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你昨天到底对我堂弟做什么了?他今天整个人都不对劲。”

“你去找他了?”

“嗯哼?”

“你很闲吗,顾让?”

“我忙的很。可关系到我家文笙,我就……”

“顾让,他只是你的堂弟。”

“啊哈?他是我堂弟,我是他堂哥,那你呢?你又是什么?”

刘朝深吸一口气,“总之,我们之间的事不用你插手。”

“插手?刘朝你搞错了吧,我记得我昨天说过,我喜欢文笙。”

刘朝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阴沉,“不许对文文出手,否则就不是昨天那一拳那么简单。”

“……”顾让张了张嘴,“……那是什么恶心的称呼?”

对话到此结束,刘朝没有回应的打算直接把电话挂掉,一抬头就看见站在一旁的顾文笙。

“怎么了?”他问。

顾文笙还在刘朝的那句“雯雯”中不能回神,他摇摇头,没有把挽留的话说出口。

这么着急出去就是去见那个许雯雯吗?顾文笙的脸上挂着笑,“没什么。”

刘朝直觉顾文笙不对劲,可计划都进行到这一步了,他只能克制住自己,微微点头出了门。

其实刘朝只是想出去冷静一下,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坚持到小少爷主动表白的那一天。

今早去找顾文笙的路上,刘朝也想了很多,他知道自己不能逼的太紧,也感觉到了顾文笙在退缩,无奈之下他只好当做不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让顾文笙逃过了这一劫。其实让刘朝最在意的不是这件事,而是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叫做江北的男人,虽然知道那男人真的只是顾文笙的同事,但刘朝还是……醋了。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很成熟了,但原来他在顾文笙的面前还是那个有着一大堆恶劣缺点的“少年”。

一点也不成熟不稳重。

此时的刘朝坐在夜市的烧烤摊上,一个人喝着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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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朝走后,顾文笙没有去吃饭,而是坐在了沙发上。这一坐就是一个来小时。

一开始顾文笙的脑子里一片乱麻,完全不知如何是好。

刘朝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是许雯雯。

这两句话在顾文笙的脑海一遍遍重复,直到顾文笙觉得口渴,起身去倒水才算终止。

等到顾文笙再坐下来,已经是冷静了不少。思来想去,总觉得不对劲。

下班时顾文笙虽然看见两个人走在一起,但刘朝那副模样不像是喜欢许雯雯,倒更像是因为公务迫不得已才和她一起走出来的。可在顾文笙的印象里,刘朝好像也没喜欢过谁……难道他对喜欢的人就是那样的态度?亲近不足礼貌有余。

顾文笙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劲,他脱了拖鞋想把腿盘在沙发上,可一抬腿一这么拉扯,臀部那处隐秘的地方就又疼痛起来,弄得小少爷直呲牙咧嘴,只好又小心翼翼的把腿放了下去。

那些淫糜的画面又出现在脑海,顾文笙这回没有光顾着脸红,他总觉得……哪里对不上号。

今天一早起来顾文笙就被“案发现场”震撼的只顾着逃跑,根本没细看屋子里的情况。但按道理来说,昨晚两人那么激烈,理应留下了一些痕迹,再说屋里的味道……

顾文笙觉得自己好像有那么一点反应了,连忙打住想象。

刘朝不可能什么都没发现。

那他为什么要撒谎?顾文笙把头扎进靠垫里,大概是不想让两个人的关系闹僵吧?

所以刘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维持现状就好。

小少爷被自己的想象虐的要死,恨不得埋在靠垫里把自己捂死。过了大约五六秒,他猛地把头抬起来。

等等,刘朝今早又是怎么知道自己在江北家的?!

顾文笙想了想拿起手机,给顾让拨了个电话。

“喂,文笙,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现在方便吗?我想问你点事。”

顾让还在那头纳闷顾文笙今天怎么不叫他“堂哥”了,但还是回道:“你说吧,什么事?”

“昨天……昨天你和刘朝有说什么吗?”

顾让一愣,随机笑起来,他家傻堂弟终于是发现了?哎呀哎呀,这两个人终于要成了?——可是怎么办?虽然最开始推进两人关系的是他,但现在不想撮合的也是他。

“没有啊。”顾让笑眯眯地回道。

顾文笙一脸茫然的按下了挂机键。

顾让:……怎么今天不管是谁都挂我电话?!

顾让把椅子转了一圈又一圈,最终靠在椅背上头低下去,似是自言自语的喃喃:“一个一个的都要走向欢喜结局了,还真是讨厌。”

他啊,最讨厌别人有的东西他没有了。

顾让和刘朝两个人没有交流,那么线索到这儿又断了。

所以昨天刘朝会和他上床只是单纯的酒后乱性?

无所谓了。顾文笙有些自暴自弃的想,反正刘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自己要是再上赶着说喜欢,就太不知趣了。

可有一点他还是很好奇,刘朝究竟怎么知道他今早在江北家的?顾文笙可是谁也没告诉。

顾文笙想了片刻,还是没有一个肯定的答案。他起身换了便服,把厨房和卧室的灯熄灭了,只留了客厅的一盏灯就出门了。

既然想不通,那么就亲自测验一下呗。

顾文笙觉得刘朝能找到自己没准是因为自己的某样个人信息泄露了出去,是手机里的软件吗,能定位自己位置的?顾文笙摇摇头,觉得现在的网络科技越来越发达,反而很危险啊。

当然,不排除刘朝理都不理自己的情况。顾文笙坐在出租车上,手机屏幕发出的暗光照在他的脸上,在漆黑的夜里非但不恐怖,而且还意外的好看——说到底还是小少爷底子好,不然换了别人分分钟吓哭小孩。

顾文笙喜欢刘朝喜欢了这么多年,早已不知道脸皮是何物。故意诱惑刘朝也好强制他和自己住在一起也罢,顾文笙就不明白了,是他表达的太含蓄还是刘朝情商低?

从出租车上下来,顾文笙在公园喷泉下的座椅上坐下,发了一条短信给刘朝:[你是不是今天不回来了?]

刘朝在一群光着肩膀玩划拳的大老爷们里尤显突出,但他本人丝毫不受影响,该吃吃该喝喝,该醋醋。

顾文笙的短信一发过来,他第一时间打开。

[不一定,怎么了?]

[没,我就问问。真的,哈哈哈,没啥。那个,你要是啥时候回来,提前跟我说一声啊。]

顾文笙觉得这意图已经够明显了,摆明了自己就是不想让他回来。刘朝要是还看不出来……

顾文笙把手机揣进兜里,笑起来。

那大概就是他完全对自己不关心吧。

这是最正常的结果。

顾文笙也明白,哪怕是刘朝不来找他,过了今晚,自己该喜欢刘朝也还是喜欢。他心里清楚的很,不可以把自己的情感强加在刘朝身上,那样是毫无意义的。

喜欢上这个人,是知道他有多好多优秀。他那么优秀,当然值得自己去争取。

而这些情感都是属于顾文笙自己的,和刘朝无关。所以他没有理由期望刘朝能为他做什么,无论刘朝怎么选择,顾文笙都想坦然面对——话是这么说,可顾文笙一分钟之内连换了五个姿势,怎么看也都不像能坦然面对的样子。

终于有消息回复过来:[你在哪?]

顾文笙把这三个字看了一遍又一遍,用一边的虎牙咬了咬自己的唇,犹豫了一会儿,决定还是不回。

大概过了半小时,一身烧烤味的刘朝出现在了顾文笙面前。

刘朝喘着气,似乎是跑着来的,顾文笙站起来,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开口——

“为什么不回短信?”

“你怎么知道我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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