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歪唇男人

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去世的院长伊阿亚斯·惠特内有个弟弟叫艾瑟·惠特内,他迷上了鸦片,整天陶醉在烟雾中。他在读大学时,看过德·昆茜对梦幻和激情的描述,他就想从鸦片酊里浸泡过的烟草那儿找到预想中的梦幻和激情。时间长了,他这个痴迷的念头让他患了吸鸦片的坏毛病。后来他觉得自己上瘾快,但戒掉却很难,和大多数人一样,许多年来他吸毒成癖难以摆脱,他的亲朋好友对他既讨厌又同情。他时常保持这样一副神情:青黄的脸色,眼皮往下垂,两眼没精神,身体缩成一团,蜷曲在一把椅子上,看上去真像一个失魂落魄的穷鬼,对这我至今还记得。

那是 1889 年 6 月,有天晚上,大多数人都准备休息了,门铃骤然响起。听门铃响了,我立刻从椅子里坐起身来。我的妻子正在做针线活,她放下手里的活,脸上现出很不高兴的样子。

“一定是来看病的,”她说,“你又要出诊了。”

我忙了一天,刚又累又乏地从外面回家,听到这声响不禁叹了口气。

我听到开门声和着急的说话声,接着快步走过地毯的声响传来。很快,我们房间的门被推开,一个女人走进屋里。她的头部蒙着黑纱,身上穿着深色呢绒衣裳。

“真对不起,我这么晚来打扰您!”她开始说,随后她禁不住快步紧走,搂住了我老婆的脖子,趴在她的肩上哭了起来。“唉,我真是糟糕透了!”她哭着说,“我真想得到一点儿帮助呀!”

“哦!”我的老婆说着,掀开她的面纱,“原来是凯特·惠特内啊。你可把我吓晕了,凯特!刚才你进来时,我一点儿都没料到是你!”

“这么晚跑来找你,请别见怪,我实在不知怎么办才好。”这种事挺多,人们一旦碰到难事,就像暗夜里的飞鸟扑向灯塔一样扑向我的老婆,盼着从她那儿得到一些安慰。

“你的到来,我们很高兴,你先喝一点儿兑水的酒,把心情放平静了,再和我们谈谈发生了什么事。若不然,我先让詹姆斯去睡觉,你看如何?”

“噢!别这样,我需要大夫的关心和指点呢。我说的是艾萨的事,他两天没有回家了,我为他担心透了。”

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大夫,对妻子来说是她的老朋友和老同学,我们已有好几次听她诉说她丈夫给她带来的担忧了。平常我们怎么会知道她丈夫上哪去了?我们又能为她把他找回来吗?我们只好找一些话来安慰她。

看来事情挺简单。她得知近来他的烟瘾一发作,就跑到老城区最东边的一个鸦片馆去满足,这消息很准确。他要到晚上才颤抖着身体很疲倦地回家,他在外面游荡的时间从不超过一天。但这次不一样了,他鬼使神差地在外面呆了 48 个小时。现在准是和那些在码头上的二流子一起躺在什么地方吞云吐雾呢。可能为了从鸦片的兴奋中积攒精神而沉睡不醒。去了那个鸦片馆就一定能够找到他,她相信会找到的。那个鸦片馆位于天鹅闸巷的黄金酒店。她知道那个地方又怎样呢?作为一个年轻的少妇,她怎么会闯进那种地方,把她的丈夫从一群烟鬼里找出来呢?

摆在眼前的事实是让人把他找回来,开始我想和她一块去那个地方,转念一想,何必让她跑一趟呢,我自己就会把她的丈夫找回来。再者,我是艾瑟·惠特内的医药顾问这层关系,我相信他会听我的话。何况,假如我一个人去,也许事情就会好办一些。我向她保证,只要她的丈夫在她所说的那个位置,我就会在两个小时内雇辆出租马车把他送回家。 10 分钟后,我乘了一辆双轮小马车,朝着东面疾驶而去。我有点不情愿地离开扶手椅和那温馨的家。这趟出行,我当时就有点预感,但压根不会想到会遇上那么离奇的事。

这件事刚开始时,我并没感到有什么困难。天鹅闸巷藏在伦敦桥东沿河北岸的高大码头建筑物后面,小巷污浊不堪。我要找的那家旅馆,挤在一家出售廉价成衣的商店和一家杜松子酒店之间,门面是一个黑乎乎的洞穴状的豁口。这豁口紧挨着一条陡峭的阶梯。我顺着那条阶梯走了下去,让马车在外面等着。来往男人的双脚已把这石阶的中部踩磨得凹陷下来了。门上悬挂着油灯,借着那闪烁不定的灯光,我摸着门闩,走入一个又深又矮的房间,屋里飘散着浓重的呈棕褐色的鸦片烟的烟雾,仿佛眼前是移民船前甲板下的水手舱一样,屋内靠墙处放着一排排的木床。

透过暗红的灯光,可以勉强瞅见那些人东倒西歪地躺在木床上,他们有的垂着头,有的弯着腿,有的仰着头,有的下巴朝天,他们无精打采地从每一个角落里望着刚来的客人,在金属的烟斗锅里燃烧着的鸦片被人吮吸时发出的红色小光环,在一个个黑影里闪烁点点亮光。这儿的人有的自言自语,有的用一种奇怪的喑哑、简单的语调交谈着,小声地嘀咕着——这样的谈话大多喋喋不休,含含糊糊,说的几乎全部是自己的事情,而别人对他说的事丝毫没有反应。大多数人都静悄悄地躺在床上。远处一头放着一个炭火燃得挺旺的小灰盆。灰盆旁边有一只三条腿的木板凳,上面坐着一个老头,这人身材瘦高,双拳托腮,两只胳膊肘撑在膝盖上,两眼专注地盯着炭火。

我刚进屋里就有一个脸上毫无血色的马来人很有兴致地走来,递给我一杆烟枪和一份烟剂,热情地邀请我到里面的一张空床上去。

“谢谢,但我不想在这长呆下去。”我说,“艾瑟·惠特内先生是我的朋友,他在这儿吧。”

我听见我右边有人动了一下并发出喊声。我借着暗红的灯光看见面色苍白的惠特内正极为憔悴,睁大双眼盯着我。

“老天!是你呀,华生!”他说着,那样子显得既让人同情又鄙夷,他的每一根神经好像都处于紧张之中。“哎,华生,现在什么时候了?”

“快 11 点钟了。”

“礼拜几的 11 点钟?”

“礼拜五,今天都 6 月 15 号了。”

“我的老天!我一直认为今天刚刚礼拜三。今天是礼拜三,你为什么要诈我?”他垂着头,把脸深深埋进两条胳臂之间,开始扯着嗓子哭起来。

“真的是礼拜五,我跟你说,你的老婆已在家里一直等了你两整天,你不为此感到愧疚吗?”

“是的,我应该为此感到内疚,可是你弄错了,华生,因为我在这里才呆了几个小时,吸了三锅,四锅……我记不清吸了多少锅了。我会很快和你回去。小凯特已很可怜了,我不该再让他担惊受怕,请扶我一把,你雇了马车了吗?”

“是的,我雇的那辆马车在外面等着我们呢。”

“好,我这就坐车回去吧。可是,你替我去瞧瞧我到底欠了多少钱,我没有一点儿精神了,我都不能照料自己了。”

我四处寻找店主,在两排躺着人的木床间窄窄的过道穿行,为了避免闻到那鸦片令人作呕和难受的臭气只得屏住呼吸。当我从炭火房那个高个子老头旁走过时,我感到有一只手突然用力拉了我的上衣下摆一下,有人低声对我说:“走过去再回头看我!”这句话听得很清晰。我低头查寻话音来自何处,只有那老头靠我最近,我认为这话音肯定是他说的。可是,这时他和刚才一样,专心致志地坐在那里。他瘦骨嶙峋,脸上满是皱纹,苍老得佝偻着背,一支烟枪无精打采地放在他的双腿间。我往前走出几步,回过头看他时,猛吃了一惊,若不是我尽量克制自己,一定会失声喊出来。当他转过身来时,除我之外谁也不能看见他。他佝偻的身体已经伸直,一脸的皱纹突然不见了,刚才恍惚的双眼放出光芒。他怎么会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时他正坐在炭火旁望着一脸惊讶的我咧嘴发笑呢。我照着他的意思走近他身边时,他立刻背转身,侧面朝着那些人,这阵,他又显出开始那个抖抖嗦嗦,胡言乱语的老态样子。

“福尔摩斯!”我小声地说,“你到这个烟馆来干什么?”

“声音再放小点儿,”他回答着,“我耳朵灵着呢。你肯帮我一把的话,就先把你那个烟鬼朋友打发走,我很愿意同你说上几句。”

“我雇了一辆小马车在外面正等着呢。”

“就让他坐车先回去吧!他不会再有精神去捣乱了,对此你放心好了。我想让你给你老婆写个便条,告诉她,说你和我又要合作办一件案子。然后你到外面等着我, 5 分钟后我出去找你。”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请求很明确,他总是以一种巧妙的、和气的态度提出来,让人怎么也不能拒绝。这样,我认为只要把惠特内安全地送上马车,我这回出门的任务就可以完成了。至于以后的事,我很愿意和我的老朋友一块去进行一次超乎寻常的探奇涉险的。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很平常。几分钟后,我写完便条告知我的去向,随后代惠特内付清欠账,带他出去,望着他乘车在黑暗中消失。过了一会儿,一个年岁很大的人从那鸦片烟馆里出来,于是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在街上。他驼着背,摇摇晃晃,步履艰难,大约走过两条街,他才向四处快速地扫了一遍,而后站直了身子,接着他禁不住欢畅地大笑起来。

“华生,我估计,”他说,“我除了有注射可卡因和你们医学观点并不反对的一些小毛病外,你是不是以为我又添了一个好化装的癖好呢?”

“你在那种地方,我自然会感到很吃惊的。”

“我在那里能见到你,比你看到我更惊奇呢。”

“我是去找一个朋友的。”

“可我正在寻找一个敌人。”

“敌人?”

“正是,我的一个天敌,可能在不久以后,我会称他为我的一个猎物。华生,照直说,我正在进行一场与以往不同的侦查。我准备从那些瘾君子的胡说八道中找到痕迹,我以往没干过这类事情。那烟馆里一旦有人认出我来,我有可能会丢了性命。那开烟馆的无赖印度阿三曾一度发誓要干掉我,因为我曾为了我自己的事到那儿侦查过。在保罗码头旁边拐角的地方那所房子后面有一个活板门,它能说出一些在月黑风高之夜从那儿经过的东西怪异的故事呢。”

“什么!你说的不是一些尸体吗?”

“是的,华生。在那个烟馆里每个被致死的倒霉蛋身上都能得到一千镑,如是我们拿到这笔钱,我们就变成有钱人啦。沿河一带最凶狠的图财害命的地方就是这儿啦。纳维尔·圣克莱尔好让我担心进得去出不来呀。不过,我们就应当把圈套设在那儿。”他把两个食指放在上下唇中间,吹出一声尖锐的哨声,同样信号的哨声在远处回响着,不多时一阵辘辘的车轮声和马蹄的得得声从远及近而来。

“现在,华生,”福尔摩斯说,“你能同我一块去一趟吗?”

此时一辆高大的单马车从黑夜中驶出,两旁吊灯射出黄色的灯光。

“可以,我愿帮你做些事情的。”我回答道。

“哦,值得信赖的朋友总会帮忙的,善于做事的人更好了。现在我有两张床铺在杉园的房里,咱们去那儿吧。”

“杉园?”

“是的,我侦查此案时就住在那里,那房子是圣克莱尔先生的。”

“那么,它在啥地方呢?”

“在凯特郡,离李镇很近。我们得赶二十多里地的路程。”

“我对这不怎么了解呀!”

“是吗,不过,你不久就会知道所有的事,跳上来吧。不打扰你了,约翰,这是半克朗。明天十一点左右再见面,松开马缰绳,再见。”

他轻轻甩了那马一鞭子,马车便快速地穿过一条条寂静无人的街道,接着路面变得宽阔,最后飞驶过一座大桥,桥两侧镶着栏杆,浑黑的河水从桥下缓缓地流过。往前看,是一片空荡的荒地,堆满砖瓦和灰泥。有时巡警那沉重而有规律的脚步声打破这儿的沉静,有时有些乐不思归的狂欢者在返回的路上大喊大叫。一堆散开的云朵飘过天空,一两颗星星在云缝里这儿那儿地闪烁着微弱的光芒。马车在一片宁静中奔驶着。福尔摩斯一直不说话,头垂在胸前,像是沉浸在思索中。我坐在他的旁边不想打断他的思路,尽管我很想了解这个新案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为什么耗费他这么大的精力。马车已经跑出好几里地了,两边是郊外别墅区的围墙,这时他才从沉思中醒过来,摇晃了几下,抖抖肩膀,点燃了烟斗,显出一副了不起的样子。

“华生,你天生就善于保持沉默,”他说,“这是我之所以和你交朋友的原因之一。同别人交往,对我来说十分重要,因为我个人的思路不是很正确的,能令人完全信服的,对于这一点,我向你保证就是这样。我想不出当那位可爱的妇女在门口迎接我时,我该怎样对她说清楚。”

“别忘了,我对这件事什么也不知道。”

“在我们到达李镇之前,我有足够时间来对你说清这件事的前前后后。尽管看上去没有什么,但我却有些糊涂,为此闹不清。不用怀疑,没有多少线索,可我却理不清一个头绪。现在,我把大概的案情对你简单地说说,华生,也许你会让我在黑夜里看到一线光亮。”

“那么,你说说呗。”

“这是几年前的事了,确切地说,是在 1884 年 5 月里——有位叫纳维尔·圣克莱尔的有钱人来到李镇。他买了一座大别墅,把院落修整得很漂亮,生活极为铺张,这人显然是个阔佬。他陆续地同周围的许多人交上朋友。 1887 年,他娶了一位酿酒商的女儿,而后有了两个孩子。他在几家公司都有投资,他却没有工作。他有个习惯,每天清晨进城,下午 5 点 14 分坐火车从坎农街回来。圣克莱尔先生 37 岁了,没有什么不良的爱好,是个很称职的好丈夫、好父亲,和别人也没有什么恩怨。另外,他目前的全部债务,我已调查明白,共有 88 镑 10 先令,他的存款在首都市郡的银行里就有 220 镑。因此,他不是为财务上的烦恼而出事的,这也是不可能的。

“上周一,由于圣克莱尔先生有两件要紧的事情要办,另外,他还要给小儿子买一盒积木,于是他比平时进城要早得多。说起来挺碰巧的,就在那天,他离家后不久,他的太太接到一封电报,上面说有一个贵重的小包裹已经寄到亚柏厂运输公司办事处,让她去取。这是她一直盼着的包裹。可以了,若是你对伦敦的街道很熟悉,你就会知道那家公司的办事处在弗洛斯诺街。那条街有一个岔道和天鹅闸巷相接,天鹅闸巷也就是今天你看到的那个地方。吃过午饭后,圣克莱尔太太便进城了,在商店买了些东西之后,她到运输公司办事处去领包裹。回到车站时,经过天鹅闸巷时正好是下午 4 点 35 分,你听清楚了吗?”

“听明白了。”

“可能你还记得,那是一个天气很热的星期一,圣克莱尔太太一边慢慢走一边往四周看,但她厌恶周围的那些街道,她特希望尽快租到一辆小马车。她正要走过天鹅闸巷时,猛地一声喊叫,或者说是哭号传来,循声望去,她看到她的丈夫正从三层楼的窗口向下望着她,并且向她做出招手的样子,当时她惊吓得出了一身的冷汗,手脚发凉。据她说,他丈夫激动的神情非常吓人,由于窗户是敞开的,她看到丈夫的脸色十分清晰,当时他拼命地向她挥手,转眼间他消失在那窗口里,真像是一种不可抵挡的力量在他背后猛地拽了一把。但是,由于她那女人所具有的极为敏锐的眼睛,在那一刻间已看到一个超乎寻常的地方:他穿的居然是进城时的那件黑色上衣,但是,在他的脖子上并没见到硬领,胸前也没有领带。

“她想到丈夫肯定是出了什么事,当她穿过屋子,冲向二楼楼梯时,我讲过的那个印度人把她堵在了楼梯口,并且推着她不让进。接着过来一个丹麦助手,他们一起往街上推她。怀着从未有过的困惑和震惊,她赶紧沿着小巷冲了出去,真不错,她很幸运,在佛莱斯诺的街头迎头碰到一位正要去上班的警官和几名警察。很快,他们听完她的诉说后,那警官同两名警察同她返回烟馆。尽管那烟馆老板百般阻拦,他们仍然进入了那间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房间。可是,在那房间里并没发现任何他呆过的迹象。事实上,在那层楼上根本没有见到别的人,除了一个瘸着腿,面目令人厌恶的人之外。那人可能在那儿住,这个家伙同那个印度人都异口同声地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到过那层楼的前屋。由于他们一口否认,警官被搞得有点糊涂,有些认为圣克莱尔太太可能看错人了。就在这时,她突然大叫了一声,猛地扑向放在桌子上的一个小松木盒前,她把盒子掀开,从里面哗地倒出一大堆的儿童玩具和积木,这正是她丈夫曾答应送给孩子的玩具。

“她的这一发现,使那瘸子立刻变得很慌张,事态的严重性已非常明显了。这使得警官更加怀疑,对那儿所有的房间进行了认真的搜查。结果证实,发现的一切都与一件可恶的罪行有关。作为起居室的前屋摆设极为简朴,这房间通向另一间背对着码头的小卧室,从小卧室里,可以看到码头上的情景。码头和空房之间是一块狭长的地段,在退潮时这里没有水,涨潮时这里就被至少四尺深的河水淹没。卧室里有一扇从下边开的很宽敞的窗户。在检查的过程中,在窗框上发现了斑斑血迹,在地板上也发现了一样的几滴血。从前屋的一块帷幕后发现了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都放在那里,唯独找不到那件上衣。这些衣服上没有留下任何暴行的痕迹,圣克莱尔先生不知到哪儿去了。由于找不到别的出路,很显然他只能从窗口逃出去。从窗框上那些来历不明的斑斑血迹上看,他是想游泳逃生,但这时是不可能的,因为当这幕惨剧发生时,正赶上涨潮,潮水正涨到了顶点。

“再回过头来看看那些与本案有牵扯的歹徒吧。那个印度阿三是远近闻名的坏蛋,但是,圣克莱尔太太曾说,她的丈夫在窗口出现一刹那后,那印度人已经在楼梯口等她了。从这看出,他在案中只不过充当一个帮凶的角色。但他不承认,说他不明白怎么回事,他对楼上租房的休·卜恩的事情一点儿都不知道。并且,他对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服怎么会出现在那屋子里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些就是那个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至于那个住在三层楼的阴险的瘸子,他一定是最后亲眼见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那人名叫休·卜恩,常到伦敦城区的人都熟悉那张丑陋的脸。他以乞讨为生。为了避免警察管制,他有时装作卖蜡烛的小商贩。沿着针线街走不远,你就会注意到,靠左边有一个小墙角,这个乞丐每天盘着腿坐在墙角,把那少得不能再少的几盒火柴放在膝盖上。在他身边的过道上,他放着一顶油迹斑斑的皮草帽子,凭着他那副让人可怜同情的相貌,人们接济给他的小钱就如雨点般地投进他的破帽子里。

他引起过我的注意,我曾试图了解他的乞讨生活,在这想法之前,我多次暗察过这家伙;但是,我对他的乞讨生活大致了解之后,我感到很惊讶,因为他在短时间内收获不小。你清楚,他那副奇特的相貌让每一个从他身旁经过的人都不得不瞧他一眼。一头蓬松的棕红色的头发;那张没有一点血色的面孔让一块吓人的伤疤搞得更加不好看,这块伤疤每当收缩时,便把上嘴唇的外部边缘反卷着拉上去;一副像是巴儿狗样的下巴;一双黑眼睛目光锐利,他的两只眼睛同头发的颜色对比鲜明。他的样子和别的乞丐迥然不同。另外,他的智商也是超过一般人的,无论过路人扔给他什么破烂东西,说什么话,他都能接受并从容回答。现在,我们已搞明白他是那个在烟馆里居住的人,并且也是最后唯一看到那个下落不明的有钱人的人。”

“他是一个有残疾的人,”我说,“他独自一个人怎么能对付得了一个力气大的年轻人呢?”

“是这样,看他走路一瘸一拐,像是个残废人;不过,别的地方,他显然占优势,而且营养充分。当然,你的医学经验也足以证明,华生,你知道一个人有一肢不灵活的弱点,往往其他肢体会格外结实,以此来弥补自身的缺陷。”

“您继续说下去。”

“圣克莱尔太太一见到窗框上的血迹后便昏了过去,一位警察用车把她送回家里,因为她留下来对侦查不利。负责本案的警官相当认真地检查了所有的房间,可是没能发现任何有利于侦破此案的东西。当时,他们忽略了一件事,未能将休·卜恩立刻逮捕,这让他有了几分钟的准备,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他很可能和他的印度同伙相互串供。好在这一失误立即就得以纠正,休·卜恩马上被抓捕并受到搜查,没能发现任何能判他犯罪的证据。的确,他的汗衫右袖上的一些血足以引起人的怀疑,但他的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处被刀割破了一块,他指着那伤口说血是从那里流的;还说,他去过窗户那边,真的,据他所说可断定,那里的血迹是他留下的。他坚决不承认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肯定地说他对那些在他房间里发现的东西,他和他们一样感到十分不解。他认为圣克莱尔太太说她的丈夫肯定在窗前出现过,是由于她神经不正常,或是在梦游。他最终被关押起来,尽管他一直大声地说自己是冤枉的。另一方面,警察仍旧在那所房子里守着,希望潮水退了能从中找到一些新的东西。

“让人兴奋的是,竟然找到了一线希望,虽然他们在那泥滩上并没找到他们不愿发现的东西——纳维尔·圣克莱尔的尸体,但是他们找到了他的上衣。这件上衣在退潮后的泥滩上全部暴露着,在他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你能猜到吗?”

“我一时想不出来。”

“是的,真是让人难以猜到。他的每个口袋里塞满了一便士和半便士,一共 420 个便士和 270 个半便士。也难怪那上衣没被潮水卷走。这对于人的躯体来说就是另一回事了。在那房子和码头之间的退潮,每次都潮水汹涌,这样来看,也许他的身体卷进了河里,却在泥滩上留下了这件沉甸甸的衣服。”

“不过,从我所掌握的情况看,他们发现这位先生别的衣服都放在屋里,难道他的身上只穿着一件上衣吗?”

“不,华生。这件事可以这样分析,假设卜恩在别人没有看到的情况下,将纳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那么,他紧跟着最想干的是什么呢?自然是把那些容易泄露真相的衣服,必须消灭干净。当时的情形,他完全会抓起衣服,扔到窗外。他正要往外扔衣服时,他会想到那衣服很轻,会随水漂浮。这时,他立即做出反应,他已经听到那位太太要抢上楼来和印度人在争吵着;也许,他已经从他的同伴那里知道,有一帮警察正从大街上朝这个方向跑过来,留给他的时间很少了。他就会想到那些从乞讨中拿来的钱,于是便冲到那个密藏的地方,随手抓起一把把的硬币,往衣袋里塞去,这样才能使那件上衣不会被水托起漂浮在水面上。扔出这件衣服后,他原想以同样的方法把其他的衣服也处理掉,但楼下已传来了急匆匆的脚步声。警察的快速赶到,迫使他放弃了自己的计划,只好先慌忙把窗户关上。”

“听起来,这样的解释倒也说得过去,但可能有点勉强。”

“哪里,咱们找不到一个更合乎逻辑的假设罢了,就先把这个假设定为最有价值的吧。我刚才说过了,休·卜恩已经抓进了警察局,但是警官却拿不出任何有利的证据来证实他以前犯过什么罪,甚至连这方面的嫌疑也找不到。多年以来,他是没人不知道的依靠乞讨为生的人。他的生活看上去很平静,对别人毫无伤害。事实就摆在面前,那些值得解决的疑问像过去一样远远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问题是:纳维尔·圣克莱尔到那家烟馆去干什么?他在那儿碰到了什么事?现在,他在哪儿?休·卜恩在这桩案件中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我承认,在我的经验中,没有哪一个案件,乍一看似乎很简单,可是却出现了这么多的困难。”

当歇洛克·福尔摩斯细说这一连串怪事情的时候,我们的马车飞快地将我们带出这座大城市的郊区,直到最后把那些零零散散的房子甩在后面。接着马车顺着两旁有篱笆的乡间道路辚辚地前行。当他刚讲完时,我们正从那个疏疏落落的村庄穿过,有几家窗户里闪烁着微弱的灯光。

“现在快到李镇了,”我的同伴说,“我们这算不上长途旅行,一路上竟穿过了英格兰的三个郡县,从米特尔塞克斯出发,经过萨里郡的一隅,最后到达凯特郡。你看见那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那儿坐着一位忧心忡忡的妇女,在静听外面的风吹草动,她听到得得的马蹄声了吧。”

“可是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这案子呢?”

“因为有许多事情要在这里进行侦查。圣克莱尔太太已经盛情地安排了两间房子供我们居住。你完全可以放心,她肯定对我的朋友光临感到高兴。华生,说实在的,在没有落实他丈夫的情况之前,我真怕见到她。看,咱们到她家了。”我们的马车停在一座大别墅前,这座别墅坐落在庭园之中。这时一个马僮跑了过来,拉住马头。我跳下车来,跟着福尔摩斯一起走上了一条通往楼前的、小小弯曲的碎石道。我们走近楼前时,楼门洞开,穿着一身浅色纱布衣服的白肤金发的小妇人站在门口,她的衣服很合体,在衣服的领口和腕口处镶着少许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她在灯光辉映下,亭亭玉立,一手扶门,一手半举,对我们很热情,显然已等待很久了。她微微弯着腰,探首向前,渴望的目光凝视着我们,两唇微张欲语,好像是在提出询问的样子。

“啊,”她喊道,“怎么样?”随后,她看出是我们两个人,起初还满怀希望地叫喊,当看到福尔摩斯摇头耸肩的样子,便禁不住痛苦地哭泣了。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那么,是坏消息啦?”

“也不是。”

“谢天谢地!快进来吧,你们一定很辛苦了,跑了这么远的路。”

“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过去的几个案件中,他对我的帮助很大,我很幸运能把他请来和我一块进行侦查。”

“我很高兴见到您,”她说着和我热情地握手,“请原谅我照顾不周的地方,我们近来所受的打击那么突然,望您多多谅解。”

“亲爱的太太,”我说,“我是经历过多次战争的战士了,请您不必对我这么客气。如果我能够有所帮助的话,我将会感到很高兴。”

我们走进一间灯光明亮的餐室,这时桌上早已摆好了冷餐,圣克莱尔太太说:“我很想问你们两个直截了当的问题,望你们能坦率地告诉我,行吗?”

“怎么不行呢?太太。”

“您别担心我的情绪,我会控制住自己的,也不会说晕倒就晕倒。我仅仅想听听您的实实在在的意思。”

“哪一方面的?”

“您别蒙我,您觉得纳维尔还在人间吗?”

歇洛克·福尔摩斯一时找不到词来回答了。

“说实话吧!”她站在地毯上着急地重复着,目光向下紧盯着福尔摩斯,这时他仰着身坐在一把柳条椅里。

“亲爱的太太,说真话,我并没有那么去想。”

“你觉得他已经死了?”

“是这样。”

“被暗害了?”

“我不觉得这样。不过,也不排除这种可能。”

“他在哪一天被谋杀的?”

“礼拜一。”

“福尔摩斯先生,我今天收到他的来信,也许您对此事感兴趣,这怎么解释呢?”福尔摩斯听到这话,惊讶地从椅子上一跃而起。

“是吗?”他大声喊道。

“是的,就在今天。”她微笑地站在那儿,手里擎着一张小纸条。

“我可以看看吗?”

“怎么不可以呢?”

福尔摩斯快速地抓住那纸条,把灯移到跟前,在桌子上铺开那纸条,专心致志地看着。我离开椅子,从他的身后盯着那张纸。信封的纸很粗糙,盖有格莱夫森特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是前一天,因为现在已过了午夜。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喃喃自语后提高了声音,“这不会是您先生的笔迹,您先生的字会这么潦草吗?”

“可是,信却是他写的。”

“我这样想,不管写信的人是谁,他都得先搞清地址。”

“您怎么能这样认为?”

“您想,这人名是用黑墨水写的,写出后自行阴干。别的字写后用吸墨纸吸过的,所以看上去呈灰黑色。如果一气呵成,再用吸墨水吸干,那么,它的颜色就不会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是先写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就只能说明他不熟悉收信人的地址,这自然是小事,但往往小事却值得重视。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他的信。不错!随信还附件东西呢!”

“是,那东西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认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么?”

“这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这是他在急匆匆时使用的一种笔迹,和他平时写的不一样,可是我完全认得出来。”

亲爱的:

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已经铸成了一个大错误,就需要花费一段时间来加以纠正。

请耐心地等待。

纳维尔

“这信是用铅笔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上的,纸上没有水纹。嗯!他是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从格莱夫森特把信寄出来的。哈,信封口是用胶水粘的,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人在封信口时,一直在嚼着烟草。太太,你敢肯定这笔迹是您丈夫的吗?”

“我敢肯定,这一定是纳维尔的字。”

“信物还是今天从格莱夫森特寄出的。哦,太太,乌云已散去了,但我还不敢下结论说危险已过去了。”

“可是他一定活在世上,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笔迹是一种巧妙的伪造,来引诱我们转移视线。那枚戒指,到底说明了什么呢,它可以是从您丈夫手上取下来的嘛!”

“不,不,这一定是他亲笔写的啊!”

“不错。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它也许是在礼拜一写的,到今天才发出来。”

“这有可能。”

“若是这样的话,这段时间,可能会发生一些事情。”

“哎,您别总是给我泼冷水,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准没事。我们两口子之间,有一种敏锐的同感力。假如他遇到不幸,我一定会感觉出。就在我最后见到他的那一天,他在卧室里不小心将手割破了,我当时在餐厅里,心里就知道准是出了什么事,于是我就立即跑上楼。您想,这么一件小事都能引起我的反应,对于他的生命大事,我不会连一点儿感应都没有吧?”

“我经历的事情多了,据我所知,一位妇女的感应似乎有时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论断更准确。从这封信来看,你确实得到一个有力的证据来证实您的看法。不过,如果您丈夫还在世,并且还可以自由写信,那为什么不回家,何必在外边呢?”

“我想不出这是为什么。”

“礼拜一那天,他在离家之前对你说了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瞧见他时,是不是挺惊奇?”

“可吃惊了。”

“那窗户是敞开的吗?”

“是的。”

“他是在呼唤您吗?”

“是这样。”

“据我了解,他仅是发出不清楚的呼叫声。”

“我不这样认为,他挥动了双手。”

“但是,那也可能是一声吃惊的叫喊。他是由于惊奇地看到您而发生的,以至于他举起了双手,你不觉得是这样吗?”

“也有可能。”

“您觉得他是被别人从窗口硬拽回去的吗?”

“他一眨眼就不见了,真是太快。”

“他可能是一下子就跳了回去,您没有看见房间还有别人吗?”

“没有,但是那个可怕的人承认他曾在那里,还有那印度阿三。”

“正是这样。当时您所见到的,您丈夫穿的是平时那件衣服吗?”

“是的,不过没有了硬领和领带,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光着脖子。”

“你察觉他抽过鸦片吗?”

“从来没有。”

“圣克莱尔太太,谢谢您。这些正是我要弄清楚的。让我们先来吃点东西,然后去就寝,明天我们还要忙碌一天呢。”

圣克莱尔太太为我们准备的房间很舒适,里面放着两张床铺供我们使用。我很快就钻进被窝,准备睡觉。因为这一夜的奔波之后太疲倦了。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却精力十足,他是这样一个人,当有一个问题解决不了,困扰他心头时,他就会废寝忘食一连几天,甚至反复思考一星期。他在头脑里重新梳理自己已经掌握的各种信息,并从不同的角度探索,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我对我的朋友这种务实的性格已十分熟悉了。我想,今晚他又要熬一个通宵了。他把上衣和背心脱下来,换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接着他找遍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将那些床上的枕头和沙发上的靠垫全都收拢起来。然后,他用这些东西做了一个简单的东方式的沙发。他在沙发上盘着腿,在面前放着一盎司强味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在幽暗的灯光下,只见他端坐着,两眼茫然地凝视着天花板的一角,蓝色的烟雾从他的嘴边盘旋缭绕,冉冉上升。他沉静无声,纹丝不动。灯火闪耀着,正照着他那山鹰般的坚定面容。我早已进入了梦乡,我的朋友却一直那样坐着,陶醉在他的世界里。有时,我大叫一声从噩梦中惊醒,他还是保持原来的姿态,静静地坐着。最后,我睁开眼睛,夏日的煦阳正照进房内。那烟斗依然在他的嘴里叼着,轻烟仍然缭绕盘旋,冉冉上升。浓重的烟雾弥漫满屋,前夜所看到的一堆烟丝,已找不到了。

“华生,你睡醒了吗?”他问道。

“醒了。”

“你愿意早上出去赶车玩玩吗?”

“怎么不愿意?”

“那好,快些准备。现在还没起床。不过,我知道小马僮睡觉的地方,我去把他叫醒。”他的神色同昨晚那个紧锁着眉头思考的样子大不相同,他边说边开心地笑着,两眼炯炯有神。

我穿衣时看了一下表,刚好四点二十五分。我穿好衣服时,福尔摩斯走进来告诉我,马车已经准备好了。

“我要验证一下我的小小的推论,”他说着穿上他的靴子,“华生,我认为你现在正站在一个全欧洲最大的笨蛋面前!应当找个人把我踹到查里兖洛斯去!不过,我已找到了开启这个案子的锁的钥匙了。”

“在哪里?”我笑着问道。

“在洗手间,”他回答说,“哦,我不是在开玩笑。”他看见我有点不相信的样子,继续说,“我刚去过那里,已经把钥匙拿出来了,放进克拉特斯通制造的软提包里。走吧,朋友,让我们试一下能否打开那把锁。”

我们一块下了楼梯,怕惊醒了别人,就小心翼翼地放轻脚步。一出房门,浑身便洒满明媚的晨曦。他衣服还未穿好,马僮已把马套好了,站在马头的一边静静地等着他。我们两人一跃上车,就顺着伦敦大道飞奔而去。路上有几辆农村大车在走动,它们是运载蔬菜进城的。道路两侧一排排的别墅仍然寂静无声,死气沉沉,犹如梦中的城市。

“这桩案子看上去显得复杂,”福尔摩斯说着,朝马抽了一鞭,催促它向前疾驰,“我承认我曾经傻得像鼹鼠。不过,即使聪明得晚了些,但总比在迷圈里乱转好得多。”

当我们驱车经过萨里一带的街道时,这座城里起床最早的人正睡眼惺忪地望着窗外的晨光。马车驶过滑铁卢大桥,急速地穿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弯,来到布街。门旁站着的两个巡捕都认识福尔摩斯。他们一个把马牵了过去,另一个便引我们进去。

“谁值班?”福尔摩斯问道。

“布莱斯特·里特警官,先生。”

“啊,布莱斯特·里特,你好!”福尔摩斯和一个警察打着招呼,“我们想和你单独谈点事。”一位身材高大魁伟的警官从石板铺的通道上走下来,他的头上戴着一顶鸭舌便帽,身上穿着一件夹克衫,那衣服上带有盘花的纽扣。

“不错,福尔摩斯先生。上我的房间来坐一坐,谈谈情况。”

我们走进一间小小的类似办公室的房间,桌上放着一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对面墙上安装着一部电话。警官在桌边坐下了。

“我能帮你什么吗,福尔摩斯先生?”他问。

“我是为休·卜恩案子来的,就是那个乞丐。这个人被指控与李镇纳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有关。”

“是的,他是被押到这里来候审的。”

“这我已知道了。他现在在这里吗?”

“在单人牢房里。”

“他守规矩吗?”

“哦,一点儿也不捣乱。不过这坏蛋太脏了。”

“脏得很?”

“对,我们做到的只能让他洗洗手。他的脸黑得像个补锅匠一样。哼,等他的案件审判了以后,他得按照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您看见了他,您会同意我所说的他需要洗澡的看法。”

“我很想见见他。”

“想见见他吗?那很容易。我领您去,不过这提包得放在这里。”

“不,我想,还是放在我身边吧。”

“好吧!请跟我来吧!”他领着我们走下一条甬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式的楼梯走下去,我们来到一处刷着白色的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

“他的牢房就在右手第三个门。”警官说着往里看了看。“他正睡觉呢,”他说,“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俩从隔栅往里瞧,那囚犯脸朝着我们,呼吸缓慢而又深沉,睡得正香。他的身材适中,穿着一件粗料子衣服,他破烂的上衣裂缝处露出了件染了色的衬衫,这身打扮和他的行当很相称。他真的像警官所说的那样,肮脏得到了没法形容的地步,那令人厌恶的面容远不能让脸上的污垢遮盖,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露在外面,像是一直在嗥叫,一头蓬松光亮的红发挡住了他的两眼和前额。

“是个漂亮人吧?”警官调笑着说。

“他真的该洗一洗,”福尔摩斯说,“为了让他干净一点,我有了个主意,并自作主张把这些东西拿来了。”他边说边打开随身带来的软皮包,从里面掏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

“嘻,嘻!您在开什么玩笑!”警官笑着说。

“喏,请你悄悄打开牢门,我会很快让他现出一副更体面的样子,那您就做了件大好事了。”

“我愿意给你帮助,”警官说,“他这模样不会给看守所增添什么光彩。”他把钥匙插进门锁里面,我们轻轻地走进牢房,那家伙正侧着身子酣睡。福尔摩斯用海绵蘸着水罐里的水,往囚犯的脸颊上上下下擦了几下。

“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他喊道,“这位就是凯特郡李镇的纳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一生中从没见过这种场景。这人的脸就像剥树皮一样被海绵剥了一层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见了!他脸上横着的那道吓人的伤疤没有了!那显得令人生厌的歪唇也不见了!那一堆乱蓬蓬的红色头发也全掉了。这时在床上坐起来的是另一个人,他面色苍白、眉头紧锁、容貌俊秀、头发油黑、皮肤光滑。他揉搓着双眼,凝神看着周围,不知怎么回事。等他忽然明白事已败露时,他不禁尖叫一声扑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

“天啊!”警官叫道,“那个失踪的人怎么在这儿,我从相片上能认出来。”

那囚犯转过身,摆出一副听天由命、不在乎的样子。“我这样怎么了?”他说,“请问,你们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

“控告你犯了杀人罪,杀了纳维尔·圣……哦,除非他们把这案件定为自杀未遂案,你不会因为这犯罪的。”

警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当警察足足二十七年了,还从没得到一个立功机会,这一次,可真该受到奖励了。”

“若我是纳维尔·圣克莱尔,那么你们拘禁我是非法的,因为我什么罪也没犯。”

“你确实没有犯罪,但你却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假如你对你的妻子信得过的话,你会干得更出色。”

“倒不是因为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子女,”那囚犯发出呻吟的声音,“上帝保佑,我不愿看到他们为他们的父亲所做的事而感到耻辱。天哪!讲出去多么丢人哪!我怎么办呀?”

福尔摩斯坐在他的身边,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假如你愿意让法庭来查清这件事,”他说,“那难免会传扬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方相信,这件事情就不足以向你提出控告,更没有必要把案子的实情公诸于报纸。我相信布莱斯特警官会把你对我们所说的记录下来交给有关当局的,这样,这案子根本不会提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情绪高涨地叫起来,“我宁愿受拘禁,唉,就是枪决我也不愿让这令人痛苦和羞耻的秘密成为家庭的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唯一听到我身世的人。我的父亲是切斯德弗尔特的小学校长,在那所小学我受到很好的教育。我年轻的时候,特别热爱旅行,很喜欢演戏,后来我在伦敦的一家晚报当了一名记者。有一天,总编辑想组几篇反映大都市里乞讨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写这方面的稿件。我没料到这会改变我的一生,我的历险就从这开始了。我只有装扮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我以前当演员时,学过一些关于化装的技巧,并且我的化装水平闻名于剧场后台。我的这种本领在这时派上了用场。我往脸上涂了层油彩,为了能让人同情,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出一个惟妙惟肖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扭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头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就在市商业区的一个地方,表面上是卖火柴的小贩,实际上是个乞丐。这样干了 7 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一清点,我为收获 26 个先令 4 个便士而感到吃惊。

“我写完这几篇报道,也忘记了这回事。可后来又出现了别的事,有一天,我给一位朋友做担保在票据上签了字,谁知后来法庭要求我赔偿 25 镑,我因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没办法。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我想起了那件事。我请求债主宽限半个月让我去凑钱,又去央求雇主请几天假。而后,我重又把自己装扮起来,到城里当乞丐。我乞讨了 10 天就把钱凑齐了,还清了这笔债。

“哦,这么一来,你们可以想到,当我知道只要我在自己的脸上抹上些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之内,就能挣两英镑,而我辛辛苦苦工作一周也只能挣这么多时,再让我回去,是多么不容易。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思想斗争了很久。最后是金钱占了上风,我辞去了记者的工作,日复一日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凭着一副吓人的面容引起人们的同情心,铜板塞满了我的口袋。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那就是天鹅闸巷那家下等烟馆的老板,因为我在那儿睡觉。我每天白天便是一个肮脏的乞丐,到了晚上,我变成了一个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这个印度阿三会替我严守秘密,他收了我高价房租。

“不久,我攒了大笔的钱财。我不是说大话,任何在伦敦街道上的乞丐,一年之内都能挣到 700 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由于我善于化装和巧于应答,我成了城里为人所赏识的人物,整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银币流水般地进入我的囊中,我运气不好时也能乞讨两英镑。

“我的野心随着财富越多越来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所房子,后来结婚成家。没有一个人怀疑我真正的职业。我的老婆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她却一点儿不清楚我在城市里到底干些什么事。

“上周一,就是出事那天,我刚结束一天的营生,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我不经意地往窗外一瞧,没有料到,我的老婆正站在街心,并且她瞧见了我。我心里很害怕她知道真相,大叫一声,赶忙用手臂挡住自己的脸,跳离了窗口,去找我的老朋友——那个烟馆老板印度阿三,求他把上楼的人堵在门口。我听到我老婆同印度阿三的吵闹声,我清楚她不能很快地冲上楼。我极快地脱下刚换上的衣服,以最快的速度穿上那身乞丐服,又涂上油彩,戴上假发,我变成了休·卜恩。我相信,我老婆也认不出我高妙的化装。但是,我很快想到这屋子或许会搜查。那样,我的秘密就会让那些衣服揭破。我赶紧打开窗户,由于用力过猛,我早上在家里割破的创口又被碰破了。我从一个皮袋里掏出大把的铜钱往上衣口袋里塞(平时我要来的钱都放在那个皮袋里)。我抓起那件沉甸甸的塞满铜板的上衣,把它扔出窗外,泰晤士河的河水很快把它淹没了。我正要把其他衣服扔下去,这时一些警察转眼间冲了上来。

“不多一会儿,我感觉出,没有人认出我是纳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这让我感到有些许安慰。接着,他们把我当成谋害纳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拘捕起来。

“我还有什么别的地方向你们说明吗?我当时就决定长期保持这副化装的样子。正因为这,我心甘情愿地脏下去,我知道我老婆肯定很焦急,就趁警察不在意的时候,摘下戒指,交给那个印度阿三,急匆匆写了几行字,劝我老婆不用为我担心,一切都会和过去一样。”

“你的信她昨天才收到。”福尔摩斯说。

“我的天!我真不知道这一周她怎么过的!”

“那个印度阿三,警察一直在监视他,”布莱斯特·里特警官说,“我知道,他很难把那封信寄出去。可能他把那封信托付给一个当海员的顾客,那家伙差点把这事给忘了。”

“事情就是这样的,”福尔摩斯说,点点头表示同意,“我认为就是这么一回事。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行乞而被控告过吗?”

“有过多次了,但是,一点儿罚款又算得了什么。”

“不过以后你不要再当乞丐了,”布莱斯特警官说,“若是要警察局对这事不传出去,那么,首先得让休·卜恩从此消失了。”

“我为此会做最郑重的发誓。”

“若是这样,我想对于这件事就不要追究下去了。可是,你若是再去乞讨,我们就会把这件事全盘说出。福尔摩斯先生,我非常感谢你帮助我们澄清了这个案件。但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得出是这么回事呢?”

“这样的,”福尔摩斯说,“我是靠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司板烟才想出来的。哎呀,华生,我们得乘车赶回贝克街,我还没来得及吃早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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