可口的猎物。

刚刚从的孩童向少年转变的文怡,有着无可比拟的可爱,唐毅的所有猎物在他面前都黯然无光。这个捕猎大师用一年多时间,缓慢地靠近自己的猎物,把他完整地收入自己的囊中,不止有他的身体,还有他的心,和他全部的忠诚。

文怡第一次在的劝诱下打开身体时才刚满十四岁。

往往一想到这点,就觉得唐毅简直禽兽得令人作呕。

然而这个禽兽同时还是个混蛋。

上手的猎物,唐毅总是很快就腻。文怡虽然比其他的猎物要更甜美更迷人,但也不过是把时间从一个月拉长到三个月而已。这时的文怡已经不是猎物,而是被调教得非常温顺又贴心的宠物了。

他看着唐毅的目光深沉又迷恋。

随便一个人都能轻易感觉到他热烈的爱与克制的体贴。

唐毅又怎么会不知道?

然而这份感情并没有触动当时心有所属的唐毅。

只是让文怡变得更脆弱,更容易控制,也更容易受伤。

时间一到,文怡就被骗上一个觊觎他已久的“大佬”的床,成了唐家落地美国地下黑市的敲门砖。

直到和向东交往之后,文怡偶尔还会噩梦。

梦到那个晚上。

还有之后很多相似的作为“礼物”的晚上。

他被蒙着眼。

像放在银色餐盘里的佳肴一样等人品尝。

他叫“唐毅”,没有人回答。

只有粗重的呼吸吐在他的脸侧,粗糙的手打开他的身体。他能感觉到那都不是唐毅。他又不傻。

可他不敢问。他像一只把头深埋在地下的鸵鸟。认认真真地欺骗自己。

然而很快太平也粉饰不了。

有人要他陪整整三天。

说这件事的时候,唐毅把他搂在怀里,嘴唇凑在他耳边,语调又轻又温柔,嗓音沙沙的,挠得耳蜗深处一阵甜丝丝的痒。唐毅说小怡,我也不想的,你那么可爱,又那么乖,我恨不得把你变小藏在口袋里天天带着走,哪里舍得让你去陪别人,但是现在我也没有办法……

说着就皱起眉,难堪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文怡立刻就心疼了。环着他的脖子说你别想太多,我会去的,我愿意的。

唐毅抚着他,从发顶到后背,手法轻柔,像是很爱的样子,连进入的时候都比平时缓慢又温柔。文怡被磨得泪眼朦胧,隔着婆娑的水雾死死盯着唐毅的脸,手臂用力圈住压在自己身上的躯体怎么也不放松。

每一次,帮唐毅“办完事”,唐毅都会像奖励一样,和文怡温存好几天。

这种时候,感觉上就像一直被深爱着。

文怡隐约觉得这种事是有问题的。

但他贪恋唐毅的补偿里的温度。害怕唐毅对他露出冷淡的脸。

他停不下来。

不久,北美西岸的华人圈传闻喧嚣尘上:唐毅有一只漂亮得不得了的小玩意儿,温顺听话,又萌又甜。

唐毅在社交圈里一下.身价百倍。

如果不是唐毅不知道楚玉麟和文怡的关系,送礼送到楚玉麟床上,这样的日子不知什么时候才会是尽头。

楚玉麟一看送进来的人是文怡当场暴走。

当场和唐毅翻了脸。

而唐毅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苏文怡是“那个苏家”的孩子。

现在想来,文怡偶尔会感慨唐毅的命运:他的父母去世得很早,小小年纪接管这样大的家族。内有虎视眈眈的叔伯,外有不怀好意的对手,唐家的生意又远不如苏家、厉家他们这样干净,他周旋其中,想必诸多不如意,没人倾吐,只能打断牙齿往肚子里咽。不知道喝了多少苦水,养成这样一只腹黑笑面虎。

和他那些面上亲热热背后捅一刀的叔伯兄弟朋友们比起来,文怡时常觉得,自己的母亲也就算还不错了……

那时候,唐毅之所以能一直圈住他,大概也因为,唐毅说的那些舍不得他的话,并不全都是假的吧。许多时候,他们的确像两只互相取暖的小动物。

毕竟唐毅也只比他大两岁半。

还是未成年。

也不是真正的反社会人格。

——否则当年也不会把厉向东这样的人放在心尖上。

想到这里文怡不由停下脚步笑出声来。

真是孽缘。

唐毅说得没错。

最开始,他注意到厉向东,还是因为唐毅。

那时他刚刚从美国回来。苏父心血来潮为他举办了个宴会。

他在美国的事情,只父亲多少听到一点风声,他把和唐毅的部分瞒得很好,乱性的部分就藏不住,一天一个版本传得满城风雨。他那从来对他不甚关注的爹听说了,不以为杵反以为幸,难得地在家庭聚会上拍着他的肩膀对他两个哥哥说:你们俩个顶个夹着尾巴做人,一点少年风流气都没有,只有小怡像我,小小年纪花名在外,不可限量。

文怡惊呆,下意识地接了一句:爸,我是和男人诶。

苏父笑得更开:不走寻常路,这个也像我。

文怡跟不上老爹的脑回路。

不过还是松了口气。

被接纳被夸奖总比被罚跪被在祠堂打断腿强。

顿时就觉得感情混乱、人际关系松散的家庭也有它的优势:有他那一路火花带闪电的老爹珠玉在前,他这点小破事都是毛毛雨,不足挂齿。

——只要别让老爹知道他那无可奈何的真实内情就好。否则定然捶胸顿足呼天抢地望子成鳖。

像文怡这样缺少关注的孩子,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呼应别人的期待”。

在唐毅身边,他就是唐毅希望的样子。

被爸爸夸奖了,他就变成爸爸希望的样子。

回国三天,他俨然已经是个风流浪子,举手投足之间颇有苏父年轻时的风范,见到的人都说虎父无犬子。别说两个哥哥听吃惊,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这浑然天成的变色龙体质真是有点厉害。

不管怎么说,风流浪子总比被人送来送去耍得团团转的小玩意儿强。

文怡飞快地适应着自己的新人设。

觉得方便又健康,愉快又大方。

然后他在宴会上遇到唐毅。

穿过人群看到那张熟悉的脸文怡立刻脚下发软,心理发慌,胸口蹦跳的声音撞击着鼓膜又响又快,眼前走马灯似的一会白一会花,呼吸急促得像一个刚刚跑过一万米的人。什么风流浪子顿时都成了狗屁,文怡顿时只想跑到唐毅身边去跪在他的脚边,服侍他让他舒服哭着求原谅求不要放手。

然而,文怡很快看到唐毅身边还有一个人。

被唐毅身体挡住,看不到脸。

只看到有人经过的时候,唐毅侧身,用肩膀和手臂把那人和人群隔开。

一个完美的、下意识的保护姿态。

——唐毅对其他任何人从来没有这份细心和体贴。

文怡立刻知道那是厉向东。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厉向东的面,但文怡已经认识他很久。

厉向东活在唐毅的灵魂里。

或者不如说,厉向东就是唐毅仅有的没有卖给魔鬼的那部分灵魂。

文怡见过唐毅给厉向东打电话。

靠在窗口边。偏着头,声音压得很低。脸上的笑容虔诚又温柔,在夕阳下仿佛带着一圈柔和的圣光。

挂掉电话文怡问“是谁”。

唐毅难得地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管你什么事!

文怡的心里酸得仿佛在下一场污染很严重的雨。

当时他想没关系。现在陪在身边的人是我。慢慢来,总归时间和陪伴能改变一切。

可直到被分开后很久文怡才明白:对于没有心的人,时间和陪伴,什么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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