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二)

阮成锋见过血,但没杀过人。因此,在戈鸣面无表情地从死人的喉咙那里一寸寸拔出刀刃时,他隐隐有些作呕。然而那张颇为稚嫩的面孔上却是纯然的麻木,他忽然信了这小孩之前说的六岁杀狼的事儿。跟眼下比起来,杀几个动物算什么。他中弹的那条腿已经难以行动,若不然,他实在不那么想跟这个杀人如杀狗的诡异小孩再待在一起。

但是戈鸣径自走到巷子尽头,悉索一番以后又走了回来,他向着阮成锋伸出手去,说:“还能走吧?”

阮成锋硬着头皮去握住了他的手,入手皮肤粗糙带茧,完全不像是一个十几岁小孩应有的手掌。他借了一把力勉强站了起来,戈鸣极瘦,然而居然很有力气。稳稳地架住了比他高大很多的阮成锋,一步步走出了那条黑巷。

阮成锋只经过了一段很短的考虑,随即决定留下戈鸣。

一个面不改色杀人的娃娃脸有点可怕,但更可怕的是茫茫原野间拔地而起的这个城市、这个国家。阮成锋无法预料到会在哪一个路口哪一扇窗户之后会有人再度向他扣发扳机,他怕死,因为肩负的不止是一条命。

他问戈鸣,你愿意留在我身边?

戈鸣那双细长的眼尾睫毛一挑,他的瞳孔里带着种毫无机质的冷淡,看了阮成锋一眼没说话,随即垂下眼皮,一刀割开了阮成锋腿上那个仍在不断流血的洞。

阮成锋疼得连声带都在抽搐,但他没发出声音,只是缓过了十几秒才重新找回呼吸。他不能去医院,因为那样完全是把杀人犯戈鸣交了出去,他家里有一些简单的酒精绷带之类,于是戈鸣只把方才的杀人匕首消了一下毒就客串了医生。

他们像是同谋,在深夜时分共同分享了一场徒手挖子弹的小秘密。第二天早上阮二夫妇起床的时候才发现那个走了的小孩儿又回来了,他们对这个无所谓,反正家也不是他们在养,儿子捡了个人和捡条狗没什么区别,桌上添个碗而已。

于是戈鸣就留下了。

阮成锋在伤愈之后,开始了跟戈鸣过招长本事的日子。

戈鸣的路数简单直白,毫不花哨,仿佛是以自由搏击为基础,加上了泰拳和关节技的一些技巧。他起手即是奔着要害和杀人去的,这让阮成锋一开始颇有点头疼,那会儿他还比较单纯。虽然有过曾被AK扫射的经历,但最大目标终究只是养活家人过点太平日子。

他想让戈鸣收敛点,那小子却只是面无表情地看他,像是根本听不懂人话。阮成锋急了就一巴掌扇上他后脑,吼道:“这他妈好歹是个法制国家。”戈鸣目光闪动着明明可以避开,却愣是受了那一掌,阮成锋也怔了一下,无可奈何地把手放在同一个位置狠狠揉这小野兽的脑袋。

之后戈鸣就“嗯”了一声。

那次扫射事件之后阮成锋也知道自己是惹了不该惹的人物,他很聪明,知道取舍和权衡,于是迅速舍财保平安,将手头那条药物走私的线忍痛交给了两三股势力,其中有跟他关系好的,但也有根本没来往的。于此同时又花大价钱去走了走警局和华人商会的门路。总之,他不是那种被咬了一口就要豁出命去找回场子的人,深渊在看他,他选择远离。

他的壮士断腕是有用的,那阵风头很快就被避了过去,与此同时他掺和的另外两笔长期买卖有了进账,于是他迅速带着一家四口子搬了家,那一个个都是他的眼珠子,不容丝毫闪失。

那段风平浪静的日子里,戈鸣时常百无聊赖,于是阮成锋带他去打猎。当戈鸣端起枪的时候,他忽然意识到,这小孩恐怕不是野路数教出来的。那姿势过于娴熟稳定,一发命中的架势比用筷子还利落。

于是他非常严肃地审讯了一通这个来路不明的小子。

他说,不说清楚,你就走。

戈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看得阮成锋渐渐烦躁,就在他即将拧紧了牙根发飙时,那双冷淡到近乎于无内容的眼睛里忽然滚下一行泪珠。

阮成锋惊了。

戈鸣就算是在哭,声音也保持了一贯的平静,他说:我不走。

阮成锋这下是真的毛了,他一拳砸上身边的车前盖,在咣地一声巨大响动里,他咬牙切齿地开了口。

“我他妈可以不要自己的脸可以豁出自己的命,但是必须保全家平安!我不管你多大本事什么来历,有一丝危险性老子都跟你死磕!你最好给我说清楚,否则今天就交代在这!”

那一刻烈烈西风卷过莽莽长草,阮成锋狰狞得像头獠牙必现的野兽。

戈鸣明显地瑟缩了一下,他到底才不过十六七岁。之后他终于很艰难地说了一通,看得出他很少这么长篇大论,说一会儿要想很久,再去组织下一段。

他说:“枪和拳脚都是我哥哥教的……我爸爸和哥哥是军人……但是爸爸不高兴,说我年纪还小,学那些危险……叔叔说哥哥是故意的,他是想趁着拳脚子弹无眼来除掉我。”

他又说:“后来爸爸死了,没人能管得了哥哥。叔叔说哥哥要杀我,他就把我送走了……”

他最后说:“锋哥……你相信一家子人之间会你杀我我杀你吗……你们家人之间都那么好。”

阮成锋静默无语地站在他身前,垂首看着这永远没表情的小孩儿哭成了个泪人。

最后他给戈鸣擦了擦眼泪,说:“有些家人是蜜糖,有些是毒药。行了别哭了,娘们唧唧。”

他到底没赶走戈鸣,不止是为了那一刻的真情流露,还因为这小孩儿对他、对他全家,实在是温顺和善得如同奇迹。

戈鸣沉默乖顺,像是件不讨人嫌的摆设。这一家子之前过的也是众仆佣环绕的日子,完全不会觉得家里多了个外人有什么妨碍,再说了,在家端茶递水、出门开路搭桥,这个人还挺好用的。

有时候阮成锋会看着戈鸣一刻,那娃娃脸上偶尔会有一丝羡慕。在沈大小姐和老公卿卿我我,或者给女儿反复按摩病腿的时候。阮成锋后来又问过他母亲的事,他沉默了会儿才说,母亲是缅甸人,从出生就没见过。

唉,原来如此。

一头自小没妈未成年就丧父还被叔叔吓唬又疑似遭哥哥谋杀的小兽。

戈鸣在阮成锋身边待了八年,他个头长高了不少,肩宽腿长,只是仍然偏于单薄。他看上去还是瘦,但脱了衣服就会显露出流畅结实的肌肉线条,他话很少,也几乎没笑过。很偶尔一次,阮成锋看到他在院子里捉起一只雏鸟,三两下爬上了树,把才会扑腾的小毛球送上了枝头,然后在密密漏下来的日光间露出了一个小笑涡。

这小孩不知道自己笑起来有多可爱。阮成锋漫不经心地想,然后也没打算告诉他,转身就走了。

这个长大了很多、但面孔仍然稚气的冷面小杀手,此刻因为他非常喜欢和尊敬的锋哥,终于在多年苦恋之后得到了一缕回报的曙光,而又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涡。他心情愉快地沿着大道慢慢溜达,不自觉地哼出了一句尘封已久的童谣。

“葫芦嫩嫩不要碰,谁碰膝盖痛……”

下面一句是什么呢?戈鸣长睫闪动努力思索,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记忆里忽然出现了一双宽厚温暖的手,擎着他一条细长的腿,带着枪茧的粗糙掌心在重重揉弄他反复摔打后淤青的膝盖内侧。

他开始大呼小叫地喊痛,喊着喊着,声音低了下去,开始哼。哼了几声,紧紧闭上了嘴。

那声音让他自己脸红。

那只手却一毫也没停下,大力道揉散了他瘀肿的肌肉硬块。

戈鸣垂着头放纵了自己这一刻的回忆,他很少想起往事,一开始是幼稚地舍不得,想着要在以后的漫长岁月里慢慢咀嚼。结果后来发现记忆如掌中沙,在他毫无知觉的日子里已经散失得面目全非。

就如此刻,他怎么也想不起来,那童谣的下一句是什么。

那个人,又说了一句什么。

他的笑容敛住了,甚至连脚步也停下了。身边一列车队驶过,在滚滚烟尘中他低着头忽然一瞬恍惚。

戈鸣没注意到车队在前方戛然而止,其中一辆调转了方向,慢慢向他驶来。

有一个声音缓缓响起来,声音不高,却重重地撞进了他的意识。

那个人说:“鸣鸣,把头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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