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四点还不到,顾文笙就悄悄潜入了刘朝的房间。

天还未亮,深蓝色的天空上还悬挂着星星月亮。顾文笙小心翼翼地转动刘朝房间的门把手,自以为出其不意的扑上刘朝的床——

“起床……!”话还没说完,顾文笙就察觉到不对劲,他从刘朝的床上爬起来,表情愣愣的。

刘朝从洗漱间走出来,把自己房间的灯打开,面瘫着一张脸,唤了顾文笙一声“少爷”。

顾文笙觉得十分尴尬,假装被灯光刺到了眼睛,用右手手背挡住了自己的脸。

刘朝也不戳破,走到床边弯下身开始给顾文笙扣睡衣扣子——那是顾文笙故意解开的,其目的不甚明了——就是想勾引眼前这块木头。

????顾文笙已经喜欢刘朝喜欢了好多年了。从两个人十六七岁初识开始一直到如今,有时候顾文笙也觉得挺没意思,他就是再怎么暗示,刘朝也是块木头。

也不是没想过放弃,可想是这么想,怎奈一见着刘朝这个人,顾文笙就跟泄了气的皮球似的,那些个想要放弃啊另找个人什么的想法全都消逝散尽,只余下那满腔的欢喜却说不出口。

顾文笙顺着指缝偷偷去瞄刘朝的侧脸,他觉得他家阿朝长得真是顶好看顶好看,尤其是给自己系扣子时的认真模样,叫人想不喜欢都难。他现在特别想上前亲刘朝一口,亲出响声来,亲完了还要在刘朝的面颊上舔一舔,舔出一些情色的水痕……

顾文笙咽了口口水,觉得自己有点硬了。他假装不经意的用左手掩住自己的裆部,耳朵却爬上了粉红。

意淫的那个人是他,害羞的那个人也是他。

“你已经起了啊?”等刘朝给他扣完扣子,顾文笙干巴巴地问了一句。

问了还不如不问,都是废话。

刘朝低低“嗯”了一声,手指不小心滑过顾文笙的锁骨处。

顾文笙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肤色都比常人白几分,锁骨也好看,两边浅浅的凸出来,中间处又小小凹进去。

刘朝把头往一处偏过去,不再去看顾文笙。

顾文笙见刘朝转移了视线,心里也跟着松了一口气,他赶忙起身道:“那我去换衣服了。”等跑到了门口,顾文笙又转回头眼巴巴地瞅着刘朝,“你今天在家里吃饭吗?”

刘朝轻轻点了点头,顾文笙立马笑起来。

顾文笙生得唇红齿白,细软的头发贴着面颊,耳朵带着浅浅的粉色,笑起来又露出尖尖的小虎牙,看起来俏皮又可爱。

等到顾文笙走了,刘朝回味起方才小少爷的那个笑容。他轻舔了舔触碰过顾文笙锁骨的那根手指指尖,眸色都变得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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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顾文笙洗完漱换了衣服出来,天色已经开始由深转浅。家里负责做饭的阿姨还没起,顾文笙有点饿了,但又不好意思打扰人家睡眠——小少爷除了对他家阿朝蛮不讲理外,对别人都是很有礼貌的。

刘朝早在顾文笙冲澡时就把饭做好了,现在看见顾文笙闭着眼睛一脸生无可恋的趴在餐桌上,那张长期没有表情的脸上都露出了那么点笑意。

刘朝走到厨房去端饭菜,刻意不发出声音,静悄悄地走过去又静悄悄地把饭菜放到桌子上。

顾文笙闭着眼睛趴在桌子上,突然闻到香味,不由得抽了抽鼻子。

刘朝看顾文笙像小动物一样的一点点往前蹭,唇角的笑意勾得更深了,他拍了拍顾文笙的背,道:“吃饭了。”

顾文笙听见刘朝的声音,“噌”地一下蹿起来,连带着刘朝拍过的背都是酥酥麻麻的感觉。

“阿朝。”小少爷又毫无自觉的甜甜地叫起刘朝来。

刘朝坐到顾文笙对面,眼睛盯着他的小少爷看,却不应声。

顾文笙仿佛是习惯了,叫了刘朝一声就安安静静的扒饭吃,也没想过刘朝会回应他。

“今天一起去公司?”顾文笙用筷子戳了戳盘子里的荷包蛋。

“嗯。”

“坐你的车?”在荷包蛋上划了个十字。

“都可以。”

“那就坐你的车好了,让姜叔休息一天。”夹起一块含在嘴里。

“好。”

“那晚上呢,晚上你什么时候下班?”咬了咬筷子,又夹起一块蛋黄。

“一起回去,我接你。”

“哦……”顾文笙把荷包蛋递到刘朝嘴边,笑得很贼,“吃一口,我吃不了了。”

刘朝没有丝毫犹豫,把那块蛋黄吞进去,他在舌头触碰到筷子的刹那,轻咬了下筷子。

顾文笙没发现,把手撤回去,还故意问:“好吃吗?”他明知道刘朝最讨厌吃蛋黄了。

刘朝没回话,他放下筷子,站起身时顺带拍了下顾文笙的头,算是对他恶作剧的惩罚。

去公司的路上,顾文笙又嫌刘朝太闷,开始自言自语起来。

顾文笙在人前向来是克制内敛的,他待人礼貌,温文儒雅,加上长得又好,公司里不少实习的小女生倾慕他。

唯独对着刘朝,顾文笙怎也安静不下来,总有说不完的话和讲不完的事。

刘朝边开车边听顾文笙嘴里说个没完,等到顾文笙终于讲累了不说了,他又要问一句“然后呢?”

顾文笙见他肯回自己了,自然又开始一刻不停地说起来。

刘朝不漏声色的欺负着他家的傻少爷,顾文笙则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平日谈商务的精明劲都化作浆糊被自己吃了。

等到了公司楼下,刘朝把自己喝剩的半瓶水递给讲话讲的口干舌燥的小少爷,走时还揉了揉小少爷细软的头发。

那么欺负人的举动,放在顾文笙这儿就是关心、是爱护、是……反正那些褒义词统统可以用上来!

小少爷美滋滋地把刘朝给他的半瓶水打开喝了一口。这就算是间接接吻了,够他高兴一天的。

刘朝办公的地方在二十一层,而顾文笙是在七层,两个人不同路,自然就不能一起走了。

刘朝大二还未学完就因着家里的变故被顾家救济,在景丰企业做事。他学的专业正对景丰企业的口儿,到了顾锋旗下也是个能干的好手。在这三四年的时间里他凭着自己的实力成为了公司高层,能力是没的说,再加上一副好相貌,更是给他本人加分。

反观顾文笙,顾锋是老来得子,对于顾文笙这个迟来的小儿子,自然是宝贝的不得了。按理说,这样环境下出生的小少爷多是傲慢又惹人嫌的。可顾文笙有他妈安慧娴管着,小时候说错句话都是要被打手板的。

顾文笙在自家产业下做事,先是作为实习生实习了半年,而后转正成为普通员工。现如今也在自家公司干了两年了,一开始和他一个部门的员工都战战兢兢,生怕惹着这位皇太子不高兴,被炒了鱿鱼。一段时间接触下来,大家就发现顾文笙非但没有少爷架子,待人还十分礼貌,也就不再那么拘束了。

“顾笙!”

顾文笙听见有人叫他,下意识转回头去。

江北大步走过来,拍了一下他的肩。

江北和顾文笙差不多的身高,都在一米七八左右,可人壮实啊,肤色黝黑又酷爱健身的主儿,一下子拍在顾文笙身上,拍的小少爷直接往前踉跄了两步。

顾文笙刚稳住身形,就听见江北爽朗的“哈哈”声,嘴角一抽,也没生气,只是转头问:“你表格弄完了?”

江北立马不笑了,摸了摸鼻尖,干咳了两声,“那什么……水给我喝口。”

顾文笙回答的干脆利落:“不给。”

江北“嘿”了一声,也没当回事,又拍了顾文笙一下,这次力道放到了最轻,“走吧,一起上楼了。”

顾文笙点点头,又觉得刚才自己的话有点伤人,跑到自动贩卖机那儿给人买了瓶水回来。

江北:“……你那半瓶水是什么圣水?”

“啊?”小少爷没听明白。

江北呼噜了一把脸,摇摇头,“没事。”

一路上和顾文笙点头打招呼的人不少,他脾气好又没架子,人缘自然也不赖。

顾锋的本意是让顾文笙在公司实习半年,然后一点一点接任自己的公司。安慧娴却让顾文笙各个部门都跑一遍,各个方面都学习到位。这两年下来,顾文笙自然是学到了不少,人也跟着成熟起来,大学时残留的坏毛病都被磨砺没了。现在时机成熟了,顾锋想让儿子开始熟悉他的工作了,安慧娴也不再拦着。

现在和顾文笙一个部门的员工都知道,顾文笙不可能一辈子都呆在这个小地方。他们现在可以跟顾文笙插科打诨,可以因为他的名字太过文绉绉的而直接叫他“顾笙”,可等到了顾文笙慢慢接手了自家事业,不管以前是多么好的交情,该叫少爷的时候就还是得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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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朝接到顾文笙的电话时刚好忙完手头上的事。

“阿朝。”电话那头的人又用那种甜丝丝的声音叫他,他不适的动了动身,刻意无视自己下体的反应。

“老地方喝酒,去不去?”

刘朝微皱了下眉,说好要一起回家的,现在又要去喝酒?

顾文笙以为刘朝没听清,又重复了一遍。

“都有谁?”

顾文笙在电话那头搬着手指数,什么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只有说到一个名字时,他才略有停顿,“顾让!”

刘朝听到这个名字,脸色明显一沉。

“他去干什么?”

顾文笙一愣。去干什么,还能干什么?不就是喝酒吃肉聊闲天吗?不过刘朝和顾让向来不对付,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顾文笙以前问过一次,刘朝那时只是抿唇皱眉,弹了下他的额头,叫他把衣服穿好去公司,末了还没忍住,加了一句,“少跟他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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